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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倉庫安全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人員管理:明確員工的崗位職責,規(guī)定入職、離職、培訓等相關流程。
2. 操作規(guī)程:詳細列出倉庫作業(yè)的各項操作步驟,確保員工按照標準執(zhí)行。
3. 安全規(guī)定:設定防火、防盜、防爆等安全措施,以及應對緊急情況的預案。
4. 設備維護:規(guī)定設備的定期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程序,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5. 物料存儲:規(guī)定物料的分類、堆碼、標識和出入庫流程,避免混亂和誤操作。
6. 環(huán)境監(jiān)控:設置溫度、濕度等環(huán)境指標,確保存儲條件適宜。
7.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火災、泄漏、塌方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計劃。
注意事項
制定倉庫安全工作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 合法性:確保制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得侵犯員工合法權益。
2. 可行性:制度應實際可行,考慮到員工的操作能力和倉庫的實際條件。
3. 明確性:規(guī)則應清晰明了,避免產生歧義,方便執(zhí)行。
4. 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適時進行調整和完善。
5. 全員參與:鼓勵員工參與制度的制定,提高其執(zhí)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稱、企業(yè)標識和發(fā)布日期。
2. 目錄:列出制度的主要章節(jié)和子項。
3. 正文:詳述各項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
4. 附錄:可能包含參考圖表、表格或其他補充資料。
5. 簽署頁:由負責人簽名,確認制度的生效。
在實施倉庫安全工作制度時,管理層需確保所有員工充分理解和遵守,通過定期培訓和監(jiān)督,不斷強化安全意識,預防潛在風險,確保倉庫的穩(wěn)定運行。
倉庫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倉庫安全工作制度
(一)、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各類物資、器材的收發(fā)、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金、銀等貴重金屬、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實行:雙從管理、雙人鎖、雙人帳目、雙人收發(fā)、雙人清退的“五雙”制度。提貨單據(jù)、憑證、印章專人保管,班后鎖入櫥內。已發(fā)貨的單據(jù)須當場加蓋注銷章或有發(fā)貨人簽名,并每日裝訂成冊,以備查考。
(二)、庫內不設更衣室、休息室,辦公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料搭建擱層。庫房內的加工間和發(fā)貨、保管員辦公室應當單獨設置或與庫房有隔離設施。除經消部門許可外,不準在庫房周圍搭建貨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庫內外主要過道暢通。經常保持庫區(qū)和庫房的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qū)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嚴禁庫內吸煙。危險品庫區(qū)不準吸煙、用火。
(三)、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電爐、電熱杯等電器設備,不準用可燃材料做燈置,不應當使用超過60瓦以上的燈炮,燈頭等物品應保持安全距離,庫房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
(四)、庫房(含門、窗)必須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戶需加裝鐵柵欄等防范設施,庫房門配備大號掛鎖。倉庫必須制定倉庫管理、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倉庫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庫房,無關人員不得入內,離庫時閉離、鎖門、斷電。
第2篇 倉庫保管員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1、做好食品數(shù)量、質量和進、發(fā)貨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2、定型包裝食品按類別、品種上架堆放,掛牌注明食品質量及進貨日期。
3、散裝易霉食品勤曬,儲存容器加蓋密閉。
4、肉類、水產、蛋奶制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儲存。
5、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消毒藥品等有強烈氣味的物品,不能與食品同庫儲存。
6、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庫要經常檢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發(fā)現(xiàn)食品變質、發(fā)霉、生蟲等及時處理。
9、做好防鼠、蟲、蠅及防蟑工作。
10、分工包干定期大掃除,保持倉庫室外清潔。
第3篇 倉庫安全管理出入庫制度
一、 認真執(zhí)行《民爆條例》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
二、開票時,必須嚴格按公安部門有關規(guī)定手續(xù)辦理開票,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堅決不辦理。
三、開票前要認真查驗有關證件、數(shù)量、品種,必須有公安部門的“民爆產品購買許可證”方可辦理。
四、應妥善保管好有關證件,并做到所開品種、數(shù)量、時間與相關證件一致。
五、認真保管好銷售發(fā)票,按月將銷售憑證的存根整理好并裝訂成冊。
六、開票時嚴格執(zhí)行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嚴禁私自調價,不得亂收費和搭車收費。
七、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教育、培訓等。
第4篇 倉庫、產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倉庫管理、物料貯存、運輸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2、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倉庫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屬物品性質與滅火安全防護知識。
3、易燃、易爆、腐蝕、易氧化的化學物品要分類隔離,專類存放。箱板等紙制品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間隔,不得亂堆放。各類物品之間要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妨礙門窗的開放。
4、庫內原料桶要擺放整齊,留有一定間隔,如有液體桶泄漏必須及時運離庫區(qū)處理。搬運危險品桶時不得敲擊碰撞,保持庫內道路暢通。
5、庫區(qū)要保持清潔,對庫房內及附近的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6、各類貯罐(槽)都應嚴格按規(guī)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過貯存。
7、嚴格控制、管理和使用電源,對庫內的用電設備必須經常檢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種原材物料不得緊靠電氣設備,管理人員離開倉庫時要切斷電源。
8、倉庫內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處,不得隨意挪用。
第5篇 某生物公司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執(zhí)行部門:物資管理科。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 、物管科負責人對倉庫、罐區(qū)安全負全面責任。
4.2、物資儲存場所根據(jù)物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在存放區(qū)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4 、在倉庫、儲罐區(qū),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5、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安全附件必須完好無損。
4.6、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4.7 、物品入庫須由物資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guī)格、質量、數(shù)量。
4.8、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手續(xù),認真核實。危險化學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4.9 、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啡霂烨皯春贤M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shù)量、包裝、危險標志,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4.9.2 、?;返念I取,應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經手人簽名后方可出庫,生產剩余料應及時退庫。嚴
禁存放作業(yè)區(qū)。
4.9.3 、進入?;穬Υ鎱^(qū)域的人員、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危化品時應按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9.4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jù)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9.5、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fā)、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4.11、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4.12、對于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 --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 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的有關規(guī)定;
b-- 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盛裝性質相抵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4.13 、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對于存放易燃品的庫區(qū),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4.15 、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4.16、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zhí)行《倉庫管理規(guī)定》,并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
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5、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規(guī)定》
《防火、防爆及動火安全管理制度》6、相關記錄
《物資收發(fā)登記臺帳》
《車間領料單》
《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
《物資出門證》
第6篇 民爆物品倉庫安全保衛(wèi)制度
第一條 保衛(wèi)人員要忠于職守,非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區(qū)必須持有效證件或公司領導批準;
第二條 建立《民用爆破器材倉庫進出庫登記簿》,對進入庫內的人員、車輛逐人逐項登記,并實施安全監(jiān)督,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庫區(qū);
第三條 嚴禁把其他容易弓l起燃燒、爆炸的物品蒂入倉庫區(qū)內;嚴禁在庫區(qū)內吸煙、用火;嚴禁無關人員在庫區(qū)住宿或進行其它活動;對進入庫區(qū)時隨身攜帶的煙、火柴、打火機、.手機、非防爆電器等要交到代存處;
第四條 保衛(wèi)人員應定時或不定時巡視庫區(qū),對庫房的防盜、防雷、防火、防爆、防靜電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其良好狀態(tài);
第五條 保證倉庫24小時有保衛(wèi)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按規(guī)定時間準時交接班;保持電話通訊等暢通,警犬晝拴夜放,異常情況當即向公司報告。
第六條 保證倉庫的監(jiān)控設施24小時正常工作;
第七條 倉庫負責人應不定時的查崗,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處理或報告公司領導并做好記錄。
第八條 嚴禁任何職工酒后上班,不得私自晚崗,按時交接班。
第7篇 倉庫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倉庫保管必須符合國務院批準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和《陽江市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有關廠長和部門負責人應定期對倉庫進行防火檢查,經常對倉庫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制度教育,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2、各類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裝暗線或金屬套管,或硬質塑料管,電源開關應裝置在倉庫外面,無特殊情況,不準亂拉臨時線,如確因生產上需要應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申請,經主管安全的廠長批準后,方可進行拉線,但最長使用期不得超過三十天,到期必須拆除。
3、各類倉庫必須通風良好,嚴禁吸煙,不準使用容易造成火警事故的電器設備,如電爐,電熨斗、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不準在庫內設置更衣室或更衣箱。
4、各類倉庫必須專庫專用,嚴禁混裝,非化學品倉庫,不準亂堆亂放化學危險品,各類貨物應堆放安全整齊,數(shù)字清楚,通道暢通,堆物與電氣設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50公分以上)堆樁保持五距。
5、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懂得防火知識,熟悉所配備滅火器材的性能,掌握滅火方法,決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發(fā)生火情及時報警,并立即撲救,確保安全。
6、各類倉庫應根據(jù)不同貨物的保管,配足一定數(shù)量的不同類型的滅火器材。
第8篇 倉庫化學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shù)據(jù)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化學藥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化學試劑必須入庫,由專人保管,非化驗人員不得進入試劑室,外來人員嚴禁私拿亂放。
2.易燃易爆試劑應存放 于通風良好的房間內,室內通風要求良好,同時不應和易然物放在一起。嚴禁在化驗 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裝易然液體。
3.相互混合或接觸后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多為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4.腐蝕性試劑應合理存放,禁止磕碰、打擊,以防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要注意化學試劑的存放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像醚類、烯烴等在見光條件下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物,放置越久越危害,一般存放周期不超過一年。
6.化學藥品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均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
7.發(fā)現(xiàn)試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制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品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8.劇毒品應存放于專門的柜中,建立領用需經審批,雙人簽字制度,同時要求管理或使用人員應熟悉藥性。
9. 庫房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保持室內干燥、潔凈、通風、避光,試劑排列有序。
10.庫房管理人員要加強學習了解各種藥品的物理和化學性質,嚴禁錯誤的存放,搬運,和操作。
第9篇 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qū)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zhí)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安環(huán)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yè)時,需廠安環(huán)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yè)。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guī)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zhí)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guī)定》。
第10篇 倉庫消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必須懂得儲存物品的性能,危險性和滅火方法,做到分類儲存,堆放整齊,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過儲存量;
2、加強對火種、電源的管理,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嚴禁擅自動用明火;
3、庫內保持干燥、通風防潮、保持整潔;
4、配備消防器材,人人會使用;
第11篇 某倉庫食品安全制度
一、各類餐飲單位應根據(jù)不同規(guī)模和操作需要設置食品儲存庫房和存放設施,如冰箱、存放架(柜)等。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間專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劑、洗滌消毒劑等),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
三、庫房應用無毒、堅固、易清掃材料建成。庫房可分常溫庫和冷庫,冷庫又包括高溫冷庫(冷藏庫)和低溫冷庫(冷凍庫)。
四、常溫庫應設置防鼠、防蟲、防蠅、防潮、防霉的設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須設置機械通風設施,并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清庫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五、冷庫(包括冰箱)應注意保持清潔、及時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設備必須正常運轉并標明生、熟用途,冷藏庫、冰箱(柜)應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正常顯示。
六、低溫冷庫(冷凍庫)溫度必須低于-18℃,高溫冷庫(冷藏庫)溫度必須保持在0~10℃;冷藏設備、設施不能有滴水,結霜厚度不能超過1cm。
七、冷庫內不可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食品。食品之間應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應分庫冷藏。
八、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冷藏冷凍時應分類擺放。
九、各類餐飲單位應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要詳細記錄入庫食品的名稱、數(shù)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索證情況等,并按入庫時間的先后分類存放。
十、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十一、食品庫房管理員必須熟悉食品庫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食品儲藏的基本要求。發(fā)現(xiàn)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時應及時處理。
第12篇 公司企業(yè)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質倉庫必須設立一名防火、防盜安全管理責任人,責任人必須認真學習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知識,同時要學會使用各類滅火器材。
二、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即貨物進倉檢查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安全用電制度、安全防盜、防火值班檢查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制度等。
三、倉庫內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同時要注意頂距、墻距、燈距、柱距和堆距,貨物分類,庫房保持清潔,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不準住人,閑人不得入內。
四、倉庫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消防業(yè)務知識培訓。
五、倉庫管理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guī)定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化學危險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六、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標志。
七、下班時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并作一次檢查。
八、對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消防法規(guī)所造成經濟損失,給予責任者批評教育或懲處,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3篇 危險廢棄物倉庫安全保管制度
(1)五雙制度。五雙即雙人保管、雙把瑣(匙)雙本賬、雙人發(fā)貨、雙人領用。
(2)出入庫登記制度。無論何人進出庫區(qū)都須詳細登記。
(3)安全檢查制度。檢查有分工,職責明確,記錄詳細,及時整改
(4)清點帳物制度。保管員每周清點,保衛(wèi)和物資部門每月清點,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
(5)禁止吸煙制度。進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機動車入庫,排氣管必須帶上火星熄滅器。禁止拖拉機進入庫區(qū)。
(6)安全操作制度。搬運裝卸及堆裝危廢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摜撞擊,開箱應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工具,并應在專門的發(fā)放時間內進行。
倉庫保管人員的一日三查
危廢倉庫的保管人員一日三查,即上班后、當班中、下班前檢查。
查垛碼是否牢固,查包裝是否滲漏,查庫內溫度,在雨雪天時候有雨雪進入庫房等。
第14篇 公司倉庫安全紀律管理制度
一、防火
1、所有進入倉庫人員,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嚴禁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違者每人每次處罰100元。
2、每個倉庫最少配備一臺干粉滅火器和1個水桶。所有滅火器材,要求擺放地點固定且容易找到,對于違規(guī)擺放滅火器材的保管員,每人每次處罰50元。
3、每個倉庫配備的滅火器材主要供本倉庫備用,必須存放在本倉庫內,滅火器不得對外借出,更不得隨意與其他倉庫或部門調換。
一旦公司出現(xiàn)火情,任何保管員都不需請示領導、都必須攜帶自己的滅火器積極參與滅火救援。救援結束后,必須將滅火器帶回倉庫,并認真檢查,滅火器需要補充藥液或需要維修的必須立即報請倉庫主管,倉庫主管也必須主動檢查、維護滅火器。
違反規(guī)定,每人每次罰款30元。
4、倉庫主管必須對倉庫所有干粉滅火器統(tǒng)一編號,統(tǒng)一造冊,建立“管理責任制”,明確滅火器所屬倉庫和責任人,并于每月15號例行檢查,查看滅火器內藥品是否過期失效,檢查滅火器是否損壞、能否正常使用。每個滅火器筒體上粘貼“檢查記錄單”,記錄責任人姓名,由倉庫主管每月15號填寫檢查結果。凡需更換或維修的滅火器,必須在發(fā)現(xiàn)當天報告總經理。違規(guī)一次,處罰倉庫主管50元。
5、倉庫主管每月必須組織全體保管員學習防火知識,對新入職保管員進行防火知識培訓,讓所有人員懂得出現(xiàn)火情時如何盡快找到滅火器,如何使用滅火器,如何救火,如何自救。違規(guī)一次,處罰倉庫主管50元。
6、倉庫人員要有極強的防火意識,要樹立“預防為主”的思想,特別是倉庫主管,要時常巡視倉庫每一個角落,及時排查火災隱患,督促倉庫防火措施落實。
7、一旦發(fā)生火災,首先應組織現(xiàn)場滅火,同時應報告總經理等公司領導,必要時撥打消防隊電話119
二、防水防潮濕
1、保管員應經常關注自己倉庫的屋頂、墻壁、窗戶、大門、排氣口等部位是否存在漏雨、進水隱患,應特別檢查倉庫墻壁和地面是否潮濕。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立即報告?zhèn)}庫主管,要求維修或防護。
2、每天下班離開之前,必須鎖緊倉庫所有門窗以防止雨水。
3、遇到大雨或持續(xù)下雨,應保持24小時值班檢查制度,防止雨水滲漏和門口雨水倒灌入庫。
4、面粉、調料等容易潮濕物品,必須脫離地面上架堆放。堆放成品和箱皮時,必須先在地面鋪墊廢箱皮,以防潮濕。
5、嚴禁攜帶液體及潮濕物品進入倉庫。
三、防盜
1、所有倉庫,必須人走落鎖,即使是在上班期間短暫離開倉庫,大門也必須落鎖,嚴禁大門敞開而無人值守。每天下班離開之前,必須鎖緊倉庫所有門窗。違者每人每次處罰30元。
2、倉庫大門鑰匙,必須專人專管,即由倉庫主管或倉庫主管指定人員管理。嚴禁隨意代管,嚴禁復制鑰匙,嚴禁把鑰匙隨意分發(fā)或隨意擺放在桌面。放假超過7天時,由倉庫主管負責把所有倉庫大門粘貼加蓋公司公章的封條。
3、為分清責任,成品倉庫必須嚴格按照交接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同時,成品庫嚴格執(zhí)行<進入成品倉庫須知>之一切規(guī)定。
4、盜竊行為認定:未辦理出庫(即出庫單)手續(xù)而被帶出倉庫大門,即構成盜竊行為。內盜行為,按盜竊物品價值的10倍但最低罰金不低于500元的標準處罰。內外勾結的盜竊行為,可加重處罰。對所有盜竊行為,公司保留訴諸法律解決的權利。
四、防毒害
1、所有進入倉庫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有害有異味物品,違者每人每次處罰100元。這在成品庫、面粉庫、調料庫特別重要。
2、倉庫在計劃滅鼠滅四害之前,必須制訂詳細的操作方案和實施步驟,特別列明所用毒藥名稱、數(shù)量、毒殺時間等,并報請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嚴禁寵物類動物進入倉庫。
五、防過期變質
1、對于有保質期要求的物品比如面粉、調料、味精等,必須貫徹“先進先用”的出庫原則,即先入庫的先出庫,先到達的先使用。保管員要對每批物品的保質期做到心中有數(shù),嚴防超過保質期而變?yōu)閺U品。
2、對于保存條件有特殊要求的物品比如酵母,倉庫主管應指定專人專庫保管,該保管員應每天實地檢查冷庫溫度、濕度等指標,關注冷庫機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向倉庫主管匯報解決,嚴防變質。倉庫主管也應經常對上述物品和存放指標抽查、過問,并立即解決有關問題。
3、成品倉庫在日常發(fā)貨時,也必須貫徹“先進先發(fā)”的發(fā)貨原則,即先入庫的先發(fā)貨,生產日期在前的先發(fā)貨。保管員要對每批成品的生產日期做到心中有數(shù),必須在成品即將到達保質期的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報告?zhèn)}庫主管,請求處理意見。嚴防超過保質期而變?yōu)閺U品。
六、安全用電與節(jié)能
1、只有公司專業(yè)電工才可對倉庫電路、電器進行安裝、改建、維修、更換、調試,所有倉庫保管員不得實施以上操作。
2、電工和倉庫管理人員之外的任何人,不得隨意操作倉庫電器。
3、保管員不得隨意在倉庫臨時插裝大功率用電器,比如取暖電器、燒水器等,嚴防用電火災隱患。
4、節(jié)約用電是每個員工的基本義務。嚴禁浪費電能。
七、倉庫環(huán)境衛(wèi)生
1、每天打掃倉庫衛(wèi)生,經常保持地面、墻壁、門窗、貨架、貨位、工具、桌椅的整潔干凈。這在成品庫、面粉庫、調料庫尤其重要。
2、經常清理倉庫內的廢品雜物,及時發(fā)現(xiàn)老鼠等四害隱患。
3、經常整理倉庫物資,及時歸類歸位。貨物擺放要逐步做到“分庫存放,分區(qū)管理,分類擺放,上架編號”。既要防止貨位浪費,同時注意預留消防通道。
第15篇 建筑工程公司倉庫安全防火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倉庫安全防火制度
1 .為加強施工現(xiàn)場消防防火工作,確保建設工程正常順利進行,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邯鄲市市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管理辦法》 等有關規(guī)定,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2 .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安全。
4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guī)定。
5 .在施建筑物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人在施建筑物的可燃材料,要根據(jù)工程計劃限量進人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6 .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 ,兩瓶與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m ,在施建筑物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16篇 某糖類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可以保礙員工的自身安全,讓員工放心在企業(yè)里工作,下面企業(yè)管理網(wǎng)為大家整理了糖類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是以儲糖為主的大型物流企業(yè),為切實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貿系統(tǒng)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xiàn)。
第三條各駐司單位和駐司民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tǒng)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yè)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保衛(wèi)部是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jù)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zhí)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guī)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jié)的專項治理工作。
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并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根據(jù)我司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zhàn)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我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庫區(qū)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行政值班由帶班長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我司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xiàn)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各項操作規(guī)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三條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jié)和重大節(jié)日前,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jù)檢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
3.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保衛(wèi)卡口和巡邏人員進行提高專業(yè)素質教育。
4.個別教育:對調入我司和內部調崗的職工,保衛(wèi)部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外來作業(yè)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
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通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舉辦消防技術訓練班,聘請專業(yè)消防人員舉辦防火科技講座,提高職工的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四條明火作業(yè)管理
1.凡在庫區(qū)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保衛(wèi)部在進行現(xiàn)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懊骰鹱鳂I(yè)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xiàn)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主管領導、保衛(wèi)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2.明火作業(yè)必須在“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作業(yè),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yè)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xù)。
3.明火作業(yè)前,在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yè)負責人對全體作業(yè)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保衛(wèi)部派人對現(xiàn)場監(jiān)督。
4.明火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fā)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實施救助措施。
5.每天動火作業(yè)完畢,作業(yè)人員應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xiàn)場。
6.動火作業(yè)完畢,保衛(wèi)部應對動火現(xiàn)場進行檢查,監(jiān)督作業(yè)現(xiàn)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7.大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yè)。
8.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wèi)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9.外來施工單位在我司進行明火作業(yè),必須履行我司明火作業(yè)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
第十五條爐火使用管理
1.使用爐火取暖的部門必須向保衛(wèi)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保衛(wèi)部審查合格后開據(jù)爐火使用證,方可按裝爐具。嚴禁私自按裝使用爐火。
2.辦公室在收到經保衛(wèi)部批準的“爐火使用證”后,方可發(fā)放爐具。
3.爐具按裝后,必須經保衛(wèi)部檢查批準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爐火部門,必須有專人對爐火進行管理,并嚴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門向保衛(wèi)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嚴格執(zhí)行爐火管理辦法:
⑴應做到“兩定、把三關、四有、五不準”。兩定是:定爐型、定地點。把三關是:把宣傳教育關、把爐火按裝關、把檢查驗收關。四有是:有制度、有專人管理、有指定爐火安放地點、有消防器材。五不準是:不準用易燃液體點火、不準在爐旁放可燃物、不準在爐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準無人封火過夜和看火人睡覺、不準任意挪動爐火。
⑵熱爐灰須用水澆滅無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點。
7.對違反制度者,保衛(wèi)部必須勒令?;疬M行整改,對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十六條吸煙管理
1.我司庫區(qū)、生活區(qū)內嚴禁吸煙,必須到指定地點(辦公室)內吸咽。
2.在指定的吸煙室內吸煙,煙頭必須熄滅后放入煙灰器具內,不得隨意亂扔。
3.吸煙室必須保持清潔,無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我司生產、生活、庫區(qū)照明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yǎng)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倉庫安全。
第十八條庫區(qū)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每個庫房應在庫外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第十九條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對我司庫房內配備的吸濕機、軸流風機等電器設備,必須就近配置電源插扳,電源連接線必須使用相應功率的護套線,確保安全送電,各種電器設備工作期間,作業(yè)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崗斷電。嚴禁在庫房內使用任何非作業(yè)用電器具。
第二十條庫區(q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在庫區(qū)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設備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yè)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第二十一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保衛(wèi)部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按裝。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第二十二條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條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儲存作業(yè)管理
第二十四條我司庫區(qū)、生活區(qū)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yè)時,應按第十四條明火作業(yè)管理要求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管員為所分管的庫房、露天垛防火負責人,對所管轄的庫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負責。
第二十六條我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垛儲存,庫房內儲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8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與垛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2米,露天貨區(qū)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嚴禁將性質相互抵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志,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八條庫區(qū)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物、庫區(qū)落葉、雜草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第二十九條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配帶防火帽,并嚴禁進入庫房及在倉庫區(qū)域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條裝卸作業(yè)結束后,作業(yè)人員必須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七章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條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
1.保衛(wèi)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我司儲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3.我司職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交由保衛(wèi)部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第三十二條消防設施的配置與使用
1.我司地處市政供水偏遠地區(qū),水壓偏低,為此我司設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壓泵房一座。
2.我司保衛(wèi)部負責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維護,做到水面清潔、無雜物,遇有火災時,消防加壓泵的起動必須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電工值班人員一起共同啟動。
3.保衛(wèi)部每年對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閥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第三十三條消防器材的管理
1.根據(jù)公司實際,我司對庫房外的消防器材實行集中存放統(tǒng)一管理,并由保衛(wèi)部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
2.各重點部位及庫房內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損壞、挪動,如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并上報保衛(wèi)部,及時補充。
第三十四條對違反本制度,按有關制度規(guī)定處理。
第八章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根據(jù)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確定變電室、鍋爐房和器材庫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以下簡稱部位),其消防安全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部門及本公司頒發(fā)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領導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術培訓,提高人員專業(yè)素質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三十七條部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況,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yǎng)。
第三十八條部位職工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明火作業(yè)管理制度,外單位人員來檢查工作時,必須由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帶領登記后方可進入。
第九章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條我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執(zhí)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從建筑設計抓起,直至工程驗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監(jiān)管。
第四十條建筑設計: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設計,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必須有與火災危險性、建設規(guī)模、功能相適應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等項設計,并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后方可組織施工。
第四十一條基建人員應配合保衛(wèi)部向屬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設計防火送審》手續(xù),領取《建筑設計防火審批單》后,方可進行施工。
第四十二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貫穿于工程的全過程,搞好自審自驗工作。
第四十三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消防監(jiān)督機構核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準擅自更改;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和保衛(wèi)部應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及施工人員駐地的防火工作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防止火災事故和各類災害性事故的發(fā)生。
第四十四條建設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依照工程防火設計等資料對建筑工程及消防設施進行驗收,收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防火驗收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按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防火驗收意見書》進行整改。
第四十五條凡在我司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簽定“安全防火責任書”,承擔相應防火安全責任。
第十章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條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我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組日查。各崗位執(zhí)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檢查。
第四十七條我司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做好當班記錄;發(fā)生突發(fā)事件和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置,并向上級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
第四十八條保衛(wèi)部應堅持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檢查,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第四十九條防火安全檢查范圍:
1.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情況。
2.火源、電源、水源使用管理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
4.生產設備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
5.火險隱患整改情況。
6.其它有關情況。
第五十條防火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進行整改,對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建立檔案,依照“三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不準拖延扯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險隱患,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確保安全,并報上級備案。
第五十一條凡有條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按“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意見整改的,按消防安全獎懲制度執(zhí)行。
第十一章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定
第五十二條保護現(xiàn)場:
1.撲救火災過程中,應注意發(fā)現(xiàn)和保護起火地點,盡可能保護燃燒后的狀態(tài)。
2.撲救后立即劃出警戒區(qū)域,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3.在現(xiàn)場勘察后,經公安消防部門或保衛(wèi)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場。
第五十三條調查:由保衛(wèi)部協(xié)助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開展火場勘察和火災事故調查。
第五十四條處理:由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依據(jù)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第十二章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第五十五條對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和滅火過程中表現(xiàn)突出的有功人員,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7篇 化學品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罐區(qū)安全管理,確保物資儲存安全,保護倉庫、罐區(q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工廠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儲罐區(qū)。
3.職責
3.1安全環(huán)??曝撠煂}庫、罐區(qū)日常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3.2銷售科負責成品倉庫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儲罐使用單位負責儲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倉庫安全管理
4.1.1出入庫管理
4.1.1.1入庫:庫管員和搬運人員必須按照“產品入庫通知單”上注明的產品名稱、數(shù)量入庫,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轉運人員在雨雪天氣時要加蓋蓬布后進行轉運,庫管員要認真點清產品數(shù)量,確認包裝完好無損后,履清交接手續(xù)。
4.1.1.2出庫:成品保管在接到產品發(fā)運單后,應首先檢查車輛的清潔衛(wèi)生,確保車輛在干凈的情況下(以手摸無灰為準),方可按單上注明的產品數(shù)量,產品包裝,質量等級發(fā)貨。保管員在發(fā)貨后立即清點庫存量,做到帳實相符,每天將相關報表及時送銷售科,生產科,每月26日配合生產科進行一次盤存,并將相關情況報銷售科和生產科,若發(fā)現(xiàn)差異及時處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貨物,庫管員必須當場驗收,確保完好后,點清數(shù)量入庫,并及時報銷售科。
4.1.2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裝卸搬運危險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4.1.2.2產品為氧化劑的要單獨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一般情況下氧化劑也不得與過氧化物配裝。
4.1.2.3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xié)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4.1.2.4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時間后,應適當呼吸新鮮空氣。
4.1.2.5裝卸危險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對破損包裝必須移至安全地點。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應及時清除干凈。對于掃起來的沒有利用價值的廢物,應采用合適的物理或化學方法處置,以確保安全。
4.1.2.7兩種性能相互抵觸的物質,不得同時裝卸。對怕熱、怕潮物質,裝卸時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4.1.2.8裝卸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飲食、吸煙,并且必須保持現(xiàn)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xiàn)頭暈、頭痛等中毒現(xiàn)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yī)院治療。
4.1.3儲存安全管理
4.1.3.1產品堆碼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不高于六袋,重疊兩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桶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堆碼兩桶,重疊三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庫房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掛、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庫房周圍按安全環(huán)??埔髵旆艤缁鹧b置,以及警示標志,庫門、庫窗應牢固并有鎖,禁止閑人入內,庫房應平整衛(wèi)生,每天掃、拖庫房一次。
4.1.3.4在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shù)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第18篇 油漆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掛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倉庫周圍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嚴禁堆放,保持道路暢通。
3.不同性質的油漆應分類堆放,不得混放。嚴禁儲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倉庫內照明燈具必須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倉庫工作人員離開時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6.按規(guī)定配置相應種類和數(shù)量的滅火器材,掛放在醒目地方,定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完好有效。
第19篇 物流公司倉庫產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物流公司倉庫、產成品安全防火制度
1、 本制度適用于倉庫管理、物料貯存、運輸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2、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倉庫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屬物品性質與滅火安全防護知識。
3、 易燃、易爆、腐蝕、易氧化的化學物品要分類隔離,專類存放。箱板等紙制品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間隔,不得亂堆放。各類物品之間要保持道路暢通,不得妨礙門窗的開放。
4、 庫內原料桶要擺放整齊,留有一定間隔,如有液體桶泄漏必須及時運離庫區(qū)處理。搬運危險品桶時不得敲擊碰撞,保持庫內道路暢通。
5、 庫區(qū)要保持清潔,對庫房內及附近的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6、 各類貯罐(槽)都應嚴格按規(guī)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過貯存。
7、 嚴格控制、管理和使用電源,對庫內的用電設備必須經常檢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種原材物料不得緊靠電氣設備,管理人員離開倉庫時要切斷電源。
8、 倉庫內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處,不得隨意挪用。
第20篇 化學品倉庫罐區(q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罐區(qū)安全管理,確保物資儲存安全,保護倉庫、罐區(q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工廠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儲罐區(qū)。
3.職責
3.1安全環(huán)??曝撠煂}庫、罐區(qū)日常安全監(jiān)督和檢查。
3.2銷售科負責成品倉庫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儲罐使用單位負責儲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倉庫安全管理
4.1.1出入庫管理
4.1.1.1入庫:庫管員和搬運人員必須按照“產品入庫通知單”上注明的產品名稱、數(shù)量入庫,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wěn)妥。轉運人員在雨雪天氣時要加蓋蓬布后進行轉運,庫管員要認真點清產品數(shù)量,確認包裝完好無損后,履清交接手續(xù)。
4.1.1.2出庫:成品保管在接到產品發(fā)運單后,應首先檢查車輛的清潔衛(wèi)生,確保車輛在干凈的情況下(以手摸無灰為準),方可按單上注明的產品數(shù)量,產品包裝,質量等級發(fā)貨。保管員在發(fā)貨后立即清點庫存量,做到帳實相符,每天將相關報表及時送銷售科,生產科,每月26日配合生產科進行一次盤存,并將相關情況報銷售科和生產科,若發(fā)現(xiàn)差異及時處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貨物,庫管員必須當場驗收,確保完好后,點清數(shù)量入庫,并及時報銷售科。
4.1.2裝卸過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裝卸搬運危險品操作前,預先做好準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物質引起化學反應。
4.1.2.2產品為氧化劑的要單獨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一般情況下氧化劑也不得與過氧化物配裝。
4.1.2.3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xié)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4.1.2.4裝卸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時間后,應適當呼吸新鮮空氣。
4.1.2.5裝卸危險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對破損包裝必須移至安全地點。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應及時清除干凈。對于掃起來的沒有利用價值的廢物,應采用合適的物理或化學方法處置,以確保安全。
4.1.2.7兩種性能相互抵觸的物質,不得同時裝卸。對怕熱、怕潮物質,裝卸時要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4.1.2.8裝卸作業(yè)完畢后,應及時洗手、洗臉、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飲食、吸煙,并且必須保持現(xiàn)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如裝卸人員出現(xiàn)頭暈、頭痛等中毒現(xiàn)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yī)院治療。
4.1.3儲存安全管理
4.1.3.1產品堆碼要求整齊有序,而且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不高于六袋,重疊兩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桶裝產品堆碼高度為每托盤堆碼兩桶,重疊三托,總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庫房應通風、干燥、防曬、防潮、防掛、防擊、防撞、防跌落,遠離易燃物,禁止與易燃物、有機物、還原性物質同庫儲存,庫房周圍按安全環(huán)??埔髵旆艤缁鹧b置,以及警示標志,庫門、庫窗應牢固并有鎖,禁止閑人入內,庫房應平整衛(wèi)生,每天掃、拖庫房一次。
4.1.3.4在產品入庫后,應防塵、防雨、防火、庫管員對庫內的產品包裝、產品數(shù)量、產品安全、產品標識負責。
4.1.4運輸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產品委托“綿陽市俊逸?;愤\輸有限公司”承運。
4.1.4.2將危化品的產品性質、?;返燃?、安全注意事項、泄露處理、應急處理等資料以書面形式(物質安全資料表)告知承運單位。
4.1.5電器管理
4.1.5.1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4.1.5.2危險化學品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4.1.5.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4.1.5.3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4.1.5.4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4.1.5.5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等家用電器。
4.1.5.6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4.1.5.7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4.1.5.8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4.1.6火源管理
4.1.6.1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應保持暢通。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4.1.6.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4.1.6.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qū)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4.1.6.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jù)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4.1.6.5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4.1.7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4.1.7.1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1.7.3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4.1.7.4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4.2儲罐安全管理
4.2.1儲罐區(qū)間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設施等應按《化工設計防火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2.2儲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應采用防滲措施。防滲池內應急泵應保證完好。
4.2.3罐區(qū)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貯槽及卸料管日常檢查和維修由各使用單位負責。
4.2.5易然、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儲罐區(qū)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qū)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4.2.6易燃、可燃液體和壓縮氣體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