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
一、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前準備
- 仔細檢查天車各項設備,包括鋼絲繩、吊鉤、制動器等,確保無損壞或異常。
- 確認天車操作區(qū)域無人員走動,地面平整穩(wěn)固,無影響行車的障礙物。
- 檢查電源、控制系統(tǒng)、指示燈等是否正常。
2. 操作過程
- 啟動前鳴笛示意,提醒周圍人員注意。
- 操作時保持平穩(wěn),避免急停急起,防止貨物搖擺。
- 按照貨物重量合理分配吊具,嚴禁超載。
- 在吊運過程中,視線始終關注貨物,避免碰撞其他設備或人員。
3. 停止與關閉
- 完成作業(yè)后,將天車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至最高點,切斷電源。
- 清理工作區(qū)域,確保設備整潔,做好交接班記錄。
二、天車維護保養(yǎng)方法
1. 日常保養(yǎng)
- 每日作業(yè)前后,對天車進行全面檢查,及時處理小問題。
- 定期潤滑各活動部件,防止銹蝕和磨損。
- 保持電氣設備干燥,定期清理灰塵。
2. 定期保養(yǎng)
- 每月進行一次全面保養(yǎng),包括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更換破損部件。
- 對制動系統(tǒng)進行性能測試,確保其可靠有效。
- 檢查電機、減速機等動力設備的運行狀況,及時維修或更換。
3. 應急處理
- 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停止使用,報告維修人員處理。
- 遇到故障無法自行解決時,應聯(lián)系專業(yè)維修服務。
4. 記錄與報告
- 建立詳細的保養(yǎng)維修記錄,跟蹤設備狀態(tài)。
- 對重大故障或維修情況進行報告,以供分析改進。
標準
1. 執(zhí)行國家相關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如《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等。
2. 依據(jù)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說明書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和保養(yǎng)。
3. 堅持預防為主,定期檢查與保養(yǎng)相結合的原則,確保天車安全穩(wěn)定運行。
4. 操作人員需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有效操作證書,定期進行復訓,提升技能水平。
5. 維修保養(yǎng)工作應由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保證質(zhì)量和安全。
6. 公司應制定完善的天車管理制度,明確責任,確保各項規(guī)程得到執(zhí)行。
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方法范文
第1篇 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方法
為了保證人員和設備安全及生產(chǎn)正常運行,天車工必須嚴格遵守和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臺起重機必須由持有經(jīng)有關部門確認的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
2、天車工必須是年滿18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jīng)醫(yī)務部門檢查確認身體合格者。
3、天車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實習期一般不少于兩個月,由安技部門對其進行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術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天車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天車。
4、沒有天車操作證者嚴禁操作天車,助手和徒工必須在有經(jīng)驗師傅監(jiān)督和指導下操作天車。
5、對于因違犯規(guī)程受到處分而被收回吊銷操作證者,不得獨立操作天車。
6、天車工必須熟悉以下基本知識:
1)天車各機構及其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車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功能及其電路系統(tǒng)的控制原理。
3)天車的操作規(guī)程、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4)指揮工的指揮信號。
7、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并應與指揮工密切合作。對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8、當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能閉合主電源。
9、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大于六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用夾軌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將起重機可靠地錨定住。
12、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牌子應掛在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維修的起重機兩側設上阻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衛(wèi)和指揮,以防鄰機相碰撞。
13、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橡膠鞋,并須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產(chǎn)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15、起重機的操作室和走臺上應具備有滅火器和安全繩。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車應停放在停車位置,天車的各控制器手柄應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總刀開關。
2、交班天車工應將工作中天車的情況記于交接班手冊中。接班天車工首先應熟悉前一班司機在手冊中所記事項,并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檢查的項目為:
1)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開關是否已切斷,嚴禁帶電檢查。
2)鋼絲繩有無破股斷絲現(xiàn)象,卷筒和滑輪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串槽、打結、扭曲等現(xiàn)象,鋼絲繩頂部的壓板螺栓是否緊固。
3)吊鉤是否有裂紋,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機構制動器的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瓦襯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如何,開口銷、定位板是否齊全,磁鐵沖程是否符合要求,桿件傳動是否有卡住現(xiàn)象。
5)各機構傳動件的鏈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
6)各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正常,導電滑塊與滑線的接觸是否良好。
7)開車檢查終點限位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正常,安全保護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車各機構的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檢查完天車各機構后,接班天車工將結果記于交接手冊中。
3、檢查天車和試驗各機構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天車工不得起動天車:
1)吊鉤的工作表面發(fā)現(xiàn)裂紋,吊鉤在吊鉤橫梁中不能轉動。
2)鋼絲繩有整股折斷或斷絲數(shù)超過報廢標準。
3)各機構的制動器不能起制動作用,制動瓦襯磨損嚴重,致使鉚釘裸露。
4)各機構的制動器終點限位開關失效或其杠桿轉臂不能自動復位,艙口門、橫梁門等安全保護開關的連鎖觸頭失效。
三、天車運行前應做到
1、交接電源供電和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情況。
2、斷開隔離開關,檢查起重機各機構的情況,各開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動,車上有無散放的各種物品。
3、按規(guī)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脂。
4、對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打開夾軌器或其它固定裝置。
5、檢查運行軌道上及軌道附近有無妨礙運物的物品。
6、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司機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并將從操作室通向走臺的門和各通路上的門關好。
四、天車工在操縱起重機中要做到
1、天車工在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得在作業(yè)中聊天、閱讀書報、吃東西、吸煙等。
2、為防止觸電,天車工不能濕手操縱控制器,應穿絕緣鞋,工作室地面要鋪有橡膠板或本板等絕緣材料。
3、天車工在操作天車運行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則:
1)鳴鈴起車。起車要平穩(wěn),逐檔加速。起升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1-2s;運行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車各檔的轉換時間還應長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貨物時,應首先將貨物吊離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貨物的過程中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然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3)禁止超負荷運行。對于接近額定載荷的貨物應用第2檔試吊,如不能起吊,說明物件的重量超過天車的額定負荷,所以不能用高檔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時,禁止突然起吊。當起升鋼絲繩接近繃直時,要一邊調(diào)整大小車的位置,一邊拉緊鋼絲繩。放下貨物時,也要注意逐漸落地,以防損傷物件及引起天車的振動。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以及與車輛、設備相鉤連的貨物,以防拉斷鋼絲繩。
6)禁止斜拉、斜吊。因為斜吊會使貨物擺動,與其他物體相碰撞而且還可能出現(xiàn)使鋼絲繩拉斷、超負荷等現(xiàn)象。
7)天車吊運的物件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物件上站人。吊運物件應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車工在作業(yè)中應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起升、落下物件,開動大小車時;天車吊物從視線不清處通過時;。
9)天車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打倒車等手段來停車。當然為了防止發(fā)生事故而須緊急停車時例外。
10)禁止天車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天車吊物時,天車工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1)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的情況下,必須切斷主開關,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嚴禁利用吊鉤或吊鉤上的物件運送或起升人員。
13)不得將輔助起升機構的鋼絲繩與澆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觸。
14)由澆注槽向爐內(nèi)注入鋼液時,只許澆包在槽的邊緣運送,并保持適當?shù)母叨取?/p>
五、天車工在天車工工作結束后要做到
1、將吊鉤升至較高位置,小車開到遠離大車滑線的端部,大車開到天車停車位置。
2、將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刀開關。
3、對各機構及電氣設備的各種電器元件進行檢查、清理、并按規(guī)定潤滑。
4、天車在運行及檢查中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故障及處理情況應全部記入交接班手冊。
5、工作結束后的天車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車工交班后方可離開天車,如接班天車工未到,需經(jīng)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第2篇 天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要求
1. 司機必須專門培訓,經(jīng)市勞動部門考核發(fā)證方可獨立操作。
2. 司機應每年體檢,酒后或身體不適應癥者不能操作。
3. 實行專人專機制度,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非司機不準操作。
4. 新安裝和經(jīng)修復的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經(jīng)有關部門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前要求
1. 檢查路基是否符合說明書要求,軌道上無障礙物,軌端止檔器是否牢固,行程開頭是否可靠。
2. 各傳動部分、減速箱油量是否充足,各部螺栓是否緊固。松開夾軌鉗試運轉,檢查傳動部分有無異響及制閘瓦的松緊程度。
3. 在總閘閉合后,用試電筆檢查電器及控制器外殼,確認安全后,方可上機。
4. 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5. 工作開始前,應作一次全面檢查,確認各部機件完全正常時,方可進行操作。
三、操作中要求
1. 必須嚴格掌握起重機規(guī)定的起重量,詳細了解吊物,不得超載作業(yè)。
2. 司機與信號指揮人員要密切配合,信號清楚后方可開始操作。各機構動作前先按電鈴,發(fā)現(xiàn)信號不清要停止操作。
3. 嚴禁任何人員乘坐或利用起重機升降。
4. 操縱控制器要從零位開始逐級操作。
5. 不論哪一部份在運轉中變換中,嚴禁打倒車運行。
6. 起重物上升時,鉤頭距臂桿端部不小于1m。
7. 塔式起重機一般應設兩名司機操作,一名司機在司機室操作,另一司機在地面監(jiān)護。
8. 起重機行走時,禁止開到距端部2m以內(nèi)的地方。
9. 塔式起重機起重臂每次變幅后,必須根據(jù)工作半徑和重物重量,及時對超載限位裝置的噸位進行調(diào)整。
10. 起重機升降重物時,起重臂不得進行變幅操作,必須空載進行。變幅時也不能與其他三種動作(行走、旋轉、起升)中任何一各動作同時進行。
11. 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時,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
12. 被吊物的邊緣距高壓線最外邊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13. 兩臺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條軌道上作業(yè)時,兩機起重鉤繩之間水平距離,不得小于5m 。
14. 工作中不允許任何人一上下扶梯嚴禁在工作中進行維護工作。
15. 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時,不得將起重物處于空中懸掛狀態(tài)。
16. 作業(yè)中遇大風、大雨等惡劣氣候,應停止起吊作業(yè),將臂桿降到安全位置,卡緊夾軌鉗。
17. 夜班作業(yè),必須備有充足照明,指揮與司機應使用明顯的旗語信號。
四、作業(yè)后要求
1. 工作完畢后起重機應該開到軌道中間停放,卡緊軌鉗,吊鉤升到距臂端2~3m處,起重臂平行軌道方向。
2. 所有控制器在操作完畢扳到零位,切斷電源開關。
3. 將駕駛門窗關好,鎖好方可離開。
4. 電氣失火時,禁止用水撲救,應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或其它不導電物補救。
5. 遇暴風天氣時,塔式起重機要作加固措施,駕駛室上部主桿的四個耳環(huán)用鋼絲繩拉纜風并固定在地面的地錨上。
第3篇 天車崗位抓斗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時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堅守工作崗位,禁止酒后上崗。
2.天車在開動前先確認軌道上無人無障礙物方可行車。
3.天車開動前必須先打鈴,吊物下周圍3—5米內(nèi)禁止站人。
4.天車在運行中,嚴禁修理、清掃、調(diào)整一切機電設備,當需要檢修或擦洗機電設備時應做到:確認主電源已切斷,掛好“有人作業(yè),禁止操作”警示牌。
5.上下天車必須在指定地點,不準翻躍大車欄桿,不得在天車運行中或未停穩(wěn)時上下車。
6.天車在運行中,任何人發(fā)現(xiàn)停車信號都要停車,抓斗不準從人的頭頂上方通行。
7.工作完畢后,抓斗要停在指定地點,放穩(wěn),不準懸在半空中。
8.(露天作業(yè))如遇6級以上大風,下雨或大雪暫停天車作業(yè),以免意外。
9.在池邊、溝邊行走時,應防止滑入溝、池內(nèi)。
10.無證人員不準單獨上崗操作。
第4篇 爐前天車工安全規(guī)程
1 天車應由專人操作,操作者必須經(jīng)過技術培訓安全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方能上崗操作。
2 上崗前穿戴好勞保用品,穿絕緣鞋要規(guī)范。
3 上、下天車不允許雙手拿東西,不允許在天車軌道上行走。
4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上崗后應全面檢查所屬設備,確認沒問題后方可作業(yè)。
5 起吊、吊物前必須響呤,如有停電,將開關打到零位,并拉閘斷電。
6 吊起重物時,必須聽從下邊人員指揮,不得任意自行起吊搬運,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
7 吊運物品時,必須將大、小車打正,安全確認后方可起吊。
8 嚴禁吊運大溝或小坑區(qū)域沒有活動的渣鐵塊。
9 起吊時嚴格觀察大小溝行程,避免發(fā)生撞鉤事故。
10 被吊物不得長期懸掛停留,有載荷時,司機不能離開天車操作臺。
11 天車不用時,必須剎緊剎車器,點檢設備時,必須拉閘斷電,并掛好停電牌。
12 天車工應經(jīng)常檢查電器設備線路絕緣是否良好,保持清潔,有權制止他人動用天車。
13 使用完畢后,必須將天車開到遠離鐵口的地方。
14 出鐵時,天車不許作業(yè)。
第5篇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凡操作天車人員,必須熟悉操作按鈕的啟動方向、各種安全裝置的作用和正確的吊掛、捆綁方式,否則禁止使用。
2. 工作前應檢查天車,吊具(如吊鉤,吊環(huán),鋼絲繩等)是否安全可靠,無問題時方可使用。
3. 天車和吊具嚴禁超負荷使用。
4. 吊運的物體必須吊掛牢固平穩(wěn)后,方可起吊。吊運時禁止同時使用兩個以上的動作或斜拉,斜拽。物體旋轉時,必須平穩(wěn)后方可松鉤。
5. 吊運物體的高度必須高出運行線路上所遇到的物件,但不得從人的上方通過。
6. 禁止用吊鉤吊人或乘坐在吊運的物體上。
7. 兩人共同吊運物體時,動作必須協(xié)調(diào)一致,操作開關的人員,應聽從掛鉤人員的指揮。
8. 操作人員在吊運工作時,應精神集中不得與別人閑談。
9. 捆綁、吊運具有尖銳邊緣的物體時,須用木板等軟料墊好,防止鋼絲繩被克斷。
10. 工作結束后應將天車開回停放處,將吊鉤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斷電源。
第6篇 工貿(mào)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目的:規(guī)定天車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證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設備安全。
二、范圍:天車作業(yè)。
三、職責:天車操作工負責具體執(zhí)行本規(guī)程:
1、 天車工須經(jīng)專門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jīng)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操作人員在使用天車前,應進行例行檢查,如有異常必須查明原因,待修復后方可啟用。
3、使用前認真查看鋼絲繩、吊鉤、吊攀等部件是否完好。
4、作業(yè)時吊鉤底下嚴禁站人,操作者應主動避讓并制止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
5、操作者必須集中思想與搭檔人員密切配合,在確保安全狀況下起吊,作業(yè)時嚴禁談笑嬉鬧。
6、對天車要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嚴禁帶病作業(yè)。
7、操作由專人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隨便開車起吊。每次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遙控器電源并保存好遙控器。
8、檢修天車應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時,應掛上“禁止合閘”的警告牌。地面要設圍欄或設專人看管,禁止人員從下面通行。
9、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
10、天車運行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diào)整機件。
11、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發(fā)出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一般不超過1米。
12、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3、不準將全物吊起后長時間停留在空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采取有效措施。
14、吊物超負荷吊運,如有特殊情況要經(jīng)公司領導同意,要有專人指揮,但必須有安全措施。
15、吊運工作物必須平穩(wěn),不得搖擺,特別是吊運重大物品、精密設備,行車速度不得過快。
16、工作結束不用時,應將天車停放在安全處,將吊鉤升至一定的高度,并切斷電源,將遙控器關閉比保存好。
17、天車工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動物品的不吊;
(7)、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險的物品不吊;
(8)、帶棱角、快口未墊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
第7篇 澆注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遵守《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工作前應對天車所有的機電設備、制動器和其他安全裝置進行檢查并保持完好。
3、必須聽從專人指揮吊運鋼(鐵)水包和進行澆注等工作。
4、出鋼(鐵)水后,先將鋼(鐵)水包吊起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約0.2米進行試閘,確認可靠時,打鈴通知地面人員避開,方準吊起移動。
5、吊起或下降盛有鋼(鐵)水包時必須緩慢啟動,不得搖晃,運行或停止時,應高于沿途障礙物 0.5米。
6、澆注過程中,天車工應注意地面動態(tài),聽從指揮。
7、澆注完畢后,按指定地點倒渣,翻包要緩慢進行,四周人員必須離開。
8、在吊運盛有液體金屬的包子時,必須把大、小車及卷揚制動器等事先進行空運轉試驗,確認無誤,才能工作。在吊運過程中,嚴禁把盛有液體金屬的包子與其它物體相碰撞。
9、天車出現(xiàn)下列問題時,不準使用:
(1)卷揚限位器失靈;
(2)大、小車限位器失靈;
(3)艙門聯(lián)鎖開關失靈;
(4)卷揚機上壓緊鋼絲繩的壓板螺釘松動;
(5)大車緩沖器或大車軌道盡頭沒有擋頭或失效;
(6)沒有信號裝置或失靈,天車鋼結鉤變形、裂紋、脫焊;
(7)機械傳動部分沒有按規(guī)定加油潤滑,傳動不靈活;
(8)吊鉤轉動不靈活;固定吊鉤的螺母、保險墊圈或開口銷損壞;
(9)鋼絲繩已達報廢標準或扭勁;
(10)制動器不能有效地剎車,制動器連桿上的螺栓開口銷有缺少或損壞,
或螺釘松動;
(11)所有緊固機件的螺釘發(fā)生松動、滑絲等;
(12)電線的絕緣損壞,接地線斷開;
(13)電氣設備及接入電源的防護保險裝置失靈;
(14)司機室內(nèi)無絕緣墊;
(15)天車大、小車軌道上有人或有其它障礙物 ;
(16)司機室內(nèi)有油料,油棉紗等易燃物品;
(17)司機室內(nèi)沒有滅火器材。
第8篇 天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前
①上崗前人員要按規(guī)定穿戴好工作服、絕緣皮鞋等;衣扣及袖口必須系好;
②檢查鋼絲繩、吊鉤、電氣、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靈活可靠,滅火器、co報警器正常靈敏可靠,操作室地板絕緣良好。
③起重機啟動前,上車檢查軌道上、小車室等有無人員,起重機上不準留有任何物品和各種工具,避免作業(yè)中墜落傷人。
④駕駛人員需經(jīng)特種培訓和安全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無證或證件過期人員禁止操作。
(2)天車工日常操作中
①開車前將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并將各攔門開關合上。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起車要穩(wěn),逐檔加速。起吊貨物時,嚴禁突然起吊,禁止歪拉斜吊,嚴禁超負荷作業(yè),落下貨物時要平穩(wěn)。操作時應按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鳴鈴,作業(yè)中要防止吊鉤和抓斗擺動,駕駛人員要掌握好穩(wěn)鉤技術。
②起重機吊運貨物時,必須持續(xù)鳴鈴,嚴禁從工作人員上方和重要設施上面越過,吊物附近及吊物上禁止站人,禁止吊起埋在地下或凝結凍結在地面的物件。涉及車輛設備相勾連的貨物時防止鋼絲繩拉斷傷人,任何人不準在吊物下穿越逗留。
③禁止起重機吊著貨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禁止吊裝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上以及與車輛、設備相勾連的貨物,防止鋼絲繩拉斷傷人。起重機在正常運行時,禁止用緊急開關、打反車等手段來停車。在電壓顯示低或電力輸送中斷時,必須斷開主閘刀開關,所有控制器手柄都恢復到零位。
④行車行走時嚴禁上下人,嚴禁設備運行時檢查、檢修、維護保養(yǎng)和調(diào)整機件,如果發(fā)現(xiàn)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運行中發(fā)現(xiàn)起開機構、制動器失靈時,應立即發(fā)出警告信號、打反車,把提開控制扳到最高一檔(要特別注意扳動手柄不能過快,防止電源繼電器動作)并利用這段時間,把大小車開到安全位置放下貨物,如在制動失靈的同時起開機構又不能正常啟動,則應立即斷開司機室總開關,使制動電磁鐵斷電制動器抱閘。
⑤起重機作業(yè)中,要防止吊鉤或抓斗等吊具產(chǎn)生較大的擺動,為使吊鉤或抓斗隨車相對穩(wěn)定的運動,駕駛員應當掌握穩(wěn)鉤技術。高爐出鐵、開口、堵口期間遠離鐵口,防止鐵水飛濺造成傷害。嚴禁使用煤氣、氧氣、蒸汽、水管道及支架等作為起重力點。煤氣區(qū)域作業(yè),要遵守煤氣區(qū)域作業(yè)的一切安全規(guī)定。
⑥司機在作業(yè)中有下列情況應發(fā)出信號(鳴鈴):
起升、落下貨物,開動大、小車時;
起重機從視線不清的處所通過時;
起重機接近跨內(nèi)另一臺起重機時;
吊運貨物接近人員時。
⑦操作中執(zhí)行十不吊:
歪、拉、斜、拽不吊;
超負荷、重量不明或不符合要求不吊;
工件緊固不牢不平衡而可能滑動不吊;
多人指揮,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埋在地下的構件或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易燃易爆壓力容器、鐵水包過滿等物不吊;
室外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
⑧司機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通道、專門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天車在運行中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在道軌上或天車主梁上行走作業(yè)。
⑨發(fā)生火災時,應迅速切斷駕駛室電源開關或主刀閘開關,用滅火器適時滅火;如火勢較大,難以撲救,要快速經(jīng)安全通道撤離現(xiàn)場,通知主管人員組織滅火。
(3)操作后
①吊裝作業(yè)完畢后,小車必須退至駕駛室一側,嚴禁停在橫梁中間。
②主副鉤分別升到距離上升限位0.5米左右位置,吊鉤上嚴禁懸掛任何物品。
③停車后按下急停按鈕,關閉室內(nèi)總電氣開關。
第9篇 噴吹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天車工上車發(fā)現(xiàn)天窗開時,必須親自上去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啟動設備。
2、天車在作業(yè)時,抓斗不準在人頭上走過。
3、天車卸車時,如果車皮內(nèi)有人,禁止卸車。
4、天車工發(fā)現(xiàn)開關處掛牌時,禁止合閘操作。
5、天車在正常作業(yè)時,禁止打反車停車。
6、堅決杜絕用各種限位作為停車手段。
7、在動車之前,應鳴鈴示警。
8、在卸車過程中,要穩(wěn)抓穩(wěn)取,禁止野蠻操作。
9、在操作過程中,禁止斜拉硬拽。
10、在操作中發(fā)現(xiàn)設備存在隱患,及時找有關人員處理,堅決杜絕設備帶病作業(yè)。
11、天車在上料時,受料斗上不準有人。如果處理篦子上積料,一定要和天車工聯(lián)系好,方可進行處理。
12、在檢修天車動火、電焊時,天車工必須監(jiān)護,檢修完畢后,把現(xiàn)場清理干凈,防止留下火源。
13、在處理天車鐵道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第10篇 單梁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使用人員必須具備機械和電器操作知識,身體狀況良好。
2、吊運重物前應清楚被吊物品的重量,嚴禁超載、超負荷吊運。
3、進行作業(yè)前應檢查以下幾點:
1)操作者步行范圍內(nèi)無障礙物;軌道上不應有異常,重物運行通道周圍無人員通行。
2)試動按鈕裝置起升、下降、左右運行動作是否靈敏、準確;同時按動一組按鈕電動葫蘆不得動作。
3)空載吊鉤上升至極限位置時,限位應準確可靠;
4)起升、下降及運行的制動應靈敏可靠,導繩器及其它安全裝置動作正常,安全可靠。
5、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車,不得在吊起重物時調(diào)整制動器、進行檢查和維修。
6、重物達到或接近額定載荷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再以最小高度吊運。重物運行時不得從有人的上方通過。
7、無下降限位器的電動葫蘆,在吊鉤處于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留3圈以上的安全圈。
8、作業(yè)地點昏暗,無法看清場地和被吊物體時,不得進行操作。
9、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被吊重物與鋼絲繩不垂直時不得進行操作。
10、使用中如有異常響聲,應遵循先停車,后檢查,排除故障后再開車的程序。
第11篇 天車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檢修前準備
1、上崗前,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穿戴。
2、必須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絕對禁止使用帶有危險因素的工具。
二、停、開車作業(yè)
1、天車檢修人員必須了解天車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藝,地面工藝流程。
2、天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下天車,檢修天車。
3、天車檢修時必須在該天車上掛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線,并且需要與鄰近天車聯(lián)系好。
4、天車停車檢修時有專人監(jiān)護。
5、嚴禁一邊作業(yè),一邊檢修天車;需要在運行中檢修時,檢修工必須提前與天車操作工及相鄰天車進行安全告知,落實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檢修作業(yè)。
三、正常作業(yè)
1、在現(xiàn)場作業(yè)時,必須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況,防燙、防跌、防濺。
2、銼鋸各種物件,必須夾在工作臺上,園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塊墊好。
3、用鑿子鑿工作物時,必須先清除鑿上毛頭,如對面有人工作,須用木板或鐵皮,網(wǎng)板擋好,以免鐵屑飛出傷人。
4、榔頭不準作墊鐵用,榔頭柄必須用無節(jié)硬木并安裝牢固,榔頭柄和面不能沾染油污,使用榔頭時,不可戴手套。
5、敲擊鐵板或裁鐵皮時,敲榔頭者和檔鉗者不可對面站著。
6、調(diào)整機器設備,用機械轉動時,嚴禁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機器運轉部分,以免卷入機器內(nèi)發(fā)生危險。
7、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穩(wěn)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隨用隨取,勿使落下,同時不許向上向下亂拋東西,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系安全帶。
8、不準私自拆除安全裝置,如因檢修必須拆除,事后應安裝妥當。
9、在園物上面或地軸上面不能放置任何東西,以鋼滑落傷人。
四、故障處理
1、做好每天的天車巡點檢工作,對檢查、檢修要有記錄臺帳。
2、天車的升降設備如:制動器、轉動軸、牙箱等,發(fā)生松動,失靈要及時處理。
五、檢修作業(yè)
1、上下天車或檢修其它設備,一定要和操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得到同意,方可檢修。
2、放鋼天車,必須設有專人檢查,調(diào)整。
3、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須確保牢固,凡可能發(fā)生擠壓的空間不準站立或作業(yè),若非作業(yè)不可,必須采取絕對安全措施。
六、事故應急措施
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隱患都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操作。
第12篇 天車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a、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鈞、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b、開車前,必須嗚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或報警;
c、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d、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
e、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f、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g、在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當風力大于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對于門座起重機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起重機錨定;
h、司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警示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2、安全拭術要求
(1)、有下述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a、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體,及斜拉斜吊等;
b、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直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直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c、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
d、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2)、司機操作時,應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極限位直限住器停車;
b、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diào)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c、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穩(wěn)地吊運;
f、無下降極限位直限位器的起重機,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計規(guī)定的安全圈數(shù);
g、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表二的規(guī)定。
第13篇 鑄鐵機液體天車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人員要按規(guī)定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絕緣皮鞋、皮手套;帽帶、袖口必須系好,駕駛人員需經(jīng)特種培訓和安全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2)工作前,要停電檢查鋼絲繩、電氣、機械、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co報警器是否安全、靈敏、可靠,操作室地板絕緣良好無破損。
(3)起重機上不準留任何物品和工具,避免在作業(yè)中墜落傷人。
(4)開車前要將所有控制手柄至于零位,并將欄桿開關合上,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起車要穩(wěn),逐檔加速。
(5)起吊貨物時,嚴禁突然起吊,禁止斜拉外吊,嚴禁超負荷作業(yè),落下貨物時落地要平穩(wěn),禁止貨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
(6)起重機吊運貨物時嚴禁從人頭上和重大設備上越過,禁止在吊物附近站人,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上以及與車輛設備線勾聯(lián)的貨物,防止鋼絲繩拉斷傷人。
(7)起重機在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大反車等手段停車。
(8)當發(fā)現(xiàn)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時,應立即發(fā)出警告信號,打反車把提升控制器扳到最高檔(要特別注意扳動手柄不能過快,防止過流繼電器動作),并利用這段時間把大小車開到安全地點放下貨物。
(9)操作變頻控制的主鉤時,先送電10秒后操作,應逐檔加速減速,換向時應在零位停頓2秒以上,方可換向操作,嚴禁打反車。
(10)鑄鐵前確認罐位是否對好,掛吊牢固,要認真觀察罐內(nèi)是否有結殼,如遇結殼應采取相應措施,以防鐵水涌出傷人。鑄鐵時應做到鐵模內(nèi)鐵水均勻,鐵流平穩(wěn),如吊起鐵水罐鑄鐵時,主鉤控制器不能連續(xù)操作,防止溜鉤,重載下降時,防止超速溜鉤。
(11)吊緩沖包內(nèi)渣鐵時,所用吊具不要落入包內(nèi)鐵水中,以防爆炸傷人,起吊包內(nèi)渣鐵時,應鳴鈴示警,待地面人員撤離后,方可起吊,以防渣鐵墜落,濺出鐵水傷人。
(12)翻罐內(nèi)渣鐵時,應注意罐內(nèi)殘留鐵水不要過多,要掌握好副鉤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過,翻渣區(qū)潮濕或有積水、泥漿時,嚴禁翻渣,防止爆炸
(13)轉罐時,確認龍門鉤掛好后,起升一定高度,開動大小車,輕貼罐車轉動,要合理掌握大小車速度,以免撞壞罐車。翻罐內(nèi)渣鐵時,要掌握好副鉤起升高度,防止把罐翻過。如罐內(nèi)殘留鐵水過多,須采取相應安全措施。
(14)運行中禁止人員上下,禁止在軌道上或天車主梁上行走、作業(yè)。
(15)檢修設備時,要停電掛牌,做好監(jiān)護,動車前確認到位,密切配合,聽從專人指揮,檢修完畢后檢查、驗收、實驗。
(16)工作中遵守“十不吊”的規(guī)定。
(17)嚴禁違反天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中的各項規(guī)定要求。
(18)工作完畢后,小車必須退至駕駛室一側,嚴禁停在橫梁中間,主副鉤分別升到距離上升限位0.5米左右位置,吊鉤上嚴禁懸掛任何物品,停車后按下急停按鈕,關閉電氣總開關。
第14篇 天車檢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吊車運轉中,不準對電氣、機械設備進行檢查、修理、清掃和注油等工作。
2.檢查和修理天車,必須和該車司機聯(lián)系好,否則不準上車工作。
3.處理故障時,必須與鄰車取得聯(lián)系,確認后方可作業(yè)。
4.切斷電源,懸掛“禁止合閘”標志牌。并有人監(jiān)護電源。
5.多人檢修時,吊車司機應配合作業(yè),并負責監(jiān)護。
6.檢修吊車時使用的工具,備件要加強保管,以防物件掉落傷人。
7.檢修吊車時要懸掛紅燈信號,根據(jù)檢修設置安全卡或阻器,工程完工后將阻礙物拆除,并將作業(yè)現(xiàn)場清理干凈。
8.檢查修理大小明線拖爬集電器,檢修大滑線時,必須停電并設專人看管電氣開關。
9.檢查修理小車時,嚴禁兩腳叉開登在軌道上和坐在小車上試車。
10.檢修天車區(qū)域禁止閑人進入或上下層同時作業(yè)。
11.天車修理停車固定地點后,必須在離車3米的軌道上設置絕路擋和明顯標志,以防肇事。
12.新安裝或大修后的天車,必須進行空鉤檢查,并進行靜負荷試驗和動負荷試驗。
13.天車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負荷試驗,吊鉤磨損到吊鉤對直徑百分之十,應報廢更換。
14.對吊車主梁等關鍵部位進行定期性的檢測,有記錄有檔案。
15.電動葫蘆可參照執(zhí)行。
16.其它按《鉗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
17.檢修天車時,檢修工具要放牢,防止掉下傷人。
第15篇 天車含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非本崗位人員不可開天車。
2. 工作前必須戴好安全帽,對投入作業(y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確保完好,內(nèi)容包括:限位器靈敏可靠、排繩器完好、吊鉤有閉鎖、鋼絲繩無斷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現(xiàn)場指揮信號要統(tǒng)一、明確,堅決反對瞎指揮。
4. 使用的動力設備,必須接地、絕緣良好;移動燈具要使用安全電壓。
5. 工作物必須捆縛牢固,經(jīng)試吊確認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6. 遇6級以上大風時,嚴禁露天作業(yè)。
7. 物件懸空時,嚴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堅決遵守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切實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聯(lián)系好、扎緊提放好、統(tǒng)一指揮好、機械檢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載不吊、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措施不吊,安全裝置失靈不吊、光線陰暗看不清楚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