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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天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前準備
- 檢查天車設備:確保所有機械部件完好無損,鋼絲繩、吊鉤、滑輪等無明顯磨損或斷裂跡象。
- 檢查控制系統(tǒng):確認控制面板按鈕功能正常,制動系統(tǒng)可靠。
- 檢查周圍環(huán)境:清理作業(yè)區(qū)域,確保無障礙物,地面穩(wěn)定,無可能導致滑動的危險。
2. 天車啟動與運行
- 啟動前鳴笛示意,提醒周圍人員注意。
- 慢速試運行,檢查天車運動是否平穩(wěn),制動性能是否良好。
- 根據負載重量選擇合適的吊具,嚴禁超載。
3. 起吊作業(yè)
- 確保負載牢固懸掛,避免晃動。
- 起吊時應緩慢平穩(wěn),觀察周圍情況,避免碰撞。
- 保持吊物與地面人員的安全距離,避免傷害。
4. 運行與停放
- 天車運行過程中,操作員需持續(xù)觀察,隨時調整速度和方向。
- 停放時,將天車停在指定位置,關閉電源,拉緊手剎。
5. 維護與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設備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 記錄運行狀況,定期提交設備狀態(tài)報告。
二、天車操作員職責
- 遵守所有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程序,不違章操作。
- 參加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 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立即停止操作并報告。
三、應急處理
- 遇到緊急情況,如設備故障、失控等,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并通知相關人員。
- 對于可能的危險情況,操作員應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
標準
1. 符合《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 6067.1-2010)的規(guī)定。
2. 遵循企業(yè)內部的設備操作手冊和安全管理制度。
3. 實施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確保天車操作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
4. 符合國家和地方關于特種設備操作的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
以上規(guī)程旨在保障天車操作的安全與效率,操作員應嚴格遵守,管理層應定期對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評估,以確保其有效性和適應性。在實際操作中,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務必予以重視。
天車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
為了保證人員和設備安全及生產正常運行,天車工必須嚴格遵守和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臺起重機必須由持有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
2、天車工必須是年滿18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醫(yī)務部門檢查確認身體合格者。
3、天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實習期一般不少于兩個月,由安技部門對其進行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術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天車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天車。
4、沒有天車操作證者嚴禁操作天車,助手和徒工必須在有經驗師傅監(jiān)督和指導下操作天車。
5、對于因違犯規(guī)程受到處分而被收回吊銷操作證者,不得獨立操作天車。
6、天車工必須熟悉以下基本知識:
1)天車各機構及其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車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功能及其電路系統(tǒng)的控制原理。
3)天車的操作規(guī)程、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4)指揮工的指揮信號。
7、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并應與指揮工密切合作。對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8、當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能閉合主電源。
9、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大于六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用夾軌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將起重機可靠地錨定住。
12、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牌子應掛在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維修的起重機兩側設上阻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衛(wèi)和指揮,以防鄰機相碰撞。
13、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橡膠鞋,并須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產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15、起重機的操作室和走臺上應具備有滅火器和安全繩。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車應停放在停車位置,天車的各控制器手柄應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總刀開關。
2、交班天車工應將工作中天車的情況記于交接班手冊中。接班天車工首先應熟悉前一班司機在手冊中所記事項,并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檢查的項目為:
1)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開關是否已切斷,嚴禁帶電檢查。
2)鋼絲繩有無破股斷絲現(xiàn)象,卷筒和滑輪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串槽、打結、扭曲等現(xiàn)象,鋼絲繩頂部的壓板螺栓是否緊固。
3)吊鉤是否有裂紋,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機構制動器的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瓦襯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如何,開口銷、定位板是否齊全,磁鐵沖程是否符合要求,桿件傳動是否有卡住現(xiàn)象。
5)各機構傳動件的鏈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
6)各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正常,導電滑塊與滑線的接觸是否良好。
7)開車檢查終點限位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正常,安全保護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車各機構的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檢查完天車各機構后,接班天車工將結果記于交接手冊中。
3、檢查天車和試驗各機構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天車工不得起動天車:
1)吊鉤的工作表面發(fā)現(xiàn)裂紋,吊鉤在吊鉤橫梁中不能轉動。
2)鋼絲繩有整股折斷或斷絲數超過報廢標準。
3)各機構的制動器不能起制動作用,制動瓦襯磨損嚴重,致使鉚釘裸露。
4)各機構的制動器終點限位開關失效或其杠桿轉臂不能自動復位,艙口門、橫梁門等安全保護開關的連鎖觸頭失效。
三、天車運行前應做到
1、交接電源供電和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情況。
2、斷開隔離開關,檢查起重機各機構的情況,各開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動,車上有無散放的各種物品。
3、按規(guī)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脂。
4、對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打開夾軌器或其它固定裝置。
5、檢查運行軌道上及軌道附近有無妨礙運物的物品。
6、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司機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并將從操作室通向走臺的門和各通路上的門關好。
四、天車工在操縱起重機中要做到
1、天車工在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得在作業(yè)中聊天、閱讀書報、吃東西、吸煙等。
2、為防止觸電,天車工不能濕手操縱控制器,應穿絕緣鞋,工作室地面要鋪有橡膠板或本板等絕緣材料。
3、天車工在操作天車運行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則:
1)鳴鈴起車。起車要平穩(wěn),逐檔加速。起升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1-2s;運行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車各檔的轉換時間還應長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貨物時,應首先將貨物吊離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貨物的過程中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然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3)禁止超負荷運行。對于接近額定載荷的貨物應用第2檔試吊,如不能起吊,說明物件的重量超過天車的額定負荷,所以不能用高檔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時,禁止突然起吊。當起升鋼絲繩接近繃直時,要一邊調整大小車的位置,一邊拉緊鋼絲繩。放下貨物時,也要注意逐漸落地,以防損傷物件及引起天車的振動。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以及與車輛、設備相鉤連的貨物,以防拉斷鋼絲繩。
6)禁止斜拉、斜吊。因為斜吊會使貨物擺動,與其他物體相碰撞而且還可能出現(xiàn)使鋼絲繩拉斷、超負荷等現(xiàn)象。
7)天車吊運的物件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物件上站人。吊運物件應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車工在作業(yè)中應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起升、落下物件,開動大小車時;天車吊物從視線不清處通過時;。
9)天車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打倒車等手段來停車。當然為了防止發(fā)生事故而須緊急停車時例外。
10)禁止天車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天車吊物時,天車工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1)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的情況下,必須切斷主開關,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嚴禁利用吊鉤或吊鉤上的物件運送或起升人員。
13)不得將輔助起升機構的鋼絲繩與澆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觸。
14)由澆注槽向爐內注入鋼液時,只許澆包在槽的邊緣運送,并保持適當的高度。
五、天車工在天車工工作結束后要做到
1、將吊鉤升至較高位置,小車開到遠離大車滑線的端部,大車開到天車停車位置。
2、將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刀開關。
3、對各機構及電氣設備的各種電器元件進行檢查、清理、并按規(guī)定潤滑。
4、天車在運行及檢查中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故障及處理情況應全部記入交接班手冊。
5、工作結束后的天車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車工交班后方可離開天車,如接班天車工未到,需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第2篇 天車司機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安全操作總則
(1)工人經體檢及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合格后,才能進行天車司機培訓。獨立操作前,必須由安技部門組成的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術的考核,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天車操作證;
(2)沒有天車操作證者嚴禁操縱天車,助手和徒工必須在有經驗的師傅親自監(jiān)督和指導下,方可操縱天車運行。
(3)天車可機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單位制訂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
1)天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天車的安全管理規(guī)程;
3)天車的交、接班制度;
4)天車的日常和定期撿查制度;
5)天車的潤滑、維修保養(yǎng)制度等。
(4)天車司機必須熟悉以下基本知識。
1)自用天車各機構及其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自用天車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及功能;
3)天車電氣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操作順序和電氣設備的維護知識;
4)天車各機構的潤滑部位、潤滑油的種類、型號及潤滑周期;
5)有關滅火知識以及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6)關于觸電急救規(guī)程和急救常識。
2上、下天車的規(guī)定
(1)天車司機進出駕駛室,必須在規(guī)定的專用地點上、下天車,天車司機必須空手從扶梯上、下,禁止攜帶工具。
(2)嚴禁跨越軌道或從另一天車上直接跨入天車。
3.天車必備的設備
(1)天車的作業(yè)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和暢通的吊運通道。
(2)每臺天車應配備所需的保養(yǎng)天車的工具,安全繩,滅火器等。
(3)天車必須裝有音響清晰的喇叭、警鈴等信號裝置。
(4)天車所有帶電部分的外殼,均應進行可靠的接地,以免發(fā)生意外的觸電事故。小車軌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的也要采取焊接接地,上述接地設施要定期檢查。
(5)天車上的梯子、平臺、走臺都應裝設不低于1050毫米的防護欄桿,其寬度不應小于600毫米,并設有不低于是15~20毫米的擋板。直梯或傾角超過75。的斜梯,其高度超過5米時,應設有弧形防護圈。直梯高度超過10米時,每隔5-6米應有帶防護欄桿的休息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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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天車檢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上崗前要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吊車運轉中,不準對電氣、機械設備進行檢查、修理、清掃和注油等工作。
2.檢查和修理天車,必須和該車司機聯(lián)系好,否則不準上車工作。
3.處理故障時,必須與鄰車取得聯(lián)系,確認后方可作業(yè)。
4.切斷電源,懸掛“禁止合閘”標志牌。并有人監(jiān)護電源。
5.多人檢修時,吊車司機應配合作業(yè),并負責監(jiān)護。
6.檢修吊車時使用的工具,備件要加強保管,以防物件掉落傷人。
7.檢修吊車時要懸掛紅燈信號,根據檢修設置安全卡或阻器,工程完工后將阻礙物拆除,并將作業(yè)現(xiàn)場清理干凈。
8.檢查修理大小明線拖爬集電器,檢修大滑線時,必須停電并設專人看管電氣開關。
9.檢查修理小車時,嚴禁兩腳叉開登在軌道上和坐在小車上試車。
10.檢修天車區(qū)域禁止閑人進入或上下層同時作業(yè)。
11.天車修理停車固定地點后,必須在離車3米的軌道上設置絕路擋和明顯標志,以防肇事。
12.新安裝或大修后的天車,必須進行空鉤檢查,并進行靜負荷試驗和動負荷試驗。
13.天車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負荷試驗,吊鉤磨損到吊鉤對直徑百分之十,應報廢更換。
14.對吊車主梁等關鍵部位進行定期性的檢測,有記錄有檔案。
15.電動葫蘆可參照執(zhí)行。
16.其它按《鉗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
17.檢修天車時,檢修工具要放牢,防止掉下傷人。
第4篇 10噸天車安全技術規(guī)程
1、天車司機必須經過訓練,考試合格者方可操作。
2、開車前要試電鈴是否好用,先開空車試大、小抱閘是否好用,限位開關是否靈敏。
3、天車軌道,打車橋架上有人停留不準開(檢修或試車除外)。
4、開車不準開得過猛,大小車不準同時啟動。
5、天車司機思想要集中,不準吸煙、吃東西、看書報,不準和地面人員談話,必要時停車。
6、在正常操作中嚴禁打到車和依靠安全裝置停車。
7、吊鉤提到高位只時大梁不準小于0.5米。
8、在開車過程中,嚴禁檢修加油、打掃衛(wèi)生和友人停留在橋架或小車上。大車在行走時不得上下人員。
9、開車人員要做到“是不吊”。
10、上下車把必須從樓口上下。
11、工作完成后,必須切斷電源,檢修時必須將鐵殼開關拉下、配電室總保險拿下,并掛警告牌。若需帶點處理時,必須有專業(yè)人監(jiān)護并采取絕緣措施。
第5篇 天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安全規(guī)定
1. 天車工須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否則不得單獨操作。
2. 開車前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 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分和安全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刂破?、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時,嚴禁吊運。在化工車間吊裝不得碰撞設備、管道。
3. 吊運時必須昕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啟動時應先鳴鈴,起重作業(yè)中只聽一人指揮,但對其他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也應立即停車。
4. 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民“0”位起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0”位。
5. 當接近卷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 ,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
6. 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下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7. 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8. 兩臺天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
9. 運行時,天車與天車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嚴禁撞車,同壁行吊車錯車時,行車應開動小車主動避讓。
10. 檢修天車應??吭诎踩攸c,切斷電源并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和“禁止通行”的標志。
11. 大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之,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徐徐運行緩慢升高。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2. 天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3. 運行中突然發(fā)生停電,必須將開關于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條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14. 鑄造車間天車吊運鋼水包, 應先看到鋼水包高度,然后鳴鈴和慢速運行,澆鋼時下降速度要緩穩(wěn)。
15. 吊運鋼水包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鋼或吊件下滑時 ,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16. 露天行車遇有暴風、雷擊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工作,切斷電源,車輪前后應塞墊塊卡牢。
17. 夜間作業(yè)應有充足的照明。
18. 龍門吊安全操作要按本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 運吊大物件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jiān)視和指揮。
19. 天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a. 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b. 指揮信號不明,質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c. 吊繩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 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e. 歪拉斜掛不吊;
f.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的不吊;
g. 氧氣瓶、乙快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 帶棱角缺口未墊好不吊;
i. 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
j. 鋼鐵水過滿,未加固定卡子不掉。
20. 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斷電源。
21. 掛鉤人員必須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種吊具、索具的最大容許負荷、報廢標準,熟練掌握指揮信號,在指揮信號時不準戴手套,同時應遵守天車工的“十不吊”。
22. 起吊工具要經常檢查, 確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準隨地亂丟,不準超負荷使用。
23. 捆綁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
24. 吊運物體應按規(guī)定地點妥善堆放, 不準將重物堆放在管線下面或安全通道上。放置較高大的物件時,重心要平穩(wěn),防止倒下傷人。
25. 行車掛鉤統(tǒng)一手勢:
a.手心向上表示吊鉤向上;
b.手心向下表示吊鉤向下;
c.手心向前表示大車向前;
d.手心向后表示大車向后;
e. 手心向左表示小車向左;
f. 手心向右表示小車向右;
g. 小指向上表示吊鉤小起;
h.小指向下表示吊鉤小落;
i. 兩手交叉表示停止;
j. 起吊手勢應有哨音配合。
26. 行車掛鉤在有條件的單位應使用步話機。
27. 在化工車間作業(yè)遇有泄漏和著火爆炸事故,天車工要沉著,迅速撤離。
(2) 電動葫蘆
1. 嚴格遵守天車工起重的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凡有操作室的電動葫蘆其操作人員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安全作業(yè)證方可操作。
2. 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部分及鋼絲繩、棱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負荷起吊, 起吊時手不準在繩索與物件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
4. 起吊物件時, 捆扎應牢固, 重心要平穩(wěn)。物件的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板。
5. 使用拖掛電線試開關啟動, 絕緣必須良好, 正常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
6. 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
(3) 手動葫蘆
1. 懸掛葫蘆的構架必須牢固可靠,工作時葫蘆的掛鉤、銷子等裝置必須保持完好。
2. 起吊用的葫蘆,不準超負荷使用。
3. 起吊物件時,除操作葫蘆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 起吊物件時,必須捆綁牢固可靠,吊具、吊索應在允許負荷范圍。
5. 用兩個葫蘆同時起吊一物件時, 必須有專人指揮,負荷應均勻分擔,操作人員動作要協(xié)調一致。
6. 放下物件時,必須緩慢輕放, 不允許自由落下。
第6篇 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系統(tǒng)操作工必須經過有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腳在現(xiàn)場作業(yè)。
3、天車應有專人操作維護,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縱。
4、清掃工作現(xiàn)場時,嚴禁用水沖洗加介泵的電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澆軸瓦降溫。
5、工作現(xiàn)場應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地面做到“四無”(無積煤、無積水、無積塵、無雜物),設備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電、不漏氣)。
二、操作程序
(一)啟車前的檢查
1、天車(龍門吊、電動葫蘆)操作工必須經過有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發(fā)證、持證上崗。
2、凡操作人員都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發(fā)辮要盤入帽內,工作服要整齊利索。禁止帶圍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腳在現(xiàn)場作業(yè)。
3、天車均有專人操作維護,除專職司機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須進行各種部件的詳細檢查,連接裝置、操作機構、制動系統(tǒng)、電氣控制系統(tǒng)、鋼絲繩、吊鉤等是否完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開車。
5、操作人員要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和額定載荷,使用時不得超過其規(guī)定值。
6、確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規(guī)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吊具。
7、檢查各制動器或行車開關,失靈時,嚴禁開車,應找有關人員修理。
8、起吊用的鋼絲繩應符合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
啟車
在檢查聯(lián)系確定本設備附近及前后關聯(lián)設備無檢修或其他人員作業(yè)的前提下,將設備控制按鈕箱的電源打開,按下手柄上或者遙控的啟車按鈕。
停車
按下停車按鈕停止。
二、運行中注意事項
1、確認檢查無誤后,發(fā)出警告信號(電鈴),然后開始啟動。
2、多人操作時,應由專人負責指揮,起重工均熟悉各種手勢、旗語等聯(lián)系信號。
3、起動、停止要緩慢,禁止突然改變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時,當重物未脫離地面時,不得開動行車行走。
4、起吊較長重物時,應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試吊,確保吊點在重心上,方可開始作業(yè)。
5、天車上嚴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運重物時,盡可能不要離地面太高,在任何情況下禁止吊運重物從人員上空越過,所有人員不準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車到達終點位置應及時停車,盡可能不用限位開關。
8、工作時不允許斜拉,以免損壞設備。
9、不允許將重物長時間懸吊在空中,以防機件永久變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設備規(guī)定負荷作業(yè),不得超負荷使用。
三、停車后應做的工作
1、工作完畢后應將吊鉤提升到離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適當位置,并切斷電源。
2、按要求對起重設備及吊具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第7篇 天車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天車必須有行程限制器,過卷限制器應使滑輪提升至距限制器300毫米時,自動停止。
2、天車工作前首先要檢查電機及機械部分及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各潤滑部位應注油。
3、檢查重鋼絲繩的磨損情況(磨損和斷面的面積均不得超過原斷面的10%)。
4、天車空車行走,需將鉤具卷起,吊物行走時,不準從人的上方經過。
5、工作中突然停電或電壓下降不能升車時,需將操作手把移到停止位置,重物正在起吊時,必須監(jiān)視下放不得有人通過。
6、天車轉向時一定要等電機停止運轉后,在向另一個方向開動。
7、天車吊運熱物時必須用特制吊具,下方的地面不得有水及易燃物品。夜間行車必須配有足夠的照明 。
8、天車必須有定期檢查及檢修制度。
9、電葫蘆間歇起動,每小時不得超過30次。天車不準超載運行。
10、天車要停在指定的地點并把電源開關搬到停電位置。
11、使用遙控控制天車時,操作人員與起吊設備的距離不得超過5米。
第8篇 天車及龍門吊技術操作規(guī)程
對天車及龍門吊的要求
1、起重機必須有以下信號及保護裝置:
(1)行車電鈴或喇叭。
(2)過卷揚限止器應使滑輪提升距限止器300毫米時,自動停止。
(3)行程限止器,起重噸位限制銘牌。
(4)自動連鎖,保證司機室到橋架上的門開了就自動斷電。
(5)同跨幾臺起重機工作,互相間應設緩沖器。
(6)梯子平臺和走臺要設有不低于1米的欄桿,梯子側角小于75度。高于5米者應設弧形防護圈。
(7)龍門吊應設有防風夾軌裝置。
(8)所有金屬構件應有保護接地。
(9)吊運鋼水及 熔化金屬時,司機室應有防止噴濺燒傷和防火措施。
(10)起重機必須裝有制動器。
2、起重電葫蘆應按規(guī)定條件使用。
工作前
1、檢查車架及鐵道上是否有人和障礙物。
2、檢查電機及各機械部分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各潤滑部位注油。
3、檢查起重鋼絲繩的磨損情況(磨損和斷絲按斷面積均不能超過10%),排列情況。
4、各控制器操作手把均放在停止位置時,方可停電工作。
5、檢查各種起重用具有無損傷。
工作中
1、各種天車(龍門吊車)均需有合格證的人方能操作。
2、啟動、停止要慢,加速要穩(wěn),吊車司機只看一人地面手勢指揮。兩手必須放在操縱把上,以便隨時剎車,工作中嚴禁司機抽煙聊天。
3、吊物時大鉤必須與地面垂直,不準斜吊,并注意活件的平衡,應先試吊,檢查無誤后方可吊運或運行。
4、天車空車行走,需將工具卷起。吊物行走時,不準從人的上方越過。
5、吊物高度,一般不超過1.5米,吊大件時行速要慢。
6、每次起重開始,吊物行走,下放重物前均應先響鈴。
7、幾臺吊車同跨工作時,必須在中間保持一定距離。
8、工作中突然停電或電壓下降不能開吊車時,需將操作手把移到停止位置,并拉開電門。重物正在起吊時,必須監(jiān)視,下方不得有人通過。
9、天車轉向時一定要等電機停止運轉后,再向另一個方向開動。
10、吊車上不準放任何其他物件。上下天車人員不得手持工具及物品。
11、行車架上有人時不準開動天車,未經允許不準從兩車間跨越,如有檢修人員時,開車前必須聯(lián)系好。
12、天車吊運紅熱物品時,必須用特制吊具,下放的地面不得有水及易爆物品。
13、夜間行車必須配有足夠的照明。
14、龍門吊如在運行中發(fā)現(xiàn)氣候突變,起大風,必須停車并采取防風措施。
15、天車及龍門吊必須有定期檢查與檢修制度。
16、電葫蘆間歇起動,每小時不可超過30次。
17、不準超載,不準吊死物。
工作后
1、車停在指定地點,拉開電源開關,各手把放在停止位置。
2、龍門吊要做好防風措施。
3、做好交接記錄。
第9篇 多功能天車機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 上崗前必須集中精力。啟動前要安全確認、檢查電源開關是否斷開,各手柄是否在斷開位置,然后檢查機組各部位是否正常。如鋼絲繩、大小車自動是否正常,當有異常情況時,不得啟動機組以及盲目處理事故。
二、 機組運行時,除與維修有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上車。
三、 檢查確認機組軌道及駕駛室、下料管、陽極提升裝置、打殼裝置、付小車裝置周圍沒有障礙物后方可送電運行。
四、 開車前必須按鈴鳴警。確認安全后,方可做動作。嚴禁大小車同時動作。
五、 天車大梁上及駕駛室內,必須有完好合格的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駕駛室內不得放無關雜物。
六、 禁止用高速、強力往返調整卡銷和卡孔間隙,以免損壞機組和電解槽上部結構。
七、 從槽中更換出來的殘極應按指定位置放穩(wěn)。因底部不平或其它原因而不能放穩(wěn)的殘極應放在帶架托盤上。
八、 機手操作時,必須聽從地面人員的指揮。在不明白其指示和信號時,不得任意動作。
九、 出鋁時,正常情況下駕駛室停止一切操作。
十、 機手必須定期檢查鋼絲繩吊鉤磨損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在日常維護中機手配合維修人員檢修車。
十一、 機手及檢修人員不準把腳踏在操作盤上。
十二、 操作、維修人員不準在駕駛室內抽煙吃零食。
十三、 作業(yè)時禁止歪拉斜吊。
十四、 清掃大梁等工作,需配安全帶。
十五、 正常行走時,主付小車要打到出鋁通道上。
十六、 機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或有危險性的動作。
十七、 換極時,卡具未提到位前,不準把極吊出來。
十八、 打殼時,在打殼頭未回到位時,不允許移動大、小車。
十九、 下覆蓋料時,必須原從地面人員指揮注意避免刮碰料管,不料完畢后,料管必須升到上限位。
二十、 槽內作業(yè)完畢,必須將主、付小車完全打到出鋁通道上,確認安全后,方可移動大車進行另一作業(yè)面或下一臺槽作業(yè)。
二十一、 大車行走時,機手要注意觀察其它機組作業(yè)位置及軌道是否有人,防止碰撞或傷人,所有工具要提到上限位,
二十二、 在靠近滑線處,不許回轉駕駛室,以防意外。
二十三、 下機組前及時關閉空壓機、空調器。
二十四、 機手不得在槽子上部上、下機組,必須在登機組梯子處上下,同時注意安全。
二十五、 正常情況下機手不允許使用強制按鈕。
第10篇 天車工之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天車工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者,方能操作。
2、起重應該標明起重噸位,并且要有信號裝置,橋式起重機應有卷揚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緩沖器和自動連鎖裝置,天車工應保持這些部件的靈敏可靠。
3、每日工作前斷電檢查抱閘,電氣卷揚機械,安全裝置是否良好,然后接通電源,試開空車,確認各部正常方可開車。
4、天車工運前,必須先按電鈴,方可開車。
5、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過起重設備和吊距的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其它常浮物不吊:
(5)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6)埋在或凝結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7)光線黑暗看不清物件不吊:
(8)物體偏離運行軌道歪掛斜吊不吊:
(9)棱器的物件沒有墊好不吊。
6、大車、小車和卷揚在近終點或靠行軌行車時,應慢速行駛,撞檔和各限位必須靈敏好用,嚴禁用反轉方法停止運轉。
7、碰盤吊在裝卸鐵塊時,重物不準從設備、人頭上經過。
8、天車運行中遇緊急停電或發(fā)生故障時,應拉下開關,并在重物重直下方架設圍具,顯示懸掛警告標志,禁止通行,禁止用手盤齒輪的方法落下重物。
9、天車工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學員工作時,師傅不準脫離工作崗位,非駕駛人員未經許可不準爬車或進入駕駛室,加油擦試時必須斷電。
10、天車每班要清掃,易損件要經常檢查保養(yǎng),工具備件要放穩(wěn),以免物墜傷人。
11、只準許從安全梯上下,嚴禁從一臺車跨越另―臺車,不準從軌道上通行,上下車或離開駕駛室必須將吊鉤升起,把小車開到駕駛室的一端拉下總閘,并將控制器所有把手和手輪搬回“停止”位置。
12、交班時,必須等上班工作人員走下工作梯之后,下班方可開車。
13、不準用兩臺天車同時吊―件重物。
14、吊物時要與地面垂直,不能懸空加物,嚴禁在物品的下面站人。
15、司機駕駛時雙手需經常放在操作把上,以便隨時剎閘。
第11篇 天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維護保養(yǎng)方法
為了保證人員和設備安全及生產正常運行,天車工必須嚴格遵守和認真執(zhí)行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起重機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一、一般要求
1、每臺起重機必須由持有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
2、天車工必須是年滿18歲,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醫(yī)務部門檢查確認身體合格者。
3、天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實習期一般不少于兩個月,由安技部門對其進行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術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發(fā)給天車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天車。
4、沒有天車操作證者嚴禁操作天車,助手和徒工必須在有經驗師傅監(jiān)督和指導下操作天車。
5、對于因違犯規(guī)程受到處分而被收回吊銷操作證者,不得獨立操作天車。
6、天車工必須熟悉以下基本知識:
1)天車各機構及其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天車電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功能及其電路系統(tǒng)的控制原理。
3)天車的操作規(guī)程、使用及維護保養(yǎng)知識。
4)指揮工的指揮信號。
7、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并應與指揮工密切合作。對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8、當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能閉合主電源。
9、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10、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11、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當風大于六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用夾軌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將起重機可靠地錨定住。
12、起重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牌子應掛在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維修的起重機兩側設上阻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衛(wèi)和指揮,以防鄰機相碰撞。
13、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橡膠鞋,并須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
14、有可能產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
15、起重機的操作室和走臺上應具備有滅火器和安全繩。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天車應停放在停車位置,天車的各控制器手柄應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總刀開關。
2、交班天車工應將工作中天車的情況記于交接班手冊中。接班天車工首先應熟悉前一班司機在手冊中所記事項,并共同檢查天車各機構,檢查的項目為:
1)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開關是否已切斷,嚴禁帶電檢查。
2)鋼絲繩有無破股斷絲現(xiàn)象,卷筒和滑輪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串槽、打結、扭曲等現(xiàn)象,鋼絲繩頂部的壓板螺栓是否緊固。
3)吊鉤是否有裂紋,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4)各機構制動器的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瓦襯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如何,開口銷、定位板是否齊全,磁鐵沖程是否符合要求,桿件傳動是否有卡住現(xiàn)象。
5)各機構傳動件的鏈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
6)各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正常,導電滑塊與滑線的接觸是否良好。
7)開車檢查終點限位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正常,安全保護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工作是否正常。
8)天車各機構的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
檢查完天車各機構后,接班天車工將結果記于交接手冊中。
3、檢查天車和試驗各機構時,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天車工不得起動天車:
1)吊鉤的工作表面發(fā)現(xiàn)裂紋,吊鉤在吊鉤橫梁中不能轉動。
2)鋼絲繩有整股折斷或斷絲數超過報廢標準。
3)各機構的制動器不能起制動作用,制動瓦襯磨損嚴重,致使鉚釘裸露。
4)各機構的制動器終點限位開關失效或其杠桿轉臂不能自動復位,艙口門、橫梁門等安全保護開關的連鎖觸頭失效。
三、天車運行前應做到
1、交接電源供電和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情況。
2、斷開隔離開關,檢查起重機各機構的情況,各開關是否正常,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動,車上有無散放的各種物品。
3、按規(guī)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脂。
4、對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打開夾軌器或其它固定裝置。
5、檢查運行軌道上及軌道附近有無妨礙運物的物品。
6、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司機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并將從操作室通向走臺的門和各通路上的門關好。
四、天車工在操縱起重機中要做到
1、天車工在操作時必須精神集中,不得在作業(yè)中聊天、閱讀書報、吃東西、吸煙等。
2、為防止觸電,天車工不能濕手操縱控制器,應穿絕緣鞋,工作室地面要鋪有橡膠板或本板等絕緣材料。
3、天車工在操作天車運行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則:
1)鳴鈴起車。起車要平穩(wěn),逐檔加速。起升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1-2s;運行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3s以上;大起重量的天車各檔的轉換時間還應長些。
2)每班第一次起吊貨物時,應首先將貨物吊離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貨物的過程中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然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3)禁止超負荷運行。對于接近額定載荷的貨物應用第2檔試吊,如不能起吊,說明物件的重量超過天車的額定負荷,所以不能用高檔直接起吊。
4)起吊物件時,禁止突然起吊。當起升鋼絲繩接近繃直時,要一邊調整大小車的位置,一邊拉緊鋼絲繩。放下貨物時,也要注意逐漸落地,以防損傷物件及引起天車的振動。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以及與車輛、設備相鉤連的貨物,以防拉斷鋼絲繩。
6)禁止斜拉、斜吊。因為斜吊會使貨物擺動,與其他物體相碰撞而且還可能出現(xiàn)使鋼絲繩拉斷、超負荷等現(xiàn)象。
7)天車吊運的物件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物件上站人。吊運物件應走指定的“通道”,而且要高于地面物件0.5m以上。
8)天車工在作業(yè)中應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起升、落下物件,開動大小車時;天車吊物從視線不清處通過時;。
9)天車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打倒車等手段來停車。當然為了防止發(fā)生事故而須緊急停車時例外。
10)禁止天車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天車吊物時,天車工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1)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的情況下,必須切斷主開關,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2)嚴禁利用吊鉤或吊鉤上的物件運送或起升人員。
13)不得將輔助起升機構的鋼絲繩與澆包或平衡梁直接接觸。
14)由澆注槽向爐內注入鋼液時,只許澆包在槽的邊緣運送,并保持適當的高度。
五、天車工在天車工工作結束后要做到
1、將吊鉤升至較高位置,小車開到遠離大車滑線的端部,大車開到天車停車位置。
2、將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拉下保護箱的刀開關。
3、對各機構及電氣設備的各種電器元件進行檢查、清理、并按規(guī)定潤滑。
4、天車在運行及檢查中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故障及處理情況應全部記入交接班手冊。
5、工作結束后的天車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車工交班后方可離開天車,如接班天車工未到,需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第12篇 天車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
1、天車工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者,方能操作。
2、起重應該標明起重噸位,并且要有信號裝置,橋式起重機應有卷揚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緩沖器和自動連鎖裝置,天車工應保持這些部件的靈敏可靠。
3、每日工作前斷電檢查抱閘,電氣卷揚機械,安全裝置是否良好,然后接通電源,試開空車,確認各部正常方可開車。
4、天車工運前,必須先按電鈴,方可開車。
5、嚴格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過起重設備和吊距的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其它常浮物不吊:
(5)抱閘或其它制動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6)埋在或凝結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7)光線黑暗看不清物件不吊:
(8)物體偏離運行軌道歪掛斜吊不吊:
(9)棱器的物件沒有墊好不吊。
6、大車、小車和卷揚在近終點或靠行軌行車時,應慢速行駛,撞檔和各限位必須靈敏好用,嚴禁用反轉方法停止運轉。
7、碰盤吊在裝卸鐵塊時,重物不準從設備、人頭上經過。
8、天車運行中遇緊急停電或發(fā)生故障時,應拉下開關,并在重物重直下方架設圍具,顯示懸掛警告標志,禁止通行,禁止用手盤齒輪的方法落下重物。
9、天車工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學員工作時,師傅不準脫離工作崗位,非駕駛人員未經許可不準爬車或進入駕駛室,加油擦試時必須斷電。
10、天車每班要清掃,易損件要經常檢查保養(yǎng),工具備件要放穩(wěn),以免物墜傷人。
11、只準許從安全梯上下,嚴禁從一臺車跨越另―臺車,不準從軌道上通行,上下車或離開駕駛室必須將吊鉤升起,把小車開到駕駛室的一端拉下總閘,并將控制器所有把手和手輪搬回“停止”位置。
12、交班時,必須等上班工作人員走下工作梯之后,下班方可開車。
13、不準用兩臺天車同時吊―件重物。
14、吊物時要與地面垂直,不能懸空加物,嚴禁在物品的下面站人。
15、司機駕駛時雙手需經常放在操作把上,以便隨時剎閘。
第13篇 天車卷揚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天車卷揚工安全操作基本要求
1.1上崗前勞保用品必須穿戴齊全、規(guī)范。
1.2 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guī)程,嚴禁無證及非崗位人員開車。
1.3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要將班中出現(xiàn)問題詳細交待清楚,并雙方檢查本崗位的設備運轉情況。
1.4認真檢查天車、傾翻卷揚的安全保護裝置(限位、制動器等),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2澆鑄生鐵
2.1 開車前應與鑄鐵工取得聯(lián)系,并檢查傾翻卷揚機各部位及現(xiàn)場情況,確認無障礙物方可開車作業(yè)。
2.2 當鐵水罐傾斜一定角度,鐵水從罐中流出時,必須注意鐵水流的形狀,如發(fā)現(xiàn)多流、鐵水飛濺等情況時,應打鈴,停止傾翻,落罐回位,待修好罐嘴后,再重新傾翻澆鑄。
2.3 在傾翻澆鑄過程中,應注意觀察鐵水流量,并根據變化情況及時改變卷揚機提升速度及高度保證鑄鐵均勻。
2.4 禁止利用傾翻卷揚機橫拉、斜拽或吊拔凝固在地上的殘鐵或殘物。
2.5 在運行中如有異?,F(xiàn)象或設備缺陷時,(如過流跳閘,制動器失靈,運轉中有異常聲響等),應立即停車檢查,并及時向工長報告,在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復運轉。
2.6 嚴禁拆除聯(lián)鎖保護,嚴禁短路操作,操作過程中要注意電壓、電流表,如遇緊急情況要立即停車。
2.7 遇突然停電時,立即將所有開關回到零位,拉閘掛牌后到傾翻卷揚室,松開電機包閘落罐,落罐速度要穩(wěn),防止損壞電機。
3 開天車前檢查
3.1 首先將天車配電盤上總刀閘開關斷開,并掛牌,不允許帶電進行檢查,并打開安全門、艙門開關。
3.2 檢查鋼絲繩,其斷絲根數及磨損量,是否達到報廢標準,檢查卷筒上是否有竄槽和疊壓現(xiàn)象,固定板是否牢固可靠,有問題及時處理。
3.3 檢查制動器的工作彈簧、銷軸、連接板和開口銷是否完好,制動器不得有卡住現(xiàn)象。
3.4 各安全裝置應動作靈敏可靠。
3.5 變電器(滑塊)在滑線上應接觸良好。
3.6 吊鉤應能在橫梁上靈活轉動,鉤尾固定螺母不得有松動現(xiàn)象。
3.7 開車前檢查電源供電情況,電壓不得低于額定電壓的85%。
3.8 起重機上不準遺留工具和其它物件,以防止作業(yè)時墜物。
4 開天車作業(yè)
4.1 開車前要按操作規(guī)程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并將艙門開關及端梁安全門合上,鳴鈴示警后方可開車。
4.2 鳴鈴起吊,起吊要平穩(wěn),逐檔加速。
4.3 第一次吊物時,應將貨物吊離地面0.5m時停止,以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4.4 禁止斜拉斜吊。特殊情況必須斜拉斜吊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
4.5 起吊物時,禁止突然起吊,當鋼絲繩接近拉直時,要一邊調節(jié)大小車位置,一邊起吊,落地時要慢,以保持平穩(wěn)安全。
4.6 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與車輛設備相鉤連的物品。
4.7 天車吊運物品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物上站人。
4.8 司機要熟練掌握“兩慢、一穩(wěn)”技術,即起吊要慢,落地要慢,行走要穩(wěn)。防止吊物或其它吊具產生較大擺動。
4.9 司機作業(yè)時在下列情況下要發(fā)出信號(鳴鈴):
4.9.1 起升、落下或開動大小車時;
4.9.2 天車從視線不清處通過時,要連續(xù)鳴鈴;
4.9.3 接近另一臺天車時;
4.9.4 吊物接近人員時;
4.9.5 遇其它緊急情況時。
4.10 天車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打反車停車。
4.11 天車在作業(yè)時禁止檢修。
4.12 火車進入廠房內作業(yè)時,要嚴格執(zhí)行“火車運行中,天車停止動”的規(guī)定。
4.13 在電壓明顯降低或中斷送電情況下,必須拉開主開關,把所有控制器扳到零位。
4.14 禁止天車吊物在空中長期停留,同時司機和指揮員嚴禁離開崗位。
4.15 發(fā)現(xiàn)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效時,在發(fā)出警告信號的同時(鳴鈴)打反車,把起升控制器扳到適當的檔次,反復利用這一手段把大小車開到安全地點,然后放下吊物。
4.16 無論在開車或停車時,嚴禁跨車、爬欄桿。
4.17 嚴禁站在傳動部件周圍。
4.18 吊運液體金屬或重要設備時,起吊前要對鋼絲繩、大鉤質量及現(xiàn)場環(huán)境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進行試吊,而后起吊。
4.19 運行中,必須聽從地面人員指揮(只準一人指揮)遇特殊情況或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時要立即停車,無人指揮不吊,無指揮資格人員指揮不吊。
4.20 作業(yè)完后把天車開到指定地點,把小車開到起重機跨端,吊鉤升起,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切斷主電源。
4.21 天車工作區(qū)域,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5 設備維護保養(yǎng)
5.1 維護保養(yǎng)前必須切斷主電源拉閘掛牌。
5.2 嚴禁在天車運行中檢修、擦拭、加油、清掃。
5.3 維護保養(yǎng)時注意扶好欄桿,防止滑傷、跌傷。
5.4 維護保養(yǎng)天車卷揚機必須有一人監(jiān)護。
第14篇 煉鋼天車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1. 天車司機應了解起重機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主要技術參數,掌握其安全裝置的功能和正確的操作方法。學徒工操縱起重機必須有專職司機進行監(jiān)護,未經考試合格的天車工,不準單獨上崗操作。
2. 上下車時要跟司機聯(lián)系清楚,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上下車,要手扶欄桿不準手持重物,不準滑、蹦、跳。任何人不得強行扒車,嚴禁從一車跨越另一車。
3. 開車前要仔細檢查設備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嚴禁天車帶病作業(yè)。司機在送電試車前必須鳴鈴示警后,方可按順序合閘送電試車。
4. 司機在作業(yè)過程中,要精神集中聽從地面人員的正確指揮,認真執(zhí)行“十不吊”準則:
①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②重物超負荷或重量不明不吊。
③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物不吊。
⑤工件捆綁不牢或重心不穩(wěn)不吊。⑥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⑦光線陰暗視線不清不吊。⑧菱角物體沒有防護措施不吊。
⑨歪拉斜拽任何物體不吊。⑩鋼鐵水包過滿不吊。
5. 司機在作業(yè)過程中要左右t望,注意鄰車情況防止撞車,吊物不準從重要設備或人頭上通過。
6. 司機在操作中必須聽從地面專職人員指揮,對任何人發(fā)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服從,未辯明情況之前不得盲目開車.
7. 司機必須嚴格遵守指揮信號,工作人員未離開危險區(qū)時不準開車。
8. 吊車司機在操作中必須精神集中,不準看書報,不準閑談。
9. 由于受環(huán)境和其他因素影響,司機不清楚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應發(fā)出詢問信號,確認指揮信號與指揮意見一致,再進行操作。
10. 有主副鉤的起重機,應當把不工作的吊鉤升到接近上升限位置高度,不準兩鉤同時吊運兩個物體。
11. 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量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起吊時應先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wěn)起吊,嚴禁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制動器。
12. 吊運液態(tài)金屬或較重物品,均先起吊100mm00mm,停頓一下,驗證制動器是否靈敏可靠再起吊,必須離地面2米以上或高于障礙物才允許開動大小車。
13. 起重機接近同跨或上下層其他起重機時,吊運重物運行路線上有人時,必須發(fā)出警示信號。
14. 操縱控制器時,應逐級開動,禁止控制器手柄從零位直接到高檔,或從順轉位置打到反轉位置作為停車用(緊急情況例外)。
15. 起重機大車或小車應緩慢靠近終點,正常情況下,禁止碰撞安全擋,嚴禁用限位裝置控制機構運行。
16. 如果停電重物吊在半空中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準離開崗位要警示任何人不要從吊物下通過。
17.所有電磁吸盤車,不得吸有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不準用磁盤撞擊任何物體,不工作時要切斷電源,把磁盤落到地面。
18.吊運過程中如遇突發(fā)故障,如漏鋼、穿包或吊物下滑時,天車工必須冷靜,沉穩(wěn)地采取緊急措施,聽從地面人員指揮,先將控制器打到下降,然后反復做升降動作,同時開動大小車選擇安全位置將重物落下,同時鳴鈴示警,并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處理。
19. 操作過程中發(fā)現(xiàn)設備異常,應先將吊物穩(wěn)妥降落,然后停車斷電進行檢查,不準帶故障運行。
20. 嚴禁起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吊運氧氣瓶、乙炔瓶,必須使用專用吊具籠,混裝時禁止吊運。
21.檢修時車必須停在安全檢修位置,司機要聽從檢修人員的指揮,不準隨意摘牌送電,啟動任何工作系統(tǒng)需試車時,司機要確認所有人員撤離到安全位置后,再按指揮人員要求點動試車確保安全。
22. 天車上有人檢修作業(yè)時,嚴禁司機動車;動車時任何人不得在天車上停留,更不準從窄箱形梁上行走。
23. 起重機在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重大設備事故、人身傷害及險肇事故時,除特殊情況外,司機應停車保留事故現(xiàn)場,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準擅自離開現(xiàn)場。
24. 工作結束后,將起重機開到規(guī)定的停車點,將小車停靠大車滑線的另一端,將主副鉤起升到限位,把各控制手柄扳到零位,電磁吸盤應落到地面,斷開電源開關方可離開。
26. 露天作業(yè)起重機(風力在六級或以上時)應停止作業(yè),用夾軌器或其他防風裝置可靠固定,以防被風刮跑。
第15篇 天車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作業(yè)前準備
1.1上崗前,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工種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穿戴。
1.2必須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絕對禁止使用帶有危險因素的工具。
2.停、開車作業(yè)
1.1天車檢修人員必須了解天車的工作原理操作工藝,地面工藝流程。
1.2天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天車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上下天車,檢修天車。
1.3天車檢修時必須在該天車上掛上警告旗或拉上警戒線,并且需要與鄰近天車聯(lián)系好。
1.4天車停車檢修時有專人監(jiān)護。
1.5嚴禁一邊操作或作業(yè),一邊檢修天車。
3.正常作業(yè)
3.1在現(xiàn)場作業(yè)時,必須站好位置,注意四周情況,防燙、防跌、防濺。
3.2銼鋸各種物件,必須夾在工作臺上,園形的工作物件要用木塊墊好。
3.3用鑿子鑿工作物時,必須先清除鑿上毛頭,如對面有人工作,須用木板或鐵皮,網板擋好,以免鐵屑飛出傷人。
3.4榔頭不準作墊鐵用,榔頭柄必須用無節(jié)硬木并安裝牢固,榔頭柄和面不能沾染油污,使用榔頭時,不可戴手套。
3.5敲擊鐵板或裁鐵皮時,敲榔頭者和檔鉗者不可對面站著。
3.6調整機器設備,用機械轉動時,嚴禁戴手套或把手放在機器運轉部分,以免卷入機器內發(fā)生危險。
3.7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注意自己站立的地方是否穩(wěn)固,要把所有工具放入工具袋中,隨用隨取,勿使落下,同時不許向上向下亂拋東西,2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系安全帶。
3.8不準私自拆除安全裝置,如因檢修必須拆除,事后應安裝妥當。
3.9在園物上面或地軸上面不能放置任何東西,以鋼滑落傷人。
4.故障處理
4.1做好每天的天車巡點檢工作,對檢查、檢修要有記錄臺帳。
4.2天車的升降設備如:制動器、轉動軸、牙箱等,發(fā)生松動,失靈要及時處理。
5.檢修作業(yè)
5.1上下天車或檢修其它設備,一定要和操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得到同意,方可檢修。
5.2放鋼天車,必須設有專人檢查,調整。
5.3凡手攀蹬的地方,必須確保牢固,凡可能發(fā)生擠壓的空間不準站立或作業(yè),若非作業(yè)不可,必須采取絕對安全措施。
6.事故應急措施
6.1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隱患都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