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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休假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的權益得到保障,同時也維護公司的正常運營。它涵蓋了休假類型、申請流程、審批機制、假期記錄和違規(guī)處理等多個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休假類型:包括年假、病假、產假、陪產假、婚假、喪假等法定假期,以及公司特有的福利假期。
2. 申請流程:員工需提前提交休假申請,明確請假時間、原因及聯系方式,經直接上級批準后生效。
3. 審批機制:休假申請需符合公司規(guī)定,特殊情況需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
4. 假期記錄:所有假期均需記錄在案,以便于年度統計和薪資調整。
5. 違規(guī)處理:對于未經批準的休假或虛假請假情況,公司將采取相應措施。
重要性
休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
1. 保障員工權益:確保員工在合理范圍內享有休息和恢復精力的權利。
2. 維護工作秩序:通過規(guī)范的請假流程,防止因人員短缺影響正常工作。
3. 提升員工滿意度:合理的休假政策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忠誠度。
4. 法律合規(guī):遵守國家勞動法規(guī),避免因違反規(guī)定導致的法律風險。
方案
1. 制定詳細假期政策:明確各類假期的天數、申請期限和審批權限,確保公平透明。
2. 優(yōu)化申請流程:利用數字化工具,簡化請假申請和審批過程,提高效率。
3. 強化溝通:定期更新休假信息,提醒員工合理規(guī)劃,同時鼓勵管理者與員工進行有效溝通。
4. 定期審計:人力資源部門應定期檢查休假記錄,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
5. 培訓與宣傳:對員工進行休假政策培訓,確保每個人都了解并遵守規(guī)定。
6. 處理違規(guī)行為:對于違規(guī)行為,采取警告、扣罰等措施,必要時進行紀律處分,以示警戒。
在實施休假管理制度時,我們應兼顧人性化與規(guī)范性,既要尊重員工的個人需求,也要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行。通過持續(xù)優(yōu)化和監(jiān)督,我們將創(chuàng)建一個既有利于員工福利,又能維持高效運作的休假管理環(huán)境。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各種休假管理規(guī)定制度(范例)
一.探親假
(一)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已轉正)與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節(jié)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職工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節(jié)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親假期,每年20天(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每年按規(guī)定給與報銷路費一次,二年中另一次探親假期需自籌調休解決。職工與父母一方能夠在公休節(jié)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及喪偶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20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親,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cnfla文章-幫您找文章]
(二)職工探親原則上一次休完。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分兩次休完的,只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三)職工配偶是軍隊干部的,軍隊干部一方如果已經利用年休假探親,職工一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再到部隊探親時,經批準,可給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過30天。假期工資照發(fā),往返路費本人自理;軍隊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和職工一方團聚的,職工一方可按探親規(guī)定享受休假和報銷往返路費。
(四)職工學徒、見習、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假(轉正定級時間在下半年的,當年不享受探親假)。
(五)女職工到配偶地點生育,享受生產假,不享受當年探親假,路費可按探親規(guī)定報銷一次。
(六)職工的配偶與職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時,同時探望父母親。不再另給探望父母家。
(七)職工在探親期間,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因持當地交通部門證明,向人事科申報。
(八)在3月底以前結婚的職工,可享受當年度探望配偶假;當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計3個月,當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親假。
(九)“五。一”、國慶、元旦、春節(jié)假(法定假)不包括在探親假之內。
二.病假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須持本院保健醫(yī)生的診斷證明,經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非保健醫(yī)生開的病假條一律無效。
(二)大、中專畢業(yè)生見習期間請病、事假,相應延長見習期。
(三)凡探親、事假、工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診的職工,因持當地醫(yī)院出示的證明、病歷、化驗單到保健科換病假條辦理手續(xù),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不給報銷醫(yī)藥費。
(四)工作人員病愈要求恢復工作,需經副主任醫(yī)師以上專家出具證明和醫(yī)務科審批,確實可以恢復工作的方可復工。但復工后,不能勝任工作又請病假的,則應將其復工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xù)計算。調入醫(yī)院連續(xù)工作不滿一年即請病假(一個月以上)者,扣發(fā)全部工資、津貼及一切福利待遇。
(五)關于病假期間的待遇,按國務院國發(fā)(81)52號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休期間的生活待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事假
職工個人事情盡量利用工休假和節(jié)假日處理,一般不準請事假。因事必須請假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嚴格執(zhí)行審批權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準,分別報醫(yī)務科護理部同意,人事科備案,3天以上由科室報醫(yī)務科、護理部同意,人事科批準。科主任、護士長請事假需經分管院長批準,硬功外出或病休要告訴主管職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除特殊情況,電話請假、捎口信、捎假條及信件請假續(xù)假,一律無效,如缺勤按曠工處理。事假期間的待遇按本院規(guī)定執(zhí)行。翌年內病史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扣除工齡一年。
四.產假、婚假、節(jié)育手術假,均按省“計劃生育條例”執(zhí)行,由保健科同意,原計生辦審批,人事科備查。
五.喪假
工作人員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喪假3天,岳父、岳母、公婆,給喪假1天,超過3天按事假對待。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時間不計在喪假之內。
六.工傷職工因工負傷,因根據勞動部門有關規(guī)定,經技術委員會討論鑒定。確認為工傷后,寫出書面材料,按有關工傷規(guī)定享受假期工資和福利待遇。
七.職工公休假規(guī)定
1.從工作第二年起,不滿六年的職工,每年可休假5天;滿六年不滿十六年的,休假10天;滿六年不滿二十六年的,休假15天;二十六年以上,休假20天。
2.假期包括星期日,不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
3.職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發(fā)保健費。
4.職工休假應在本單位工作不受影響的情況下安排,由本人首先向所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科室提出意見,報院人事科批準后再作具體安排。職工休假期間如需外出,應向所在科室說明去向。
5.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休假期滿逾期不歸者,按無故曠工處理。
6.各科室每月應將各種休假憑據,同科室考勤一齊月底前報人事科。如發(fā)現不安報批程序擅自安排休假者,扣罰該部門科室負責人及負責考勤人員當月獎金。
7.當年工休假原則上當年休,不提休、不補休。如確應工作需要,該年度不能安排工休假的,由所在科室負責向人事科寫出書面報告,經分管院長同意,給于適當經濟補貼。
8.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者不安排當年工休假:
(1)當年病、事假或療養(yǎng)時間累計超過30天;
(2)當年已享受寒、暑假待遇者;
(3)當年在其他單位已享受工休假者;
(4)當年6月底新調入者;
9.工休假不得相互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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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職責內務職責內審員職責
第2篇 員工福利休假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明確員工所享有的休假,使公司運作更加規(guī)范化,特制定此制度。休假的種類包括:法定休假、公休日、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休假。
一、福利休假種類
1、法定休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jié):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jié):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jié):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jié):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jié):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jié):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假期如遇公休日則順延。
2、帶薪年假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期間享受100%工資。::使用的有效期為取得年假的本陽歷年,過期作廢。如確因公司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休完帶薪年假,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可給予剩余假期的3倍工資的補償。
2、公司有權保留年假的統一使用,遇緊急情況時,公司有權將正在休假的員工調回公司或取消休假。
3、公假
1、因調轉個人檔案及福利關系,可享受1天公假。
2、女職工本人按計劃生育規(guī)定做絕育及節(jié)育手術的給予3天公假。
4、婚假
1、男職工大于22周歲,女職工大于20周歲,符合婚姻法規(guī)定,可享受3天婚假;
2、男職工滿25周歲,女職工滿23周歲視為晚婚,可享受10天工作日婚假;
3、員工休婚假須提前2周提出申請。
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享受3天喪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順延)。
6、產假
1、女職工在受孕12周內應向辦公室提交醫(yī)生證明。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其中產前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可在90天基礎上增加產假30天。分娩遇有難產的,產假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3、女職工懷孕流產的,產假為:懷孕三個月以下為15天,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至四個月為30天;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為40天;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為90天。
4、女職工休產假,必須依正常請假手續(xù)請假。產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
5、產假期滿后,如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部門經理及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后可申請休哺乳假,最長為9個月。休假期間無工資。
6、產假期間及哺乳期可享受本地區(qū)產假津貼及哺乳期補助。
7、本公司男職工的配偶分娩,可享受3天護理假(遇法定假期及公休日不順延)。
二、休假申請原則
1、事前申請的原則:除發(fā)生突發(fā)事件,所有員工休假必須事前提出申請。
2、書面申請的原則: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單》,注明理由并經所屬及相關部門領導的批準方可休假。除有特殊原因,否則口頭(電話)請假不被認可。
3、休假與工作不沖突的原則:員工應充分理解公司運營的特點及要求,個人休假時間應不與本職工作需要發(fā)生沖突。
4、不可替代的原則:除辦公室核準可休的有薪假期外,辭職人員不可用請事假方式代替不能提前通知公司的時間。
5、任何假期連續(xù)3天及以上者(含日期連續(xù)3天,分次申請情況),均需到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xù),手續(xù)不全者,不予認可,按曠工處理。
第3篇 鎳業(yè)企業(yè)請假休假管理制度
鎳業(yè)公司請假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yè)人力資源管理,促進公司請休假管理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保證員工請休假有法可依,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請休假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請假、休假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員工請假、休假的統一管理。
四、假期類別
公司假期規(guī)定為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傷假、產假、婚喪假六類。各類假期規(guī)定如下: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節(jié)3天,清明節(jié)1天,國際勞動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中秋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 計產/計件工資人員除外。
2.事假
1)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需要提前申請事假,按規(guī)定程序核準后給假。
2)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中途到職或復職者,依比例遞減)。
3)逾限的事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否則以曠工論處。
3.工傷假
1)員工因公受傷,經醫(yī)院證明確實無法工作者,可請工傷假,最長假期不得超過2個月,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
2)工傷假期內的工資或生活費發(fā)放等按照《工傷管理制度》執(zhí)行。
4.病假
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或修養(yǎng),經公司醫(yī)保定點醫(yī)院證明,并經部門經理同意,可請病假。
2)全年累計不超過15天(中途到職、復職者依比例遞減),逾期視為事假。
3)逾限的病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充,否則以曠工論處。
5.產假
根據部門崗位實際情況,經過相關程序核準后可請產假,最長假期不能超過6個月,否則按照自動離職處理。
6.婚、喪假及其他特殊情況的給假
1)符合法定手續(xù)的婚假:十級以下福建境內為3天,福建境外為7天;十級以上(含)福建境內5天,福建境外10天。
2)直系親屬的喪假:十級以下福建境內5天、福建境外10天;十級以上(含)福建境內8天、福建境外12天。非直系親屬原則上不給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按事假執(zhí)行。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手續(xù):
1)工請假應至少提前一天到本部門辦公室領取一式三聯《員工請假單》。
2)請假人將請假單填寫完整,包括請假事由、時間以及職務代理人;
3)請假單交相關負責人簽字批準;
4)將核準后的請假單交部門考勤人員及綜合管理部備案。
2.準假權限
1)請假一天以內由直接主管批準,三天(含)以內請假,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請假十五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3)所有請假人員必須經審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以上所有人員的請假,都必須在審批通過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3.請假須知
1)《員工請假單》交綜合管理部存檔和工資核算用。
2)員工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超過半小時不足者以一小時計算,不足半小時者按半小時計算;
3)員工請假必須至少提前一天辦理,不能即請即走。特殊情況填寫特批單特批。
4)員工請假期間必須有職務代理人,并在辦妥工作交接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如有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xù),須于當日委托同事或以電話方式向相應主管或領導請假,返回后補辦手續(xù)。
6)員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請假影響工作進度,部門主管可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
六、假期待遇
1.法定節(jié)假日:享受帶薪休假的人員,休假以正常出勤計;無法休假的,嚴格按國家規(guī)定計算工資。
2.事假:根據請假時數計算缺勤天數,并扣除相應薪資(部長級以上人員除外);
3.產假:按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病假:以無薪假期計(部長級以上人員除外)。
5.其他類別假期:根據審批情形決定。
6.當月請長假10天以上(產假及持有醫(yī)院證明的工傷/病假除外)者,上月薪資延后一個月發(fā)放。如:10月1日~10日請假,9月份薪資11月25日發(fā)放。
七、休假規(guī)定
員工休假根據滿勤天數計算,單休工作制人員每月有4至5天休假,一般為部長級以上人員和行政、財務辦公室人員(含公務車司機);28天工作制人員每月有2天休假,一般為生產系列人員、采購人員、倉庫、后勤人員等。
所有行政辦公室人員、財務人員、領導班子成員和個別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批準工程技術人員享有帶薪休假,其他人員均不享受帶薪休假。
七、附則
1.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zhí)行和負責解釋。
2.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4篇 第一醫(yī)院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yī)院休假管理制度
為落實職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強對年休假的管理,保障職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制訂本辦法。
一、享受對象
享受年休假的對象為參加工作滿1年以上的在崗職工。
二、假期標準
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guī)定年限的周年后,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期。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年不享受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及當年違法違紀受處分者;
(二)待崗、試崗者;
(三)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者;
(四)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六)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七)超出規(guī)定產假假期者;
(八)脫產學習、培訓3個月以上者;
(九)病、事假人員中如果當年假已期滿且年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則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當年從外單位調入未享受休假者,根據在院實際時間按比例享受。
享受其它休假待遇如放射假等的人員,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年休假的,按年休假待遇補足。
四、符合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在年休假期間的工資照發(fā),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五、各科室根據工作性質和個人情況,合理安排休假時間,建議每半年為一個計算時段,不跨年度使用,以保證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轉。
六、干部的3天以上休假安排報院辦備案。
七、本辦法從2008年起執(zhí)行。本院原有相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
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5篇 z酒店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說明
z酒店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和說明
一、員工作息時間
1.公司作息時間
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4:00分―18:00分
2.分店作息時間
4月―11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7:30分―21:30分
12月―3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6:30分―21:00分
3.員工休息日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息日,工作時間不含用餐時間、休息時間、加班時間。
4.遲到、早退和曠工:在上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的為遲到或早退,主管級以上(店內前廳經理、廚師長)員工遲到/早退,需處罰30元/人次;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遲到/早退,處罰10元/人次。超過31分鐘則為曠工,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則開除處理。
5.公司、分店財務必須將考勤于每月15日前將考勤表及相關單據統計完畢,交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事助理處備檔核查。
二、休假規(guī)定
1.事假:須由當事人至少提前一天向直屬上級提出書面申請,經直屬上級根據實際情況,批準后方可休假。電話或他人代請事假無效,按曠工處理;事假期間無工資和獎金。
2.病假:員工病假須經出示市級以上醫(yī)院診斷書,方可向直屬上級請假。無診斷書,須經店長或部門經理核實確認并出具書面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病假期間基本工資根據工齡標準:不滿一年按40%發(fā)放,不滿兩年按50%發(fā)放,兩年以上按60%發(fā)放。病假期間無獎金。(如員工病假期間工資低于大連最低工資標準80%,則按照大連最低工資標準80%工資補足)
3.產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產假,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xù)。(產婦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申請日期,產假期間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正常休息日)
4.婚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員工本人結婚可給有薪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規(guī)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有薪婚假7天。(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拆分假期)
5.年假: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五天帶薪休假;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十天帶薪休假;連續(xù)工作滿二十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享受十五天帶薪休假。(年假可拆分休,也可用于可預計的的事假,具體細則按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6.探親假:連續(xù)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回家路途在24小時以上的員工可申請最長1個月的無薪假期。(探親假、年假課合休,兩假累計不超過1個月)
7.喪假:員工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死亡時可給有薪喪假3天。
8.銷假:員工休假日期滿,必須持請假條到批假部門即時銷假,否則視為曠工。
注:有薪只限崗位工資,不參與其他獎金及薪金福利分配。
第6篇 j酒店員工請假休假銷假管理制度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xù),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請假和休假,必須履行當事人書面報批的手續(xù),特殊情況,可事先口頭請假或來電電話請假,或委托人請假,經批準后休假,但必須在休假后立即補辦請假手續(xù);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jié)、國慶節(jié)、中秋節(jié)、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1)病假:因病假治療休養(yǎng)或住院治療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并申請病假,每年積計15天為限;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fā)50%薪金;
5、請假及核準權限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準;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準;
全年事假、病假、小產假不得超過15天,曠工一天扣發(fā)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予以辭退;
(4)輪休完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6、酒店員工因執(zhí)行職務發(fā)生的危險導致傷病不能工作者,按醫(yī)療期規(guī)定以公假論,公假期間發(fā)基本工資;
7、凡未按規(guī)定請假和未辦妥書面請假手續(xù)的,均不得先行離職,除確因臨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9、請假者和核準者,必須將休假者離職期間的相關工作和經辦事務妥善安排和處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10、員工因病住院,必須到縣級以上的醫(yī)院治療并出具住院證明報酒店批準,病休需出具所治療醫(yī)院的病假證明和病歷本,否則作曠工處理;
11、休假完后及時到所在部門機辦公室銷假,如繼續(xù)休假,應按上述規(guī)定重新辦理休假批準手續(xù),經批準后再行休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準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fā)全勤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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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s公司年休假管理規(guī)章制度
為了規(guī)范公司員工年休假的管理,維護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您收集整理了公司年休假管理規(guī)章制度,希望對您有幫助!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為了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員工在本單位工作轉正后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的確定
1、員工在公司轉正后滿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滿1至3年的,年休假記為3天;已滿4至6年的,年休假記為5天;;已滿7至10年的,年休假記為7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過15天。
2、自20__年1月1日前入職并符合轉正后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實行期間,年休假計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guī)定的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或請事假累計1個月以上。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xù)訂,且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xù)訂的,年休假天數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籌安排,在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休假的,經過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個月內安排,行政部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經過部門經理、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4、員工所請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6、離職再入職員工按照新入職員工標準享受年休假。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
1、員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員工年休假的必須提前所在部門主管提交申請,經行政部審核及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
2、超過2天以上須經所在部門簽字后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假。員工請年休假需按以下規(guī)定提交書面申請。(附表)
3、在同一時間段每個部門請年休假不能超過1人(市場部以各店面為單位),若有特殊情況需申請,應提前向行政部報備,經審核通過方可按照年休假計算。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可累計到次年前三個月內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員工當年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部備案。
第九、其他規(guī)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員工在下一年離職的,將按照員工離職當年事假處理。
第十、本制度不詳盡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釋和補充;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根據勞動法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結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職工在本單位工作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的確定
1、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guī)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xù)訂,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9個月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8個月的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xù)訂的,年休假天數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生產、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籌安排,在不影響生產、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經過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4、職工所請的事假、病假首先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職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本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到行政管理部備檔方可年休。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按照員工當年加班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考勤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管理部(勞資)備案。
第九、其他規(guī)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3、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享受探親假:
(1)見習生在見習期內的。
(2)員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雙休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員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父親或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8篇 餐廳員工休假管理制度
z餐廳員工休假管理制度(2022版)
第一條 總則
為適應企業(yè)發(fā)展需要,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門所有員工。
第三條 參考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
第四條 考勤條例
1.作息時間:全年劃分春季、冬季兩個作息時間段,上下班時間以行政辦每年的正式通知為準。
2.執(zhí)行方法:全體人員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個人所為,違者,每遲到、早退10分鐘,扣發(fā)當日全部工資,超過一小時按曠工一天標準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 假期分類
公司假期分為法定假日、工傷假、產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條 假期規(guī)定與待遇
1.法定節(jié)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2022>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qū)、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jié)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現將全體員工2022年享受的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節(jié):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節(jié):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勞動節(jié):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節(jié):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jié):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國慶節(jié):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節(jié)日中休假薪資照付。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
日工資基數=正常月工資總額 /30
2.工傷假
2.1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基本工資100%發(fā)放。
3.病假
3.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請病假在3日內的享受帶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數則按實際超出數扣除年假天數,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間停發(fā)任何工資補貼,超出2個月的按辭職處理。
3.2 員工請病假的須于看病返廠當日內向行政辦提供鎮(zhèn)級以上醫(yī)院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計算。
4.產假
4.1所在單位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員工,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在勞動時間內適當安排休息時間,不得安排從當日22時至次日6時之間夜班勞動;
4.2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
4.3在女員工按規(guī)定享受產假期間,按月基本工資100%發(fā)放;
5.年休假
員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月工資100%發(fā)放。規(guī)定如下:
5.1員工不滿1年,年休假5天;
5.2員工累計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員工累計工作滿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員工日工資基數的100%補貼年休假工資報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員工請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數按特殊事假計算。
6.2員工特殊事假的工資扣減數額:月工資總額/30×特殊事假天數。
6.3如員工在年休假休滿后,確有個人事宜需請假在0.5工作日內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帶薪事假。
第七條 請、休假程序
1.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履行請假手續(xù),部門員工請假在各部門主管處領取請假條,并當面詳細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按批準權限報批;
2、請假條經相關領導批準簽字程序后由本人親自至辦公室將請假條換取出入證,同時必須在將審批生效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辦公室留檔備查,手續(xù)不完善者以曠工計;
3、員工請假外出必須將出入證上繳至門衛(wèi),并進行各項登記,回場后必須至門衛(wèi)室登記回廠時間,出入證有公司印章則有效。
4.年休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過申請,批準后作好相應工作交接;
5.病假、工傷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長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者,須于請假當天用電話征得批假人及行政辦公室同意,并在回公司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xù),未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
6.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于上班當日到行政辦公室銷假報到,因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誤期間以曠工計。
第八條 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事前書面批準;
2.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總經理事前書面批準。
第九條 請、休假管理
1.請假天數最短為0.5天。
2.事后補辦請假者,每1個自然年內,不得超過2次,違者視為曠工。
3.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安排情況審批員工的請假申請,凡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安排時,各部門可視實際情況縮短、改期給假或不予給假;
4.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各部門負責人匯總本部門員工請假情況,并填制《請假匯總表》,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負責核實統計請假情況。
5.生產區(qū)相關人員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須在生活區(qū)隔離凈化2日后方可進入工作,隔離凈化期也記入休假期。
6.未經事前書面批準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視為曠工
。
7.曠工按全額日工資的300%處罰。
第十條 消假
1、員工休(請)假回場后親自至辦公室登記消假,辦公室按銷假時間計算請假天數,如超出時間則視為曠工。并及時消毒、沖涼更衣;
2、員工休(請)假上午在12:00前回場,晚上在10:00前回場。
第十一條 除上述休假外,經公司總經理特批的員工可以享受獎勵休假,具體休假時間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制度自2022年1月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與本制度內有關內容發(fā)生沖突的,自動失效;
3.本制度解釋權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
注:企業(yè)員工管理相關注意事項
1、廣東正式立法禁止企業(yè)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違規(guī)企業(yè)將重罰
遲到5分鐘罰款5元、產品不及格罰款50元……在企業(yè)中司空見慣的規(guī)定,2022年企業(yè)在這方面可要注意了。前不久,新修訂的《廣東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在廣東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上表決通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新條例明確規(guī)定禁止企業(yè)對員工進行罰款最引人注目。條例第51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了罰款內容,或者其扣減工資的規(guī)定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p>
如果警告無效,條例規(guī)定用人單位逾期不改將被罰款,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執(zhí)行,“按照被罰款或者扣減工資的人數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p>
2、企業(yè)拖欠員工工資納入監(jiān)管,并受到更多約束
許多時候,職工的利益受到侵害,也信奉沉默是金,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往往只愿作沉默的羔羊,而不會是憤怒的大海,很少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2022年,這種狀況將得到改觀,而這一改觀的背景源自于國家行政干預下的壓力。因近年來,一些地方常發(fā)生企業(yè)拖欠職工工資的情況,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因此常引發(fā)集體_等突發(fā)事件,影響社會穩(wěn)定,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第9篇 人力資源顧問公司員工手冊:休假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顧問公司《員工手冊》: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條法定節(jié)假日及公休日
種類名稱假期計算享受人員
全民法定節(jié)日
(11天)元旦1天(1月1日)全體員工
春節(jié)3天(農歷正月初一、二、三)
勞動節(jié)1天(5月1日)
國慶節(jié)3天(10月1、2、3日)
清明節(jié)1天(農歷清明當日)
中秋節(jié)1天(農歷中秋當日)
端午節(jié)1天(農歷端午當日)
部分公民法定節(jié)日婦女節(jié)4小時(3月8日)女性員工
公假家長會每年最多不超過2天全體員工
公休日工作休息日2天(每周六、日)全體員工
備注:1、婦女節(jié)如遇公休日,則不再補休。
2、加子女學校召開的家長會,憑家長會通知(學校蓋章)辦理請假手續(xù)。
3、考勤特殊的部門,公休日另行規(guī)定,按本部門考勤制度執(zhí)行。
第一條法定及其他假期
1、年假、事假、病假
名稱實際社會工作年限(m)在本公司工作年限(n)假期規(guī)定假期薪金
年假
1≤m<10n≥1年假5天,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不享受
全薪
10≤m<20n≥1年假10天,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享受
m≥20n≥1年假15天,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
事假6個工作日/季,超出者取消獲得獎金、獎勵和培訓的資格無薪
病假當地最低工資
備注:
1、年假按自然年度進行計算。
2、6月1日前報到的員工,第二年年假為5天;6月1日后報到的員工,第二年年假為3天;10月1日后報到的員工,第二年年假為0天;第三年起正常。
3、員工根據公司總體工作安排和個人工作安排向公司提出年假申請,可一次或多次休完,年假累計最多可跨一個年度休完,過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年假可沖抵事、病假。
4、請病假2天(含2天)以上的,請假時提交(市級以上醫(yī)院)診斷證明書。
類別假期計算假期待遇
2、婚假
類別假期計算假期待遇
女≥23歲,且男≥25歲10個工作日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zhí)行
女<23歲或男<25歲3個工作日
備注:1、公司另給全薪婚檢假半天。
2、婚假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公休日在內,在領取結婚證明后憑結婚證明半年內有效,離職前未休完自動作廢。
3、婚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外地員工需回原地辦理的,由公司酌情處理。
3、產假
公司女員工年滿24周歲,符合婚姻法及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時,享受連續(xù)產假:
類別假期計算(天)假期待遇
正常生產98+15_(嬰兒數量-1)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zhí)行
難產98+15_嬰兒數量
懷孕4個月以內小產(第一次)15-30
懷孕4個月以上小產(第一次)42
1.假期計算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及公休日。
2.第一次小產及第一次分娩請假,均須出示社保定點醫(yī)院證明。
3.產假由于公司原因未能休完者,除領取國家支付的產假薪水外,從恢復工作日起,公司按其正常上班標準發(fā)薪。
4.產假假期中包含產前和產后假期。
5.國家規(guī)定享有晚育假的職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產后一年內哺乳孩子者,享有1小時/天_嬰兒數量的哺乳假,每天可分兩次休完。
7.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放環(huán)、絕育),按社保定點醫(yī)院證明給予休息時間。
8.女員工懷孕后遵醫(yī)囑做產前檢查。原則上,懷孕1-3個月時,累計有不超過3次的產前檢查時間;4-6個月時,每月有1次檢查時間;7-9個月時,每2周有1次檢查時間;超過9個月時,每周有1次檢查時間。產前檢查時間每次不超過半天,超時的產前檢查按病假累計計算。初次請產前檢查假時請出示醫(yī)院檢查證明。
4、奔喪假
公司正式員工在遇到喪事時,按如下標準享受全薪奔喪假:
類別假期計算假期待遇
配偶、子女、父母、養(yǎng)父母、配偶的父母5個工作日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zhí)行
自己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3個工作日
備注:若為異地奔喪,人力資源部可酌情適當加長員工假期,延長的假期按事假處理。
5、工傷假:
由于下列情況之一,負傷、致殘、死亡,應當確認為工傷事故:
a.從事公司日常生產工作發(fā)生傷亡事故的。
b.工作區(qū)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傷害,經搶救治療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c.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d.在公司內發(fā)生災害或險情時,員工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
e.因公外出,由于工作原因遭受其它意外,造成傷害、失蹤、突發(fā)急病的。
f.勞動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定為工傷:
a.違法或犯罪;b.自殺或自殘;c.斗毆;d.酗酒;e.違章;f.勞動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工傷處理辦法:
a.工作中發(fā)生傷亡事故后,各部門必須立即向主管副總裁、人力資源總監(jiān)及總裁匯報。
b.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部門一起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并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報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c.工傷就醫(yī),需到區(qū)、縣級以上醫(yī)院就診,不按此規(guī)定辦理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工傷待遇按工傷保險規(guī)定執(zhí)行。
6、醫(yī)療期
醫(yī)療期是指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實際社會工作年限(m)在本公司
工作年限
(n)醫(yī)療期醫(yī)療期薪金
m<10n<56個月內累計3個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5≤n12個月內累計6個月
10≤mn<512個月內累計6個月
5≤n<1015個月內累計9個月
10≤n<1518個月內累計12個月
15≤n<2024個月內累計18個月
20≤n30個月內累計24個月
備注:
1、醫(yī)療期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及公休日;員工病休超過應得醫(yī)療期部分按事假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醫(yī)療期病休需持社保定點醫(yī)院開具的病休證明。
第三條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均需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裁、人力資源總監(jiān)、總裁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2、請假需提前將批準的《請假申請單》交前臺;特殊情況如急病或突發(fā)事件來不及交《請假申請單》,請假人需首先于早9:00前電話請示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裁、人力資源總監(jiān),必要時請示總裁,回公司上班當天將《請假申請單》及相關證明等交到人力資源總監(jiān)處,否則按曠工處理。
3、所有員工請假5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裁、人力資源總監(jiān)批準;5天(含)以上需總裁批準,總監(jiān)及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均需由總裁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4、休假超過批準期限未及時續(xù)假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10篇 請假休假銷假管理制度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xù),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請假和休假,必須履行當事人書面報批的手續(xù),特殊情況,可事先口頭請假或來電電話請假,或委托人請假,經批準后休假,但必須在休假后立即補辦請假手續(xù);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jié)、國慶節(jié)、中秋節(jié)、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1)病假:因病假治療休養(yǎng)或住院治療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并申請病假,每年積計15天為限;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fā)50﹪薪金;
5、請假及核準權限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準;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準;
全年事假、病假、小產假不得超過15天,曠工一天扣發(fā)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予以辭退;
(4)輪休完后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6、酒店員工因執(zhí)行職務發(fā)生的危險導致傷病不能工作者,按醫(yī)療期規(guī)定以公假論,公假期間發(fā)基本工資;
7、凡未按規(guī)定請假和未辦妥書面請假手續(xù)的,均不得先行離職,除確因臨時發(fā)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9、請假者和核準者,必須將休假者離職期間的相關工作和經辦事務妥善安排和處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10、員工因病住院,必須到縣級以上的醫(yī)院治療并出具住院證明報酒店批準,病休需出具所治療醫(yī)院的病假證明和病歷本,否則作曠工處理;
11、休假完后及時到所在部門機辦公室銷假,如繼續(xù)休假,應按上述規(guī)定重新辦理休假批準手續(xù),經批準后再行休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準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fā)全勤獎。
第11篇 員工休假管理制度范例
員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為適應企業(yè)發(fā)展需要,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門所有員工。
第三條 參考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guī)。
第四條 考勤條例
1.作息時間:全年劃分春季、冬季兩個作息時間段,上下班時間以行政辦每年的正式通知為準。
2.執(zhí)行方法:全體人員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個人所為,違者,每遲到、早退10分鐘,扣發(fā)當日全部工資,超過一小時按曠工一天標準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 假期分類
公司假期分為法定假日、工傷假、產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條 假期規(guī)定與待遇
1.法定節(jié)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qū)、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jié)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現將全體員工2022年享受的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節(jié):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節(jié):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勞動節(jié):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節(jié):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jié):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國慶節(jié):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節(jié)日中休假薪資照付。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
日工資基數=正常月工資總額 /30
2.工傷假
2.1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基本工資100%發(fā)放。
3.病假
3.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請病假在3日內的享受帶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數則按實際超出數扣除年假天數,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間停發(fā)任何工資補貼,超出2個月的按辭職處理。
3.2 員工請病假的須于看病返廠當日內向行政辦提供鎮(zhèn)級以上醫(yī)院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計算。
4.產假
4.1所在單位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員工,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在勞動時間內適當安排休息時間,不得安排從當日22時至次日6時之間夜班勞動;
4.2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
4.3在女員工按規(guī)定享受產假期間,按月基本工資100%發(fā)放;
5.年休假
員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月工資100%發(fā)放。規(guī)定如下:
5.1員工不滿1年,年休假5天;
5.2員工累計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員工累計工作滿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員工日工資基數的100%補貼年休假工資報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員工請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數按特殊事假計算。
6.2員工特殊事假的工資扣減數額:月工資總額/30×特殊事假天數。
6.3如員工在年休假休滿后,確有個人事宜需請假在0.5工作日內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帶薪事假。
第七條 請、休假程序
1.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履行請假手續(xù),部門員工請假在各部門主管處領取請假條,并當面詳細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按批準權限報批;
2、請假條經相關領導批準簽字程序后由本人親自至辦公室將請假條換取出入證,同時必須在將審批生效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辦公室留檔備查,手續(xù)不完善者以曠工計;
3、員工請假外出必須將出入證上繳至門衛(wèi),并進行各項登記,回場后必須至門衛(wèi)室登記回廠時間,出入證有公司印章則有效。
4.年休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過申請,批準后作好相應工作交接;
5.病假、工傷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長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者,須于請假當天用電話征得批假人及行政辦公室同意,并在回公司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xù),未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
6.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于上班當日到行政辦公室銷假報到,因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誤期間以曠工計。
第八條 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事前書面批準;
2.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總經理事前書面批準。
第九條 請、休假管理
1.請假天數最短為0.5天。
2.事后補辦請假者,每1個自然年內,不得超過2次,違者視為曠工。
3.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安排情況審批員工的請假申請,凡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安排時,各部門可視實際情況縮短、改期給假或不予給假;
4.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各部門負責人匯總本部門員工請假情況,并填制《請假匯總表》,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負責核實統計請假情況。
5.生產區(qū)相關人員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須在生活區(qū)隔離凈化2日后方可進入工作,隔離凈化期也記入休假期。
6.未經事前書面批準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
視為曠工。
7.曠工按全額日工資的300%處罰。
第十條 消假
1、員工休(請)假回場后親自至辦公室登記消假,辦公室按銷假時間計算請假天數,如超出時間則視為曠工。并及時消毒、沖涼更衣;
2、員工休(請)假上午在12:00前回場,晚上在10:00前回場。
第十一條 除上述休假外,經公司總經理特批的員工可以享受獎勵休假,具體休假時間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制度自2022年1月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與本制度內有關內容發(fā)生沖突的,自動失效;
第1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休假管理制度-5
物業(yè)管理公司休假管理制度(五)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國家、地方法規(guī)及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假期主要有:
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病假、事假、工傷假。
第三條法定休假:
1、元旦:1天(1月1日);
2、春節(jié):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國際勞動節(jié):3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jié):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指雙方結婚時年齡超出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結婚年齡3周歲以上)可再增加10天假期?;榧僖淮涡赃B續(xù)使用。
第四條喪假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時,可享受3天喪假。
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受1天的喪假。
員工的去世親屬在外地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的,可享受產假90天(包括假日),難產可延長15天,一律按時上班。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后假增加15天。
妊娠期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后假2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后假50天。
一胎絕育享受假期30天,二胎絕育享受假期15天,男工絕育可休假7天。
男員工配偶分娩,享受護理假1天。
哺乳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享受1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第六條探親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遠地員工(500公里外),與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在合理安排工作前提下,可批準享受一定探親假。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1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20天,探望配偶一年一次20天。
探望父母、配偶和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離家1000公里以上,可給予2天的路程延期,2000公里以上可給予3天的路程延期。
員工請?zhí)接H假必須由公司統籌安排,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綜合服務部門審核,報總裁批準。員工探親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法定休假期間(如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如果休假期較短的,可由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天數。
對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探親假:
一年內一次性病假超過30天或累計病假超過40天;
一年內一次性請事假超過20天或累計事假超過30天;
一年內病、事假相加超過35天;
一年內休產假超過30天;
已享受了婚假。
如在探親假后,再請病假、事假超過上述規(guī)定時間的,則在下一年度取消探親假。如果已享受探親假,再請婚假,則取消下一個年度探親假。
第七條年休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數為:
公司總裁、副總裁15天/年,各部門經理、副經理10天/年,職員5天/年。
年休假按工作日連續(xù)計算,包括公眾假期。
年休假僅限當年使用,不累積。
員工個人全年請各類假(包括婚、喪、產、病、事假等)累計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年休假。
員工請事(病)假可沖減年休假,每請一天事(病)假沖減一天年休假。
第八條病假
員工請病假3天以上者,需提供醫(yī)生開具的病休診斷證明,同時,開具病休診斷證明的醫(yī)療機構應是公司認可或指定的醫(yī)療機構。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事,經公司批準,在一定的時間不在公司內工作的,稱為事假。
第十條工傷假
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請假手續(xù)
1、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屬于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假,由部門負責人、綜合服務部經理、公司總裁批準后享受(婚假、探親假、年休假應提前一周申請);
2、請事假、病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1-3天的,由分管副總裁批準;3天以上的,由執(zhí)行總裁批準;
3、總裁、執(zhí)行總裁、副總裁休假由董事長批準。
第十一條請假期間薪資待遇
1、員工請福利假期間,全額享受月度崗位保障收入,月度崗位考核收入不享受(國家法定假日以及公司規(guī)定的假期不計算在內)。
女職工在享受法定產假期間,工資水平按其本人休息前12個月的平均實得工資的70%確定。相關費用按公司醫(yī)療制度報銷;若參加了生育保險,按國家和當地生育保險條例執(zhí)行。
2、員工請事假,每缺勤1-10天者,按缺勤天數扣減實際崗位日收入;缺勤10天以上者不享受當月崗位考核收入,并按缺勤天數扣減崗位日保障收入;季度累計缺勤12天以上,年累計缺勤35天以上,不再享受該季度、年度內公司給予員工的任何獎金。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按請事假標準扣減工資,最低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員工因工(公)負傷或死亡,按國家和當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曠工及相關待遇
員工每曠工1天,扣減當月崗位考核收入的50%,曠工2天不享受當月崗位考核收入,曠工3天以上不享受該季度或該年度內公司給予員工的獎金,并按曠工天數扣減當月崗位保障收入。
因曠工而被公司除名、辭退或開除的,不再享受當月的崗位保障收入及今后可能給予員工的任何獎金或福利。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對關鍵崗位人員實行強制休假制度,休假期限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綜合服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13篇 豐盛醫(yī)院職工年休假管理制度
人民醫(yī)院職工年休假管理制度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國務院有關條例,結合醫(yī)院實際,醫(yī)院對職工年休假有關規(guī)定作如下修訂。
一、享受年休假人員范圍
正式事業(yè)編在崗職工在醫(yī)院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數確定
1.職工在醫(yī)院工作累計滿1周年不滿10周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周年不滿20周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周年的,年休假15天。
2.職工年休假天數,每年初由人事科公布。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當年調入本院的職工年休假,按實際上班天數折算。
5.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周年不滿10周年的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及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周年不滿20周年的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周年以上的職工。當年請病假累計4個月及以上的;
(4)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
(5)當年產假90天的;
(6)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的;
如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則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職工請事假,應首先使用年休假。
三、職工年休假安排
1、年休假應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由科室(病區(qū))領導有計劃地一次或分次安排,做到忙時少安排,閑時多安排,時間過半,休假過半。職工非計劃要求休假的,原則上應在科室排班前報告本科室(病區(qū))領導,并經同意后,方可休假。
2、職工因病或因急事,要求臨時休假,科室(病區(qū))領導應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給予考慮,凡用年休假沖銷病、事假者,要在報告中寫明或口頭明確告訴科室(病區(qū))領導,以便及時考勤,但輪到夜班或法定節(jié)假日上班,原則上不得使用年休假。如果在此期間確實需請假,則應按病、事假處理。
3、年休假時間以1天起算。在年休假期間遇到法定節(jié)假日,則法定節(jié)假日天數不在年休假內。年休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4、新享受年休假者和需調整休假天數的職工,上半年到達規(guī)定的年限,當年享受;下半年達到規(guī)定的年限,則以次年度開始享受,由人事科每年初公布。
5、醫(yī)院中層干部休假,3天以上須經分管院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指定臨時科室(病區(qū))負責人。
6、職工年休假,原則上就地安排,如要外出的,須向所在科室留下地址或聯系人,以便有急事時及時聯系。
7、休假前必須先履行休假手續(xù)并報人事科備案,否則一律當曠工處理。
8、職工休假期間須保證通訊暢通,遇到緊急任務或特殊情況,應立即停止休假。
第14篇 燃運部內部補休假管理制度
為了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工作,部門各級人員時常需要加班,為此,經部門研究決定,在本部門執(zhí)行內部補休假制度,規(guī)定如下:
1部門管理人員加班不記補休,請假按公司請假制度執(zhí)行。
2從本月開始加班人員的補休單由各專工提出申請,每月底上報部門,經部門主任、書記簽字批準后生效。申請補休必須真實,如發(fā)現不合格的不再補簽。
3補休單經審批后下發(fā)至各生產人員自己保管,請補休假時上交補休單,無補休單者將按其它假(事假、病假等)對待處理。
4每月各專工在申請補修時,應注明申請補休事由,各班組在上報考勤表時應將請假人員的補休單一起上交部門。
5使用過的補休單由部門臨時管理員在部門領導的監(jiān)督下進行銷毀。
6以下情況方可允許提出補休申請:
6.1 因重要操作延遲下班(事故處理除外),連續(xù)加班超過4小時(夜間3小時)計半天,超過6小時(夜間5小時)計1天;
6.2休息時間由部門臨時安排的工作,超過4小時(夜間3小時)計半天,超過7小時(夜間6小時)計1天;每帶一個班記補休一天。
6.3其它特殊情況經部門主任、書記審核批準可計補休的。
7以下情況不再記補休:
7.1參加公司、部門的各種會議;
7.2參加公司、部門的各種考試;
7.3參加公司、部門的各種培訓;
8各專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上述各條規(guī)定,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部門將從嚴考核甚至予以行政處分。
第15篇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行政部對于不同的部門及級別,會對假期進行一個常規(guī)的休假管理,下面是企業(yè)管理網為大家整理的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請閱讀下文。
一、考勤辦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打卡方式
2.打卡范圍: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寫內容:在規(guī)定打卡時間里,因公外出或請假、休假、調休等情況下,在通知主管并辦理相應手續(xù)后在卡上注明,填寫者由當事人本人填寫。
4.公司將設立考勤員崗位,考勤員職責范圍:
①將當月員工請假單及相關證明材料收集,并與員工考勤卡查實。
②查實后,匯總填寫《月度考勤報表》上交主管負責人。
③在以身作則的前提下,嚴格按照有關公司制度進行監(jiān)督審核。
④考勤員:葛美云
二、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會計部除外)。每天工作時間8-9小時,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為中餐及午休時間。
2.公司實行每周單休制(會計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周六周日兩班員工分休制。
三、節(jié)假日安排
1.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時,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
勞動節(jié)
三天
國慶節(jié)
三天
元旦
一天
春節(jié)
五天
2.節(jié)假日具體安排辦法按照兩班員工分休制根據情況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曠工處理辦法
1.一個月內允許請假2次,累計2小時。
2.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xù),脫崗在一小時以內(含)的,視作事假,不超過一小時(含)者,按事假半天處理;超過一小時者不足兩小時按事假一天處理。
3.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xù),脫崗在兩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不超過四小時(含)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四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事假,工資獎金扣發(fā)標準:
①扣發(fā)工資額=(崗位工資/26)×事假天數
②當月事假兩天以上的(含),加扣發(fā)獎金=(當月獎金/26)×(事假天數-1)
5.員工曠工,工資獎金扣發(fā)標準:
①扣發(fā)額=(崗位工資+獎金/26)×曠工天數×2
②當曠工三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全部工資和獎金
6.如果發(fā)現員工有曠工行為的,經批評教育無效者,連續(xù)曠工一周或一年累計曠工兩周的,公司有權作除名處理。
五、病假及處理辦法
1.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必須停止工作醫(yī)療的,在出具醫(yī)院證明情況下,員工可請病假壹天,這壹天為帶薪病假
2.超過兩天病假,病假期間其工資核發(fā)標準:
①病假在兩天以一個月以內的,扣發(fā)額=(崗位工資+獎金)/26×(病假天數-1)
②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改發(fā)疾病救濟費。
核發(fā)標準=崗位工資×25%
六、早上遲到及處理辦法
公司早上上班時間為9:00,超過一秒鐘都以遲到處理,為了加以區(qū)分及合理性,發(fā)生以下幾種遲到情況以不同辦法加以處罰:
考慮到特殊情況,一個月內遲到累計時間超過15分鐘,則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5分鐘以內,罰款2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罰款50元。
3.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5.全月累計遲到60分鐘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
6.考勤員月終將遲到記錄連同《月度考勤報表》一起上交主管。
七、請假、調休等手續(xù)及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均須按上述規(guī)范,事先辦理請假審批手續(xù),即填寫《請假單》并附相應證明材料。
2.如遇突發(fā)事件,須當天通過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回來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3.調休必須事先辦理調休審批手續(xù),填寫《調休單》。
4.員工請假、調休一般由公司主管負責批準。
八、員工加班及處理辦理方法
1.公司內勤加班,施行打卡計時,加班從下午18:00計算。
2.外勤加班,加班計時按照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加班,需提交《加班審核單》
4.加班工資加發(fā)標準:加班工資=5元/小時×加班計時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①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
②員工因公出差
九、年終考勤獎
1.全年出勤率100%的員工公司獎勵500元
2.全年出勤率95%—98%的員工公司獎勵300元
3.全年出勤率90%—94%的員工公司獎勵200元
十、本制度自2003年10月14日起執(zhí)行
本制度于2003年10月17日做第一次修改,日后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附件:①《月度考勤報表》
②《請假單》
③《調休單》
④《加班審核單》
條例打卡考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