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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yè)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的開采、生產、經營行為,確保礦業(yè)活動的安全、高效、可持續(xù)進行。它通過設定明確的規(guī)則和流程,指導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保護環(huán)境,提高資源利用率,預防事故,促進企業(yè)與社區(qū)的和諧共處,以及維護企業(yè)的經濟利益。
包括哪些方面
1. 安全管理:涵蓋礦山安全規(guī)程、應急響應計劃、設備維護保養(yǎng)等方面,確保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
2. 環(huán)境保護:涉及廢物處理、污染控制、生態(tài)恢復等措施,以減少對環(huán)境的影響。
3. 資源管理:包括礦產勘探、開采計劃、資源利用效率的提升,實現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和節(jié)約。
4. 生產運營:規(guī)定生產流程、質量控制、成本管理等,以優(yōu)化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
5. 法規(guī)遵從:確保企業(yè)的各項活動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礦業(yè)法規(guī),避免法律風險。
6. 社區(qū)關系:制定與當地社區(qū)溝通、參與和合作的政策,以建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
重要性
礦業(y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為企業(yè)的日常運營提供了清晰的指導,減少了決策失誤和潛在風險;另一方面,它有助于保障員工權益,保護環(huán)境,實現企業(yè)與社會的和諧共生。此外,一個健全的礦業(yè)管理制度也能提升企業(yè)的信譽,吸引投資,促進企業(yè)的長遠發(fā)展。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編寫涵蓋各方面的具體操作指南,使員工明確職責,理解工作流程。
2. 建立培訓機制:定期進行安全、環(huán)保、技術等方面的培訓,提升員工的專業(yè)技能和安全意識。
3. 設立監(jiān)督機構: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定期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及時發(fā)現并糾正問題。
4. 強化溝通:鼓勵員工反饋意見,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適時調整和完善。
5. 社區(qū)參與:與社區(qū)建立溝通渠道,了解其需求,參與社區(qū)項目,展示企業(yè)社會責任。
6. 技術創(chuàng)新:引入新技術、新方法,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環(huán)境影響。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礦業(yè)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為企業(yè)帶來更穩(wěn)定、可持續(xù)的發(fā)展。
礦業(y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礦業(yè)采煤專業(yè)技術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guī)范采煤生產技術管理,實現礦井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法規(guī)、條例和技術政策,結合本礦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1、采煤技術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國家及上級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條例、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
2、采煤生產技術地測、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安監(jiān)、調度等部門應相互協(xié)作、相互配合,本著分工不分家的原則,加強合作,嚴禁推諉扯皮。
3、為做好采煤生產技術工作,必備的圖紙資料及要求:
⑴、采掘工程平面圖(1:2000)及井上下對照圖(1:5000)。須及時標注采掘工作面推進情況,并與現場實際相符;注明井下主要開采水平的井底車場、運輸大巷、主要石門、主要上、下山、總回風巷、主要硐室和采區(qū)內的主要巷道、回采工作面及其編號。井田技術邊界、保安煤柱和邊界線,并注明批準文號。
⑵、煤層綜合柱狀圖及有關剖面圖。圖紙均折疊為標準圖紙,原則上每年更換一次,各種圖紙?zhí)罾L必須與實際相符。
4、嚴格采煤方法選擇審批制度,采煤方法的選擇必須滿足國家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規(guī)程、規(guī)定,采用特殊方法開采時,必須經公司審查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5、采煤工藝的選擇原則:
⑴、堅持以機械化開采為主,炮采為輔;
⑵、堅持工藝與客觀條件、技術裝備相匹配;
⑶、堅持提高工藝裝備水平,減輕職工勞動強度;
⑷、堅持提高工藝安全可靠性。
6、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須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嚴禁無規(guī)程(措施)施工。在采面初次放頂、收尾期間及過斷層、過老巷、頂板破碎、坡度變大等情況必須及時修改作業(yè)規(guī)程和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并重新審批和宣貫,杜絕規(guī)程與現場實際不符現象。
7、采煤工作面必須保持至少2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道回風巷道,另一個通道進風巷道。
采煤工作面機巷、風巷等超前壓力影響范圍內的巷道必須加強支護,且加強支護的巷道長度不小于20m。綜采工作面超前支護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小于1.8m,單體支柱工作面超前支護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小于1.6m。安全出口和與之相連接的巷道必須設專人維護,發(fā)生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必須及時更換、清挖。
8、采煤工作面必須保持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其數量、規(guī)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
采掘工作面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和失效的單體支柱。
在同一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質條件復雜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須使用不同類型的支柱時,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總工程師批準。
9、作業(yè)規(guī)程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作業(yè)規(guī)程要具有科學性、先進性、針對性和指導性;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先進的管理模式,實現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保證安全生產,提高工作面單產水平。
⑵、采面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按采區(qū)設計、采煤工作面設計要求編制,并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采煤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大綱》采煤各工種操作規(guī)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及上級有關管理規(guī)定要求。
⑶、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要內容全面、文字練達、術語規(guī)范、通俗易懂、圖表齊全、清晰、準確。
10、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前15天,相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⑴、地質部門根據鉆孔資料及巷道施工實際情況,提供地質說明書、巷道平剖面圖及地質素描、工作面綜合柱狀圖。
⑵、技術部門提供本煤層相鄰工作面或相鄰采區(qū)的礦壓觀測等相關資料,以及巷道隱蔽工程記錄,包括盲巷、廢巷及漏冒頂的位置、范圍、處理方法及結果等。
⑶、機電部門提供機電設備選型及供電設計。
⑷、通風部門提供“一通三防”及風量參數等資料。
11、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在開工前10天編制完成報礦審批,礦接到作業(yè)規(guī)程后,由總工程師或采煤副總主持,召集有關業(yè)務部門共同會審,集體審批簽名后生效。
12、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含安全技術措施)前,必須到現場調研,做到理論和實際相結合。
13、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⑴、《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明確要求在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內容,都必須在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⑵、《煤礦安全規(guī)程》、《采煤各工種操作規(guī)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及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中有明文規(guī)定,且又屬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執(zhí)行的條文,可在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中表明出處,但在貫徹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時,必須同時貫徹其相關條文的具體內容。
14、以下情況需編制或補充編制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⑴、單體支柱工作面在初次放頂、收尾期間,綜采工作面安裝、拆除等要編制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⑵、因條件發(fā)生變化,改變采煤工藝、支護方式的,必須及時補充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⑶、含水層下、承壓水上或按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意見編制針對性的防治水措施。
⑷、工作面過斷層、過老巷等地質構造發(fā)生變化時應補充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15、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由礦總工程師或采煤副總工程師組織地質、測量、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安監(jiān)等業(yè)務部門和職能科室負責人進行集體會審,會審后的作業(yè)規(guī)程經礦總工程師批準簽字后生效。審批意見必須附在作業(yè)規(guī)程內一并貫徹執(zhí)行。
16、采煤補充安全技術措施由總工程師或采煤副總組織有關人員會審,涉及采煤工作面設備安裝、拆除及運輸等內容的措施,機電副總必須參與會審,所有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報總工程師批準簽字后執(zhí)行。
17、審批后的作業(yè)規(guī)程和措施在工作面開工執(zhí)行前必須貫徹到施工單位的每位施工人員,并組織考試,考試合格者方準下井參加工作面生產工作,不合格者及未及時參加貫徹學習的人員必須組織進行補考并經考核合格。
18、采煤工作面投產前,由礦長或總工負責組織驗收,并填寫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后方準開工。
19、每月組織對工作面進行至少一次現場復查工作,并簽名做好規(guī)程復查記錄,附于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內,發(fā)現現場實際發(fā)生變化的必須及時修改、完善采煤作業(yè)規(guī)程或補充安全技術措施。
20、工作面回采結束后,作業(yè)規(guī)程、補充措施必須及時回收存檔管理。
第2篇 礦業(yè)井下火區(qū)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井下火區(qū)管理,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通風專業(yè)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礦通風、瓦斯防治、綜合防塵、防滅火和安全監(jiān)控等專業(yè)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必須繪制火區(qū)位置關系圖,注明所有火區(qū)和曾經發(fā)火的地點。每一處火區(qū)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順序進行編號,建立火區(qū)管理卡片?;饏^(qū)位置關系圖和火區(qū)管理卡片必須永久保存。
(三)火區(qū)位置關系圖以通風系統(tǒng)圖為基礎繪制,即在通風系統(tǒng)圖的基礎上標明所有火區(qū)的邊界,防火墻位置、火源點位置、漏風路線及灌漿、火區(qū)編號、發(fā)火時間、封閉時間、火區(qū)注消時間等內容。
(四)封閉火區(qū)時,應當合理確定封閉范圍,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甲烷、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五)永久性密閉墻的管理應當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278 條的規(guī)定。(六)封閉的火區(qū),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279 條的規(guī)定。
(七)火區(qū)封閉后,24 小時以內禁止人員進入災區(qū)工作或檢查,只有在 24 小時后,由救護隊沿進風側至回風側依次檢查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制定恢復工作的計劃。
(八)火區(qū)封閉后應積極采取措施加速火區(qū)熄滅進程?;饏^(qū)滅火方案由煤礦通風管理部門負責編制 , 經礦長、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九)每周應對防火墻、火區(qū)密閉和其它密閉進行檢查,分析測定其內外氣體成分、內外溫度、進回風側密閉內壓差及墻體與圍巖支護情況,記入防火專用記錄本備查。煤礦通風管理部門或通風隊負責人應及時審查和現場檢查 , 發(fā)現密閉墻封閉不嚴,或有發(fā)火異常、墻體裂縫等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報告調度室和煤礦總工程師。
(十)火區(qū)啟封,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280 條的規(guī)定。
(十一)不得在火區(qū)的同一煤層周圍進行采掘工作。
第3篇 礦業(yè)管理規(guī)章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心,持證上崗,上班細想集中。
2、所有值班、參觀、檢查人員進入監(jiān)控室,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嚴禁操作設備,否則每次罰責任人10元。
3、上班時不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一次罰款10元。
4、電腦不得安裝與安全監(jiān)控無關的軟件、音樂、電影,殺毒軟件要經常升級,不得私自插u盤,否則每次罰款10元。
5、時刻注意監(jiān)控設備的運行情況,及上級聯網情況,發(fā)現異常以及上報進行處理,不上報或上報不及時者每次罰款10元
6、做好監(jiān)控室運行記錄嗎,每小時記錄一次,否則每次罰款10元。
7、做好局域網上級文件的接受工作。
第4篇 礦業(yè)輔助運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輔助運輸事故匯報、分析、追查管理工作,吸取事故教訓,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運輸專業(yè)“制度保障”中對運輸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輔助運輸安全事故是指除煤炭運輸以外,運輸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事故。(三)應正確處理輔助運輸和安全的關系,定期對職工進行有關輔助運輸安全教育,
確保做到人人遵章守紀,按章作業(yè),防止輔助運輸事故發(fā)生。
(四)對違反輔助運輸規(guī)章制度造成輔助運輸事故的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五)煤礦輔助運輸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分析、處理按照《事故報告與責任追究制度》執(zhí)行。
(六)輔助運輸事故責任
1. 凡屬運輸隊管轄的車輛、軌道、道路及其它設備設施等造成的輔助運輸事故,運輸隊負主要責任。
2. 其它非專業(yè)輔助運輸隊(組)的輔助運輸系統(tǒng) ( 線路、車輛及其它設備設施 ) 發(fā)生事故,該非專業(yè)輔助運輸隊(組)負主要負責任。
3. 因人員違章造成的輔助運輸事故,按違章人員所在單位,劃分事故責任。
(七)輔助運輸事故發(fā)生后要及時填寫《輔助運輸事故報告》,對事故發(fā)生經過、
事故原因、防范措施、事故責任、處理意見等進行詳細記錄并上報主管領導。
(八)建立輔助運輸事故檔案,做好統(tǒng)計分析工作,對經常發(fā)生的事故類別、時間、場地、部位和原因進行分析研究,制定改進和防范措施。
第5篇 礦業(yè)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一,黨員教育
1,黨員教育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列主義,_思想,_理論為指導,用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教育,引導廣大黨員.使黨員堅定理想信念,牢記黨的宗旨,增強黨的觀念,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思想覺悟,政策水平,黨性修養(yǎng)和活動能力.
2,黨員教育的主要內容:
①馬列主義,_思想,_理論教育;
②黨的基本路線教育;
③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④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
⑤黨的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教育.
⑥科學文化和業(yè)務知識方面教育.
3,黨員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①系統(tǒng)性教育.就是集中一定的時間,選擇一定的內容,對黨員進行系統(tǒng)的政治理論教育培訓,以達到提高黨員素質的目的,業(yè)余黨校就是一種系統(tǒng)教育形式.
②經常性教育.就是結合實際形勢,任務和黨員的思想,工作,用馬列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在日常工作中所進行的一種思想教育活動,上黨課就是一種基本形式.
③電化教育.就是采用電化教育手段對黨員進行形象,直觀,生動活潑的一種有效的教育形式.
④多樣化活動.就是開展豐富多彩的黨內活動,以達到教育黨員的目的.
二,黨員管理
1、三會一課制度.三會一課是黨委、黨支部管理教育監(jiān)督黨員的基本形式,在一般情況下,黨支部會、黨支部委員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課每季度至少一次.要求黨員必須積極參加黨內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管理.
2、民主生活會制度.黨總支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黨支部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每個黨員要積極參加民主生活會,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加強黨性修養(yǎng)和鍛煉.
3、黨員匯報制度.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是黨員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監(jiān)督的一種形式,也是了解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情況的一種途徑.匯報內容主要有執(zhí)行黨委決議和完成黨組織給予任務情況;自身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反映好人好事,不良傾向和群眾呼聲;對黨組織或黨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4、民主評議制度.黨員的民主評議就是按照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標準,定期對黨員評定的一項制度,它把教育管理,考核,監(jiān)督融為一體,是提高黨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按照學校黨委安排,每年進行一次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對黨員進行全面的教育.
5、交納黨費制度,每個黨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標準,每月按時交納黨費.不可以少交,無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交黨費,就被認為自行脫黨,各黨支部每月按時收齊黨費后,及時上交黨委組織部.
6、接轉組織關系.黨員因工作調動及它原因,變換工作單位,必須辦理黨組織關系轉移手續(xù),黨員臨時外出工作,開會,學習等,只需要持學員證明信,其組織關系仍在原單位.
7、在職黨員管理辦法
(1)建立在職黨員花名冊,對于變化情況及時更新,半年向黨委通報一次;
(2)在職黨員要積極參加支部建設,定期參加黨員示范崗活動,一年自我評估一次;
(3)對于在職黨員表現情況,黨支部負責向黨委反饋,一年一次.
(4)對于有思想情緒或表現較差的在職黨員,黨支部要進行家訪,并進行幫助教育.
第6篇 礦業(yè)采掘工程頂板管理制度
(一)技術管理規(guī)定
1、在設計采掘工程前,工程部地測管理人員必須提供可靠的地質說明書。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符合本實際情況的作業(yè)規(guī)程。如遇情況變化,必須及時編制補充措施,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并貫徹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包括頂板管理說明書。頂板管理說明書中對于頂板來壓、堅硬或復合頂板、過老巷或構造變化帶、回柱放頂、工作面收尾、巷道回撤等情況必須進行說明,并制定專門的頂板管理措施。
3、支護設計必須依據工作面頂底板情況及礦壓觀測資料進行計算,并根據工作面支護密度的計算,合理確定工作面柱排距、工作面支護形式及機頭支護形式。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所需各種單柱、梁的型號、數量及備用數量。合理確定架設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面要加強支柱管理,實行全承載支護、循環(huán)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幫措施,強化檢測,保證質量。
5、沿空送巷,巷道設計與施工應避開集中壓力區(qū),施工時間必須在工作面停采、頂板動壓穩(wěn)定之后。
6、所有掘進工作面,迎頭到永久支護之間都必須使用前探梁支 架或其它臨時支護形式,嚴禁空頂作業(yè)。前探梁或臨時支護形式、規(guī)格、質量標準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7、掘進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須嚴把工程質量關,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 。
(二)采煤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1、工作面切眼掘進一般情況下要一次掘成,形成單體支柱配合 鋼梁幫頂護嚴、支護到位。必要時單體支柱架設要穿柱鞋。支護不能一次裝備的,要制定工作面裝備支護替棚措施,明確替棚、單體支柱及頂梁架設程序和質量標準。
2、采煤工作面必須保證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其數量、規(guī) 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開工。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摩擦支柱和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在入井前必須逐跟進行壓力實驗;在工作面回采結束后或使用時間超過 8 個月必須進行檢修,檢修后的支柱必須進行壓力實驗,方可投入使用。
3、采煤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所有支柱必須架設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柱。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使用木支護工作面的坑木規(guī)格要在作業(yè)工程中明確規(guī)定,碰倒或損壞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 100mm 的不得小于 11.4mpa;柱徑 80mm 的不得小于11mpa。
4、工作面柱、梁必須編號,不許缺梁少柱;外觀缺損的柱、梁嚴禁使用。支護強度必須達到設計的支護強度要求。
5、工作面安裝結束,要經過生產技術部門組織的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始生產。
6、工作面初采必須制定專項初采安全技術措施,礦上應成立專門機構,堅持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對工作面初采領導小組、工作面初采期間的支護管理和加強支護的特殊支護措施等內容,必須做出具體規(guī)定。
7、工作面初次來壓前后,要有專人觀測頂板壓力變化情況,及時采取加固措施。
8、回柱時若出現工作面大面積來壓有推棚危險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加強支護,情況緊急時立即撤出人員并向調度室和值班人員匯報。
9、為保證支柱有足夠的初撐力,泵站壓力不能低于設計值,液壓管路不能有竄、漏液現象。
10、根據我礦生產實際需要,我礦采煤工作面單體支柱初撐力不能低于 11.5mpa,采煤工作面超前支護單體支柱初撐力不能低于11.4mpa。生產期間要保證支柱穩(wěn)固,堅持循環(huán)測壓及循環(huán)注液制度。
11、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明確分段回柱距離、回柱與放頂距離及支柱與移溜距離。
12、根據上下兩巷頂板情況合理確定超前支護形式,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巷道高度規(guī)定:炮采巷道凈高不低于 1.6m,超前支護長度不小于20m。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保證支護安全可靠、行人暢通。
13、工作面生產時要嚴格執(zhí)行《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落實采煤工作面工程質量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質量驗收制度及敲幫問頂制度;定期分析支護質量存在問題,制定改進的具體措施。
14、工作面支柱確需穿柱鞋時,柱鞋的規(guī)格、尺寸、材質等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和說明。
15、礦要建立采煤工作面頂板管理統(tǒng)計分析表和頂板事故檔案, 嚴格實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
16、采煤工作面因片幫造成最大控頂距超過規(guī)定距離時要采取安全措施;傾角在 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積頂板垮落的措施。
17、采煤工作面一次放炮長度要根據頂板情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放炮前要作到工作面無空頂、無不完整支架、無失效柱,并加固周圍地點的支架;放炮中出現頂網破損、頂板超高、崩倒支柱或頂板來壓等現象時要及時處理;放炮后要認真檢查頂板情況,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及時進行支護。
18、礦要加強采煤工作面礦壓觀測工作。要通過礦壓觀測成果,對開采的主采煤層進行頂板分類,及時制定相應的頂板管理措施。
(三)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1、臨時支護管理
(1)掘開工作面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2)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工作面控頂距做出明確規(guī)定。
(3)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采用的臨時支護方式、數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確規(guī)定。
2、錨桿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桿錨固長度不小于 600 ㎜,頂錨桿錨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 150nm,幫錨桿錨固力不小于 5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 120nm。
(2)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50mm,孔深度不小于桿體有效長度,且不大于桿體有效長度 30mm。
(3)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巖面,錨桿外露托盤的長度不超過50mm,錨桿與圍巖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4)必須使用錨桿鉆機、風動扳手、電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錨桿。
(5)錨桿錨固力每班必須檢查,生產隊組要留有詳細記錄;錨桿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要求。
(6)錨桿支護巷道掘出后,頂板有效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不超過 400mm,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 4h。
3、錨索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交叉點、巷寬大于 3.2m 的工作面順槽、切眼,優(yōu)先選用錨索支護。
(2)錨索長度應根據巷道頂板巖層情況確定,使錨索錨固到穩(wěn)定的巖層中,當穩(wěn)定巖層與巷道頂板距離過大時,錨索長度應超過自然平衡拱 2m 以上,并滿足錨固段長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長度不小于 3m,張拉端長度要保證張拉工藝要求的長度,一般不小于150mm。
(3)錨索外露長度一般不超過200mm。
(4)對錨索預緊力每班要進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補打,預緊力低于設計值80%時,必須重新預緊。
(5) 錨索張拉預緊力規(guī)定:φ15.24mm不小于120kn、φ17.8mm不小于160kn。
(6)錨索孔距誤差不應超過200mm,孔深誤差不應大于200mm,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于3°。
(7)錨索各組件的材質和規(guī)格符合設計要求。托板安設位置、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巖面。
(8)錨梁網索聯合支護巷道錨索加強支護要緊跟錨桿支護到迎頭,落后迎頭一排錨桿不大于3.2m。
4、架棚巷道頂板管理
(1)架設棚子前,當班跟班班隊長或班長必須指派有經驗的工人按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并有專人監(jiān)護,將浮石活矸清理干凈。
(2)放炮前,靠近掘進工作面10m長度內的支架必須加固。放炮后,必須對放炮崩倒、崩壞的支架先行修復,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并由外向里逐架進行;迎頭作業(yè)在超前支護或臨時支護下作業(yè)。
(3)支架間必須用牢固的撐木或拉桿連接起來??煽s性金屬支架必須用金屬拉桿,并用機械力矩扳手擰緊卡纜,卡纜擰緊扭矩不得小于 150nm。支架和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接頂和背實。
(4)堅持對煤或松軟圍巖進行松幫卸壓,減少支架變形,降低復修工程量,對確實需要修復的巷道,要及時編制措施進行修復。
5、井巷維修的頂板管理
(1)在井巷維修前應進行現場頂板鑒定,確定施工方法,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且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并向維修人員貫徹。施工中明確頂板監(jiān)護人員。
(2)巷道維修作業(yè),必須采取臨時支護措施。
(3)維修巷道應有外向里逐段進行,回撤巷道金屬支架時應由里向外進行,嚴禁維修人員進入維修地點里側。
(4)維修巷道前必須先加固附近支架。在拆除原支架、架設新支架前必須護好幫頂,防止幫頂漏巖(煤),翻一架給一架,嚴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終止作業(yè)。撤換支架的工作要連續(xù)進行,如不能連續(xù)施工,每次工作結束時必須背實幫頂。
(5)擴大斷面和維修井巷連續(xù)撤換時,必須保證有在發(fā)生冒頂堵塞井巷時能撤出人員的安全出口;在獨頭巷道維修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架進行,傾斜巷道維修要由上向下進行;巷道對頭維修時兩處都必須有安全出口,距離小于20米時停止一處作業(yè)。發(fā)生冒頂時必須木垛接頂。
(6)支架巷道變形嚴重進行修復時,一條巷道嚴禁多頭施工。
6、過斷層、裂隙帶、石門揭煤和巖性突變地段巷道頂板管理過斷層、裂隙帶、石門揭煤和巖性突變地段巷道頂板管理。
(1)必須加強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根據所掌握的地質資料,及時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帶中掘進,必須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巖暴露時間,減小頂板出露后的撓曲離層,提高頂板的穩(wěn)定性。穿煤層或遇地質構造時,應采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并噴漿封閉。
(3)施工中要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交接班和安全檢查制度。要經常觀察圍巖穩(wěn)定狀況的變化,一旦發(fā)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
(4)掘進工作面臨近斷層或穿斷層時,巷道支護應采用 u 型鋼支架或 u 型鋼支架加錨網噴或錨索的復合支護,棚距比正常段要縮小。
(5)必須減小空頂距離,及時架設臨時支架,永久支護緊跟工作面迎頭。
(6)采用鉆爆法破煤(巖)時,必須少打眼、少裝藥、放小炮,盡量保持圍巖的穩(wěn)定性。若放炮中頂板難以控制與管理,有冒頂危險,應改用風(手)鎬方法掘進。
(7)巷道支架背板要嚴實,提高支架對圍巖的支護能力,防止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8)當頂板特別松軟破碎時,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頂板。具備條件時,也可采用對頂板注漿錨固的方法。
(9)在頂板巖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對離層傘檐狀圍巖要及時敲掉。
第7篇 礦業(yè)尾礦排放與筑壩管理制度
(1)、尾礦庫筑壩,包括岸坡清理、尾礦排放、壩體堆筑、壩面維護和質量檢測等環(huán)節(jié),嚴格按設計要求精心組織施工。
(2)、尾礦壩灘頂高程必須滿足生產、防汛、冬季冰下放礦和回水的要求。
(3)、尾礦筑壩必須有足夠的安全超高、沉積干灘長度和下游壩面坡度。
(4)、每一期筑壩沖填作業(yè)之前,必須進行岸坡處理。岸坡處理應做隱蔽工程記錄,如遇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經主管技術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沖填筑壩。
(5)、上游式尾礦筑壩法,應于壩前均勻分散放礦,修子壩或移動放礦管時除外,不得任意從庫后或庫側放礦。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①粗顆粒尾礦沉積于壩前,細顆粒排至庫內,在沉積灘范圍內不允許有大面積礦泥沉積;
②沉積灘頂應均勻平整;
③沉積灘坡度及長度等應符合設計的要求;
④嚴禁礦漿沿子壩內坡趾橫向流動沖刷壩體;
⑤放礦礦漿不得沖刷壩坡;
⑥放礦應有專人管理。
(6)、壩體較長時應采用分段交替放礦作業(yè),使壩體均勻上升,應避免灘面出現側坡、扇形坡或細顆粒尾礦大量集中沉積于一端或一側。
(7)、放礦口的間距、位置、同時開放的數量、放礦時間以及水力旋流器使用臺數、移動周期與距離,應按設計要求或作業(yè)計劃進行操作。分散放礦支管、導流槽伸入庫內的長度和距灘面的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8)、為保護初期壩的反濾層免受尾礦水沖刷,應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礦方式,以利盡快形成灘面,并采用導流槽或軟管將礦漿引至遠離壩頂處排放。
(9)、冰凍期、事故期或由某種原因確需長期集中放礦時,不得出現影響后續(xù)堆積壩體穩(wěn)定的不利因素。
(10)、巖溶發(fā)育地區(qū)的尾礦庫,應加強周邊放礦,以加速形成防滲層,減少滲漏和落水洞事故。
(11)、每期子壩堆筑完畢,應進行質量檢查,檢查記錄需經主管技術人員簽字后存檔備查。主要檢查內容:
①子壩剖面尺寸、長度、軸線位置及邊坡坡比;
②新筑子壩的壩頂及內坡趾灘面高程、庫內水面高程;
③尾礦筑壩質量。
(12)、尾礦灘面及下游壩坡面上不得有積水坑。
(13)、壩外坡面維護工作可視具體情況選用以下措:
①壩面修筑人字溝或網狀排水溝;
②坡面植草或灌木類植物;
③采用碎石、廢石或山坡土覆蓋壩坡。
第8篇 礦業(yè)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礦業(yè)公司管理制度匯編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貴州博鑫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和“一通三防”例會,召開時間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屆時通知。各礦每周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
2、 公司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
3、 參加會議部門及人員:
公司各位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監(jiān)察部、生產技術部、財務部、各礦主要負責人,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人。
4、各礦匯報以下工作內容:
①本月安全工作情況;
②本月安全質量標準化情況;
③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情況;
④當前存在隱患及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下月安全工作重點及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⑥公司及相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的人、財、物事項。
5、有關部門通報上月相關工作,如生產情況、事故情況、質量標準化情況、“三違”情況、當前存在問題、下月工作安排等。
6、公司副總工程師對有關工作提出建議。
7、公司領導協(xié)調解決各單位提出的問題,并對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8、總經理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文件、指示、指令,總結分析上月安全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9、要求:
凡是在安全辦公會議上確定的安全重點事項必須是誰開會、誰負責,并有專人或部門進行跟蹤、落實、驗收。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報告和治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各礦井上、下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大檢查。
2、在安全隱患檢查中,發(fā)現的隱患情況,公司必須做好記錄和下發(fā)隱患整改通知書。檢查完畢后,各礦立即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對安全隱患按“五定”原則進行逐個落實處理。
3、公司第二巡進行井上、下安全隱患大檢查時,必須對各礦上巡檢查出來安全隱患進行復查,若發(fā)現上次隱患未進行處理排除,必須追究各礦有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嚴肅處理。
4、公司在第二次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各礦應再次組織現場辦公會議,總結上次檢查和處理情況,并落實好新檢查出來的事故隱患處理措施。
5、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必須將每次檢查及整改的隱患做好登記復查工作。對在限期內未完成整改任務的進行處罰。
6、各礦嚴格執(zhí)行管理人員現場跟班檢查制度,發(fā)現問題當班現場整改,并認真做好記錄,如當時不能完成整改任務的必須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繼續(xù)進行整改。
7、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必須針對安全辦公會議要求,完成落實的問題,及時檢查整改情況,逐月分重大隱患、一般隱患做好臺帳,并分類存檔。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安全目標管理是通過目標的體系化,組織各礦向安全挺進的一種形式。
一、制__全目標
結合環(huán)境因素、歷史和現實,公司制定一個通過各礦努力可以實現的安全總目標。這個安全目標,必須具備:
1、明確性。目標要具體明確,既有數量目標(如工傷人數,千人負傷率、百萬噸死亡率等),又有形象目標(如達到某某先進水平等)。要重點突出,體現出本公司的特點。
2、可行性。目標的高度應根據需要與可能綜合確定,既先進又合理,既能鼓勵各礦的熱情,又能通過努力而實現。
3、系統(tǒng)性。要充分考慮各礦、隊、班組業(yè)務之間的內在聯系與分工協(xié)作的關系,使目標具有可分性又有組合性。
4、應變性。煤礦生產是地下作業(yè),所處的生產環(huán)境十分復雜,經常變化,還受到自然災害的威脅。因此,在制__全目標時,既要有相對的穩(wěn)定性,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以達到促進安全生產的目的。
公司總目標制定后,各礦要制定出分目標,并經公司縱橫協(xié)調,綜合平后確定。
二、建立管理體系
安全目標制定后,要建立管理體系。
1、組織體系。公司、各礦及各礦區(qū)、隊設立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由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有關人員為成員。班組設立安全檢查員,從而形成自上而下的專管線,群管成網的安全目標管理網絡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饋網絡。
2、制度體系。為促進安全目標的實現,公司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在狠抓規(guī)程兌現的同時,要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層層責任分明,事事落實到人,上至公司董事長,下至每位職工,人人肩負安全重擔。
三、實行過程管理
在進行安全目標管理時,要強調過程管理和階段目標的完成。上級對下級要給以相應的、必要的權力,讓他們“自我控制”,自我發(fā)揮。同時,要對下級的目標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給予具體指導,進行各方面的協(xié)調。對于暫時無力解決的整體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匯報,爭取幫助。
四、評__全效果
安全效果的評定,一般分為定期評定和最終評定兩種形式。定期評定是每隔一定的時間(一個月或一季度),對照目標逐項檢查評定。最終評定,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作一次的總評定。評定會由安全第一責任者主持,安全目標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加。
評定的內容是:目標執(zhí)行情況,哪些目標好,哪些目標差,好在哪,差在哪,為什么好,為什么差,總結經驗教訓,獎優(yōu)罰劣。同時,制定措施組織新的循環(huán)。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所稱安全費用,是指各礦按原煤實際產量從成本中提取,專門用于煤礦安全生產設施投入的資金。
2、公司所屬各礦按月實際原煤產量,在原煤成本中按規(guī)定提取安全費用。
3、安全費用必須??顚S?。各礦每年11月申報下年度建議計劃,經公司審批下達正式計劃執(zhí)行。
4、納入安全費用計劃的項目,必須單獨按月報送統(tǒng)計報表,要求每月底將報表一式三份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5、安全費用使用范圍:
(一)礦井主要通風設備的更新改造;
(二)完善和改造礦井瓦斯監(jiān)測系統(tǒng)與抽放系統(tǒng);
(三)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設施;
(四)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滅火設施;
(五)完善和改造礦井防治水設施;
(六)完善和改造礦井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七)完善和改造礦井供配電系統(tǒng)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八)完善和改造礦井運輸(提升)系統(tǒng)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九)完善和改造礦井綜合防塵系統(tǒng);
(十)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6、用安全費用安排的工程項目的設計、預算、開竣工報告、竣工驗收等相關程序和審批制度比照維簡費項目管理。
7、安全費用的會計核算,按國家統(tǒng)一會計制度處理。
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一、制定達標計劃。對照煤礦質量標準化的頒布標準或者是公司、各礦井內控標準及其要求制定達標計劃。
1、分析現狀,找出存在的質量問題。2、分析產生質量問題的各種原因和影響因素。3、從各種原因中找出影響質量的主要原因。4、制定提高質量的技術組織措施方案和實施計劃。
二、抓好職工的質量教育與培訓工作。
三、各礦井下工程質量形成過程的質量管理。生產技術準備過程的質量管理和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管理。
四、實現公司全面質量管理,提高工程質量。
五、建立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1、工程質量獎懲制度。工程質量獎懲制度是將職工的個人利益和工程質量掛鉤的激勵制度。在完成任務的前提下,對責任心強、工程質量好的職工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程質量不合要求的或者弄虛作假的職工要進行批評或懲罰。
2、制定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考核與評分制度。
3、制定工程質量資料積累與分析制度
通過工程質量資料的積累與分析,摸清井下各種自然條件的呈現規(guī)律,找出影響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和規(guī)律,從中汲取經驗教訓,從而改善井下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情況。
安全教育與培訓(復訓)制度
1、凡公司的職工均須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復訓)。未經培訓(復訓)考核合格并取得有關證書的不許上崗。
2、公司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具體工作實際,擬定教學計劃、選定教材、設置課程認真進行培訓。
3、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復訓)必須保證時間。特種作業(yè)人員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92學時,其它作業(yè)人員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復訓時間按國家安監(jiān)總局第3號令執(zhí)行。
4、嚴格執(zhí)行培、考分離原則,保證培訓(復訓)質量和效果。
5、培訓(復訓)計劃一經確定,必須認真組織落實。
6、當月培訓(復訓)工作當月完成。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完成的,應書面報告上級有關管理部門及單位分管領導。
7、各類人員培訓(復訓)班開課前須書面向上級有關管理部門報告。
8、授課、實際操作的實行點名簽到考勤制度、培訓(復訓)記錄不全者,視為培訓(復訓)工作不認真。
9、培訓(復訓)結束后,應組織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
10、公司、礦外培(復)訓人員,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應報公司登記備案。培訓(復訓)結束后,學員要持培訓(復訓)合格證或有關證明經安全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差旅費及相關費用。
11、公司培訓機構對培訓(復訓)要求做到“四有”,即:有開班報告、有備課教案、有測試結果,有培訓(復訓)記錄,并達到培訓(復訓)目的。
12、每月月底由公司及所屬礦安監(jiān)部門組成檢查小組,對礦的培訓(復訓)工作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匯總報分管領導。
13、派送到公司培訓(復訓)的人員,必須按時、按要求參加培訓(復訓),考試、考核不及格,按礦(公司)有關文件進行處罰。
14、各級各類人員取得證書后要妥善保管,做到持證上崗。所有資格證書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否則,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吊銷其資格證書,原辦證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安全部門通知財務部門后,由財務部門從其本人工資中直接扣除。
①未按規(guī)定接受復審;
②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的或2年內違章操作記錄達到3次及以上的;
③弄虛作假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
20、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若持證人在本工種崗位上發(fā)生嚴重違章行為或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若屬操作者本人的責任,不論其本人是否受傷,也將嚴肅追究其責任,直至追究所有責任人法律責任。
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按照“礦負責、貴州博鑫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督”的原則,礦、區(qū)(隊)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總經理(礦長)(經理)、區(qū)(隊)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各分管副總經理(礦長)(經理)、總工程師、副區(qū)(隊)長、技術主管對總經理(礦長)(經理)、區(qū)(隊)長負責,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yè)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3、公司總經理負責監(jiān)督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領導。各分管領導和業(yè)務部門負責監(jiān)督檢查分管范圍內和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4、礦井事故隱患,系指煤礦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廠)解決不了,須由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qū)(隊)解決不了,須由礦(子公司)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qū)(隊)、業(yè)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5、事故隱患的確認與上報。礦、區(qū)(隊)在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按級別和類別逐級上報;b類事故隱患區(qū)(隊)報礦 ,a類事故隱患礦報公司,事故隱患未整改完之前,須每次都報,直至事故隱患整改完畢。
6、事故隱患的整改。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偨浝恚ǖV長)(經理)、區(qū)(隊)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總經理(礦長)(經理)、總工程師、副區(qū)(隊)長、技術主管組織各業(yè)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
7、事故隱患的管理。安全科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jiān)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tǒng)計報告,按照統(tǒng)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8、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yè)場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措施的,不得生產。
9、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fā)生,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內確認事故的責任者。
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一、為了規(guī)范各礦生產技術工作,嚴格安全技術審批管理,使技術工作更好地為生產服務,為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服務,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礦實行礦長領導下的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制。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是礦技術管理的第一負責者。
三、生產、機電、通風部協(xié)助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工作,對各自分管的業(yè)務負技術管理責任。
四、經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簽發(fā)的作業(yè)規(guī)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未經簽名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若實際情況發(fā)生變化時,應即時編制補充技術措施,報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審查批準后執(zhí)行。
五、各礦建立工程設計和規(guī)程措施會審制度。所有技術方案、設計,都必須經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生產、通風、機電、地測、安全等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集體會審,然后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批準。
六、各礦井的開拓延深設計、采區(qū)方案設計、探放水設計、貫通工程設計、“四新”技術推廣應用,礦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設計后,上報公司審查再報縣煤管局等部門批準。
七、編制及審批人員職責
1、編制人員在編制設計、規(guī)程、安全措施和方案時,必須先對現場情況進行認真細致的了解,并對相關性的或重大的問題提請分析、研究,然后按商定的可行性措施或方案進行編制。
2、編制的內容必須全面,涵蓋現場生產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做到切實可行。
3、負責審核、審批的人員必須及時或按時審閱并簽字。 4、負責審核、審批的人員必須結合現場實際和有關政策,
規(guī)定逐項逐條審批,并簽出審批意見。
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礦井下防爆設備器材在入井前,由指定的、經過考試合格的防爆檢查員檢驗,取得合格證后方可入井;失爆及帶病設備嚴禁入井使用。
二、設備、器材硐室應保持清潔,無淋水、積水。設備器材應清潔衛(wèi)生,完整良好,不得有裂紋和變形。閉鎖裝置應可靠牢固。
三、隔爆電器設備的使用和維護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隔爆面無銹蝕、傷痕,結合部或轉動部分的間隙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
2、接線柱絕緣良好,有螺絲、彈簧墊、密封圈、擋扳,進出線的喇叭口有電纜壓緊裝置。
3、消弧罩、消防器完好齊全。
四、電纜敷設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五、對設備器材的使用、維修等進行編號建檔管理。
六、機電科全面負責相關工作的開展及管理。
七、嚴格把好設備、器材入井的檢測、驗收關,確保失爆及帶病設備不進入井下。
八、嚴禁在井下帶電搬運電氣設備、器材。
九、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搞好電氣設備和線纜的檢查工作并做好臺帳。
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搞好礦井電氣設備的“三大保護”工作。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公司要針對本單位具體情況,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
2、各煤礦每年2月25日前,根據本單位本年度生產計劃、生產區(qū)域安全預測,對上一年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改、補充、完善,報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3、經批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批文在調度室、安全管理部(科)、簽訂《救護協(xié)議》的礦山救護隊、檔案室各存放一份,同時報礦井所在地縣政府求援、安監(jiān)部門備案。
4、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技術、生產的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救護隊全體指戰(zhàn)員必須認真學習批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由總經理組織每年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一次,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6、各單位配備、儲存的應急與救援的器材、設備,每季度要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一次,按有關要求及時廢棄和更換。
7、在正常時期,所有應急與救援的器材、設備未經公司總經理、總經理(礦長)批準不得動用;一旦動用, 15天內必須按數補充存放。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制度
1、各煤礦每年2月25日前,根據本單位本年度生產計劃、生產區(qū)域安全預測,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當年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2、經公司批準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批文在調度室、安全管理部(科)、簽訂《救護協(xié)議》的礦山救護隊、檔案室各存放一份。
3、各煤礦要組織本單位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以及礦山救護隊全體指戰(zhàn)員認真學習批準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4、各單位對倉庫儲存的救災器材、設備每季度要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1次,按有關要求及時廢棄和更換。
5、在正常時期,所有救災器材、設備未經公司總經理、總經理(礦長)批準不得動用;一旦動用,15天內必須按數補充存放。
6、各生產煤礦每年由總工程師主持、組織通防部門編制《礦井反風演習措施》,經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審批后實施,礦井反風演習總結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7、各生產礦井由總工程師負責,每年聘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一次礦井通風能力核定,核定報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8、各礦井由總工程師負責,每年聘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一次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貴州省煤炭管理局審批,并報貴州省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備案。
9、每年雨季前針對實際,及時部署“雨季三防”工作,明確機構,組建搶險隊伍,儲備防汛財物,確保安全度汛。
安全與經濟利益掛鉤制度
1、個人經濟利益必須與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貢獻、安生生產工作的效果緊密掛鉤,以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促進安全生產科學發(fā)展,實現安全生產。
2、在公司系統(tǒng)內對安全生產重獎重罰。公司根據各個時期的實際情況,制定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獎罰額度,把安全生產的各項指標進行分解,黨、政、工、團齊抓共管,人人頭上有指標,全員關心安全,全員管安全。
3、公司設立安全生產考核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安全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成 員:公司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副總工程師、安全管理部主任、生產技術部主任、計劃工程部主任、人資部主任、財務部主任
安全考核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負責安全考核的日常業(yè)務工作,安全管理部主任兼辦公室主任。
4、安全考核辦公室的職責
檢查、督促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制定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總結推__全生產先進經驗,分析、統(tǒng)計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己烁鲉挝?、各類人員安全生產工作實況,提出獎罰意見,報公司安全生產考核領導小組審批。
5、考核原則與紀律
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與所屬單位簽定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為依據,遵循事實,認真考核。不徇私情,公平、公正、公開。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對事不對人。
6、獎勵資金來源
總經理安全生產獎勵基金。違章、違規(guī)安全罰款。
7、對總經理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和安全罰款的管理
總經理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和安全罰款均由公司財務部統(tǒng)一管理,必須做到??顚S?,收支兩條線,單列帳戶。發(fā)放安全獎金,必須由公司安全生產考核辦公室認真考核,提出考核、獎罰意見,經公司安全生產考核領導小組審查批準,總經理簽字后才能進行。財務部定期向總經理和領導小組匯報資金使用情況。
8、各礦對其所屬單位中層干部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考核辦法由各礦制定,報公司安全管理部、財務部備案。
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1、入井人員必須服從井口檢身工的管理和檢身檢查。
2、入井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1年版)第十條的規(guī)定,必須佩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點火物品和普通無線通訊工具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嚴禁喝酒入井。下井人員名單由培訓單位、體檢醫(yī)院共同開具允許下井證明至礦燈房,礦燈房根據開具的證明制作燈牌。
入井人員只能憑燈牌領取礦燈、自救器,無燈牌的礦燈房不得發(fā)放礦燈和自救器。
遇到上級檢查等特殊情況需下井領礦燈的憑礦調度開具的允許下井證明領燈。
由于下井人員類別不同,為方便礦燈、自救器、瓦檢器的管理,礦燈房在制作燈牌時應有所區(qū)別。
3、各礦井井口應設置自動考勤系統(tǒng),每一入井人員入井,出井必須考勤。未設置自動考勤系統(tǒng)的礦井,必須在井口設立入井、出井管理牌板,設專人負責管理,如實填寫入井、出井報表并在當班報礦調度室。
4、各區(qū)隊值班領導每班上班的前一小時內必須將當班入井人數報調度室匯總,本礦機關人員入井前必須到礦調度室考勤。
5、礦燈房每班上班的前二小時內必須將上一班未交還礦燈的礦燈號及其使用人姓名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責成其所在區(qū)隊立即查明,區(qū)隊將查明情況匯報礦調度室。
6、對超過下班時間2小時以上還未出井的員工,其區(qū)隊值班領導要向礦調度室匯報員工未及時升井的對不明原因造成未升井的區(qū)隊管理人員必須下井查找,并將查找情況匯報礦調度。
7、新工人(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后,才能新工人開始的1個月必須由指定的熟練工人帶領上下井。
8、外來人員到井下檢查、參觀、考察,必須得到礦調度室同意后,并有本礦熟悉井下巷道和通風系統(tǒng)的人員帶領才準入井。事前,礦調度室要將入井人員的人數、性別、入井時間、帶領人姓名告知井口檢身工。帶領人必須將帶領入井、出井的人數、性別告知井口檢身工。
9、井口檢身工必須嚴守崗位,交接班必須做到“手交手,口交口,你不來我不走”.嚴格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
入井檢身制度
1、凡進入貴州博鑫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煤礦的人員,必須接受井口檢身員的檢身,合格后,方可入井;
2、不接受檢身,強制入井者,罰款300元;
3、任何職工個人,嚴禁私帶非本礦人員入井,違者罰款400元;
4、非本礦人員入井,必須經貴州博鑫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后,有公司領導或指派的員工陪同,方可入井;
5、凡攜帶煙草和點火工具者、不戴安全帽者、穿化纖衣服者、不帶礦燈者、不帶自救器者、飲酒者不得入井。
出入井清點制度
1、凡入井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規(guī)程學習、培訓考試合格,辦理工傷保險,并注冊登記。
2、凡入井作業(yè)人員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標準,否則嚴禁入井。
3、規(guī)范礦井工作秩序,杜絕隨意進入礦井。
4、入井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入井檢查,對穿戴、自救器、礦燈和工人狀態(tài)進行檢查,凡不符合入井標準的嚴禁入井。
5、凡入井作業(yè)人員不得攜帶煙火入井。
6、對出井人員進行逐一進行清點登記,要詢問作業(yè)地點的安全情況,并將情況匯報至礦調度室。
7、查看瓦檢員、安全員對井下檢查記錄情況,督促不出現假檢、漏檢。
8、要對出井人員進行檢身,檢查是否有非正常攜帶爆炸物品出井。
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制度
1、各礦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工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編制、審查、落實工作負責。
2、工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工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的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礦的有關要求。
針對工作環(huán)境、工作地點、操作對象編制工種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確保操作過程的安全。
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應包括進入操作現場、操作準備、操作過程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場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要針對不同的條件,明確各工種、各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操作標準、時間、空間順序要清楚。
基本要求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檢查安全裝置、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檢查周圍環(huán)境的不安全條件,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保證操作過程的安全。
操作順序要按照操作對象的要求制定,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么干,嚴禁什么等都要寫清楚。
明確各工序、各環(huán)節(jié)的操作標準和達到標準的注意事項。
3、各礦要認真組織各工種、各崗位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對休假復工、或調動單位及調動工作地點的職工要首先組織其學習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每個季度要組織各工種、各崗位的職工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工作環(huán)境、工作條件發(fā)生變化時要及時補充、修改、完善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4.、各單位每季度要對本單位范圍內的各工種、各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一次自查、自審工作。要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對照本文要求,及時補充、修改、完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裝訂成冊,及時組織職工進行學習貫徹。
安全舉報制度
1、舉報人
公司系統(tǒng)全體員工、家屬、學生,以及關心、支持公司煤炭生產和安全的社會各界人士均可舉報。
2、舉報內容
對在煤礦安全工作上,有下列情形均可舉報。
(1) 領導干部、管理人員有違法、違規(guī)、違紀違章的。
(2)發(fā)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謊報的煤礦或對事故情況弄虛作假的。
(3) 礦井通風、防瓦斯爆炸和突出、防滅火、防治水等安全生產條件和設備設施不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的。
(4)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
(5)生產現場有事故預兆或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6)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未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擅自恢復生產的。
(7)領導未按規(guī)定下井跟班帶班作業(yè)、下井檢查的。
(8)生產現場隱患未處理強制冒險作業(yè)的。
(9)違反《煤炭法》、《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guī)行為。
3、舉報形式
舉報人可通過面談、信函、電話等形式舉報,也可留名或匿名舉報。
4、舉報電話:
15885331018(公司總工)、15286665759(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經理)。
5、受理部門
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
6、查證、處理
受理部門接到舉報后,必須及時登記,在10天內查實,如經查實屬實的,需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處理;緊急危及安全的重大問題,要立即查實、處理。
7、舉報獎勵
公司對舉報有功人員按其舉報的內容、類別、性質、收到效果的大小,給予50――5000元獎勵;對因舉報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fā)生者,給預重大獎勵。
對惡意舉報、誣陷他人者,經查實,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8、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有關部門必須做好對舉報人的保密工作,防止舉報人遭受打擊報復。
各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管理規(guī)定
1、根據相關政策的規(guī)定,煤礦主要礦領導(法人、礦長、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副礦長)每月必須堅持輪流帶班下井指揮作業(yè)。
2、法人代表每月不得低于10天。
3、礦長每月不得低于15天。
4、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每月不得低于15天,其中夜班不得低
于3天。
5、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必須每天跟班作業(yè)。
6、井下每班必須確保至少有一名副礦級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指揮作業(yè)。
7、領導帶班過程中主要對井下安全狀況、工程質量、物資財產管理情況等進行全面的檢查,同時下達當班生產任務。及時發(fā)現并監(jiān)督處理安全隱患內容,對隱患處理要有記錄。
8、礦領導下井必須建立登記檔案,并如實做好當班記錄。該項工作由煤礦綜合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和管理。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風瓦斯管理
1、采掘工作面及硐室供風應符合《規(guī)程》中通風作業(yè)計劃的規(guī)定。全風壓通風地點的風速符合規(guī)定。嚴禁串聯風、擴散風、無風、微風作業(yè)。
2、通風瓦斯管理人員等應經常對礦井通風系統(tǒng)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3、保障通風系統(tǒng)良好可靠,對同一地點2道(含2道)的風門必須實現連鎖。
4、采煤工作面回采完畢后,應在15天之內撤出一切設備和材料,通風瓦斯部及時封閉。
5、通風瓦斯部必須按季度繪制礦井通風系統(tǒng)圖,并送交有關單位??偣こ處熋磕杲M織有關單位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及反風、救災演習。
6、瓦斯員在現場交接班,并作好記錄。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查”及“三人聯鎖放炮”制度。檢查瓦斯要做到手冊、牌板、日報(班報)三對口。杜絕空班漏檢現象。
7、排放瓦斯要有專門措施。臨時停風的地點要撤人、斷電,設置柵欄、警標,并由施工隊設上警戒,長期停風區(qū)應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8、所有施工地點、機電硐室、總回風道必須設點檢查瓦斯,每月編制瓦斯檢查地點設置計劃。
9、設立專門的防突隊伍,并加強對考察人員的技術業(yè)務培訓。
10、對所有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都必須進行防突預測預報,在考察指標不超限的情況下方能進行采(掘)工作。
二、防滅火管理
1.通風瓦斯部要有分管防滅火工作的人員,每月必須向公司報防滅火工作計劃,每月至少檢查1次防滅火工作。
2、采煤工作面和煤巷掘進的《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有防止自然發(fā)火的專門措施,并付諸實施。否則,不能進行施工。
3、消除采空區(qū)密閉外及其他地點超過35℃的高溫點及一氧化碳超限(火區(qū)密閉內除外)。
4、每一火區(qū)都必須建立符合規(guī)范的火區(qū)管理卡片,繪制火區(qū)位置關系圖。啟封火區(qū)要有計劃和經公司批準的措施。
5、加強外因火災的管理,杜絕放炮、電器、機械等引起的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三、綜合防塵管理
1、礦井主要運輸巷,采區(qū)回風巷道,皮帶巷,回采工作面上、下平巷,掘進工作面,溜煤眼,輸送機轉載點等處均要設置防塵管路,皮帶巷每隔5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地點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采煤工作面回風巷距采面上出口不超過30米的范圍內應有一凈化水幕,機巷進風側應設一組凈化水幕,水幕應能布滿巷道全斷面;所有轉載點有噴霧裝置,否則,采面不能生產。
3、定期沖刷積塵。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須使用水炮泥。
4、隔爆設施的安設應符合標準,做到采區(qū)之間、井巷之間,采掘工作面之間均有隔爆設施隔離。隔爆袋的安設,水袋水量要符合要求。
5、每月三號以前,各采掘隊將上月綜合防塵情況送通風瓦斯部匯總后報公司、有關部門。
四、綜合監(jiān)測
1、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須實行“瓦斯電”閉鎖,瓦斯傳感器的安裝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以下簡稱“規(guī)程”)的要求。
2、采區(qū)總回風巷的測風站內應安設瓦斯傳感器。
3、瓦斯抽放泵站應在距房頂部下300毫米處安設瓦斯傳感器,報警濃度為0.5%.
4、裝置的調試按每7天進行一次,對于沼氣涌出量大的地點,每周至少調試2次,并有記錄可查。
5、所有裝置,由所在區(qū)域的施工隊長,班組長負責管理使用,凡裝置被損壞,應及時與通風瓦斯部聯系,對有意破壞、盜竊者要嚴肅查處。
6、監(jiān)控系統(tǒng)必須做到24小時不間斷監(jiān)控,微機室24小時不離人。
瓦斯排放制度
一、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都必須事先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1、恢復通風的掘進工作面或啟封盲巷,當其停風區(qū)的瓦斯?jié)舛瘸^1%或co2濃度超過1.5%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
2、采掘工作面因風量不足等原因造成局部瓦斯積聚。
二、凡是瓦斯排放,都必須根據具體排放地點編制針對性的專門措施。
1、明確責任,2、確定排放風流流經路線和方向,3、明確停電撤人范圍。4、計算瓦斯排放量、供風量和排放時間。5、明確風流控制措施。6、明確現場指揮和監(jiān)督人員的職責與權限。7、明確局部通風機的管理辦法。8、明確恢復正常供風和供電的措施。
三、瓦斯排放措施的審批權限。
1、瓦斯或co2濃度未超過3%時,瓦斯排放措施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
2、瓦斯或co2濃度超過3%時,但排放風流未流經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切斷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瓦斯排放措施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報公司總工程師備查。
3、瓦斯或co2濃度超過3%時,且排放風流流經其它采掘工作面或切斷其它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排放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四、瓦斯排放措施的編審和貫徹。排放措施由礦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共同編制集中會審。批準后的措施由礦技術負責人負責召集參加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員集中貫徹,責任落實到人,并簽字備查。
五、非特殊情況,各礦至少提前7天呈報公司審批瓦斯排放措施。
杜絕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管理制度
1、各礦要成立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有安全、機電、瓦檢等負責人參加的局部通風管理小組。
2、局部通風機安設前,技術負責人必須測__裝地點的全風壓風量,只有在全風壓風量滿足要求時,方可安裝。
3、局部通風機必須實行掛牌管理,每班指定專人負責。配有專職瓦檢員的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由瓦檢員負責管理,若無專職瓦檢員,局部通風機由掘進班組長或當班負責人管理。
4、嚴禁擅自停開局部通風機,工作面無論工作或交接班都不準停風。
5、井下運轉的局部通風機,每周至少安排機電人員檢查兩次,機電科也要定期檢查,并建立記錄。當班的瓦檢員、電工、和施工負責人必須隨時檢查局部通風機是否正常運行,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6、掘進工作面發(fā)生無計劃停風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撤出人員,由施工人員或瓦檢員設置柵欄和警標,并在全風壓供風處切斷風筒,并由專人看守。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停風區(qū)??词厝藛T應待在全風壓風流巷道中。
7、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掘進巷道和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范圍內的瓦斯?jié)舛?,符合?guī)定后方可由指定人員啟動局部通風機送風。恢復通風后,掘進巷道內的電器設備必須經指定電工檢查證實符合規(guī)定后,方可由指定電工恢復送電。
8、因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電、停風造成瓦斯積聚需排放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瓦斯排放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本辦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與財產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2、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以下簡稱安監(jiān)部)為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公司轄屬范圍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3、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4、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jié)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jié)能責任制度。
5、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jié)能全面負責。
6、特種設備更新、改造、大修、維護及保養(yǎng)(含鍋爐化學清洗)的施工單位必須持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有效資質證和注冊的質量保證體系手冊及相關的資料、證件。
7、施工單位履行告知程序后,應及時到安監(jiān)部報告,安監(jiān)部接報告后應在1周內組織相關業(yè)務部門進行施工前的聯合檢查
8、施工單位在施工結束后,提出書面報告,安監(jiān)部按照條例、規(guī)程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查合格后報省或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進行驗收,不合格不準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必須到?。ㄊ校┑奶胤N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注冊登記。
10、使用單位必須使用有國家相關部門頒發(fā)的設計、制造生產許可證單位設計、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產品。
1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制定特種設備(分類)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做好詳細的記錄,經分管領導簽字后存檔備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出現事故不立即組織搶救或擅離職守,給予降職直至撤職處分。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裝飾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的范本
第9篇 礦業(yè)反風演習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反風演習的管理,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通風專業(yè)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礦通風、瓦斯防治、綜合防塵、防滅火和安全監(jiān)控等專業(yè)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生產煤礦每年應進行一次礦井反風演習;煤礦通風系統(tǒng)有較大變化時,應當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三)反風演習前,煤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生產、機電、通風等技術員制定反風演習計劃并報煤礦審批。
(四)反風演習前,必須組織機電、通風等部門人員對風井和井下的反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反風演習前,必須召開反風演習專題會議,落實相關部門、人員的職責。
(六)反風演習時必須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協(xié)助,通風、機電、生產、調度、救護等部門人員密切配合。
(七)反風演習時間不少于 2 小時,必須測定反風時的煤礦風量、瓦斯、二氧化碳等參數。
(八)反風演習結束,恢復正常通風后,必須檢查煤礦各作業(yè)點的通風、瓦斯情況。(九)反風演習后編制反風演習報告。
第10篇 礦業(yè)煤礦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綜合防塵管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預防煤塵爆炸,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187 條“煤礦應當每年制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應成立綜合防塵領導小組,明確防塵工作責任人、管理者及職能科室。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鑒定煤塵爆炸性;制定年度綜合防塵、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并組織實施。
(三)煤礦總工程師每月應組織召開一次粉塵防治專題會議,研究、總結、布置綜合防塵工作,及時解決綜合防塵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四)煤礦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644 條要求建立完善防塵供水系統(tǒng)。防塵管路吊掛平直,不漏水;三通閥門便于操作。
(五)煤礦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646 ~ 653 條要求采取綜合防塵措施。
(六)主、副井井底車場,采區(qū)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面各巷道,掘進巷道,煤倉(溜煤眼)放煤口,轉載點等地點必須敷設供水管路,按要求設置風流凈化水幕和噴霧灑水裝置,膠帶輸送機巷供水管路每隔 50m 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其它巷道供水管路每隔 100m 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用于沖洗井壁巷幫。
(七)定期沖洗巷道積塵。主要大巷、主要進回風巷每月至少沖洗 1 次,巷道中無連續(xù)長 5m、厚度超過 2mm 的煤塵堆積。
(八)通風防塵部門負責全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的業(yè)務管理,施工人員認真落實綜合防塵措施。
(九)煤礦應當為接觸粉塵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指導和督促其正確使用。
第11篇 安天礦業(yè)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頂板事故為煤礦多發(fā)事故,是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因素,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改善頂板管理狀況、防止頂板事故發(fā)生、保障職工人身安全、促進科技興礦、加速煤炭生產,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頂板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總則
1、每采、掘工作面在投產前,必須編制符合工作面實際情況、各種支護參數的選擇要有科學依據的作業(y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內必須有頂板管理說明書、爆破說明書
頂板管理說明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煤層的圍巖柱狀和煤巖產狀、性質;
(2)頂板管理方法及選擇依據;
(3)支護形式(包括初次放頂、老頂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時的特種支護)、支柱、支架選型、支護參數的選擇及選擇依據;
(4)控頂距離、面積和支護的密度設計;
(5)堅硬和復合頂板條件下防止大面積冒頂的安全措施;
(6)破碎頂板和采用分層開采的人工假頂鋪設或再生頂板的形成法(注漿注水);第一分層頂板冒落情況記錄;
(7)特殊情況的應變安全措施;
(8)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護的設置;
(9)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
2、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前,生產技術部地測防治水科要提供準確的地質資料。編制后,經生產技術部審核,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后,由區(qū)隊長、技術負責人向在本采掘區(qū)范圍內工作的所有人貫徹學習,達到人人皆知,履行簽字手續(xù)并進行考試,不及格者必須補考。補充措施及安全技術措施在班前會貫徹,并履行簽字手續(xù),杜絕無規(guī)程、措施作業(yè)。
3、每個采掘工作面在生產過程中,地質條件變化時要及時作出必要的補充和針對性的修改措施,補充的內容貫徹前必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xù)。
4、工程質量驗收和檢查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工程質量驗收制度,嚴格按省煤炭工業(yè)局頒布的質量標準和作業(yè)規(guī)程有關要求檢查驗收。各隊在經濟分配和獎勵制度上要把質量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引起重視,共同搞好工程質量。
5、在礦安全辦公會議、安全大檢查和區(qū)隊的安全活動中,都要把頂板管理列為一項重要內容,每次活動要有記錄。
6、入礦的新工人和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有關文件的要求按期進行教育和培訓,達到新崗位要求才能上崗操作,加強對合同工、協(xié)議工的管理,避免冒名頂替、私自安插現象,無論是什么性質的采掘人員必須按正式工的要求進行安全教育、三大規(guī)程教育、五大災害教育,達到應知應會。
7、進行礦壓觀測工作,搞好對11021工作面頂板來壓規(guī)律監(jiān)測,進行分級分類工作。堅持開展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建立分析處理制度。
8、為加強頂板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礦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頂板管理領導小組。
9、上井檢修的單體支柱,必須進行試壓,由機電科負責填寫檢修卡片,簽發(fā)合格證,沒有合格證的支柱一律不準下井。
10、對下井使用的錨桿、錨索,應進行拉力實驗,拉力必須達到措施要求,錨固藥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對失效的錨固藥卷,井下嚴禁使用。
11、生產技術部負責建立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統(tǒng)計臺帳,并負責建立頂板事故檔案。
12、生產技術部加強工作面設計技術管理工作,工作面設計要科學、合理,上、下巷盡量避開應力集中區(qū);局部改造的聯絡巷設計,要求保證最小間距和避開應力集中區(qū)。
13、執(zhí)行本細則的同時,要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頂板管理的文件規(guī)定,本細則如有與《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抵觸之處,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回采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14、回采工作面在回收煤柱,邊角煤以及過斷層、褶曲帶、頂板破碎帶、淋水帶和老巷時都要制定特殊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并向施工單位干部、職工貫徹后執(zhí)行,任何情況下都不許采用無支護高落式采煤法。
15、結合一線生產情況不斷修改、完善作業(yè)規(guī)程,并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及時作出必要的補充,修改補充的內容必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xù),經貫徹后執(zhí)行。
16、打眼工、放炮員必須按照爆破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打眼放炮工作,不斷提高打眼放炮質量,工作面支架時要按規(guī)程要求留有適當的炮道,防止放炮崩倒棚子。
17、放炮后及時掛梁或移梁背頂,控制暴露頂板,盡量縮短空頂時間,任何情況下都不準空頂作業(yè)。
18、工作面支護方式、支護密度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上、下安全出口的支護和上、下巷超前支護以及工作面運輸機頭、機尾和其它特殊支護都要符合規(guī)程要求,不得隨意更改。
19、要認真掌握頂板周期來壓規(guī)律,以便采取特種支架加固工作面,老塘冒落矸石的高度普遍不少于1.5倍采高,否則必須采取放炮措施,強制放頂。
20、工作面消滅鋼木混合支護,使用單體柱配鉸接梁或∏型鋼梁,工作面消滅單挑梁、壞柱、歪扭棚和不迎山棚。
21、保證泵站液壓系統(tǒng)完好,泵站壓力符合工作面支柱的要求。工作面支柱必須保證有足夠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嚴禁在控頂區(qū)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損壞或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
22、移動輸送機機頭、機尾工作進行前,不要過早磕掉中間柱,推過后及時補齊中間柱和加強柱。
23、放頂工作堅持由里向外、由下向上、先難后易的順序,并在放頂區(qū)內留好寬度不小于0.5米的安全出口,使用單體柱和鉸接頂梁或∏型鋼梁的工作面分段人工回柱時,兩段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15米,每頭最少有兩人,一人工作,一人看頂。放頂后如有大于2×5m2頂板懸空不落,必須采取加強支護和強行放落措施
24、采煤和放頂不得平行作業(yè),如必須平行作業(yè)時要制定專門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25、工作面初次放大頂和結束放大頂,由生產礦長、安全副總、檢查科長、生產技術部長、回采隊長及技術員)組成放頂工作小組調研并制定措施,由生產礦長組織實施。
26、分層回采的上分層工作面必須鋪網和注漿(或注水)促使再生頂板形成,并保證質量,否則不準生產。
27、回采工作面要搞好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加快回采速度,使工作面進度趕在頂板來壓下沉之前。
(三)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28、嚴格按照炮眼布置圖和爆破說明書打眼、裝藥放炮。
29、拉炮前必須加固窩頭支架,打齊防倒棚裝置,放炮后,人員進入工作面必須首先敲幫問頂,用長桿站在安全地點處理活矸,架臨時支護或超前支護護頂,然后才能進行其它工作。如頂板特別破碎可采用掏窩插板或撞楔法打錨桿等超前支護。
30、支架架設要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松軟破碎巖層或煤層中的巷道頂幫背嚴背實。支架距工作面的空頂距離不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如頂板破碎支架要緊跟窩面。
31、掘進巷道如與其它巷道平面交叉,則需在接近老巷道時加固前方老巷道,并放小炮,打超前探孔,采用超前支架法通過。
32、大斷面施工的十字口、交叉點、丁字口、大的硐室要制定專項施工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認真貫徹執(zhí)行。
33、巷道掘進過程中,如遇斷層淋水帶和褶曲時,生產技術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變更支護設計,施工單位補充新的施工措施。
34、砌碹巷道超前掘進長度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應有明確規(guī)定,不得隨意更改。擴幫時,必須打好雙抬棚,擴一幫砌一幫,不得兩幫同時作業(yè)。擴幫、放頂、立胎要有專人(有經驗的老工人)看頂負責安全,不論片石、料石或混凝土砌碹巷道,均不得過早拆模,至少保有一星期養(yǎng)護期,以防因碹胎沒凝固承壓能力低而垮胎、冒頂。
35、錨噴巷道必須光爆。臨時支護、錨固和噴漿以及復噴之間的距離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如地質條件變化要及時提出新的措施。
36、各掘進頭必須備有處理冒頂的材料,在料場碼放整齊。
37、超前支護設計要求具有科學性、可操作性,在施工中嚴格落實使用。
38、表土施工,明槽挖土時,一定要留設安全邊坡,井巷掘砌采用小段施工法。
39、積極推廣沿空留巷或沿空送巷的無煤柱開采法,使巷道處于減壓區(qū)域之內。
40、巷道掘進(11023工作面)原則上不準破頂,保持頂板穩(wěn)定性。
(四)巷道維護頂板管理制度
41、明確責任,保證及時修護。
(1)各采掘區(qū)隊所在巷道自行維修。
(2)有嚴重裂縫、變形的砌碹、錨噴大巷由礦臨時派人修護。
(3)軌道、皮帶巷、回風巷及長時無人去的老巷由通風區(qū)老巷檢查工定期檢查,發(fā)現片、冒、支架損壞等異常情況及時報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安排隊伍施工。
(4)其它巷道由使用單位進行檢查,生產技術部安排修護。
42、替換損壞的支架和擴幫、挑頂時,一次進行長度要根據頂板狀況掌握在1~2棚范圍內,以免大面積空頂造成冒頂。凡替換損壞支架前應對替換的支架前后各10米進行加固,并留好安全退路,以免發(fā)生冒頂事故。
43、替換支架堅持使用臨時支護,臨時支護的密度和材料應在措施中說明。
44、傾斜巷道更換支架,工作人員不得站在需更換支架的下方,以免掉落支架或矸石砸傷。挑頂、擴幫要從上向下逐步進行。
45、各區(qū)、隊頂板管理領導小組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礦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的旬檢和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要包括井巷失修一項,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6、要消滅嚴重影響運輸、通風、行人安全的三類巷道,巷道失修率必須降到7‰以下。
(五)錨索、錨網支護頂板管理制度
47、錨索錨網施工必須編制專項措施,并履行審批學習、簽字手續(xù)。
48、錨索錨網及其配件材質、規(guī)格、結構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錨固劑的材質、規(guī)格、配比、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過期或失效的錨固劑不得下井使用。
49、錨索和錨網的鉆孔的方向、安裝深度、間排距、預應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50、錨索施工必須在有可靠支護的情況下進行,嚴格按措施進行作業(yè),錨網鋪網按措施鋪設、搭接、聯絲。
生產技術部編印
二0一二年二月
第12篇 礦業(yè)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瓦斯抽采管理,確保抽采達標,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通風專業(yè)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
完善的煤礦通風、瓦斯防治、綜合防塵、防滅火和安全監(jiān)控等專業(yè)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應執(zhí)行“三同時”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與采掘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達到抽采條件的煤礦,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統(tǒng)設計、施工,由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實施。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統(tǒng)設計方案由煤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
(四)煤礦必須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崗位責任制、抽采工程質量驗收、檢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標體系等有關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設施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182、183、184 條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須有專人值班,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運行和備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換 1 次。瓦斯泵停止運轉,必須向調度室報告。
(七)抽采瓦斯系統(tǒng)因檢修、管路維護和切換、閉鎖實驗等原因有計劃停運時,必須提前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須納入生產接續(xù)計劃,根據抽采接續(xù)計劃制定生產接續(xù)計劃。瓦斯抽采不達標的,不得組織采掘作業(yè)。
(九)抽采單位必須定期對抽采系統(tǒng)、鉆場、鉆孔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并有檢查記錄。
(十)瓦斯抽采計量裝置管理
1. 計量裝置安裝
(1)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動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頂)板穿層預抽鉆場、評價單元等,必須安設抽采計量裝置。
地面及井下移動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頂)板穿層預抽鉆場、評價單元必須同時安裝自動計量裝置,其他地點可安裝孔板流量計。
(2)所安裝的抽采計量裝置必須能測定抽放流量、濃度、負壓、溫度、壓力等參數。(3)所有自動計量數據必須全部連入礦井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
(4)采用自動計量裝置進行計量的,所有自動計量數據必須換算成標準大氣壓下的流量(大氣壓為 101.325kpa, 溫度為 20℃)。
2. 計量裝置管理
(1)煤礦必須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礦井瓦斯抽采計量管理制度。
(2)加強計量裝置的現場管理。建立抽采計量裝置日巡檢制度,每天必須安排專人對井下抽采自動計量裝置巡回檢查不少于一次,自動計量裝置積存污物必須及時拆卸清理;每個鉆場、鉆孔實行編號掛牌管理,牌板必須填寫設備規(guī)格、流量參數、維護單位、維護人員和巡檢時間等。
(3)煤礦按規(guī)定對自動計量儀器每 15 天調校一次,并建立調校臺賬。
(4)抽采自動計量不得中斷。因設備維護、檢修等原因需要中斷自動計量的,施工單位必須提前制定中斷申請,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抽采自動計量中斷期間,按孔板流量計數據計量。
(5)煤礦監(jiān)控網頁中必須增加抽采自動計量動態(tài)組圖,組圖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更新。地面抽采泵站必須安設抽采自動計量終端,并 24 小時實時顯示。
(6)煤礦抽采日報、月報必須與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中抽采數據一致。日常抽采臺賬必須由隊長審簽,抽采日報由隊長、總工程師審簽,抽采月報由總工程師、礦長審簽。
3. 抽采參數測定
(1)井下抽采干管、采掘工作面支管,頂、底板抽采巷道及揭煤地點支管每天至少測定 1 次抽采參數;預抽消突評價單元,每天至少測定 1 次抽采濃度、流量和負壓。
(2)卸壓抽采時,每個鉆孔應測定濃度,每個鉆場應測定濃度、流量、負壓,同類型鉆場應選擇有代表性的鉆孔測定單孔流量。
(3)預抽抽采時,每條抽采巷道中,必須選擇有代表性的鉆場測定抽采濃度、抽采流量和負壓,每個鉆孔都必須測定抽采濃度,并必須選擇有代表性的鉆孔測定單孔流量。測定人必須掛牌留名。
(4)抽采泵站必須每小時人工記錄 1 次抽采參數。
(十一)瓦斯抽采達標要求
1. 煤礦瓦斯抽采應當堅持“應抽盡抽、多措并舉、抽掘采平?”的原則。
瓦斯抽采系統(tǒng)應當確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設施完備、計量準確;瓦斯抽采管理應當確保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執(zhí)行到位、監(jiān)督有效。
2. 應當抽采瓦斯的煤礦要落實瓦斯抽采主體責任,推進瓦斯抽采達標工作。
3. 煤礦主要負責人為所在單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財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達標工作各項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權、利,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和瓦斯抽采達標。
煤礦總工程師對礦井瓦斯抽采工作負技術責任,負責組織編制、審批、檢查瓦斯抽采規(guī)劃、計劃、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和抽采達標評判報告等;煤礦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瓦斯抽采工作的組織和落實。
煤礦的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對瓦斯抽采達標工作負責。
4. 煤礦應制定瓦斯抽采達標評判細則,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獎懲制度、抽采工程檢查驗收制度、先抽后采例會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等。
5. 煤礦應當建立負責瓦斯抽采的科、區(qū)(隊),并配備足夠數量的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瓦斯抽采技術和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專業(yè)技術培訓,瓦斯抽采工應當參加專門培
訓并取得相關資質后上崗。
6.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高瓦斯礦井必須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統(tǒng),其他應當抽采瓦斯的礦井可以建立井下臨時抽采瓦斯系統(tǒng);同時具有煤層瓦斯預抽和采空區(qū)瓦斯抽采方式的礦井,根據需要分別建立高、低負壓抽采瓦斯系統(tǒng)。
7. 煤礦應當根據礦井井上(下)條件、煤層賦存、地質構造、開拓開采部署、瓦斯來源和涌出特點等情況選擇先進、適用的瓦斯抽采方法和工藝,設計瓦斯抽采達標的工藝方案,實現瓦斯抽采達標。
8. 瓦斯抽采工程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并應當進行驗收,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圖及其他竣工驗收資料(參數表等)應當由相關責任人簽字。
9. 抽采瓦斯礦井應當對瓦斯抽采的基礎條件和抽采效果進行評判。在基礎條件滿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礎上,再對抽采效果是否達標進行評判。
10. 工作面采掘作業(yè)前,應當按照《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guī)定》(安監(jiān)總煤裝〔
2022〕163 號)編制瓦斯抽采達標評判報告,并由礦井總工程師和主要負責人批準。
第13篇 礦業(yè)有限公司電纜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電纜的管理,礦決定成立電纜管理組,設在機電科,負責全礦6平方米包括6平方以上橡套電纜,安裝電纜的統(tǒng)一管理工作,為管好、用好電纜作如下規(guī)定。
一、 電纜組負責電纜的發(fā)放,編號入帳,建卡及圖板管理,做到帳、卡、物、板四相符,電纜組還負責電纜的熱補、干燥、試驗電纜的絕緣。
二、 各單位應建立圖冊或圖板管理,電纜組每月與使用單位核對一次使用,使用數量情況,做到數量清。狀態(tài)明,并且每月把全礦電纜在籍使用待修、庫存損壞等情況報機電礦長。
三、 各使用單位需要電纜,必須經分管礦長批準,憑審批手續(xù)到電纜組辦理領用手續(xù),并負責電纜的現場安裝,現場管理,維護和回收手續(xù)。
四、 各單位無故損壞電纜、違章使用、丟失、自行轉讓不辦理移交手續(xù)的,由電纜組懲治和罰款。
五、 回收上來的電纜由及時修復,集中上鏡的電纜要在五天內修完,平常修復的電纜不能超一根。
六、 各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以上制度,違者按以下規(guī)定處罰。
1、 領用電纜要持審批手續(xù),按計劃領用,不得隨意挑選電纜,改變電纜的規(guī)格型號,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隨意改變電纜規(guī)格型號,隨意發(fā)放者,每發(fā)一條電纜罰款100元,無理取鬧強行領用除罰款100元外,還應寫出檢查。
2、 領用電纜按審批計劃使用,閑置電纜應由原使用單位及時回收上井交道電纜組,各單位不準私自存放,如私自存放,接到通知24小時不交者,按每條電纜100元罰款。
3、 電纜發(fā)現損傷后,不得任意截斷,不經批準任意截斷電纜,每處罰款100元,電纜發(fā)放時要再距電纜頭2m處壓號(規(guī)格型號長度),無故削掉電纜壓號罰款10元,撤換電纜時,應拆除,不準截斷,如發(fā)現在喇叭口處截電纜者,按所截電纜長度原價加倍賠償。
4、 使用電纜應按規(guī)定吊掛合格,查出懸吊不合格,接通知后在限期內沒整改的每處罰款10元。
5、 采掘迎頭不準使用易燃電纜,嚴禁安裝在采掘工作面使用,否則罰款50元,并追究當事者的責任。
6、 電纜管理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電纜的使用情況,無壓號的電纜以后不準入井使用,一頭有號的電纜如在現場使用,電纜管理人員應及時補號或通知使用單位更換,否則查出一條無號電纜,電纜管理組和使用單位各罰10元。
7、 電纜組每季評比一次,對現場使用、維護、保養(yǎng)好的單位報礦給予表揚。
以上規(guī)定從92年2月1日執(zhí)行,獎罰制度從92年3月10日執(zhí)行。
第14篇 天安礦業(yè)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頂板事故為煤礦多發(fā)事故,是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因素,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改善頂板管理狀況、防止頂板事故發(fā)生、保障職工人身安全、促進科技興礦、加速煤炭生產,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頂板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總則
1、每采、掘工作面在投產前,必須編制符合工作面實際情況、各種支護參數的選擇要有科學依據的作業(y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內必須有頂板管理說明書、爆破說明書
頂板管理說明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煤層的圍巖柱狀和煤巖產狀、性質;
(2)頂板管理方法及選擇依據;
(3)支護形式(包括初次放頂、老頂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時的特種支護)、支柱、支架選型、支護參數的選擇及選擇依據;
(4)控頂距離、面積和支護的密度設計;
(5)堅硬和復合頂板條件下防止大面積冒頂的安全措施;
(6)破碎頂板和采用分層開采的人工假頂鋪設或再生頂板的形成法(注漿注水);第一分層頂板冒落情況記錄;
(7)特殊情況的應變安全措施;
(8)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護的設置;
(9)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
2、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前,生產技術部地測防治水科要提供準確的地質資料。編制后,經生產技術部審核,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后,由區(qū)隊長、技術負責人向在本采掘區(qū)范圍內工作的所有人貫徹學習,達到人人皆知,履行簽字手續(xù)并進行考試,不及格者必須補考。補充措施及安全技術措施在班前會貫徹,并履行簽字手續(xù),杜絕無規(guī)程、措施作業(yè)。
3、每個采掘工作面在生產過程中,地質條件變化時要及時作出必要的補充和針對性的修改措施,補充的內容貫徹前必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xù)。
4、工程質量驗收和檢查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工程質量驗收制度,嚴格按省煤炭工業(yè)局頒布的質量標準和作業(yè)規(guī)程有關要求檢查驗收。各隊在經濟分配和獎勵制度上要把質量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引起重視,共同搞好工程質量。
5、在礦安全辦公會議、安全大檢查和區(qū)隊的安全活動中,都要把頂板管理列為一項重要內容,每次活動要有記錄。
6、入礦的新工人和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有關文件的要求按期進行教育和培訓,達到新崗位要求才能上崗操作,加強對合同工、協(xié)議工的管理,避免冒名頂替、私自安插現象,無論是什么性質的采掘人員必須按正式工的要求進行安全教育、三大規(guī)程教育、五大災害教育,達到應知應會。
7、進行礦壓觀測工作,搞好對11021工作面頂板來壓規(guī)律監(jiān)測,進行分級分類工作。堅持開展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建立分析處理制度。
8、為加強頂板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礦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頂板管理領導小組。
9、上井檢修的單體支柱,必須進行試壓,由機電科負責填寫檢修卡片,簽發(fā)合格證,沒有合格證的支柱一律不準下井。
10、對下井使用的錨桿、錨索,應進行拉力實驗,拉力必須達到措施要求,錨固藥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對失效的錨固藥卷,井下嚴禁使用。
11、生產技術部負責建立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統(tǒng)計臺帳,并負責建立頂板事故檔案。
12、生產技術部加強工作面設計技術管理工作,工作面設計要科學、合理,上、下巷盡量避開應力集中區(qū);局部改造的聯絡巷設計,要求保證最小間距和避開應力集中區(qū)。
13、執(zhí)行本細則的同時,要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頂板管理的文件規(guī)定,本細則如有與《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抵觸之處,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回采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14、回采工作面在回收煤柱,邊角煤以及過斷層、褶曲帶、頂板破碎帶、淋水帶和老巷時都要制定特殊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并向施工單位干部、職工貫徹后執(zhí)行,任何情況下都不許采用無支護高落式采煤法。
15、結合一線生產情況不斷修改、完善作業(yè)規(guī)程,并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及時作出必要的補充,修改補充的內容必須重新履行審批手續(xù),經貫徹后執(zhí)行。
16、打眼工、放炮員必須按照爆破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打眼放炮工作,不斷提高打眼放炮質量,工作面支架時要按規(guī)程要求留有適當的炮道,防止放炮崩倒棚子。
17、放炮后及時掛梁或移梁背頂,控制暴露頂板,盡量縮短空頂時間,任何情況下都不準空頂作業(yè)。
18、工作面支護方式、支護密度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上、下安全出口的支護和上、下巷超前支護以及工作面運輸機頭、機尾和其它特殊支護都要符合規(guī)程要求,不得隨意更改。
19、要認真掌握頂板周期來壓規(guī)律,以便采取特種支架加固工作面,老塘冒落矸石的高度普遍不少于1.5倍采高,否則必須采取放炮措施,強制放頂。
20、工作面消滅鋼木混合支護,使用單體柱配鉸接梁或∏型鋼梁,工作面消滅單挑梁、壞柱、歪扭棚和不迎山棚。
21、保證泵站液壓系統(tǒng)完好,泵站壓力符合工作面支柱的要求。工作面支柱必須保證有足夠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嚴禁在控頂區(qū)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損壞或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
22、移動輸送機機頭、機尾工作進行前,不要過早磕掉中間柱,推過后及時補齊中間柱和加強柱。
23、放頂工作堅持由里向外、由下向上、先難后易的順序,并在放頂區(qū)內留好寬度不小于0.5米的安全出口,使用單體柱和鉸接頂梁或∏型鋼梁的工作面分段人工回柱時,兩段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15米,每頭最少有兩人,一人工作,一人看頂。放頂后如有大于2×5m2頂板懸空不落,必須采取加強支護和強行放落措施
24、采煤和放頂不得平行作業(yè),如必須平行作業(yè)時要制定專門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25、工作面初次放大頂和結束放大頂,由生產礦長、安全副總、檢查科長、生產技術部長、回采隊長及技術員)組成放頂工作小組調研并制定措施,由生產礦長組織實施。
26、分層回采的上分層工作面必須鋪網和注漿(或注水)促使再生頂板形成,并保證質量,否則不準生產。
27、回采工作面要搞好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加快回采速度,使工作面進度趕在頂板來壓下沉之前。
(三)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28、嚴格按照炮眼布置圖和爆破說明書打眼、裝藥放炮。
29、拉炮前必須加固窩頭支架,打齊防倒棚裝置,放炮后,人員進入工作面必須首先敲幫問頂,用長桿站在安全地點處理活矸,架臨時支護或超前支護護頂,然后才能進行其它工作。如頂板特別破碎可采用掏窩插板或撞楔法打錨桿等超前支護。
30、支架架設要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松軟破碎巖層或煤層中的巷道頂幫背嚴背實。支架距工作面的空頂距離不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如頂板破碎支架要緊跟窩面。
31、掘進巷道如與其它巷道平面交叉,則需在接近老巷道時加固前方老巷道,并放小炮,打超前探孔,采用超前支架法通過。
32、大斷面施工的十字口、交叉點、丁字口、大的硐室要制定專項施工措施,報總工程師批準,認真貫徹執(zhí)行。
33、巷道掘進過程中,如遇斷層淋水帶和褶曲時,生產技術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變更支護設計,施工單位補充新的施工措施。
34、砌碹巷道超前掘進長度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應有明確規(guī)定,不得隨意更改。擴幫時,必須打好雙抬棚,擴一幫砌一幫,不得兩幫同時作業(yè)。擴幫、放頂、立胎要有專人(有經驗的老工人)看頂負責安全,不論片石、料石或混凝土砌碹巷道,均不得過早拆模,至少保有一星期養(yǎng)護期,以防因碹胎沒凝固承壓能力低而垮胎、冒頂。
35、錨噴巷道必須光爆。臨時支護、錨固和噴漿以及復噴之間的距離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如地質條件變化要及時提出新的措施。
36、各掘進頭必須備有處理冒頂的材料,在料場碼放整齊。
37、超前支護設計要求具有科學性、可操作性,在施工中嚴格落實使用。
38、表土施工,明槽挖土時,一定要留設安全邊坡,井巷掘砌采用小段施工法。
39、積極推廣沿空留巷或沿空送巷的無煤柱開采法,使巷道處于減壓區(qū)域之內。
40、巷道掘進(11023工作面)原則上不準破頂,保持頂板穩(wěn)定性。
(四)巷道維護頂板管理制度
41、明確責任,保證及時修護。
(1)各采掘區(qū)隊所在巷道自行維修。
(2)有嚴重裂縫、變形的砌碹、錨噴大巷由礦臨時派人修護。
(3)軌道、皮帶巷、回風巷及長時無人去的老巷由通風區(qū)老巷檢查工定期檢查,發(fā)現片、冒、支架損壞等異常情況及時報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安排隊伍施工。
(4)其它巷道由使用單位進行檢查,生產技術部安排修護。
42、替換損壞的支架和擴幫、挑頂時,一次進行長度要根據頂板狀況掌握在1~2棚范圍內,以免大面積空頂造成冒頂。凡替換損壞支架前應對替換的支架前后各10米進行加固,并留好安全退路,以免發(fā)生冒頂事故。
43、替換支架堅持使用臨時支護,臨時支護的密度和材料應在措施中說明。
44、傾斜巷道更換支架,工作人員不得站在需更換支架的下方,以免掉落支架或矸石砸傷。挑頂、擴幫要從上向下逐步進行。
45、各區(qū)、隊頂板管理領導小組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礦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的旬檢和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要包括井巷失修一項,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6、要消滅嚴重影響運輸、通風、行人安全的三類巷道,巷道失修率必須降到7‰以下。
(五)錨索、錨網支護頂板管理制度
47、錨索錨網施工必須編制專項措施,并履行審批學習、簽字手續(xù)。
48、錨索錨網及其配件材質、規(guī)格、結構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錨固劑的材質、規(guī)格、配比、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過期或失效的錨固劑不得下井使用。
49、錨索和錨網的鉆孔的方向、安裝深度、間排距、預應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50、錨索施工必須在有可靠支護的情況下進行,嚴格按措施進行作業(yè),錨網鋪網按措施鋪設、搭接、聯絲。
生產技術部編印
二0一二年二月
第15篇 礦業(yè)煤業(yè)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頂板管理工作,杜絕頂板事故的發(fā)生,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依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回采操作規(guī)程》、《掘進操作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凡我礦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裝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須嚴格按照本規(guī)定,做好頂板管理工作。
3、生產技術科、地測科負責全礦頂板管理工作。
二、頂板管理領導組織
1、為確保本規(guī)定的嚴格執(zhí)行,礦成立頂板管理領導組,負責組織、協(xié)調頂板管理的各項工作,檢查、落實、考核本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組 長:曹春平
副組長:梁慶宏 韓文忠 張衛(wèi)東
成 員:李會鎖 成升升 李京峰
陳東山 劉長生
領導組下設日常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基建科,負責頂板管理的具體事宜。
2、生產技術科、地測科負責礦巷道支護設計及頂板支護管理工作,負責采掘工作面地質構造的預測預報、探放水及頂板巖性鑒定工作。
3、生產技術科、地測科負責井下巷道支護及礦壓的監(jiān)督管理,同時,貫徹執(zhí)行礦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巷道支護設計、規(guī)定,并結合我礦實際,指導施工巷道各類作業(yè)規(guī)程、補充措施的編制工作,監(jiān)督檢查其執(zhí)行情況,協(xié)調解決執(zhí)行中的支護問題。
4、通風科負責無人區(qū)巷道的支護、變形等情況的檢查匯報。
5、安全科負責監(jiān)督檢查頂板管理措施的貫徹執(zhí)行,并組織各業(yè)務部門定期進行檢查,對頂板事故進行分析和責任認定。
三、一般規(guī)定
1、生產技術科、地測科在巷道支護設計時應采用工程類比法。首先根據相鄰巷道的情況、巷道的斷面以及服務時間等進行初步設計,然后根據初步設計進行施工。在施工中觀測巷道的變形情況、進行巷道的圍巖穩(wěn)定性分類、探測巷道頂板的分層情況等,根據觀測情況對初步設計及時進行修改。
2、加強雨季期間和采、掘工作面地質構造期間構造區(qū)域的頂板監(jiān)測和管理。生產技術科、地測科要及時制定相關措施,安全科負責檢查落實執(zhí)行情況。
3、安全科每月組織兩次對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工程質量安全大檢查,對檢查過程中查出的隱患進行考核、通報,并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每季度要組織各業(yè)務科室至少進行一次井下作業(yè)地點可能導致頂板事故發(fā)生的危險因素預測,對頂板管理存在嚴重隱患的地點,要在醒目位置懸掛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許人員通行或在附近區(qū)域作業(yè)。
4、生產技術科、地測科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點研究,制定預防頂板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責成隊組進行處理。
5、各采掘隊隊長是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第一責任者。跟班隊干、工長、安監(jiān)員負責本班頂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頂板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預防事態(tài)擴大,并及時向本單位相關負責人匯報。出現頂板事故預兆時,要及時發(fā)出預警信號,并組織現場人員撤離。
6、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支護器材,包括單體液壓支柱、坑木、錨桿、錨索、鋼帶、墊片、工字鋼、金屬網等。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鐵鍬、鎬、大錘、撬棍、千斤頂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礎臺帳,以備應急救援之用。
7、各種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必須經總工程師批準、煤業(yè)公司生產技術部審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8、對回風巷道支護質量的檢查必須兩人以上,并且事先聯系好通風部門,由瓦檢員陪同。
四、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
(一)臨時支護管理
1、掘開工作面必須使用臨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2、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工作面控頂距做出明確規(guī)定。
3、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對采用的臨時支護方式、數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確規(guī)定。
(二)掘進工作面頂板管理
1、巷道的施工管理及工程質量驗收和考核由礦總工,生產技術科、地測科,安全科組織檢查實施。每一條巷道施工完畢,必須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掘進隊將設備拆除倒裝。對每一條巷道的施工情況及驗收情況要有記錄,并存檔備案。
2、巷道遇斷層、陷落柱等地質構造及巷道開口、切巷刷大、整巷、擴巷、處理較大范圍的冒頂以及其它特殊情況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3、“雙錨”支護巷道,因地質構造、煤層松軟等因素造成巷道規(guī)格超過規(guī)定,要對超寬、超高部分進行補強支護,并對高冒區(qū)用材料進行充填。
4、巷道壓力大,煤層松軟、頂板破碎時,應及時編制加強支護措施,所有支護必須緊跟迎頭。
五、錨桿、錨索支護巷道頂板管理
1、錨桿錨固長度不小于1800㎜,頂錨桿錨固力不小于7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50nm,幫錨桿錨固力不小于50kn,螺母擰緊力矩不小于120nm。
2、錨桿間排距誤差不超過設計值的±100㎜,孔深度不小于桿體有效長度,且不大于桿體有效長度30㎜。
3、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巖面,螺母到端頭長度不小于10㎜,不大于50㎜,錨桿與圍巖的角度不超過設計值的±15°。
4、必須使用錨桿鉆機、風動扳手、電動扳手等機械工具安裝錨桿。
5、錨桿錨固力每班必須檢查,生產隊組要留有詳細記錄;錨桿螺母必須使用氣扳機或力矩扳手擰緊,保證力矩符合有關要求。
6、錨桿支護巷道,掘出后,頂板有效支護距煤頭最大空頂距不超過400㎜,且臨時支護的距離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臨時支護的時間不得超過4h。
7、巷道交叉點優(yōu)先選用錨索支護。
8、錨索長度應根據巷道頂板巖層情況確定,使錨索錨固到穩(wěn)定的巖層中,當穩(wěn)定巖層與巷道頂板距離過大時,錨索長度應超過自然平衡拱2m以上,并滿足錨固段長度不小于1m,自由段長度不小于3m,張拉端長度要保證張拉工藝要求的長度,一般不小于0.15m。
9、錨索外露長度一般不超過200㎜,如外露長度超過規(guī)定要求,影響巷道使用,由生產技術科組織切斷,嚴禁隊組私自剪切。錨索切斷器應由生產技術科統(tǒng)一管理,不允許施工隊組配備切斷器。
10、對錨索預緊力每班要進行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補打,預緊力低于設計值80%時,必須重新預緊。
11、錨索張拉預緊力規(guī)定:φ15.24㎜不小于120kn、φ17.8㎜不小于160kn。所有錨桿的初錨力必須達到5t及以上。
12、錨索孔距誤差不應超過200㎜,孔深誤差不應大于200㎜,鉆孔軸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應大于3度。
13、錨索各組件的材質和規(guī)格符合設計要求。托梁安設位置、方向符合設計要求,緊貼巖面。托梁或托板必須緊貼巖面。
六、其它巷道頂板管理
1、遇地質構造時,可采用可縮性拱形支架支護,并噴漿封閉。
2、金屬支架間至少有三根拉桿和兩根撐木,每根棚腿上方2/3處設置一根拉桿,每根棚梁中部設置一根拉桿,梯形支架每個梁腿接口處的梁端設置一根撐木,拱形支架每副卡纜處設置一根撐木。
3、金屬支架拉桿形式為卡纜式,拉桿規(guī)格應采用直徑不小于18㎜的圓鋼,支架拉桿、撐木必須齊全有效。
4、瓦斯專用巷道嚴禁使用可燃性支護材料。
5、開拓大巷必須噴漿封閉,噴射混凝土強度不低于c20,其中水平大巷的噴漿厚度不小于100㎜,采區(qū)準備巷的噴漿厚度不小于50㎜。
6、在掘進施工中實行平行作業(yè)時,巷道兩幫最上面的一排幫錨桿要緊跟煤頭,不得滯后,避免發(fā)生片幫事故。
7、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采取措施,加強支護,修改設計:
(1)巷道頂板離層超過規(guī)定;
(2)噴射砼出現大量裂縫;
(3)錨桿體、錨索發(fā)生被拉斷現象;
(4)錨桿、錨索托板被壓壞;
(5)巷道圍巖發(fā)生較大變化。
8、刷大或維修整巷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必須保證有在發(fā)生冒頂堵塞巷道時人員能撤退的出口。獨頭巷道維修整巷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排進行,并嚴禁人員進入維修整巷地點以里。
9、錨噴巷道必須封閉嚴密,不得出現“掉跟”現象。
七、回采工作面頂板管理
(一)回采工作面端頭支護和順槽超前支護
1、采煤工作面上下順槽,必須保證規(guī)定的斷面和高度,距工作面20m范圍內必須有加強支護,確保安全出口巷道高度必須達到1.6m以上。
2、應經常檢查采煤工作面上下端頭的支護情況,支護方式、支護密度必須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運輸機機頭部位必須采取加強支護措施,作業(yè)的方式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3、相鄰采空區(qū)工作面或二次動壓巷道靠采空區(qū)側壓力大且底軟時,工作面超前支護距離必須達到100m以上,并要加大支護密度。具體支護的距離、形式、密度、柱鞋的種類及規(guī)格和材質等,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或專項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二)回柱放頂
1、加強回采工作面兩端頭退錨管理,特別是初采期間的退錨管理,確保落山頂板及時垮落。
2、凡順槽采用錨桿、錨索(網)支護的回采工作面,必須配備和使用退錨機具進行退錨卸壓。如因錨索變形造成不能退錨時,必須將頂網剪開。
3、退錨必須在進回風巷前后密柱之間放頂步距內進行,嚴禁任何人員進入舊密柱以里空頂區(qū)進行退錨或從事其它活動。退錨放頂工作不得與移轉載機、推移機頭機尾、拉移端頭架平行作業(yè)。
4、退錨和頂錨桿卸壓前,在所退錨索(錨桿)20~30cm處,至少支設一根單體柱。
5、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須配備三臺以上安全高效退錨機(進、回風巷各一臺,備用一臺),損壞的退錨機必須及時更換。
(三)初、末采頂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初、末采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明確頂板控制方法,加強頂板管理。初采期頂板垮落難度大的,要在切巷推進3m范圍內采取強制放頂措施。
2、工作面初采時,端頭要加強支護,必要時在落山支設木垛、密柱或戧棚。使用單體柱必須完好,支設要迎山有力。
3、初采階段超前支護不少于20m,其范圍內不得有缺棚少柱現象,失效的支架要及時更換。
4、末采工作面若有失效支柱等不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更換和處理
5、工作面初、末采若發(fā)生冒頂事故,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頂板維護,嚴禁人員在無支護的空間下違章作業(yè)。
(四)工作面頂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人員進入煤幫作業(yè)時,必須采取護頂、護幫措施。
2、加強工作面單體液壓支柱的管理,乳化液泵站壓力必須達到18mpa以上,單體液壓支柱支設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初撐力達到規(guī)定值,并有可靠的檢測手段和記錄。單體液壓支柱嚴禁在浮煤、浮矸上支設,必須采取有效的防倒措施。
3、回采工作面?zhèn)汩懿怀?guī)定,采高大于3.0m、片幫嚴重、傾角大于15°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片幫措施。
4、回采工作面處理冒頂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工作面發(fā)生冒頂事故時,必須先停止生產,待頂板維護好后,方可恢復生產。處理過程中必須明確負責人,隊干、工長現場指揮,安監(jiān)員現場監(jiān)察,閉鎖工作面刮板輸送機,確保退路暢通。
5、回采工作面遇地質構造、過空巷等特殊情況時,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積極采取有效的主動支護形式,如煤體加固、打錨桿、錨索等,控制片幫冒頂事故的發(fā)生。同時,要根據構造區(qū)或空巷壓力變化情況,及時對措施進行修改補充。
6、回采工作面因故停產前,必須使采面支護為最小控頂距。端面距超規(guī)定時,要支設貼幫柱,停產期間安排專人巡回檢查,發(fā)現頂板隱患及時處理。
8、回采工作面拆除、安裝,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明確頂板控制方法,加強頂板管理。
9、回采工作面切巷斷面刷大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擴巷區(qū)段頂板支護必須采用原巷道支護方式,同時必須加強頂板支護強度。
八、頂板管理的考核
1、因頂板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按煤業(yè)公司有關文件要求進行考核。
2、采掘工作面在頂板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隱患的,按性質輕重,有一處給予負責人500~1000元罰款。
3、因措施不完善或執(zhí)行不到位造成頂板事故,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根據事故分析認定結果,給予責任者1000~3000元罰款。
4、對頂板事故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責任者1000~3000元罰款。
九、附則。
1、本制度未提事宜,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上級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東瑞煤業(yè)
二〇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