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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的成功往往離不開一套有效的員工獎懲管理制度。這種制度不僅能夠激發(fā)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還能維護公司秩序,確保業(yè)務的正常運行。
內容是什么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表揚與獎勵:對工作表現優(yōu)異、達成目標或有創(chuàng)新貢獻的員工給予公開表揚,通過獎金、晉升、培訓機會等方式進行獎勵。
2. 考核機制:設定明確的績效指標,定期進行業(yè)績評估,確保公正公平。
3. 紀律處分:對于違反公司規(guī)定、影響團隊和諧或工作效率低下的行為,應有相應的紀律處分措施,如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停職等。
4. 員工申訴:設立申訴渠道,保障員工權益,允許員工對獎懲決定提出異議,并進行復審。
規(guī)章制度
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需注意以下要點:
1. 明確性:獎懲標準應當清晰明確,避免模糊不清導致執(zhí)行困難。
2. 公正性:制度應公平對待所有員工,避免偏袒或歧視。
3. 可操作性:規(guī)則要易于理解和執(zhí)行,避免過于復雜。
4. 定期審查:制度應隨企業(yè)發(fā)展適時調整,保持其適用性和有效性。
管理規(guī)定
在實施過程中,管理規(guī)定應強調:
1. 執(zhí)行力度:管理層需堅決執(zhí)行制度,樹立權威,保證制度的嚴肅性。
2. 溝通反饋:及時與員工溝通,了解他們的感受,確保獎懲制度深入人心。
3. 培訓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制度培訓,提高他們對獎懲制度的認識和遵守意識。
4. 案例分享:通過分享獎懲案例,讓員工明白何種行為會受到獎勵或懲罰,增強制度的影響力。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個積極向上的工作環(huán)境,激勵員工為公司的共同目標努力。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和嚴格執(zhí)行,可以提升團隊凝聚力,促進企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三范文
第1篇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三
做好員工獎罰管理工作是企業(yè)在進行員工管理時必不可少的一個技巧。如果你想掌握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的內容是怎樣的,可以參考以下這則范本,并從中有所收獲。
第一節(jié) 總則
第一條 為教育、引導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及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鼓勵先進弘揚正氣,懲罰違紀抑制錯誤,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營造良好的組織環(huán)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員工獎罰制度。
第二條 公司堅持獎罰分明、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原則,獎勵上物質與精神結合,懲處上先教育后處罰,旨在通過員工行為的正確引導和榜樣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建立一支德才兼?zhèn)涞膯T工隊伍,增強公司防范風險和對外競爭的實力。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jié) 獎勵
第四條 企業(yè)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五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執(zhí)行公司規(guī)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guī)或損害企業(yè)利益的行為;
(4)發(fā)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yè)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yè)績突出;
(8)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跡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出色完成各項任務。
第六條 對以上事項,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與表揚或現金獎勵。
第三節(jié) 懲罰
第七條 懲罰包括批評、罰款或降職、辭退。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
(2)因個人過失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yè)秩序,情節(jié)輕微;
(4)不按規(guī)定著裝;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8)團隊意識差,各自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員或其他部門工作的;
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降級或辭退處理:
(1)上班遲到提出警告,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每次罰款20元。
(2)曠工1天,除扣發(fā)當日基本薪資再罰款50元,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3)下班后不關電燈以及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提出警告并處以罰款20元/次。
(4)未按企業(yè)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100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5)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視情節(jié)處罰金50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加罰100~500元,并警告一次。
(6)績效考核不合格者(100 分為合格),扣發(fā)當月薪金的30%。對所在崗位不稱職者,首先調離該工作崗位,調離后在新崗位仍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yè)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處以罰款并解除其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8)員工違反公司制度后,給予警告處分,對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等嚴重違反職業(yè)操守的行為直接給予開除處分,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相關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9)其他違反企業(yè)制度和規(guī)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guī)定處理。
(10)銷售部門獎罰措施按銷售部制定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節(jié) 附 則
第十條 各部門可本著因地制宜、有效激勵原則,根據本制度匯編制定本部門的相關獎懲辦法,報公司綜合辦公室備案后經總經理簽字后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由總經理簽字后公布執(zhí)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
第2篇 房地產代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房地產代理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三) 第一節(jié)內部懲罰公司對職員的懲處形式可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降職、除名四種形式。
一、職員有下列行為之一,將受到公司口頭警告處分。
1、 有二次以上上班著裝違反公司著裝要求;
2、 儀容、儀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 接聽電話時,未使用禮貌用語;
4、 辦公臺面凌亂不堪;
5、 在辦公區(qū)內吸煙;
6、 上班時間經常打私人電話,利用公司電話拔打聲訊臺(經查實,費用將從職員工資中扣除);
7、 工作時間在辦公區(qū)內聊天、大聲喧嘩影響他人正常工作;
二、 職員有下列行為之一,將受到公司書面警告。
1、 三次口頭警告;
2、 與同事在辦公區(qū)內爭吵;
3、 因工作失職造成客戶投訴,情節(jié)輕微;
4、 未經許可將公司文件、信息資料向外傳播,未造成經濟損失;
5、 毀壞公共用品,經濟價值在500元之內;
6、 擅離工作崗位或在工作時間內處理私人事件;
7、 代其他員工打卡;
三、 職員有下列行為之一,將受到公司降級處分。(普通員工受降級處分時即進入觀察期,只享受試用期待遇。)
1、 三次書面警告;
2、 因工作失職,造成客戶投訴,需公司代其出面調解;
3、 損壞公司公共用品,經濟價值在500元以上;
4、 搞小團體、拉幫結派,影響公司團隊精神;
5、 一年中有三個月(含)因遲到、早退而罰款;
四、 職員有下列行為之一,將受到公司除名處分。
1、 降級員工在新的工作崗位上仍表現不佳;
2、 工作失職,造成客戶投訴,情節(jié)異常惡劣;
3、 盜用公司物品;
4、 蓄意破壞公司物品;
5、 未經公司許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 嚴重損壞公司對外形象;
7、 泄露公司商業(yè)機密,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
8、 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毆;
9、 應聘公司職位時,提供虛假資料,被公司查實;
10、 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
11、 觸犯刑律;除上述行為外,公司將視員工行為的情節(jié)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tài)度不同給予行政處分,解釋權在公司。第二節(jié)獎勵公司對職員所做的成績設有以下三種獎勵方式:
一、口頭表揚
二、 書面表揚:在公司對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欄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揚。
三、 獎金獎勵:公司將視職員所做成績的不同而依上述獎勵方式進行獎勵。
第3篇 g工廠員工獎懲制度
工廠員工獎懲制度
第1條 本廠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2條 對于有下列十個方面的有功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和經常性獎勵:
1、對本廠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企業(yè)生產經營,管理帶來實際效益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2、為本廠研制、開發(fā)適合市場的新產品、新項目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3、為本廠產品打開市場銷路,對產品銷售增長做出積極貢獻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4、為維護本廠利益,在對外經濟活動中能一次性為公司節(jié)約資金3000元以上或換回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經核實確有其事,予以一次性獎勵;
5、對提出并實施重大技術革新,經評定,確具有實用價值,能節(jié)約資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6、為樹立社會正氣,企業(yè)形象,維護企業(yè)聲譽,而身心受到傷害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7、為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本廠利益免受重在損失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8、對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予以一次性獎勵;
9、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予以一次性或經常性獎勵;
10、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一次性獎勵分為記功,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同時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頂。經常性獎勵以發(fā)給獎金體現,獎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為1000元。
第3條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經濟損失。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辭退、開除。對于員工的行政處分,必須在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的基礎上,按規(guī)定審報程序辦理。
第4條 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分別給予以下罰款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處罰。
1、以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fā)現一次罰款10元:
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溜號在一小時之內的(超過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四小
時作曠工一天論處);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時有非工作性竄崗、脫崗或有嘻鬧、閑談、看無關書報行為的;
在要求禁煙的倉庫等地隨便吸煙的;
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huán)境衛(wèi)生的;
攀折、損壞、挪用廠區(qū)樹木、花草的;
廁所、浴室、洗盥處用水后龍頭不關的
未經批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的;
在員工宿舍私拉電線、安裝電路、新加插座,不按時熄燈的;在營銷和對外交往中,工作態(tài)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
有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行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每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當月上班遲到,早退累計已達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曠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倉庫材料、機電另部件等,不按規(guī)定存放的;
非電工人員,亂拉、亂開用電設備的;
非本設備操作人員,擅自動用該設備的;
在本廠范圍內干私活的;
上班時睡覺、喝酒的(業(yè)務接待例外);
多次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情節(jié)嚴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員工宿舍使用電爐及功率較大的電器具以及明火的;
門衛(wèi)當班不嚴格執(zhí)行門衛(wèi)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對犯有以下過失行為的員工,處予50-200元的罰款;
(1)曠工一天的;
(2)謊報虛報考勤的;
(3)在禁煙禁火區(qū)未經主管領導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緊急情況,未經主管領導同意,動用消防器材的;
(5)非駕駛員或無證開鏟車、汽車的;
(6)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
(7)有賭博或打架斗毆行為的;
(8)有損害本廠利益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行為,及對有可能或已經發(fā)生的損害本廠利益和聲譽的情況知情不報或隱瞞實情的;
(9)因工作失職,造成財產受損或失竊500元以下的;
(10)發(fā)生產品的質量事故,造成廢品或其他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的;
(11)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產管理制度,發(fā)生人身傷害或其他經濟損失500元以下的各類責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廠原材料、設備、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對違反(7)(8)(9)(10)(11)(12)各條的,還可酌情同時給予賠償經濟損失的處分。
第5條 對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規(guī)章制度的員工,可酌情給予警告、記過、撤職、辭退、開除的行政處分,對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機關處理。
1、有賭博行為,受罰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兇斗毆、盜竊及其他違法行為的;
3、損害企業(yè)形象的社會公德,給社會、本廠及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的;
4、擅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
5、玩忽職守,造成事故,使本廠財產或員工生命蒙受嚴重損失的;
6、無故曠工,經教育不改的;
7、經營違反本廠規(guī)章制度,屢教不改的;
8、有意損害公共財物的;
9、偷竊本廠、同事或客戶錢物的;
10、觸犯國家刑事法律的;
11、無理取鬧或不服從工作分配的調動、指揮而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12、工作不負責任,產品廢品,損害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13、泄露或出賣商務,技術機密,使本廠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
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時,可同時給予一次性罰款或降薪處理。
第4篇 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
對于企業(yè)員工的管理有各方面的制度,考勤制度、安全制度、員工獎懲制度等。以下的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yè)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guī)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分,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yè)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yè)務成績特優(yōu)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huán)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fā)、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yè)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zhí)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3.協(xié)且(一)項1至3款人員完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有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yōu)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yè)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fā)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guī)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jié)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guī)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guī)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
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眾知。
第十條
本章所稱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
本公司為求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guī)程另定。
第5篇 南灣物業(yè)員工獎懲制度
藍灣物業(yè)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企業(yè)和員工的利益,正確實施獎懲辦法,保證全面、準確、及時地貫徹落實公司各項規(guī)章 制度,調動全員積極性,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企業(yè)健康、快速發(fā)展并有利于員工的個人發(fā)展,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并舉;堅持思想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實行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
第三條 獎懲原則: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小過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物業(yè)公司全體員工,若有與集團制度相抵之處,以集團制度為準。
第二章 獎勵
第五條 獎勵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二者可單獨使用,也可同時并用。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遵守規(guī)章 制度、修舊利廢、降低消耗等做出成績者;
2、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有成效者;
3、生產、經營等方面管理有方,取得顯著成績者;
4、創(chuàng)新、創(chuàng)效、解決難題,為企業(yè)做出重大貢獻者;
5、受住戶表揚,經核查屬實者;
6、在人品、道德、責任、個人修養(yǎng)等方面表現突出者;
7、維護國家、企業(yè)、住戶財產、人身安全、排除重大隱患、減少損失者;
8、主持正義、抵制歪風邪氣,揭發(fā)壞人壞事,維護企業(yè)形象、貫徹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等方面作出成績者;
9、住戶有難,挺身而出,不顧個人得失,表現突出者;
10、拾金不昧,撿到(巨額)物品,如實交還者;
11、對突發(fā)性事件不顧個人安危,及時妥善處理,事跡突出者;
12、維護國家政策方針、法律法規(guī),事跡突出者;
13、其它方面表現突出和做出成績者。
第七條 根據受獎者事跡、成績及其作用和影響大小,實施獎勵。獎勵標準如下:
1.表現突出,做出貢獻者,予以表揚,并可給予50-100元獎勵;
2.成績顯著,有較大或重大貢獻者給予書面表揚,并予以100-1000元的獎勵;
3.有特殊貢獻,堪稱楷模的予以書面表揚,并予以1000-5000元獎勵,并上報集團公司。
第三章 處罰
第八條 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二者可以單獨行使,也可同時并用。
第九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口頭批評,警告或處以10-15元罰款,重觸者。
按第十條處罰。
1、工作時間聚眾閑聊,大聲喧嘩,發(fā)生口角,不服管理者;
2、遲到、早退或委托他人簽到、受委托為他人簽到者;
3、無故曠工一天以內者(參照《工作考勤制度》確定);
4、中午喝酒影響工作者(陪同客人就餐等特殊情況或經批準的除外);
5、吵架、謾罵、斗毆未致傷者;
6、聚眾賭博或有傷風化者;
7、工作時間私自外出、擅離職守者;
8、工作時間偷睡懶覺、看閑書、雜志和報紙;
9、違犯公司規(guī)定,不佩戴上崗證、牌者;
10、違犯就餐規(guī)定,浪費飯菜者;
11、工作效率低下,完不成工作任務者;
12、挑撥離間,造謠惑眾,誣陷他人,破壞團結,尚未造成嚴重后果者;
13、不準時參加會議,不遵守會場紀律者;
14、工作不認真,敷衍馬虎致使工作出現差錯者;
15、與住戶發(fā)生糾紛,影響企業(yè)形象者;
16、其它方面行為不良,情節(jié)較輕者。
第十條 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書面批評,可并處50-200元的罰款,重觸者按第十一條處罰:
1、無故曠工三天以內者;
2、打架斗毆、致人輕傷者;
3、工作失職或因主觀原因造成各種較大、重大事故,負有主要、次要責任者;
4、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使企業(yè)發(fā)生損失或造成不良影響者;
5、對上級指示,有不同意見,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6、工作弄虛作假,產生不良后果者;
7、浪費企業(yè)財力物力或辦事疏忽,把關不嚴,使企業(yè)受損害者;
8、住戶舉報行為不良,服務態(tài)度惡劣者;
9、工作相互扯皮,嚴重影響工作的當事者;
10、其它方面表現不好,情節(jié)嚴重,給企業(yè)造成較大損失者;
第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通報批評,并予以200-2000元罰款,重觸者上報集團處理:
1、未經上級領導同意,私自向住戶承諾某些事項,給企業(yè)造成重大損失者;
2、私自泄露企業(yè)商業(yè)機密者;
3、出自故意或過失,造成企業(yè)財產大量損失的破壞性行為;
4、在業(yè)務往來中私自收受回扣、手續(xù)費的受賄行為;
5、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企業(yè)同類的營業(yè)項目,獲取非法利益的非法經營類的營業(yè)行為;
6、對自己所掌握的公司秘密私自泄露,造成重大損失者;
7、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人員傷亡或企業(yè)財產遭受損失的交通肇事行為;
8、在簽定合同、協(xié)議的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企業(yè)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或在履行合同協(xié)議中失職被騙的當事者;
9、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和規(guī)章 制度,營私舞弊,給企業(yè)利益造成損失的失職行為;
10、其它方面表現惡劣、情節(jié)嚴重,給企業(yè)形象和財力帶來重大損失者。
第十二條 員工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除名,上報人力資源部、總裁辦公室。
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并應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規(guī)章 制度,不服從管理,強令工人違章 冒險作業(yè),因而發(fā)生傷亡事故或造成其它后果嚴重的重大責任事故的行為;
2、對已發(fā)現勞動安全設施的事故隱患不采取預防措施,因而發(fā)生傷亡事故造成其它后果的重大安全事故行為;
3、違反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制度,在從事土木建筑、管道線路設備設施安裝、建筑裝飾裝修和大型維修項目等施工中,不認真履行職責,降低工程標準,不嚴格把關,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
4、私自偽造,變造金融
票據、票證或股票、債券的行為;
5、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司財產的盜竊行為;
6、利用職務之便,將公有財產占為己有的職務侵占行為;
7、煽動住戶到企業(yè)鬧事,情節(jié)嚴重者;
8、心術不正,結營私黨,敗壞風紀,造成惡劣影響,產生嚴重后果者和其它違法犯罪行為,給企業(yè)造成重大損失者;
9、不思悔改,連續(xù)犯錯誤達三次者;
10、其它方面表現很壞,情節(jié)極其嚴重,給企業(yè)造成極大損失者;
第6篇 物業(yè)服務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物業(yè)服務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規(guī)范員工行為,樹立物業(yè)良好企業(yè)形象,明確員工的權力和義務,依據《勞動 》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 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獎懲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行為及證明材料的呈報;2.綜合服務部負責員工行為及證明材料的核定,同時負責處理結果的公布及申訴接待;3.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核員工行為及證明材料。
4.總經理負責認定員工行為并批準處理意見
四、獎懲術語
1.獎勵術語
1.1嘉獎
1.11能長期堅持在艱苦條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1.12拾重金和貴物不昧者;
1.13有團隊精神,樂于助人并有具體事實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績效優(yōu)異者;
1.15總經理認定其它可以嘉獎的。
1.2記小功
1.21對公司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節(jié)約原材料或對廢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檢舉違規(guī)或舉報他人損害公司利益者;
1.24發(fā)現職責外的故障,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1.25總經理認定其它可以記小功的。
1.3記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時,為了維護公司利益或員工安全,奮不顧身,不避危難阻止危害發(fā)生或減少損失者;
1.32研究發(fā)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1.33總經理認定其它可以記大功的。
1.4總經理特別獎
1.41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1.43總經理辦公會認定可以給予特別獎勵的。
2. 懲罰術語2.1警告2.11儀容儀表不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2.12不講究公共衛(wèi)生,隨地吐痰,或不打掃宿舍衛(wèi)生者;2.13工作時間從事炒股、閑聊、喧嘩、嬉鬧、吵架、抽煙、吃零食等與工作無關,或妨礙他人工作者;2.14一個月遲到/早退達到5次及以上或一個月曠工累計2次者;2.15故意疏忽或無理拒絕上級分配工作者;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者;2.17總經理認定其它應予以警告的。
2. 2記小過2.21一個月內被警告處分兩次或三個月內累計被警告處分三次者;2.22工作時間,擅自離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務貽誤工作者;2.23違反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2.24未經許可,擅自翻閱與其經辦事項無關的他人文件、函電、帳本、報表,或探詢、評論他工資、泄露本人工資者;2.25經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工作,嚴重影響工作,無理不服從工作崗位調動者;2.26總經理認定其它應予以記小過的。
2. 3記大過2.31不服從上級指導或工作安排者;2.32散布謠言、撥弄是非、影響團結、損害領導威信或公司信譽者;2.33故意制造虛假考勤者;2.34一個月內被記小過處分兩次或三個月內累計被記小過處分三次者;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未經批準下或不道德請抽、請吃、請玩、受禮者;2.36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2.37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威脅同事或上級者;2.38總經理認定其它應予以記大過的。
2. 4辭退/開除(此類行為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經濟補償金)。
2. 41提供虛假資料,如身
份證件、學歷證件、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健康狀況等;2.42一個月內被記大過處分兩次或三個月內累計被記大過處分三次者;2.43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2.44違反操作規(guī)程,損壞設備、工具及其它財產,浪費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5000元以上或對企業(yè)形象造成嚴重影響者;2.45頂撞、毆打、謾罵同事或上級者;2.46不服從上級指導或工作安排,經過上級領導勸說后仍然不服從者;2.47故意進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職工安全的行動和事宜;2.48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竊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戶資料、生產資料、人事檔案、技術(設計)圖紙或涉及公司商業(yè)、技術秘密的電子文件等資料的;2.49故意破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重大損害的;
或者撕毀公告及其它公司發(fā)貼的文書者;2.410任何種類的偷竊、貪污、賭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損公肥私等違法行為;2.411上班時酗酒或任何時候使用毒品;2.41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者;2.413任何性質的偽造公司檔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對內、對外信函者;2.414未經公司許可從事第二職業(yè)或與其他企業(yè)建立勞動關系或服務關系者;2.415因自身過錯,或服務態(tài)度差導致客戶月投訴達二次以上者;2.416參與社會不法團體、組織,從事違法亂紀行為或給公司形象造成損害者;2.41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2. 418總經理辦公會認定其他應予以辭退或開除者。
五、獎懲規(guī)定
1.獎勵規(guī)定
1.1嘉獎:獎100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fā)放,
第7篇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范文
每個公司對于員工的管理有各種規(guī)章制度,有績效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等。以下的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的相關資料,可供參考。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yè)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guī)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分,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yè)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yè)務成績特優(yōu)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huán)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fā)、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yè)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zhí)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3.協(xié)且(一)項1至3款人員完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有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yōu)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yè)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fā)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guī)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jié)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guī)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guī)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
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眾知。
第十條
本章所稱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
本公司為求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guī)程另定。
第8篇 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范本
公司對任何一個員工都是獎罰分明的,這樣才能很好的管理員工,讓員工管理做得最好,下面是企業(yè)管理網為大家整理的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請閱讀下文,僅供參閱。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酒店利益,為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為酒店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jiān)察委員會或監(jiān)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
8.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qū)而拒絕警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qū)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guī)、法律、政策和酒店規(guī)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yè)務上機密;
5.違反酒店規(guī)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jiān)督;
10.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酒店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guī)則情節(jié)嚴重;
5.蓄意損壞酒店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yè)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zhí)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酒店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酒店聲譽或影響股價穩(wěn)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yè)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yè);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內賭博;
21.在酒店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經常違反酒店規(guī)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酒店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酒店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酒店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yè)領導發(fā)現本企業(yè)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fā)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jiān)察部監(jiān)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fā),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交有關部門執(zhí)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
相關閱讀: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旅行社內部員工管理制度
第9篇 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范本
對于員工的管理,需要有一份合理而公平的獎懲制度,下面是企業(yè)管理網整理的企業(yè)員工獎懲制度,供各位企業(yè)管理者閱讀,僅供參考。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yè)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guī)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分,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yè)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yè)務成績特優(yōu)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huán)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fā)、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yè)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zhí)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者。
3.協(xié)且(一)項1至3款人員完成任務確有貢獻者。
4.利有廢料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yōu)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yè)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fā)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guī)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jié)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10.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1.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2.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guī)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閑怠眠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guī)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眾知。
第十條本章所稱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本公司為求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guī)程另定。
技巧餐飲行業(yè)員工管理
第10篇 k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為確保本酒店正常經營運作,酒店實行獎分與扣分制度,酒店管理堅持獎懲分明、獎優(yōu) 罰劣、獎勤罰懶,以激勵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以保證酒店各項規(guī)章制度得以貫徹執(zhí) 行。
獎分及扣分,每一分相當于人民幣10 元。 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獎金、晉升及獎勵分數等形式獎勵。
表揚(通報表揚)、獎勵、嘉獎、晉級(提升)等四類,即甲、乙、丙、丁四類:甲為晉 級(提升)類,乙為嘉獎類,丙為獎勵類,丁為表揚(通報表揚)類。 凡有員工符合獎勵規(guī)定的,由有關部門填寫一式三聯《員工獎勵/處分通知書》,在“獎 勵”一欄中填寫清楚員工獲得獎勵的原因和獎勵方式,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 執(zhí)行。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給予1~50 分內的獎勵。
1、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個人業(yè)務水平和酒店服務質量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2、在酒店節(jié)約原材料、能源和資金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工作任勞任怨,為賓客提供細致周到服務,多次受到賓客贊譽和表揚者。
4、在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5、被評為酒店年度、季度“優(yōu)秀員工”或業(yè)務技能大賽獲獎;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為酒 店爭得榮譽者。
6、保護公共財產、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酒店和員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者。
7、堅持原則,遵紀守法、抵制歪風邪氣,見義勇為,在自覺維護社會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貢獻者。
8、為酒店科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酒店采納者。
9、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
10、其他應該給予獎勵的。
1、目的 為促進員工自律,建立員工行為標準,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證優(yōu)良的服務。同時為 部門主管提供一個一致的紀律處分的標準。
2、類別 員工處分分為三種: a 類處分(小過):適用于口頭警告、輕微過失; b 類處分(中過):適用于嚴重警告、嚴重過失; c 類處分(大過):適用于重大過失。
3、處理方式:批評(教育)、扣分(或罰款)
4、處分程序: 由員工所在部門填寫一式三聯《員工獎勵/處分通知單》,在扣罰一欄寫清楚處分原因及 處理結果,由違規(guī)者本人或見證人簽認,部門經理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審批,呈總經理批 準后執(zhí)行。 員工如有違反,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 知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1 分~10 分(即罰款10 元~100 元),不得參與月度優(yōu)秀員工評獎; 同樣過失重犯者,將加倍扣分。同年累計三次受到 a 類處分者,取消當年評選優(yōu)秀員工的資 格。
1)無故遲到、早退。
2)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或非工作需要搭乘客用電梯;不使用規(guī)定的員工通道和規(guī)定路線行 走。
3)不按規(guī)定穿著工作服,不佩戴工號牌和銘牌,儀容不整,違反酒店有關飾物佩戴規(guī)定。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他部門閑逛、閑聊、干私事。
5)工作時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或在員工餐廳外進食,或將工作餐帶出員工餐廳。 3
6)當班時使用酒店電話辦私事。
7)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未能保持酒店的環(huán)境整潔。
8)下班后無故在酒店營業(yè)場所內逗留、閑逛。
9)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看電視或玩電子游戲、閱讀書報。
10)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高聲與顧客交談或作不雅的動作。
11)服務態(tài)度欠佳,工作馬虎、粗心大意,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
12)因工作疏忽,損壞酒店或賓客的財物,但價值較低。
13)私自調換更衣室或宿舍。
14)工作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帶親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場所。
15)未經部門經理批準,擅自調整班次、休息和休息時間。
16)故意浪費酒店資源,不愛護公物、工具和設備等。
17)使用音樂、娛樂設備影響他人休息,屢教不改者。
18)當班前喝酒、吃蔥蒜、榴蓮等有強烈異味的食品。
19)將餐卡、員工銘牌等借給他人使用者。
20)違反吸煙條例。
21)其他輕微過失。 員工如有違反,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 知書》,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 10 分~20 分(即罰款 100 元~200 元),扣除年終獎 50%,不得參 與酒店月度、季度優(yōu)秀評選活動。同樣過失重犯者,將加倍扣分。試用期內員工要延長一個 月的試用。
1)工作時間睡覺或無故中途停止工作、辦私事。
2)當班時擅離工作崗位、未作交班擅自離崗,或因交班疏漏造成賓客投訴。
3)未經批準,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攜親友或他人進入酒店參觀非開放區(qū)域或進行私人探 訪等。
4)工作疏忽大意,造成酒店或客人財物損失或破壞,或造成客人的嚴重投訴、批評,影 響酒店的聲譽。
5)在酒店營業(yè)場所或辦公區(qū)吵鬧、粗言穢語或擾亂酒店安寧,影響工作秩序。
6)未經許可擅入客房或私自使用客用設施設備,或出借酒店公物。
7)培訓學習期間曠課,不認真,不虛心,影響惡劣者。
8)違反員工餐廳、更衣室、員工活動室等有關規(guī)定。
9)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擾亂酒店正常的工作秩序。
10)不尊重上級,不服從上級工作指示與分配調動。
11)當班時間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或在店內烹制自用食品。
12)當班時間出現酒店物品遺失、損壞,不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或對領導隱瞞事實。
13)違反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引起較為嚴重的后果。
14)未經批準私自配制酒店對客服務場所或辦公場所鑰匙。
15)在酒店內兜售、販賣私人物品或私換外匯、套匯等。
16)超越職權范圍、授權范圍,擅自做主或無關本職事宜隨便作答而造成損失。
17)違反操作規(guī)程、服務規(guī)范,導致不良后果。
18)對賓客和同事不禮貌,說污辱性與無責任的話。
19)經常遲到或早退,中途離崗影響工作。
20)無病裝病,弄虛作假。
21)拒絕酒店授權人員(如:保安)檢查手袋、行李等。
1、員工如有違反,經理級(含經理)以上管理人員有權發(fā)出《員工獎勵/處分通知書》, 并視情節(jié)輕重扣20 分~50 分(即罰款200 元~500 元),不得參與酒店月度、季度、年度等 一切優(yōu)秀評選活動。
2、凡有c 類過失的員工,酒店有權隨時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做任何補償。
3、觸犯國家刑律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員工受c 類處分或同樣錯誤連續(xù)發(fā)生,部門管理人員須負連帶責任,同樣要做出扣分 處理。
1)向客人索要錢物/小費或變相索取其他報酬。
2)無故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15 天。
3)由于工作失誤造成酒店、賓客財物嚴重損失或其他嚴重后果。
4)其他一切觸犯國家任何法律的行為。
5)蓄意偽造酒店單據、證明或文件,銷毀或涂改各種原始記錄、賬單、單據,或利用已 付單向客人收費及故意加收,中飽私囊。
6)偷盜、騙取酒店、客人、同事之財物。
7)以酒店的名義招搖撞騙,嚴重破壞酒店聲譽。
8)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
9)蓄意破壞酒店各種設施設備。
10)私自向外界泄漏酒店機密資料。
11)未經批準,私自在外兼職。
12)侮辱、謾罵、威嚇、威脅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員。
13)毆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致人重傷。
14)攜帶、收藏或使用麻醉劑、槍械及其他違禁品。
15)私自在酒店張貼標語、涂改公告;組織、煽動或參與罷工等事件。
16)在酒店聚眾賭博,破壞酒店經營工作秩序。
17)參加或利用_組織。
18)做不道德或猥褻交易、流氓行為。
19)違反國家消防條例、規(guī)定,造成火災或火警事故。
20)私自損壞防火報警設備、通信設備等各種公共設施設備。
21)犯有詐騙、勒索、窩贓、搶劫等刑事犯罪。
除上述條款外,各部門可依據本部門經營管理及督導管理的實際需要,訂立本部門《管 理細則》,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呈總經理批準生效。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11篇 某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大酒店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酒店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酒店利益,為酒店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設,為酒店采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 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跡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酒店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酒店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 監(jiān)察委員會或監(jiān)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酒店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
8. 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 出入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qū)而拒絕警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
11. 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 在禁煙區(qū)吸煙者;
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 違反國家法規(guī)、法律、政策和酒店規(guī)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4. 泄漏生產或業(yè)務上機密;
5. 違反酒店規(guī)定帶進出物品;
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損失;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jiān)督;
10. 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酒店誤信而遭受損害;
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guī)則情節(jié)嚴重;
5. 蓄意損壞酒店或他人財物;
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yè)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損害;
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執(zhí)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酒店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 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 散布謠言,損害酒店聲譽或影響股價穩(wěn)定的;
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yè)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yè);
19. 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酒店秩序;
20. 在酒店內賭博;
21. 在酒店內有傷風化行為;
22. 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經營秩序;
23. 經常違反酒店規(guī)定屢教不改;
24.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 因行為不當,酒店無法再對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酒店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酒店損失;
1.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 企業(yè)領導發(fā)現本企業(yè)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fā)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 監(jiān)察部監(jiān)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fā),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交有關部門執(zhí)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 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
第12篇 公司員工獎懲制度范本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公司采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 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跡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 監(jiān)察委員會或監(jiān)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4、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
8. 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 出入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qū)而拒絕警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
11、 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 在禁煙區(qū)吸煙者;
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 違反國家法規(guī),法律,政策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 泄漏生產或業(yè)務上機密;
5、 違反公司規(guī)定帶進出物品;
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jiān)督;
10、 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guī)則情節(jié)嚴重;
5、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yè)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執(zhí)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 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wěn)定的;
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yè)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yè);
19、 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
20、 在廠區(qū)范圍內賭博;
21、 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
22、 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 經常違反公司規(guī)定屢教不改;>;
24、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 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
第13篇 某ktv員工獎懲制度
ktv員工獎懲制度
1.員工獎勵
(1)獎勵形式
酒店、ktv通報、大會表揚、授予稱號、頒發(fā)獎品與獎金、晉升工資或職務。
(2)獎勵行為
①拾金不昧,為酒店、ktv贏得聲譽。
②維護酒店、ktv正常秩序,揭發(fā)、檢舉壞人壞事。
③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
④積極參加培訓并獲得優(yōu)異成績。
⑤全年出滿勤,安全無事故,表現良好。
⑥為客人提供優(yōu)質服務,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受到客人表揚。
⑦發(fā)現事故苗頭,及時匯報,防止重大事件發(fā)生。
⑧嚴格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成績顯著。
⑨在技術革新、設備改造方面作出貢獻。
⑩為酒店、ktv的發(fā)展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為保護和搶救國家、酒店、ktv、客人財產及生命安全奮不顧身。
在技術考核方面成績特別優(yōu)秀。
努力拓展業(yè)務,使酒店、ktv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
2.員工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①進出酒店、ktv拒絕保安部員工的檢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時儀容儀表不整,如歪帶名牌工卡、頭發(fā)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墻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飾物、濃妝艷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遲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或私自會客。
⑧上崗前或下班后無故在酒店、ktv內逗留。
⑨公共區(qū)域逗留串崗,使用客人設施。
⑩與客人交談有不禮貌的行為舉止。如在客人面前梳頭、打呵欠、伸懶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時間吃零食、看報紙、聊天等。
下班時間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內消費。
隨時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
在客用場所內粗言穢語、高聲喧嘩、爭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時服務效率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煙區(qū)吸煙。
第14篇 保安部員工獎懲制度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yè)精神,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 獎勵
一、獎勵種類: 頒發(fā)獎狀:通報表揚(嘉獎);物質獎勵;晉升;發(fā)放獎金。
二、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執(zhí)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質獎勵,晉升: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fā)違反規(guī)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多次執(zhí)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發(fā)放獎金:
1.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2. 遇突發(fā)事件第一時間達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不退縮,有效的控制場面使損失降到最低者。
3、對公司發(fā)展有重大貢獻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fā)表有關物業(yè)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yōu)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嘉獎無簽發(fā)警告通知書者2、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yōu)秀者。
3、其他可參選優(yōu)秀工作評獎者。
三、獎勵程序: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2、每月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成績評定員工。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為先進者,授予優(yōu)秀員工稱號,并給予獎勵。 3、 對嚴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員工,在提薪晉升等各方面將優(yōu)先考慮。
第二節(jié) 違紀過失
一.懲罰種類:
口頭警告:簽發(fā)警告通知書,罰款:辭退:
有下列行為過失者口頭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fā)生錯誤情節(jié)較重者。
2、 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制度者。
3、 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 不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不及時匯報 ,不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 不使用禮貌用語。
7、 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guī)定穿工作服者。
8、 不遵守考勤規(guī)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9、 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jié)尚重者。
10、 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 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者。
12、 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3、 無故不參加公司的列會,培訓者。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或從事規(guī)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為過失者簽發(fā)警告通知書或罰款:
1、 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者。
2、 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者。
3、 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勤務者。
4、 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 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 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簽到者。
7、 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 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 因服務態(tài)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或對業(yè)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 不及時,引致業(yè)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涂改當班記錄、刪除錄象記錄。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釀釀成事故者。
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者。
有下列行為過失者辭退:
1、 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jiān)督、與其發(fā)生沖突者。
2、 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 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 工作范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 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 服務態(tài)度極差,與業(yè)主吵架,經查實累計被戶主投訴3次以上者。
7、 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 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
9、 對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 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11、 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xù)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
12、 盜竊同事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 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 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 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 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 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 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19、 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yè)秘密者。
20、 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 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 年度內累計三次簽發(fā)警告通知書者。
23、 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 其它應給予辭退的行為。
第15篇 中學/學校財務人員工作獎懲制度
中學學校財務人員工作獎懲制度
為加強財務工作的規(guī)范管理,進一步強化財務人員工作責任,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作風,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1、財務人員必須秉公執(zhí)法、堅持原則、遵守財經紀律、執(zhí)行財會制度、嚴格執(zhí)行各項財務手續(xù),努力完成好本職工作。
2、要嚴格審批權限,嚴格資金管理,各種賬目要清楚,要賬賬相符。
3、對在財務工作中態(tài)度端正,工作積極主動、嚴謹,不出較大失誤、業(yè)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按照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同教師一樣年終可享受精神與物質獎勵。
4、對在財務工作中態(tài)度較差,對本職工作不負責任、工作出現重大失誤,給學校造成損失的財務人員,給予扣除獎金或調離會計工作崗位的處分。
5、對嚴重違法亂紀者、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第16篇 實業(yè)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ee實業(yè)有限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1.為加強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2.獎勵
2.1獎勵的形式及內容:嘉獎并給予物質獎勵、加薪。
2.1.1嘉獎:獎勵人民幣200元以上。
2.1.2加薪:在原崗位工資的基礎上晉升300元以上。
2.2具備下列事項之一者,經公司研究可以給予嘉獎或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2.2.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明顯業(yè)績者。
2.2.2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2.2.3拾金不昧(價值壹千元以上)。
2.2.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2.2.5克服特別困難,忍受惡劣條件,堅持努力工作,為同事和主管首肯者。
2.2.6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采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2.2.7節(jié)約物料或對廢物利用,成效顯著者。
2.2.8遇有事故勇于負責,處置得宜者。
2.2.9制止重大違規(guī)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者。
2.2.10發(fā)現職守外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2.2.1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2.2.12維護員工、設備安全,冒險執(zhí)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2.13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害者。
2.2.14有其他重大功績者。
2.3具備下列事項之一者,經公司研究可予以加薪:
2.3.1研究發(fā)明,對公司確有貢獻,并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2.3.2一年內累計嘉獎三次或在公司工作期間累計嘉獎四次者。
2.3.3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2.4獎勵的申報、審批程序:
2.4.1員工受獎均由部門提出書面詳細材料送人力資源部。部門為員工請獎不受時間限制,凡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受獎條件,均可隨時申報。
2.4.2人力資源部負責核實申報材料,并提出員工具體受獎意見,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定批準。
3.懲罰
3.1違紀處罰形式及內容。按照違紀行為的輕重,對違紀員工的處罰形式分為三種:
3.1.1行為不檢點告誡:每次予以100元至800元人民幣的處罰。
3.1.2警告:崗位工資下浮500元以上;六個月之后本人可以書面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恢復原崗位工資申請,如被批準,即從批準之日次月起恢復;如個人申請兩次未被批準,則不再有申請資格。
3.1.3解除勞動合同。
3.2有下列任一行為將受到“行為不檢點告誡”的處罰:
3.2.1無正當理由拒絕主管的工作指令。
3.2.2在公司有著裝規(guī)定的時間或地點,不按公司規(guī)定著裝。
3.2.3無視作業(yè)場所、公共場所整潔,隨地吐痰,不按規(guī)定處理廢棄物。
3.2.4在公司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
3.2.5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喧嘩、嬉笑、吵鬧。
3.2.6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直接關系的閱讀或閑談。
3.2.7擅自攜帶公物離開公司。
3.2.8認為地蓄意浪費。
3.2.9在公司辦公場所的工作臺、辦公桌上擺放非工作用物品。
3.2.10因個人原因,發(fā)生工作過失。
3.2.11言行舉止有損公司形象。
3.2.12不愛護公物。
3.2.13在各種報表、記錄、墻壁上亂寫亂畫。
3.2.14無特殊情況不按規(guī)定參加會議或其他活動。
3.2.15就餐、乘車等不守秩序。
3.2.16未遇火警,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3.2.17擅自駕駛公司車輛。
3.2.18工作時間,未按規(guī)定佩戴公司有關證件。
3.2.19在工作場所飲酒。
3.2.20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未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2.21擅自公費安排親友隨同出差、參觀等。
3.2.22乘出差之機擅自借故延長在外時間用以旅游。
3.2.23惡意議論或傳播他人隱私。
3.2.24對來訪、學習、參觀、工作的外來人員做出無禮舉止。
3.2.25利用公司計算機從事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2.26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唆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
3.2.27踐踏草坪或破壞公司花草樹木。
3.2.28其他“行為不檢點告誡”的。
3.3有下列任一行為將受到“警告”處罰:
3.3.1工作時間躲臥休息,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3.2擅離崗位。
3.3.3因個人過失發(fā)生工作錯誤造成后果。
3.3.4酒后上崗(主管應責令其離開崗位;非生產一線、有接待任務的員工除外)。
3.3.5在公司禁火區(qū)域擅自動火。
3.3.6蓄意破壞公物。
3.3.7礦工且情節(jié)嚴重的。
3.3.8擅自變更工作內容或方式,使公司蒙受損失。
3.3.9
輪班制員工拒不接受輪班。
3.3.10未經許可不侯接替,先行下班。
3.3.11損毀、涂改重要文件、憑證等。
3.3.12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3.13打架、斗毆。
3.3.14受到治安處罰,情節(jié)輕微的。
3.3.15自己或唆使他人對同仁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
3.3.16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本公司同類業(yè)務。
3.3.17傳播不利于公司之言論或蓄意挑撥,搬弄是非,離間同仁關系。
3.3.18個人攜帶刀槍或其他違禁品、危害品進入公司。
3.3.19泄露公司機密(包括技術、經濟、人事、財務等方面)。
3.3.20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包括提供虛假證明等。
3.3.21在公司內擅自張貼大、小字報等宣傳品或覆蓋撕毀公司公布的文件材料。
3.3.22一年內累計受到三次“行為不檢點告誡”的員工。
3.3.23 其它違紀行為但情節(jié)較重的。
3.4 有下列任一行為員工將受到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并不作任何補償。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
3.4.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收受賄賂。
3.4.2一年內違反第3.2條所述違紀行為三次、第3.3條所述違紀行為兩次的或工作期間累計違反第3.2條所屬違紀行為五次、第3.3條所屬違紀行為三次。
3.4.3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的、約定的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3.4.4因員工責任心或能力不足,給公司造成中的損失的(大于20000/次)。
3.4.5煽動怠工、組織非法罷工的。
3.4.6偽造盜用公司印信,或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謀取私利的。
3.4.7因員工故意或過失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公司將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應該給予的補償金的相應數額給予經濟處罰,并解除勞動合同。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4.8 其它違紀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
3.5違紀處罰程序:
3.5.1書面下達《獎懲通知書》,一式三份,一份人力資源部備案,一份抄送本人,一分抄送員工所在部門或部門自留。
3.5.2“行為不檢點告誡”處罰,有部門自主決定并下達通知書。
3.5.3“警告”處罰,有部門提議、人力資源部核實確定,并下達通知書。
3.5.4“解除勞動合同”處罰,由部門提議,人力資源部核實,報公司總裁/董事長批準。
3.6異議處理程序――員工如對其處罰不服,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異議:
3.6.1對“行為不檢點告誡”處罰不服,可以書面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異議,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處理。
3.6.2對“警告”處罰不服,可以書面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異議,由公司總裁/董事長處理。
3.6.3對“解除勞動合同”處罰不服,可以書面向職代會提出異議;如不服處理,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述。
第17篇 某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宿舍獎懲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宿舍獎懲制度
1、在宿舍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法令及地方法規(guī)禁止的一切活動,按國家、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2、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及管制刀具、有殺傷力的機械進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沒收,并給予100元的罰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解除住宿待遇。
3、嚴禁在宿舍賭博,違反者沒收參賭者隨身攜帶的賭資,并予以開除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
4、違規(guī)使用電器者經查實沒收違章電器并扣罰100元。
5、外來人員超時逗留,經查實第一次扣罰被訪人50元,兩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經許或擅自留宿外來人員以查實扣罰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鬧、爭吵者,給予罰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時間未經主管領導批準擅回宿舍者,扣罰100元。
9、損壞、丟失公物照價賠償。
10、浪費水電及不正確使用液化石油氣者,經查實扣罰100元。
11、在宿舍墻上亂寫、亂畫、亂貼及亂扔雜物或垃圾者經查實扣罰50元。
12、不服從室長安排,故意不參加衛(wèi)生輪值,罰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第18篇 酒店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酒店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員工的獎勵
(1)積極運用科學的激勵手段,堅持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兩者有機結合,激發(fā)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
(2)人力資源部積極協(xié)同各部門建立明確而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以此作為每位員工工作績效評估的依據。
(3)人力資源部要積極指導部門做好員工的考核培訓工作,尤其是對業(yè)務骨干、管理人員、要采取多種形式,使其得到學習深造,以期實現員工的求知獎勵,為酒店造就后備人才。
(4)人力資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員的晉升考核標準。在填補職位時,首先考慮提拔或調動現崗員工,由所在部門提出推薦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經店級領導審批決定,從而使晉升成為人人可追求的目標而努力工作。
(5)在公司經營管理或提高服務質量中有重大貢獻或在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產生良好社會效益的員工,在授予精神鼓勵的同時,要有相應的物質重獎鼓勵。在實施獎勵中,應有明確的獎勵標準,劃分相應等級。獎勵的等級分為部門級,酒店級。在社會上獲得的榮譽獎勵,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酒店級標準進行獎勵。
2、員工的處罰
(1)對違紀員工的處罰,應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經濟和行政處罰為輔的原則,旨在使每個員工都能自覺地把自己置于企業(yè)主人翁的地位,維護公司的利益,提高員工素質。
(2)對違紀員工的處罰,必須做到:違紀事實清楚,適用條款合理。
3、獎勵與處罰的具體規(guī)定可參照《員工手冊》的有關條款,也可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的具體細則。
第19篇 物業(yè)集團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物業(yè)集團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獎勵:
一、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tǒng)一表彰。
二、 對各有償服務范圍內的創(chuàng)收,按實際創(chuàng)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 對發(fā)現查出偷水、偷電之行為并給予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 對工作中因有發(fā)明、技術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計策、做好事“雙十佳”評選活動。并按公司文件規(guī)定評選獎勵。處罰:
三、 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后為一天)。
四、 曠工半天,扣發(fā)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fā)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 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干私活發(fā)現一次處罰20元。
六、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 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并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jié)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jié)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戶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fā)現除返還或賠補外,發(fā)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 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yè)余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戶的服務要求,發(fā)現一次處罰50元,如給住戶造成損失(本物業(yè)服務范圍之內的)由當事者一并賠償。
十、 對水電查抄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發(fā)現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補收外,處罰當事人100元。
十一、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fā)現或居民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居民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門一次,發(fā)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正當理由除外)
十二、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guī)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三、 嚴格考勤并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并于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備案并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fā)現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qū)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五、 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薪酬制度獎懲制度考勤制度辦公室管理規(guī)章制度房地產公司規(guī)章制度辦公室日
第20篇 d酒店員工獎懲制度實施細則
為了更加規(guī)范工作流程以及明確事故責任人,現完善獎懲制度,特做如下修訂:
一級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員工通道(1′)
2、上崗時儀容儀表達不到酒店規(guī)定要求的(1′)
3、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時常出現差錯的(輕微)(1′-4′)
4、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會客,辦私事,接打私人電話(2′)
5、非工作需要進入其他部門閑聊(2′)
6、上班時間吃零食,看電視、報紙及雜志(2′)
7、設備不按規(guī)定擺放,下班前未將布草車及公區(qū)清理干凈(2′)
8、工作時未做到三輕的(即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2′)
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或其他雜物(3′)
10、在公共場合吸煙,造成不好影響(3′)
11、擅自不參加例會的(4′)
12、不按時出早餐者,早餐之前準備不充分(4′)
13、擅自減少服務程序,投機取巧達不到酒店要求(4′)
14、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二級警告: 20-50元
1、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的失誤(較重)(5′-10′)
2、沒有節(jié)約能源、做到人走燈滅的(5′)
3、未按規(guī)定及要求乘坐電梯的(5′)
4、在賓館內拒絕接受保安人員及所屬管理人員的正常檢查(6′)
5、對客服務不禮貌、與客人爭辯(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8、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娛樂性活動(8′)
9、下班沒有將鑰匙交至前臺保管的(8′)
10、違反安全規(guī)則或亂用其他安全設施(10′)
11、不愛護賓館財產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級或同事爭吵,謾罵上級領導或不服從上級指令(10′)
13、未經允許到賓館客用餐廳用餐及娛樂(10′)
14、利用工作時間進行洗浴的(10′)
15、擅自離崗而影響工作(10′)
16、未經領導同意私自串班、遲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個月之內第二次違反一級警告條例者(10′)
18、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嚴重警告: 50-200元
1、傳播小道消息、破壞內部團結、影響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沒有及時上交或告知上級領導的(15′)
3、拒絕在工作需要時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換床單、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訴的(15′)
5、賓館內吵鬧、污言穢語,造成不好影響的(20′)
6、當值時玩忽職守,拒絕接受紀律方面的告誡,從而造成工作失誤,引起客人投訴(較重)(20′)
7、對賓館、客人或其他成員財產造成損失、毀壞情節(jié)較嚴重,或知情不報(20′)
8、在房間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經賓館領導允許私自介紹外人與賓館客人認識(20′)
10、拒絕或故意不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及未達到要求標準的(20′)
11、違反正常工作流程,濫用權限以及超越權限的(40′)
11、在賓館內傳播或展示有淫穢內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損壞賓館內物品或有意浪費現象的(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將損失部分全部個人承擔,外加處罰)(40′)
1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的個人利益、違規(guī)操作亂用職權(情節(jié)嚴重情況可加大懲罰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塵的(40′)
15、一個月內重復違反第二條警告條例之規(guī)定(40′)
16、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開除解聘:
1、 盜竊賓館或員工的任何物品
2、 在賓館內擅自帶危險物品、毒品、兇器
3、 向外泄漏賓館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
4、 參與賣淫嫖娼行為
5、 侮辱客人或傷害客人身體
6、當值時,使用賓館物品為自所用
7、 偽造文件意圖行騙或采用涂改記錄、賬單、單據等手段竊取賓館錢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費
9、 拒不服從上級行政人員或部門主管、經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圖或挑撥打架、毆打他人、互相打斗
11、當班時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賓館財務損失及人員傷亡
12、未經批準私自配制賓館鑰匙
13、沒有上交客人遺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15、知道自己患傳染病或影響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賓館報告
16、在酒店內做與我國傳統(tǒng)道德規(guī)范相悖的行為
17、連續(xù)三次有工作嚴重失誤
18、刑事犯罪
19、經主管領導認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報的其他嚴重違紀事項
注:1′=rmb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