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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管理辦法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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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管理辦法

第1篇 某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安全,確保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資產流失,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jù)《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國資事發(fā)〔1995〕17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校的國有資產是指學校占有、使用,在法律上被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國家撥給學校的資產,學校按照國家規(guī)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學校國有資產的表現(xiàn)形式有以下幾種:

1.流動資產:指可以在一年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預付賬款和存貨等。

2.固定資產: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校辦企業(yè)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無形資產: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4.對外投資:指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企業(yè)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5.其他資產:指學校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濟法律確認為我校所有的資產。

第三條 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和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與監(jiān)督;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jiān)督其實現(xiàn)保值增值。

第四條 國有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產權界定、登記、年檢、變動和糾紛調處;國有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評估、統(tǒng)計報告和監(jiān)督;向主管部門和學校報告情況以及國有資產的規(guī)范化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體制與職責

第五條 學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 資產管理處是學校國有資產的主管部門,在校長的領導下,代表學校行使資產管理者的責任,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制定學校資產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負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及學校其他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統(tǒng)計、評估、年檢等產權管理工作,明晰學校內部產權關系。組織學校資產的年檢工作,編制學校資產匯總報告,及時真實準確地反映學校資產變動及效益狀況。按照上級國有資產主管部門的部署或學校工作的需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產核資工作。

3.合理配置、利用學校的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為學校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

4.負責辦理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的申報手續(xù),對投入經營的資產實施監(jiān)督管理和保值增值考核,確保學校資產收益。

5.負責組織學校各種儀器設備購置計劃的論證、審批、采購、調撥、轉讓、報損、報廢、審定等工作。

6.負責組織辦公用具、材料(含基建材料)、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大宗批量物資的招標、采購、供應及管理工作。

7.負責公有房屋及土地資源的確權、建檔工作;參與房屋及土地利用規(guī)劃的論證、基建竣工驗收;負責公有資產管理、分配、調整等日常管理工作。

8.負責學校房屋、土地等資產的租賃工作。

9.負責學校校園規(guī)劃、維護、衛(wèi)生、綠化、環(huán)境整治及相關建設項目的審定、招標等管理工作。

第七條 校長辦公室、教務處、科研處、財務處、圖書館為學校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其職責范圍內的各類資產。

校長辦公室、科研處:貫徹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制定學校無形資產管理實施細則(校長辦公室負責校名、校譽的管理;科研處負責專利權、著作權、版權、科研成果管理)監(jiān)督無形資產的轉讓,維護學校對各類無形資產的收益權。加強對各類無形資產的保護,清理對無形資產的侵權行為。

教務處:貫徹國家有關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制定學校實驗室管理細則并負責實施。根據(jù)學校教學工作需要,制定實驗室建設發(fā)展規(guī)劃及實驗室設置、調整、撤銷論證;制定實驗室建設經費預算和分配方案;負責教學、實驗儀器設備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提報購置計劃。

財務處:貫徹國家財務政策、法規(guī),負責資金計劃、分配、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現(xiàn)金、各種存款及有價證券的內部管理制度。及時清理結算應付、暫付(預付)款項和短期投資、避免呆賬、壞賬。

圖書館:貫徹國家有關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建立健全關于圖書資料、珍版圖書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相關檔案資料。負責圖書資料、珍版圖書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提報購置計劃。

第八條 資產占有使用單位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負責貫徹執(zhí)行學校有關資產管理的政策、規(guī)定,確保占有、使用資產的安全、完整、不流失;辦理本單位資產的增減變動手續(xù),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做到賬、卡、物相符;由本單位一名領導分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并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責任到人。

第九條 資產管理處在各校區(qū)設置資產管理部,作為各校區(qū)國有資產的主管部門,對所在校區(qū)國有資產實施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經資產處授權,在所在校區(qū)范圍內履行本辦法第六條相應職權。

第三章 資產登記

第十條 資產登記包括:學校作為事業(yè)單位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對應屬于國家所有的資產,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取得占用國有資產法律認可的行為;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對各類占用國有資產的企業(yè)或實體進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進行產權登記,依法確認歸屬關系的行為;學校依據(jù)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對內部各行政部門和直屬單位占有、使用各類資產的情況進行調查、統(tǒng)計,以確認占有、使用關系,實施管理責任的行為。

第十一條 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每年接受上級國有資產主管部門組織的“產權登記”檢查。該項工作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學校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學校資產狀況進行清查登記,做到家底清楚,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通過界定資產所有權,維護學校主體對各類資產的收益權;防止發(fā)生侵占和變相侵占國有資產的現(xiàn)象,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不流失,確保經營性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 資產使用與管理

第十三條 學校國有資產主管部門及

各歸口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制定相應的資產投入配置辦法,做到物盡其用;凡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部門及單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條 學校各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各種資產,應建立賬簿,各種資產都要以公允價值準確、及時入賬,杜絕賬外資產存在。

第十五條 學校各單位需用財政撥款、行政事業(yè)收入、專項補助等購置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珍版圖書,或大宗的一般設備、儀器、材料等,以及進行基本建設和大型修繕的,應當制定年度計劃,組織考察論證;公開招標并嚴格合同手續(xù);實行購建項目負責人責任制。

第十六條 學校各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學校統(tǒng)一制定的現(xiàn)金、各種存款、有價證券的內部管理制度,及時清理結算驗收、暫付(預付)款項和短期投資,避免呆賬、壞賬。

第十七條 對固定資產及存貨的管理,應實行崗位責任制,建立入庫、驗收、借用、領用、保管、修繕、養(yǎng)護、使用情況檢查以及損失賠償制度。

第十八條 學校各單位及個人研究取得的各項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應明晰產權關系,及時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并按無形資產管理要求進行管理。

對使用學校名稱(簡稱、字樣)的社會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應嚴格審查資格、資信,逐一登記,并定期檢查,對損害或可能對學校權益造成損害的,應依法回收使用權。

第十九條 學校房屋及土地要及時辦理房屋及土地確權手續(xù),并按固定資產要求及時入賬。

第二十條 認真組織資產清查工作。各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對資產的盤盈、盤虧應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二十一條 為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做到物盡其用,對積壓、閑置的資產應及時調劑處置,優(yōu)化配置使用。

對各單位長期閑置不用的資產,學校資產管理部門有權或建議學校批準作調劑處置,如占有、使用單位拒絕調劑處置的,學校將收回其單位的占有、使用權。

第二十二條 資產糾紛的調處由學校國有資產主管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調處工作按國家國有資產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產權糾紛調處辦法執(zhí)行,內部糾紛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裁定。調處結論明確后,糾紛各方應息爭遵守。

第五章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國有資產分為非經營性資產和經營性資產兩部分。非經營性資產指為實現(xiàn)教學、科研及其輔助任務而占有、使用的資產。經營性資產是指學校在保證完成正常教學、科研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用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

第二十四條 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的方式為:

1.用非經營性資產作為初始投資,在工商管理部門領取《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2.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投資入股、合資、聯(lián)營;

3.用非經營性資產作為注冊資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興辦不具有法人資格的附屬經營單位;

4、國有資產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條 下列資產不準轉作經營性資產使用:

1.國家財政撥款;

2.上級專項補助;

3.維持事業(yè)正常發(fā)展,保證完成事業(yè)任務的資產。

第二十六條 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要按照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資辦發(fā)[1996]6號文)進行評估,核定其價值量,作為國家投入的資本金,并以此作為占有、使用該部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考核基礎。

第二十七條 利用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審批程序:

1.申報 將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并應進行可行性論證,申請單位應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申報手續(xù)。

辦理申報手續(xù)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⑴ 申請報告;

⑵ 可行性論證報告;

⑶ 投資、入股、合資、合作、聯(lián)營、出租、出借的意向書、草簽的協(xié)議書或合同;

⑷ 擬開辦經濟實體的章程;

⑸ 擬投出資產的清單;

⑹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審批 凡是申請非經營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項目,由省教育廳負責審查并核實資產。轉作經營的資產價值不足10萬元的,由省教育廳批準;超過10萬元的,報省國有資產管理局批準。

3.專項登記 學校資產管理處根據(jù)批準的文書建立轉作經營資產的臺賬,如實登記有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對于轉作經營性的資產,學校依法享有收益權,并負有監(jiān)督企業(yè)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的責任。

1.年度對經營性資產進行保值、增值考核。學校國有資產管理主管部門每年對經營性資產制定考核指標,并實施考核。經營單位所提供的財務報告須經監(jiān)察審計處審計后方可作為考核憑據(jù),考核結果報省教育廳備案。

2.根據(jù)保值增值考核結果,對經營單位負責人進行獎罰。完成保值增值任務的,應按規(guī)定給予獎勵;不能完成保值增值任務的,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無特殊原因連續(xù)三年完不成保值增值任務的,可按程序免除經營負責人的職務。

3.對虧損嚴重的經營單位,學??梢暻闆r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進行整頓,或者予以撤銷。

4.資產管理處可根據(jù)需要會同有關部門查閱經營單位會計資料,并督促經營單位健全有關制度。

第二十九條 對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單位注冊資本金的經營性資產,按會計年度收取利潤(紅利、股息);對轉作經營單位注冊資本金以外的經營性資產,按年度收取5%的占用費;固定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應按標準加收折舊費。

第三十條 學校有關單位占有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其資產的國家所有性質不變,除另有規(guī)定外,不得用于開辦集體性質的企業(yè)。

第三十一條 學校有關單位創(chuàng)辦的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經營性企業(yè),按照《國有企業(yè)財產監(jiān)督條例》(1994年國務院令第159號),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第三十二條 學校的房屋、土地使用權不得作為資本金轉作經營性資產;企業(yè)不得轉讓和長期出租其建造權、使用權屬于學校的土地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也不得用于抵押和提供擔保。

第六章 資產處置與劃轉

第三十三條 國有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及注銷產權的行為,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處置資產,須向資產管理部門報告,經過技術鑒定,并履行審批手續(xù),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

第三十五條 我校處置國有資產

要按照以下審批權限辦理。

1.處置房屋、建筑物、土地、車輛及單位價值(指資產原值,下同)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經資產管理處審驗并經學校批準后,報省教育廳審核,報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審批。

2.處置總價值15萬元(含15萬元)以上的國有資產,報資產管理處審核,經學校批準后,報省教育廳備案。

3.學校各單位不經資產管部門批準無權處置和劃轉國有資產。

第三十六條 學校各單位出售、報廢房屋、建筑物、設備、儀器以及無形資產的,必須報資產管理處,由資產管理處組織有關部門組織技術鑒定,并按規(guī)定進行評估,確認評估價值。

對呆賬、壞賬以及非正常損失的處理,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核銷。

第三十七條 學校各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根據(jù)不同情況提交有關資料:

1.資產價值的有效憑證;

2.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和有關證明;

3.資產評估報告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價值確認文件;

4.處置資產清冊及對非正常損失責任者的處理文件;

5.其它有關材料。

第三十八條 學校各單位處置資產后應根據(jù)核批的文件及時調整相關賬目。

第三十九條 學校各單位處置國有資產的收入應根據(jù)其占用、使用權的管轄范圍交財務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管理使用。其中,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計入專用基金,處置無形資產的收入計入事業(yè)收入,處值存貨的收入計入其他收入,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四十條 資產劃轉是指校內因管理體制發(fā)生變化,需撤銷、合并、分立、改變隸屬關系等,無償轉移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的一種行為。

第四十一條 如確定撤銷、合并、分立、改變隸屬關系等,學校須對其資產、負債進行全面清理清查,登記造冊,報主管部門(單位)審核,經省財政廳,省國有資產管理局批準后,辦理資產移交和產權登記手續(xù)。

第七章 資產報告制度

第四十二條 學校各單位對所占用學校資產的狀況,要定期做出報告(報表和分析說明)。

第四十三條 學校資產報告的報表格式、內容要求及報告時間,由學校資產主管部門按照上級國有資產主管部門的要求及學校資產管理工作的需要統(tǒng)一制定。

第四十四條 學校資產各占用單位,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填報資產報告,做到內容完整,數(shù)字準確。同時,對占用學校資產的變動、結存情況和使用效益做出分析說明。

第四十五條 學校資產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匯編本部門所管理資產的有關報表及分析說明,向學校報告,作為編制學校資產匯總報告的依據(jù)。

第四十六條 學校資產主管部門,要按照學?;蛏霞売嘘P部門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編制學校資產匯總表及分析說明,向學校領導、上級國有資產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為制定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及編制學校財務預算提供決策依據(jù)。

第八章 責任

第四十七條 占有、使用學校資產的各部門、各單位都有依法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并使其增值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八條 國有資產主管部門、各歸口管理部門,在資產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1.未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致使資產嚴重丟失或損壞,不反映、不提出建議、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2.在產權管理工作中,未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事,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四十九條 學校各部門、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資產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建議學校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1.未履行職責,放松資產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2.不按規(guī)定權限,擅自批準產權變動,隨意處置資產的;

3.對所管轄資產損失情況不反映、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第五十條 資產的占有、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資產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1.未履行職責,資產管理不善,造成嚴重損壞、丟失的;

2.不如實進行產權登記,不填報資產報表,隱瞞真實情況的;

3.擅自轉讓、處置資產或用于經營投資的;

4.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5.對用于經營投資的資產,不認真進行監(jiān)督管理,不履行投資者權益,不收繳資產收益的。

第五十一條 資產管理部門以及占有、使用資產的單位和工作人員,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guī)定,造成資產嚴重損壞和丟失,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對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單位及有關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1.積極開展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成績顯著的;

2.在國有資產管理中有創(chuàng)新,運用和推廣現(xiàn)代技術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3.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同違反國家國有資產管理法規(guī)、制度及損毀、侵占國有資產的行為作斗爭,表現(xiàn)突出的。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類占有、使用我校國有資產的單位。

第2篇 某煉鐵廠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1目的

為加強煉鐵廠固定資產實物使用、移交、保管和減損的管理,確保資產實現(xiàn)保值增值,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準確核算固定資產的數(shù)量和價值,明確相關經濟責任,監(jiān)督并促進固定資產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斷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和完好率,充分發(fā)揮固定資產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煉鐵廠所有固定資產的管理

3 總則

3.1 定義:固定資產的一般標準為: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具有完整的獨立功能,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其原來的物質形態(tài)的實物類資產。

3.2 固定資產實行三級管理,即:公司、煉鐵廠和使用車間(科)。業(yè)務上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煉鐵廠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帳物卡的管理并建立健全制度,使用車間(科),負責實物維護管理。

3.3 煉鐵廠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只有使用權、管理權和建議權,未經公司批準無任何處置權。

4職責

4.1設備科職責

4.1.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4.1.2負責監(jiān)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設備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4.1.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tǒng)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1.4根據(jù)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設備更新計劃。

4.1.5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xiàn)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

4.2車間職責

4.2.1負責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應設置專職或兼職的管理員,各生產班組要設置工人設備管理員,要明確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4.2.2嚴格執(zhí)行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維護保養(yǎng)制度,確保固定資產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5 固定資產類別、等級劃分

5.1為了便于固定資產實物的管理,根據(jù)現(xiàn)行企業(yè)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如下分類。

5.1.1按是否服務于生產分為:

5.1.1.1生產用固定資產:指直接參加生產或直接服務于生產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包括如下:

1)房屋:指生產車間、為生產服務的行政管理部門所使用的房屋,以及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如高爐、熱風爐、機器廠房、配電室、變電室、試驗室、倉庫、車庫等。裝在房屋內部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如電燈、水管、煤氣設備、暖氣設備、衛(wèi)生設備、通風設備等也包括在本類之內。

2)建筑物:指房屋以外的各種建筑物,包括生產建筑物、運輸建筑物和儲藏建筑物。如鐵路、公路、橋梁、隧道、涵洞、停車場、蓄水池、儲油庫、獨立的儲水塔、水壩、水渠、防水堤、圍墻、獨立的煙囪、料場、渣場等。

3)動力設備:指用以生產電力、熱力、風力和其它動力各種機器設備。包括各類電機、變配電設備、電修專用設備、其它電器、各類原動機、通用動力機械(鼓風機、通風機、氣體壓縮機、空氣分離設備、泵類、鍋爐等)。各種動力設備的機座,以及所有同動力機器連成一體的,而不具有獨立作用的附屬設備,都包括在本類各設備之內。

4)傳導設備:指用以傳送電力、風力、熱力和液體、氣體的各種主干管網(wǎng)線路,如電力線路、輸配電線路、電訊線路、暖氣管道、上下水道、蒸汽、煤氣、氧氣、氮氣傳導管道等。

5)工作機器及設備:指具有改變材料屬性或形態(tài)功能的各種工作機器及設備。包括采礦設備、洗選設備、研磨粉碎設備、燒結設備、焦化設備、煉鐵設備、煉鋼設備、耐火材料焙燒設備、軋鋼壓延機械、金屬切削機床、工程機械、起重運輸機械和裝置在工作機器內部的空壓機、電動機以及雖然裝置在工作機器外部,但為該機器專用的電動機、空壓機等。

6)工具、儀器和生產用具:指具有獨立用途的各種工作用具儀器,包括各類熱工儀器儀表、電工儀表、光學儀器、成分分析儀器、實驗、化驗設備和儀器、儀表、長度計量設備、力學計量設備、工業(yè)電訊設備、工業(yè)電子計算機和工業(yè)自動化控制設備等。

7)運輸設備:指用以載人和運貨的各種運輸工具,如鐵路運輸?shù)母黝悪C車車輛、公路運輸?shù)母鞣N車輛等。

8)管理用具:指計量用具、辦公用具、辦公軟件等經營管理設備。

5.1.1.2非生產用固定資產:指不直接服務于生產過程,而在工業(yè)企業(yè)非生產領域內使用的各種固定資產,如住宅、福利設施、文教衛(wèi)生設施、公用事業(yè)設施、醫(yī)療器械、教學用具、宣傳用具等。

5.1.2按是否是經營性資產可分為:

(1)經營性固定資產:指直接用于生產經營,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經濟效益的固定資產。

(2)非經營性固定資產:指用于行政管理、后勤服務、公共設施等,不能直接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經濟效益的固定資產。

5.1.3按使用情況、技術狀況進行分類:

5.1.3.1 有效在用固定資產:指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的直接或間接(包括備用)使用的各類在線使用的機械設備和房屋建筑物。

5.1.3.2 閑置固定資產:指由于公司擴大再生產或因工藝技術改造不能滿足生產需要而退下來的技術狀態(tài)較好的或因無生產任務、產品無市場等客觀因素,造成連續(xù)停用一年以上不用的設備或新購入二年以上不能投產(不包括生產備用設備)但仍有使用價值的設備。

5.1.3.3 待報廢固定資產:指技術狀況很差,已無法滿足生產工藝需要,經大修也無法恢復性能的機械設備;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設備、已危及人身安全的設備;技術狀況很差的危房及建筑物。

5.1.3.4 盤虧固定資產:指因管理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固定資產實物滅失的有帳無物固定資產。

5.1.3.5 已報廢固定資產:指已按公司管理程序辦理了報廢下帳手續(xù)的固定資產。

5.1.3.6 盤盈固定資產:指公司對實物具有所有權,但未按管理程序辦理固定資產注帳手續(xù)的固定資產。

6固定資產臺數(shù)的劃分

6.1 一般具備動力、傳動和工作機構三部分,并能獨立完成某項既定的工作任務者,應劃為一臺固定資產。

6.2 組成配電裝置、電磁站、集中控制臺、變壓器、交流7.5kw直流5kw及以上的電機等設備,可按單臺劃分為固定資產。

6.3 不具備以上條件的生產工藝流程中的靜止設施,如塔、釜、缶、器、工業(yè)爐窯等也可劃分為單項固定資產。

7固定資產技術狀況等級劃分

設備技術狀況分為三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一級、二級為完好設備,三級為不完好設備。標準如下:

7.1一級設備標準

7.1.1 基礎穩(wěn)固,無腐蝕、塌陷、傾斜、裂紋、連接牢固,無松動、斷裂脫離現(xiàn)象。

7.1.2 結構完整,無裂紋,零部件齊全,磨損腐蝕和變形在允許技術范圍內,一般小修能處理。

7.1.3 潤滑良好,無明顯滲漏現(xiàn)象,其他水、風、氣(汽)等無明顯跑、冒、滴、漏現(xiàn)象。

7.1.4 儀器、儀表和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7.1.5 運轉正常,達到公稱設計能力。

7.1.6 凡同時具備以上五條標準的設備為一級設備。

7.2二級設備標準

7.2.1 基礎無嚴重腐蝕、塌陷、傾斜和裂紋,連接緊密,無松動、斷裂、脫層現(xiàn)象。

7.2.2 機構、零件基本完整齊全,雖有缺陷,但不影響設備結構強度和生產安全運行,一般中修能處理。

7.2.3 潤滑基本良好,無嚴重漏油現(xiàn)象,其他水、風、氣(汽)等無嚴重跑、冒、滴、漏現(xiàn)象。

7.2.4 主要安全防護裝置和儀器、儀表齊全,動作可靠。

7.2.5 運行正常,可達公稱設計能力90%以上。

7.2.6 凡同時具備以上五條標準者為二級設備。

7.2.7 凡不符合二級設備五條標準之一者為三級設備。

7.3房屋建筑的技術狀況分為四個等級: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標準如下:

7.3.1 一級: 可靠性應符合國家現(xiàn)在規(guī)范的要求,附屬設施及圍護結構應完整無損。

7.3.2 二級:可靠性略低于國家現(xiàn)行規(guī)范的要求,附屬設施及圍護結構基本上完好無損。

7.3.3 三級:可靠性不能滿足國家現(xiàn)行規(guī)范的要求,影響正常使用,但不至于隨時發(fā)生事故,附屬設施及圍護結構損壞超過30%。

7.3.4 四級:可靠性不能滿足國家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有隨時發(fā)生事故的可能。

8 機械設備裝備水平等級劃分

機械設備裝備水平等級為四級:國際水平、國內先進水平、國內一般水平、國內落后水平。標準如下:

8.1國際水平:達到當今國際上同類設備技術水平的設備。

8.2國內先進水平:達到國內同行業(yè)同類設備先進技術水平的設備。

8.3國內一般水平:設備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參數(shù)可以適應當前生產需要的一般設備。

8.4國內落后水平:設備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參數(shù)比較落后,不適應當前生產的需要,需要淘汰更新的設備。

9固定資產的管理及使用

9.1固定資產專業(yè)管理分工

9.1.1設備科負責煉鐵廠各類固定資產的檔案及技術資料管理、各項管理制度的制定、統(tǒng)計報表;大、中、維修計劃、零購計劃申報、維修維護方案制定等。

9.1.2固定資產使用車間(科)負責煉鐵廠固定資產的正確操作使用、日常點檢維護、保管等工作。

9.2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原則是: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

9.3 煉鐵廠固定資產帳、卡管理,應按公司統(tǒng)一規(guī)定進行計算機管理,按時上報各項統(tǒng)計報表和信息傳輸。每年根據(jù)公司統(tǒng)一安排,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清查,核實帳物及使用、技術狀況等,做到帳、物、卡相符,基礎數(shù)據(jù)準確有效。

9.4資產實物注帳管理

9.4.1公司固定資產增加的形式有:新建項目投入、改造項目投入、零星設備購置等。

9.4.2對新建項目工程和改造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執(zhí)行工程職能主管部門的驗收程序,裝備處根據(jù)財務公司《已完固定資產注帳單》進行實物注帳管理。

9.4.3零星購置設備的驗收注帳程序:

9.4.3.1 零星購置設備的到貨驗收執(zhí)行公司《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設備采購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

9.4.3.2 設備驗收合格后,通知供貨方出具發(fā)票,裝備處根據(jù)資產使用單位填寫的《設備入庫驗收單》、《專用基金領單》、《已完固定資產注帳單》進行整理并核審,填寫《設備入庫單》,并負責辦理出入庫業(yè)務。

9.4.3.3 財務公司根據(jù)裝備處提供的相關手續(xù)辦理固定資產注帳手續(xù),并將核資后的《已完固定資產注帳單》分別轉送裝備處和資產使用單位。

9.4.3.4 裝備處和資產使用單位依據(jù)《已完固定資產注帳單》建立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并以此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過程管理。

10資產實物調撥管理

10.1固定資產調撥是指單位與單位相互間資產的調入與調出。調入、調出資產實物的同時,圖紙及檔案資料等調出單位一并移交調入單位。在資產調撥過程中因拆卸、裝運等發(fā)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由調入單位承擔,但調出單位必須給以必要的協(xié)助。

10.2未經公司領導和裝備處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擅自亂拆亂建;不準在公司內轉借、贈送或轉移固定資產實物。

10.3凡是煉鐵廠員工在離、退休或人事關系調出煉鐵廠時,對在崗期間單位給以配備使用的固定資產,必須進行移交,否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責任由調出單位主管領導承擔。

11固定資產報廢管理

11.1按照國家規(guī)定,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設備,均可申請報廢。

11.1.1經過測定,繼續(xù)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11.1.2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11.1.3大修理雖然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11.1.4嚴重污染環(huán)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其它應當淘汰的。

11.1.5因公司整體規(guī)劃、擴大再生產或工藝技術改造,必須拆除的房屋建筑物,無大修價值的危房或建筑物。

11.1.6因自然災害或重大惡性事故,造成固定資產破壞,確實無法修復的和其它國家明令應強制淘汰的設備。

11.2對公司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按下列不同情況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xù)。

11.2.1對批準報廢后的一般設備,建議實物交廢鋼的:由煉鐵廠根據(jù)鑒定組核定的廢鋼噸位,負責組織現(xiàn)場監(jiān)督、切割、拉運和安全等工作,經計量信息處過磅交倉儲公司廢鋼庫,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過磅單返回裝備處。裝備處、財務公司據(jù)此按程序辦理資產下帳手續(xù)。

11.2.2對批準報廢后的車輛:由煉鐵廠填寫《報廢固定資產實物交接單》,與機運公司辦理資產實物交接手續(xù),車輛由機運公司按國家規(guī)定處理,所得收益交回財務公司,用以沖減固定資產凈損失,資產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裝備處、財務公司辦理資產下帳手續(xù)。

11.2.3對批準報廢后的壓力容器、特種設備以及國家明令禁止流入社會的其它設備:由煉鐵廠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負責組織有資質能力的切割隊伍就地切割交廢鋼,其收益交財務公司,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裝備處核實報主管經理批準后,財務公司在廢鋼收益中列支。

11.2.4對批準報廢后建議對外出售的機器設備在實物出售前,實物由煉鐵廠代保管,裝備處要建立臺帳,財務公司辦理下帳手續(xù),停止計提折舊。

11.2.5有帳無實物的盤虧固定資產一律不予辦理報廢手續(xù),裝備處按《首鋼長治鋼鐵有限公司設備專業(yè)考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納入考核。

12閑置固定資產管理

12.1閑置資產是指使用單位因擴大再生產、工藝技術改造退下或生產無任務、產品無市場等客觀因素,造成連續(xù)停用一年以上不用的設備或新購入二年以上不能投產(不包括生產正常備用設備)但仍有使用價值的設備。

12.2凡是閑置資產,在閑置期間各使用單位要嚴加看管,防止丟失和損壞。我廠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由設備科向公司申請?zhí)幚矸椒ê筇幚?不得由所屬車間私自拆除或損毀,嚴禁隨意拆、卸零部件,以保證閑置設備的完整性。在拆除之前車間應對其進行日常的潤滑、維護。

13固定資產盈虧處理

13.1固定資產出現(xiàn)盤盈時,要對實物來源、資金來源情況上報裝備處、財務公司審核重新估價入帳。

13.2固定資產發(fā)生盤虧時,由使用單位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提出處理報告(附有關證明材料),經廠長批示后報裝備處處理。

14 固定資產實物的借用

14.1煉鐵廠與公司內部其他二級單位之間因應對突發(fā)事件或解決臨時性問題發(fā)生借用時,借出(借入)單位應報請廠領導同意后,由設備科向公司裝備處提交借用報告,在借用報告中必須寫明借用期限,并經公司主管經理同意后方可借用,在借用期內如果設備損壞由借入單位負責修復,借用到期時由借出單位負責追要。

14.2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售或對外轉借、贈送固定資產者,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嚴加懲處,并追究原使用單位領導管理責任,對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s資產管理公司績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與完善公司的績效管理體系,加強公司經營業(yè)績與員工業(yè)績的有效聯(lián)結,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司員工的工作成效、能力和素質,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與可持續(xù)發(fā)展能力,提升員工管理的市場化水平,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績效管理是根據(jù)公司發(fā)展目標和核心價值理念,依據(jù)一定的程序與方法,對組織和員工的工作業(yè)績與貢獻進行科學評估和有效管理的循環(huán)往復的過程。

第三條 績效管理的目的是:

(一)通過績效管理系統(tǒng)實施目標管理,確保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xiàn),提高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核心競爭能力和整體運作能力。

(二)通過績效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績效與工作勝任能力,培養(yǎng)和建立一支適應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需要的高素質專業(yè)人才隊伍。

(三)通過績效管理系統(tǒng)的實施為公司進行員工的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以及培訓發(fā)展提供充分、可信的依據(jù),為員工隊伍實現(xiàn)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良性發(fā)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四)通過績效管理過程促進管理者與下屬之間的充分交流,形成開放、積極的溝通環(huán)境,促進工作業(yè)績的改進和提高,增強企業(yè)的競爭力和凝聚力。

第四條 績效管理的原則為:

(一)目標實現(xiàn)原則。通過績效管理體系,層層分解公司目標,推動公司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xiàn),使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員工利益形成統(tǒng)一的共同體。

(二)公開透明原則。建立清晰的業(yè)績指標門檻值和挑戰(zhàn)值,形成公開、公平的業(yè)績審核、評價及反饋機制。

(三)層層負責原則。明確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采取層層負責制,管理者對下屬的績效計劃、輔導、評估等工作負責。

(四)持續(xù)溝通原則。管理者和下屬共同制定目標,定期回顧目標實現(xiàn)的情況,提供及時的反饋、輔導及幫助。

(五)績效導向原則。以績效結果為導向,清晰地將業(yè)績表現(xiàn)與激勵機制相結合,肯定高績效者,警示低績效者,淘汰績效不合格者。

第五條 績效管理的流程為:制定績效計劃、績效輔導及監(jiān)控、實施績效考核和績效結果運用。

第六條 公司成立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監(jiān)督公司績效管理工作。

第七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第二章 制定績效計劃

第八條 制定績效計劃是管理者與下屬在充分溝通和協(xié)商的基礎上共同確立績效目標的過程。通過績效計劃的制定,一方面有助于貫徹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或部門績效任務,為員工提供工作指引;另一方面可以為個人績效考核提供依據(jù)。

第九條 績效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工作任務、關鍵業(yè)績指標、指標權重、考核者以及考核應達到的績效標準等。

第十條 制定績效計劃應遵循的步驟為:

(一)安排下屬制訂或重審《崗位說明書》(附件一),向其傳達與之有關的公司或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和相應的公司或部門績效考核指標;

(二)由管理者和下屬依據(jù)員工《崗位說明書》及公司或部門工作計劃當面討論并共同確定部門或員工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務(kra)、關鍵業(yè)績指標(kpi)、指標權重以及考核標準;

(三)公司管理層的年度績效計劃由董事會根據(jù)公司年度工作任務做出統(tǒng)一安排;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績效計劃在分管領導認可的基礎上,由公司績效管理領導小組進行必要的調整和確認;部門主要負責人以下員工的績效計劃由部門主要負責人根據(jù)部門總體績效計劃確定。員工績效計劃如果需要修改,各級管理者須與下屬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并由雙方最終確認。

第十一條 關鍵業(yè)績指標(kpi)是指在特定要求下完成的工作結果的績效標準,是做好績效管理的關鍵,通常從數(shù)量、質量、成本、時間等4個角度進行考慮。在設定kpi時,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目標具體化。kpi必須明確,并用可執(zhí)行的語言清楚地描述員工需要實現(xiàn)的目標。

(二)重點突出。kpi的設定應突出員工工作重點,一般應控制在4條以上,10條以內。

(三)可衡量性。衡量kpi的方法應是可信賴的和可量化的,能夠便于確定目標是否完成。

(四)一致性。kpi應該與公司或部門目標相一致,不能以個人興趣為基礎。

(五)時效性。制定kpi時應包含截止期和各階段任務完成的時間表。

第十二條 關鍵業(yè)績指標(kpi)的主要內容為:

(一)公共指標。為體現(xiàn)公司發(fā)展與各部門共同努力、部門工作與員工努力密切相關,“公司實際收益率相對于基準收益率完成情況”作為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公共指標,“部門年度績效得分”作為部門員工的公共指標。

(二)合規(guī)性指標。作為《績效合同》的減分部分,合規(guī)性指標的具體內容和減分標準由風險管理及合規(guī)部另行制定。

(三)專項業(yè)務指標。由各部門根據(jù)全年的工作任務制定。其中,直接投資部門員工《績效合同》中的有關收益考核指標若超過挑戰(zhàn)值,其得分可在5分基礎上按一定幅度增加。非直接投資部門員工《績效合同》中的每項考核指標得分最高不超過5分。

第十三條 確定不同關鍵業(yè)績指標(kpi)的權重,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所有關鍵業(yè)績指標的權重之和為100%。

(二)單個指標權重一般不小于5%,不大于30%。

(三)各指標權重比例應有明顯差異,突出重點工作,避免平均分配。

(四)權重分配在同級別、同類型崗位之間既要有一致性,又要兼顧每個崗位的獨特性。

第十四條 簽訂《績效合同》時應根據(jù)層層負責原則,遵循以下流程:

(一)公司董事會與公司管理層進行充分溝通,并由董事長與管理層成員簽署《績效合同》;

(二)公司管理層將本人《績效合同》考核指標分解到所分管的部門內,經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溝通,簽署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績效合同》,合同內容須事先經公司績效管理領導小組確認;

(三)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將本人《績效合同》考核指標分解到本部門各崗位上,經與部門內員工充分溝通,簽署員工的《績效合同》。

第三章 績效輔導和監(jiān)控

第十五條 績效輔導和監(jiān)控貫穿績效管理整個過程,主要指在績效管理過程中對員工績效目標實現(xiàn)過程進行輔導和支持,從而促進員工個人績效目標的實現(xiàn)及職業(yè)能力的提高。

第十六條 績效輔導和監(jiān)控可通過管理者日常的觀察與記錄、信息收集、與員工的日常溝通與輔導等多種方式進行。

第十七條 績效輔導的原則為:

(一)對事不對人。提供反饋和指導時,應針對具體的事例和行為,避免評價人。

(二)及時性。及時適當?shù)姆答伜椭笇軌蜓杆俑倪M行為方式或績效,以確保年度目標的實現(xiàn)。

(三)持續(xù)性。持續(xù)的反饋和指導可以改變員工行為,糾正偏差,激勵士氣。

(四)正面反饋和負面反饋相結合。既要認可員工的貢獻和值得肯定的行為,又要直面員工的過失和不適當?shù)男袨椤?/p>

(五)雙向交流。在傾聽的基礎上,了解員工的觀點,不能憑主觀臆斷。

第十八條 年中績效回顧是績效輔導和監(jiān)控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主要用來為員工提供從年初以來對其工作表現(xiàn)的反饋,考察個人績效目標的實現(xiàn)進度。管理者與下屬要在充分溝通的前提下完成《年中績效回顧記錄表》(附件三)。如有績效目標需要更改調整,則須填寫《年中績效目標調整審批表》(附件四)。

第四章 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 績效考核是對員工實際的績效表現(xiàn)進行綜合評價的過程,采取以《績效合同》為主、季度評價和年終360°考核為輔的方式進行?!犊冃Ш贤分饕糜诳疾靻T工全年主要工作的關鍵績效指標(包括收益率等),應盡可能量化;季度評價和年終360°考核主要用于考察員工全年定性化考核的績效指標(包括工作態(tài)度、質量、效率等)。

第二十條 《績效合同》考核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考核要嚴格按照年初(或調整后)的《績效合同》進行。

(二)討論應當是雙向的,在下屬先進行自我評估的基礎上,管理者對其績效和行為表現(xiàn)提出看法并進行評價。

(三)將重點放在對績效而不是針對下屬個人的討論上,在進行《績效合同》考核時應列舉出員工工作中具體明確的事例而不是泛泛而談。

第二十一條《績效合同》的考核流程為:

(一)管理者根據(jù)績效計劃所制定的衡量指標,收集下屬績效結果方面的相關數(shù)據(jù),同時通知其本人收集績效目標的數(shù)據(jù)并進行自我評估;

(二)管理者針對每項績效目標與下屬溝通,指出該項目標所完成的程度,并逐項對照其績效計劃所制定的衡量指標進行評分。評分標準為:

某項關鍵業(yè)績指標(kpi)的得分 = 該指標實際得分 × 權重。其中,指標實際得分按以下基準確定:

目標完成情況 得分

績效離門檻值的實現(xiàn)有很大差距 1

績效離門檻值的實現(xiàn)有一定差距 2

績效剛剛達到門檻值 3

績效超過門檻值,但未達到挑戰(zhàn)值 4

績效達到挑戰(zhàn)值 5

(三)管理者將考核結果向下屬進行一對一反饋,解釋理由,雙方在確認的績效合同評分表上簽字;

(四)管理者與下屬一起分析影響績效的因素,并制定改進方案。

第二十二條 年終360°考核是對公司部門負責人及以下員工實施的考核,由員工的上級、下級及其他同事(指與自己不存在直接管理關系的人員,包括員工本人)分別給其打分(沒有下級的員工將由其上級、本人和其他同事分別打分),考察其在道德品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能力、團隊協(xié)作、遵守規(guī)章、廉政建設等方面的綜合表現(xiàn)。由于不同考核主體承擔的責任不同,觀察到的員工表現(xiàn)不同,可提供的反饋信息價值也有差別,因此,不同考核主體對被考核人評價的內容及其評分在總分中所占的權重也有所區(qū)別。

第二十三條 為使管理者更為客觀、全面地評價員工的績效,避免年終考核的“近期效應”,對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實施季度評價,于每季度結束后的次月舉行,由管理者對下屬員工的工作表現(xiàn)進行定性化評價。

第二十四條 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由其部門主要負責人《績效合同》得分和年終360°考核得分(去除部內員工評分部分)兩部分構成;

部門負責人的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由《績效合同》得分和年終360°考核得分兩部分構成;

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由《績效合同》得分、年終360°考核得分和季度評價得分三部分構成。

以上每部分績效成績在綜合績效考核成績中各占一定權重。針對直接投資部門和非直接投資部門的職責分工不同,可量化的工作任務占比不同,各項得分權重的計算方法也有所區(qū)別。

第二十五條 確定績效考核檔次

績效考核結果分為a、b、c、d、e五檔。a檔代表績效優(yōu)秀,b檔代表績效良好,c檔代表績效合格,d檔代表績效需改進,e檔代表績效差。進行各層級人員考核檔次確定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司管理層績效考核結果由董事會根據(jù)各成員《績效合同》的完成情況確定后,報提名薪酬委員會審定。

(二)部門主要負責人績效考核檔次確定原則為:

1. 根據(jù)公司實際收益率相對于基準收益率完成情況,分直接投資部門和非直接投資部門兩類,分別排序,按規(guī)定比例確定a檔及b檔人員。

2. 其余績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3的為c檔;績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2并小于3的為d檔;小于2的為e檔。

(三)部門績效考核檔次確定原則同部門主要負責人績效考核檔次確定原則。

(四)部門主要負責人以下員工績效考核檔次確定原則為:

1. 根據(jù)公司實際收益率相對于基準收益率完成情況和部門績效考核檔次,按規(guī)定比例分別確定a檔及b檔人員。

2. 其余績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3的為c檔;績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2并小于3的為d檔;小于2的為e檔。

第五章 績效結果運用

第二十六條 績效考核結果是開展人力資源管理各項工作的重要依據(jù),用于員工的績效年薪發(fā)放、調薪、調職、調崗、教育培訓、員工退職管理等各方面。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公司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原《a公司績效管理暫行辦法》(b發(fā)〔2005〕13號)同時廢止。

第4篇 隆興供電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我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保證固定資產完整,根據(jù)企業(yè)會計制度、企業(yè)會計準則以及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結合我分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興隆供電分公司所屬的各個單位。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管理職責、固定資產劃分的標準與分類、固定資產折舊和修理、固定資產減少和清理、固定資產卡片和保管、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化等工作。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并節(jié)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統(tǒng)一政策、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職責

第六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電網(wǎng)公司、華北電網(wǎng)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政策,并根據(jù)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體系,明確內部職責分工,落實管理責任,完善內部控制。

(三)根據(jù)權限范圍決定或向上級單位報批本單位固定資產購建的資本性支出預算、固定資產處置行為和折舊、修理政策。

(四)加強和規(guī)范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及時向上級單位報送資產管理信息。

(五)組織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業(yè)務培訓。

第七條內部固定資產管理職能包括價值管理、實物管理和使用保管管理。

財務部門承擔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職能。

有關業(yè)務部門根據(jù)業(yè)務分工承擔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職能。

固定資產的具體使用、運行、維護、保管單位承擔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職能。

第八條固定資產管理主要是從價值形態(tài)及時、準確地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

(一)制定固定資產價值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二)負責固定資產核算,正確計價,按規(guī)定提取折舊,及時反映其增減變動情況。

(三)建立固定資產賬簿和固定資產卡片,定期查核,負責組織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三者相一致。

(四)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固定資產購建、更新改造、修理、運行維護支出的預算安排,并控制其費用。

(五)會同并督促有關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增減、轉移、租賃和殘值回收工作。

(六)負責固定資產的評估工作,核定出售固定資產價格和出租固定資產租賃費。

(七)負責固定資產的投保、索賠工作。

第九條固定資產實物管理主要是從實物形態(tài)及時、準確的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按技術要求對固定資產實施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一)根據(jù)所負責管理的實物資產的類別、特點、制定具體的實物資產管理辦法。

(二)組織和督促使用保管部門加強固定資產實物管理;保管固定資產卡片副本,并與價值管理部門核對一致;負責實施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并檢查其使用效益,保證卡、物相符,對閑置多余、盤盈盤虧固定資產提出處理意見。

(三)審核和統(tǒng)籌安排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大修計劃,編報費用預算,按批準后的預算組織實施,督促工程如期完成并按規(guī)定編報竣工決算。

(四)組織更新改造及大修重點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檢查其投資效益。

(五)組織審核各項固定資產的出售、調撥、報廢、停用、拆除及內部轉移等技術鑒定工作。

(六)協(xié)助辦理固定資產投保及定損工作,組織對出險的固定資產進行技術鑒定,收集有關資料提供給財務部門。

第十條固定資產使用保管管理是固定資產管理的基礎,主要是指對使用管理的固定資產的安全運行、維護保養(yǎng)及檢修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保證固定資產的使用及質量處于良好狀態(tài)。

(一)按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將固定資產的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二)設置專人管理固定資產卡片副本,及時辦理各項增減、變動手續(xù),并設立固定資產登記簿。

(三)制定和貫徹執(zhí)行固定資產的使用、運行、維護保養(yǎng)、檢修等各種技術管理制度和技術檔案的管理辦法。

(四)提出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檢修意見,提交實物管理部門統(tǒng)籌安排,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確保如期完成。

(五)對固定資產的報廢、出售、調撥等工作,會同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和固定資產調撥單,提出書面處理意見,經實物管理部門鑒定、檢查,并報價值管理部門審批后,按資產處置程序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置。

(六)按價值管理和實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清點一次,保證卡、物相符。

(七)及時做好固定資產出險通知、證據(jù)收集、現(xiàn)場保護等工作,配合價值管理部門和實物管理部門辦理索賠手續(xù)。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劃分標準和分類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確認:

(一)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能夠獨立發(fā)揮作用的房屋、建筑物、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二)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但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資產。

具備以上兩個條件之一的確認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具體范圍按《國家電網(wǎng)公司目錄》執(zhí)行。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分類

(一)按使用情況分類

1、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2、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3、租出固定資產

4、不需用固定資產

5、未使用固定資產

6、基建用固定資產

7、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8、土地(以前年度清產核資作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二)按用途分類

1、輸電線路

2、變電線路

3、配電線路

4、用電計量設備

5、通訊線路及設備

6、自動化控制設備及儀器儀表

7、發(fā)電及供熱設備

8、水工及機械設備

9、檢修及維護設備

10、生產管理用工器具

11、運輸設備

12、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

13、房屋

14、建筑物

15、土地

第十三條除上述兩種分類口徑外:

(一)輸電線路和變電設備按以下標準分類:

1、110kv及以下

(二)配電線路及設備還應當按以下標準分類:

1、35kv

2、10kv

3、10kv以下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因更新改造或其他原因改變原來用途,引起資產分類變化的,應予以重新分類。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增加和計價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的增加包括購建、投資轉入、融資租入、接受捐贈、無償調入、盤盈及其他途徑增加。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購建方式包括基本建設、更新改造和零星購置等。

第十七條新增固定資產必須履行交接驗收程序,確保賬、卡、物一致,財務部門、實物管理部門和使用保管部門的有關新增資產信息一致。

第十八條各單位應加強在建工程的管理,竣工決算驗收按華北電網(wǎng)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報告編制辦法執(zhí)行。

第十九條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資產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tài),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應按規(guī)定及時組織進行項目竣工驗收、編制竣工決算報告、辦理資產移交手續(xù)??⒐Q算報告按規(guī)定程序經審查、審計后,報送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jù)竣工決算報告及時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如果竣工決算報告未能及時編制完成,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應以實際支出和工程概算為基礎估計資產價值,連同資產清單報送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jù)暫估價值和固定資產投運報告轉增固定資產;待竣工決算編制完成后,根據(jù)決算金額調整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條零星購置固定資產,由經辦部門根據(jù)批準的預算和計劃組織實施。資產購入后,應及時辦理資產驗收、交接手續(xù),填制固定資產卡片,連同有關批準文件、合同、協(xié)議、發(fā)票單證等。保送財務部門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xù)。零星購置固定資產需要安裝的,安裝完成后轉增固定資產。

第二十一條投資轉入、融資轉入、接受轉贈、無償調入固定資產,由經辦部門根據(jù)有關批準文件組織實施,按前款規(guī)定辦理資產交接和入賬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盤盈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保管部門查明情況,填制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經實物管理部門鑒定估價后,按管理權限后,報財務部門入賬。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取得時的入賬價值,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和公司規(guī)定的會計核算辦法確定。

第二十四條固定資產入賬后,除下列情況外,不得隨意變動固定資產原值:

(一)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據(jù)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五)發(fā)現(xiàn)原固定資產價值記錄有誤

第五章固定資產折舊和修理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

第二十六條財務部門應根據(jù)固定資產目錄、賬簿和卡片的記錄等,編制固定資產月度分類折舊表,作為計提折舊的依據(jù)。

第二十七條下列固定資產應當計提折舊:

(一)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二)生產經營用和非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三)不需用和未使用固定資產

(四)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固定資產

(五)基建用固定資產

(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七)經營租入改良的固定資產

上述固定資產如果是按暫估價值時,同時調整已計提折舊;在已實際價值調整暫估價值的,同時調整已計提的折舊。

第二十八條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已提足折舊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按規(guī)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三)全額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

(四)更改期間轉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應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第三十條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應當根據(jù)調整后的價值、預計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等,按規(guī)定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第三十一條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固定資產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滿時將會取得租賃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滿時會取得租賃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單獨造冊管理。

第三十四條對各類固定資產應實行計劃檢修制度。大、中、小修理費用均應納入年度財務預算管理。固定資產修理費用,按實際發(fā)生額計入當期成本費用。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減少和清理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減少主要是指固定資產的轉讓、盤虧、毀損、報廢、無償調撥等。

第三十六條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門應對固定資產實行跟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盤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和質量狀況,對閑置、多余等固定資產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十七條發(fā)生固定資產盤虧,按下列程序處理:

(一)使用保管部門查明資產盤虧原因形成書面報告,并填寫固定資產盤虧審批表

(二)盤虧單位內部審計(監(jiān)察)部門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三)盤虧單位財務部門出具財務處理意見并填寫固定資產盤虧審批表

(四)盤虧單位按管理程序報經批準后,報送財務部門辦理固定資產清理手續(xù)

第三十八條固定資產報廢管理具體見資產報廢管理規(guī)定。

第三十九條固定資產無償調撥原則上只能在國家電網(wǎng)公司系統(tǒng)內部各全資單位之間進行。未經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將固定資產無償調撥給公司系統(tǒng)外的單位。

第四十條固定資產無償調撥時,應填制固定資產調撥單,經審批通過后,交財務部門入賬。

第七章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單位應根據(jù)固定資產目錄,按照每一固定資產登記對象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建立固定資產卡片的時間為竣工決算完成后二個月內。

固定資產卡片至少一式三份,其中財務部門保存正本一份,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門各保存副本一份,并定期核對一致。

第四十二條固定資產卡片記錄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資產的名稱、編碼、分類、規(guī)格型號、生產制造單位、計量單位及數(shù)量。

(二)資產原值及變動情況。

(三)折舊率、殘值率、累計折舊、已提減值準備、資產凈值及其變動情況。

(四)主要附屬設備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生產制造單位、計量單位及數(shù)量。

(五)資產啟用日期、預計使用年限、使用保管單位、存放地點、保管人及驗收人。

第四十三條固定資產實行統(tǒng)一編碼管理,編碼規(guī)則按照國家電網(wǎng)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四條固定資產卡片正本即為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應同時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有關要求加強管理。

第四十五條固定資產價值發(fā)生變動時,財務部門應在30天內書面通知實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門,對固定資產卡片副本做相應變動記載;固定資產實物形態(tài)發(fā)生變動時,實物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門應在30天內書面通知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卡片正本做相應變動記載。

第四十六條固定資產發(fā)生報廢、無償調出、有償轉讓、盤虧等固定資產減少事項后,原固定資產卡片應至少保存5年以上。

第四十七條要按照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落實管理責任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規(guī)范管理程序,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正常運行,防止資產損失。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資產盤虧、毀損、閑置浪費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固定資產使用保管人員辭職、調離工作崗位、離退休,應在辦理離職手續(xù)前,將其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移交完畢。使用保管部門負責人負責監(jiān)交。

第四十九條各單位加強對租賃資產的管理,堅持必需、合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審批制度,簽訂租賃合同(協(xié)議),明確資產使用、維護等方面的責任。

第五十條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

各單位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實物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卡、物相符。每年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

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工作由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密切配合,配備懂技術和了解固定資產狀況人員協(xié)助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填制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提供有關資料。

清查盤點結束后,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應當提交清查盤點報告,對盤盈、盤虧固定資產原因進行認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清查盤點報告報送財務部門,按有關財務制度對清查盤點進行處理,發(fā)現(xiàn)重大資產損益,或有其他重要問題的,按管理權限報批。

第五十一條固定資產保險由華北電網(wǎng)有限公司統(tǒng)一投保。投保固定資產發(fā)生險情,應及時做好索賠工作。因工作失誤等原因造成證據(jù)不全,并導致索賠失敗或不能得到應有賠付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各單位要積極推廣電子計算機和網(wǎng)絡信息技術在固定資產管理中的應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及時分析固定資產結構、分布、利用效率以及管理狀態(tài),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由財務科負責解釋。

第五十四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房地產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七)

一、制訂目的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二、 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公司購買的所有固定資產的管理。固定資產的標準:企業(yè)使用期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均稱為固定資產。

三、 責任部門財務部、預結算、總經辦制定此辦法并共同頒布執(zhí)行。

四、 主要內容

(一) 采購分配

1、 固定資產采購,須部門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預結算審核,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 公司工程材料、機器設備及大件公辦設備,由預結算統(tǒng)一采購,常用辦公器材及辦公用品由總經辦購買。

3、 經領導審批后,按實際需求進行分配,專項配置設備,須提前向公司申請。

4、 預結算和總經辦按公司要求對所采購物品歸口管理,對所購物品進行分發(fā)、登記、維護、維修、報廢,并與財務部定期臺核對帳。

5、 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需要增加固定資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列明需購置固定資產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計劃價格、申請人、用途,經行政辦公室、申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后購置。

6、 公司辦公室指定專人根據(jù)審批完畢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進行采購,采購前要對產品進行詢價,并將詢價結果報備辦公室。

7、 對采購的固定資產要合理計劃庫存量,做到無積壓,在申報采購時,行政部要核查有無庫存,如無庫存,要在《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上簽字說明情況。

(二) 領取使用

1、 各部門按實際情況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領用,常用公用品無須申請。

2、 分發(fā)部門負責對所發(fā)放物品進行登記,并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3、 部門使用人即為該物品第一責任人,工程設備須指定專門管理員,并明確使用、保管、維護者的責任。

4、 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要嚴格按使用說明書,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5、 固定資產領用后,其調換、維修、報廢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三) 維護維修

1、 公司工程材料、機器設備的維護維修,使用部門向預結算申請報告。

2、 公司辦公用品及常用設備的維護維修,由公司總經辦統(tǒng)一進行。

3、 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裝設備,否則由此引發(fā)的一切問題由個人承擔。

4、 維修后所有拆件,由預結算統(tǒng)一回收處理,處理款項交財務部。

(四) 回收報廢

1、 責任人離職后,所用辦公物品必須按登記情況行回收至總經辦。

2、 公司固定資產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由預結算進行統(tǒng)一處置:①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②不能動遷的設施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或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xù)使用要發(fā)生危險的。③設施設備性能低劣不能滿足當前需要的或因其他事故、災害,使設備遭受重大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 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發(fā)放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xù),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

4、 如不方便轉移的設備,經領導審批,從發(fā)放部門登記后,可就地封存。

5、 臨時材料及辦公設施,由總辦與預結算共同登記后入庫保存,報廢物品由預結算核價,經領導審批后,由總經辦登記、處理。

(五) 資產清查

1、 財務部隨時統(tǒng)計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并負責監(jiān)督使用單位或部門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預結算和總經辦對設施設備的清點,保證帳、物相符。

2、 發(fā)放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做好各項臺帳,并在領導審批后,辦理相關設備的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3、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及部門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xiàn)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

4、 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shù)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5、 在清查時發(fā)現(xiàn)固定資產毀損和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因個人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視損壞程度予以追償,其他特殊原因須責任部門要寫出書面情況,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知總經理,待批復后,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五、 固定資產的使用

1、 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挪作私用,違者發(fā)現(xiàn)一次扣100元。

2、 固定資產若被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3、 固定資產使用人離職或調任前,應做好固定資產交管理交接工作。六`資產轉移管理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轉移使用前,應填寫《資產轉移單》,一式三份,轉出部門、轉入部門、行政部各一份,經轉入、轉出部門負責人、行政部審核后,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七、 資產減損處理

1、 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減損單》,報行政部、各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

2、 減損批準后,行政部對實物進行處理,并書面通知財務部。

3、 財務部根據(jù)審批后的《固定資產減損單》與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八、 固定資產清查

1、 行政部每月應與各部門核實當月資產的新增或報廢情況。

2、 行政部每季度末參照《公司固定資產臺帳》對本公司所有資產進行盤點工作。

3、 每年初(1~3月)總部對各分公司上年度的固定資產情況進行全面的清查工作,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shù),并與《公司固定資產臺帳》帳面數(shù)核對,做到帳務、實物相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各行政部對臺帳內容進行更新。

九、 、固定資產的使用

1、 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挪作私用,違者發(fā)現(xiàn)一次扣100元。

2、 固定資產若被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3、 固定資產使用人離職或調任前,應做好固定資產交管理交接工作.。

十、 附則

1、 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__ __ 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辦公室。

2、 本規(guī)定在執(zhí)行中與其他制度相抵觸的條款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6篇 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格式怎樣的

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范本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護公有財產安全,促進管理工作和業(yè)務活動的開展,根據(jù)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常維護、保養(yǎng)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門負責。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第六章財產清查

第十七條 總公司辦公室和財務本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終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通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shù)量和分布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后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shù)額,根據(jù)'固定資產盤點表'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表'和'固定資產盤虧表',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后,財務本部據(jù)以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第十九條 財產清查中發(fā)現(xiàn)盤盈的帳外固定資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值,按新舊程度估計確定折舊額,并按重置完全價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后作為凈值。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或清理報廢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后的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凈收益或凈損失,計人營業(yè)外收入或營業(yè)外支出。毀損、報廢損失較大的,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超過2年。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規(guī)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7篇 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某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的辦法

為保證公司固定資產的有效管理,特制定以下辦法:

一、各商場(部門)須由公司統(tǒng)一登記相關的固定資產(包括辦公桌、椅、電腦、電話、傳真機、復印機、空調、電扇、飲水機等),落實相關的維護責任,責任人和固定資產登記表交由所在地財務部備檔。

二、凡部門新購置的固定資產,應于三個工作日內報所在地財務部登記備檔。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維護由各部門落實到相關人員,掃除固定資產歸屬和使用保管盲區(qū)。

四、凡屬正常使用原因導致固定資產損壞,使用部門應及時向行政辦申請維修或更換。

五、凡屬人為原因導致固定資產損壞,公司將視損壞程度責令相關人員進行賠償并處以賠償金等額的罰款。

六、因工作關系,部門間需調換固定資產,須報請行政辦批準并作變更登記。對未履行變更登記的部門,公司將按遺失作等值處罰部門責任人。

七、因工作變動或離開公司,相關人員因履行固定資產移交手續(xù),并報財務部備檔。移交手續(xù)不清者,財務部有權暫扣相應工資。

八、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解釋權在公司行政辦。

公司財務部

第8篇 房地產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7)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七)

一、制訂目的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公司購買的所有固定資產的管理。固定資產的標準:企業(yè)使用期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均稱為固定資產。

三、責任部門

財務部、預結算、總經辦制定此辦法并共同頒布執(zhí)行。

四、主要內容

(一)采購分配

1、固定資產采購,須部門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預結算審核,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公司工程材料、機器設備及大件公辦設備,由預結算統(tǒng)一采購,常用辦公器材及辦公用品由總經辦購買。

3、經領導審批后,按實際需求進行分配,專項配置設備,須提前向公司申請。

4、預結算和總經辦按公司要求對所采購物品歸口管理,對所購物品進行分發(fā)、登記、維護、維修、報廢,并與財務部定期臺核對帳。

5、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需要增加固定資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列明需購置固定資產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計劃價格、申請人、用途,經行政辦公室、申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分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后購置。

6、公司辦公室指定專人根據(jù)審批完畢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進行采購,采購前要對產品進行詢價,并將詢價結果報備辦公室。

7、對采購的固定資產要合理計劃庫存量,做到無積壓,在申報采購時,行政部要核查有無庫存,如無庫存,要在《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上簽字說明情況。

(二)領取使用

1、各部門按實際情況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領用,常用公用品無須申請。

2、分發(fā)部門負責對所發(fā)放物品進行登記,并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3、部門使用人即為該物品第一責任人,工程設備須指定專門管理員,并明確使用、保管、維護者的責任。

4、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要嚴格按使用說明書,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5、固定資產領用后,其調換、維修、報廢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三)維護維修

1、公司工程材料、機器設備的維護維修,使用部門向預結算申請報告。

2、公司辦公用品及常用設備的維護維修,由公司總經辦統(tǒng)一進行。

3、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裝設備,否則由此引發(fā)的一切問題由個人承擔。

4、維修后所有拆件,由預結算統(tǒng)一回收處理,處理款項交財務部。

(四)回收報廢

1、責任人離職后,所用辦公物品必須按登記情況行回收至總經辦。

2、公司固定資產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由預結算進行統(tǒng)一處置:①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②不能動遷的設施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或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xù)使用要發(fā)生危險的。③設施設備性能低劣不能滿足當前需要的或因其他事故、災害,使設備遭受重大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發(fā)放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xù),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

4、如不方便轉移的設備,經領導審批,從發(fā)放部門登記后,可就地封存。

5、臨時材料及辦公設施,由總辦與預結算共同登記后入庫保存,報廢物品由預結算核價,經領導審批后,由總經辦登記、處理。

(五)資產清查

1、財務部隨時統(tǒng)計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并負責監(jiān)督使用單位或部門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預結算和總經辦對設施設備的清點,保證帳、物相符。

2、發(fā)放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做好各項臺帳,并在領導審批后,辦理相關設備的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3、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及部門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xiàn)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

4、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shù)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

5、在清查時發(fā)現(xiàn)固定資產毀損和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因個人原因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視損壞程度予以追償,其他特殊原因須責任部門要寫出書面情況,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知總經理,待批復后,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五、固定資產的使用

1、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挪作私用,違者發(fā)現(xiàn)一次扣100元。

2、固定資產若被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固定資產使用人離職或調任前,應做好固定資產交管理交接工作。

六`資產轉移管理

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轉移使用前,應填寫《資產轉移單》,一式三份,轉出部門、轉入部門、行政部各一份,經轉入、轉出部門負責人、行政部審核后,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七、資產減損處理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減損單》,報行政部、各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

2、減損批準后,行政部對實物進行處理,并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根據(jù)審批后的《固定資產減損單》與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清查

1、行政部每月應與各部門核實當月資產的新增或報廢情況。

2、行政部每季度末參照《公司固定資產臺帳》對本公司所有資產進行盤點工作。

3、每年初(1~3月)總部對各分公司上年度的固定資產情況進行全面的清查工作,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shù),并與《公司固定資產臺帳》帳面數(shù)核對,做到帳務、實物相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各分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各行政部對臺帳內容進行更新。

九、、固定資產的使用

1、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挪作私用,違者發(fā)

現(xiàn)一次扣100元。

2、固定資產若被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固定資產使用人離職或調任前,應做好固定資產交管理交接工作.。

十、附則

1、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__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辦公室。

第9篇 某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和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促進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jù)財政部《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國有資產是指學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確認是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學校國有資產包括國家撥給學校的資產,學校按照國家規(guī)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第三條 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及方針政策,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學校合法權益,理順產權關系,優(yōu)化學校各項資產的配置,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第四條 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活動,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推行實物費用定額制度,促進事業(yè)資產整合與共享共用。

第五條 學校對資產的管理,堅持所有權(監(jiān)管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實行學校統(tǒng)一監(jiān)管,職能部門分類歸口管理的辦法。

第二章 資產的分類及內容

第六條 學校的國有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一)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家具、課桌椅、圖書等)也納入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及陳列品、圖書等。

(二)流動資產是指一年內可以變現(xiàn)或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

(三)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或有助于使用者取得較高利益的資產,包括校名使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四)對外投資是指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產業(yè)或其他單位的投資。

第三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國有資產實行“國家所有,統(tǒng)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體制。學校資產管理實行三級管理,資產管理處是學校資產管理的一級管理部門,它統(tǒng)一對學校資產綜合管理和監(jiān)督;各職能部門為各類資產的歸口管理單位,是學校資產管理的二級管理部門;各使用單位為資產的具體責任單位,是學校資產管理的三級管理部門。

第八條 資產管理處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校資產的產權管理,負責擬定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相關的規(guī)定和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各類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

(二)負責全校國有資產管理,對學校國有資產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報學校研究;

(三)負責組織學校資產清查、評估、產權登記、界定、變動及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配合計劃財務處對債權債務、對外投資的管理及對資產呆帳及對外投資的核銷。負責全校教學、科研、行政、產業(yè)、后勤等固定資產的統(tǒng)一領導管理。

(四)負責學校各類設備、家俱、材料的采購、驗收、建帳建卡;負責辦理資產的調撥、出租、出借、報損、報廢等日常工作。根據(jù)學校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負責采購的組織工作。

(五)負責全校國有資產數(shù)據(jù)的收集和統(tǒng)計上報工作,協(xié)助財務部門作好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報表工作。

(六)參與學校對校內外投資項目進行的可行性論證,組織非經營資產轉為經營資產的論證、評估和保值的考核工作,組織資產評估,并對各類資產實施監(jiān)督管理;

(七)負責組織協(xié)調或解決學校有關產權糾紛。

(八)負責學校專控物資、進口設備的報批和標準計量、特種設備等管理工作。

第九條 學校國有資產按資產的不同形式,分別由校長辦公室、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計劃財務處、資產管理處、后勤與產業(yè)管理處、知識與產權管理辦公室、校園規(guī)劃與基建辦公室、教務處、體育教學部、圖書館、網(wǎng)絡中心、保衛(wèi)處、檔案館、宣傳部等職能部門實施歸口管理。(詳見附件1)

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應貫徹執(zhí)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guī),根據(jù)歸口資產的性質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條 學校各資產使用單位為三級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一)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學校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維護、保養(yǎng)、妥善管好本單位所使用的各類資產,做好帳卡和技術資料的管理。

(二)配備專職(或兼職)資產管理員,積極配合學校資產歸口職能部門以及學校資產管理處的工作,做好資產的計劃、統(tǒng)計、清理以及使用信息反饋等工作。

第四章 資產驗收及使用管理

第十一條 各單位新增加資產必須到學校的主管部門辦理驗收手續(xù)。對大型項目的資產驗收,須請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參加;對于十萬元及以上大型設備或特殊資產的使用,須確定專管責任人并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分別負責本部門職能范圍內的資產宏觀管理,各資產使用責任單位承擔資產的使用管理、增值保值和安全責任。

第十三條 學校所屬各單位對所占有使用的資產,須確定一位領導具體負責管理。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和損毀。盤盈、盤虧的各項資產,要如實填報盤盈、盤虧明細表并附分析說明,報送資產管理處匯總,由資產管理處按審批權限辦理有關審批手續(xù)。

第十四條 校內單位因機構變動或撤銷、合并等,原單位必須到資產管理處辦資產轉移手續(xù),防止資產流失。學校所屬各單位要確定資產管理人員,資產量較大的單位應設立專職人員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調動;各單位負責人調動至另一單位,須將原負責單位的資產進行清查核對報資產管理處核查后方能去新單位任職;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調動時要辦理交接手續(xù),提交資產帳目,由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才能辦理調動手續(xù)。交接手續(xù)不清,移交人員不得離崗。人員調動和交接情況必須及時在資產管理處備案。

第十五條 對外出租、出借學校國有資產必須履行申報批準制度,要進行可行性論證,由資產占有單位按隸屬關系逐級上報,并上報資產管理處。五萬元以下資產出租、出借由資產管理處審批;五萬元以上報經分管校長審批,并簽訂相應的協(xié)議、合同,同時報計劃財務處備案。所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必須全額上交學校財務,校計劃財務處按財務管理

制度進行收益分配。未經資產管理處的同意,出租出借的資產不得二次轉租。學校教育用地和用房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和作為貸款抵押。未經資產管理處批準,各占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國有資產的結構及使用性質。

第十六條 根據(jù)資產優(yōu)化配置原則,為做到物盡其用,對于長期閑置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資產,資產管理處有權調劑處理。拒絕調劑處理的,資產管理處有權建議學校對其緩撥和停撥有關經費。

第五章 資產的處置

第十七條 學校國有資產的處置(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是指學校對其占用、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及注銷產權的一種行為,應由資產使用部門向資產管理處提出處置報告,由資產管理處根據(jù)資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權限履行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xù)。

第十八條 學校所屬各單位無權直接處置國有資產。需要報廢、報損的資產,必須按隸屬關系逐級申報到資產管理處,并有兩名以上專業(yè)技術人員簽署鑒定意見。五萬元以下的資產處置,由各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后報資產管理處審核處理;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資產處置,由資產管理處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后,再報教育廳批準后處理;二十萬元以上資產處置報財政廳批準后處理。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及所屬單位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處置時,應提交有關報告、證明及資料。

第二十條 對在規(guī)定標準以內的國有資產轉讓、拍賣,對校辦產業(yè)的投入、兼并、出售、聯(lián)營、股份經營、企業(yè)清算等資產處置,還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由資產管理處聘請或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第二十一條 學校及所屬單位非經營性資產處置收入均屬學校所有,收入一律交學校計劃財務處,按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國有資產是確保教學、科研等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物資基礎,學校非經營性固定資產一律不得用于貸款抵押或擔保;在用的教學科研資產不得用于經營性投資。

第六章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

第二十三條 非經營性資產是指學校為完成國家計劃和教學任務,開展工作所占有、使用的資產。經營性資產是指學校在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資產。

第二十四條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主要方式有:

(一)用非經營性資產作為初始投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興辦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二)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投資、入股、合資、聯(lián)營。

(三)用非經營性資產作為注冊資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興辦不具有法人資格的附屬營業(yè)單位。

(四)用非經營性資產對外出租、出借。

(五)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條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要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進行評估,核定其價值量,并以此作為占有、使用該部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基礎。

第二十六條 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由單位申請,報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審核,經資產管理處審批。

第二十七條 經營性資產對外出租、出借、合資或聯(lián)營由經營單位申請,報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和資產管理處,經資產管理處審批并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方可對外訂立合同、協(xié)議。合同或協(xié)議抄送資產管理處。其占用費(收益)必須如期上繳學校財務。

第二十八條 資產管理處有權對學校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企業(yè)資產運作、經濟效益、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九條 學校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其資產的國家所有性質不變,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者外,不得用國有資產開辦集體性質的企業(yè)。

第七章 資產的報告制度和稽查制度

第三十條 學校各資產實物使用部門,每年應就本部門所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向歸口管理部門提出報告及表冊。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每年應將本部門管轄的資產向資產管理處提出報告及表冊。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占有、使用的資產,由資產管理處按照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報告的報表格式及內容作出定期報告,要求做到內容完整、數(shù)字準確,同時對國有資產變動、使用和結存情況作出文字說明。

第三十二條 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每年定期對各使用單位資產進行年度稽查,學校資產管理處對全校各類資產每年進行資產保全的稽查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有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現(xiàn)象及時提出意見并處理。

第八章 責任

第三十三條 學校的國有資產是完成學校事業(yè)計劃,促進學校各項事業(yè)發(fā)展的主要物資保障,資產管理處、各資產實物管理部門、使用單位及工作人員,都具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都應維護其安全和完整,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條 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資產閑置、浪費的,學校將對閑置資產予以調處,拒絕調處的,按本辦法第四章第十六條處理。

第三十五條 學校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監(jiān)察以及審計部門的監(jiān)督。對不能盡職盡責,放松管理,濫用職權的部門及其領導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一切占有、使用學校國有資產的校內各單位、團體、個人。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10篇 物業(yè)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z物業(yè)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1、 總則為管好、用好企業(yè)固定資產,使其保全、增值,為企業(yè)最大限度地帶來利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類固定資產的管理。

3、 固定資產的定義

3.1 各種符合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臺價值≥ 元兩項條件的勞動資料;

3.2 固定資產包括范圍為生產及非生產使用的土地,地上建筑、機械設備、電器裝置、儀器儀表、車輛、行政辦公室使用的設備、貴重辦公家具等;

3.3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價值高于 元的機械設備;或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儀器儀表;或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電器裝置、設施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4、 管理職責劃分

4.1 財務部是公司固定資產的資金形態(tài)的管理部門,負責制定企業(yè)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資產的帳務管理;

4.2 綜合辦公室是公司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職能部門,具有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統(tǒng)一對外職能;

4.3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設“兼職資產管理員”對本部門的設備、儀器、儀表等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的使用管理;

5、 固定資產的檔案管理

5.1 統(tǒng)一編號標準格式__ __ __ __

5.2 固定資產檔案按本制度第5條與第

6.1 條規(guī)定的分類方法進行建檔和歸檔。

5.3 機器設備、儀器儀表、計算機、車輛及其他資產:

(1) 設備清單、目錄、臺帳綜合檔案;

(2) 建立一機(臺、項)一檔內容:到貨開箱記錄、裝箱單、 清單、易損件清單、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及有效原始記錄、圖紙、臺時紀錄、修理紀錄、事故紀錄。

5.4 檔案的保管與借閱:

5.4.1 妥善保管,定期檢查,永久保存;

5.4.2 凡工作人員借閱資料、文件、圖紙,需經財務部批準登記方可借閱。

6、 固定資產的管理

6.1 綜合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的統(tǒng)一購買、租借,調撥移位的安裝、調試、報廢、封存、出售等手續(xù)的辦理;

6.2 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對增加、調出、盤虧、報廢等變動情況,應及時辦理手續(xù)和登帳。

6.3 各單位都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卡一致,本單位臺帳與財務科臺帳一致。

6.4 綜合辦公室每年一次對所有資產進行盤點,并與使用部門、財務部核對帳、物、卡,配置點的相符合;

6.5 基礎設施的使用和保養(yǎng):

6.5.1 空調設施由各資產使用單位定期檢修維護,發(fā)現(xiàn)問題統(tǒng)一上報綜合辦公室及時檢修或更換。

6.5.2 其他設備的檢修、維護由各資產使用部門設專人負責。

7、 固定資產申請審批程序

7.1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每年12月31日前,將本部門下年度固定資產新增項目、技術要求、用途、技術改造方案以及更新改造方案報綜合辦公室,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部編報納入下年度預算計劃中,在計劃實施時,由使用部門按批準程序,逐臺填寫“固定資產申請單”,送交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論證、選型、購置、安裝、調試、移交等工作,使用部門、綜合辦公室共同驗收。

7.2 年度計劃外臨時增加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書面報告總經理,總經理同意后,上報董事會審批,批準后的固定資產實施程序按本制度的

7.1 條執(zhí)行。

7.3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報廢申請,綜合辦公室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7.4 固定資產的租賃,需經總經理批準后,借出單位方可辦理手續(xù)并負責按期返還,

第11篇 中國紡織機械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目 錄

第1章 總則

第2章 固定資產的確認和分類

第3章 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4章 固定資產折舊

第5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6章 固定資產的購建和修理

第7章 固定資產處置

第8章 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及報廢

第9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集團所屬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保全國有固定資產、股份制固定資產正確核算,不流失。并配合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實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根據(jù)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按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的經濟體制改革,并考慮到所屬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具體情況制定。

第三條 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是為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是對股份制資產監(jiān)督管理,保全不受侵占。同時,也為充分挖掘潛力,不斷改進固定資產利用,提高經營,增加產品產量,擴大產品品種;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提高固定資產使用的經濟效益。

第四條 所屬企業(yè)(事業(yè))在固定資產管理上要基本做到:保護好固定資產,是管好用好固定資產的基礎。是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客觀要求,也是企業(yè)對國家應盡的職責。因此要提高固定資產的完好程度和利用效果;正確核定固定資產需用量,配置合理。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企業(yè)、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實行企業(yè)化管理的事業(yè)單位。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確認和分類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標準原則上按財政部頒發(fā)的規(guī)定執(zhí)行。結合集團公司所屬企業(yè)具體狀況和財政部規(guī)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列為固定資產管理:

(一)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 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機電、機械、運輸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但企業(yè)購買單位價值在50000元以下的計算機,可一次性攤入管理費用)

(二) 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但單位價值在 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物品。(但企業(yè)購買的手機電話,不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可一次性攤入管理費用)

第七條 固定資產按照使用情況分為:

(一) 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二) 非生產經營有固定資產。

(三) 租出固定資產。

(四) 不需用固定資產。

(五) 未使用固定資產。

(六)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七) 企業(yè)籌建期間已經作價單獨入帳或清產核資時確定已入帳的土地。

第八條 固定資產按照用途分為:

(一) 機械設備。

(二) 動力設備。

(三) 傳導設備。

(四) 起重運輸設備。

(五) 自動化控制設備及儀器儀表。

(六) 工業(yè)爐窯。

(七) 其它生產設備及用具。

(八) 非生產用設備及用具。

(九) 房屋及建筑物。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應根據(jù)取得固定資產的不同來源,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 企業(yè)購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加上支付的運雜費、包裝費、安裝成本、保險費和繳納的稅金等作為原價;國外購入的還應包括購入過程中發(fā)生的關稅、手續(xù)費、傭金等。

(二)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應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凈支出。或施工建設單位轉來的竣工決算計價。

(三) 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以評估確認價值或合同、協(xié)議確定的價值或重置價值記帳。

(四)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協(xié)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減去融資租金后的余額確定。

(五)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捐贈者提供的發(fā)票或有關憑證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yè)負擔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確定;捐贈方無發(fā)票和有關憑據(jù)的,按照同類設備的市場價確定。

(六)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帳面價值減去改擴建過程中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加上由于改擴建發(fā)生的實際費用計價。

(七) 盤盈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確定。

(八) 清產核資或股份改造固定資產價值的重估和評估按有關規(guī)定計算確定價值。待實際價值確定后,再行調整。

(九) 已投入使用尚未辦理移交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暫估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行調整。

第十條 企業(yè)在確定固定資產計價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 用借款購建固定資產,在固定資產未交付使用前或辦理竣工手續(xù)前的借款費用(包括借款利息及外幣匯兌差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后發(fā)生的,應計入當期費用。

(二) 企業(yè)有償調入舊的固定資產仍應按其原價,而不應按其凈值入賬。

(三) 企業(y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應繳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和耕地占用稅以及交付使用前的貸款利息,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四) 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補償費,如因建設工程需要按規(guī)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樹木等附著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以及土地征收管理費等計入有關的房屋、建筑物的價值,不單獨作為土地的價值。

(五) 企業(yè)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價值,除發(fā)生下列情況外,不能任意變動:

1.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固定資產重新評估價值。

2.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3.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4.根據(jù)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5.發(fā)現(xiàn)原記固定資產價值有誤。

第四章 固定資產折舊

第十一條 企業(yè)下列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

(一) 房屋和建筑物峻工后不管是否使用都應提取折舊。

(二) 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三) 季節(jié)性停用和修理停用以及由于生產任務不足處于半停產企業(yè)的設備。

(四)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五)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六) 通過局部輪番大修實現(xiàn)整體更新的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 企業(yè)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 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不含房屋、建筑物)。

(二) 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三) 已提足折舊尚在使用的固定資產。

(四) 提前報廢清理固定資產。

(五) 破產關停企業(yè)的固定資產。

(六) 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

(七) 對外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

(八) 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資產。

(九) 國家規(guī)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第十三條 企業(yè)應按月計提折舊。月份內開始使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月份內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y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

12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_月折舊率

第十五條 凈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3%確定,上市公司按照固定資產的5%確定。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

分類

一般企業(yè)折舊年限

上市公司折舊年限

(一) 機械設備

1、 金切機床

12 年

10年

2、 鍛壓設備

12 年

10年

3、 鑄造設備

12 年

10年

4、 數(shù)控設備

10 年

8年

(二) 動力設備

1、 鍋爐及附屬設備

11年

11年

2、 發(fā)電機組

11年

11年

3、 空壓設備

11年

11年

4、 大型中央空調設備

11年

11年

5、 煤氣生產設備

11年

11年

6、 其他動力設備

11年

11年

(三) 傳導設備

1、 電氣設備(包括電焊、電鍍等)

15年

15年

2、 輸電設備

15年

15年

3、 輸電線路(包括地下電纜)

15年

15年

4、 電訊線設備

15年

15年

5、 其他傳導設備

15年

15年

(四) 起重運輸設備

1、 起重設備

10年

10年

2、 運輸車輛

10年

10年

3、 其他運輸設備

6年

6年

(五) 自動化控制設備及儀器儀表

1、 自動化、半自動化控制設備

10年

8年

2、 電子計算機(價值在5萬元以上)

5年

5年

3、 通用測試儀器及設備

7年

7年

(六) 工業(yè)爐窯

1、 燒鑄爐

7年

7年

2、 加熱爐

7年

7年

第12篇 學院資產管理辦法范文

學院資產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院國有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做到資產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最大限度的提高使用效率,保障教學科研的順利進行,促進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jù)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實施辦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等有關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的國有資產是指我院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國家撥給的資產,學院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式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

第二章資產的分類

資產分為流動資產、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三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yè)周期內變現(xiàn)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xiàn)金及各種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款等。

第四條短期投資是指各種能隨時變現(xiàn)、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

第五條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xiàn)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第六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guī)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上保持原來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儀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第七條無形資產是指可以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權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第八條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當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等等。

第三章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九條學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主管院長領導下,由資產辦實行歸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

2、建立和健全有關資產管理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4、保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jié)約、有效的使用。

5、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并監(jiān)督其實現(xiàn)保值、增值。

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2、負責校內各單位資產占有和使用方向的管理。

3、負責對學校經營性資產的統(tǒng)一管理,包括經營性資產的投入數(shù)量、價值的審核報批手續(xù)以及經營性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利益分配。

4、負責全校資產物資采購計劃的編報和資產物資的采購(基建項目除外)、報損、報廢。

5、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驗收、登記、建帳、統(tǒng)計報告及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

6、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物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7、會同各有關部門負責全院資產管理人員的配備、培訓、業(yè)務考核等工作。

8、向主管部門負責并報告工作。

9、辦理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分級管理機構與管理范圍

第十條全校資產實行三級管理

資產管理辦公室為一級管理機構,統(tǒng)一歸口管理全校國有資產,其中教學實驗用儀器設備設施等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和教務處共同管理,以教務處為主,教務處主要負責教儀設備的經費預算、采購計劃審核、使用、保管和調劑申報。資產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教學儀器的購置、驗收、維修和報廢、報損及轉帳清帳。教學儀器設備的帳務,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建總帳,教務處建立分類帳處理。

各行政職能部門和系部為二級管理單位,需安排專職或兼職資產管理員,按分管權限負責每年資產采購、添置、報損、報廢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的管理,即對實物資產,按照學院的要求格式,分類編號,設立分帳、卡予以登記,對大型、貴重及精密儀器、專用設備按單件(臺)建立技術檔案。負責所屬系部的資產養(yǎng)護與維修并進行登記。及時、準確、如實的對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情況進行動態(tài)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還要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分管倉庫每半年向資產管理辦公室上報一次庫存情況。

資產使用單位或部門(科室、教研室、實驗室)為三級管理單位,對所使用的資產進行具體使用保管,建立使用臺帳并對資產設備運行情況進行登記。各使用單位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并做好記錄,確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yǎng)、會排除一般故障,以保證設備、設施的完好。

第五章物資的采購與調劑

設備物資的計劃采購是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要強化購置計劃的嚴肅性,減少隨意性,杜絕盲目性,避免無序性,盡可能發(fā)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采購程序及辦法

1、在每年底,學院各系部及各行政職能部門根據(jù)工作需要,提出下一年度的購置申請,陳述原由,按學校提供的統(tǒng)一表格,分門別類的編制采購計劃報學院資產管理辦公室。原則上一年批一次計劃。

2、資產管理辦公室將提請采購的物資、設備等匯總后,在分管領導的指導下,召集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技術部門的專家進行論證,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此基礎上,根據(jù)當年學院財務預算情況,保留適當余地,對提請購置的物資設備就品種、品牌、檔次、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等方面進行調整和增減,形成意見上報分管領導。

3、由院分管領導提請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將決定結果以文件或抄告單的形式下達到資產管理辦公室,資產管理辦公室將結果通告各系部和各職能部門。

4、資產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實施物資設備的采購,對大宗物資設備原則上采用統(tǒng)一招投標辦法實施采購,對小宗物資則采取詢價采購辦法實施采購。

5、凡因計劃遺漏而確需購置、臨時急用或計劃用途變更,須報請資產管理辦公室,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后按相應采購辦法實施采購。數(shù)量、金額較大的需經院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后方可采購。

6、供貨單位選定以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與其簽訂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交一份給財務處作為支付貨款的依據(jù)。資產管理辦公室依據(jù)合同文本的約定督促供貨方履行合同按時到貨。并向供貨方索取貨物的相關資料,同時督促財務處按合同兌現(xiàn)貨款。

7、貨物到校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組織使用部門(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和相應的專家對貨物及時進行驗收,對驗收符合要求的辦理驗收建帳手續(xù),并通知使用部門領取。對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供貨方更換或辦理退貨,并賠償損失。財務處應憑有效合同辦理借款和兌付貨款,憑資產管理辦公室資產驗收單復核報銷,財務建帳。

8、各使用部門(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到資產管理辦公室領取物資并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xù),同時要求按本辦法第四章中的規(guī)定建帳和制訂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資產的調劑程序與辦法

優(yōu)化資產配置做到物盡其用,避免重復投資,發(fā)揮資產的最大使用效益是資產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要本著以大局為重,全校一盤棋的主人翁精神,積極主動配合資產管理辦公室做好工作。

1、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要深挖內部潛力做到厲行節(jié)約,對確需添置的資產,經資產管理辦公室核準,并經領導批準后,資產管理辦公室在充分了解論證的基礎上盡可能通過院內調劑的辦法予以解決,在請示分管領導并征得同意后,資產管理辦公室有權對全院的所有資產按所需進行調劑。對拒絕調劑處置的系部和部門,資產管理辦公室有權暫停資產及物資的購置,并建議財務處對其停撥有關經費。

2、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填寫資產調劑單,將擬調劑的物資名稱、品牌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價格填寫完整后,由調出和調入部門領導簽字,調出部門、調入部門及資產管理辦公室各留取一份備案,并在資產登記帳冊上登記,辦理資產調劑轉移手續(xù)。

第十三條計劃外儀器設備的采購程序與辦法

1、對屬于計劃外因急用而確需采購的儀器設備,先由請購部門填寫《江陰職業(yè)技術學院儀器設備購置申請單(計劃外)》,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簽署意見,由分管院長或院長審批,數(shù)額較大的需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2、請購批準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按照相應采購程序實施采購。

3、由資產管理辦公室對儀器設備進行驗收、登記、建帳并報財務處進行核對、報銷、財務建帳,告知請購部門領取。督促建立分帳。

第十四條低值物品、材料與易耗物品的采購與管理

1、低值物品是指價值低于固定資產價值,但耐用期超

過一年的物品,比如教學、辦公桌椅等物品。材料與易耗物品是指不屬于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各種耗材,如教學耗材、實驗耗材、小件儀表儀器、工具量具以及勞保用品、辦公用品等。

2、各系部和各行政職能部門所需的低值、材料及易耗品一律由資產管理辦公室采購,對常用的、量比較大的,原則上采用一次或分次集中招投標采購。對不常用的、量少的,可以貨比三家采購,以發(fā)揮集中采購的優(yōu)勢,節(jié)約支出。

3、所采購的低值物品、材料和易耗品由資產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登記和造冊。

4、院財務處憑物資清單和正規(guī)發(fā)票,經資產分管院長、財務分管院長、院長簽字后予以報銷。

5、各部門按所需到資產管理辦公室領用。

第六章資產的處置

第十五條資產的處置

1、無償調出:指國有資產在不變更所有權的前提下,以無償轉讓的方式變更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權的資產處置方式。

2、出售:指國有資產以有償轉讓的方式變更所有權、占有權和使用權的資產處置方式。

3、報廢:指經科學鑒定或按有關規(guī)定,已散失使用價值或不得繼續(xù)使用必須進行產權注銷的資產處置方式。

4、報損:指對發(fā)生的國有資產呆帳損失,非正常損失等,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產權注銷的資產處置方式。

第十六條資產處置程序

1、使用單位提出處置申請,并提供有關文件、證件、資料。

2、資產管理辦公室召集相關專家對待處置的資產進行論證、測試、評估,提出處置方式和意見。

3、按審批權限報主管院長、院長或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4、對采用出售和報廢等處置方式的資產,經國資部門審批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會同其他相關部門以協(xié)商和公開拍賣等形式收取殘余價值上交財務,核減固定資產。

第十七條資產處置審批權限

1、1萬元以上(含1萬元)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院長審核后報國資局批準。

2、1萬元以下,資產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討論,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院長簽字批準。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最低使用年限

房屋設施 50年

通用設備、專用設備 10―18年

交通運輸設備:貨車40萬公里15年

客車、小汽車50萬公里15年

其他車輛45萬公里15年

大型精密設備 10-15年

電器設備 10―15年

儀表設備 12―15年

電子產品及通訊設備8―12年

文藝設備 8―12年

體育設備 8―15年

如屬無形損耗、提速所造成的資產視具體情況按上述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資產管理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七章經營性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對利用校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按《江蘇省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應堅持有償使用原則,依據(jù)經營性質、地域以及對外開展服務和為學校服務的情況,分別采用收益提成法、有償轉讓法和收取資產占有費等方式收取費用。對所占有的資產先由資產管理辦公室進行單件式總體的價值評估,以評估值為基數(shù)進行征收。征收的費用上交學校財務,用于學校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有權對我院非經營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經濟效益,收益分配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條對用作對外經營和為學院服務兩用的資產必須以保證完成學院的正常工作為前提。

第二十一條承包單位使用設備未達最低年限而報廢,按原值減已使用年限折舊,不足部分由承包單位承擔。

第八章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二條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管理部門、資產使用單位工作人員,都有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義務和責任,依法維護其安全完整。

第二十三條校內各級資產管理部門、資產的占有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校內職能部門有權責令其整改并按管理權限,由上級機關或學校追究主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造成資產大量流失、損害,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產權管理中,未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事,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

2、對所管轄的資產造成流失不反映、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3、未按其職責要求,資產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和人為損害的。

4、不如實進行產權登記、填報資產報表,建帳、建卡,或草率了事,造成帳物、帳帳、帳卡不符、嚴重失實的。

5、擅自轉讓、處置資產或未經審批直接用于經營投資的。

6、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目侵占資產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7、對用于經營的資產,不認真進行監(jiān)督管理,不履行投資者權益收繳資產收益的。

第九章附 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依據(jù)并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管理局頒發(fā)的《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實施細則》、《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試行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院資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13篇 某某公司財務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護公有財產安全,促進管理工作和業(yè)務活動的開展,根據(jù)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總公司和各專業(yè)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yè)公司,下同),其它所屬企業(yè)可參照執(zhí)行或另行制訂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第二章固定資產及其分類第三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第四條 固定資產分類按國家相關行業(yè)財務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計價第五條 固定資產計價的原則和方法:(一)購人的固定資產,以其購人價加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裝卸、安裝調試、運輸途中保險費及其他附加費用計價,國外購人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固定資產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fā)生的實際支出計價。(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或按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價格計價。(五)接受捐贈、從境外調人或引進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jù)確定的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jù)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現(xiàn)行市場價格計算;(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jié)稅、耕地占用稅計人固定資產的價值。公司可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有償轉讓、出租、變賣、抵押借款、對外投資,企業(yè)兼并、投資、變賣、租賃、清算時,應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第四章固定資產析舊第六條 公司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的范圍和折舊年限按國家規(guī)定范圍執(zhí)行。第七條 公司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稱直線法)。凈殘值率按3%計算。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第八條 直線法的折舊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二)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三)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值×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第五章固定資產購置、報廢與管理第九條 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yè)公司的年度預算應包括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和預算。購置固定資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樣式附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和辦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準:1)預算內購置固定資產5,000元(不含)以下由財務本部和辦公室共同審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總經理或助理總經理審批,三萬元以上的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2)凡預算外購置固定資產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第十條 虧損企業(yè)扭虧期間不得購置固定資產,特殊情況必須購置的,一律按程序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第十一條 經批準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負責購置或經辦公室指定規(guī)格、型號后由申請部門自行購置。第十二條 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yè)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應向總公司辦公室報送《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調樣式附后),經總公司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鑒定并簽署意見后按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程序轉呈有關領導批準報廢。第十三條 原則上維修費用小于凈值的固定資產不予報廢。第十四條 總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應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設置固定資產卡片并詳細登記,年內會同財務本部進行固定資產盤點。第十五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應根據(jù)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帳務處理。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門負責。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第六章財產清查第十七條 總公司辦公室和財務本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終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通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shù)量和分布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后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shù)額,根據(jù)“固定資產盤點表”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表”和“固定資產盤虧表”,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后,財務本部據(jù)以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第十九條 財產清查中發(fā)現(xiàn)盤盈的帳外固定資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值,按新舊程度估計確定折舊額,并按重置完全價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后作為凈值。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或清理報廢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后的凈收入與其帳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凈收益或凈損失,計人營業(yè)外收入或營業(yè)外支出。毀損、報廢損失較大的,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超過2年。第七章附則第二十一條 本規(guī)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14篇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及時準確核算集團固定資產的數(shù)量和價值,監(jiān)督并促進各項固定資產的保管和合理使用,使其處于完好狀態(tài),充分發(fā)揮其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區(qū)域公司及項目部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3條 本辦法所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機器、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等物品;或者不屬于生產經營,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物品。低值易耗品和一般辦公用品、設備的管理參見《辦公用品及設備管理辦法》。

第二章 固定資產管理基本任務與職責分工

第4條 固定資產管理的基本任務:進行固定資產的核算和管理;加強固定資產的維護和保養(yǎng),提高固定資產的完好率;在組織資產存量流動和增量投向上改善固定資產的配置,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檢查、分析和考量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提高經濟效益。

第5條 集團使用的固定資產,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必須嚴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手續(xù)制度。

第6條 按照“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和“歸口管理”的原則,實行集團、區(qū)域公司兩級管理。

1.集團總部:負責集團所有固定資產的綜合管理,策劃資產管理方案并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措施;掌握集團固定資產的使用和增減變動情況,負責審批區(qū)域公司大宗或超出預算范圍的固定資產購建;負責歸口管理集團總部使用的固定資產;負責監(jiān)督、指導區(qū)域公司的資產管理。

2.區(qū)域公司:負責歸口管理本公司(含所屬項目部)使用的固定資產,負責本公司固定資產的記錄和核算;在權限范圍內負責本公司固定資產的購建或提出購建申請;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調配和增減變動情況等實物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本公司固定資產的維護、大修和更新改造;在權限規(guī)定范圍內辦理相關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損失、報廢的上報和審批工作。

第7條 集團行政管理中心為集團固定資產的總體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建立集團資產管理體系,組織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評估。集團各管理中心、區(qū)域公司各部門長期使用、占用的固定資產或專業(yè)器具類固定資產,由各中心、部門作為第一責任部門直接管理,行政管理中心作為第二責任部門統(tǒng)籌管理。

第8條 集團財務管理中心和區(qū)域公司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部門,配置專職固定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固定資產的記錄和核算;辦理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等的上報和審批手續(xù)及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財務處理;建立和保管固定資產卡片,確保賬、卡相符;進行固定資產綜合管理和檢查,綜合分析固定資產的經濟效益。

第9條 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和區(qū)域公司工程部為施工生產用固定資產的專業(yè)管理部門,集團行政管理中心及區(qū)域公司辦公室(綜合部)為非施工生產用固定資產的專業(yè)管理部門,負責各自所管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和技術狀況;負責本專業(yè)固定資產的建設、更新、改造和大修的申報;辦理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等的審查和申報;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調整、停用、拆除、出租等的申報和審批手續(xù);保管本專業(yè)固定資產卡片,確保賬卡相符;分析、評價本專業(yè)固定資產使用效果,提高資產利用效率。

第10條 集團及區(qū)域公司各職能部門和項目部為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設兼職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提出固定資產的調撥、調整、停閉、拆除、出租等的申請;提出固定資產的建設、更新、改造和大修項目申請;保管本部門固定資產清冊,確保固定資產的實物與固定資產清冊的記錄相符;協(xié)助本部門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等的上報手續(xù);協(xié)助進行年末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

第11條 建立固定資產責任人制度,在固定資產清冊中明確各項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人。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的原則,管理責任人由固定資產的直接使用人擔任。管理責任人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和保管,確保固定資產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配合行政部門和財務部門實施固定資產的報廢、毀損、出售的審查以及固定資產的調撥、拆除、出售等上報和審批手續(xù)。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調動時,必須將固定資產交點清楚并辦理必要的交接手續(xù)。

第12條 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固定資產專業(yè)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每年年終,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清查盤點。通過清點發(fā)現(xiàn)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應查明原因,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以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13條 集團監(jiān)督審計中心為集團資產管理的監(jiān)督部門,負責監(jiān)督各部門、單位是否在執(zhí)行資產管理制度,對各項資產流動進行監(jiān)控,組織對大額資產購建與折舊變賣等流程進行審計。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分類和計價

第14條 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分為以下幾類:

1.生產用固定資產。指生產經營和管理用的各種固定資產,按經營管理專業(yè)性質明細分類如下:

①房屋及建筑物,包括為生產和為生產服務的管理部門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②施工機械;

③運輸設備;

④儀器儀表及實驗設備;

⑤生產設備;

⑥其它生產用固定資產。

2.非生產用固定資產。指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種固定資產。

3.未使用固定資產。指購建完成尚未投產使用,撥入尚待安裝,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調撥中的固定資產,以及批準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4.不需用固定資產。指生產管理不再繼續(xù)需要的各種固定資產。

5.租出固定資產。指經批準在經營性租賃方式下出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6.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指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內,應視同自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7.土地。指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補償費,應計入與土地有關的房屋、建筑物的價值內,不單獨作為土地價值入賬。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15條 固定資產的計價。固定資產應按其取得時的成本作為入賬的價值。固定資產取得時的成本應當根據(jù)具體情況分別確定:

1.外購的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買價、增值稅、進口關稅等相關稅費,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如場地整理費、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yè)人員服務費等。

如果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必要支出,作為入賬價值。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xiàn)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如果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yè)資產總額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賃開始日,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發(fā)生的支出,減改建、擴建過程中發(fā)生的變價收入,作為入賬價值。

6.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xiàn)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固定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的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①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②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固定資產,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賬價值。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①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②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入賬價值。

8.盤盈的固定資產,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入賬價值:

①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減去按該項資產的新舊程度估計的價值損耗后的余額,作為入賬價值。

②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項固定資產的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現(xiàn)值,作為入賬價值。

9.經批準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賬面價值加上發(fā)生的運輸費、安裝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入賬價值。

第16條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中,還應當包括為取得固定資產而交納的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等相關稅費。

第17條 企業(yè)購置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未單獨計價的軟件,與所購置的計算機硬件一并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18條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xù)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第四章 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及處理程序

第19條 引起固定資產發(fā)生增減變動的因素:

1.固定資產的增加:

①自行建造和購入;

②其他單位投資轉入和融資租入;

③其他單位有償、無償轉入;

④盤盈;

⑤進行固定資產改造、擴建增值;

⑥按國家規(guī)定資產評估(重估)價值調增;

⑦其他。

2.固定資產的減少:

①經批準報廢、毀損或非常損失;

②投資轉出;

③經批準無償調出和出售;

④盤虧;

⑤捐贈轉出;

⑥按國家規(guī)定資產評估(重估)價值調減;

⑦其他。

第20條 建設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根據(jù)正式竣工決算中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由工程管理中心組織人員與使用部門辦理實物交接手續(xù),工程管理中心填制固定資產收入憑證,一式三份,一份送行政管理中心,一份送財務管理中心,一份自留。財務管理中心核對相符后,據(jù)以填制固定資產卡片,并辦理賬務處理手續(xù),同時將變動后的固定資產清冊分別送交各使用部門。

第21條 集團總部固定資產的購建。

1.購建審批權限。

①房屋、車輛的購置由董事長審批。

②其他生產經營設備購置,30萬元(含)以下的,由總裁審批;30萬元以上的,由董事長審批。

③集團高管層發(fā)起的大宗固定資產購建,先由集團高層經營班子辦公會議審議,再報董事會審批。

2.購建的程序。

①使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并經部門分管領導審批;

②行政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企業(yè)管理中心進行會審;

③行政副總、總裁、董事長進行審批。

④確定購買渠道、付款方式后組織購建,必要時應通過招投標方式購建。

⑤購買后由行政管理中心和財務管理中心確認新增資產狀態(tài),建立資產憑證和卡片,更新資產臺帳,并做賬務處理。

第22條 區(qū)域公司固定資產的購建。

1.購建審批權限。

①5000元以下(含)的固定資產購建由區(qū)域公司在預算范圍內自行購建,超出預算的固定資產購建需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進行審批。

②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含)的固定資產購置由區(qū)域公司上報購建申請,集團總裁批準后方可購建。

③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由區(qū)域公司上報購建申請,由集團總裁、董事長審批后方可購建。

④大型機械設備的購置,先由集團高層經營班子辦公會議審議,再報董事會審批。

2.購建的程序

使用部門根據(jù)生產施工或管理的實際需要提出書面申請,辦公室(綜合部)審核匯總后書面報區(qū)域公司領導審批,根據(jù)管理權限需上報集團審批的應上報集團審批。經批準后由辦公室(綜合部)組織購建。

辦公室(綜合部)在采購完成或工程竣工交付后應立即根據(jù)購貨發(fā)票、工程決算單以及相關資料及時進行物帳處理,組織或委托有關單位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填制固定資產收入憑證和固定資產卡片,一式三份送交財務部并辦理報賬手續(xù)。

財務部門應認真核對全部單據(jù)、資料,核對無誤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同時將蓋章后的固定資產收入憑證和卡片退辦公室(綜合部)一份進行臺帳登記和保管,送交使用單位一份登記管理。

第23條 固定資產的出租。

為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效率,對機具、工具及儀器儀表等設備,集團在各區(qū)域公司之間實行固定資產的有償使用制度,由工程管理中心核定出租費用標準并制定相關細則。

各區(qū)域公司應在成本效益原則下盡量選擇內部租賃;對外出租固定資產必須征得本單位領導的同意,由綜合部簽訂租賃合同。財務部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收取租賃費。

第24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和轉移,應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1.固定資產向集團以外的其他單位轉移,原則上均實行有償轉讓。實行有償轉讓的固定資產應按質論價收取價款。

2.在集團所屬范圍內固定資產的調撥實行無償調撥,由集團調撥部門填制《固定資產調撥通知單》(見附件1),送調入、調出單位和相關財務部門。調出單位根據(jù)上述通知單位文件填制《固定資產轉移單》(見附件2),調入單位根據(jù)“固定資產轉移單”審核無誤后入賬和轉移實物。調出、調入單位列賬月份應當一致,同時調增、調減固定資產卡片、清冊以及使用地點。

3.財務部門、使用部門要相互密切配合,及時辦理固定資產調撥的有關審批和賬務處理手續(xù),對不符合規(guī)定或手續(xù)不完備的調撥事項,集團有關部門應不予受理;在固定資產調撥中,有關備品、附件以及技術資料檔案應隨資產調撥,不得截留,以保證固定資產完整無缺。

第25條 固定資產報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報廢條件,經專業(yè)部門的技術鑒定后,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填制《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見附件3),送交行政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初審后,上交財務總監(jiān)、行政副總審批,再報集團總裁或董事會審批。

1.固定資產的報廢審批權限:

使用期滿、折舊已提足的固定資產正常報廢,單位原值在5萬元(含)以下的,報集團總裁審批;單位原值在5萬元以上的,報董事長審批。

固定資產非正常報廢,減值損失在5萬元(含)以下的,報集團總裁審批;減值損失在5萬元以上的,報董事長審批。

2.固定資產的報廢程序。報廢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報廢條件,由工程管理中心或行政管理中心組織鑒定小組或相關專業(yè)人員認真進行技術鑒定,填制《固定資產報廢清單》(見附件4)交由財務部門上報審批。經批準后由工程管理中心或行政管理中心進行清理,會同財務管理中心填報固定資產清理報告,同時進行賬務處理,相關部門均應注銷該項固定資產卡片。

3.對于已提滿折舊但仍可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繼續(xù)使用,不得擅自進行報廢,待其物理壽命或技術壽命到期后,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報廢。

第26條 固定資產發(fā)生的盤盈、盤虧,應由行政管理中心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告單,按規(guī)定程序經集團總裁審查后,由財務管理中心報當?shù)囟悇詹块T審批后進行賬務處理,保證賬、卡相符;同時調整固定資產清冊,保證卡、物相符。

第五章 固定資產折舊及方法

第27條 集團的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年折舊率=(1-凈殘值率(3%))/預計使用年限_100%

第28條 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企業(yè)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組織會議初定,報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批。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折舊方法等,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需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29條 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調整固定資產價值的,應當根據(jù)調整后價值,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和凈殘值,按所選用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第30條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采用與自有應計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第31條 除以下情況外,集團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guī)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第32條 集團一般應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xù)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應按月編制《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見附件5),正確計提,不準多提、少提或漏提,保證及時足額提取各項折舊。

第六章 固定資產修理

第33條 固定資產修理實行預算控制,根據(jù)各種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由各使用部門提出固定資產修理計劃,以及修理費用預算,報行政管理中心審核批準,作為修理固定資產的依據(jù)。重大的、突發(fā)的固定資產修理按照預算管理原則實行例外審批制度。

第34條 施工生產用固定資產需要修理時,由使用部門制定修理間隔期、修理質量標準、費用定額等,交由工程管理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第35條 發(fā)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修理費用發(fā)生不均衡、數(shù)額較大的,可以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辦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fā)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年末實際支出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成本和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成本和費用。

第七章 固定資產記錄

第36條 固定資產記錄必須及時、正確、全面地反映固定資產的現(xiàn)狀及增減變動情況,對固定資產增加、減少、使用、保管進行嚴格監(jiān)督。

第37條 集團所有固定資產均應設置“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各個資產的詳細項目。財務管理中心負責固定資產賬面記錄、卡片記錄,保證賬、卡相符;使用部門負責保管卡片,保證卡、物相符。

各種設備以每一臺、部、架、套等為單位登記一卡;房屋及建筑物以每棟、每座、每套為單位登記一卡。固定資產卡片可設置附卡,固定資產某些可獨立存在的組成部分在附卡中進行記錄。

在固定資產卡片上要及時記錄固定資產的變動情況。

第38條 固定資產記錄應按照下列規(guī)定進行登記:

1.財務管理中心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進行總額和分類核算,并設《固定資產登記簿》,按使用單位反映每一類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年度匯編《固定資產清冊》,綜合反映年度固定資產狀況。

2.行政管理中心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賬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單項設備以臺、部、輛、組、套為單位,一物一卡,詳細登記資產的各個項目。

3.為便于管理、核對、查找,使用部門應制作固定資產卡片,并將其固定于固定資產醒目處。

第39條 財務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使用部門必須定期核對固定資產相關記錄,每年至少核對一次,保證賬、卡、實相符。

第八章 固定資產清查

第40條 集團應于年度終了前組織行政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及使用部門相關人員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證卡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

第41條 盤盈的固定資產,經集團總裁批準后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

如盤盈、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期末結賬前尚未經批準的,在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時應按上述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做出說明;如果其后批準處理的金額與已處理的金額不一致,應按其差額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shù)。

第九章 固定資產分析與考核

第42條 財務管理中心根據(jù)本辦法,對各項固定資產管理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和考核,分析固定資產的分布、構成、增減變動和固定資產折舊提取等情況,以合理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果。

第43條 固定資產管理考核的主要內容:

1.使用部門和個人是否能夠真正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①對固定資產及其變動情況及時、準確、有效的進行記錄,保證賬、卡、物相符。

②做好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和保管工作,確保固定資產處于良好狀態(tài)。

③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辦理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出售、調撥、調整、停閉、拆除、出租等工作。

2.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原則,對固定資產責任到人制度進行考核,將固定資產責任具體落實到每個人身上。

第44條 固定資產考核的獎懲:

1.行政管理中心將在每年年末組織企業(yè)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對各使用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狀況及使用效益進行分析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在全公司進行通報;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和相關人員將給予表揚和獎勵;對責任不清、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資產毀損的部門及其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并進行經濟處罰。

2.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離職守、玩忽職守或其他個人原因給集團固定資產帶來損失的,責令使用責任人進行賠償。

第45條 行政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應經常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與考核,促進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提高使用效果。

第十章 附則

第46條 本辦法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jiān)督執(zhí)行及解釋;企業(yè)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參與制度會審與執(zhí)行檢查。

第47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48條 附件:(1)固定資產調撥通知單;(2)固定資產轉移單;(3)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4)固定資產報廢清單;(5)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

第15篇 柏西中學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e中學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鞏固資產使用效果,減少積壓浪費的損失,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為教育教學服務?,F(xiàn)根據(jù)《江西省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定本暫行辦法。

(一)范圍分類

一、凡單價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為固定資產核算范圍。

二、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第一類:房屋與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裝在房內的不可分割的水電設備等),不分用途、結構,以整幢為單位列為固定資產。

2、建筑物:圍墻、球場、跑道、馬路、車棚、路燈、雕塑、標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樹木

第二類:教學儀器、設備教學用的各種儀器、模型、標本、電教器材、微機與機械、動力設備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類:交通運輸工具凡各種人力、機動交通車輛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四類:圖書

凡供教學參考與閱覽的圖書與報刊、雜志合訂本,不論其價值高低,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對零散報刊、雜志及各種教本、掛圖等則不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辦公使用的設備與家具

凡屬木、金屬等家具、用具與消防設備,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其分類如下:

1、桌:各種辦公桌、實驗桌、電腦桌、會議桌、乒乓球桌、飯桌等。

2、椅:單人椅、鐵折椅、沙發(fā)。

3、學生用的課桌、凳(以套為單位)。

4、櫥柜:儀器柜、公文櫥、圖書櫥、電視機櫥、床頭柜、書柜、保險柜等。

5、架:書架、貨架、金屬活動黑板(連架)等。

6、床:木板床、鐵床(雙層學生用)鋪板等。

7、機:打字機、復印機、錄音機、計算機(器)、電視機、電腦、投影儀。

8、器:滅火器、滅火箱、消防栓、高壓水管等。

第六類:文娛、體育設備、環(huán)衛(wèi)設施(垃圾屋、箱)

凡各種較貴重的樂器與體育運輸器械、環(huán)衛(wèi)設施均列為固定資產。

(二)管理與職責

一、學校將財產管理列為目標管理。校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國家財產的宣傳教育,提倡“人人愛護,個個管理,互相監(jiān)督,節(jié)約光榮,浪費可恥”的風氣,每學期開學應集中進行一次勤儉節(jié)約、愛護公共財產的教育。

二、學校應根據(jù)規(guī)模與人員編制等情況,配備專(兼)職的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具體管理全校財產,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財產的保管、驗收、登記、編號、分配、調配、維護、報廢等管理工作。

2、經管財產明細帳目,協(xié)助使用部門落實定人、定責的管理責任制。

3、經常督促,檢查各使用部門的保留、使用、維護情況,核對帳、表、物。

4、具體負責財產全面清查和重點抽查工作。

5、經常掌握財產的余缺、損壞、丟失等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做好固定資產的保管驗收、分配、調撥、登記、檢查、日常維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帳物相符,物盡其用。

四、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在總務部門全面管理、統(tǒng)一核算的要求下,實行“部門分管、定人定崗,責任到人”。除總務部門固定資產專管員直接管理的固定資產外,下列固定資產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學、生物、儀器與電教器材、微機設備,分別由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管理員和電教、微機管理員負責管理。

2、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

3、體育器械由教務處指定人員管理。

4、文娛設備分別由團、隊和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5、各部門、班級領導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班級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個人領用固定資產,由個人負責管理。

(三)清理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帳、表、實物逐一進行核對。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長為首,總務處為主,各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組成清查小組,進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門協(xié)助。在清查中發(fā)現(xiàn)數(shù)量短缺、損毀,應追查原因,如屬個人過失,應責成過失人賠償。對無法查明盤盈、盤虧的原因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入帳,以帳結案不結處理,清查結束后應將全部固定資產列出清單,連同文字說明一式三份,保管員、會計各執(zhí)一份,憑此調整帳務,報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會計報表內)。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清查財產結束時,僅上報新增的固定資產表冊和文字說明。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核對實物,并檢查實物占有情況,如發(fā)現(xiàn)數(shù)量缺少、損壞,應及時查明原因。

三、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包括兼職)調動工作時,應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帳戶余額上蓋章或填列固定資產結存明細表,進行交接,經交接完畢后,方可離開。

(四)獎懲

一、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嚴禁以物易物、擅自轉讓或拆卸部件,否則,除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shù)奶幏帧?/p>

二、財產保管人員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兼管人員如因工作失職,致使固定資產丟失、毀壞,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并作適當處理,或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適當處分。

天、各教室的門窗、玻璃、課桌椅、黑板等財產,由財產保管員在每學期開學時交給各班主任保管,學期結束時到班里驗收。各班在財產使用保管期間,如因管理不善,被學生摔打、擊擲、雕鑿而造成損壞,應由班主任責成肇事者賠償,情節(jié)嚴重者還應給予適當處分。

三、學校評選“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應將愛護公物列為條件之一。

四、學校于每年對校財產管理工作進行一次總結評比,交流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全面。

資產管理管理辦法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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