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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性管理細則4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100

可靠性管理細則

第1篇 設備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

一、考核指標

1、列入主設備考核的設備

#1、#2機組汽機、鍋爐、發(fā)電機、主變壓器及所有影響機組啟動、滿出力運行(備用)的輔助設備。

2、列入輔助設備考核的設備(見附表)

汽機111臺,鍋爐308臺,電氣335臺,熱工394臺,化檢34臺。

二、指標統(tǒng)計

1、統(tǒng)計時間的確定

(1)統(tǒng)計期限自月初1日零時至當月月末24時止。

(2)設備非計劃停運小時數以設備停運(或退出備用)至修后投運(或轉入備用)期間為實際統(tǒng)計時間。

(3)運行機組設備在備用期間發(fā)生非計劃檢修,當不影響機組啟動運行時,不可用統(tǒng)計時間按實際檢修時間的一半計算;備用機組設備在不影響機組備用的情況下進行檢修不考核,由值長負責把關。

(4)設備低谷消缺(雙休日屬低谷消缺),當不影響機組出力時,不可用統(tǒng)計時間按實際檢修時間的一半計算。

(5)設備檢修時,因我廠無力解決,需由他人協(xié)助解決造成工期延長,對該延長工期不予考核。

(6)設備檢修期間因無非常規(guī)備件等原因造成檢修延誤,等備件期間不予考核。

(7)設備查找事件原因而進行試驗此期間不考核。

(8)停運(或退出備用)、投運(或轉入備用)時間及降出力均以值長記錄及工作票為統(tǒng)計依據。

2、指標統(tǒng)計

(1) 值長設《可靠性管理考核記錄》一本,作為統(tǒng)計指標的原始記錄。

(2) 主設備及輔助設備計劃檢修時間由生產部根據設備實際情況確定;

(3) 生產部可靠性專工逐日記錄可靠性管理基礎數據臺帳,每旬出可靠性管理旬報,公布主、輔設備降出力、非計劃停運、熱工、繼電保護動作情況、自動投退等各類生產事件。

(4) 生產部可靠性專工每月3日前完成全廠主設備停運(退備)及降出力事件、輔助設備非計劃停運及自動投退、熱工、繼電保護動作情況統(tǒng)計報表,對各車間等效可用系數等指標的完成情況,提出考核建議,經廠考核委員會通過后通報考核結果。

三、考核標準

1、值長記錄要求真實準確,若弄虛作假,對責任者考核500元/次。

2、獎勵標準:

(1)參加可靠性管理考核的成員:汽機、鍋爐、電氣、熱工、發(fā)電部全體管理人員及職工(不含辦事員)、生產部機、爐、電、熱、化各專業(yè)專工,均提取月度獎金的10%。

(2)提留的獎金分三部分進行管理:主設備(70%)、輔助設備(20%)、標準運行方式(10%)分別按比例與設備狀態(tài)掛鉤。

(3)機、爐、電、熱、發(fā)電部各單位主設備按等效可用系數提取獎金,即主設備得獎:當月等效可用系數×70%×月提留獎金。(機組計劃檢修在各車間計算等效可用系數時算作可用)。

(4)各單位輔機按可用系數提取獎金,即輔助設備得獎:當月輔機可用系數×20%×月提留獎金。

(5)各單位標準運行方式按標準運行方式率提取獎金, 即標準運行方式得獎:當月標準運行方式率×10%×月提留獎金。

(6)生產部專業(yè)專工與相應專業(yè)主輔設備連帶獎罰(化學專工與化檢連帶)。

(7)機、爐、電、熱各單位本月主輔設備均無非計停及非標準運行時,機、爐、電、熱、化檢另行獎勵:20%×本車間提留獎金×機組運行小時/月統(tǒng)計時間;發(fā)電部各專業(yè)與相應車間連帶獎勵15%。

(8)按季度分別統(tǒng)計主設備無非計劃停運,另行獎勵鍋爐:20%×本車間提留獎金×機組運行小時/月統(tǒng)計時間;電氣:20%×本車間提留獎金×機組運行小時/月統(tǒng)計時間;汽機:20%×本車間提留獎金×機組運行小時/月統(tǒng)計時間;熱工:15%×本車間提留獎金×機組運行小時/月統(tǒng)計時間;發(fā)電部各專業(yè)與相應車間連帶獎勵15%。

(9)機、爐、電、熱、化檢各單位按季度分別統(tǒng)計輔助設備可用系數為100%,另行獎勵:10%×本車間提留獎金×機組運行小時/月統(tǒng)計時間;發(fā)電部各專業(yè)與相應車間連帶獎勵15%。

(10)機、爐、電、熱各單位按季度分別累計標準運行方式率為100%,另行獎勵:10%×本車間提留獎金×機組運行小時/月統(tǒng)計時間;發(fā)電部各專業(yè)與相應車間連帶獎勵15%。

(11)針對車間分機組連續(xù)兩個季度無非計劃停運事件發(fā)生,額外嘉獎5000元,連續(xù)三個季度無非計劃停運事件發(fā)生,額外嘉獎10000元,連續(xù)四個季度無非計劃停運事件發(fā)生,額外嘉獎20000元。

(12)鍋爐連續(xù)運行一個月無受熱面泄漏獎勵鍋爐車間10000元。

3、主設備罰款標準:

(1)發(fā)生強迫停運,按每小時400元加上下次啟動燃油費用(300元/噸)考核,上限15000元封頂。

(2)機組帶病運行,并威脅到機組安全穩(wěn)定運行,造成第4類非計劃停運,按每小時100元及下次啟動燃油費用(300元/噸)考核。

(3)未能按機組計劃檢修工期結束,延長期間屬第5類非計劃停運,按每小時100元考核責任單位;若影響機組可調,按每小時400元考核責任單位。

(4)發(fā)生降出力事件,在確實影響機組負荷的情況下(依據調度負荷曲線),每小時(降出力等效停運小時)按2000元考核。

(5)機組啟動過程中,因設備故障造成機組停運,對責任單位按每停運1小時400元加上設備故障停運前啟動燃油費用(300元/噸)考核,上限15000元。

(6)機組啟動過程中,因設備故障延誤機組啟動,對責任單位按每小時400元及延誤期間耗油費用(300元/噸)考核,上限15000元。

(7)機組、輔機計劃檢修及廠部統(tǒng)一下發(fā)的消缺檢修在廠下達的檢修工期內設備進行檢修不考核。

4、輔助設備發(fā)生非計劃停運,每小時考核該單位30元。

5、機組運行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投油助燃,除對設備停運考核外,燃油按300元/噸考核,其中:耗油費用檢修承擔70%,運行承擔30%。

6、熱工、繼電主保護每正確動作一次獎勵500元;誤動造成機組停運,按非計劃停運考核,誤動造成輔助設備停運,按輔機考核;保護拒動,視情節(jié)輕重,經生產指揮決定給予考核。

7、各專業(yè)因設備質量、安裝調試等遺留下來未解決的問題或已成事實的問題在徹底解決之前,視情節(jié)輕重,并結合缺陷處理情況經生產指揮決定另行處理。

8、“搭車”消缺時,若影響了設備投運(或備用),對該專業(yè)從影響投運(或備用)之時開始計時考核。

9、 為了加強運行協(xié)同檢修、檢修各專業(yè)間消缺協(xié)調的管理,盡快縮短檢修時間:

(1)對發(fā)電部各專業(yè)按相應檢修單位獎罰份額的15%進行兌現。

(2)檢修各單位之間配合消缺時,獎罰針對提工作票一方。當配合方配合不積極時,應通知生產部有關專工協(xié)調處理,同時依據《設備缺陷管理考核細則》按消缺延誤考核。

(3)發(fā)電部對設備退出備用至工作票開工、工作票終結至恢復備用所用時間負責,若設備消缺超時,由生產部組織審核上述時間及檢修消缺時間,對責任單位按延誤消缺提出考核建議。

10、有關規(guī)定

(1)非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主機停運或降出力而影響主機等效可用系數時,修后一個月內故障,按200%考核,二個月內按150%考核,三個月以后(包括三個月)按100%考核,扣款上限15000元。

(2)非設備質量原因造成輔助設備停運,修后一個月內故障,按200%考核,二個月內按150%考核,三個月以后(包括三個月)按100%考核,單臺設備扣款上限1000元。

(3)主動消缺:設備專責人自己巡回檢查發(fā)現的設備缺陷為主動消缺,按50%考核。

(4)人為原因造成設備被迫停運:按200%考核,主設備:考核上限15000元;輔助設備未影響出力:單臺考核上限1500元。

(5)設備質量原因:依據實際情況按20%~50%的幅度考核,主設備考核上限5000元,輔助設備考核上限500元。

(6)設備超期失修:因本專業(yè)責任原因造成設備超期失修,按150%考核,主設備考核上限15000元,輔助設備考核上限1000元;確非本專業(yè)原因,不考核。

五、非標準運行方式的考核

考核內容

(1)《__發(fā)電廠設備系統(tǒng)標準運行方式》中所涉及的所有設備及系統(tǒng)。

(2)正常運行過程中的設備定期輪換。

(3)機組啟動過程中的時間控制及運行方式安排。

非標準運行方式率的確定

(1)各專業(yè)標準運行方式總基數為列入《設備系統(tǒng)標準運行方式》中的總設備臺套數。

(2)月度標準運行方式率的確定,即:( 1-非標準運行設備的臺數/該專業(yè)總基數)×100%。

(3)檢修、運行的標準運行方式率分別統(tǒng)計,分別考核。

3、考核標準

(1)由值長負責將非標準運行方式在《可靠性管理考核記錄》上進行記錄。

(2)影響標準運行方式率同時列入本細則的設備,對責任單位按《設備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中考核的金額加罰20%。

(3)影響標準運行方式率但未列入本細則的設備,按非標準運行時間的10元/小時對責任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力度按《設備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執(zhí)行。

(4)發(fā)生非標準運行,檢修、運行考核相互連帶15%。

六、其它

1、照明系統(tǒng)按專業(yè)劃分,由生產部進行抽查:投入率達70%合格,每降低1%考核50元,照明設備單臺投入率60%為合格,每降低1%考核50元。

2、暖氣系統(tǒng)按各專業(yè)分管的設備范圍對各專業(yè)進行考核,水暖系統(tǒng)不能發(fā)生跑水事件,依據責任原因,對責任單位考核200元/次,漏泄點比照缺陷按《設備缺陷管理考核細則》執(zhí)行。

3、通訊設備無事故、無障礙,出現障礙及事故依據相關條款進行考核。

4、由于設備帶病運行、人為因素或管理不當等造成設備損壞,根據設備原值及損壞程度,對責任者或責任單位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給予罰款,上限10000元封頂,若造成機組停運或輔機停運,同時依據相關條款進行考核。

5、出現其他影響機組可靠性的各類事件,視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單位提出考核,當月兌現。

6、各專業(yè)除本細則所列主要輔助設備外的一般輔助設備非計劃檢修消缺時,由發(fā)電部記入《缺陷記錄本》,依據《設備缺陷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若發(fā)電不記缺陷,考核50元/臺次。

7、為確保設備檢修及各項試驗的順利進行,當各專業(yè)用于檢修或試驗的主要工器具及試驗用儀器發(fā)生故障或丟失,導致影響設備檢修順利進行或不能保證試驗正常開展、進行時,視其情節(jié)依據《設備可靠性管理考核細則》對其按主設備或輔助設備進行考核。

8、為確保主輔設備及線路等系統(tǒng)的穩(wěn)定可靠運行,將熱工及電氣的保護、自動裝置以及熱工聯鎖的退出列入可靠性管理考核:

保護、聯鎖退出時必須填寫投退單,否則每次考核責任單位30元。

因自動調節(jié)品質不好或系統(tǒng)等其它原因,運行人員有權解除自動,可不填寫投退單,并應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通知檢修班組。若保護、自動、聯鎖因設備問題或系統(tǒng)等其它客觀原因無法投入時,在不影響設備穩(wěn)定可靠的前提下,經生產技術部批準,不列入考核。

主設備的主保護:能造成汽輪機、鍋爐、發(fā)電機(含勵磁機)、主變(含高廠變)、500kv線路等設備停運的保護,退出時按每小時30元考核責任單位;除上述保護外的所有其它保護屬輔助保護,退出時按每小時10元考核責任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

涉及主設備的自動裝置退出時,按每小時15元考核;其它自動裝置退出時按每小時5元考核。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

熱工聯鎖解除時,按每小時10元考核責任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

應不斷提高機組保護、聯鎖、自動投入率,生產部隨時根據現場實際對列入考核的項目進行補充調整。

熱工及電氣的保護、自動、聯鎖投入時,運行人員應積極配合,因運行人員配合不好造成其退出按檢修單位的30%考核。

爐專業(yè)有力矩保護的電動門(見明細),要求機務與熱工專業(yè)認真配合調試投入,若各閥門出現過開或過關情況對責任單位5元/小時進行考核,如造成閥門損壞或因過開、過關而影響機組正常運行及降出力,其相關規(guī)定及考核力度依據本細則執(zhí)行。

要求各單位可靠性專責人及時、認真上報月度可靠性分析,否則每次考核100元。各單位、班組按要求建立健全基礎資料管理,不符合要求考核100元/項次。

9、各車間應根據本車間各班組所管轄設備對機組可靠性影響的主次程度制定相應的獎金發(fā)放標準,當月將獎罰兌現到人頭。生產部負責對此項工作進行監(jiān)督、考核,獎罰未能落實到人頭,廠部按該車間提留獎金的50%考核車間。

10、本細則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11、本細則自2002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原考核細則及補充規(guī)定作廢。

第2篇 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適應電力體制改革需要,提高東北電網安全、可靠供電水平,根據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的《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結合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東北電網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東北電網系統(tǒng)內各層次企業(yè)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細則中東北電網系統(tǒng)內各企業(yè)是指東北電網公司及其遼寧、吉林、黑龍江省電力公司所屬的發(fā)電廠、超高壓局、電業(yè)局(供電公司)等承擔發(fā)、輸、供電任務的企業(yè);

第四條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實行東北電網有限公司統(tǒng)一領導和東北電網、省電網、網內發(fā)電廠、供電公司、超高壓局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東北電網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的目標和基本任務是:建立科學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網絡和評價、分析、預測系統(tǒng),努力提高東北電網電力設備的安全、可靠、經濟運行水平及供電可靠性;指導和監(jiān)督各企業(yè)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體系,評價和分析本企業(yè)的系統(tǒng)、設備運行可靠性,研究和擬訂本企業(yè)的系統(tǒng)、設備最佳可靠性目標。

第六條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在業(yè)務上接受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領導。

第二章 職責與分工

第七條東北電網有限公司負責東北電網內的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頒發(fā)的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東北電網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由東北電網公司主管生產領導任組長的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健全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明確可靠性管理工作責任部門,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并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專用設備,負責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電網生產部分工負責遼寧、吉林、黑龍江省電力公司及直屬各電網生產企業(yè)可靠性數據的采集、保存、匯總、分析工作;負責審核、監(jiān)督管理范圍內的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并按時報送中國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分析、歸納、反饋東北電網供電可靠性、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數據,制定促進電力安全生產、提高可靠性運行水平的具體措施。定期印發(fā)東北電網電網生產企業(yè)可靠性指標分析報告。

(四)電源生產部分工負責東北電網公司所屬發(fā)電廠的可靠性數據的采集、保存、匯總、分析工作;負責審核、監(jiān)督管理范圍內的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并按時報送中國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定期分析管理范圍內的發(fā)電機組、輔機及輸變電設備的運行可靠性狀況,制定提高可靠性運行水平的具體措施。定期印發(fā)東北電網發(fā)電企業(yè)發(fā)電主機、發(fā)電輔機、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指標分析報告。

(五)組織對電源與電網規(guī)劃項目、重要技術改造項目以及重要設備的更改與選型進行可靠性技術論證。

(六)在與有關方面簽訂生產運營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xié)議、安全管理協(xié)議等文件中,對設備、機組和電網的可靠性水平提出具體要求。

(七)推行可靠性目標管理,負責對直屬單位分解下達可靠性指標,并監(jiān)督、檢查、考核下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

(八)組織開展東北電網內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檢查、經驗交流和人員培訓工作,及時了解全國可靠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學習、交流先進經驗,結合本單位實際,不斷提高可靠性管理工作水平。

(九)定期組織召開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會議。

(十)組織、協(xié)調科技進步項目中有關可靠性管理與技術項目的立項與研究。

第八條省電力公司負責本省電網內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及東北電網公司頒發(fā)的可靠性管理辦法、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等,并制定本省電網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和健全本省電網由主管生產領導任組長的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指定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省電網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并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專用設備,明確管理體系。

(三)負責采集本省電網管理范圍內的發(fā)供電企業(yè)的可靠性數據,匯總后按時報送東北電網有限公司,并對本公司管轄范圍內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四)推行可靠性目標管理,負責對所屬單位分解可靠性指標目標值并進行考核工作。

(五)定期分析和通報本省電網管理范圍內的可靠性指標完成情況;

(六)組織開展本省電網管理范圍內可靠性管理經驗交流、業(yè)務培訓及工作總結。及時了解全國可靠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學習、交流先進經驗,結合本單位實際,不斷提高可靠性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條東北電網所屬各發(fā)電廠、超高壓局和供電公司負責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及東北電網公司及所屬省公司頒發(fā)的可靠性管理辦法、規(guī)程及實施細則等,并制定本單位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由主管生產副局(廠)長任組長的可靠性領導小組,指定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明確三級可靠性管理網絡,宣傳普及可靠性管理知識,普及全員可靠性管理意識。

(三)負責采集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發(fā)供電可靠性數據,匯總后按時報送所屬省電網公司;東北電網有限公司直屬超高壓局、供電公司直接報送電網生產部;直屬發(fā)電廠直接報送電源生產部;各單位應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四)定期開展本單位可靠性分析活動,對本單位的供電可靠性、輸變電設施可靠性、發(fā)電主機可靠性及發(fā)電輔機可靠性指標進行分析,提出并落實提高可靠性的措施。

(五)推行目標管理工作,將年度可靠性指標分解,落實到部門和班組,實現量化的目標管理。負責完成省公司下達的可靠性指標。監(jiān)督、檢查、考核下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

(六)各級可靠性管理專責人員需經上級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發(fā)供電單位對本單位可靠性管理網絡成員和生產人員定期進行可靠性業(yè)務培訓及經驗交流,提高全員的可靠性意識,不斷提高可靠性管理水平。

(七)保證可靠性專業(yè)人員的相當穩(wěn)定性。必要的人員更換時,必須做好交接工作,進行必要的培訓,要確??煽啃怨ぷ鞯倪B續(xù)。交接工作時要交接所有可靠性資料,歷年可靠性數據、軟件。尤其是歷年可靠性數據要視為重要生產設備技術資料,不得損失。

第三章 可靠性數據及分析總結報送時間及要求

第十條東北電網所屬發(fā)、輸、供電單位都要按時報送,執(zhí)行月報制。報送時間及要求規(guī)定如下:

(一)東北電網公司所屬發(fā)電廠報送時間:發(fā)電主機可靠性每月第3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發(fā)電輔機可靠性每月第6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

(二)東北電網公司直屬超高壓局、供電公司報送時間:用戶供電可靠性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輸變電數據每月第6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

(三)各省電網公司向東北電網公司報送時間:用戶數據每月第6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輸變電數據每月第8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

(四)東北電網公司向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報送時間:用戶供電可靠性、輸變電設施、發(fā)電主機、發(fā)電輔機可靠性數據,每月第10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其他有關信息應按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要求及時報送。

(五)報送單位發(fā)現數據有誤需更正時,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說明原因,更改的數據內容應隨下月數據一并報送。

(六)當所管理的設備、機組的產權或運行管理單位等情況發(fā)生變更時,應及時通報,并做好全部可靠性數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保證可靠性信息的連續(xù)性和完整性。

(七)填報電力可靠性數據應當做到準確、完整和及時:準確的含義是:按客觀實際如實進行統(tǒng)計評價,做到事件定性、代碼準確;完整的含義是:按規(guī)定項目填報可靠性數據,做到事件和內容無遺漏;及時的含義是:按規(guī)定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可靠性數據。

第十一條可靠性分析要為生產服務,可靠性分析要與各專業(yè)溝通,分析結果要及時反饋給領導和有關部門。對于設備存在的突出問題,可靠性管理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深入分析,拿出處理措施,并定期檢查實施??煽啃苑治鰞热輵?

(一)分析影響設備可靠性的主要原因,提出注意事項。

(二)分析造成設備非計劃停運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分析比較可靠性指標完成情況。

內容包括:指標完成、同期比較、停電原因分析等。

第十二條可靠性分析報告報送時間規(guī)定:

(一)各發(fā)電單位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報東北電網公司電源生產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底前報東北電網公司電源生產部。

(二)各超高壓局、供電公司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報所屬省電力公司生產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25日前報所屬省電力公司生產部。

(三)省電力公司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25日前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電網生產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25日底前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電網生產部。

(四)對于重大的停電事件、非計劃停運(機組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300小時、主要輸變電設施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720小時、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全站非計劃停電、大面積的用戶停電等事件),應有詳細分析報告。

第四章 可靠性統(tǒng)計評價工作規(guī)定與程序

第十三條開展電力可靠性統(tǒng)計評價工作應執(zhí)行以下標準和要求,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全國統(tǒng)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tǒng)軟件。

(一)《發(fā)電設備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793-2001,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二)《輸變電設施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837-2003,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三)《供電系統(tǒng)用戶供電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836-2003,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四)《新建發(fā)電機組啟動試運行階段可靠性評價辦法(暫行)》,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fā)。

(五)《電力可靠性管理代碼》,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fā)。

(六)中電聯頒發(fā)的其它有關規(guī)范、制度。

第五章 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基本條件

第十四條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其職稱評定、晉升晉級按工程技術系列進行,與其他同類專業(yè)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五條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思想作風端正,事業(yè)心強,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生產實踐和管理經驗。

(二)掌握政府部門、中電聯

頒發(fā)的有關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規(guī)范、制度及標準,熟練掌握和應用各類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tǒng)軟件。

(三)熟悉電力系統(tǒng)專業(yè)基礎知識,了解所在單位相關專業(yè)的主要業(yè)務內容。

(四)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可靠性管理與技術的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六章 表彰、獎勵與批評

第十六條東北電網公司將對可靠性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每兩年組織一次全網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互查,并對在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

第十七條為了維護電力可靠性的公正性、準確性與權威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可靠性數據進行不正當的干預,如發(fā)現有偽造和弄虛作假現象,網、省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實施細則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3篇 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適應電力體制改革需要,提高東北電網安全、可靠供電水平,根據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的《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結合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東北電網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東北電網系統(tǒng)內各層次企業(yè)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細則中東北電網系統(tǒng)內各企業(yè)是指東北電網公司及其遼寧、吉林、黑龍江省電力公司所屬的發(fā)電廠、超高壓局、電業(yè)局(供電公司)等承擔發(fā)、輸、供電任務的企業(yè);

第四條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實行東北電網有限公司統(tǒng)一領導和東北電網、省電網、網內發(fā)電廠、供電公司、超高壓局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東北電網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的目標和基本任務是:建立科學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網絡和評價、分析、預測系統(tǒng),努力提高東北電網電力設備的安全、可靠、經濟運行水平及供電可靠性;指導和監(jiān)督各企業(yè)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體系,評價和分析本企業(yè)的系統(tǒng)、設備運行可靠性,研究和擬訂本企業(yè)的系統(tǒng)、設備最佳可靠性目標。

第六條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在業(yè)務上接受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領導。

第二章 職責與分工

第七條東北電網有限公司負責東北電網內的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頒發(fā)的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東北電網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由東北電網公司主管生產領導任組長的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健全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明確可靠性管理工作責任部門,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并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專用設備,負責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電網生產部分工負責遼寧、吉林、黑龍江省電力公司及直屬各電網生產企業(yè)可靠性數據的采集、保存、匯總、分析工作;負責審核、監(jiān)督管理范圍內的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并按時報送中國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分析、歸納、反饋東北電網供電可靠性、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數據,制定促進電力安全生產、提高可靠性運行水平的具體措施。定期印發(fā)東北電網電網生產企業(yè)可靠性指標分析報告。

(四)電源生產部分工負責東北電網公司所屬發(fā)電廠的可靠性數據的采集、保存、匯總、分析工作;負責審核、監(jiān)督管理范圍內的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并按時報送中國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定期分析管理范圍內的發(fā)電機組、輔機及輸變電設備的運行可靠性狀況,制定提高可靠性運行水平的具體措施。定期印發(fā)東北電網發(fā)電企業(yè)發(fā)電主機、發(fā)電輔機、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指標分析報告。

(五)組織對電源與電網規(guī)劃項目、重要技術改造項目以及重要設備的更改與選型進行可靠性技術論證。

(六)在與有關方面簽訂生產運營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xié)議、安全管理協(xié)議等文件中,對設備、機組和電網的可靠性水平提出具體要求。

(七)推行可靠性目標管理,負責對直屬單位分解下達可靠性指標,并監(jiān)督、檢查、考核下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

(八)組織開展東北電網內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檢查、經驗交流和人員培訓工作,及時了解全國可靠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學習、交流先進經驗,結合本單位實際,不斷提高可靠性管理工作水平。

(九)定期組織召開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會議。

(十)組織、協(xié)調科技進步項目中有關可靠性管理與技術項目的立項與研究。

第八條省電力公司負責本省電網內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及東北電網公司頒發(fā)的可靠性管理辦法、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等,并制定本省電網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和健全本省電網由主管生產領導任組長的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指定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省電網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并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專用設備,明確管理體系。

(三)負責采集本省電網管理范圍內的發(fā)供電企業(yè)的可靠性數據,匯總后按時報送東北電網有限公司,并對本公司管轄范圍內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四)推行可靠性目標管理,負責對所屬單位分解可靠性指標目標值并進行考核工作。

(五)定期分析和通報本省電網管理范圍內的可靠性指標完成情況;

(六)組織開展本省電網管理范圍內可靠性管理經驗交流、業(yè)務培訓及工作總結。及時了解全國可靠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學習、交流先進經驗,結合本單位實際,不斷提高可靠性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條東北電網所屬各發(fā)電廠、超高壓局和供電公司負責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及東北電網公司及所屬省公司頒發(fā)的可靠性管理辦法、規(guī)程及實施細則等,并制定本單位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由主管生產副局(廠)長任組長的可靠性領導小組,指定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明確三級可靠性管理網絡,宣傳普及可靠性管理知識,普及全員可靠性管理意識。

(三)負責采集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發(fā)供電可靠性數據,匯總后按時報送所屬省電網公司;東北電網有限公司直屬超高壓局、供電公司直接報送電網生產部;直屬發(fā)電廠直接報送電源生產部;各單位應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四)定期開展本單位可靠性分析活動,對本單位的供電可靠性、輸變電設施可靠性、發(fā)電主機可靠性及發(fā)電輔機可靠性指標進行分析,提出并落實提高可靠性的措施。

(五)推行目標管理工作,將年度可靠性指標分解,落實到部門和班組,實現量化的目標管理。負責完成省公司下達的可靠性指標。監(jiān)督、檢查、考核下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

(六)各級可靠性管理專責人員需經上級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發(fā)供電單位對本單位可靠性管理網絡成員和生產人員定期進行可靠性業(yè)務培訓及經驗交流,提高全員的可靠性意識,不斷提高可靠性管理水平。

(七)保證可靠性專業(yè)人員的相當穩(wěn)定性。必要的人員更換時,必須做好交接工作,進行必要的培訓,要確??煽啃怨ぷ鞯倪B續(xù)。交接工作時要交接所有可靠性資料,歷年可靠性數據、軟件。尤其是歷年可靠性數據要視為重要生產設備技術資料,不得損失。

第三章 可靠性數據及分析總結報送時間及要求

第十條東北電網所屬發(fā)、輸、供電單位都要按時報送,執(zhí)行月報制。報送時間及要求規(guī)定如下:

(一)東北電網公司所屬發(fā)電廠報送時間:發(fā)電主機可靠性每月第3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發(fā)電輔機可靠性每月第6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

(二)東北電網公司直屬超高壓局、供電公司報送時間:用戶供電可靠性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輸變電數據每月第6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

(三)各省電網公司向東北電網公司報送時間:用戶數據每月第6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輸變電數據每月第8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

(四)東北電網公司向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報送時間:用戶供電可靠性、輸變電設施、發(fā)電主機、發(fā)電輔機可靠性數據,每月第10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其他有關信息應按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要求及時報送。

(五)報送單位發(fā)現數據有誤需更正時,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說明原因,更改的數據內容應隨下月數據一并報送。

(六)當所管理的設備、機組的產權或運行管理單位等情況發(fā)生變更時,應及時通報,并做好全部可靠性數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保證可靠性信息的連續(xù)性和完整性。

(七)填報電力可靠性數據應當做到準確、完整和及時:準確的含義是:按客觀實際如實進行統(tǒng)計評價,做到事件定性、代碼準確;完整的含義是:按規(guī)定項目填報可靠性數據,做到事件和內容無遺漏;及時的含義是:按規(guī)定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可靠性數據。

第十一條可靠性分析要為生產服務,可靠性分析要與各專業(yè)溝通,分析結果要及時反饋給領導和有關部門。對于設備存在的突出問題,可靠性管理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深入分析,拿出處理措施,并定期檢查實施。可靠性分析內容應包括:

(一)分析影響設備可靠性的主要原因,提出注意事項。

(二)分析造成設備非計劃停運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分析比較可靠性指標完成情況。

內容包括:指標完成、同期比較、停電原因分析等。

第十二條可靠性分析報告報送時間規(guī)定:

(一)各發(fā)電單位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報東北電網公司電源生產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底前報東北電網公司電源生產部。

(二)各超高壓局、供電公司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報所屬省電力公司生產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25日前報所屬省電力公司生產部。

(三)省電力公司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25日前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電網生產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25日底前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電網生產部。

(四)對于重大的停電事件、非計劃停運(機組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300小時、主要輸變電設施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720小時、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全站非計劃停電、大面積的用戶停電等事件),應有詳細分析報告。

第四章 可靠性統(tǒng)計評價工作規(guī)定與程序

第十三條開展電力可靠性統(tǒng)計評價工作應執(zhí)行以下標準和要求,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全國統(tǒng)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tǒng)軟件。

(一)《發(fā)電設備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793-2001,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二)《輸變電設施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837-2003,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三)《供電系統(tǒng)用戶供電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836-2003,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四)《新建發(fā)電機組啟動試運行階段可靠性評價辦法(暫行)》,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fā)。

(五)《電力可靠性管理代碼》,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fā)。

(六)中電聯頒發(fā)的其它有關規(guī)范、制度。

第五章 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基本條件

第十四條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其職稱評定、晉升晉級按工程技術系列進行,與其他同類專業(yè)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五條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思想作風端正,事業(yè)心強,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生產實踐和管理經驗。

(二)掌握政府部門、中電聯

頒發(fā)的有關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規(guī)范、制度及標準,熟練掌握和應用各類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tǒng)軟件。

(三)熟悉電力系統(tǒng)專業(yè)基礎知識,了解所在單位相關專業(yè)的主要業(yè)務內容。

(四)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可靠性管理與技術的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六章 表彰、獎勵與批評

第十六條東北電網公司將對可靠性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每兩年組織一次全網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互查,并對在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

第十七條為了維護電力可靠性的公正性、準確性與權威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可靠性數據進行不正當的干預,如發(fā)現有偽造和弄虛作假現象,網、省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實施細則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4篇 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適應電力體制改革需要,提高東北電網安全、可靠供電水平,根據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的《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結合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東北電網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東北電網系統(tǒng)內各層次企業(yè)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細則中東北電網系統(tǒng)內各企業(yè)是指東北電網公司及其遼寧、吉林、黑龍江省電力公司所屬的發(fā)電廠、超高壓局、電業(yè)局(供電公司)等承擔發(fā)、輸、供電任務的企業(yè);

第四條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實行東北電網有限公司統(tǒng)一領導和東北電網、省電網、網內發(fā)電廠、供電公司、超高壓局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東北電網有限公司可靠性管理的目標和基本任務是:建立科學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網絡和評價、分析、預測系統(tǒng),努力提高東北電網電力設備的安全、可靠、經濟運行水平及供電可靠性;指導和監(jiān)督各企業(yè)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體系,評價和分析本企業(yè)的系統(tǒng)、設備運行可靠性,研究和擬訂本企業(yè)的系統(tǒng)、設備最佳可靠性目標。

第六條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在業(yè)務上接受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領導。

第二章 職責與分工

第七條東北電網有限公司負責東北電網內的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頒發(fā)的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東北電網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由東北電網公司主管生產領導任組長的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健全東北電網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明確可靠性管理工作責任部門,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并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專用設備,負責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電網生產部分工負責遼寧、吉林、黑龍江省電力公司及直屬各電網生產企業(yè)可靠性數據的采集、保存、匯總、分析工作;負責審核、監(jiān)督管理范圍內的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并按時報送中國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分析、歸納、反饋東北電網供電可靠性、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數據,制定促進電力安全生產、提高可靠性運行水平的具體措施。定期印發(fā)東北電網電網生產企業(yè)可靠性指標分析報告。

(四)電源生產部分工負責東北電網公司所屬發(fā)電廠的可靠性數據的采集、保存、匯總、分析工作;負責審核、監(jiān)督管理范圍內的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并按時報送中國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定期分析管理范圍內的發(fā)電機組、輔機及輸變電設備的運行可靠性狀況,制定提高可靠性運行水平的具體措施。定期印發(fā)東北電網發(fā)電企業(yè)發(fā)電主機、發(fā)電輔機、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指標分析報告。

(五)組織對電源與電網規(guī)劃項目、重要技術改造項目以及重要設備的更改與選型進行可靠性技術論證。

(六)在與有關方面簽訂生產運營合同、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xié)議、安全管理協(xié)議等文件中,對設備、機組和電網的可靠性水平提出具體要求。

(七)推行可靠性目標管理,負責對直屬單位分解下達可靠性指標,并監(jiān)督、檢查、考核下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

(八)組織開展東北電網內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檢查、經驗交流和人員培訓工作,及時了解全國可靠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學習、交流先進經驗,結合本單位實際,不斷提高可靠性管理工作水平。

(九)定期組織召開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會議。

(十)組織、協(xié)調科技進步項目中有關可靠性管理與技術項目的立項與研究。

第八條省電力公司負責本省電網內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及東北電網公司頒發(fā)的可靠性管理辦法、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等,并制定本省電網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和健全本省電網由主管生產領導任組長的可靠性管理領導小組,指定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省電網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設置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并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以及專用設備,明確管理體系。

(三)負責采集本省電網管理范圍內的發(fā)供電企業(yè)的可靠性數據,匯總后按時報送東北電網有限公司,并對本公司管轄范圍內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四)推行可靠性目標管理,負責對所屬單位分解可靠性指標目標值并進行考核工作。

(五)定期分析和通報本省電網管理范圍內的可靠性指標完成情況;

(六)組織開展本省電網管理范圍內可靠性管理經驗交流、業(yè)務培訓及工作總結。及時了解全國可靠性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學習、交流先進經驗,結合本單位實際,不斷提高可靠性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條東北電網所屬各發(fā)電廠、超高壓局和供電公司負責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和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及東北電網公司及所屬省公司頒發(fā)的可靠性管理辦法、規(guī)程及實施細則等,并制定本單位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由主管生產副局(廠)長任組長的可靠性領導小組,指定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明確三級可靠性管理網絡,宣傳普及可靠性管理知識,普及全員可靠性管理意識。

(三)負責采集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發(fā)供電可靠性數據,匯總后按時報送所屬省電網公司;東北電網有限公司直屬超高壓局、供電公司直接報送電網生產部;直屬發(fā)電廠直接報送電源生產部;各單位應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可靠性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負責;

(四)定期開展本單位可靠性分析活動,對本單位的供電可靠性、輸變電設施可靠性、發(fā)電主機可靠性及發(fā)電輔機可靠性指標進行分析,提出并落實提高可靠性的措施。

(五)推行目標管理工作,將年度可靠性指標分解,落實到部門和班組,實現量化的目標管理。負責完成省公司下達的可靠性指標。監(jiān)督、檢查、考核下屬單位可靠性管理工作。

(六)各級可靠性管理專責人員需經上級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發(fā)供電單位對本單位可靠性管理網絡成員和生產人員定期進行可靠性業(yè)務培訓及經驗交流,提高全員的可靠性意識,不斷提高可靠性管理水平。

(七)保證可靠性專業(yè)人員的相當穩(wěn)定性。必要的人員更換時,必須做好交接工作,進行必要的培訓,要確??煽啃怨ぷ鞯倪B續(xù)。交接工作時要交接所有可靠性資料,歷年可靠性數據、軟件。尤其是歷年可靠性數據要視為重要生產設備技術資料,不得損失。

第三章 可靠性數據及分析總結報送時間及要求

第十條東北電網所屬發(fā)、輸、供電單位都要按時報送,執(zhí)行月報制。報送時間及要求規(guī)定如下:

(一)東北電網公司所屬發(fā)電廠報送時間:發(fā)電主機可靠性每月第3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輸變電設施可靠性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發(fā)電輔機可靠性每月第6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

(二)東北電網公司直屬超高壓局、供電公司報送時間:用戶供電可靠性每月第5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輸變電數據每月第6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

(三)各省電網公司向東北電網公司報送時間:用戶數據每月第6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輸變電數據每月第8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

(四)東北電網公司向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報送時間:用戶供電可靠性、輸變電設施、發(fā)電主機、發(fā)電輔機可靠性數據,每月第10個工作日前報送上月數據。其他有關信息應按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要求及時報送。

(五)報送單位發(fā)現數據有誤需更正時,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說明原因,更改的數據內容應隨下月數據一并報送。

(六)當所管理的設備、機組的產權或運行管理單位等情況發(fā)生變更時,應及時通報,并做好全部可靠性數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保證可靠性信息的連續(xù)性和完整性。

(七)填報電力可靠性數據應當做到準確、完整和及時:準確的含義是:按客觀實際如實進行統(tǒng)計評價,做到事件定性、代碼準確;完整的含義是:按規(guī)定項目填報可靠性數據,做到事件和內容無遺漏;及時的含義是:按規(guī)定程序、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可靠性數據。

第十一條可靠性分析要為生產服務,可靠性分析要與各專業(yè)溝通,分析結果要及時反饋給領導和有關部門。對于設備存在的突出問題,可靠性管理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深入分析,拿出處理措施,并定期檢查實施??煽啃苑治鰞热輵?

(一)分析影響設備可靠性的主要原因,提出注意事項。

(二)分析造成設備非計劃停運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分析比較可靠性指標完成情況。

內容包括:指標完成、同期比較、停電原因分析等。

第十二條可靠性分析報告報送時間規(guī)定:

(一)各發(fā)電單位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報東北電網公司電源生產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底前報東北電網公司電源生產部。

(二)各超高壓局、供電公司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報所屬省電力公司生產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25日前報所屬省電力公司生產部。

(三)省電力公司可靠性指標的綜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個月的25日前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電網生產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總結于次年度元月25日底前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電網生產部。

(四)對于重大的停電事件、非計劃停運(機組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300小時、主要輸變電設施非計劃停運時間超過720小時、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全站非計劃停電、大面積的用戶停電等事件),應有詳細分析報告。

第四章 可靠性統(tǒng)計評價工作規(guī)定與程序

第十三條開展電力可靠性統(tǒng)計評價工作應執(zhí)行以下標準和要求,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全國統(tǒng)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tǒng)軟件。

(一)《發(fā)電設備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793-2001,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二)《輸變電設施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837-2003,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三)《供電系統(tǒng)用戶供電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dl/t836-2003,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

(四)《新建發(fā)電機組啟動試運行階段可靠性評價辦法(暫行)》,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fā)。

(五)《電力可靠性管理代碼》,中電聯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頒發(fā)。

(六)中電聯頒發(fā)的其它有關規(guī)范、制度。

第五章 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基本條件

第十四條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其職稱評定、晉升晉級按工程技術系列進行,與其他同類專業(yè)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五條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思想作風端正,事業(yè)心強,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生產實踐和管理經驗。

(二)掌握政府部門、中電聯

頒發(fā)的有關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規(guī)范、制度及標準,熟練掌握和應用各類可靠性評價規(guī)程、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統(tǒng)軟件。

(三)熟悉電力系統(tǒng)專業(yè)基礎知識,了解所在單位相關專業(yè)的主要業(yè)務內容。

(四)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可靠性管理與技術的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六章 表彰、獎勵與批評

第十六條東北電網公司將對可靠性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每兩年組織一次全網的可靠性管理工作互查,并對在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

第十七條為了維護電力可靠性的公正性、準確性與權威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可靠性數據進行不正當的干預,如發(fā)現有偽造和弄虛作假現象,網、省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實施細則由東北電網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可靠性管理細則4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東北電網可靠性管理,適應電力體制改革需要,提高東北電網安全、可靠供電水平,根據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頒發(fā)的《電力可靠性管理暫行辦法》以及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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