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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企業(yè)安全管理檢查表/車間安全檢查表
說明
車間是企業(yè)的主要生產場所,車間的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因此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能疏忽大意。同時,對不安全行為更應'從嚴','強化',控制,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使不安全行為降低到最低幾率,才能做到預測預防,從而達到最佳的安全狀態(tài)。
1. 作業(yè)環(huán)境
1.1 車間內外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道平坦、暢通
1.2 進、出口處應根據(jù)車間通道情況和作業(yè)區(qū)域情況設置安全標志或限速標志,并符合gb2894-82的規(guī)定;
1.3 作業(yè)區(qū)的場地應整齊、防滑、無凹陷、凸起和嚴重油污現(xiàn)象;
1.4 車間內不準搭建簡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況必須搭建,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規(guī)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寬度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寬度標志線應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電瓶車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車或叉車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進入車間的鐵路線軌道頂面應與地面平齊。
1.7 廠房內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應不低于50l_。
1.8 車間應設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在易引起工傷事故或通行時易發(fā)生危險的場所,應裝設人員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事故照明電源應自動投入,在有專人值班時,可采用手動切換。
1.11 天窗應有機械開啟裝置,并啟閉靈活、可靠、關閉嚴密,無漏雨現(xiàn)象。
1.12 車間廠房應有排水系統(tǒng)、保證在當?shù)赜昙窘涤炅孔畲髸r,排水暢通,陰井不冒水。
1.13 設備上的工作燈和手提式工作燈均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并符合gb3805-83《安全電壓》的規(guī)定。
1.14 廠房內交流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零)干線,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屬構件,但不得利用輸送可燃易燃物質的管道。
1.15 接地線埋入件應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良好的導電性及熱穩(wěn)定性、連接應牢固、可靠、并保證導電的連續(xù)性。
1.16 起動機的供電滑接線的兩端應有電源相線信號燈,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裝接臨時線路應先填寫'裝設臨時線申請單'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如超過規(guī)定期限,應安裝正式線路。
1.18 臨時線路需用良好的橡套電纜,長度不宜超過10m,線上不得有接頭。
1.19 臨時線宜懸空架設或沿墻架設,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車、叉車的通道上,其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氣、蒸氣、熱水、回水、壓縮空氣、乙炔、氧氣、天燃氣和燃料油管道穿過墻壁或樓板處,應加套管保護。套管內的管段不應有焊縫,管道和套管之間應用石棉繩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動力管道嚴禁穿越生活間和辦公室,乙炔、氧氣和煤氣管道不能通過煙道、通風管、配電室和易燃易爆物倉庫。
1.22 氧氣管道不宜與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設。
1.23 氧氣、乙炔、燃料油、天燃氣管道應有消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1.24 管道應無裂紋和滲漏,管道應保持暢通,密封良好,無跑、冒、滴、漏現(xiàn)象。
1.25 管道上的閥門應啟閉靈活,關閉嚴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閥等均應完好,無泄漏現(xiàn)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飽和蒸氣管基本色:紅色;色環(huán):黃色
壓縮空氣管基本色:淺蘭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黃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氣管基本色:深蘭色
第2篇 企業(yè)安全管理檢查表電力變壓器安全檢查表
電力變壓器安全檢查表
說明
(1) 電力變壓器安全檢查表僅適用于檢查變壓器本身及其附件,以及裝在變壓器上的保護裝置、測量裝置及部分控制電纜。至于變壓器的其它保護裝置、二次回路、油開關等不在本檢查表范圍之內。
(2) 電力變壓器外部檢查的周期規(guī)定:
1) 發(fā)電廠和經常有人值班的變電所內的變壓器,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每星期應有一次夜間檢查。
2) 無值班人員的變電所和室內變壓器容量在3200kva及以上者,每10天至少檢查一次,并應在每次投放使用前和使用后進行檢查。容量大于320kva但小于3200kva者,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應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進行檢查。
3) 無值班人員的變電所或安裝于小變壓器室內的320kva及以下的變壓器和柱上變壓器,每兩個月至少檢查一次。
在氣候激變(冷、熱)時,應對變壓器油面進行額外檢查。瓦斯繼電器發(fā)出警報信號時,亦應進行外部檢查。
(3) 電力變壓器應有技術檔案,其內容如下:
1) 按照規(guī)定格式編制的變壓器履歷卡片;
2) 制造廠試驗記錄的副本;
3) 交接試驗的記錄;
4) 歷次干燥的記錄;
5) 大修驗收報告書,附技術資料一覽表;
6) 油的試驗記錄;
7) 濾油和加油的資料;
8) 裝在變壓器上的測量儀表的試驗記錄;
9) 其它試驗記錄;
10) 檢查和停用檢查的情況;
11) 備品保管規(guī)程(所有變壓器合用一書);
12) 變壓器的安裝圖和構造圖。
配電變壓器的技術檔案內容有1~6項即可。
1. 變壓器外部檢查(按周期檢查)
1.1 變壓器套管應清潔,無破損、裂紋放電痕跡及其他現(xiàn)象;
1.2 變壓器聲音應正常;
1.3 變壓器油包應正常(淡黃色),油位高度符合油標管的刻度要求,并無漏油現(xiàn)象;
1.4 變壓器電纜和母線應無異?,F(xiàn)象;
1.5 變壓器的油溫不宜超過85℃,最高不得超過95℃;
1.6 防爆管的隔膜應完整。
2. 變壓器的冷卻和變壓器室
2.1 強迫油循環(huán)水冷式的變壓器,油冷卻器的油壓應比水壓通常高101.325~151.988kpa;
2.2 變壓器室的門、窗、門閂應完整,門應上鎖,房屋不應漏雨,照明和空氣溫度應適宜;
2.3 變壓器室的門和墻上應清楚地寫明變壓器的名稱和廠(所)內的編號。門外應掛警告牌,寫明“高壓危險”字樣。
3.監(jiān)視測量儀表和保護裝置
3.1 變壓器用熔斷器做保護裝置時,其熔斷器的性能必須滿足極限熔斷電流、靈敏度和選擇性的要求;
3.2 發(fā)電廠和變電所的主變壓器及主要的廠用變壓器,應安裝測量上層油溫的溫度表;
3.3 強迫油循環(huán)水冷式變壓器。在冷卻器的前后,應各裝水銀溫度表;
3.4 強迫油循環(huán)水冷式變壓器。應裝設指示給水中斷、油循環(huán)停止和油溫過高的信號裝置。
4.電氣部分
4.1 檢查電纜和母線應無異常象現(xiàn);
4.2 變壓器外殼的接地應良好;
4.3 擊穿保險器應配備合理并完好;
4.4 各種標示牌和相色的漆應清潔鮮明;
4.5 裝有瓦斯繼電器油浸式變壓器,其頂蓋沿瓦斯繼電器的方向應有(1~1.5)%的升高坡度;
4.6 瓦斯繼電器和溫度表到控制電纜一段導線應采用耐油導線;無耐油導線時,應在離瓦斯繼電器0.5m以內的導線用白布帶扎緊,并涂上耐油的絕緣漆。
5. 對變壓器的其它要求:
5.1 變壓器的外殼上應標明廠(所)內編號,單相變壓器應按相涂色(一般可按最高電壓一側的相別涂色);
5.2 發(fā)電廠和變電所內的主變壓器的引出線上應按相涂色;
5.3 油浸式電力變壓器的變壓器室和室外變電所,應設置適當?shù)南涝O備和事故蓄油設施。
6. 技術資料應齊全
第3篇 企業(yè)安全管理檢查表、生產設備設計安全檢查表
生產設備設計安全檢查表
說明
生產設備設計安全檢查是一種“治本”的安全檢查,作用十分重要。本表還可應用于產品驗收檢查和在用生產設備安全評價。對于鍋爐壓力容器除應符合本檢查表有關設計要求外,《蒸汽鍋爐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等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1. 生產設備必須具有適應環(huán)境的足夠能力,特別是防腐蝕,耐腐損和抗疲勞的能力;
2. 生產設備的受力件必須有合理的結構、材料、工藝和安全系數(shù),在規(guī)定的使用壽命內不得產生斷裂和破碎;
3. 生產設備的材料,必須能承受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物理的,化學的和生物的作用。例如:對人有危害的材料,因材料老化或疲勞可能引起危險;易被腐蝕或空蝕;與工件介質發(fā)生反應而造成危險(爆炸造成有害物質等)的材料;
4. 生產設備不得在振動、風力或其它預期的外載荷作用下傾復,或產生不應有的位移。要求采取特別措施的應標出和詳加說明;
5. 生產設備應設計成沒有易傷人的銳角、利棱、凸凹不平的表面和較突出的部分;
6. 操縱器一般應有(電氣或機械等)聯(lián)鎖裝置,可能出現(xiàn)誤動作的操縱器必須有保護措施;功能應明確可辨,在設備上給出正確動作次序示意圖;操縱力和操縱器的行程應符合人的生理特點和控制任務;操縱動作、設備的響應和信息顯示應相適應,操縱器應滿足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舒適的要求;
7. 信號和顯示器應在安全、清晰、迅速的原則下,根據(jù)工藝流程、重要程度和頻度布置在人員容易看到和易聽到的范圍內。與操作者的距離,角度和對比度要適宜。易發(fā)生故障和危險性較大的地方,必須配置聲的、光的或聲、光組合的報警裝置;
8. 生產設備的操作位置高度在離地面20~30m以上時,宜配置和必須配置安全可靠的載人升降設備。生產設備上的操作位置應能保證操作者交替采用坐姿和立姿,座位應適合人體需要和功能的發(fā)揮并應滿足工作需要和舒適的要求;
9. 操作室必須保證操作者安全、方便和舒適,并使其具有良好的視野;應具有防御外界有害作用(如噪聲、振動、塵、毒和熱輻射等)的良好性能;需采用防火材料制造,門窗應采用透明、易清洗的安全材料;
10. 常常變換的操作位置,必須在設備上配置寬度不小于500mm的安全走板;操作、維修的工作位置離墜落基準面2m以上時,必須配置供站立的平臺和防墜落的欄桿、安全圈及防護板等。梯子、平臺和欄桿應符合gb4053.1—83、gb4503.2—83、gb4503.3—83和gb4053.4—83等有關標準;走板、梯子、平臺均應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11. 照明設計按tj34—79《工業(yè)企業(yè)照明設計標準》檢查,必須保證操作點和操作區(qū)域有充足的照度,無頻閃效應和眩光現(xiàn)象;生產設備內部經常進行觀察的部位,應備有照明裝置或電源插座;
12. 生產設備上的相對運動部位應具有良好的潤滑條件,應選擇合適的油品。重型機械和重要設備,應采用強迫潤滑方式并設有聯(lián)鎖裝置,在油壓達到一定值后,才能起動設備;
13. 生產設備應便于吊裝,必須能避免在吊裝時發(fā)生傾復,超過1t的組裝件要在適當部位標出重量;
14. 生產設備需要進行檢查和維修的部位必須處于安全狀態(tài)、維修檢查必須方便;需進入內部檢修的生產設備應有安全技術措施,對運動的設備必須有聯(lián)鎖裝置;
15. 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為了防止超過極限位置,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具有動能或勢能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限速,防墜落或防逆轉裝置;
16. 安全防護裝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1) 在可能發(fā)生危險的緊急情況下,設備應不能起動或立即自動停機、制動;
(2) 保證操作者不接觸到運轉的零部件;
(3) 便于調節(jié)、檢查和維修。
17. 凡高度在2m之內的所有傳動帶、轉軸、傳動鏈、聯(lián)軸節(jié)、帶輪、齒輪、飛輪、鏈輪、電鋸等危險零部件及危險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裝置;固定式防護罩應設計得堅固耐用;可動式防護罩應有聯(lián)鎖裝置,一旦開啟防護罩,應能立即自動停機;
18. 高速旋轉零部件或工具、工件、緊固件、切屑等有飛甩的危險應采取防松脫設施、配置防護罩或防護網等安全防護裝置;
19. 人員可能觸及的生產設備過冷或過熱部件必須配置防接觸屏蔽;
20. 存在有可燃氣體、蒸氣、粉塵或其它易燃易爆物質的生產設備,應實行密閉,嚴禁跑、冒、滴、漏,根據(jù)具體情況配置監(jiān)測報警、防爆泄壓裝置及消防安全設施;避免摩擦撞擊,消除電火花和靜電積聚等,有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應符合現(xiàn)行有關標準、規(guī)程的規(guī)定;
21. 鍋爐、壓力容器除應符合本檢查表有關設計要求外,還必須符合《蒸氣鍋爐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及(82)油設字第384號《鋼制石油化工壓力容器設計規(guī)定》的要求;
22. 可燃氣體的燃燒設備,應避免氣體偶然排出,要具有可靠的燃燒安全性,能阻止向可燃氣體輸送部分回火;要有可靠的燃燒安全防護裝置(如截止閥、安全閥、防爆膜、防爆閥、自動報警等);
23. 液體、固體燃料的燃燒設備,應保證供給燃料不致發(fā)生危險;燃燒所需的空氣供應充足:排出的煙氣應符合本表第40條的要求;易燃易爆燃料貯油庫的防火間距必須符合tj—16—74《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4. 燃燒設備必須保證泄漏的燃料不致達到危險的量值。使用動力燃料的設備必須保證防止發(fā)生意外危險;
25. 使用液壓或氣壓的生產設備,應能避免排出帶壓液體或氣體造成危險,同時隔離能源的裝置必須安全可靠;
26. 控制裝置必須保證當能源發(fā)生異常時,也不會造成危險,最好能自動切換到備用能源和設備系統(tǒng)上;
27. 自動或半自動的開關和控制程序必須按功能順序排列,并有保護裝置;
28. 復雜的生產設備應配置自動監(jiān)控裝置;
29. 對于某些開車時看不見控制點全貌的生產設備,必須有開車預警信號裝置;
30. 控制線路必須保證線路發(fā)生故障或損壞時不致造成危險;
31. 生產設備的離合器、制動裝置或聯(lián)鎖裝置必須能起強制性作用;
32. 調節(jié)部分要采用防止誤操作,誤通、誤斷的自動聯(lián)鎖裝置;
33. 發(fā)生事故時不能迅速停車、不能通過總開關中斷運轉或切斷某個單元出現(xiàn)其它危險的生產設備,必須配置緊急開關;
34. 緊急事故開關為安全紅色,必須能迅速無危險地觸及到;
35. 生產設備在緊急事故開關動作后,必須迅速制動。只有當事故排除后,方能再運行;
36. 危險區(qū)域的生產設備必須防止誤啟動。要有機械保護,能強制切斷控制和能源;有多重鎖閉的開關;
37. 可能有意外啟動的生產設備,必須配置起強制作用的安全防護裝置;
38. 能源偶然切斷又重新接通時,生產設備必須能避免危險運轉;
39. 必須采取措施控制噪聲和振動,使其達到產品允許的標準以內;
40. 產生粉塵、有害氣體或蒸氣的生產設備要用自動加料、卸料裝置、凈化排放裝置,保證工作場所和排放的有害物符合tj36—79《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和《工業(yè)“三廢”排放式行標準》的有關要求;
41. 有害物的密閉系統(tǒng),應避免跑、冒、滴、漏,必要時配置監(jiān)測、報警裝置,對劇毒物質應有應急措施;
42. 凡能產生放(輻)射的生產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屏蔽、吸收措施,應盡量采用遠距離操作和自動化作業(yè)、設置監(jiān)測報警和聯(lián)鎖裝置;
43. 每臺生產設備必須有標牌,使用安全色;易發(fā)生危險的部位,必須有安全標志。設計需按《安全色》標準和《安全標志》標準執(zhí)行;
44. 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機械壓力機、木工機械等生產設備設計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必須有國家指定的安全檢查機構審批手續(xù);
45. 說明書內容包括安裝、搬運、貯存、使用、維修和安全衛(wèi)生等有關規(guī)定。
第4篇 企業(yè)安全管理檢查表電氣安全檢查表
1) 電氣系統(tǒng)都有漏電、觸電的可能。因此,對操作者進行防觸電保護所采取的各種手段必須有效、可靠,并貫穿于電氣系統(tǒng)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其次要嚴格遵守電氣操作規(guī)程以及檢修作業(yè)的監(jiān)護制度等。
2) 一旦發(fā)生觸電,必須迅速切斷電源,及時而正確地施行人工搶救。
1. 設備檢查
1.1 變配電所的設置,建筑結構及有關設施:
1.1.1 變配電所應避免設置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空氣污染或有劇烈震動的場所;
1.1.2 變配電所一般采用磚結構建筑、水泥地面。地面應高出周圍地面150~300mm,以防積水;
1.1.3 變配電所室門應向外開,并采用輕型鐵門或包有鐵皮的木門;
1.1.4 與變配電所相通的電纜溝、電纜隧道等處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滲入和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為電纜溝的蓋板;
1.1.5 戶外變電所的變壓器周圍,其固定柵欄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變壓器底部與地面之間應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離。若裝有兩臺變壓器時,兩者凈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壓配電裝置可單獨設置,當高壓開關柜少于4臺時,可將高低壓配電裝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單列布置,兩者距離應大于或等于2m;
1.1.7 變壓器室應通風良好,通風口用水泥或金屬百葉窗,且內側加裝網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屬網,保證任何季節(jié)安全運行;
1.1.8 變壓器室的門應上鎖,并掛“高壓危險”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標;
1.1.9 戶內配電裝置最小通道寬度,單排列的操作通道為1.5m,維修通道為0.8m;雙排列的操作通道為2m,維修通道為1m;
1.1.10 變配電設備遮欄高度應不低于1.7m。
1.2 電氣設備:
1.2.1 變壓器
1.2.1.1 變壓器外殼無滲、漏油,并和鐵芯同時可靠接地。
1.2.1.2 當發(fā)現(xiàn)變壓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停止運行:
1) 音響不均勻或有爆炸聲等異常情況;
2) 油面低于油面計的下限,并繼續(xù)漏油下降時;
3) 防爆管或油枕噴油時;
4) 正常條件下溫度過高,并不斷上升時;
5) 油色過深,油內出現(xiàn)炭質;
6) 套管有放電現(xiàn)象或嚴重裂紋。
1.2.2 油開關和隔離開關
1.2.2.1 油開關的油位應在上限與下限之間;油色正常、無滲漏;排氣管應完好無損;
1.2.2.2 油開關操作靈活,準確可靠、合閘機械指示正確;
1.2.2.3 故障跳閘后的油開關,應檢查套管有無斷裂、引線有無燒傷、油箱有無變形;
1.2.2.4 油開關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機構應有可靠的聯(lián)鎖裝置,并保證合閘時只有先合隔離開關才能合上油開關;拉閘時先拉開油開關,才能拉開隔離開關;
1.2.2.5 隔離開關的瓷瓶和連接拉桿應無裂紋、無放電痕跡、銷子無脫落。
1.2.3 負荷開關和跌落保險
1.2.3.1 負荷開關只能用來切斷和接通正常線路,其消弧裝置應完好。合閘時,觸頭應動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應超過3mm;
1.2.3.2 負荷開關操作機構應靈活可靠;
1.2.3.3 跌落式熔斷器斷開后,其帶電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離在室外應大于或等于4.5m,室內應大于或等于3m;
1.2.3.4 跌落式熔斷器應傾斜安裝,與垂直線保持15°~30°夾角;
1.2.3.5 有爆炸、火災危險及劇烈震動的場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險;
1.2.3.6 所有開關的各部件應完整無損,操作機構安全可靠,并有額定電壓、電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標志。
1.2.4 互感器
1.2.4.1 電壓互感器一、二次側均有熔斷器保護(二次側可用自動開關),一次側開關斷開后,其二次回路應有防止電壓反饋的措施;
1.2.4.2 電壓互感器如內部有噪聲、放電聲、煙味或臭味等異常情況時,應停電處理,不得用隔離開關斷開故障回路,應切斷上一級油開關;
1.2.4.3 電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導線截面為2.5mm,無中間接頭號,連接可靠,且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1.2.5 電力電容器
1.2.5.1 電容器不得裝在高溫、多塵、潮濕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蝕性氣體的場所;
1.2.5.2 當電容器外殼嚴重漏油、鼓肚、瓷套管嚴重放電、閃絡響聲或嚴重過熱時,應立即退出運行;
1.2.5.3 電容器室應有溫度指標,室溫不得超過40℃,否則應裝機械通風。電容器外殼溫度不超過60℃;
1.2.5.4 運行中的電容器組,三相電流應保持平衡,相間不平衡電流不應大于5%;
1.2.5.5 電容器組應有欠壓保護,當母線電壓低到宣傳員定值的60%左右時,能從電網中自動切除;
1.2.5.6 戶外落地安裝的電容器下層電容器低部距地面應大于或等于0.4m,地面應有防潮措施四周應設網孔不大于20×20mm網狀遮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電容器室應通風良好,進風窗應裝網孔不大于10×10mm的鋼網;
1.2.5.7 電容器應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裝置和超負荷裝置;
1.2.5.8 電容組應裝放電回路。禁止帶電荷合閘。電容器停止運行后,至少放電3min方可再次合閘。
1.2.6 電纜
1.2.6.1 電纜對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許距離:
1) 直埋電纜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電纜外皮);1~35kv為0.7m;
2) 電纜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礎為0.6m。
1.2.6.2 電纜相互接近時的最小凈距:
1) 10kv以下電纜之間為0.1m,10~35kv之間應不小于0.25m;
2) 不同部門使用的電纜,包括通信電纜相互間為0.5m。
12.6.3 電纜與地下管道間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許距離;
1) 電纜與熱力管道接近時的凈距為2m,交叉時為0.5m;
2) 電纜與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時的凈距為0.5m。
1.2.6.4 電纜相互交叉時的凈距為0.5m;
1.2.6.5 被挖出的電纜應用木板襯護懸吊,懸吊點之間的距離不大于1.5m。不得用鐵絲和繩子不加托板直接懸吊電纜;
1.2.6.6 鎧裝電纜或鉛包,鋁包電纜的金屬外皮在兩端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歐姆;
1.2.6.7 電纜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應穿在保護管內,保護管內徑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1.2.6.8 敷設電纜的地面應裝設走向標志,以利運行和檢修。
1.2.7 照明裝置及移動電具
1.2.7.1所有移動電具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mω,引線和插頭應完整無損。引線必須用三芯(單相電具)、四芯(三相電具)堅韌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截面至少0.5mm×0.5mm,引線不得有接頭,不宜過長,一般不超過5m;
1.2.7.2 所有移動電具宜裝漏電動作電流小于或等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安器;
1.2.7.3 36v以下的低電壓線路裝置應整齊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須為專用插座;
1.2.7.4 所有燈具、開關、插銷應適應環(huán)境的需要,如在特別潮濕、有腐蝕性蒸氣和氣體、有易燃易爆的場所和戶外等處,應分別采用合適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燈具和開關;
1.2.7.5 220v燈頭離地高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潮濕、危險場所和戶外,不低于2.5m;
2) 生產車間、辦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 必須放低時,不應低于1m,但從燈頭到離地2m處的燈線要加絕緣套管,并對燈具采取防護措施。
1.2.7.6 開關和插座離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裝低,但離地不應低于15mm;
1.2.7.7 局部照明及移動式手提燈工作電壓應按其工作環(huán)境選擇適當?shù)陌踩妷?。機床或鉗工臺上的照明燈應用36v及以下的低電壓;鍋爐,蒸發(fā)器和其它金屬容器內的行燈電壓不允許超過12v。低壓燈的導線和電具絕緣強度不低于交流250v;
1.2.7.8 插座或開關應完整無損,安裝牢固、外殼或罩蓋應完好、操作靈活、接頭可靠;
1.2.7.9 露天的燈具、開關應采用防雨式,安裝必須牢固可靠;
1.2.7.10 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臨時燈。生產需要應辦理臨時線申請手續(xù),定期檢查,過期拆除;
1.2.7.11 臨時線為絕緣良好的橡皮線,懸空和沿墻敷設。架設時戶內離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戶外不得低于3.5。臨時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等距離應在0.3m以外,與道路交叉處不低于6m。
1.3 架空線及戶內外布線
1.3.1 導線截面必須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導線的線距與周圍設施的距離,過路時對地高度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1.3.2 架空線嚴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頂;
1.3.3 拉線要裝在架設導線反方向的著力點上或線路不平衡張力合力的作用點上。拉線與線路的方向應對正。角度拉線應與線路的分角線對正。防風拉線與線路垂直;
1.3.4 電桿與拉線的夾角不小于45°,受環(huán)境限制時應不小于30°;
1.3.5 不同線路共桿時,低壓線在高壓線下方,對10kv的直線桿兩端間距不小于1m。通信廣播線路在低壓線路下方。其間距不小于1.5m。低壓線路多層排列,直線桿層間距離不得小于0.6m,相鄰導線間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轉角不小于0.3m;
1.3.6 三相四線供電系統(tǒng)中零線截面不小于該線路相線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許截面,單相制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
1.3.7 不同電壓、不同頻率的導線不允許穿入同一金屬管內。(同一設備和同一機組所有回路電壓在66v以下、三相四線制照明回線除外);
1.3.8 金屬管布線時,管內及管口須光滑無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 戶內、外明線裝置的導線,穿過墻壁應用瓷管,鋼管或塑料保護。穿過樓板應用鋼管或硬塑料管保護。通向戶外的塑管應一線一管。在兩條線路交叉時,貼近敷設面的一條線路的導線上應套絕緣管。
1.4 防雷和接地保護
1.4.1 裝有避雷針的建筑物上嚴禁架設低壓線、通信線和廣播線;
1.4.2 避雷針的安裝應滿足機械強度和耐腐蝕的要求。避雷針宜用直徑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鋼管或直徑不小于20mm的圓鋼,并鍍鋅;
1.4.3 避雷針連線應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鍍鋅綱紋線;
1.4.4 避雷帶或避雷網宜用鍍鋅鋼材。圓鋼最小直徑為 8mm,扁鋼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60mm;
1.4.5 閥型避雷器應垂直安裝,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膠合處無破裂,輕搖進內部無不正常響聲,拉地引下線如為銅線,應大于或等于16mm×16mm;如為鋁線應大于或等于25mm×25mm;
1.4.6 防雷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和預防性試驗,接閃器及引下線等如腐蝕30%以上應更換;
1.4.7 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線供電系統(tǒng)應采用接地保護;
1.4.8 中性點接地的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tǒng),應采用接零保護,變壓器中性點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線和干線沿線每公里及終端處應重復接地;
1.4.9 接零保護的低壓供電系統(tǒng)中電纜和架空線引入的配電柜處應重復接地。不許在零線上裝設熔斷器和開關;
1.4.10低壓供電系統(tǒng)中,不應一部分設備外殼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1.4.11因絕緣破壞而可能帶有危險電壓主的電氣了設備及電氣了裝置其金屬外殼和框架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r小于或等于4ω;
1.4.12鍍鋅,其截面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防雷接地體最小截面:圓鋼,直徑10mm;角鋼50×50×5mm;扁鋼厚4mm,截面100mm×100mm;鋼管厚3.5mm,直徑50mm ②一般接地體最小截面:圓鋼直徑8mm。角鋼厚4mm;扁鋼厚4mm。截面48mm×48mm;鋼管厚3.5mm×3.5mm ③一般接地裝置的接地干線最小截面:圓鋼直徑6mm;角鋼厚3mm;扁鋼截面24mm×24mm;
1.4.13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大地接短路電流系統(tǒng):r≤2000/i,當i>400a時,r≤0.5ω ②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tǒng):高低壓設備共用時,r≤120/i 一般不大于10ω;僅用于高壓設備時,r≤250/i 一般不大于10ω
③低壓電力系統(tǒng):并聯(lián)運行電氣設備的總容量為100kv以上時,r≤4ω;若不超過100kva時,重復該地電阻r≤10ω。
2. 行為安全
2.1巡視,巡視只準在高壓設備遮欄外。也不準在變壓器高壓下面行走;
2.2備檢修必須采取停電驗電,確認無電并進行放電和接地。裝遮欄及懸掛安全標示牌;
2.3備運行或檢修應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和絕緣手套、防護眼鏡、使用絕緣墊及絕緣工具;
2.4修應實行監(jiān)護制,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2.5電時,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許進入遮欄和觸及設備的導電部分;
2.6人身觸電和火災事故時,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搶救;
2.7全工具應配備齊全,并定期試驗,按規(guī)定合格使用,用后應妥善保管;
2.8守電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倒閘操作票和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終結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備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jiān)護,相鄰相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隔開。禁用銼刀和金屬尺等工具;
2.10工遇有6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電等情況,嚴禁登桿作業(yè)和倒閘操作。
3. 室內應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滅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對其應能熟悉使用。救助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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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企業(yè)安全管理檢查表、車間安全檢查表
車間安全檢查表
說明
車間是企業(yè)的主要生產場所,車間的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因此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能疏忽大意。同時,對不安全行為更應“從嚴”,“強化”,控制,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使不安全行為降低到最低幾率,才能做到預測預防,從而達到最佳的安全狀態(tài)。
1. 作業(yè)環(huán)境
1.1 車間內外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道平坦、暢通
1.2 進、出口處應根據(jù)車間通道情況和作業(yè)區(qū)域情況設置安全標志或限速標志,并符合gb2894—82的規(guī)定;
1.3 作業(yè)區(qū)的場地應整齊、防滑、無凹陷、凸起和嚴重油污現(xiàn)象;
1.4 車間內不準搭建簡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況必須搭建,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規(guī)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寬度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寬度標志線應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電瓶車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車或叉車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進入車間的鐵路線軌道頂面應與地面平齊。
1.7 廠房內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應不低于50l_。
1.8 車間應設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在易引起工傷事故或通行時易發(fā)生危險的場所,應裝設人員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事故照明電源應自動投入,在有專人值班時,可采用手動切換。
1.11 天窗應有機械開啟裝置,并啟閉靈活、可靠、關閉嚴密,無漏雨現(xiàn)象。
1.12 車間廠房應有排水系統(tǒng)、保證在當?shù)赜昙窘涤炅孔畲髸r,排水暢通,陰井不冒水。
1.13 設備上的工作燈和手提式工作燈均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并符合gb3805—83《安全電壓》的規(guī)定。
1.14 廠房內交流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零)干線,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屬構件,但不得利用輸送可燃易燃物質的管道。
1.15 接地線埋入件應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良好的導電性及熱穩(wěn)定性、連接應牢固、可靠、并保證導電的連續(xù)性。
1.16 起動機的供電滑接線的兩端應有電源相線信號燈,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裝接臨時線路應先填寫“裝設臨時線申請單”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如超過規(guī)定期限,應安裝正式線路。
1.18 臨時線路需用良好的橡套電纜,長度不宜超過10m,線上不得有接頭。
1.19 臨時線宜懸空架設或沿墻架設,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車、叉車的通道上,其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氣、蒸氣、熱水、回水、壓縮空氣、乙炔、氧氣、天燃氣和燃料油管道穿過墻壁或樓板處,應加套管保護。套管內的管段不應有焊縫,管道和套管之間應用石棉繩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動力管道嚴禁穿越生活間和辦公室,乙炔、氧氣和煤氣管道不能通過煙道、通風管、配電室和易燃易爆物倉庫。
1.22 氧氣管道不宜與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設。
1.23 氧氣、乙炔、燃料油、天燃氣管道應有消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1.24 管道應無裂紋和滲漏,管道應保持暢通,密封良好,無跑、冒、滴、漏現(xiàn)象。
1.25 管道上的閥門應啟閉靈活,關閉嚴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閥等均應完好,無泄漏現(xiàn)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飽和蒸氣管基本色:紅色;色環(huán):黃色
壓縮空氣管基本色:淺蘭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黃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氣管基本色:深蘭色
低熱值煤氣管基本色:黃色。
1.27 壓力為(0.86~14.7)×104pa的車間乙炔管道進口處,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裝夾具等存放場地不得侵占車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不得超過《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中表4的規(guī)定。
1.30 工業(yè)企業(yè)的生產車間和作業(yè)場所的工作地點的噪聲標準為85db(a)?,F(xiàn)有工業(yè)企業(yè)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準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db(a)。
1.31 對粉塵濃度高的場所,產生有害氣體的作業(yè)區(qū)(點),震動噪聲嚴重的作業(yè)區(qū)(點)應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
1.32 車間地面的油污及鐵屑應及時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車間應設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人員,并建立安全技術檔案,隨時記錄安全生產情況。
2.2 新入廠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單獨操作。
2.3 特種作業(yè)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后,必須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獨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審。
2.5 工作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女工要把發(fā)辮放入帽內。旋轉機床嚴禁帶手套操作。
2.6 不準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工作;上班前不準飲酒。
2.7 保證安全防護、信號保險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保持設備潤滑及通風良好。
2.8 凡運轉設備不準跨越,傳遞物件和觸動危險部位。
2.9 調整檢查設備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開車,各種機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源、熄滅火種、清理場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閉廠房作業(yè)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準騎自行車。
2.13 嚴禁任何人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鉤下通過和停留。
2.14 設備應定人操作,開動本工種以外設備時,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操作。
2.15 檢查修理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設人監(jiān)護。
2.16 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監(jiān)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裝置等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 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電氣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或線路。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應戴好絕緣手套。
2.19 高空作業(yè)必須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嚴禁在高空投擲工具、材料。
2.20 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嚴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不得在有毒、粉塵生產場所進餐、飲水。
2.22 產生有害人體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生產線或設備,必須配置相應的三廢處理裝置或安全保護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 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乙炔發(fā)生站、空壓機站、發(fā)電機房、鍋爐房、油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2.24 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guī)范設置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凡高處作業(yè)、帶電作業(yè)、禁火區(qū)域動火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方可進行。
2.26 發(fā)生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后,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guī)程》。
2.27 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領導機關。
第6篇 企業(yè)安全管理檢查表車間安全檢查表
說明
車間是企業(yè)的主要生產場所,車間的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因此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能疏忽大意。同時,對不安全行為更應'從嚴','強化',控制,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使不安全行為降低到最低幾率,才能做到預測預防,從而達到最佳的安全狀態(tài)。
1. 作業(yè)環(huán)境
1.1 車間內外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道平坦、暢通
1.2 進、出口處應根據(jù)車間通道情況和作業(yè)區(qū)域情況設置安全標志或限速標志,并符合gb2894-82的規(guī)定;
1.3 作業(yè)區(qū)的場地應整齊、防滑、無凹陷、凸起和嚴重油污現(xiàn)象;
1.4 車間內不準搭建簡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況必須搭建,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規(guī)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寬度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寬度標志線應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電瓶車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車或叉車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進入車間的鐵路線軌道頂面應與地面平齊。
1.7 廠房內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應不低于50l_。
1.8 車間應設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在易引起工傷事故或通行時易發(fā)生危險的場所,應裝設人員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事故照明電源應自動投入,在有專人值班時,可采用手動切換。
1.11 天窗應有機械開啟裝置,并啟閉靈活、可靠、關閉嚴密,無漏雨現(xiàn)象。
1.12 車間廠房應有排水系統(tǒng)、保證在當?shù)赜昙窘涤炅孔畲髸r,排水暢通,陰井不冒水。
1.13 設備上的工作燈和手提式工作燈均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并符合gb3805-83《安全電壓》的規(guī)定。
1.14 廠房內交流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零)干線,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屬構件,但不得利用輸送可燃易燃物質的管道。
1.15 接地線埋入件應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良好的導電性及熱穩(wěn)定性、連接應牢固、可靠、并保證導電的連續(xù)性。
1.16 起動機的供電滑接線的兩端應有電源相線信號燈,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裝接臨時線路應先填寫'裝設臨時線申請單'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如超過規(guī)定期限,應安裝正式線路。
1.18 臨時線路需用良好的橡套電纜,長度不宜超過10m,線上不得有接頭。
1.19 臨時線宜懸空架設或沿墻架設,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車、叉車的通道上,其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氣、蒸氣、熱水、回水、壓縮空氣、乙炔、氧氣、天燃氣和燃料油管道穿過墻壁或樓板處,應加套管保護。套管內的管段不應有焊縫,管道和套管之間應用石棉繩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動力管道嚴禁穿越生活間和辦公室,乙炔、氧氣和煤氣管道不能通過煙道、通風管、配電室和易燃易爆物倉庫。
1.22 氧氣管道不宜與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設。
1.23 氧氣、乙炔、燃料油、天燃氣管道應有消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1.24 管道應無裂紋和滲漏,管道應保持暢通,密封良好,無跑、冒、滴、漏現(xiàn)象。
1.25 管道上的閥門應啟閉靈活,關閉嚴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閥等均應完好,無泄漏現(xiàn)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飽和蒸氣管基本色:紅色;色環(huán):黃色
壓縮空氣管基本色:淺蘭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黃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氣管基本色:深蘭色
低熱值煤氣管基本色:黃色。
1.27 壓力為(0.86~14.7)×104pa的車間乙炔管道進口處,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裝夾具等存放場地不得侵占車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不得超過《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中表4的規(guī)定。
1.30 工業(yè)企業(yè)的生產車間和作業(yè)場所的工作地點的噪聲標準為85db(a)?,F(xiàn)有工業(yè)企業(yè)經過努力暫時達不到標準時,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90db(a)。
1.31 對粉塵濃度高的場所,產生有害氣體的作業(yè)區(qū)(點),震動噪聲嚴重的作業(yè)區(qū)(點)應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
1.32 車間地面的油污及鐵屑應及時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車間應設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人員,并建立安全技術檔案,隨時記錄安全生產情況。
2.2 新入廠人員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或單獨操作。
2.3 特種作業(yè)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后,必須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獨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復審。
2.5 工作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女工要把發(fā)辮放入帽內。旋轉機床嚴禁帶手套操作。
2.6 不準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工作;上班前不準飲酒。
2.7 保證安全防護、信號保險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保持設備潤滑及通風良好。
2.8 凡運轉設備不準跨越,傳遞物件和觸動危險部位。
2.9 調整檢查設備需要拆卸防護罩時,要先停電關車。不準無罩開車,各種機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須切斷電源、氣源、熄滅火種、清理場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閉廠房作業(yè)時,必須安排兩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嚴禁從行駛中的機動車輛中爬上、跳下,拋卸物品;車間內不準騎自行車。
2.13 嚴禁任何人攀登吊運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鉤下通過和停留。
2.14 設備應定人操作,開動本工種以外設備時,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操作。
2.15 檢查修理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設人監(jiān)護。
2.16 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監(jiān)測儀表、警戒標記、防雷裝置等不準隨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 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復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電氣人員不準裝修電氣設備或線路。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應戴好絕緣手套。
2.19 高空作業(yè)必須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嚴禁在高空投擲工具、材料。
2.20 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和腐蝕等物品,必須分類妥善存放,并設專人嚴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不得在有毒、粉塵生產場所進餐、飲水。
2.22 產生有害人體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線、噪聲的場所、生產線或設備,必須配置相應的三廢處理裝置或安全保護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 變、配電室、氧氣站、煤氣站、乙炔發(fā)生站、空壓機站、發(fā)電機房、鍋爐房、油庫、危險品庫等要害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2.24 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guī)范設置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凡高處作業(yè)、帶電作業(yè)、禁火區(qū)域動火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方可進行。
2.26 發(fā)生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后,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guī)程》。
2.27 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上級領導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