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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
應采取支護措施的基坑(槽)
1,基坑深度較大,且不具備自然放坡條件2.地基土質松軟,并有地下水或豐富的上層滯水。
3. ,開挖危及鄰近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線安全
二基坑支護的主要方式
原狀土放坡;
簡單水平支撐
兩種或兩種以上方式的合理組合等
三。
基坑工程監(jiān)測
基坑工程監(jiān)測包括劫掠結構監(jiān)測和周圍環(huán)境監(jiān)測
四。
地下水的控制方法
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集水明排,真空進點降水,噴射進點降水,管井降水,截水回灌等
五。
基坑發(fā)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跡象
六。
基坑支護破壞的主要形式
七。
基坑支護安全控制要點
1,支護方案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簽字2,支護結構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3.,基坑支護結構,(包括支撐等 )的實際水平位移和豎向位移,必須控制在設計允許范圍內
4,控制好基坑支護與降水,止水帷幕等 施工質量,并確保位置正確
5,控制好基坑支護,降水與開挖的順序
6,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底隆起,坑外地下水位變化和地表的沉陷等
7,控制好外建筑物,道路和管線等 的沉降,位移
八,基坑施工應急處理措施
1,滲水或漏水
1)坑底設溝排水,引流修補2)密實混凝封堵;3.)壓密注漿
4)高壓噴射注漿2水泥土墻位移超過設計值
1)采用水泥土墻背后卸載;2)加快墊層施工3.)墊屋加厚
4)加設支撐3.,支撐式支護結構墻背土體沉陷
1)增設坑內降水設備降低地下水;2)進行坑底加固3.)墊層隨挖隨澆;
4)加厚墊層或采用配筋墊層;
5)設置坑底支撐
4,鄰近建筑物沉降
跟蹤注漿的方法
腳手架安全管理
一,一般腳手龍口奪食 安全控制要點
1,腳手架搭投之前,確定搭設(包括拆除)施工方案。
2,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3.,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底層斜桿下端均必須支承在墊快或墊板上。
4,高度在24m以下 的單雙排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5,人員持證上崗
第2篇 基坑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
一。應采取支護措施的基坑(槽)
1,基坑深度較大,且不具備自然放坡條件
2.地基土質松軟,并有地下水或豐富的上層滯水。
3,開挖危及鄰近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線安全
二基坑支護的主要方式
原狀土放坡;簡單水平支撐
兩種或兩種以上方式的合理組合等
三?;庸こ瘫O(jiān)測
基坑工程監(jiān)測包括劫掠結構監(jiān)測和周圍環(huán)境監(jiān)測
四。地下水的控制方法
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集水明排,真空進點降水,噴射進點降水,管井降水,截水回灌等
五?;影l(fā)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跡象
六?;又ёo破壞的主要形式
七?;又ёo安全控制要點
1,支護方案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簽字
2,支護結構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wěn)定性
3,基坑支護結構,(包括支撐等 )的實際水平位移和豎向位移,必須控制在設計允許范圍內
4,控制好基坑支護與降水,止水帷幕等 施工質量,并確保位置正確
5,控制好基坑支護,降水與開挖的順序
6,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底隆起,坑外地下水位變化和地表的沉陷等
7,控制好外建筑物,道路和管線等 的沉降,位移
八,基坑施工應急處理措施
1,滲水或漏水
1)坑底設溝排水,引流修補
2)密實混凝封堵;
3)壓密注漿
4)高壓噴射注漿
2水泥土墻位移超過設計值
1)采用水泥土墻背后卸載;
2)加快墊層施工
3)墊屋加厚
4)加設支撐
3,支撐式支護結構墻背土體沉陷
1)增設坑內降水設備降低地下水;
2)進行坑底加固
3)墊層隨挖隨澆;
4)加厚墊層或采用配筋墊層;
5)設置坑底支撐
4,鄰近建筑物沉降
跟蹤注漿的方法
腳手架安全管理
一,一般腳手龍口奪食 安全控制要點
1,腳手架搭投之前,確定搭設(包括拆除)施工方案。
2,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3,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xù)設置,底層斜桿下端均必須支承在墊快或墊板上。
4,高度在24m以下 的單雙排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5,人員持證上崗
第3篇 基坑(槽)開挖安全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所屬各項目部施工現場基坑(槽)開挖的施工程序,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對基坑(槽)開挖工作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j201-83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手冊》
《火力發(fā)電廠地基處理技術規(guī)定》(試行)dl5024-93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5.1項目部負責對開挖工作的綜合管理,負責開挖作業(yè)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5.2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5.3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對開挖作業(y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6具體內容
6.1施工前,施工單位根據現場環(huán)境特點,以及有關地質勘測報告,確定施工方案,報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
6.2機械化公司根據項目部的要求,提供性能可靠的施工機械和合格的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服從使用單位的統(tǒng)一調配。
6.3施工前由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作業(yè)指導書,進行全員安全施工技術交底。
6.4施工單位負責人在開挖前同現場臨時供水、供電管理部門聯(lián)系,確定開挖范圍內的臨時供水管線和臨時供電線路埋設情況,制訂防范措施。
6.5施工單位應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在施工區(qū)域內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6.6施工中如需進行爆破作業(yè),要由專業(yè)化隊伍進行施工。
6.6.1爆破工程施工前應指定專人負責,爆破工作人員必須受過爆破技術訓練,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并經縣、市公安局考試合格,方可參加爆破工作。
6.6.2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炸材料應根據使用條件選用,并應符合現行的國家及相關的地方標準。
6.6.3爆炸材料的購買、運輸、儲存、保管,應遵守國家及地方關于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
6.6.4由專業(yè)化隊伍根據需爆破地點的環(huán)境及地質條件,制訂出施工技術措施,報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審批,并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由安全監(jiān)察部門備案。
6.6.5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工程施工需要,統(tǒng)籌安排爆破工程的施工。
6.6.6爆破工程爆破完畢后,由相關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核對,確認無危險隱患后,方可開展下一步施工工作。
6.7基坑開挖完畢后,由項目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基坑的安全條件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工作。
6.8基坑開挖及土方運輸過程中,施工單位要注意采取措施,避免產生施工揚塵。
7相關文件
qb 553-18-00——《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及執(zhí)行管理辦法》
8相關記錄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記錄”
“安全檢查記錄”
第4篇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和范圍
1.1本規(guī)定為了在建筑基坑支護設計與施工中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舆吰路€(wěn)定、基坑周邊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設施和施工作業(yè)人員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和市政基礎設施的施工深基坑施工。
2? 引用標準
施工過程中的深基坑支護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jgj120-99);《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定義
3.1 深基坑: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過5米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huán)境較復雜的基坑(槽)。
4? 職責
4.1施工單位:
4.1.1、應針對土質的類別、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節(jié)、周圍環(huán)境、擬采用的施工機具來確定開挖方案。
4.1.2、開挖基坑(槽)設計深度如比鄰建筑物、構筑物的基礎深時,應采用邊坡支撐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動態(tài)觀測。
4.1.3、根據基坑的深度、土質的特性和周圍環(huán)境確定對基坑的支護方案。
4.1.4、根據選定的基坑支護方案進行設計和驗算。
4.1.5、根據所采用的開挖方案編制操作程序和規(guī)程。
4.1.6、繪制施工圖;制定回填方案。
4.1.7、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深基坑作業(yè)必須編制專項的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
4.1.8、對于結構復雜、危險性較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不僅要按照上述要求編制專項的施工方案,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4.1.9、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基坑邊沿設置安全可靠的圍擋措施,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夜晚設立紅燈警示。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即《安全標志》(gb2894-1996)。
4.1.10、施工單位在對深基坑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二十八條、三十條等相關法規(guī)及規(guī)范要求組織施工,施工企業(yè)還需編制出深基坑工程可能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2監(jiān)理單位:
4.2.1、監(jiān)理單位負責相關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方案的許可審批工作及作業(yè)全過程各項安全措施的檢查確認和督促落實。
4.2.2、對違章行為進行制止,情節(jié)嚴重的停工整改,待達到安全標準要求后方可復工。按要求簽發(fā)動土作業(yè)許可證。
4.2.3、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不停止施工的,監(jiān)理必須及時上報安全質量監(jiān)督站。
4.3設計單位:
設計單位根據支護結構的極限狀態(tài)、承載力極限狀態(tài)與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按照《建筑結構設計統(tǒng)一標準》密切配合施工單位對結構及土體的變形進行認真計算,在設計方案中給施工單位安全施工以必要的建議。
4.4勘察單位:
勘察單位根據主體結構的初勘階段成果對基坑支護提出支護方案的建議,勘察點的深度以滿足支護結構設計要求深度為宜。認真查明地下水的性質,并對地下水可能影響周邊環(huán)境提出相應的治理措施供設計人員參考。
5 深基坑(槽)施工安全防護管理規(guī)定:
5.1基坑土方施工時不論是土方開挖還是土方回填必須根據《jgj59-99》安全檢查表要求遵守以下規(guī)定:
5.1.1、機械挖填土
5.1.1.1、參加機械挖土的人員必須遵守所使用機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前必須要有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機械的各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司機要持證上崗。
5.1.1.2、土方開挖的順序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或根據現場技術技術人員交底要求,禁止采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并且應該做好排水措施。
5.1.1.3、使用機械挖土前,要先發(fā)出信號,配合機械挖土的人員,在坑、槽內作業(yè)時要按規(guī)定坡度順序作業(yè),任何人不得進入挖土作業(yè)的范圍內。
第5篇 深基坑開挖項安全管理體系
深基坑開挖項目安全管理體系
1、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
針對我標段施工時間短、施工任務重的特點,我項目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劉宇廷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確保對各種工序施工安全進行有效地控制。項目部和各作業(yè)班組均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目標,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罰辦法。建立項目部各級、各部門和各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制度,考核均用書面記錄,定期進行評議。施工現場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項目部技術人員、檢測人員、各作業(yè)隊隊長、工班長為兼職安全員,協(xié)助安全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3、安全管理力量配備及責任
(1)項目經理對管內安全工作負第一管理責任;常務副項目經理全面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布置;主管生產的副項目經理具體負責安全工作的抓、管及落實情況。各職能部門根據中鐵_局安(20__)007號文規(guī)定,對安全工作履行相應職責。
(2)項目部設置安質環(huán)保部,具體負責監(jiān)督、檢查、布置、落實管內各項安全措施,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并處理好日常的各項安全工作。
(3)各作業(yè)隊隊長對本隊安全工作負全責。管生產的副隊長具體分管安全。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室。根據施工需要,設專職安全員1人,負責抓好管內的施工安全,參與制定各項安全措施、規(guī)章制度。并具體負責監(jiān)督、檢查、布置、落實現場各項安全措施,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
(4)各作業(yè)班(組)設置兼職安全員1-2名,協(xié)助班(組)長抓好、管好本班的安全工作。指導本班(組)人員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糾正違章違紀行為。
(5)在明確管理責任、配備齊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力量的同時,充分發(fā)揮黨、團、工會組織的優(yōu)勢,建立黨團員及工會會員安全崗哨,形成一個主要領導負責、主管領導主抓、主管、職能部門具體落實、各級組織協(xié)管共建、全員參與的平面臺階式安全網絡。
第6篇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支護工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種施工方法,它包括地下連續(xù)墻、排樁支護、重力式檔土結構、噴錨支護結構和組合式支護結構等形式,其施工過程極易發(fā)生坍塌傷亡事故。建設部《建筑工程預坊坍塌事故若干規(guī)定》中明確指出,基坑支護是多發(fā)事故專項治理的主要內容之一應制定預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做好施工組織,確保安全?!督ㄖ┕ぐ踩珯z查標準》(jgj59-99)也明確規(guī)定基坑支護工程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否則該項為“零分項”。因此加強基坑支護工程技術安全措施至關重要。
1基坑坍塌的常見原因
1.1坑壁的形式選用不合理
基礎施工時,坑壁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采用坡率法,即自然放坡;二是采用支護結構。實踐證明,基坑坑壁的形式直接影響基坑的安全性若選用不當會為基坑施工埋一隱患。施工單位在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時,過多考慮節(jié)省投資和縮短工期,忽視對坑壁形式的正確選用,從而出現坑壁形式選用不當。
在大多數工程中,由于采用坡率法比采用支護結構節(jié)省投資,因此,這種方式常被施工單位作為基坑施工的首選形式。但坡率法只能在工程條件許可時才能采用,如果施工場地有限不能滿足規(guī)范所要求的坡率或者地下水豐富、土質穩(wěn)定性差,一般不能考慮坡率法,否則,容易出現隱患,造成坑壁坍塌。當不具備采用坡率法的條件時,應對基坑采用支護措施。成都地區(qū)常用的支護結構有土釘墻支護、噴錨支護、混凝土灌注支護等。施工前,應根據工程所處周邊環(huán)境、地質水文條件以及工程施工工藝要求對支護形式進行合理選擇、設計,若為節(jié)省資金僅憑經驗確定支護形式,很可能達不到支護的目的,同樣容易出現坑壁坍塌的情況,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對這種坑壁,采用混凝土灌注樁效果更為理想,安全性更高。
1.2坑壁土方施工不規(guī)范
一些施工單位在基坑施工中,不重視施工管理控制,隨意更改施工設計,違反技術規(guī)范要求也是帶來基坑施工隱患,造成坑壁坍塌的主要原因。
主要表現在:一是采用坡率法時坡率值不足。當工程條件許可時,基坑施工一般采用坡率法。但采用坡率法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搞好基坑施工的坡率控制。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施工單位常常因為土方開挖時坡率控制不好或地勘資料不準確,造成開挖深度大于預計深度,出現基坑坑壁坡率小于設計值的情況,使基坑坑壁處于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最容易出現坑壁坍塌;二是支護結構施工時未按要求進行土方開挖。在進行土釘墻支護或噴錨支護結構施工時,按照規(guī)范要求,應根據土釘或錨桿的排距分層開挖,開挖一層土方后立即進行支護,待支護結構達到設計要求后再開挖下一層土方。但現場施工時,常因土方開挖作業(yè)與護壁施工未緊密配合,土方挖運速度,坑壁直立土方大面積長時間裸露,為坑壁坍塌創(chuàng)造了條件。
1.3對地表水的處理不重視
基坑施工的“水患”一是地下水,二是地表水。由于地下水處理不好將直接影響基礎工程的施工并對基礎坑坑壁的穩(wěn)定性造成威脅,因此建筑工程相關各方都對地下水的處理非常重視,從勘察、設計和資金投入等方面均能得到保證?,F在,成都地區(qū)普遍采用管井降水,降水效果良好,有效地消除了地下水對基坑坑壁的不良影響。另外,地表水對基坑坑壁穩(wěn)定性的作用同樣影響很大。地表水可分為“一明一暗”兩種情況“,明”主要是指施工現場內地面可能出現的地表水,如雨水、施工用水、從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暗”主要是指基坑周邊地面以下的管網滲漏、爆管等產生的地表水。這兩種情況若不及時處理都會對坑壁的穩(wěn)定性產生威脅,有可能造成坑壁坍塌,特別是地下管網產生的地表水,因其不易被發(fā)現,造成的后果往往更為嚴重。
1.4支護結構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
因基坑支護結構是建筑施工過程中的一項臨時設施,目前許多施工單位對其施工質量重視不夠,護壁施工單位的施工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約束,不按設計方案施工的現象時有發(fā)生,造成支護結構的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存在坑壁坍塌隱患。
2基坑坍塌的預防措施
2.1選擇適合的基坑坑壁形式
基坑施工前,首先應按照規(guī)范的要求,依據基坑坑壁破壞后可能造成后果的嚴重性確定基坑坑壁的等級,然后根據坑壁安全等級、基坑周邊環(huán)境、開挖深度、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施工作業(yè)設備和施工季節(jié)的條件等因素選擇坑壁的形式。
當坑基頂部無重要建(構)筑物,場地有放坡條件且基坑深度≤10m時,可以優(yōu)先采用坡率法。采用坡率法時,關鍵是要確定正確的坡率允許值。一般坑壁的坡率允許值可按工程類比的原則并結合已有穩(wěn)定邊坡的坡率值分析確定。當施工場地不能滿足設計坡率值的要求時,應對坑壁采取支護措施。選擇支護結構,首先要確定基坑坑壁的安全等級。按照規(guī)范的要求,坑壁的安全等級按其損壞后可能造成的破壞后果的嚴重性、坑壁類型和基坑深度等因素,確定為一、二、三級。坑壁安全等級一、二級適合采用挖孔灌注樁護壁,坑壁安全等級二、三級適合采用土釘墻護壁。
2.2加強對土方開挖的監(jiān)控
基坑土方一般采用機械挖法,開挖前,應根據基坑坑壁形式、降排水要求等制定開挖方案,并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交底。開挖時,應有技術人員在場,對開挖深度、坑壁坡度進行監(jiān)控,防止超挖。對采用土釘墻支護的基坑,土方開挖深度應嚴格控制,不得在上一段土釘墻護壁未施工完畢前開挖下一段土方。軟土基坑必須分層均衡開挖,層高不宜超過1m。對采用自然放坡的基坑,坑壁坡度過快,使是監(jiān)控的重點,當出現基坑實際深度大于設計深度時,應及時調整坑頂開挖線,保證坑壁坡率滿足要求。
2.3加強對支護結構施工質量的監(jiān)督
建立健全施工企業(yè)內部支護結構施工質量檢驗制度,是保證支護結構施工質量的重要手段質量檢驗的對象包括支護結構所用材料和支護結構本身。對支護結構原材料及半成品應遵照有關施工驗收標準進行檢驗,主要內容有:(1)材料出廠合格證檢查;(2)材料現場抽檢;(3)錨桿漿體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試驗,強度等級檢驗。對支護結構本身的檢驗要根據支護結構的形式選擇,如土釘墻應對土釘采用抗拉試驗檢測承載力、對混凝土灌注應檢測樁身完整性等。
2.4加強對地表水的控制
在基坑施工產前,應摸清基坑周邊的管網情況,避免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網造成損害,出現爆或滲漏。同時為減少地表水滲入坑壁土體,基坑頂部四周應用混凝土封閉,施工現場內應設地表排水系統(tǒng),對雨水、施工用水、從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進行有組織排放,對坑邊的積水坑、降水沉砂池應做防水處理,防止出現滲漏。對采用支護結構的坑壁應設置泄水孔,保證護壁內側土體內水壓力能及時消除,減少土體含水率,也便于觀察基坑周邊土體內地表水的情況,及時采取措施。泄水孔外傾坡度不宜小于5%,間距宜為2~3m,并宜按梅花形布置。
2.5搞好支護結構的現場監(jiān)測
支護結構的監(jiān)測是防止支護結構發(fā)生坍塌的重要手段。在支護結構設計時應提出監(jiān)測要求由有資質的監(jiān)測單位編制監(jiān)測方案,經設計、監(jiān)理認可后實施。監(jiān)測方案應包括監(jiān)測目的、監(jiān)測項目、測試方法、測點布置、監(jiān)測周期、監(jiān)測項目報警值、信息反饋制度和現場原始狀態(tài)資料記錄等內容。監(jiān)測項目的內容有:基坑頂部水下位移和垂直位移、基坑頂部建(構)筑物變形等。監(jiān)測項目的選擇應考慮基坑的安全等級、支護結構變形控制要求、地質和支護結構的特點。監(jiān)測方案可根據設計要求、護壁穩(wěn)定性、周邊環(huán)境和施工進程等因素確定。監(jiān)測單位應定期向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通報監(jiān)測情況,當監(jiān)測值超過報警值時應立即通知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結語
為切實做好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預防坍塌事故發(fā)生,必須嚴格按照《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jgj120-99)及設計圖紙等有關文件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則,針對工程不同地質特點,實施可行的施工方案,保證施工質量與工作人員安全。
第7篇 如何做好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范
1.深基坑工程的定義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87號)的有關規(guī)定,深基坑的定義如下:
(1)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huán)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深基坑工程為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工程勘察前,建設單位應對相鄰設施的現狀進行調查,并將調查資料(包括周邊建筑物基礎、結構形式,地下管線分布圖等)提供給勘察、設計單位。
調查范圍以基坑、邊坡頂邊線起向外延伸相當于基坑、邊坡開挖深度或高度的2倍距離。
施工、監(jiān)理單位進場后應熟悉設計文件,按照深基坑的定義,確定本工程是否屬于深基坑的范疇,并做好深基坑施工的相關工作。
2. 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2.1 自然放坡自然放坡適用于周圍場地開闊,周圍無重要建筑物的深基坑工程,一般出現在郊區(qū),安全風險相對較小,因占地大、回填量大而較少采用,在此暫不討論。
2. 2 支擋式結構支護支擋式結構具體形式有錨拉式支擋結構、支撐式支擋結構、懸臂式支擋結構。
支擋式結構一般由排樁、地下連續(xù)墻、錨桿(索)、支撐桿件中的一種或幾種組成。
2.2.1 排樁和地下連續(xù)墻施工安全管理支擋式結構的排樁包括混凝土灌注樁、型鋼樁、鋼管樁、鋼板樁、型釧混凝土攪拌樁等樁型。
采用人工挖孔樁作業(yè)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人工挖孔樁應編制專項方案,超過16m的還應進行專家論證。
(2)孔壁支護。
第一次護壁,應高出自然地面30cm;
開挖非巖石層時,每鉆進1m左右時,立模澆筑混凝土護壁;
如有滲水、涌水的土層,應每鉆進50cm,進行混凝土護壁;
如有薄層流沙、淤質土層時,應每鉆進50am甚至更淺的深度,采用鋼筋混凝土護壁;
地質情況惡劣情況下,采用鋼護筒或者預制混凝土護筒進行扶壁支撐。
(3)孔內送風,防止中毒。
如云南省楚雄經濟開發(fā)區(qū)內某藥廠工地,在樁內下放鋼筋籠時,因未提前通風,孔內二氧化碳含量超標70倍,致使下井人員4a死亡,3人受傷。
故《建筑樁基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下孔前必須進行檢測,井深超過lom時必須采用人工送風。
(4)孔內設置防護板。
為防止井內人員受物體打擊傷害,應在作業(yè)層頭頂2m左右的位置,設置孔截面1/3面積的防護板,并隨作業(yè)深度的加深而逐漸下移。
(5)安裝防濺型漏電保護裝置。
對于地f水豐富土層,需要設置潛水泵排水的,應安裝防濺型漏電保護器,且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15ma,原則上不得邊排水邊施工,防止觸電。
對于機械成孔,地下連續(xù)墻施工過程中,可能發(fā)生機械傷害等主要事故類別。
對此,機械施工應注意以下事項:
(1)施工機械應有出,‘合格證或年度檢測合格報告、進場驗收合格手續(xù)、安裝驗收。
保證安全保險、限位裝置齊全有效。
(2)機械作業(yè)區(qū)域平整、夯實,保證施工機械安放穩(wěn)定,不會因施工震動而傾斜、甚至傾覆。
(3)當排樁樁位鄰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對地震動敏感時,應采取控制地基變形的防護措施。
包括:間隔成樁的施工順序,設置隔震、隔音的溝槽,采用震動噪音小的施工設備等措施。
(4)作業(yè)人員施工前,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進行試樁作業(yè)。
2.2.2 錨桿施工安全管理錨桿施工過程中, 由于土方超挖、錨桿固結體強度未達到15mp且設計強度未達75%以上進行張拉鎖定、錨桿抗拔承載力 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操作平臺不穩(wěn)定等因素,可能發(fā)生基坑坍塌、操作人員高處墜落等主要安全事故。
對此,錨桿施工應注意的事項:
(1)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規(guī)范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嚴禁超挖。
一般一次土方開挖深度控制在擬施工錨桿以下1m左右,留出適當的操作面,便于錨桿施工。
(2)錨桿固結體強度達到15mp且設計強度達到75%以上方可進行張拉鎖定,并進行錨桿抗拔力檢測。
只有當錨桿抗拔力檢測值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后方可進行f層土方開挖施工。
(3)搭設安全穩(wěn)定的錨桿施工平臺。
平臺底部平整、夯實、四周可根據情況設置支撐,平臺周邊設置防護欄桿。
2.2.3 內支撐桿件施工安全管理內支撐桿件包括鋼支撐、混凝土支撐、鋼與混凝土支撐組合支撐。
內支撐根據基坑的形狀、大小而異,有水半撐、斜撐、角撐、環(huán)撐等形式,合理的內支撐方式是保證基坑圍護結構穩(wěn)定的重點。
在安裝(或澆筑)、拆除過程中,可能發(fā)生坍塌、高處墜落等主要類別的安全事故。
例:2022年8月,上海市某地鐵試驗工程基坑施工過程中,發(fā)生局部土方塌方,造成4人死亡,事故調查發(fā)現,該工程基坑開挖范圍內基本上均為淤泥質土,而施工單位未按規(guī)范要求,采用連續(xù)式垂直支撐或鋼構架支撐方式,因支撐方式不合理,致使發(fā)生坍塌事故。
(文獻,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警示錄,p7,四川出版集團.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對此,內支撐桿件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如f事項:)
① 內支撐結構施工應對稱進行,保持桿件受力均衡。
②對鋼支撐,當夏季施工產生較大溫度應力時,應及時對支撐采取降溫措施;
當冬季施工降溫產生的收縮使支撐斷頭出現空隙時,應及時用鐵楔或采用其他可靠連接措施。
③ 內支撐結構的施工與拆除順序,應與設計工況一致,必須遵循先支撐后開挖的原則。
④土方開挖應分層均勻開挖,開挖過程中,基坑內不能形成較大的高差,造成圍護結構、支撐桿件的不均布受力,形成應力集中。
同時,土方開挖及運輸過程中應避免土方機械碰撞內支撐桿件。
⑤搭設安全穩(wěn)定的錨桿施工平臺。
平臺底部平整、夯實,四周可根據情況設置支撐,平臺周邊設置防護欄桿。
2. 3 土釘墻支護土釘墻一般由鋼筋或鋼管土釘、鋼筋網、噴射混凝土面層組成。
當正常情況下穩(wěn)定的土體發(fā)生一定變形后,變形產生的側壓力通過噴射混凝土鋼筋網、土釘,傳給深層土體,保證邊坡穩(wěn)定,施工過程中,可能發(fā)生邊坡坍塌、高處墜落、觸電等主要安全事故,因此土釘墻應注意如下事項:
①施工單位應在邊坡附近設置變形觀測點,觀測邊坡變形,安排專職安全警戒人員,設置警戒線,制定應急救援、搶險措施,保證施工及行人的安全。
②搭設安全穩(wěn)定的土釘施工平臺。
平臺底部平整、夯實,四周可根據情況設置支撐,平臺周邊設置防護欄桿。
③ 在鋼筋網的施焊過程中, 由于邊坡面長、傾斜,場地潮濕,造成電焊機、開關箱等設備安置不便,易產生用電隱患。
因此現場的電焊機應放在穩(wěn)定、干燥、絕緣的平臺上,設備開關箱應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小于0.1s。
2. 4 重力式水泥土墻重力式水泥土墻一般采用水泥土攪拌樁相互搭接成格柵狀或實體狀的結構形式,一般體積較大,質量較大,依靠水泥土自身的重量抵擋邊坡的變形。
一般采用機械施工,施工過程中,應選用設備安全,限位、保險裝置齊全的設備,并履行設備的進場、安裝驗收程序,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保證施工安全。
3. 深基坑工程的后續(xù)安全管理基礎施工期間,應加強基坑工程后續(xù)安全管理工作:
①建設單位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按照深基坑施工設計文件的總體要求,加強對基坑邊坡、毗鄰建(構)筑物、設施等變形觀測工作。
② 工程建設、監(jiān)理、施工單位應開展對基坑安全的日常檢查工作,并針對基坑坍塌開展緊急救援預演練工作。
③深基坑工程不能及時完成,暴露時間超過支護設計規(guī)定使用期限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設計單位進行復核,并采取相應措施。
因工程停工,深基坑工程超過支護設計規(guī)定使用期1年以上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回填措施。
需重新開挖深基坑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組織設計、施工。
總之,深基坑工程涉及到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毗鄰建筑物安全、其他市政地下管網等設施的運行安全,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
因此,深基坑安全是擬建建(構)筑物的“奠基石”,我們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第8篇 深基坑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和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這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要形成一套規(guī)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須牢固對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嚴格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計。
建立以建筑企業(yè)領導層為首,企業(yè)各部門和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簽訂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狀及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項目部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進一步完善落實企業(yè)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必須了解施工場地的有關情況深基坑一般指開挖深度大于5米的基坑,深基坑施工前,應了解建筑現場及周邊,地表至支護結構底面下一定深度范圍內地層結構、巖土性狀、含水層性質、地下水位、滲透系數等;
了解建筑施工現場及其附近的地下管線,地下埋設物的位置、深度、結構形式及埋設時間等。
對已有鄰近建筑的深基坑施工情況,以及鄰近建筑物位置、層數、高度、結構類型、基礎類型等。
此外,也應掌握深基坑施工的其他條件,如基坑周圍的地面排水情況,地面雨水,流水,上下水管線排入或漏入基坑的可能性以及基坑附近的地面堆載及大型車輛經過所產生的動、靜荷載。
2. 3編制有針對性的責任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現場全部生產活動的重要技術文件,必須要編制一個針對性,專業(yè)性很強和切合施工現場實際的施工組織設計來指導工程的施工活動。
深基坑支護是一項安全防護要求很高的單項工程,安全管理及安全防護在深基坑施工中是一個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因此,編制一個針對性強且對施工現場安全施工能起到指導作用的專項施工方案來指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
2. 4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首先,必須切實加強'三級安全教育',深基坑開挖是具有一定危險性的施工作業(yè),參加深基坑開挖的工人必須熟悉深基坑開挖的施工方案,對工人要進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操作技能教育,并且要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有總體全局的交底,也要有分部、分項的全面細致的交底,,要及時、細致、切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交底,不可無的放矢,應付差事,釀成責任事故。
再就是要對工人進行應急預案的宣貫和演練;
并且對接受以上培訓教育過工人必須逐一簽字確認,并建卡存檔。
而所有工人在接受安全教育、技術交底和應急預案的宣貫和演練后都必須進行嚴格的考核,合格才能上崗,不合格必須重新教育,考核。
2. 5必須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 由于深基坑施工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針對深基坑施工的特點,施工企業(yè)應當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防止突發(fā)事故的發(fā)生。
1)必須堅持常備不懈的原則。
常備不懈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在深基坑施工時,應根據深基坑作業(yè)的特點及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避免或減少事故的發(fā)生率,落實好救援工作的各項準備措施,做好預防準備。
2)堅持統(tǒng)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施工企業(yè)應建立從企業(yè)到項目部再到作業(yè)組的應急救援體制,從人、財、物上全面落實,充分發(fā)揮事故單位及施工所在地的優(yōu)勢作用。
深基坑施工是一項專業(yè)性很強的工作,并且容易引起群死群傷的事故,所以應當根據施工的各工種、各工序,有針對性地作好事故防范及應急救援準備。
必須充分發(fā)揮各方面的主動性和力量,形成統(tǒng)
一、高效的救援指揮部,一旦有事故發(fā)生,能迅速啟動救援機制,迅速有效地組織實施救援,盡可能避免傷亡事故發(fā)生。
2. 6必須加強日常的檢查和監(jiān)督管理由于深基坑施工具有一定危險的施工作業(yè),在日常的施工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對于深基坑來說,必須做好基坑變形監(jiān)測的工作, 就要按照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經常觀察周圍建筑是否產生裂縫,周圍地面是否發(fā)生異常情況,而且要使用必要的儀器,工具觀測支護結構的位移,周邊的沉降度,并建立一套相關的數據庫,分析其數據的規(guī)律,突變原因。
當深基坑支護結構或周邊土體變形到一定的程度時,必須根據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斷然采取技術措施,保證基坑的安全。
我國高層建筑發(fā)展?jié)摿薮?深基坑防護技術發(fā)展很快,但相應的安全技術發(fā)展緩慢,安全管理作為深基坑支護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今后一定會逐步得到加強,完善和規(guī)范,深基坑施工雖然具有一定的難度和危險性,但只要企業(yè)的領導層,管理層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加強企業(yè)安全管理機構的建設,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范,規(guī)程和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有關責任單位都能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定,各司其職;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機構嚴格按照專項監(jiān)督計劃加強監(jiān)督,
第9篇 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我市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預防深基坑與高大模板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發(fā)生施工質量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廣東省建設工程高支撐模板系統(tǒng)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適用范圍
(一)深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huán)境較復雜的基坑,包括基坑支護、降水、土方開挖等內容。
(二)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 2 ,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撐系統(tǒng)。
三、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與審查
(一)承接深基坑與高大模板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組織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根據設計文件和技術設計要求,結合工程的實際,編制深基坑與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
(二)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支護、支撐系統(tǒng)的結構設計(包括結構選型及其計算依據;
結構變形、位移和沉降觀測的允許值以及臨界狀態(tài)報警值;
結構設計的安全有效使用期)。
2、施工工藝要求,施工程序和施工進度安排。
3、對設計要求及施工現場情況的監(jiān)測控制措施。
4、各階段施工安全措施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三)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后應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監(jiān)理單位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審核簽字。
(四)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
1、施工單位應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
2、專家組由勘察、設計(注冊結構工程師)、施工、監(jiān)理、檢測等專業(yè)工程技術人員組成,在佛山市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審查專家?guī)熘羞x取,但不能選擇本工程相關企業(yè)的專家。
專家名單可在佛山市建設局網站()上查閱。
若根據工程需要選取市專家?guī)煲酝獾膶<?施工單位應向市建設局提出申請。
3、專家組的人員組成及論證審查會的召開時間,應通知建設、監(jiān)理單位和區(qū)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
以下情況應同時通知市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
(1)地下室兩層以上(含兩層)的深基坑;
(2)高大模板支撐系統(tǒng)高度超過12m(含12m)。
4、施工單位應在論證會3天前將專項方案及相關資料送達各論證專家及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
5、專家審查時,應由專家選出專家組的組長,并由組長主持專家論證會。
專家組討論確定審查結論時,建設、施工、監(jiān)理等相關單位應離場回避。
6、專家組必須對審查的專項施工方案提出書面意見,填寫專家審查表格(附表1) <佛建工[2022]21號 1.doc>,并作為專項施工方案的 。
(五)施工單位應根據專家組的論證審查意見,對已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整理完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jiān)理單位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批準。
(六)專家組及成員應當依據有關技術標準認真履行審查職責,對審查的專項施工方案負相應的審查責任,但不代替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承擔的質量和安全責任。
四、建設單位的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加強對深基坑與高大模板工程的管理。
(二)深基坑施工前,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qū)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三)深基坑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監(jiān)理和監(jiān)測單位,對鄰近建(構)筑物的現狀進行周密的調查、測繪或攝像,并作好詳細記錄。
必要時應有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安全鑒定。
(四)深基坑開挖或支護施工完成后,因建設資金等問題可能造成其長期暴露或超過支護設計安全期而危及周邊環(huán)境安全的,建設單位應主動回填,并承擔因未能及時回填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相應責任。
(五)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單項工程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六)建設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技術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不得指定或隨意減少監(jiān)測項目,以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五、施工單位的責任
(一)應嚴格依照經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進行組織施工。
(二)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或其委托人、項目經理應參加深基坑和高大模板的驗收,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填寫附表6備查)。
混凝土澆灌前,施工單位應將驗收記錄送達質量和安全監(jiān)督站的項目監(jiān)督負責人,并告知澆灌時間。
(三)高大模板工程在澆灌混凝土時,項目經理應委派專人全過程在現場監(jiān)控支撐體系的安全。
另外,項目經理至少要在正澆灌混凝土的樓面上帶班檢查一次,并形成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監(jiān)理員簽名見證(填寫附表
5 <佛建工[2022]21號 5.doc>備查)。
(四)應就有關的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yè)班組、作業(yè)人員作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并雙方簽字確認。
(五)應及時有效地對工程進行監(jiān)測,并應詳細記錄。
(六)應有針對性地根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組織演練。
(七)各項目部應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為本工程的重大危險源在工地明顯位置進行公示。
六、監(jiān)理單位的責任
(一)應根據規(guī)范要求、設計文件、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組論證審查意見等有關資料文件,根據工程實際提出監(jiān)理意見,對該專項方案編寫監(jiān)理綱要和實施細則。
(二)監(jiān)理單位技術負責人或其委托人、總監(jiān)應參加深基坑和高大模板的驗收,并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填寫附表
6 <佛建工[2022]21號 6.doc>備查)。
(三)高大模板工程在澆灌混凝土時,總監(jiān)應委派專人全過程在現場監(jiān)控支撐體系的安全。
另外,總監(jiān)至少要在正澆灌混凝土的樓面上帶班檢查一次,并形成檢查記錄(填寫附表5備查)。
(四)工程出現險情或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應下達暫停令,協(xié)助施工單位啟動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并向建設主管等有關部門報告。
七、監(jiān)督管理
(一)各區(qū)建設局負責區(qū)域內各項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各區(qū)建設局應根據本辦法并結合地區(qū)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細則,督促各方落實責任,實行嚴格管理,并把本地區(qū)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為重大危險源予以公示。
(二)各區(qū)要建立信息快報制度,按規(guī)定程序具備開工條件的所有深基坑與高大模板工程,必須在10天內由各區(qū)安監(jiān)站綜合信息上報至區(qū)建設局和市安監(jiān)站(附表2) <佛建工[2022]21號 2.doc>。
(三)各區(qū)建設局應將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作為本地區(qū)的重大危險源予以公示。
(四)深基坑與高大模板工程實行專項登記制度,開工前由施工單位向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辦理登記(附表3) <佛建工[2022]21號 3.doc>。
登記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經專家審查論證后整理完善的專項施工方案;2、專家組審查論證的書面意見和專家審查表(附表1)。
(五)各區(qū)的質量監(jiān)督站與安全監(jiān)督站對深基坑及高大模板均應落實監(jiān)督責任,實行重點監(jiān)督。
1、各區(qū)質量監(jiān)督站應將專項施工方案中的結構設計及專家審查論證、基坑支護工程的質量檢測和驗收、基坑開挖各階段的驗收、基坑變形控制觀測、高大模板及其支架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wěn)定性等列為重點監(jiān)督內容。
2、各區(qū)安全監(jiān)督站應將經論證的專項施工方案中有關安全施工技術監(jiān)控措施的落實、基坑工程的施工準備評價和達標評價、高大模板專項工程安全檢查評分和分項驗收等列為重點監(jiān)督內容,并將監(jiān)督檢查情況全面匯總后每月(10日前)向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報告(附表4) <佛建工[2022]21號 4.doc>。
3、質量監(jiān)督和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負責深基坑與高大模板工程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對所監(jiān)督的深基坑與高大模板工程應有針對性地編制監(jiān)督計劃,并在開工前對項目經理、總監(jiān)等人員進行監(jiān)督交底,對本辦法要求重點監(jiān)督的內容要形成監(jiān)督記錄。
4、經常監(jiān)督檢查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的質量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對深基坑工程監(jiān)督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高大模板工程驗收時監(jiān)督負責人必須到場監(jiān)督。
(六)市建設局委托市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不定期地對各區(qū)內正在施工的深基坑與高大模板工程進行巡查,監(jiān)督檢查各質量監(jiān)督和施工安全監(jiān)督站、建設、施工及監(jiān)理單位的質量安全管理實施情況,并將巡查情況向市建設局報告。
(七)市建設局對各區(qū)實施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把本市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情況在網站上予以公示。
八、罰則 各有關單位未履行本辦法規(guī)定的質量及安全生產責任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追究相關企業(yè)和責任人的責任。
九、附則
(一)本辦法由佛山市建設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10篇 深基坑開挖項目安全管理體系
1、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
針對我標段施工時間短、施工任務重的特點,我項目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劉宇廷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確保對各種工序施工安全進行有效地控制。項目部和各作業(yè)班組均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目標,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罰辦法。建立項目部各級、各部門和各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制度,考核均用書面記錄,定期進行評議。施工現場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項目部技術人員、檢測人員、各作業(yè)隊隊長、工班長為兼職安全員,協(xié)助安全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3、安全管理力量配備及責任
(1)項目經理對管內安全工作負第一管理責任;常務副項目經理全面負責安全工作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布置;主管生產的副項目經理具體負責安全工作的抓、管及落實情況。各職能部門根據中鐵_局安(20__)007號文規(guī)定,對安全工作履行相應職責。
(2)項目部設置安質環(huán)保部,具體負責監(jiān)督、檢查、布置、落實管內各項安全措施,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并處理好日常的各項安全工作。
(3)各作業(yè)隊隊長對本隊安全工作負全責。管生產的副隊長具體分管安全。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室。根據施工需要,設專職安全員1人,負責抓好管內的施工安全,參與制定各項安全措施、規(guī)章制度。并具體負責監(jiān)督、檢查、布置、落實現場各項安全措施,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
(4)各作業(yè)班(組)設置兼職安全員1-2名,協(xié)助班(組)長抓好、管好本班的安全工作。指導本班(組)人員認真執(zhí)行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糾正違章違紀行為。
(5)在明確管理責任、配備齊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力量的同時,充分發(fā)揮黨、團、工會組織的優(yōu)勢,建立黨團員及工會會員安全崗哨,形成一個主要領導負責、主管領導主抓、主管、職能部門具體落實、各級組織協(xié)管共建、全員參與的平面臺階式安全網絡。
第11篇 基坑挖掘中的安全管理細則
煙囪等建筑在進行興建的時候,需要先挖出合適的基坑來。在挖掘基坑的過程中,很有可能因為挖掘操作上的原因產生危險事故,這就要求挖掘人員能夠遵守一定的條例和細則,以保證挖掘過程中的安全。而基坑作為建筑本身的第一個也是最為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只要抓好這里的安全管理工作,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作好排水處理,防止地表水(包括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廢水)流入施工現場,沖刷基坑邊坡;下大雨時應暫停土方施工。
開挖土方應從上而下逐層挖掘,兩人間距應大于2米。嚴禁采用掏挖的操作方法。
開挖坑(槽)、溝深度超過1.5m時,應根據土質情況,按規(guī)定放坡或進行支撐,并設置人員上下專用坡道或爬梯;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按規(guī)定在基坑邊沿設置防護欄桿;深基坑開挖應有專人進行監(jiān)護。
基坑開挖作業(yè)中要隨時注意土壁變動情況,發(fā)現裂紋或塌落跡象,要及時進行處理。夜間進行土方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
基坑(槽)、溝邊沿1m范圍內不得堆土、堆料和停置機械設備。
基坑(槽)、溝邊與建、構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5m;特殊情況下,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作業(yè)人員和建(構)筑物安全;
基坑開挖作業(yè)時應對各類地下管線進行有效防護,防止管線被挖斷損壞導致漏水、漏電、漏氣等,威脅到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健康。
開挖的坑(槽)、溝臨近道路的,應設置紅色標志燈,夜間警示。
第12篇 深基坑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和健全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這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要形成一套規(guī)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須牢固對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嚴格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計。建立以建筑企業(yè)領導層為首,企業(yè)各部門和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簽訂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狀及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項目部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進一步完善落實企業(yè)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必須了解施工場地的有關情況
深基坑一般指開挖深度大于5米的基坑,深基坑施工前,應了解建筑現場及周邊,地表至支護結構底面下一定深度范圍內地層結構、巖土性狀、含水層性質、地下水位、滲透系數等;了解建筑施工現場及其附近的地下管線,地下埋設物的位置、深度、結構形式及埋設時間等。對已有鄰近建筑的深基坑施工情況,以及鄰近建筑物位置、層數、高度、結構類型、基礎類型等。此外,也應掌握深基坑施工的其他條件,如基坑周圍的地面排水情況,地面雨水,流水,上下水管線排入或漏入基坑的可能性以及基坑附近的地面堆載及大型車輛經過所產生的動、靜荷載。
2.3編制有針對性的責任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現場全部生產活動的重要技術文件,必須要編制一個針對性,專業(yè)性很強和切合施工現場實際的施工組織設計來指導工程的施工活動。深基坑支護是一項安全防護要求很高的單項工程,安全管理及安全防護在深基坑施工中是一個很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編制一個針對性強且對施工現場安全施工能起到指導作用的專項施工方案來指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
2.4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
首先,必須切實加強'三級安全教育',深基坑開挖是具有一定危險性的施工作業(yè),參加深基坑開挖的工人必須熟悉深基坑開挖的施工方案,對工人要進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操作技能教育,并且要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要有總體全局的交底,也要有分部、分項的全面細致的交底,,要及時、細致、切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交底,不可無的放矢,應付差事,釀成責任事故。再就是要對工人進行應急預案的宣貫和演練;并且對接受以上培訓教育過工人必須逐一簽字確認,并建卡存檔。而所有工人在接受安全教育、技術交底和應急預案的宣貫和演練后都必須進行嚴格的考核,合格才能上崗,不合格必須重新教育,考核。
2.5必須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
由于深基坑施工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針對深基坑施工的特點,施工企業(yè)應當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防止突發(fā)事故的發(fā)生。1)必須堅持常備不懈的原則。常備不懈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在深基坑施工時,應根據深基坑作業(yè)的特點及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避免或減少事故的發(fā)生率,落實好救援工作的各項準備措施,做好預防準備。2)堅持統(tǒng)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施工企業(yè)應建立從企業(yè)到項目部再到作業(yè)組的應急救援體制,從人、財、物上全面落實,充分發(fā)揮事故單位及施工所在地的優(yōu)勢作用。深基坑施工是一項專業(yè)性很強的工作,并且容易引起群死群傷的事故,所以應當根據施工的各工種、各工序,有針對性地作好事故防范及應急救援準備。必須充分發(fā)揮各方面的主動性和力量,形成統(tǒng)一、高效的救援指揮部,一旦有事故發(fā)生,能迅速啟動救援機制,迅速有效地組織實施救援,盡可能避免傷亡事故發(fā)生。
2.6必須加強日常的檢查和監(jiān)督管理
由于深基坑施工具有一定危險的施工作業(yè),在日常的施工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對于深基坑來說,必須做好基坑變形監(jiān)測的工作, 就要按照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經常觀察周圍建筑是否產生裂縫,周圍地面是否發(fā)生異常情況,而且要使用必要的儀器,工具觀測支護結構的位移,周邊的沉降度,并建立一套相關的數據庫,分析其數據的規(guī)律,突變原因。當深基坑支護結構或周邊土體變形到一定的程度時,必須根據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斷然采取技術措施,保證基坑的安全。
我國高層建筑發(fā)展?jié)摿薮?,深基坑防護技術發(fā)展很快,但相應的安全技術發(fā)展緩慢,安全管理作為深基坑支護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今后一定會逐步得到加強,完善和規(guī)范,深基坑施工雖然具有一定的難度和危險性,但只要企業(yè)的領導層,管理層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加強企業(yè)安全管理機構的建設,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范,規(guī)程和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有關責任單位都能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定,各司其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機構嚴格按照專項監(jiān)督計劃加強監(jiān)督,深基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安全隱患是完全可以消除的
第13篇 基坑槽開挖安全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所屬各項目部施工現場基坑(槽)開挖的施工程序,特制訂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對基坑(槽)開挖工作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j201-83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手冊》
《火力發(fā)電廠地基處理技術規(guī)定》(試行)dl5024-93
4 術語與定義(無)
5 職責
5.1項目部負責對開挖工作的綜合管理,負責開挖作業(yè)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5.2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5.3項目部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對開挖作業(y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
6 具體內容
6.1施工前,施工單位根據現場環(huán)境特點,以及有關地質勘測報告,確定施工方案,報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
6.2機械化公司根據項目部的要求,提供性能可靠的施工機械和合格的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服從使用單位的統(tǒng)一調配。
6.3施工前由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作業(yè)指導書,進行全員安全施工技術交底。
6.4施工單位負責人在開挖前同現場臨時供水、供電管理部門聯(lián)系,確定開挖范圍內的臨時供水管線和臨時供電線路埋設情況,制訂防范措施。
6.5施工單位應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在施工區(qū)域內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6.6施工中如需進行爆破作業(yè),要由專業(yè)化隊伍進行施工。
6.6.1爆破工程施工前應指定專人負責,爆破工作人員必須受過爆破技術訓練,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并經縣、市公安局考試合格,方可參加爆破工作。
6.6.2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炸材料應根據使用條件選用,并應符合現行的國家及相關的地方標準。
6.6.3爆炸材料的購買、運輸、儲存、保管,應遵守國家及地方關于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
6.6.4由專業(yè)化隊伍根據需爆破地點的環(huán)境及地質條件,制訂出施工技術措施,報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審批,并填寫安全施工作業(yè)票由安全監(jiān)察部門備案。
6.6.5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工程施工需要,統(tǒng)籌安排爆破工程的施工。
6.6.6爆破工程爆破完畢后,由相關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核對,確認無危險隱患后,方可開展下一步施工工作。
6.7基坑開挖完畢后,由項目部組織相關人員對基坑的安全條件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工作。
6.8基坑開挖及土方運輸過程中,施工單位要注意采取措施,避免產生施工揚塵。
7 相關文件
qb 553-18-00——《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及執(zhí)行管理辦法》
8 相關記錄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記錄”
“安全檢查記錄”
第14篇 基坑安全管理措施
1)由土建技術員提供的技術計算書,包括基坑護壁的設計計算、護壁厚度的選擇、安全系數的計算、鋼筋與混凝土的選擇、四木架基礎的選擇等;
2)土建技術員和監(jiān)理必須在現場監(jiān)督混凝土護壁的鋼筋綁扎、護壁的厚度、支模和澆注等關鍵工序,必要時對混凝土強度取樣檢查;
3)成形后的基坑的要有由土建技術員的定期檢查,檢測其位移做好檢查記錄,特別時雨后必須進行基坑檢查后才允許進入基坑作業(yè);
4) 基坑四周2米禁止堆放材料和停放設備;開挖出來的土不允許堆在作業(yè)坑四周以免加大支壁的側壓;土質較差或是路邊的作業(yè)坑應考慮選擇圓形支壁, 頂管套管用可靠的楔子固定,以防滾動.
5)基坑四周必須設置足夠強度合適的硬圍護(上護欄、中護欄和踢腳板);
6)超過2米的基坑按高空作業(yè)防護標準執(zhí)行,施工平臺必須有足夠強度的防護欄桿和全身式的安全帶,在吊裝過程,頂管內的監(jiān)護人員和下層操作人員應站在落物碰不到的地方;
7)基坑內設置合適的上下通道上下通道盡量不用直爬梯,使用籠式直爬梯,
8) 在作業(yè)坑四周筑圍堰,防止雨水倒灌入基坑,并在坑內配備專門抽水泵及積水池.
第15篇 深基坑安全管理
隨著城市建設的發(fā)展,地面建筑密度較大,地下空間進行了充分地開發(fā)利用。地下空間施工形成的深基坑(或暗埋洞室),所存在的安全問題不僅僅是基坑本身的安全、基坑施工過程安全,還包括對基坑鄰邊的影響?;拥陌踩芾硎且粋€較為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屬于基坑全壽命的過程管理,管理主體涉及建設開發(fā)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測單位、監(jiān)理單位以及政府建設監(jiān)管部門等;管理內容可以分為組織管理和技術管理;管理的結果可以通過基坑工程的安全評估來實現。1基坑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1·1建設開發(fā)單位片面降低基坑工程造價基坑支護工程屬于臨時性工程,建設開發(fā)單位往往在思想上不夠重視,不愿投入過大的資金,認為是一種浪費。主要表現在:1)建設單位為減少管理費用,很少聘用巖土工程專業(yè)人員,造成基坑施工現場管理缺乏經驗,指揮人員技術素質太低。2)片面強調基坑設計,忽視基坑施工?;釉O計是為滿足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管要求,便于開展下一步的施工工作,所以片面強調基坑設計的高安全性;而基坑施工招標又片面壓低造價,甚至以低于施工圖成本預算選擇施工單位,“按圖施工”幾乎不可能,由此埋下安全隱患。根據530例基坑事故.
我們都知道,隨著城市開發(fā)建設步伐的加快,土地是越來越稀缺,作為不可再生的資源,如何充分利用好它,生產出更優(yōu)質的建筑產品成為每一位城市建設者不可推卸的重任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高速發(fā)展,城市建設不斷涌現大型地下工程,深度愈來愈深,主要有地鐵車站、地下車庫、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商場、高層建筑地下室等,這些地下工程的施工都需要進行基坑開挖。
雖然我國在深基坑施工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設計及施工經驗,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施工過程中也出現了大量問題,特別市最近幾年,發(fā)生多起重大財產損失及人身傷亡事件,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巨大損失,甚至破壞社會穩(wěn)定。
筆者認為,深基坑
根據多年從事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的經歷,筆者認為,深 基坑工程出現安全問題的主要原因在施工(包括分包單位)及 勘察、設計單位,次要原因在監(jiān)測和監(jiān)理單位,有時也和建設 單位指揮不當、強制命令、違背建設程序及政府監(jiān)管部門的 不作為有重大關系。
一、概述
近年業(yè),隨著我國經濟不斷地發(fā)展,高大建(構)筑物及市政工程的深基坑(溝槽)施工在城市建設中日漸增多,深基坑(溝槽)施工中坍塌事故時有發(fā)生。據不完全統(tǒng)計,近兩年經媒體報道發(fā)生在本市的深基坑(溝槽)(本文所指的“深基坑”是指深度超過5m的基坑)坍塌事故有十多起,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于深基坑(溝槽)事故發(fā)生的突然性和災難性,引起社會公眾、媒體、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同時,也引起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jiān)督部門的高度重視。
通過對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我們注意到,在深基坑(溝槽)施工過程中存在不規(guī)范行為導致深基坑(溝槽)施工的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不足、施工方案無針對性、支護體系無設計計算書、無監(jiān)控措施或監(jiān)控項目不足、監(jiān)控數據未進行定量分析、未設置危險報警值、支護體施工質量差且未進行必要的檢測和檢驗等。
本文結合對《建筑旗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理解,以及安全監(jiān)督實踐,從深基坑(溝槽)施工前的安全監(jiān)督入手,探討如何進行深基坑施工(溝槽)的安全監(jiān)督問題。
二、 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監(jiān)督
(一)深基坑(溝槽)施工的安全監(jiān)督應從基坑支護體系的設計和方案制定入手。
深基坑(溝槽)支護設計及施工方案的不完善和不合理是造成深基坑(溝槽)施工安全事故發(fā)生的關鍵因素,因此深基坑(溝槽)安全監(jiān)督應先從深基坑(溝槽)支護設計及施工方案的審查著手進行。對深基坑(溝槽)支護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審查,許多地方采用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成的專家委員會,提前介入審查深基坑(溝槽)支護體系的設計及施工方案方式,對深基坑(溝槽)施工安全條件進行監(jiān)督。
(二)深基坑(溝槽)施工的安全監(jiān)督應以重點抽查為主。
深基坑(溝槽)施工的安全監(jiān)督應以《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等)為依據,以總承包單位安全部門對深基坑(溝槽)施工全過程進行自查自檢為主,建筑施工安全監(jiān)督機構定期或不定期的重點抽查方式進行。
根據深基坑(溝槽)施工過程中安全監(jiān)督的特點,深基坑(溝槽)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監(jiān)督可分為深基坑(溝槽)開工前、施工過程中和完工后三個階段的安全監(jiān)督。
1. 深基坑施工前的安全監(jiān)督
深基坑(溝槽)施工前應對深基坑(溝槽)施工開工安全條件進行審查。其主要內容包括:
(1)基坑(溝槽)施工單位及基坑支護設計單位資質檢查。由于在安全監(jiān)督實踐中大多數基坑支護的施工單位既是施工單位又是設計單位,因此,對資質的核查是防止無證設計和施工造成支護體系出現重大安全隱患的必要措施。
(2)用于深基坑(溝槽)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經費的核查。主要核查建設方與施工方是否按規(guī)定簽署了撥款協(xié)議、確定了撥款金額、撥款日期。
(3)深基坑(溝槽)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的核查。主要從施工現場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的落實情況入手,核查深基坑(溝槽)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
(4)深基坑(溝槽)施工方案、支護體系設計的審查、咨詢評估情況的核查(包括因故進行了變更的設計計算書、施工方案的簽字、審批情況)。主要確定深基坑(溝槽)施工方案和支護體系的設計計算是否經上級技術部門簽字、審核批準,并由專家委員會或社會中介機構評估通過。
(5)深基坑(溝槽)施工現場周邊環(huán)境調查情況的核查。由于深基坑(溝槽)施工對鄰近建(溝)筑物、道路、地下管網的影響極大,稍有不慎就會釀成嚴重的安全事故,殃及黎民百姓,因此,對基坑周邊環(huán)境的調查、地下管網的調查、鄰近建(構)筑物現狀的調查記錄或留存圖片是深基坑(溝槽)施工前必須認真完成的主要工作之一,這對分析預報深基坑(溝槽)施工過程中的險情、避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尢其重要。主要核查其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靠性。
(6)深基坑(溝槽)施工機具完成性能及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tǒng)的核查?!督ㄖ┕ぐ踩珯z查標準》(jgj59-99)規(guī)定,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用電必須采用tn-s系統(tǒng)。因此,核查設備的完好性和用電系統(tǒng)是否符合規(guī)范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7)深基坑(溝槽)施工出現險情時的應急搶險措施核查。由深基坑(溝槽)施工的安全事故往往是突發(fā)性、災難性的,補救困難,因此必須本著“預防為主”的精神制定經上級審批同意的事故發(fā)生時的應急預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搶險措施,盡可能減小事故損失。
2. 深基坑(溝槽)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督
主要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經施工單位技術部門批準且經專
家委員會審查或社會中介機構評估通過的深基坑(溝槽)支護設計及施工方案、降水方案、監(jiān)控方案、國家有關規(guī)范和規(guī)程等技術文件,對深基坑(溝槽)施工過程進行重點抽查。主要包括:
(1)支護體系的施工質量的抽查。深基坑支護體系的施工質量是保證基礎施工安全、保證不發(fā)生重大坍塌事故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對支護體系的施工質量進行抽查。抽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a. 錨桿現場抗拔試驗報告(驗證錨桿的設計或求得錨桿的容許拉力。)。
b. 支護結構的完整性檢測報告(如檢測支護樁樁身是否斷裂、嚴重縮頸、離析和夾泥等)。
c. 錨桿壓漿記錄(包括壓漿壓力、壓漿持荷時間等)、砂漿強度報告。
d. 預應力錨桿的預應力張拉記錄。
e. 支護結構的強度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等。
f. 其他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進行檢測的項目的檢驗報告等。
(2)深基坑(溝槽)施工過程中各種監(jiān)控記錄及其定量分析結論的抽查。主要包括:
a. 支護結構頂部水平位移記錄及定量分析(包括位移速率和累積移量的計算、位移--時間變化曲線、位移速率增大的原因分析等)。
b. 支護結構關鍵部位、臨近建筑物的沉降觀測記錄及定量分析(包括沉降和沉降速率的計算、對比分析等)。
c. 肉眼巡視和裂縫觀測記錄(如樁頂冠梁裂縫、臨近建筑物裂縫的發(fā)展情況,嚴重的基坑滲漏、管涌等)。
d. 降水井抽水量及含砂量檢查記錄。
(3)深基坑施工過程中的其他安全情況的抽查:
a. 施工順序的抽查(如分層開挖、分層噴錨,人工挖孔樁的分段開挖、跳樁開挖等)。
b. 深基坑(溝槽)施工過程中坑邊荷載的抽查(一般情況下,本地深基坑支護設計時,如建設方未提出特殊要求,坑邊荷載均按10kn/m2
c. 基坑臨邊防護抽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深度超過2m的基坑應按高處作業(yè)規(guī)范設置臨邊防護)。
d. 人員上下專用通道、噴錨施工時搭設的臨時支架的穩(wěn)定性、挖土機械位置以及人工挖孔樁孔內通風、照明、應急設備等的抽查。
3. 深基坑(溝槽)施工完工后的安全監(jiān)督
主要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深基坑施工方案、支護體系設計文件、監(jiān)控措施及方案等,對交付使用的深基坑(溝槽)安全情況進行抽查,直至基礎施工土方回填完畢為止。主要包括:
(1) 深基坑(溝槽)有關工程記錄、圖紙、工程水文地質報告,設計變更資料、檢驗資料、監(jiān)控記錄與分析結論,支護體系驗收資料等的移交及后續(xù)監(jiān)控工作轉移落實情況等。
(2) 各種監(jiān)控記錄及定期分析結果(同施工過程中的監(jiān)督)。
(3) 坑邊荷載(原材料的堆放、臨放設施、機械設備等)是否超過設計要求的荷載和距離等。
(4) 深基坑(溝槽)的暴露時間是否超過設計規(guī)定的允許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