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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安全管理8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34

原料安全管理

第1篇 煉鐵廠原料系統(tǒng)安全管理

煉鐵廠原料系統(tǒng)的安全管理一直都是冶金企業(yè)安全管理中不容忽視的一環(huán),為了保證煉鐵廠原料系統(tǒng)的安全,易安網特搜集總結了相關知識,和大家分享。

原料系統(tǒng)的傷亡事故,主要產生在以下幾個環(huán)節(jié):

(1)皮帶運輸系統(tǒng)缺乏安全裝置。操作人員經常走動的通道,在機旁沒有設置欄桿、安全繩索與緊急事故開關,有些轉動軸、滾筒等外露部分沒有防護罩,人員跨越皮帶時缺乏過橋。

(2)料倉設計的坡度不符合要求,選用的閘門不靈活或者閘門年久失修,造成堵料,當用人工捅料時。容易發(fā)生崩料、擠壓事故。

(3)礦槽周圍沒設欄桿,槽上沒有格柵或格柵年久失修等。

防止原料系統(tǒng)傷亡事故的措施:

(1)所有井、槽應設欄桿、蓋板或格柵;

(2)皮帶機所有外露的傳動設備及部件,應設防護罩和欄桿,人員需跨越轉動的皮帶時,需安設過橋;

(3)不合要求的料倉與閘門應進行技術改造,當發(fā)生結塊和卡料時,下去處理的人員應佩好安全帶,搭好跳板,并需有人監(jiān)護,防止突然塌料傷人;

(4)從燒結廠運來的燒結料,溫度高達600℃左右,卸料時常有噴濺放炮等現(xiàn)象,要防止被掀起的赤熱粉塵燙傷。

(5)稱量車司機在溝下(槽下)作業(yè)時,應防止撞車、擠壓、跑料、脫鉤等事故,由于溝下裸露電器較多,要注意防止觸電和電器短路事故,清理料坑時,清理人員應事先與稱量車聯(lián)系好,防止料車擠人。

(6)逐步淘汰火車運料,改用皮帶運輸機,設置安全檢測與聯(lián)鎖裝置,提高機械化和自動化水平。

第2篇 造紙原料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怎么寫

一、造紙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造紙原料倉庫指貯存稻、麥秸、蘆葦、秫秸、亞麻、原木等可以用來造紙的原料的倉庫。

造紙原料具有可燃性,有很大的火災危險性,因此加強造紙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減少損失,至關重要。

造紙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主要有:

(一)造紙原料具有易燃、自燃性各類造紙原料大多燃點只有150—200℃,纖維素、半纖維素、蠟質、果膠、脂肪等主要成分都是易燃物質,遇火即能燃燒。

稻草、麥秸、蘆葦、棉花等原料含水量過高,其又是由碳、氫、氧等化學元素組成,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溫度上升,達到燃燒條件,引起自燃,導致火災。

(二)堆場與周圍民用、工業(yè)建筑、道路、通汛、電力架空線的防火間距不夠堆場布局不合理,靠近生活、生產區(qū)和鐵路、公路等,外來火種會引起堆垛著火。

(三)儲存不符合要求儲存物品不執(zhí)行有關技術要求,物品堆放超量、超期、超實,含水量高,通風散熱不良,形成陰燃條件,引起火災。

(四)電源火源管理不當1.在造紙原料中或周圍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及照明燈具,烤燃可燃物,致成火災。

2. 電氣設備、電氣線路安裝不合理或設備、線路本身故障,以及雷擊引起火災。

3.在庫區(qū)內使用電焊、氣焊、氣割或管理人員吸煙、小孩玩火引起火災。

4,機械設備因摩擦、撞擊產生火花引發(fā)火災;

進入庫區(qū)的汽車、拖拉機或機動船排出火星或造紙原料接觸高溫物體而著火。

5.場內散料管理不當,不能及時清理。

入場車輛傳動軸等被散料纏住,摩擦生熱,引燃散料或車輛油箱造成火災。

二、造紙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庫區(qū)的消防安全1.選址庫區(qū)應選在靠近城鎮(zhèn)邊緣、有水源、居民區(qū)常年主導方向的上風方向,并用不低于2米高的圍墻將庫區(qū)隔離。

2,防火間距

(1)庫區(qū)各區(qū)之間留出一定的安全距離。

儲量在2萬噸以上的大型原料倉庫與生產區(qū)、生活區(qū)的距離至少保持100米,2萬噸以下的中小型原料倉庫與生產區(qū)、生活區(qū)的距離至少保持50米。

(2)原料堆場與場內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最少為20米,與場內主要道路的距離最少為10米。

堆場內不宜晾曬原料,庫區(qū)內勿堆放其他物品。

(3)原料堆場內堆垛應堆成尖頂,堆頂披檐到結頂應設滾水滑坡。

堆垛長邊應與當?shù)爻D曛鲗эL向平行。

堆垛樣式、堆場布置、堆垛儲量、規(guī)格及防火間距應按具體規(guī)定布置。

(4)稻草、麥秸等材料堆場總儲量不得超過2萬噸,超過者應設置分區(qū)。

區(qū)與區(qū)堆場之間防火間距不少于40米。

原木原料堆場每個總儲量不應超過2.5萬立方米。

堆場與堆場之間防火間距不低于30米。

(5)堆垛需按儲運流水線布置,高度在10米以下,長度低于50米。

垛與垛之間留

1.5—2米寬的通道以便檢查。

每2—4個堆垛分為1組。

堆垛距離圍墻至少為5米。

(6)防止自燃。

應建立堆垛檔案,標明堆號、數(shù)量、含水量、品名等。

定期對堆垛進行檢查,測量其濕度、溫度、含水量,堆垛內留通風口和散熱洞,以防自燃。

(二)嚴格控制電源和火源1.堆場嚴禁明火作業(yè),確需明火作業(yè)的,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準備好消防設施后方可進行。

作業(yè)完畢,徹底消除余火。

進堆場原料應仔細檢查,以防帶進火種。

堆場內嚴禁吸煙和無關人員進入。

2. 蒸汽機車,汽車等需戴防火帽方可進入堆場。

蒸汽機車還應 灰箱、送風器,不得在庫區(qū)內清理爐灰。

運輸、吊裝等機械設備要保養(yǎng)良好,防止摩擦、撞擊等產生火花。

3.堆場內勿亂拉臨時電線,不宜設架空線。

必須設置時,架空電線與堆垛的距離不低于桿高的

1.5倍。

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需由專人負責。

4. 堆場中應選用探照燈、防火防塵燈進行照明。

禁止使用移動燈具,燈泡、燈管勿靠近堆垛

5.堆場內要設避雷裝置,并定期由專人對避雷裝置進行檢測;

原料堆場不宜用鐵絲捆扎,以防雷擊。

(三)完善消防沒施1.堆場的消防用水要充足,在無其它消防水源的時候,消防水池應能滿足6小時的消防用水量。

使用天然水源作消防用水時,要注意在枯水期蓄水。

2. 應定期對消防水池、水泵房、地下消火栓等進行檢查,防止水池滲水、缺水及管道漏水,保證水泵房電機好及閥門管件開啟正常。

3.堆場需設6米寬以上的消防車道,并配備完好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泵、滅火器、消防車、報警設備等,各種消防器材放置地點應有明顯標志,并應采取防雨淋、日曬的措施,4.嚴禁圈占、埋壓、挪用消防器材,應設專人管理消防器材。

第3篇 紡織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紡織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

紡織原料倉庫是指用來堆放植物纖維、動物纖維和化學纖維等紡織原料的場所。儲存紡織原料的倉庫和堆物發(fā)生火災往往造成重在損失。因此,做好這類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極為重要。

紡織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主要有:

(一)紡織原料具有易燃性,遇著火源極易致災

紡織原料倉庫一般儲存棉花、麻、蠶絲、羊毛、化學纖維等原料,這類原料均具有易燃性。棉花,其纖維的主要成分是纖維素、蠟質和脂肪等,其成分均是可燃物質,它的燃點為150℃,,氧指數(shù)為20.1%。由于棉花纖維細小蓬松,與空氣接觸面積大,遇到微小的火星就能引燃。燃燒速度為木材的16-25倍;麻容易燃燒,麻大都是半纖維狀態(tài),其長度一般為500—1500毫米,如一端著火,能迅速燃到

另一端,蔓延速度比棉花快。麻的燃點為150℃左右;人造纖維的燃燒性能與棉花相似,容易燃燒,如粘膠纖維的自燃點是420℃,氧指數(shù)為19.7%;合成纖維燃燒的共同特性是先融熔,后燃燒,與棉、麻相比,在較低溫度時不易燃燒。其中滌綸、錦綸、氯綸在燃點溫度時離開火焰自滅,只有腈綸、丙綸、維綸等點燃后能繼續(xù)燃燒。但在高溫情況下,合成纖維的燃燒均十分猛烈,由于合成纖維中的腈綸沒有明顯的熔點,在190—240℃時軟化,280—300℃時分解;在分解前雖未融熔,卻會生成著火的熔滴,因而燃燒和蔓延極為迅速。同時,燃燒產物中的毒性腈綸物含量高,中毒危險性大。此外,滌綸、腈綸、氯綸等,在常壓下的質量比電阻在1013歐·克/平方厘米以上,故易產生幾千伏的靜電壓,而出現(xiàn)靜電火花。絲和毛雖然不易燃燒,但一旦引燃,即會燃燒蔓延開來。

由于倉庫中儲存、堆放的物品具有易燃性,因而一旦遇到著火源,如:未熄滅的煙頭、靜電火花等極易著火致災。

(二)紡織原料的自燃和陰燃現(xiàn)象導致火災

棉花、麻等均有自燃和陰燃的特性。棉花在采摘加工過程中已經沾染上大量的微生物,在潮濕的情況下,微生物極易生長繁殖,而棉纖維素中含有脂肪、蠟質和果膠,為微生物的生產繁殖提供了養(yǎng)料。當棉花含水量較大時,微生物就迅速生長繁殖、發(fā)酵,并產生熱量;當散熱不良,溫度升高時,棉纖維開始分解,進行氧化過程,熱量繼續(xù)增加,直到自燃點(棉花的自燃點是407℃,引起自燃。

麻的自燃事故以黃麻為最多,因為黃麻的含水量大于9%,當空氣的相對濕度達75—85%時,麻纖維就會膨脹,并且放熱。遇水膨脹的黃麻還為生物變化和化學變化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條件,纖維素和果膠遇水水解產生大量的糖類,它們是微生物營養(yǎng)物質,微生物大量繁殖、發(fā)酵,產生大量的熱,使溫度不斷提高,直至引起自燃。

棉包在運輸和貯存中,如混入火種,由于氧氣供應不足,燃燒常在局部或小范圍內緩慢陰燃,可以持續(xù)幾天甚至幾十天而不被發(fā)現(xiàn),但陰燃一旦遇到空氣對流的條件時,陰燃的棉花很快轉向完全燃燒,因而造成撲救困難。麻纖維和棉纖維一樣,都具有陰燃的特性。

由于紡織原料倉庫儲存的原料具有自燃和陰燃的特性,因而在無著火源情況下,也可發(fā)生燃燒,導致火災。

(三)棉、麻粉塵有發(fā)生爆炸、引發(fā)火災的危險

棉、麻粉塵易爆炸。棉、麻粉塵與空氣會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即會產生猛烈的爆炸火災。

棉纖維遇明火燃燒后,在氧氣不足的條件下,麻纖維燃燒會生成一氧化碳,突然遇到對流空氣時,即可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混合物,即發(fā)生爆炸;引發(fā)火災。

(四)生活、生產用火不慎

庫區(qū)布置不合理,或間距不符合防火要求,生產、生活用火不慎,火星濺落庫區(qū),引燃原料造成火災。

(五)電氣設備不安全

電氣線路安裝不當或年久失修,使絕緣層老化、破損,引起短路,產生火花;或照明燈具烤著可燃物引起火災。

(六)管理不善

管理人員或無關人員吸煙或隨意動用明火;運輸、裝卸原料的車輛、機械設備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外來火種帶入庫內,均會留下火災隱患。

(七)避雷措施不當

原料庫或露天堆場無避宙裝置,或其不符合要求而受雷擊起火。

二、紡織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

(一)紡織原料倉庫的建筑、布局、堆垛的防火要求

1.倉庫應避開繁華鬧市,建在靠近市區(qū)邊緣且有水源的地方,處在該地常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向或側向,并應修筑圍墻或采取其他防護措施。

2.防火間距的要求。原料倉庫庫房、堆場與室外變配電站、建筑物以及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防火間距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范的具體要求布置。原料庫房和堆場內不得修建易燃建筑,庫房內不能設置休息室、保管員辦公室。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shù)和面積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

3.庫房內儲存的原料應有一定的限額。堆垛之間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至少保持2米,小通道至少保持1.5米,以利操作和通風。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距平頂庫房頂不小于2米。

4.露天、半露天堆場總儲量超過5000噸的原料時,應設分堆場,堆場之間防火間距至少保持30米。每垛底面積應小于100平方米,垛高小于6米,堆垛分組布置,每組小于6垛,垛與垛之間的距離大于6米,組與組之間的距離大干15米。堆垛與外墻的距離大于5米。

5.垛基需防潮,紡織原料的堆垛下面,要墊有一定高度的擱柵,以利通風;露天堆垛宜采有“十字通風梯形堆垛法”,垛頂要堆成屋脊形,并且苫布等封蓋嚴密,防止雨水和飛火落人垛內。苫布等不能用鐵絲等金屬綁扎,以免雷擊時產生感應電流。

(二)嚴格電源管理

1.庫房除電氣照明線路外,不得敷設其他動力線路。引進線路必須穿管;燈具應放在走道上方,距離堆垛水平距離應不小于0.5米,不得采用碘鎢燈、日光燈;電氣開關應設在庫外,并有防雨防潮裝置保護。

2.庫房內不得裝設電源線和電器裝置,不應安裝采暖設備。庫內可采用投光燈照明。庫內用電電源應在庫外設插座,用完后立即切斷電源。電線、插座、電閘下方不能堆原料。

3.庫區(qū)電線應埋地纜線。需采用架空線時,應從庫房外側通過,線下不能堆原料。庫區(qū)內運輸原料的通道上空,架空線距地應在5米以上。

4.電氣線路和設備不可超負荷運行。

5.每周對線路設備進行一次以上的檢查,每年進行二次以上絕緣搖測。若發(fā)現(xiàn)短路、絕緣老化等異常情況,需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檢修。

(三)嚴格控制火源

1.庫內禁止明火和吸煙。若需在庫區(qū)90米以內進行明火作業(yè),應報請有關領導同意并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作業(yè)結束后應徹底清除火種。

2.蒸汽機車、內燃機車、汽車、拖拉機等應戴防火罩,蒸汽機車不能在站臺內清爐、停留,汽車排氣管應遠離可燃物,停車后立即熄火。在庫區(qū)內工作的鏟車、電瓶車、吊車等,必須有防止噴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裝置。

3.用于捆扎原棉、化纖的鐵皮、鐵絲不能猛烈撞擊或敲打,也勿在地面上拖拉,防止產生火星。

(四)保持庫區(qū)整潔

要定期清掃庫區(qū)地面,防止邊角料、下角料等可燃物著火燃燒。已破損的原料應重新包扎后再放入垛內,或將散包集中在一起單獨存放。

(五)注意監(jiān)測原料堆垛的溫濕度

要加強常位檢查和監(jiān)測。棉、麻等紡織原料堆垛,原則上應有固定式測溫監(jiān)濕儀器儀表,定時監(jiān)測。如發(fā)現(xiàn)垛內溫度或濕度過高,應及時采取翻垛、晾曬等通風降溫除濕措施。

(六)采取避雷沒施

原料庫房應設避雷設備,露天堆場需設獨立的避雷針,防止雷擊。

(七)完善消防設施

1.庫區(qū)應有環(huán)形消防通道,并保證消防車能迅速到達每個堆垛,實施有效的滅火。

2.庫區(qū)內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堆場的儲量為1萬立方米及以上者,應至少保證45升/秒(6小時計算)的消防用量,而且消防水源的保護半徑不大于150米。(

第4篇 造紙原料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格式怎樣的

一、造紙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造紙原料倉庫指貯存稻、麥秸、蘆葦、秫秸、亞麻、原木等可以用來造紙的原料的倉庫。

造紙原料具有可燃性,有很大的火災危險性,因此加強造紙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減少損失,至關重要。

造紙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主要有:

(一)造紙原料具有易燃、自燃性各類造紙原料大多燃點只有150—200℃,纖維素、半纖維素、蠟質、果膠、脂肪等主要成分都是易燃物質,遇火即能燃燒。

稻草、麥秸、蘆葦、棉花等原料含水量過高,其又是由碳、氫、氧等化學元素組成,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溫度上升,達到燃燒條件,引起自燃,導致火災。

(二)堆場與周圍民用、工業(yè)建筑、道路、通汛、電力架空線的防火間距不夠堆場布局不合理,靠近生活、生產區(qū)和鐵路、公路等,外來火種會引起堆垛著火。

(三)儲存不符合要求儲存物品不執(zhí)行有關技術要求,物品堆放超量、超期、超實,含水量高,通風散熱不良,形成陰燃條件,引起火災。

(四)電源火源管理不當1.在造紙原料中或周圍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及照明燈具,烤燃可燃物,致成火災。

2. 電氣設備、電氣線路安裝不合理或設備、線路本身故障,以及雷擊引起火災。

3.在庫區(qū)內使用電焊、氣焊、氣割或管理人員吸煙、小孩玩火引起火災。

4,機械設備因摩擦、撞擊產生火花引發(fā)火災;

進入庫區(qū)的汽車、拖拉機或機動船排出火星或造紙原料接觸高溫物體而著火。

5.場內散料管理不當,不能及時清理。

入場車輛傳動軸等被散料纏住,摩擦生熱,引燃散料或車輛油箱造成火災。

二、造紙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庫區(qū)的消防安全1.選址庫區(qū)應選在靠近城鎮(zhèn)邊緣、有水源、居民區(qū)常年主導方向的上風方向,并用不低于2米高的圍墻將庫區(qū)隔離。

2,防火間距

(1)庫區(qū)各區(qū)之間留出一定的安全距離。

儲量在2萬噸以上的大型原料倉庫與生產區(qū)、生活區(qū)的距離至少保持100米,2萬噸以下的中小型原料倉庫與生產區(qū)、生活區(qū)的距離至少保持50米。

(2)原料堆場與場內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最少為20米,與場內主要道路的距離最少為10米。

堆場內不宜晾曬原料,庫區(qū)內勿堆放其他物品。

(3)原料堆場內堆垛應堆成尖頂,堆頂披檐到結頂應設滾水滑坡。

堆垛長邊應與當?shù)爻D曛鲗эL向平行。

堆垛樣式、堆場布置、堆垛儲量、規(guī)格及防火間距應按具體規(guī)定布置。

(4)稻草、麥秸等材料堆場總儲量不得超過2萬噸,超過者應設置分區(qū)。

區(qū)與區(qū)堆場之間防火間距不少于40米。

原木原料堆場每個總儲量不應超過2.5萬立方米。

堆場與堆場之間防火間距不低于30米。

(5)堆垛需按儲運流水線布置,高度在10米以下,長度低于50米。

垛與垛之間留

1.5—2米寬的通道以便檢查。

每2—4個堆垛分為1組。

堆垛距離圍墻至少為5米。

(6)防止自燃。

應建立堆垛檔案,標明堆號、數(shù)量、含水量、品名等。

定期對堆垛進行檢查,測量其濕度、溫度、含水量,堆垛內留通風口和散熱洞,以防自燃。

(二)嚴格控制電源和火源1.堆場嚴禁明火作業(yè),確需明火作業(yè)的,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準備好消防設施后方可進行。

作業(yè)完畢,徹底消除余火。

進堆場原料應仔細檢查,以防帶進火種。

堆場內嚴禁吸煙和無關人員進入。

2. 蒸汽機車,汽車等需戴防火帽方可進入堆場。

蒸汽機車還應 灰箱、送風器,不得在庫區(qū)內清理爐灰。

運輸、吊裝等機械設備要保養(yǎng)良好,防止摩擦、撞擊等產生火花。

3.堆場內勿亂拉臨時電線,不宜設架空線。

必須設置時,架空電線與堆垛的距離不低于桿高的

1.5倍。

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需由專人負責。

4. 堆場中應選用探照燈、防火防塵燈進行照明。

禁止使用移動燈具,燈泡、燈管勿靠近堆垛

5.堆場內要設避雷裝置,并定期由專人對避雷裝置進行檢測;

原料堆場不宜用鐵絲捆扎,以防雷擊。

(三)完善消防沒施1.堆場的消防用水要充足,在無其它消防水源的時候,消防水池應能滿足6小時的消防用水量。

使用天然水源作消防用水時,要注意在枯水期蓄水。

2. 應定期對消防水池、水泵房、地下消火栓等進行檢查,防止水池滲水、缺水及管道漏水,保證水泵房電機好及閥門管件開啟正常。

3.堆場需設6米寬以上的消防車道,并配備完好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泵、滅火器、消防車、報警設備等,各種消防器材放置地點應有明顯標志,并應采取防雨淋、日曬的措施,4.嚴禁圈占、埋壓、挪用消防器材,應設專人管理消防器材。

第5篇 原料卸車區(qū)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進入卸車區(qū)域,操作人員不得攜帶煙火、手機等引火源; 車輛必須佩帶防火帽。

2.卸車前必須對液化天然氣槽車壓力、液位進行檢查。

3.按制定位置停好液化天然氣槽車,手動制動到位,將槽車熄火,安裝好固定車墩。

4.連接好靜電連接線,設立“正在卸車,閑人請勿靠近”警示牌,嚴禁其它車輛入內。

5.確定接受液化天然氣的儲罐,確認槽車出口和接收液化天然氣的儲罐進液口緊急切斷閥呈正常開啟狀態(tài)。連接好卸車軟管,先用氮氣對軟管連接部位進行吹掃,吹掃合格后,開啟槽車出口液相閥門、相應管線上的閥門和接收液化天然氣的儲罐進液閥,用槽車的液化天然氣慢慢預冷。預冷產生的氣體回收到儲罐中,預冷完畢,檢查連接部位的泄漏情況,待槽車升壓至規(guī)定壓力后,開始正式卸車。

6.卸車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聽從罐區(qū)工作人員的指揮,都不得擅自離開現(xiàn)場,隨時觀察槽車和儲罐的壓力液位,確保安全。

7.卸車過程中,必須控制流速,卸料速度不能過快,當儲罐液位達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向儲罐強行卸料。

8.卸車完成時,將對應儲罐進液閥關閉。當軟管無壓力時卸下,并拆下靜電連接線。

9.卸車完成時,再一次檢查槽車和接收液化天然氣的儲罐的壓力、液位情況。若槽車殘存氣體壓力超過其工作壓力,應通過bog回收,且保證槽車回廠途中不會升壓超標。

10.下列情況不得從事卸車作業(yè):

⑴雷雨天氣

⑵附近有明火或發(fā)生火災

⑶儲罐、管線有異常泄漏

⑷液化天然氣儲罐壓力異常

第6篇 紡織原料成品倉庫防火安全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

紡織工業(yè)的原料、成品倉庫(包括庫房和露天貨場)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點。根據(jù)國務院《消防監(jiān)督條例》和批準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以及國發(fā)[1981]160號通知等有關法規(guī),對紡織企業(yè)和專業(yè)的原料、成品倉庫(以下簡稱原成庫)的防火安全工作,特作如下規(guī)定:

第一條 企業(yè)和專業(yè)倉庫,必須嚴格貫徹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原成(供銷)科長和倉庫負責人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防火、安全工作列為倉庫管理的首要任務,認真做好。廠長、經理(包括分管倉庫的副廠長、副經理)和專業(yè)倉庫主任,對原成庫的防火、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應經常到原成庫檢查、督促。

第二條 企業(yè)和專業(yè)倉庫,要建立健全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全體倉庫工作人員和警衛(wèi)人員都是義務消防員。義務消防隊在業(yè)務上受專職消防隊(員)的指導。專職消防隊(員)每季最少應組織一次倉庫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技術的訓練和演習,并制訂庫區(qū)滅火作戰(zhàn)方案,使義務消防隊成為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zhàn),戰(zhàn)之能勝”的消防隊伍。

第三條 原成(供銷)科長和保衛(wèi)科長每月應分別對倉庫工作人員和警衛(wèi)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組長每天要開好班前、班后安全會。分配到原成庫的新工人應認真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過消防技術訓練,懂得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技能。

第四條 分管原成庫的廠長、經理應每月組織一次原成(供銷)、保衛(wèi)、安技、消防等有關部門到庫區(qū)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要落實整改措施,限期解決。

第五條 原成庫應采取分片包干負責的辦法,做好庫區(qū)和庫內的清整潔工作,及時清除雜草、雜物,經常檢查安全情況。

第六條 倉庫工作人員下班后,庫區(qū)的防火工作由值班警衛(wèi)人員負責。倉庫管理員(班、組長)和夜間值班警衛(wèi)人員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驗收,下班時要對庫房逐一檢查封庫。

倉庫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下班后由值班警衛(wèi)人員保管。

第七條 庫區(qū)應設警衛(wèi)人員晝夜值班,并設有報警裝置。夜間值班警衛(wèi)人員每班最少2人,每隔一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保衛(wèi)科要檢查巡回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列為警衛(wèi)人員評獎、晉級的考核條件。

第八條 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進入庫區(qū)。庫外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庫區(qū)時,必須佩帶臨時工作證,外單位人員進庫區(qū)聯(lián)系工作,上級機關來庫檢查,除佩帶臨時工作證外,應由倉庫人員陪同。庫外人員進庫區(qū)一律都要登記。

第九條 庫區(qū)工作人員不得使用臨時工,警衛(wèi)人員不得安排老、弱、病、殘人員擔任。

第十條 外單位(如棉、麻供應站和商品檢驗部門等)在原成庫內工作的職工,必須遵守企業(yè)安全制度,違反安全制度而又不接受批評改正的不準進入庫區(qū)。

第十一條 庫區(qū)、庫內不得存放原料、成品、下腳以外的其它物資。

第十二條 任何人進入庫區(qū),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和其它易燃物品。入庫處應有明顯告示,警衛(wèi)人員要對進入庫區(qū)人員提示,違者要嚴肅處理。

第十三條 原成庫不得做為它用,露天貨場內不得建筑其它房屋。

第十四條 企業(yè)擴大生產規(guī)模,應增建相應的原成庫,并與擴建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 原成庫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新建、改建原成庫以及在庫區(qū)附近新建建筑物,必須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批準和驗收,否則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六條 庫區(qū)應建圍墻。應與生活區(qū)和其它區(qū)域隔開。

第十七條 倉庫工作人員辦公室和休息室一般不應設在庫區(qū)內。如設在庫區(qū)內,則不得與庫房連接,更不得設在庫房內;并嚴禁在庫房內住人和搭設可燃材料的擱層。

第十八條 庫房、露天貨場與煙囪、明火作業(yè)場所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煙囪高度超過30米時,其間距應按煙囪高度計算?,F(xiàn)有距離不足者必須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第十九條 庫區(qū)嚴禁搭建易燃棚。庫用電瓶充電室應設在庫區(qū)外的安全地點。

第二十條 庫區(qū)應裝設避雷裝置。避雷裝置應符合水利電力部《電氣設備接地裝置規(guī)程》和《電力設備過電壓保護設計技術規(guī)程》等規(guī)定要求。

第二十一條 庫區(qū)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yè)。如確因工作需要,在離庫區(qū)30米以內進行明火作業(yè)時,必須經保衛(wèi)科、倉庫負責人審查,企業(yè)領導批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專職消防員在場監(jiān)護。作業(yè)結束后,應徹底消滅火種,經認真檢查,方可離開現(xiàn)場;值班警衛(wèi)人員要加強巡回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第二十二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庫房。如進入庫區(qū),必須安上防火罩,減速行駛,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可燃物,停車后應立即熄火,倉庫要派人監(jiān)護。

第二十三條 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在開進庫區(qū)站臺前,應安上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站臺內清爐和停留。倉庫要派人監(jiān)護,直至機車駛離庫區(qū)。刮大風時卸車,必須加強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不得裝設電源線和電器裝置,更不得架設臨時電線。庫內照明應采用投光燈采光。搬運、吊拉、提升用的機動車輛,應用電瓶供電,并裝有防止迸出火花的安全裝置。

第二十五條 庫區(qū)動力電源未改電瓶以前,庫內用電的電源應在庫外安裝插座,用四芯膠皮軟線接人庫區(qū),使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線應敷設在不易碰撞擠壓的地方,不能有接頭,并嚴禁使用塑料線和再生膠軟線。電線上和電閘、插座下不準存放原料成品。

第二十六條 庫區(qū)電線一般應設地纜線,不宜架設架空線。如暫時采用架空線,應該在庫棚和貨垛的外側通過,架空線下禁止堆垛。高壓架空線與倉棚、貨垛的間距不小于15米,電線桿高度超過10米時,其間距不小于電線桿高度的一倍半。

第二十七條 庫區(qū)嚴繞使用行燈,一般不要架設臨時電線。如必需架設臨時電線時,應經倉庫負責人、保衛(wèi)科、安技科審查,廠長批準。臨時線最多使用一個星期,使用期間有專人管理,在倉庫工作人員離庫時,必須隨時切斷電源。

第二十八條 工廠和專業(yè)倉庫的區(qū)域內,運輸原成品的通道上空,架空電線必須離地面5米以上,吊拉、支撐要牢固,防止斷線。

第二十九條 庫區(qū)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有專人負責,每周至少應進行一次徹底檢查,每年至少應進行二次絕緣搖測,發(fā)現(xiàn)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fā)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經修復驗收后再啟用。

第三十條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第三十一條 庫區(qū)和庫內應設置足夠的消防設備和器材,最少應達到如下要求:

第7篇 公司員工食堂食品原料采購安全管理規(guī)定

附件四:

公司員工食堂食品及原料采購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我公司員工食堂的食品及原料采購安全管理,貫徹落實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規(guī)范食品采購索證、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行為,從源頭治理食品污染,確保我公司的食品衛(wèi)生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食品及原料采購索證管理

索證是指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采購食品及原料時,查驗產品是否符合相關衛(wèi)生法規(guī)或標準要求,查驗供貨產品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的行為。

購物憑證是指能夠滿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憑證,包括發(fā)票、收據(jù)、供貨清單、信譽卡等。

(一)需要索證的食品及其原料的范圍和種類

1、糧、油及其制品;

2、乳及其制品;

3、肉類、水產、蛋類及其制品;

4、飲品飲料(包括定型包裝飲用水)、冷飲及冷藏食品;

5、豆制品;

6、醬腌菜類;

7、涼果、蜜餞、檳榔、食用糖、糖果、糕點類;

8、罐頭食品;

9、茶葉;

10、酒類;

11、調味品;

12、食品添加劑;

13、新資源食品、保健食品、營養(yǎng)強化食品、輻照食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為原料加工生產的食品和特殊營養(yǎng)食品;

14、進口食品;

15、省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認為應該索證的其它食品及原料。

(二)采購食品索證的內容

1、在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時要向供應商索取衛(wèi)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者化驗單。

2、采購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當索取由口岸進口食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檢驗機構出具的化驗單(復印件)。

3、采購鮮(凍)肉類時,應當索取畜、禽產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或者查看胴體上是否加蓋有效的驗訖印章,采購進口鮮(凍)肉類及其制品時,應索取出入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復印件)。

4、采購保健食品、進口保健食品、輻照食品、新資源食品時,在索取衛(wèi)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者化驗單的同時還須索取衛(wèi)生部或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限保健食品和進口保健食品)發(fā)放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輻照食品批準證書》、《新資源食品衛(wèi)生審查批件》或《新資源食品試生產衛(wèi)生審查批件》(復印件)。

5、采購嬰幼兒食品、特殊營養(yǎng)食品、營養(yǎng)強化食品,除索取衛(wèi)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外,還應當索取省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產品審查批準文件(復印件)。

《湖南省采購食品索證管理辦法》規(guī)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采購食品及其原料索取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時,銷售者既可以提供生產企業(yè)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也可以提供生產企業(yè)委托衛(wèi)生監(jiān)測檢驗機構或產品質量監(jiān)測檢驗部門出具的化驗單,二者均屬有效證件。

(三)采購前應按以下要求對產品進行查驗

1、產品一般衛(wèi)生狀況、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從食品生產企業(yè)或批發(fā)市場批量采購食品時,應查驗食品是否有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由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或者由供貨商簽字(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產品,不得采購。

3、采購生豬肉應查驗是否為定點屠宰企業(yè)屠宰的產品并查驗檢疫合格證明,采購其他肉類也應查驗檢疫合格證明。不得采購沒有檢疫合格證明的肉類。

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應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名、產品批號、檢驗項目及結果、檢驗日期等內容,并加蓋檢驗單位公章。

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不得進行涂改或偽造。

索取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由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行保管備查。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fā)現(xiàn)采購的產品與衛(wèi)生檢驗報告單不符或因運輸、包裝、貨倉保管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導致采購的產品可能被污染、變質或出現(xiàn)其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當?shù)匦l(wèi)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擅自投放市場。

從固定供貨商或供貨基地采購食品的,應索取并留存供貨基地或供貨商的資質證明,供貨商或供貨基地應簽訂采購供貨合同并保證食品衛(wèi)生質量。

(四)采購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并留存?zhèn)洳椤?/p>

(五)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安全法》第28條)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3、營養(yǎng)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4、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6、未經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7、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9、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0、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進貨查驗管理

必須建立并執(zhí)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并建立產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供貨商及其聯(lián)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應當向供貨商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商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產品,不得銷售。

三、臺賬記錄管理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實施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制度,在食品入庫或使用前核驗所購食品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進行臺賬記錄。

臺賬應如實記錄進貨時間、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供貨商及其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臺賬格式見附件。

從固定供貨基地或供貨商采購食品并簽訂采購供應合同的,應留存每筆供貨清單,可不再重新登記臺賬。

購物憑證及食品索證有關的資料應按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zhèn)洳椤?/p>

食品生產經營者需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畢后二年。

餐飲業(yè)經營者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臺賬(格式)

單位或部門名稱:

進貨時間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供貨商供貨商聯(lián)系方式食品與購物證明是否一致驗收人

四、工作要求

1、各分部要廣泛宣傳建立食品購銷臺賬制度的目的意義,使后勤管理人員懂得建立食品購銷臺賬制度的好處,變?yōu)楹笄诠芾砣藛T的自覺行動,充分運用先進的管理經驗,規(guī)范內部管理。

2、各分部要根據(jù)要求,建立食品采購索證、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制度,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采購、索證、驗收以及臺賬記錄等工作。臺賬存放應方便查驗。

3、負責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和臺賬記錄的人員應掌握餐飲業(yè)常用食品衛(wèi)生法規(guī)規(guī)定、食品衛(wèi)生基本知識和感官鑒別常識。

4、各分部要健全食品采購進倉驗收制度,確定專人嚴格把好進貨驗收關,對相關證件不符合要求或者證件與產品不相符的產品,不得采購進倉。

5、各分部建立食品購銷臺賬的過程中,要根據(jù)實際情況突出重點,突出抓好糧、油、肉蛋、水產品、蔬菜、調味品等容易發(fā)生污染的食品的進貨臺賬建立和驗收把關。應當相對固定供貨單位并定期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或者供貨單位考察,全面了解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和衛(wèi)生狀況。

第8篇 造紙原料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范

一、造紙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

造紙原料倉庫指貯存稻、麥秸、蘆葦、秫秸、亞麻、原木等可以用來造紙的原料的倉庫。造紙原料具有可燃性,有很大的火災危險性,因此加強造紙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減少損失,至關重要。

造紙原料倉庫的火災危險性主要有:

(一)造紙原料具有易燃、自燃性

各類造紙原料大多燃點只有150—200℃,纖維素、半纖維素、蠟質、果膠、脂肪等主要成分都是易燃物質,遇火即能燃燒。稻草、麥秸、蘆葦、棉花等原料含水量過高,其又是由碳、氫、氧等化學元素組成,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溫度上升,達到燃燒條件,引起自燃,導致火災。

(二)堆場與周圍民用、工業(yè)建筑、道路、通汛、電力架空線的防火間距不夠

堆場布局不合理,靠近生活、生產區(qū)和鐵路、公路等,外來火種會引起堆垛著火。

(三)儲存不符合要求

儲存物品不執(zhí)行有關技術要求,物品堆放超量、超期、超實,含水量高,通風散熱不良,形成陰燃條件,引起火災。

(四)電源火源管理不當

1.在造紙原料中或周圍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及照明燈具,烤燃可燃物,致成火災。

2.電氣設備、電氣線路安裝不合理或設備、線路本身故障,以及雷擊引起火災。

3.在庫區(qū)內使用電焊、氣焊、氣割或管理人員吸煙、小孩玩火引起火災。

4,機械設備因摩擦、撞擊產生火花引發(fā)火災;進入庫區(qū)的汽車、拖拉機或機動船排出火星或造紙原料接觸高溫物體而著火。

5.場內散料管理不當,不能及時清理。入場車輛傳動軸等被散料纏住,摩擦生熱,引燃散料或車輛油箱造成火災。

二、造紙原料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庫區(qū)的消防安全

1.選址

庫區(qū)應選在靠近城鎮(zhèn)邊緣、有水源、居民區(qū)常年主導方向的上風方向,并用不低于2米高的圍墻將庫區(qū)隔離。

2,防火間距

(1)庫區(qū)各區(qū)之間留出一定的安全距離。儲量在2萬噸以上的大型原料倉庫與生產區(qū)、生活區(qū)的距離至少保持100米,2萬噸以下的中小型原料倉庫與生產區(qū)、生活區(qū)的距離至少保持50米。

(2)原料堆場與場內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最少為20米,與場內主要道路的距離最少為10米。堆場內不宜晾曬原料,庫區(qū)內勿堆放其他物品。

(3)原料堆場內堆垛應堆成尖頂,堆頂披檐到結頂應設滾水滑坡。堆垛長邊應與當?shù)爻D曛鲗эL向平行。堆垛樣式、堆場布置、堆垛儲量、規(guī)格及防火間距應按具體規(guī)定布置。

(4)稻草、麥秸等材料堆場總儲量不得超過2萬噸,超過者應設置分區(qū)。區(qū)與區(qū)堆場之間防火間距不少于40米。原木原料堆場每個總儲量不應超過2.5萬立方米。堆場與堆場之間防火間距不低于30米。

(5)堆垛需按儲運流水線布置,高度在10米以下,長度低于50米。垛與垛之間留1.5—2米寬的通道以便檢查。每2—4個堆垛分為1組。堆垛距離圍墻至少為5米。

(6)防止自燃。應建立堆垛檔案,標明堆號、數(shù)量、含水量、品名等。定期對堆垛進行檢查,測量其濕度、溫度、含水量,堆垛內留通風口和散熱洞,以防自燃。

(二)嚴格控制電源和火源

1.堆場嚴禁明火作業(yè),確需明火作業(yè)的,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準備好消防設施后方可進行。作業(yè)完畢,徹底消除余火。進堆場原料應仔細檢查,以防帶進火種。堆場內嚴禁吸煙和無關人員進入。

2.蒸汽機車,汽車等需戴防火帽方可進入堆場。蒸汽機車還應關閉灰箱、送風器,不得在庫區(qū)內清理爐灰。運輸、吊裝等機械設備要保養(yǎng)良好,防止摩擦、撞擊等產生火花。

3.堆場內勿亂拉臨時電線,不宜設架空線。必須設置時,架空電線與堆垛的距離不低于桿高的1.5倍。電氣設備的安裝、檢修需由專人負責。

4.堆場中應選用探照燈、防火防塵燈進行照明。禁止使用移動燈具,燈泡、燈管勿靠近堆垛

5.堆場內要設避雷裝置,并定期由專人對避雷裝置進行檢測;原料堆場不宜用鐵絲捆扎,以防雷擊。

(三)完善消防沒施

1.堆場的消防用水要充足,在無其它消防水源的時候,消防水池應能滿足6小時的消防用水量。使用天然水源作消防用水時,要注意在枯水期蓄水。

2.應定期對消防水池、水泵房、地下消火栓等進行檢查,防止水池滲水、缺水及管道漏水,保證水泵房電機好及閥門管件開啟正常。

3.堆場需設6米寬以上的消防車道,并配備完好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泵、滅火器、消防車、報警設備等,各種消防器材放置地點應有明顯標志,并應采取防雨淋、日曬的措施,

4.嚴禁圈占、埋壓、挪用消防器材,應設專人管理消防器材。

原料安全管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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