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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調研申請報告(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46

文物調研申請報告

第1篇 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xiàn)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大部分縣城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xù)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筑在海岸線上的40余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著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__多件,字畫從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冊,宗譜80余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為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tǒng)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fā)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fā)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后搶救性調查發(fā)掘了萬家山墓葬群、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qū)、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岙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群眾自發(fā)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余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為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xiàn)“110”報警聯(lián)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jié)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xiàn)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jiān)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__年被評為寧波市文博系統(tǒng)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護體石墻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qū)嚴重破壞了環(huán)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qū)外沿修筑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桿線密布,不僅破壞環(huán)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yǎng)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huán)境;陳漢章先生墓區(qū)“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qū)亂建違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后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筑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qū)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鑒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啟動。

第2篇 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文物資源是先人留下的無價之寶,是歷史的見證,是歷史的再現(xiàn)。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文物資源,顯示一個區(qū)域、一個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蘊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下,在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文物管理部門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

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在政治穩(wěn)定、經濟繁榮、社會進步的良好環(huán)境中積極開展文物保護工作,使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發(fā)展軌道。

一、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現(xiàn)狀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fā)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fā)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后搶救性調查發(fā)掘了萬家山墓葬群、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qū)、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岙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群眾自發(fā)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余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為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xiàn)“110”報警聯(lián)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jié)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xiàn)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jiān)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__年被評為寧波市文博系統(tǒng)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護體石墻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qū)嚴重破壞了環(huán)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qū)外沿修筑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桿線密布,不僅破壞環(huán)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yǎng)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huán)境;陳漢章先生墓區(qū)“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qū)亂建違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后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筑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qū)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鑒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啟動。

第3篇 文物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xiàn)狀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fā)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fā)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后搶救性調查發(fā)掘了萬家山墓葬群、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qū)、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岙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群眾自發(fā)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余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為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xiàn)“110”報警聯(lián)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jié)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xiàn)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jiān)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__年被評為寧波市文博系統(tǒng)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護體石墻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qū)嚴重破壞了環(huán)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qū)外沿修筑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桿線密布,不僅破壞環(huán)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yǎng)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huán)境;陳漢章先生墓區(qū)“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qū)亂建違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后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筑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qū)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鑒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啟動。

第4篇 關于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

文物是人類在歷史發(fā)展過程中遺留下來的遺物、遺跡。它是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為您搜集整理的關于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報告,歡迎閱讀借鑒!

一、縣文物保護工作現(xiàn)狀

經過三次歷史文化遺產普查,大部分縣城至今有省級文保單位3處,縣級文保單位31處,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護點70處,及200多處登記在冊的地面文物。這些被各級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中,有新石器時代遺址、唐宋窯址、明清古民宅、古橋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紀念地等等,類型齊全,歷史延續(xù)性強,是我縣六千年文明史的紀實寫真。尤其是構筑在海岸線上的40余處明代抗倭遺址,更是我縣人民抗擊外敵侵擾的歷史見證。近年來,我縣庫藏文物的收藏量也顯著增加,器物類從原有的數十件增加到目前的__多件,字畫從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冊,宗譜80余種,還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銘、工藝品與革命文物等等,為我縣建立博物館、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tǒng)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礎。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fā)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fā)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后搶救性調查發(fā)掘了萬家山墓葬群、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qū)、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岙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群眾自發(fā)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余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為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xiàn)110報警聯(lián)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jié)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xiàn)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jiān)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__年被評為寧波市文博系統(tǒng)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護體石墻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qū)嚴重破壞了環(huán)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qū)外沿修筑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桿線密布,不僅破壞環(huán)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yǎng)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huán)境;陳漢章先生墓區(qū)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qū)亂建違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后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筑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qū)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鑒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啟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為包袱,為經濟建設和城市現(xiàn)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fā)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筑保護中有人認為這有損于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后搞開發(fā)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淀。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tǒng)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為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xiàn)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干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為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系,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群眾則認為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huán)境風貌。如爵溪城墻非法建筑時有發(fā)生,環(huán)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文物執(zhí)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guī)劃等執(zhí)法部門,由于沒有協(xié)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fā)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于職責關系,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復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為我縣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歸納起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做好文物保護工作,光靠業(yè)務主管部門的力量還不行,更主要的是要發(fā)動全社會的力量。因此要深入開展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增強全社會的文物意識與文物保護的法制觀念。文物宣傳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廣播電臺、象山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紹象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重要文物保護點的資料及錄像,編輯、出版《象山文物勝跡》、《象山庫藏文物精品圖錄》等,使全縣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業(yè)的發(fā)展情況,了解象山豐厚的歷史文化遺產,增強民族自豪感,激發(fā)熱愛象山、建設象山的熱情,為促進社會各項事業(yè)的全面發(fā)展共同努力奮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核內容。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文物保護五納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級領導要重視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黨政一二把手,要樹立保護文物,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領導任期目標考核內容之一,同時對文物事業(yè)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第5篇 【調研報告】我縣“民辦公助”保護歷史文物的思考

武義組工

大調研工作開展8個多月來,我縣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部門單位緊扣中心工作,立足自身職能,深入基層一線調研,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積極探索務實管用的新舉措、新機制,撰寫形成了一批高質量、有價值的調研報告??h大調研辦將精選部分調研報告進行刊登,供各單位學習參考。

本期刊發(fā)武義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董三軍同志撰寫的《我縣“民辦公助”保護歷史文物的思考》。

我縣“民辦公助”保護歷史文物的思考

武義縣在省內素有“文物大縣”的美譽,縣政府歷來重視文物保護工作,近年來,通過申請國保省保專項資金、積極爭取縣級財政資金開展重點文物修繕、采用“民辦公助”籌措民間資金等方式,積極推進文物保護事業(yè)發(fā)展。

“民辦公助”是以群眾為主體、政府給予一定資金支持興辦各種社會事業(yè)的一種建設模式。以文物保護修繕工作為例,就是變政府主導為政府引導,以財政補助為輔,以文物所有人自籌資金為主,吸引民間資本,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用活用好財政資金,妥善解決修繕難題。

part 1

武義文物資源現(xiàn)狀

我縣現(xiàn)有國保3處,省保10處,縣保67處,文保點78處,登錄點1457,合計1615處;中國歷史文化名村2處,浙江省歷史文化村鎮(zhèn)6處(包含中國歷史文化名村)。按標準規(guī)范登錄的1615處不可移動文物中,古遺址40處,古墓葬25處,古建筑1155處,石窟寺及石刻9處,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380處,其他文物6處。其中古建筑占總量分布的71.5%,近現(xiàn)代代表性建筑占總量分布23.5%,這兩類建筑占總量95%,成為文物修繕的重點、難點。由于人為和自然因素,這些建筑存在不同程度的殘損情況,許多建筑甚至出于瀕臨損毀的境地,保存狀況令人堪憂,亟需進行搶救保護。

為了加大對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2023年開始,我縣嘗試以“民辦公助”形式對文物進行搶救性修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經過數年的摸索,2023年我縣出臺《武義縣文物和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工程實施方案》和《武義縣文物和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工程實施細則》,加快推進我縣文物和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工程和“民辦公助”項目建設。十多年來,累計對我縣260余處歷史文物進行修繕補助,補助資金達650余萬,吸引民間資金達3500余萬。隨著我縣文物和歷史建筑保護利用工程和“民辦公助”項目實施,縣內文物保護現(xiàn)狀已有較大改善,許多修繕后的宗祠、古民居等辟為傳統(tǒng)文化傳承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文化禮堂及老年活動中心等文體活動場所,實現(xiàn)了保護與利用的有機結合。

part 2

推廣“民辦公助”,

保護歷史文物面臨的難題

近年來,隨著“民辦公助”的推廣,我縣歷史文物的保護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隨著經濟發(fā)展水平的迅速提高,文物保護工作仍存在較大的阻力和難題,筆者根據多年的文物工作調研,以在我縣俞源、郭洞、山下鮑、陶村、履坦等古建筑相對集中的區(qū)域為例,存在這樣一些普遍的問題:

01

保護意識與經濟發(fā)展之間矛盾

隨著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村莊建設如火如荼。在這一過程中,一部分歷史文物被拆建、改建,導致古鎮(zhèn)、古街、古建筑等歷史風貌遭到不同程度破壞。同時,人們對居住條件的改善愿望愈發(fā)迫切,不少古建筑已無法滿足現(xiàn)代生活需求,已逐漸被拆改。由于忽視對文物資源保護,嚴重缺乏對文物的保護意識和法律法規(guī)意識,缺乏“保護文物,人人有責”的社會責任意識,受利益驅動,一些重要文物逐漸損毀或消亡。

02

產權所有與保護修繕之間矛盾

從我縣文物的產權分析來看,縣域內的不可移動文物屬于私人所有的占62.2%,屬于集體所有的占29.6%,國有的占7.6%。按照文物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不可移動文物是按照“誰使用、誰維修”的原則進行。但在實際操作中較難實施,人們認為保護文物是政府的事,應由政府投入,不愿按照文物法有關規(guī)定投入資金維修。特別是私人所有的部分民居產權牽涉人員多,若無人牽頭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修繕計劃就被擱淺。屬于集體所有的,很大一部分逐漸成為村民堆放雜物的公用建筑,無人對其展開保護、修繕,導致不少文物建筑損毀嚴重。

03

資金投入與修繕費用的矛盾

我縣對歷史文物修繕主要采用“財政投入”和“民辦公助”兩種形式,2023年開始縣財政每年安排資金300萬元,用于民辦公助費用在100萬元左右,相對于我縣豐富的文物和歷史建筑資源,財政資金缺口是巨大的,只能部分補助。大多數文物位于經濟水平欠發(fā)達的山區(qū),經濟基礎薄弱,無力承擔日常養(yǎng)護和搶修修繕工作,與此同時,社會資金的投入渠道狹窄,依靠群眾集資,資金量有限,眾多文物面臨“沒錢修、沒人修”的窘境。

04

開發(fā)利用與循環(huán)保護的矛盾

隨著歷史文化名村、傳統(tǒng)村落等項目建設力度的不斷推進,不少歷史文物已經得以修繕,但也面臨一個難題,開展修繕保護后,因缺乏有效利用,沒有旅游、資金輸入,往往閑置下來,修繕效果不能得到長時間保持,容易形成不良循環(huán),對于出資者并沒有相應的回報,修繕融資渠道就越來越狹窄,只能依靠政府投入。

part 3

深入推進“民辦公助”

文物保護工作的建議

“民辦公助”是緩解歷史文物保護難題的有力探索,針對前期推廣中面臨的難題,我們還需進一步細化、深化,使“民辦公助”項目能帶來更好的社會效益。

01

進一步推進項目落地實施

針對當前我縣文物資源多,修繕難度大等難點,要加大推廣民辦公助項目力度,加強財政補助引導,利用杠桿效益,撬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優(yōu)勢,變政府主導為政府引導。引導農戶做好日常養(yǎng)護和搶救性修繕。對于古建筑而言,若能做好日常養(yǎng)護,可以大大降低大面積漏雨、霉朽、倒塌等問題,可以延緩衰亡的速度。對于暫不具備全面修繕條件的古建筑而言,這樣的搶修是非常有必要的。

02

進一步提高文物保護意識

培養(yǎng)和提高人們的文物保護意識,比修復一件文物重要的多,這也是貫徹其他文物保護具體措施的重要前提。通過采取各種有效的宣傳形式,借助文化遺產日、節(jié)慶活動等宣傳平臺,讓文物工作見人、見物、見精神,增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文物的保護僅僅靠政府是無法有效落實的,還需要帶動全社會對文物保護的認識,使老百姓充分認識到歷史文物在展示形象、改善環(huán)境、提升品位、助推發(fā)展等方面的重要帶動作用,養(yǎng)成自覺保護意識,有效避免盜賣古建筑構件、對古建筑進行拆建等違法案件的發(fā)生,做到保護文物,人人有責。

03

進一步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民辦公助旨在通過以點帶面的輻射作用,吸引民間資金投入,盤活文物資源。但面臨古建筑多、維修規(guī)模大、所需費用高的難題,按照目前的資金比例情況,支持的范圍很有限,無法擴大覆蓋面,無法調動積極性,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資金扶持力度,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落實文物搶救修繕資金和日常保護經費,更進一步擴大民辦公助功效,通過花小錢,賺大錢、賺長遠錢、賺綠色錢。同時,還要增強文物自身“造血功能”,積極動員和引導各部門單位、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投入到文物保護中。

04

進一步解決產權困擾

政府、村集體可以通過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的方式收購古村落內古建筑和房屋產權,為古建筑最終進入市場提供可能,古建筑房屋原住戶符合宅基地安置條件的,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安排宅基地建房,解決原住居民因新建住房拆舊建新而造成古村落破壞,以化解受保護古村落與農民新建民居之間矛盾。如蘇州市市區(qū)依靠社會力量搶修保護直管公房古民居實施,允許和鼓勵海內外組織和個人購買或租用直管公房古民居,實現(xiàn)產權多元化,搶修保護社會化、運作市場化。如金華澧浦鎮(zhèn)用“招贅”令形式,用30年使用權換百萬元修繕費 ,這都是對產權困擾的一種嘗試。

05

修繕保護要遵循相關原則

我國《文物保護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明確規(guī)定對文物、古建筑進行修繕、保養(yǎng)必須遵守而不改變文物、古建筑原狀的原則。不同歷史時期的古建筑有其自身的特色和價值,一旦改變其樣貌原狀便失去自身特色,致使其科學研究價值大大降低。要在不改變其原樣得到基礎上達到修舊如舊效果。目前,對歷史文物修繕查驗情況來看,還是存在一部分修繕不合要求,就無法列入補助名單。在今后古建筑修繕過程中,要注意避免對古建筑的主體結構、部件造成破壞,要保持古建筑原有的時代風格和建造工藝。

06

進一步加強對文物的有效利用

隨著時代發(fā)展進步,古建筑保護只是第一步,而如何將其合理利用,發(fā)揮最大的社會功能才是文物工作最終目的。利用好古建筑,不但需要充分發(fā)掘其歷史文化內涵和觀賞價值,還要合理凸顯出其在物質功能上的作用,進而促進保護與利用工作的順利開展。通過民辦公助修繕之后,積極探索修后利用,發(fā)揮文物社會功能,形成良性循環(huán),一方面可以用作民間博物館、文化禮堂、參觀游覽場所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結合旅游開發(fā),最為游賞紀念、經營服務等場所。通過綜合考慮古建筑的文物價值、社會影響力、人文環(huán)境情況等,科學確定延續(xù)原功能、賦予新功能,歷久彌新。

文物調研申請報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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