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是針對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現(xiàn)象的預警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組成部分:
1. 監(jiān)測網絡:通過布設各類傳感器,實時收集地質環(huán)境變化的數據。
2. 預警模型:利用科學方法建立預測模型,將監(jiān)測數據轉化為災害可能性評估。
3. 預警級別設定:根據災害風險程度,劃分不同的預警等級,如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4. 預警信息發(fā)布: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公眾發(fā)布預警信息,指導防災行動。
5. 后期評估與反饋:對預警效果進行評估,修正和完善預警系統(tǒng)。
內容是什么
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的內容涉及多個層面:
1. 數據采集與處理:確保監(jiān)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包括地質、氣象、水文等多種因素。
2. 預測分析:運用地質力學、遙感技術等手段,分析潛在災害的發(fā)生概率和可能影響范圍。
3. 預警決策:依據預測結果,制定相應的應對策略和疏散方案。
4. 教育培訓:提高公眾對地質災害的認識,增強防災減災能力。
5. 法規(guī)政策:制定相關法規(guī),規(guī)范預警行為,保障預警系統(tǒng)的有效運行。
規(guī)范
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的規(guī)范化運作至關重要,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 科學性:預測預報應基于科學研究,避免主觀臆斷。
2. 及時性:預警信息的發(fā)布需迅速,確保有足夠時間采取應對措施。
3. 準確性:預測結果應盡可能精確,減少誤報和漏報。
4. 公開透明:預警過程和結果需公開,增強公眾信任。
5. 協(xié)同聯(lián)動:各部門間需協(xié)同配合,形成完整的防災救災鏈條。
重要性
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對于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1. 預防為主:通過預警,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降低災害損失。
2. 提升應急響應:預警制度能快速啟動應急預案,縮短反應時間。
3. 經濟效益:減少災后重建成本,促進社會經濟發(fā)展。
4. 生態(tài)保護:減輕災害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影響,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
5. 社會和諧:增強公眾安全感,提升政府公信力。
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是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它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有效的預警,為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寶貴的保障。
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范文
第1篇 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
(一)為加強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工作,杜絕煤礦地質災害和透水事故的發(fā)生,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22 條“煤礦企業(yè)應當設立地質測量部門,配備所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儀器設備,及時編繪反映煤礦實際的地質資料和圖件,建立健全礦井地測工作規(guī)章制度”以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中地質災害與測量專業(yè)“制度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地質及水文地質、瓦斯地質預報分為月報、年報和臨時性預報,內容要涉及在預報周期內預計采掘范圍、工作面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構造、煤層及頂底板、瓦斯
地質等情況,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預測、工作面存在何種隱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調查情況等四個方面。
1.月度預報地測部門根據煤礦月度采掘工程計劃,每月末應編制下一月度地質預測預報。
2.年預報每年年初,地測部門應根據煤礦生產情況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計劃,編制年度煤礦地質預測預報。
3. 臨時預報
根據采掘進度情況,地測部門要針對采掘生產過程中的異常地質情況,隨時調查分析,發(fā)現(xiàn)問題或險情,及時發(fā)出地質臨時預報。
4.雨季期間,定期對地表情況進行調查,發(fā)現(xiàn)地表水害或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水情水害問題時,及時發(fā)出預報。
(三)地質、瓦斯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應對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夾矸、斷層、薄基巖等地質條件和采掘工作面對應的地表地物等情況有詳細描述。
(四)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經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下發(fā)執(zhí)行。
(五)地質及水文地質、瓦斯地質預報均由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編制前地質人員要根據煤礦地質資料,認真分析采掘范圍內的地質、瓦斯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掌握其特點和變化規(guī)律,做到內容準確、重點突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采掘工作面接近地質構造帶及地質條件復雜地帶時,預報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前向施工區(qū)隊和有關職能科室進行通報,各職能科室要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防治措施,經煤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后下發(fā)執(zhí)行。
(六)及時對上次預報做出驗證總結,分析預報效果,進一步掌握地質變化規(guī)律,提高預報質量。
(七)地質技術員要不斷學習先進技術理論,與總工程師共同分析、研究構造、瓦斯、水患等地質問題,進一步提高地質、瓦斯地質及水文地質預測預報的準確性,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科學依據。
(八)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要全面收集所在煤礦勘探以來各階段的地質報告,按規(guī)程要求建立各種基礎臺賬,及時提交生產所需的地質說明書。同時經常深入現(xiàn)場,及時觀測、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質及水文地質、瓦斯地質資料,將觀測的地質資料及時整理并上圖。并為煤礦施工提供合理的防治措施和建議。
(九)如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強富水區(qū)、導水斷層或有采空區(qū)存在積水、未解放帶、
斷層、薄基巖、小窯、采空區(qū)、發(fā)火區(qū)等隱患時,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準恢復施工。
(十)地測部門在雨季來臨前做好煤礦范圍內的地表水、山洪、塌陷區(qū)、山體滑坡、井上下聯(lián)通的鉆孔、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排查,對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地點進行分析、預測、預報,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2篇 礦井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
第一節(jié) 總則
地質災害預測預報是煤礦生產建設中不可或缺的基礎工作,也是提高防治地質災害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為了進一步加強礦井防治地質災害工作,充分發(fā)揮地質“尖兵”作用,超前、準確地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結合礦井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節(jié) 職責劃分
一、生產技術科職責
(1)負責地質災害預測預報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實《地質災害預測預報管理辦法》。
(2)編制礦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及臨時預報,并跟蹤驗證分析和總結。
(3)負責《地質災害預測預報》的編制上報工作。
(4)負責督促施工隊組按照地質災害預測預報或臨時地質預報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負責施工隊組超前探放水、地質鉆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務的安排及報工工作。
二、調度室職責
(1)負責井下開掘及回采過程中出現(xiàn)的地質條件變化時信息的傳遞。
(2)負責地質構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關協(xié)調工作。
三、通風隊職責
負責提供各采掘開頭面實測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數據、分析預測結果,用來作為地質預測預報資料。
四、隊組職責
(1)根據地質災害預測預報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根據職能部門的指令安排,負責本單位作業(yè)頭超前探放水、地質構造的鉆探施工。
(3)負責在掘進或回采過程中水文發(fā)生異常時,及時向礦調度室和地質測量科匯報。
第三節(jié) 預測預報的主要依據
一、地質災害預測預報的依據
(1)根據《地質報告》中已經查明的地質構造包括斷層、陷落柱、沖刷帶、褶曲、薄煤區(qū)、查明的水文地質情況等進行預測預報。
(2)根據巷道在掘進、回采過程中實際揭露水文地質情況,利用地質構造和水文地質的規(guī)律,對相鄰巷道或工作面進行預測預報。
(3)根據超前鉆探探查結果,發(fā)現(xiàn)地質構造或富水區(qū),進行補充臨時水文地質預報。
(4)根據精查地質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質情況進行預測預報。
(5)根據巷道施工過程中實際揭露巷道頂板淋水情況進行預測預報。
(6)利用有關水文地質科研成果進行預測預報工作。
(7)探查井田地質構造的導水性,總結地質構造的導水規(guī)律,預測預報礦井涌水情況。
第四節(jié) 預測預報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
(1)生產技術科按《煤礦防治地質災害規(guī)定》及《防治地質災害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要求,收集每月礦井地質、水文地質等原始資料,作為開展預測預報的基本工作內容。
(2)生產技術科在年、季、月初根據礦井生產銜接安排,編制年度、季度、月度《地質災害預測預報》,部門審核后經總工程師簽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個月日前報送有關職能部門及礦領導。
(3)生產技術科對上年度、季度、月度《地質災害預測預報》進行總結,評價預報準確率。分析預測預報不準確的原因,同時將總結備案。
(4)根據施工單位及調度室的反饋信息,施工現(xiàn)場出現(xiàn)地質構造時,地質工程技術人員應及時深入現(xiàn)場觀測,編寫臨時地質預報并發(fā)放施工隊組及相關職能科室。
(5)各施工單位生產技術員要認真參照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并納入到作業(yè)規(guī)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及時向職工學習貫徹,使生產作業(yè)人員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質情況。學習要有記錄、簽字。生產技術科要不定期檢查貫徹學習記錄。
(6)相關施工隊組在預報下發(fā)后要嚴格按地質災害預報執(zhí)行,當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發(fā)生異常變化時,必須及時向生產技術科反饋現(xiàn)場情況。
(7)地質人員必須跟蹤收集水文地質資料,現(xiàn)場情況變化較大時,及時跟蹤補充預報。
(8)生產技術科要嚴格按防治地質災害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及時收集編錄原始地質資料、涌水資料,并分析總結規(guī)律,做好預測預報工作,預報的結果應能保證煤礦正常生產,不因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
(9)生產技術科要積極與有關科研單位開展防治地質災害科研工作,引進推廣先進的技術裝備和預測預報手段,提高預測預報的水平及準確度。
(10)《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必須在綜合分析各種資料的基礎上提出,要做到及時、準確,能夠有效指導生產。
二、預測預報內容要求
(1)基本預測預報內容
①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稱,現(xiàn)采掘位置,下月(季)計劃采掘范圍。
②頂板巖性,頂板裂隙發(fā)育程度。
③地質構造情況。
④對影響采掘的斷層、陷落柱、沖刷帶等地質構造要進行專門臨時預報。
⑤根據預測內容提出相應的建議或處理意見。
(2)斷層預測預報內容
斷層位置、性質、產狀、落差、影響范圍、含水性、導水性、建議或處理意見。
(3)陷落柱預測預報內容
陷落柱的位置、形狀、大小,陷落柱體與圍巖接觸部位的充填物性質和特征,陷落柱內巖塊的性質及充填物的密實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導水富水情況。
(4)沖刷帶預測預報內容
沖刷帶的位置,沖刷變薄帶方向和范圍,沖刷帶切割深度、范圍。富水情況。
(5)水文預測預報內容
充水因素分析:預測積水范圍、積水量、預測涌水范圍及涌水量大小。根據預測內容提出相應的建議或處理意見。
第3篇 某礦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制度
(一)為加強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工作,杜絕煤礦地質災害和透水事故的發(fā)生,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22 條“煤礦企業(yè)應當設立地質測量部門,配備所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儀器設備,及時編繪反映煤礦實際的地質資料和圖件,建立健全礦井地測工作規(guī)章制度”以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中地質災害與測量專業(yè)“制度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地質及水文地質、瓦斯地質預報分為月報、年報和臨時性預報,內容要涉及在預報周期內預計采掘范圍、工作面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構造、煤層及頂底板、瓦斯
地質等情況,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預測、工作面存在何種隱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調查情況等四個方面。
1.月度預報地測部門根據煤礦月度采掘工程計劃,每月末應編制下一月度地質預測預報。
2.年預報每年年初,地測部門應根據煤礦生產情況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計劃,編制年度煤礦地質預測預報。
3. 臨時預報
根據采掘進度情況,地測部門要針對采掘生產過程中的異常地質情況,隨時調查分析,發(fā)現(xiàn)問題或險情,及時發(fā)出地質臨時預報。
4.雨季期間,定期對地表情況進行調查,發(fā)現(xiàn)地表水害或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水情水害問題時,及時發(fā)出預報。
(三)地質、瓦斯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應對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夾矸、斷層、薄基巖等地質條件和采掘工作面對應的地表地物等情況有詳細描述。
(四)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經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下發(fā)執(zhí)行。
(五)地質及水文地質、瓦斯地質預報均由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編制前地質人員要根據煤礦地質資料,認真分析采掘范圍內的地質、瓦斯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掌握其特點和變化規(guī)律,做到內容準確、重點突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采掘工作面接近地質構造帶及地質條件復雜地帶時,預報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前向施工區(qū)隊和有關職能科室進行通報,各職能科室要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防治措施,經煤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后下發(fā)執(zhí)行。
(六)及時對上次預報做出驗證總結,分析預報效果,進一步掌握地質變化規(guī)律,提高預報質量。
(七)地質技術員要不斷學習先進技術理論,與總工程師共同分析、研究構造、瓦斯、水患等地質問題,進一步提高地質、瓦斯地質及水文地質預測預報的準確性,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科學依據。
(八)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要全面收集所在煤礦勘探以來各階段的地質報告,按規(guī)程要求建立各種基礎臺賬,及時提交生產所需的地質說明書。同時經常深入現(xiàn)場,及時觀測、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質及水文地質、瓦斯地質資料,將觀測的地質資料及時整理并上圖。并為煤礦施工提供合理的防治措施和建議。
(九)如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強富水區(qū)、導水斷層或有采空區(qū)存在積水、未解放帶、
斷層、薄基巖、小窯、采空區(qū)、發(fā)火區(qū)等隱患時,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準恢復施工。
(十)地測部門在雨季來臨前做好煤礦范圍內的地表水、山洪、塌陷區(qū)、山體滑坡、井上下聯(lián)通的鉆孔、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排查,對可能發(fā)生事故的地點進行分析、預測、預報,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