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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家企業(yè),我們深知員工的形象直接影響到公司的整體風貌和客戶對我們品牌的認知。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員工服裝制度至關重要。它不僅體現了企業(yè)的專業(yè)形象,也是我們企業(yè)文化的一部分。
內容是什么
員工服裝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制服規(guī)定: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著公司統一發(fā)放的制服,保持整潔、干凈。
2. 穿著規(guī)范:禁止穿拖鞋、短褲等休閑服裝進入工作場所,確保著裝得體,符合職業(yè)標準。
3. 個性化裝飾:允許適度的個性化裝飾,但不得過于夸張,影響專業(yè)形象。
4. 個人衛(wèi)生:員工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確保制服無異味,無明顯污漬。
規(guī)章制度
1. 新入職員工在正式上班前將獲得公司制服,之后根據需要定期更換。
2. 違反服裝規(guī)定的員工將受到口頭警告,嚴重者可能面臨書面警告或紀律處分。
3. 員工如需因特殊場合改變著裝,須提前申請,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管理規(guī)定
我們將定期進行員工著裝檢查,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我們也鼓勵員工相互提醒,共同維護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對于遵守服裝制度的員工,我們將在年度評優(yōu)中給予肯定和獎勵,以此激發(fā)大家的積極參與。
請每位員工理解,我們的服裝制度并非限制個性,而是為了塑造一個專業(y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讓我們共同為提升公司的形象和文化努力。
員工服裝制度范文
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guī)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 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
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
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
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
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
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guī)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一購制,造冊發(fā)放。
4.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jié)決定先發(fā)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guī)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 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
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
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
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
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
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guī)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一購制,造冊發(fā)放。
4.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jié)決定先發(fā)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3篇 a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guī)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guī)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一購制,造冊發(fā)放。
4.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jié)決定先發(fā)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