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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體宿舍管理辦法【7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shù):97

某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第1篇 某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合理利用公司資源,使員工集體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wèi)生,整齊的環(huán)境及公共秩序,并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一)在本公司服務,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不良嗜好者;

(二)優(yōu)先照顧業(yè)務、技術骨干;

(三)因工作、業(yè)務需要經公司批準者;

第三條 入住手續(xù)的辦理

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住宿申請表》,由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并簽注意見,若獲批準,則由后勤部安排住宿。

第四條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自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特殊情況應經行政人事部批準。

第五條 宿舍統(tǒng)一由舍長(舍長由后勤部指派)負責宿舍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一)負責宿舍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二)監(jiān)督輪值人員維護環(huán)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三)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lián)絡人……)

(四)員工身體不適時負責安排人員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送醫(yī)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后勤部及行政人事部:

1.違反宿舍管理規(guī)則,情節(jié)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第六條 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應盡居住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宿舍。

第七條 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fā)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八條 長駐經營部的員工不得在集體宿舍占有床位,以免浪費宿舍資源,特殊情況須經行政人事部批準方可。

第九條 公司后勤部應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第十條 宿舍里的由公司配備的器具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

(一)服從舍長管理、派遣與監(jiān)督。

(二)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五)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六)電視機、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七)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

(八)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因特殊原因,需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準---僅限于員工的直系親屬)

(九)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長報備,返回時應輕聲輕腳,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十)貴重物品自己保管,遺失自己負責。

(十一)不得于墻壁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十二)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十三)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十四)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guī)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關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十五) 不得于床上抽煙。

(十六) 員工不得于集體宿舍賭博、打麻將或有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二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經屢教不改者,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后勤部,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一)不服從舍長的監(jiān)督、指揮者。

(二)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內留宿外人或親友者。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七)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八)有偷竊行為者。

(九)未經許可,私自換房、轉房者。

第十三條 宿舍人員有變動時,后勤部應隨時將有關人員住宿分布情況報告行政人事部。

第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本公司集體宿舍,于頒布之日生效,其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2篇 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辦法

集體宿舍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

為使員工宿舍及周邊環(huán)境保持良好的清潔衛(wèi)生,整潔的環(huán)境和文明的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保障員工健康,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申請住宿條件。

1.公司員工無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經公司審核,符合條件后攜批準件方可入住。

4.非本宿舍人員未經登記同意不得入住。

二.宿舍現(xiàn)有的器具設備(如玻璃、衛(wèi)浴設備、門窗、床鋪、寫字臺、衣柜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tài)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jié)輕重論處。

三.宿舍統(tǒng)一由宿舍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jiān)督輪值人員維護環(huán)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臺風)。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guī)則,情節(jié)嚴重者。

(2)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3)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或安排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yī)院。

四.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

1.服從宿舍管理人員派遣與監(jiān)督

2.寢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0.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1.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2.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3.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guī)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3)淋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4)水電費用按照公司規(guī)定標準使用,多余費用需自理。煤氣等費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不良食品。

18.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賭博、打麻將或進行其他不良、不當行為。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fā)現(xiàn),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六.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qū)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lián)絡事項。

七.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通宿)外,并呈報公司管理部門議處:

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jiān)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7.有偷竊行為者。

八.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是以現(xiàn)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資遣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除非得到公司書面批準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九.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jiān)或主管人員檢查。逾期未搬出物品,公司視為遷出員工棄用。

十.公司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完善本規(guī)定。

甲方: 乙方:

蘇州威芳服飾有限公司 本人同意遵守以上條款

簽名:

第3篇 某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試行辦法

機關集體宿舍管理試行辦法

為了加強機關房產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房屋,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江省城鎮(zhèn)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結合機關實際情況,制訂本試行辦法。

一、機關集體宿舍居住對象:只限于在原城關鎮(zhèn)無房的機關干部、職工,具體條件:

(一)在原城關地區(qū)未享有過房改分房的無房戶。

(二)在原城關地區(qū)確實無房居住的。

二、機關集體宿舍房產所有權屬區(qū)人民政府,由區(qū)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

三、辦理程序:需要居住集體宿舍的機關干部、職工,應由本人向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單位出具證明,經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核實,局分管領導同意后,根據(jù)房源可能和本人實際情況予以提供。

四、合同簽訂:承租機關集體宿舍,由用房本人同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原則上定為一年。在租賃期間干部調離機關或正式取得城關住房的(取到鑰匙起),應在一個月內將集體宿舍鑰匙和設施歸還給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房產科,同時終止租賃合同。

五、居住集體宿舍的干部、職工應按時交納水、電費用,遵守機關集體宿舍的各項制度和規(guī)章。

六、住機關集體宿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機關事務管理局有權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宿舍租用權。

(一)居住人將房屋擅自轉租或轉借的。

(二)利用居住的房屋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無正當理由,累計六個月不交水、電費或閑置住房達六個月的。

七、本管理試行辦法自2002年11月起執(zhí)行。

第4篇 學正小學教師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學校宿舍宿舍管理,優(yōu)化教師居住環(huán)境,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一、學校宿舍安置對象

1.未婚在編教師;

2.已婚且有住房困難的教師;

3.在校值班人員;

二、居住管理規(guī)定

1.教師宿舍由校辦統(tǒng)一安排和管理。凡需住宿的教師由本人向學校提出住宿申請,經學校領導審批后報校辦;校辦根據(jù)申請及審批意見酌情安排住宿,并與教師簽署住宿協(xié)議書。原則上兩人一間;人才引進或夫妻兩地分居需要照顧孩子的教師根據(jù)學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同意后可以一人間。

2.向學校租用的宿舍只能是教用教師本人居住,不許轉讓或轉借他人,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住宿資格。

3.居住學校宿舍教師不得從事有礙房屋安全、影響居住環(huán)境的活動;保持通道整潔通暢,生活垃圾及時處理。

4.教師自行安裝的設備,在退住時自行拆除,退房時須將房內清空(包括廢棄物)、結清費用、鑰匙移交。

5.居住教師對房內設備、設施必須愛護,具有保管義務,如屬人為損壞的,由居住教師負責修復或賠償。

6.居住教師不得在教師宿舍內從事非法活動。

7.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居用人應按規(guī)定期限遷出,將宿舍交還學校:

⑴ 調離學校者;

⑵ 辭職者、自動離職者;

⑶ 開除、解聘、解除勞動合同者、勞動合同期滿后不再續(xù)簽者;

⑷ 長期不交房租者;

⑸ 不遵守宿舍管理辦法,屢教不改者;

三、衛(wèi)生要求

1.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2.保持墻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wǎng),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3.毛巾架、鞋架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排放整齊。

4.注意室內通風。每天根據(jù)天氣情況啟閉窗。

5.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箱內。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qū)內堆放。

6.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能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扔煙頭,亂畫墻壁。

7.保持衛(wèi)生間、浴室和洗手間的衛(wèi)生。便后要放水沖洗。洗發(fā)精等包裝袋要放在垃圾箱內。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xiàn)象要及時清除。

四、安全要求

1.嚴禁擅自接駁電源,亂拉電線;嚴禁擅自使用電飯煲、電爐、電熱棒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按要求使用和保管好電器,用電器出現(xiàn)異常或損壞應及時報修,并說明責任。違規(guī)使用電器或使用明火造成火災、供電設備損壞或其它事故,違規(guī)人員應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

2.嚴禁開常明燈、常流水,做到人離燈關,人離水停。

3.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大額現(xiàn)金應存放銀行,有價證券、小件貴重物品

應隨身攜帶。節(jié)假日、寒暑假或長時間外出時,更應做好個人物品的妥善保管工作。

4.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租用期限和收費標準

1.教師宿舍租期原則上不超過二年。

2.教師宿舍每月每間租費400元,另學校給每位入住教師每月補貼100元。租費從領鑰匙之日起開始計,不足半月以半月計,超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以一個月計。

第5篇 x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f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集體宿舍的規(guī)范管理,給員工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生活、休息環(huán)境,保障公司、員工的財產、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員工集體宿舍的公共衛(wèi)生、設施、收費和安全秩序管理。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審批,并協(xié)同行政部管理員工在集體宿舍的行為規(guī)范和宿舍文明。

3.3行政部后勤組負責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的批準,各部門班組長對本班組內員工使用的寢室衛(wèi)生及安全進行監(jiān)督管理,宿舍管理員對宿舍進行全面管理并定期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宿舍各寢室進行衛(wèi)生及安全檢查與評比,并向全公司進行通報。

3.4員工食堂、各經營單位負責其經營場所的安全和門前三包區(qū)域清潔衛(wèi)生。

3.5宿舍各房間清潔衛(wèi)生和安全由各房間居住人員共同負責,包括所屬房間門窗。

3.6宿舍管理員負責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員工宿舍進行綜合管理,有檢查、監(jiān)督和報請?zhí)幜P的權力。

4管理內容

4.1宿舍分配

4.1.1宿舍管理員應嚴格按照分配的樓棟及寢室編號安排各部門員工入住。

4.1.2員工入住宿舍應填寫“入住宿舍申請單”,由班組簽字后宿舍管理員排入住寢室(班組內房間號),行政部后勤組簽字交宿舍管理員簽字并辦理入住登記手續(xù)同時領取鑰匙。退宿時應填寫“退宿申請單”,由班組長簽字后交宿舍管理員簽字確認并辦理退宿手續(xù),同時退回衣柜鑰匙及房門鑰匙。

4.1.3入住宿舍員工原則上是以同部門、同班組合住的原則,員工應嚴格按部門安排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員工如需調換房間,應填寫“調宿申請單”,注明調換原因,經班組長簽字并由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后方可辦理調房手續(xù)。若未經班組長批準和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而私自調房或未登記擅自入住3日以上的者,罰款200元并責令其遷出宿舍,態(tài)度惡劣者作辭退處理。

4.1.4宿舍管理員于每月25-28日期間對宿舍各寢室員工入住情況進行一遍清查,如發(fā)現(xiàn)未完整履行手續(xù)入住的員工按擅自入住寢室處理。

4.1.5員工自行退宿的如未及時辦理退宿手續(xù)所造成對該員工相關費用扣除,由員工自行負責。已辦理退宿手續(xù)的員工,應在一周之內將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否則,將由行政部處理其物品。

4.1.6員工宿舍除宿舍接待房間以外,一律禁止留宿外來人員,第一次違反罰款2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留宿外來人員三次者做辭退處理。

4.1.7公司員工家屬來公司無住宿地點的,可由公司員工在宿舍管理員處申請登記,并繳納住宿費后(宿舍接待房空閑時)入住宿舍接待房間。宿舍管理員必須登記員工家屬的姓名、證件、住宿時間和住宿原因,入住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宿舍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6篇 職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辦法

公司為營造良好、和諧、有序的生活環(huán)境,都會制定職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每一位職工都要遵守!以下是:《職工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全文,請閱讀!

公司集體宿舍管理規(guī)定【1】

1.目的:為營造良好、和諧、有序的生活環(huán)境,特訂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全公司,含客房。

3.職責:

3.1后勤管理部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包括人員住宿安排、衛(wèi)生管理、治安管理等)

3.3各部門負責維護公司宿舍的整體秩序,共同努力創(chuàng)造和諧的生活環(huán)境。

4.宿舍提供對象及入住流程

4.1本公司只為在職外地員工及客戶提供宿舍,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傳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

4.2后勤管理部負責分配宿舍并帶領人員入住,做好房間號、床位號及鑰匙、物品的領用管理及登記。

4.3員工離職或客戶離開時,相關部門應立即通知后勤管理部,管理部即刻收回對宿舍的使用權及鑰匙(鑰匙不得私配,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管理部及時換鎖并交納換鎖費用),員工應于離職起12小時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擺放整齊并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員或主管人員檢查,遷出宿舍時間為員工正常工作下班時間內;離開廠區(qū)時應由后勤管理部通知保安人員,由保安人員陪同離開廠區(qū)。

5.員工宿舍紀律: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guī)則,違者將給予記警告處分;如無法確定相關責任人,由該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5.1人員秩序管理

5.1.1 服從后勤管理部及宿舍管理員的合理管理與監(jiān)督;

5.1.2 嚴禁任何員工未經后勤管理部允許擅自調換宿舍房間;嚴禁男女混居;

5.1.3 任何員工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包括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的,必須先向后勤管理部提出申請,并注明留宿原因。

5.1.4 使用電視、收音機、電腦時聲音不得過大,嚴禁大聲喧嘩,制造噪音,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5.2 安全、消防管理

5.2.1 嚴禁在宿舍公共區(qū)域吸煙;嚴禁燃放煙火和鞭炮;

5.2.2 注意安全,不準擅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器具,不得使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5.2.3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各種類型的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只能在指定的位置進行燒水);禁止做飯;

5.2.4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5.2.5 水、電不得浪費,應隨手關燈及水龍頭;宿舍無人時應將電器電源關閉;淋浴的水電氣用完即刻關閉。

5.3清潔衛(wèi)生管理

5.3.1 各房間的衛(wèi)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5.3.2 宿舍區(qū)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以及飼養(yǎng)寵物、家禽;

5.3.3 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衣物及時清洗,避免異味;

5.3.4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及時清理,由本宿舍值日輪流清理,嚴禁將污穢、廢物、垃圾等放置在宿舍通道上;

5.3.5 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不隨地大、小便,嚴禁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得在墻壁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5.3.6 窗臺禁放花盆、拖把、鞋子、口杯等物品;

5.3.7 除特殊情況外(如:為病號打飯),任何人不得打飯或叫外賣盒飯在宿舍食用。

5.3.8 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自覺維護宿舍區(qū)的秩序。

5.4配套設施管理:

5.4.1 配備設施因使用或老化關系破損,必須向后勤管理部匯報,由管理部安排更換或維修。

5.4.2 任何人不得蓄意破壞、挾帶宿舍配套設施,一經發(fā)現(xiàn)照價賠償并處以行政處罰;

5.4.3 應保持宿舍原有結構及配備設施的安全、完整及擺放,嚴禁改造或變更。

5.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情節(jié)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5.1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監(jiān)督,情節(jié)嚴重者;

5.5.2 在宿舍賭博(含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5.5.3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5.5.4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5.5.5 違反宿舍安全規(guī)定者;

5.5.6 未經允許,拿用他人物品者;有偷竊行為者;

5.5.7 其它嚴重宿舍違紀行為。

6.貴重物品隨身攜帶,離開宿舍注意鎖門關窗,注意物品安全。

如有遺失由員工或客戶自行負責。

7.本規(guī)定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制訂并負責檢查與解釋,人力資源管理部定期組織宿舍5s評比并張榜公示。

鄭州華英包裝中牟廠人力資源管理部

20**年1月27日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2】

居住證

1、 員工必須遵守《浙江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及《社會治安管理條例》。

所有員工入職住宿必須辦理居住證,根據(jù)國家勞動法規(guī)定,非法定年齡(16周歲以下)公司不予錄用;

宿舍管理員監(jiān)督新入職員工身份證是否真實有效;

辦理未到法定年齡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人;

2、 新工入職當天必須交齊相關證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本人1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清楚房號、姓名及本人手機號碼);

新入職員工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居住證是否在十五天之內辦理完成,在職員工未辦理、失效、過期居住證由本人備好相關證件交主管統(tǒng)一上交;

員工在交齊相關有效證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辦好,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新員工當天未上交辦理暫住證所需照片、身份證,不辦理住宿手續(xù),在職員工樂捐5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3、 宿舍管理員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各部門主管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

宿舍管理員未提前15天通知張貼居住證過期在職員工名單,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

住宿安排

1、 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必須持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辦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員住集體宿舍),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調換房間(集體宿舍調換每月1號-3號辦理手續(xù));

宿舍管理員對入職辦理住宿的員工,夫妻雙方在職員工真實有效身份證、結婚證進行檢查監(jiān)督,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guī)定安排住宿,監(jiān)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員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住宿條件;

辦理住宿的員工,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宿舍管理員不予辦理住宿,無有效身份證、結婚證,未達到規(guī)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宿舍管理員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未辦理任何手續(xù)私自調換房間的員工樂捐100元/次;

2、 嚴禁男女混居(持有真實有效結婚證除外),夫妻單方辭職,請假超過30天(事假、病假、分娩生育)三天內退出夫妻房間并交出鑰匙。

(病假超過一個月憑醫(yī)院病歷卡、發(fā)票);

宿舍管理員對男女混居,已辦辭職手續(xù),請假超過30天,未辦退房手續(xù)的員工進行監(jiān)督。

辦理好辭職手續(xù)的員工整理行李必須由同宿舍的人員監(jiān)督且及時搬出。

最遲不超過兩天。

禁止行李、包裹在18:00后帶出廠;

對證件虛假、隱瞞事實的員工樂捐20元/次,男女混居樂捐100元/次。

對已辦理辭職手續(xù)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3、 綜合樓7、8、9樓宿舍,公司規(guī)定人員(副總、總監(jiān)、外聘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房間居住,其余房間由公司在職管理人員3人或3人以上,公司在職管理人員及夫妻居住。

嚴禁房間內燒菜做飯、喂養(yǎng)寵物(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行政物管中心副總監(jiān)督宿舍管理員是否按規(guī)定安排住宿,監(jiān)督居住單間的人員是否達到公司規(guī)定的住宿條件,員工相互監(jiān)督舉報。

(辭職、請假同上第2項);

宿舍管理員未按規(guī)定辦理住宿,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未達到公司規(guī)定住宿條件的人員,居住單間的,未在三天內辦理退房交出鑰匙、騰出房間的員工樂捐20元/天,超過一周的40元/天。

對燒菜做飯第一次樂捐100元/次,再次發(fā)現(xiàn)調離綜合大樓房間住宿;

4、 對員工直屬親戚來廠探親必須在門衛(wèi)處憑有效證件登記后進廠,詢問是否住宿,住宿必須經宿管員和大堂客房登記住宿(按大堂制度辦理),嚴禁未經登記擅自留宿。

外來住宿必須是員工的直屬親戚,嚴禁來訪者單獨在集體宿舍房間逗留,探親訪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過22:00點。

保安、宿管員對員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檢查、監(jiān)督,同一宿舍員工對來訪住宿者是否辦理住宿手續(xù)進行監(jiān)督,對未辦理住宿手續(xù),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員或保安舉報,被訪員工對來訪人員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被訪員工擅自將來訪人員留在宿舍住宿,被訪員工樂捐100元/天。

同一宿舍員工知情不報、故意包庇或隱瞞來訪人員而造成損失,由責任人與同宿舍員工共同承擔責任,被訪員工需承擔雙倍責任。

住宿制度

1、 在公司宿舍住宿員工,不得在樓道、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

使用音響等設備必須調音量小、靜音或使用耳機,不能影響其他人休息;

宿舍管理員、保安不定時對宿舍進行巡查、監(jiān)督,同宿舍員工及鄰宿舍員工對影響他人休息的員工進行勸阻、制止,并向保安或宿舍管理員舉報;

宿管理員、保安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員工要立即勸阻、制止,對制止無效的來訪者逐出廠外,對公司內部,制止無效的員工樂捐50元/次,并代為保管音響設備,保安與宿舍管理員接到員工舉報,未在30分鐘內到場處理,保安或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2、 嚴禁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架斗毆;

保安與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房間進行巡查,同一宿舍員工對酗酒、賭博、打架斗毆進行制止、舉報。

防止事情進一步惡化;

因酗酒、賭博、打架斗毆,對責任人樂捐200元/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并解除勞動合同。

造成人身傷害、發(fā)現(xiàn)賭博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3、 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維護宿舍內、外配置的公共設施;

宿管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同一宿舍員工對使用煤氣灶、煤油灶、電熱管、電熱毯等高負荷、高危險電器進行監(jiān)督并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對使用違規(guī)電器設備將代為保管,損壞他人財產和公司設施,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發(fā)生火災等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對損壞物品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共同賠償,對舉報者獎勵50元/次,因檢查不嚴而造成損失,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次;

4、 嚴禁將手機、現(xiàn)金、手飾等貴重物品隨意放在房間內;

人員離開房間必須鎖好門窗,宿舍管理員對宿舍物品不定期檢查;

如保管不當造成財物失竊,自行承擔損失;

5、 宿舍內配置的物品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必須及時到門衛(wèi)處登記報修(報修時需填寫房間號、損壞物品及時間),維修前將房間衛(wèi)生打掃干凈;

宿舍員工監(jiān)督維修的及時性,維修員辯別是否人為損壞;

維修員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6小時維修好,延時樂捐5元/次,對故意損壞財物按原價賠償并樂捐20元-100元/次;

6、 根據(jù)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宿舍內嚴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險、易燃易爆等國家違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員檢查擅自藏匿違禁物品,吸毒人員,同宿舍人員有權、有義務對藏匿違禁物品監(jiān)督舉報。

對故意損壞物品和存放違禁物品、吸毒的當事人進行舉報,舉報人給予獎勵200元/次,發(fā)現(xiàn)違禁物品立即沒收并對當事人樂捐100元/次,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損失由違規(guī)人員承擔一切民事責任。

衛(wèi)生制度

1、 禁止將電瓶車、自行車和雜物放置消防通道及樓梯間,禁止將垃圾倒入通道、樓梯、便池或洗臉池內;

宿舍管理員與相關部門不定期檢查,住宿員工相互監(jiān)督、檢查,向宿舍管理員舉報;

消防通道及樓梯間內停放電瓶車、自行車、堆放雜物樂捐20元/次;造成馬桶堵塞,將垃圾倒在他人門口或通道責任人樂捐50元/次;對隱瞞不報,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員工各樂捐20元/人;

2、 嚴禁高空拋物(包括高空扔垃圾、倒飯菜、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不允許將衣物掛窗外;

宿舍管理員利用監(jiān)控對樓梯、通道回訪檢查,全體員工監(jiān)督,并向宿舍管理員舉報高空拋物等不良行為;

因高空拋物導致他人傷害,由責任人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并樂捐100元/次,隨手亂扔果皮紙屑、隨地吐痰等,責任人樂捐5元/次,衣物吊掛空調外機上的樂捐5元/次;

3、 搞好宿舍衛(wèi)生工作,檢查標準:(1)地面無油膩,(2)無垃圾,(3)玻璃清透明亮,(4)馬桶無黃色跡象,(5)臺盆不臟亂,(6)日用品擺放整齊等,衣物堆放整齊。

同一宿舍員工相互監(jiān)督,是否將垃圾帶到樓下放入垃圾桶內,個人物品是否擺放整齊,整潔。

對房間衛(wèi)生差的員工樂捐20元/人/次;對房間衛(wèi)生好的員工獎勵20元/人/次,并張貼公布。

水電使用制度

1、 住宿的員工除公司補貼,超出部分的水電費,按同一宿舍住宿員工按登記入住的日期分攤。

公司補貼每個房間電費為10度;水費5月至10月每人2噸、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噸,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記日期分攤。

每月1至5號公布上月使用水電費用,員工核對水電費用是否錯誤以便宿舍管理員更正,超出5號到次月調整,水電費核算錯誤,宿舍管理員樂捐5元/宿舍。

稽核部發(fā)現(xiàn)以上事項弄虛作假或負責人未執(zhí)行監(jiān)督對負責人處以10/次樂捐,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賠償管理制度》賠償。

注:

1、本制度執(zhí)行由行政物管中心負責,主要職責是對程序的制訂、修改、解釋及日常運行維護、問題點收集、回復、培訓等負責;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負責稽核、處理;

3、若在運行過程中遇到運作不暢等情況時,請及時知悉稽核部指導;

4、運行過程中若同變革前文件有沖突時,一律依本文件執(zhí)行。

第7篇 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解決員工住宿問題,合理分配宿舍資源,明確宿舍管理規(guī)范,保障住宿環(huán)境,結合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控股和**建設集團自主產權宿舍的管理。

第3條 主要職責。

1.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員工宿舍的申請受理、審批、入住、轉宿、退宿等程序辦理與住宿標準制定。

2.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核實員工基本信息、通告員工變動情況。

3.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收取、結算員工住宿費及押金。

4.入住人員:負責宿舍安全、衛(wèi)生、雜費繳納等工作。

5.區(qū)域公司:負責駐外人員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 住宿申請

第4條 住宿標準:公司的宿舍類型為普通單人間。

第5條 住宿費標準:由行政管理中心以當?shù)赝惖囟蔚姆吭醋夥康氖袌鰞r格為參考擬定住宿費,按實際可入住人數(shù)分攤核算。駐外人員宿舍費用由區(qū)域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收取后上繳公司財務管理中心??毓杉敖ㄔO集團總部專職駕駛員,考慮到實際工作,需要就近安排宿舍,另行規(guī)定;住宿費標準,每年6月底調整一次,并由行政管理中心予以公示。

第6條 申請手續(xù)。員工申請住宿需填寫《住宿申請表》,經行政管理中心核準后,方可辦理入住手續(xù)。

第7條 申請住宿按員工入職時間先后順序,先入職的優(yōu)先考慮安排。

第8條 住宿期限。協(xié)議每年簽署一次,價格調整后不想繼續(xù)住宿的,一周內向行政管理中心再次提交住宿申請,兩周內辦完退宿手續(xù)。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9條 入住安排。員工在入住宿舍時,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員安排房間,向入住人員介紹住宿基本規(guī)定,并辦理住宿登記,填寫《住宿登記表》。

第10條 費用管理。

1.押金:入住前每人收取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主要用于房屋及設施保證,自退宿后,視實際情況予以返回或作相應扣除。

2.住宿費。住宿費按月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先交費,后入住。

3.物業(yè)費。包含在住宿費內,由公司統(tǒng)一繳納,不再向員工收取。

4.雜費。水、電、氣等由員工消費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員工自行分攤承擔、繳納。

5.維修費。房屋及其內的附屬物,發(fā)生一般損毀的,由員工承擔維修費;發(fā)生重大損毀的,需立即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做進一步處置。

第11條 安全衛(wèi)生。入住員工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服從宿舍所在社區(qū)及物業(yè)的監(jiān)管。并由本人負責宿舍的日常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行政管理中心每個季度對宿舍進行不定期抽查,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并對安全衛(wèi)生工作做得較差的宿舍予以指正并責令及時改正,對屢次漠視安全衛(wèi)生的員工有權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12條 調宿。如下幾種情況下,可以進行調宿:

1.員工想改善住宿環(huán)境或節(jié)省費用且公司有空余宿舍的,可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請調宿,并辦理相應審批與登記手續(xù)。

2.員工之間由于生活習慣等原因,經相互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可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請調宿,并辦理相應審批與登記手續(xù)。

3.行政管理中心根據(jù)宿舍人員入住情況,可以進行統(tǒng)籌調宿,以實現(xiàn)住宿資源的有效利用。

調宿后的住宿截止期限,按原宿舍的申請期限截止期計算。

第13條 退宿。如下幾種情況下,需辦理退宿:

1. 員工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被勒令退宿的,由行政管理中心及時通知當事人,于兩周內辦理退宿。

2. 員工本人主動提出退宿的。

3. 員工因工作變動,調離集團總部的員工,需退出集團集體宿舍。

4. 員工離職或辭退的,由人力資源中心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要求當事人辦理退宿手續(xù),員工應于離職前搬離宿舍;因特殊原因一時無法退宿的,應向行政管理中心交納1000元押金,并承諾于離職后一周內搬出。

第14條 財物結算。

1.押金及住宿費由財務管理中心結算。

2.雜費由員工自行結算并報行政管理中心備案;雜費結算有遺漏的,遺漏部分由原住宿人員加倍償還。

3.員工搬離宿舍前應將房間衛(wèi)生清理干凈,歸還宿舍鑰匙,保留房間原有物品;行政管理中心對房屋的使用情況及物品進行清查,如發(fā)現(xiàn)問題,一律由責任人負擔維修費或照價賠償。

第四章 附則

第15條 本辦法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jiān)督執(zhí)行及解釋。

第16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7條 附件:(1)住宿申請表;(2)住宿登記表。

某集體宿舍管理辦法【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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