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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管理辦法12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51

現金管理辦法

第1篇 地產公司現金管理細則辦法

現金管理細則:

1、現金的使用范圍:

包括支付員工個人的工資、津貼;支付個人的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各種獎金;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員差旅費;結算起點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現金管理要求:

(1)庫存現金限額以銀行核定庫存現金額為限,存放現金必須使用保險柜,保險柜鑰匙由出納專人保管,保險柜密碼不得外泄,下班后密碼必須打亂。

(2)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3)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4)不準慌報用途套取現金。

(5)不得將公款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或保存賬外現金等各種形式的賬外公款。

(6)公司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社控商品必須采取轉賬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3、現金收付管理程序:

(1)任何現金形式的收付業(yè)務,財務人員要根據國家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認真審驗,對于超出標準和未經批準開支的款項,一律不予報銷。

(2)報銷的憑證無論是外來原始發(fā)票還是本單位自制原始憑證,都必須內容屬實、數字正確、手續(xù)完備,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有填發(fā)單位財務專用章,并在其背面左上角由上述規(guī)定的相關人員同意簽字后方可到財務部報銷。對于內容不全、手續(xù)不齊、數字有差錯的發(fā)票(單據)應予以退回,補填或更正;對于偽造或涂改的憑證應拒絕辦理。

(3)凡現金收入必須于當天送交銀行,不得在保險柜內留存;公司財務部門支付現金,應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坐支現金。

(4)日常零星支出需使用現金,可由經辦人預先墊付,數額較大需借款的應填寫現金借款單,注明借款理由、金額,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簽字后到財務部領取備用金,但應在三天內歸還,可用發(fā)票報賬補齊或退回所借金額。

(5)公司職工因工出差借款要填寫一式二聯的借款單,注明出差事由、地點、金額經總經理批準簽字后到財務部領取備用金(大額出差借款,要提前三天通知財務部)。

(6)出差人員要于返回三日內到財務部報銷沖賬,報銷時根據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財務人員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簽字即可報賬。

(7)每筆現金收付后出納人必須立即在支出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訖”戳記,如是外來原始憑證,在付款前應在復核后的原始憑證背面加蓋現金付訖印章。

(8)設置“現金日記賬”,按照現金業(yè)務發(fā)生的先后順序逐筆序時登記。每日業(yè)務終了,必須結出現金日記賬余額并與實存現金進行核對,保證賬款相符;如發(fā)現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第2篇 酒店現金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酒店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范文

第一條 庫存現金額在集團財務及銀行同意下按一定額度留取。超過現額部分當天存入銀行,除規(guī)定范圍的特殊情況下支出以外,不得在業(yè)務收入的現金中坐支。

第二條 現金支付范圍:工資、補貼、福利、差旅費、備用金、轉帳起點下的現金支出。

第三條 現金收付的手續(xù)和規(guī)定:

在現金收付時必須認真,詳細審查現金收付憑證是否符合手續(xù)規(guī)定,審查開支是否合理,領導是否批準,經辦人和證明人是否簽章,是否有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四條 在收付現金后,必須在發(fā)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

第五條 主管會計每天必須核對現金數額,檢查出納庫存現金情況。

第六條 流動資金即要保證需要又要節(jié)約使用,在保證批準供應營業(yè)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占有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第七條 要求各業(yè)務部門在編制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guī)定,即經營總額與同期庫存的比例按2比1的規(guī)定。

第八條 超儲物資、商品除經批準做為特殊儲備者外,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占用資金。

第九條 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集團財務和公司總經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擴大經營,減少流動資金的占用。

第3篇 地產置業(yè)現金借款及報銷管理辦法

1、目的

為確保現金支取符合公司實際業(yè)務及日常運作需要,現金支出內容、手續(xù)及程序符合內部控制規(guī)范,現金支取業(yè)務在財務授權體系監(jiān)控下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2.1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庫存現金的收支活動。

2.2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財務部,其他部門對涉及到的有關規(guī)定亦應遵照執(zhí)行。

3、相關程序及文件

3.1管理費用支出控制規(guī)定 fm-am-13

4、工作程序

4.1庫存現金的支出范圍

1)支付職工個人工資、獎金、津貼、補助等款項。

2)支付個人勞務報酬、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轉帳結算金額(1000元)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具體支出內容僅限于日常辦公耗用品以及對外的小額勞務支出等。

5)日常費用報銷支出(1000元)起點以下。

6)總經理批準的其他款項支出。

4.2現金借款規(guī)范

(現金借款僅限于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及差旅費用)

步驟

工作內容

涉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

借款申請

經辦人

經辦人持《借款審批單》向財務部申請借款。借款審批單注明借款部門、責任中心代碼、借款人、借款理由、金額、預計還款日期,如為出差借款,借款人填寫《出差報告單》,附于《借款審批單》后。

一次性借款金額超過1萬的,須提前3天向財務部預告。

2

本部門審批

部門經理

《借款審批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審簽后,交財務部審核。

3

財務部審批,支款

財務部經理

出納

財務部經理審簽借款申請單據,交出納按照《借款審批單》審批金額支付現金。

4

借款確認

經辦人

經辦人在《借款審批單》上簽字確認?!冻霾顖蟾鎲巍方涋k人自行保存,待出差結束報銷費用時使用。

4.3費用報銷程序

(僅指用于現金支付或沖銷借款的報銷管理程序)

步驟

工作內容

涉及崗位

崗位崗

步驟說明

1

銷帳時間規(guī)定

經辦人

原則上應于相關業(yè)務結束后三天內清償借款,最多不超過十五天;

2

費用報銷初審

經辦人

部門經理

經辦人填寫《費用報銷單》,附原始憑證,如為出差的,附原始憑證及《出差報告單》,本部門經理審簽。

3

費用報銷復審

預算管理員

財務部預算管理員根據月度用款計劃審核報銷申請:

如報銷申請不屬于《月度資金計劃》列支范圍,或金額超過計劃,在單據上注明“計劃外”或“超計劃”等字樣,并作說明。

如報銷申請在計劃范圍內,簽字確認。

4

超預算報銷補充程序

經辦人

部門經理

分管副總

預算管理員

超計劃的費用報銷,《費用報銷單》返回經辦人填寫《超預算說明》,本部門經理及分管副總審簽,預算管理員審核

5

報銷審定

財務部經理

財務總監(jiān)

財務部經理審簽,交出納辦理原借款的結算沖銷;

超預算的費用報銷,由財務總監(jiān)審簽,交出納辦理原借款的結算沖銷。

6

逾期借款處理

出納/會計

對于逾期借款,出納將《借款審批單》轉給會計,按其他應收款進行帳務出處理。

5、單據與記錄

6、流程圖

6.1現金借款流程(見附件一)

6.2費用報銷流程(見附件二)

第4篇 財務現金管理規(guī)定辦法

財務現金管理規(guī)定【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結合公司業(yè)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政府財務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財務法規(guī)、制度制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目標:

1、建立和完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科學的內部決策機制、執(zhí)行機制、監(jiān)督機制,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單位資金和財產的安全、完整。

3、規(guī)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可靠、完整。

4、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單位內部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本規(guī)定所稱貨幣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建立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及財務專用章。

2、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yè)務的全過程。

第六條 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yè)務。

對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業(yè)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七條 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八條 財務應當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核定的庫存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交存銀行。

第九條 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yè)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現金的使用范圍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等各類獎金、對職工個人發(fā)放的勞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員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付款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中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第十一條 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現金。

第十二條 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出納人員要認真記載現金日記賬,并與會計核對總分類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第四章 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 單位除了按規(guī)定留存的庫存現金以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銀行,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規(guī)定可用現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及時核對銀行賬戶,確保單位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及“出納報告單”,一并裝訂在當月會計憑證中。

對核對過程中發(fā)生的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 單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資產應由需要部室編制計劃,做出預算,呈報領導審核、批準。

第十七條 購置一般設備和專用設備數額較小的,由辦公室按照部門填制的經領導審批的《購置物品申請單》,統(tǒng)一負責采購。

數額較大,應由三人以上采購小組或向社會公開招標,簽訂合同,擇優(yōu)購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約監(jiān)督機制。

第十九條 會計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臺賬。

對于固定資產的購進、發(fā)放要嚴格出入庫手續(xù),必須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第二十條 各部室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或財產應以部室為單位造冊登記,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發(fā)生丟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各部室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應由各部室負責人確認后,報領導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

對確實不能使用和修復的固定資產,由各部室負責人及時提出意見,經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堅持每年對公司財產全面清查一次,并將清查結果及時報告領導。

如發(fā)現財產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必要的處罰。

對在清查中盤盈盤虧的財產,查明原因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 低值易耗品的購入

1、購入低值易耗品統(tǒng)一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購入本著節(jié)約、實用、分批的原則,防止浪費和積壓。

2、所需的各種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門做出計劃,須填寫《購置物品申請單》,由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采購。

3、一次性購入金額、數量較大的物品,要簽訂購入合同,合同的簽訂要通過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和管理

1、辦公室購入低值易耗品后應辦理入庫手續(xù)。

保管人員根據發(fā)票清點實物,填寫“實物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自留登記入賬,一份隨發(fā)票報銷交財務。

2、部門領用耗品時,應填寫出庫單,經批準后,保管根據出庫單交付實物。

3、保管人員應建立實物明細賬,并根據實物入庫單、出庫單登記賬薄。

第七章 應收款項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規(guī)定所稱應收款項包括單位因場地租賃而發(fā)生的向場地租賃單位收取的場租收入和宣傳費收入、職工個人往來欠款。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應于每月底對應收款項進行清理核對,并向總經理及主管副總經理、經營部經理上報《應收賬款明細表》。

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應收款項予以催收、核查。

經營部門收回的現金、支票要及時上交財務,由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結算手續(xù)。

第二十七條 職工出差、辦公事需借現金周轉的,本人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給予辦理。

長期欠款不還或掛賬不清,不予辦理新借款。

業(yè)務往來單位的業(yè)務人員特殊需要借款時,必須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本單位有關人員代辦,并負責收回借款。

第二十八條 職工個人欠款應于出差回來、辦完公事后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xù),沒有用完的現金應退交財務。

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半月,超過半月在考績工資中扣除本人20分。

差旅費的報銷由經辦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附報銷單據,交財務人員審核后,經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九條 關于經營部、公司營業(yè)款結賬工作程序

1、經營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后,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原件交財務室備案。

2、經營部、公司各自指派專人負責,依合同內容、金額登記備查簿,根據結款情況及時登記備查簿。

3、月末由財務向總經理、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經營部、公司提供本月及以前月份《應收賬款明細表》。

4、每周一經營部、公司將本周經營收入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

5、兩個月未收回的款項由財務分別報各經營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指派專人限期催收,并相應扣罰相關部門的考績分數。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條 經濟合同是制約和規(guī)范甲乙雙方經濟行為的契約,凡公司與外單位發(fā)生的租賃、廣告、演出等業(yè)務必須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

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必須遵守《合同法》,所列條款要科學嚴密。

第三十一條各部室簽訂的經濟合同,必須報總經理審批后加蓋行政章生效;經營部、公司簽訂的會議或演出租賃協議,由經營部、公司負責人簽注意見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審批后的合同或協議原件必須二日內交財務備案。

第三十二條合同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施工合同簽訂后,工程款按所簽合同執(zhí)行。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由施工方向公司該項目負責人報送經工程項目監(jiān)理簽字認可的工程量和預算定額核算的工程價款結算表,按結算程序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財務辦理結算手續(xù)。

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驗收合格后,按規(guī)定留足審定值的3%―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期限不少于一年),其余款項進行支付。

2、設備等采購合同的支付和結算。

合同簽訂有預付款的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預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根據驗收憑據,按合同規(guī)定辦理結算手續(xù),并留合同價款的3%―5%,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質量保證金。

第九章 稅務發(fā)票和內部票據管理

第三十三條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保管

1、財務要加強貨幣資金票據(發(fā)票、門票和電影票等)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印制、保管、領用、注銷,并設登記簿進行登記,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盜用。

2、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

銀行預留印鑒章(財務專用章和個人名章)應由會計保管。

嚴禁一人同時保管印章和票據。

3、應確保各種票據的完整無缺。

第三十四條 發(fā)票的管理

1、發(fā)票領用、保管

①由出納領購、保管、整理、繳銷;會計設登記簿進行登記;

②發(fā)票由出納人員專人保管、專柜存放;

③發(fā)票的開據原則上應在結賬同時開據并由經辦人簽字。

公司經營部門人員外出結款需提供發(fā)票的,由經營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辦理開票手續(xù),并于15日內完成款項結算工作;

2、發(fā)票開據、作廢

①發(fā)票要序時、序號開具,不得虛開、代開、跳號、開大頭小尾發(fā)票;

②發(fā)票作廢時必須一式三聯加蓋“作廢”戳記章;

第三十五條 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凡領用支票必須履行手續(xù),出納員登記、經辦人簽字。

2、領用空白支票,需先填寫領用申請單,領導批準后方可領取支票。

支票結算完畢后,由經辦人將票頭和經領導審批后的發(fā)票交出納注銷支票,未經出納注銷的支票由領用人負責。

3、簽發(fā)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和用途。

作廢支票必須加蓋作廢章,妥善保管。

4、接收業(yè)務單位轉賬及現金支票,出納人員應及時辦理轉賬業(yè)務,不得由他人代辦。

第十章 財務開支管理

第三十五條 財務開支審批原則和管理辦法

財務各項開支必須堅持先審批,后支付的原則。

實行大額財務開支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總經理批準;小額財務開支由部門經理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總經理審批或審批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費用報銷手續(xù)

1、各項費用開支必須有合法的票據,票據背面由經辦人簽名并列明事由,大額或內含多項費用支出應附相關發(fā)票附表,由財務人員審核,第十八條 購入的財產必須由經手人、驗收人、主管負責人、審批人四者在原始憑單上簽字后,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第十一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十六條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制度,認真學習并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

2、負責各種業(yè)務核算及賬務處理。

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登記總賬、明細分類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

會計賬薄要按月結賬。

3、按時編制會計報表,按規(guī)定要求提供有關數據,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定期與出納及相關人員核對有關賬目,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類應收款項予以核查、催收。

5、按月計提各項稅金,確保稅金及時足額繳納。

辦理稅務有關事宜,提供稅務部門所需各類納稅資料。

6、做好年度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匯總和上報工作,及時辦理財政的資金撥付工作。

7、對指定保管的印章應加強管理,不得作為他用。

8、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安全工作。

9、配合好各部門工作。

10、完成領導布置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七條 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銀行存款工作,登記現金、銀行賬,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調節(jié)表”和“出納報告單”。

2、出納要隨時掌握銀行余額,及時向領導反映,保證資金的支付。

3、支付款項時必須復核票據數額的準確性和手續(xù)是否完備,對不符合要求的票據拒絕辦理。

4、管理好空白發(fā)票、支票及有價票據,負責票據的領購、保管、整理、繳銷。

5、根據辦公室下發(fā)的人事通知,按時編制和發(fā)放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登記個人住房公積金臺賬。

6、辦理稅務和銀行有關事宜。

7、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八條 保管崗位職責

1、辦理物品入庫驗收、登記和領用出庫手續(xù);

2、按類別建立固定資產和耗材明細賬,確保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3、按照常備物品的用量情況,向部門申購人提供需求建議。

4、對交還的物品,分門別類,分別上賬入庫。

5、負責庫房物品的存放安全,嚴防物品霉爛變質及發(fā)生火災、失盜、爆炸等事故,定期對庫房進行清理,保證庫存物品堆放有序,領用科學。

6、對庫存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數,必要時提供使用建議。

7、對各部門、各崗位設備專人管理清單做備份管理,并就相應的資產調整事宜對清單做增補、刪減。

8、每年根據固定資產賬及設備專人管理清單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清理,并就設備、資產的報損維修事宜提出建議。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現金管理規(guī)定【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銀行現金出納工作,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辦理現金出納,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金融法令和制度。

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做好現金出納工作。

第三條 出納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錢帳分管、雙人臨柜、雙人管庫、雙人押運、嚴禁一人對外辦理現金出納業(yè)務。

二、堅持復核制度,做到收款要復點、付款要復核。

三、堅持交接手續(xù)和查庫制度。

第四條 辦理現金出納行,應編制年度現金計劃,報開戶人民銀行發(fā)行庫(或發(fā)行保管庫,下同),并報上級行逐級匯總報總行,由總行匯總報人民銀行總行。

執(zhí)行中需要超過計劃時,報請追加計劃。

經辦行在年度現金計劃內,在月前五日向開戶人民銀行發(fā)行庫報送月度現金計劃和最高投放額以及月度分券別的用款計劃。

第五條 辦理現金出納行,應根據現金周轉的正常需要設立業(yè)務庫。

根據業(yè)務情況確定一個三至五日周轉必須保留的最低庫存額,并按規(guī)定于月后五日向開戶人民銀行發(fā)行庫報送分券別的業(yè)務庫存月報。

第六條 各級行、處必須加強對現金出納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到:

一、要根據業(yè)務量的需要配備專職出納員和出納復核員。

二、要選派忠誠老實、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出納工作。

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要輕易調動他們的工作。

三、要建立檢查輔導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管轄行要經常深入基層檢查輔導,總結交流經驗,解決存在問題。

四、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出納人員,尊重他們的勞動,同時要注意勞逸結合,并按規(guī)定發(fā)給勞保用品。

第七條 出納人員要加強政治學習,提高思想覺悟,刻苦鉆研業(yè)務技術,做到又紅又專;要熱愛本職工作,發(fā)揚廉潔奉公、遵守財經紀律的良好作風;要維護國家財產安全;提高服務質量,全心全意為客戶服務。

第二章 現金收付與整點

第八條 現金收付必須手續(xù)清楚,責任分明、數字準確。

要堅持現金收入先收款后記帳、現金付出先記帳后付款的程序。

第九條 出納人員與出納復核人員要有明確分工。

一般出納員負責付出現金的配款和收入現金的復點,以及保管使用現金收訖專用章;出納復核員負責付出現金的復點和收入現金的初點,以及保管使用現金付訖專用章。

第十條 向發(fā)行庫提取現金時,由會計開具現金支票交出納人員向人民銀行發(fā)行庫提取現金,提取現金以千元為單位,整捆提取,并做到當面逐捆卡把點清總數。

第十一條 收入現金應根據單位填制的交款憑證辦理。

單位交款時由出納復核員負責接柜,將交款憑證和現金一次收下。

然后認審查憑證大、小寫與金額是否一致,戶名、帳號等內容填寫是否齊全,無誤后憑以收款。

出納復核員將款收妥后登記現金收入日記簿,連同現金和交款憑證一并交出納員復核,無誤后在交款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專用章和個人名章,并在現金收入日記簿上加蓋個名章。

將交款憑證回單聯退回單位,記帳憑證聯隨時轉會計記帳。

收款時應堅持一戶一清,在清點中不得將幾個單位的款項互相混淆,也不得與其他現金調換,凡收入現金必須進行復點,未進行復點的現金不得入庫或對外支付。

第十二條 付出現金憑開戶單位簽開的現金支票辦理付款。

接柜人員接到現金支票,應發(fā)給取款人取款對號牌(應將對號牌的號碼登記在現金支票上)按規(guī)定經審核記帳、復核后交給出納員。

出納員收到憑證后應審查大小寫金額,有效日期、背書及銀行內部簽章無誤后,登記現金付出日記簿。

再按憑證配款,在憑證上加蓋個人名章、連同現金付出日記簿一并交復核員,經復核大數、復點零頭無誤后,在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專用章和個人名章并在現金付出日記簿上加蓋個人名章。

然后收回取款對號牌、問清取款金額,核對無誤后付款,記帳憑證隨時退回會計結帳。

第十三條 付出現金要當面點交清楚,銀行封簽對外無效(包括原封新券)。

如單位取款數量大,當面清點有困難,也要采取當面點大數清點零頭的辦法。

取回現金如發(fā)生差錯,銀行可協助查找,并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第十四條 在付款時,需要拆大捆付零把的,應先卡把后拆捆,打開后先驗看小把券別是否一致,一捆未付完應保留原封簽。

拆小把付零張時,必須先點足一百張無誤后才能零付。

第十五條 每日營業(yè)終了,出納人員應認真清點庫存現金,并根據現金收付日記簿填制現金收付結數表(附式一),與現金核對相符后,據以填制記帳憑證交會計記庫存現金明細帳(現金收付結數表及現金收、付日記簿作附件)。

第十六條 收入票幣的整點,紙幣應按券別平鋪捆扎,一百張為把,用紙條捆扎,十把為捆,用繩雙十字捆扎。

硬幣一百枚為卷(如習慣五十枚為卷亦可);十卷為捆。

每把(卷)須蓋經手人名章,每捆應在繩頭結扣處貼封簽(附式二),注明行名、券別、金額、封捆日期,并加蓋封捆員名章。

凡經過整點的票幣,應做到點準、挑凈、墩齊、捆緊、蓋章清楚。

第十七條 在辦理收付、整點人民幣時,應按下列挑剔標準隨時挑出損傷券。

1.票面缺少一塊損及行名、花邊、字頭、號碼、國徽之一者;

2.裂口超過紙幅三分之一或票面裂口損及花邊圖案者;

3.紙質較舊,四周或中間有裂縫,或票面斷開又粘補者;

4.票面由于油猾、墨漬造成臟污的面積較大或涂寫字跡過多,肪礙票面整潔者;

5.票面變色嚴重影響圖案清晰者;

6.硬幣破缺、穿洞、變形或磨損氧化腐蝕損壞部分花紋者。

第十八條 對外辦理損傷人民幣的兌換工作,兌換標準按中國人民銀行一九五五年五月八日公布的《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和《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內部掌握說明》辦理(見附一、二)。

第三章 庫房管理與現金運送

第十九條 辦法現金出納業(yè)務的行處,應設置現金出納專用庫房,庫房結構力求堅固,要有通風、防火、報警和擱置現金的扳架等設備。

庫房墻壁不得臨街。

業(yè)務量較小且沒有條件設置庫房的行處,必須設置保險柜。

放置保險柜和守庫人員住宿的房間,必須符合安全條件,窗戶要有鐵欄桿和護窗板,房門、墻壁、房頂要牢固。

營業(yè)間要有柜臺,外人不得入內。

第二十條 每日營業(yè)終了,所有現金必須都入庫保管,裝零頭款的尾數箱應由出納員加鎖加封后入庫,所有現金都必須登記庫存現金明細表(附式三)。

庫內不準放置私人財物和其他物品(如須保管與業(yè)務有關的貴重物品,應經領導批準),庫內物品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現金在庫內應按券別分類碼放。

第二十一條 凡入庫保管的現金,都必須逐捆卡把清點數額。

現金出、入庫要填制現金出入庫票(附式四、五),做到責任分明,保證帳實、帳款相符,嚴禁挪用公款和以白條抵壓庫存。

凡管庫人員私自挪用公款,即以論處;凡領導指示挪用庫款者,應追究領導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庫房必須實行雙人管庫,兩名管庫員對庫房安全負同等責任。

管庫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如因故離職,要經領導批準,并與領導指定的代辦人員辦妥交接手續(xù)后才能離開。

管庫員要明確責任,出入庫時必須同進同出,出入庫的款項要互相復核,防止差錯,不準一人進入庫房或在庫內工作。

庫房除管庫員外,其余人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進入。

庫房(或保險柜)應裝備兩把(或兩把以上)不同鑰匙的鎖,并應配備正、副鑰匙各一套。

正鑰匙由兩名管庫員分別掌握,鑰匙必須隨身攜帶,不準亂放,下班后也不得在辦公室內放置;副鑰匙由管庫人員會同主管出納負責人共同密封加蓋印章后,交本行負責人妥善保管。

副鑰匙的交接,要有登記簽收手續(xù),除發(fā)生特殊事故外,不得啟封動用。

如必須啟封動用時,須經行、處負責人批準,并會同管庫員啟封,動用要登記動用時間和原因。

庫房設有對字暗鎖者,開啟密碼一般應由主管負責人掌握,開封密碼的記錄副本,亦按上述辦法管理。

第二十三條 辦理現金出納的行、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定安全守則。

庫內嚴禁吸煙、燒火爐和存放易燃物品。

對庫內各項安全設備應經常檢查,如有損壞應立即修理。

要嚴防發(fā)生火災、潮濕、霉爛、蟲蛀、鼠咬、盜竊事故。

非營業(yè)時間和節(jié)假日應指派兩名以上人員負責看守庫房。

守庫人員在值班時間不準喝酒,不準外人進值班室聊天、玩耍,不準擅離職守。

值班室和放置錢柜的房間,不準留宿外人。

第二十四條 各級行、處應建立查庫制度。

主管出納工作的負責人除按制度規(guī)定查庫外,并應協助管庫員核對庫存,每月至少查庫一次。

主管行長應定期或不定期查庫,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性查庫。

上級行對下級行的庫房應不定期檢查,查庫時必須攜帶查庫介紹信,查庫要清點庫存現金是否帳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和挪用情況,是否發(fā)生蟲蛀、鼠咬及霉爛事故;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雙人管庫和雙人守庫是否堅持;庫房和守庫員住房是否符合安全條件;武器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要求。

各級行、處應建立查庫登記簿(附式六),每次查庫完畢,應將查庫情況和問題詳細登記,并由檢查人員和管庫人員共同簽章,以備查考。

如發(fā)現問題,應立即查明原因,分清性質、嚴肅處理,并報上級行。

第二十五條 運送現金時,必須有專用裝鈔袋裝袋封口,運送應由兩人以上負責押運,不得委托他人捎帶。

大宗現金的運送,應有武裝押運。

運送現金必須注意安全,嚴密交接手續(xù)。

對運送現金的路線、時間、地點要嚴守秘密,不得與任何無關人員透露。

運送現金的車輛不準搭乘與運鈔無關的人員。

第四章 錯款處理

第二十六條 提高出納工作質量和正確處理錯款,是關系到維護國家財產安全和調動出納人員積極性的大事。

給級行、處領導應對出納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加強政治責任心,嚴密制度手續(xù),在實際工作中注意技術培訓,力求收付款項準確,不出差錯或少出差錯。

一旦發(fā)生差錯,應向領導匯報,由領導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查找,對于確實無法挽回的損失,在弄清情況的基礎上,要分別不同性質區(qū)別對待,正確處理。

第二十七條 發(fā)生長款,應及時查明退回原主,如確實無法退還者,除對有關人員加強教育,吸取經驗教訓外,將長款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后列作銀行收益,不得以長款補短款。

第二十八條 發(fā)生短款,屬于責任事故的,經過及時查找,確實無法找回時,按規(guī)定的審批手續(xù)報損,并教育幫助發(fā)生差錯的人員總結經驗,找出原因,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對其中嚴重不負責任,有章不循,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群眾意見很大的,要追究責任并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由于領導不執(zhí)行制度造成的錯款事故,應追究領導責任。

如短款查明是,以及侵吞長款的,應按案件嚴肅處理,追回臟款,如錯款性質暫時不能明確時,應繼續(xù)查清,不能草率處理。

第二十九條 向發(fā)行庫提取的現金如發(fā)生差錯,應及時聯系查找。

查清原因者由責任行負責確實無法查清原因者由提取行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報損。

第三十條 出納長、短款的審批處理:長短款在五十元以下的由經辦行行長批準;五十元至二百元(含二百元)以內的,報地市分、支行批準;二百至一千元(含一千元)以內的,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行批準,千元以上的報總行批準。

短款的核銷情況應在會計決算中逐筆說明。

第三十一條 出納工作中發(fā)生差錯時,各級行、處應建立錯款登記簿(附式七),逐筆登記,以備查考。

凡發(fā)生千元以上的大額錯款,應及時專題上報總行,其中情節(jié)復雜的大額錯款,應立即報告當地黨委;如發(fā)生被搶、被盜案件,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公安機關、當地黨委和管轄行,并抓緊進行破案,發(fā)案和破案情況應及時報告總行。

第五章 出納機具設備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 出納工作中使用的運鈔汽車、保險柜、點鈔機、專用裝鈔袋等各種機具設備、應建立使用保管制度,要愛護機具設備。

第三十三條 各級行、處的運鈔汽車,屬于專用設備,未經分行同意,不得調出行外。

運鈔汽車要保證運鈔需要,平時要作好保養(yǎng)、維修,以備使用。

第三十四條 保險柜的鎖、鑰匙要嚴格保密,如發(fā)生損壞和鑰匙丟失,要報上級行處理,不得隨意找人修理或配鑰匙。

第六章 交接手續(xù)

第三十五條 出納人員調動工作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應將保管的現金,按當日實有庫存詳列現金移交明細表,與會計帳簿核對相符,經接收人、監(jiān)交人會同清點無誤后,共同在現金移交明細表上簽章,未辦妥交接手續(xù)不得離職。

臨時離職亦需與領導指定的代班人員辦理交接,做到責任分明。

保管庫房和保險柜付鑰匙、密碼的人員調動工作,也應辦理交接手續(xù)。

出納負責人調動工作時,也要辦理移交,并向接辦人員詳細介紹現金出納管理工作的情況。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各級行、處在辦理現金出納業(yè)務中,應與發(fā)行庫密切聯系,取得業(yè)務上的支持與幫助。

有關現金計劃、出納統(tǒng)計資料以及錯款處理等也要互相聯系,密切配合,切實作好現金出納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行應結合本地區(qū)具體情況作補充規(guī)定。

辦理現金出納的行處,應根據本規(guī)定和分行的補充規(guī)定,建立出納人員崗位責任制,保證出納工作順利進行。

第5篇 供電分公司現金管理制度辦法

為加強現金管理,規(guī)范現金運作,保持現金的流動性,增強現金的收益性,加強對現金的控制,依據有關經濟法律規(guī)定和《現金管理暫時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現金開支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圍之外,均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出納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支付現金。

二、辦理現金收支的規(guī)定:

1、現金管理“六不準”:

(1)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2)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3)不準謊報用途套用現金。

(4)不準利用銀行帳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5)不準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

(6)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即小金庫)。

2、現金收入應當于當日存入開戶銀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現金額較大的應當由用戶直接送交銀行存入。

3、職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財務負責人審核,交主管財務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單位后應立即報帳,不得拖欠。

4、除現金開支范圍以內可以使用現金外,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的經濟往來,應當進行轉帳結算。

5、出納員嚴禁私自動用現金,也不準不經批準擅自借給他人。

6、嚴禁白條抵庫。

7、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每日編制《現金收支日報表》,每日結算,做到帳、表、款相符。

8、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寫明用途,由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支取現金。

9、不得簽發(fā)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三、庫存現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每天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限額部分必須于當日送存銀行。

2、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當日核實完后,一律放在保險柜內,不得放在辦公桌上過夜。

3、出納員必須按日清點庫存現金,保持帳實相符,一旦發(fā)現差錯確實查不清原因,必須向領導聲明,處理原則是余額歸公,虧款自負,并視為工作差錯。

第6篇 信蜀物業(yè)現金管理辦法

蜀信物業(yè)現金管理辦法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紀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公司的貨幣收付事項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

二、公司財務部負責處理與本公司一切經濟活動有關的貨幣收支事項。其他部門和個人辦理貨幣收付事宜,必須由財務部許可并報經經理及授權人批準后方可受理。

三、財務部設置專職出納員管理現金。出納員由總公司財務部選派擔任。若專職出納員因故臨時不在崗時,由總公司財務部指定與出納業(yè)務相容職務的人員處理出納業(yè)務。出納員要求具備較強的工作責任,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并熟悉銀行結算業(yè)務。

出納員在處理結算業(yè)務時,若發(fā)生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被銀行處以罰款的,出納員要負責賠償。

出納員在收付現金時,造成短少的,應負責賠償。

出納員在處理業(yè)務中違反財務制度的,財務部主管視情況提出警告,情節(jié)嚴重的,報經理及授權人處理。

四、小區(qū)日常費用(物管費、水電氣費、各類押金等)的現金收取工作由財務部收銀員及各小區(qū)內勤擔任。財務部收銀員由公司行政部和財務部共同招聘,財務部參與,其工作內容由財務部安排,小區(qū)內勤由行政部招聘,以上人員的工作業(yè)績和能力考核由公司財務部和行政部及各小區(qū)共同進行。

在收款業(yè)務中,若當日收取款項在1000元以上的必須存入銀行,并于次日向財務部交納,如有短款應足額賠償。

如有違反財務制度的,財務部主管視情況提出警告,情節(jié)嚴重的,報經理及授權人處理。所有款項,一律不得坐支。

第7篇 某物業(yè)管理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物業(yè)管理公司現金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yè)現管理,根據國家有關現管理規(guī)定和《大華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一、可支付現范圍:

1、員工的工資、獎、津貼、紅利。

2、個人勞務報酬。

3、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用。

5、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購開支。

6、符合銀行現支付規(guī)定的其他支出。

二、現收入規(guī)定:

管理處必須將收繳的物業(yè)服務費等收入當天解入公司指定開戶行賬戶,并日將解款及收款明細表上交公司計劃財務部。

三、現使用規(guī)定:

1、須按照以上范圍使用現,超出范圍的均須通過銀行進行轉賬支付。

2、實行備用限額管理,不得超額存放現,庫存現的存放限額,由銀行核定后報集團財務部備案。

3、管理處及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日常現開支統(tǒng)一在公司計劃財務部報銷,審批權限及流程參照《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有關條款執(zhí)行。

4、嚴禁“坐支”現,即不可從收繳的現中直接支用現。

5、不準用不符合《企業(yè)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如“白條”)支取現或抵充現。

6、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

7、不準用現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專項控制商品。

8、不準私自借用公款。

9、不準利用銀行賬戶替他人套取現。

10、不準將位現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11、不準設立“小庫”,不準設置“賬外”賬戶。

12、必須建立和健全“現日記賬”,逐筆登記現的收、付、存,做到賬款相符,日清月結。

13、切實加強現的監(jiān)護。向銀行存取大額現時,須強化安全防范措施,派車或派人護送,確保萬無一失。

四、個人借款規(guī)定:

1、公司管理人員如工作需要借用現的,可預支備用。

2、預支備用需按規(guī)定辦理借款手,填寫《現借款申請》。依據公司費用審批權限規(guī)定報領導批準后,向公司計劃財務部辦理借款手。

3、預支備用應在公務完成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報銷、清還,對借款未還清者,公司計劃財務部原則上不再批準再次借款。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銷不清還者,公司計劃財務部有權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在其工資中扣回。

4、員工離職離崗,應做好備用交接清退工作,未辦理交接清退的不能離崗。對離職離崗人員拒不清退備用的,公司有權追償,直至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5、因公需要預支備用超過3000元時,必須提前24小時預約。

五、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8篇 b商務酒店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商務酒店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庫存現金額在集團財務及銀行同意下按一定額度留取。超過現額部分當天存入銀行,除規(guī)定范圍的特殊情況下支出以外,不得在業(yè)務收入的現金中坐支。

第二條.現金支付范圍:工資、補貼、福利、差旅費、備用金、轉帳起點下的現金支出。

第三條.現金收付的手續(xù)和規(guī)定:

在現金收付時必須認真,詳細審查現金收付憑證是否符合手續(xù)規(guī)定,審查開支是否合理,領導是否批準,經辦人和證明人是否簽章,是否有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四條.在收付現金后,必須在發(fā)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

第五條.主管會計每天必須核對現金數額,檢查出納庫存現金情況。

第六條.流動資金即要保證需要又要節(jié)約使用,在保證批準供應營業(yè)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占有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第七條.要求各業(yè)務部門在編制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guī)定,即經營總額與同期庫存的比例按2比1的規(guī)定。

第八條.超儲物資、商品除經批準做為特殊儲備者外,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占用資金。

第九條.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集團財務和公司總經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擴大經營,減少流動資金的占用。

第9篇 醫(yī)院現金管理辦法

醫(yī)院現金管理辦法

一.現金對于醫(yī)院的醫(yī)療活動的順利進行關系十分重大,并且在管理上也屬于交易出現問題的項目。因此,必須加強對現金的日??刂?才能有效地發(fā)揮現金的各項作用,促使醫(yī)院健康的發(fā)展。

二.現金是指醫(yī)院地庫存現金,主要用于醫(yī)院地日常零星開支。

三.現金的主管部門為醫(yī)院財務科,財務科應設專職出納員,在財務科長領導下進行工作,對其他部門使用現金,財務科由現金監(jiān)督和現金檢查地權利。

四.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及勞務報酬。

2、備用金。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地差旅費。

4、結算起點在1000元以下地零星支出。

5、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可以用現金支付地其他支出。

五、確?,F金安全使用

1、醫(yī)院地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地庫存限額,超過銀行核定限額的現金必須當日送存銀行,醫(yī)院內部各部門的備用金,由財務科核定。

2、任何一項付款業(yè)務都應由原始憑證,由經辦人員簽字證明,分管負責人審核同意,出納人員才能據以付款。

3、有關憑證付訖后,應蓋上“付訖”圖章,以防重復付款。對付訖地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由專人保管,防止付款憑證被盜、篡改的情況發(fā)生。

4、出納、記帳、采購三方面地工作應分別由不同地經辦人員分工負責,不能由一人同時兼任數職。

5、簽發(fā)支票和應付應由二人分別蓋章、相互監(jiān)督。

6、對存出保證金、押金、備用金等應定期清理核對,及時清帳處理。

7、職工因故向單位借支現金,必須經院長同意后,方可借款,并按規(guī)定地期限內結算歸還,超期未還的不管任何情況,財務科有權在其本人收入中先行扣除并按規(guī)定收取逾期利息。

8、本制度如有抵觸時,以國家規(guī)定為準。

第10篇 企業(yè)現金管理規(guī)定辦法

為了加強公司對現金的管理,防止資金滯留,加快資金周轉,保證資金安全,杜絕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報假帳,假公濟私等行為的發(fā)生,制定企業(yè)現金管理規(guī)定:

企業(yè)現金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改善現金管理,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加強對社會經濟活動的監(jiān)督,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立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單位(以下簡稱開戶單位),

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開戶銀行的監(jiān)督。

國家鼓勵開戶單位和個人在經濟活動中,采取轉賬方式進行結算,減少使用現金。

第三條 開戶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按本條例規(guī)定的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應當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第四條 各級人民銀行應當嚴格履行金融主管機關的職責,負責對開戶銀行的現金管理進行監(jiān)督和稽核。

開戶銀行依照本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負責現金管理的具體實施,對開戶單位收支、使用現金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現金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guī)定頒發(fā)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第六條 除本條例第五條第(五)、(六)項外,開戶單位支付給個人的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者銀行本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前款使用現金限額,按本條例第五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條 轉賬結算憑證在經濟往來中,具有同現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開戶單位在銷售活動中,不得對現金結算給予比轉賬結算優(yōu)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

第八條 機關、團體、部隊、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專項控制商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九條 開戶銀行應當根據實際需要,核定開戶單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的庫存現金限額。

邊遠地區(qū)和交通不便地區(qū)的開戶單位的庫存現金限額,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過1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

第十條 經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開戶單位必須嚴格遵守。

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庫存現金限額的,應當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開戶銀行核定。

第十一條 開戶單位現金收支應當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開戶單位現金收入應當于當日送存開戶銀行。

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由開戶銀行確定送存時間;

(二)開戶單位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的,應當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準,由開戶銀行核定坐支范圍和限額。

坐支單位應當定期向開戶銀行報送坐支金額和使用情況;

(三)開戶單位根據本條例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guī)定,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四)因采購地點不固定,交通不便,生產或者市場急需,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必須使用現金的,開戶單位應當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經開戶銀行審核后,予以支付現金。

第十二條 開戶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

賬目應當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第十三條 對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發(fā)放的貸款,應當以轉賬方式支付。

對確需在集市使用現金購買物資的,經開戶銀行審核后,可以在貸款金額內支付現金。

第十四條 在開戶銀行開戶的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異地采購所需貨款,應當通過銀行匯兌方式支付。

因采購地點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須攜帶現金的,由開戶銀行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支付現金。

未在開戶銀行開戶的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異地采購所需貨款,可以通過銀行匯兌方式支付。

凡加蓋“現金”字樣的結算憑證,匯入銀行必須保證支付現金。

第十五條 具備條件的銀行應當接受開戶單位的委托,開展代發(fā)工資、轉存儲蓄業(yè)務。

第十六條 為保證開戶單位的現金收入及時送存銀行,開戶銀行必須按照規(guī)定做好現金收款工作,不得隨意縮短收款時間。

大中城市和商業(yè)比較集中的地區(qū),應當建立非營業(yè)時間收款制度。

第十七條 開戶銀行應當加強柜臺審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對開戶單位現金收支情況進行檢查,并按規(guī)定向當地人民銀行報告現金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 一個單位在幾家銀行開戶的,由一家開戶銀行負責現金管理工作,核定開戶單位庫存現金限額。

各金融機構的現金管理分工,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

有關現金管理分工的爭議,由當地人民銀行協調、裁決。

第十九條 開戶銀行應當建立健全現金管理制度,配備專職人員,改進工作作風,改善服務設施。

現金管理工作所需經費應當在開戶銀行業(yè)務費中解決。

第三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開戶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開戶銀行應當依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責令其停止違法活動,并可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罰款:

(一)超出規(guī)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留存現金的。

(2022年1月8日刪除)

第二十一條 開戶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開戶銀行應當依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予以警告或者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內停止對該單位的貸款或者停止對該單位的現金支付:

(一)對現金結算給予比轉賬結算優(yōu)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的;

(三)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不采取轉賬結算方式購置國家規(guī)定的專項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的;

(五)用轉賬憑證套換現金的;

(六)編造用途套取現金的;

(七)互相借用現金的;

(八)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九)將單位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十)保留賬外公款的;

(十一)未經批準坐支或者未按開戶銀行核定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2022年1月8日刪除)

第二十二條 開戶單位對開戶銀行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必須首先按照處罰決定執(zhí)行,然后可在10日內向開戶銀行的同級人民銀行申請復議。

同級人民銀行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

開戶單位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022年1月8日刪除)

第二十三條 銀行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徇_舞弊、貪_受_、玩忽職守縱容違法行為的,應當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1977年11月28日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決定》同時廢止。

第11篇 物業(yè)管理現金管理辦法范例

現金管理方法wi/cw-05

一.現金的使用范圍

1.支付員工個人的工資、獎金、津貼、福利費、醫(yī)藥費和其他勞務報酬。

2.支付員工不能轉帳的集體、單位與個人購買物資和勞務費。

3.支付員工因公出差的旅差費或探親路費。

4.支付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其他零星開支。

5.結算起點以上的支出,應報經財務部長或公司領導批準。

二.庫存現金限額的規(guī)定

1.庫存現金限額的規(guī)定,按照銀行規(guī)定的現金庫存量執(zhí)行,由財務部根據現金支用量多少,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原則上一般不超過兩天的支用量。

2.現金收入應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當日送存確有困難的,應采取防范措施,妥善保管,次日送存銀行。

3.庫存限額不足時向開戶銀行提取。

4.大額現金存取,必須由公司保安人員或財務部其他人員陪同。

三.現金使用的規(guī)定

1.不準坐支現金。

2.不準單位之間(公司以外單位)互相借用現金。

3.不準利用公司銀行帳戶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或存入現金。

4.不準將公款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

5.不準用'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6.不準私設小金庫。

四.庫存現金的核算和清查

1.出納人員進行現金收付的依據是會計人員填制的,經審核的有效記帳憑證(即收款、付款憑證),::并按記帳憑證逐日逐筆序時登記現金日記帳,每日業(yè)務終了,應盤點現金并與現金日記帳當日余額進行核對,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2.會計人員與出納人員應定期將總帳的現金帳戶余額與現金日記帳余額進行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為了及時發(fā)現和防止現金收付差錯,財務部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發(fā)現長短款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五.借用現金的支付手續(xù)

1.員工因公借用現金應事先辦理借款手續(xù),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應提前一天辦理手續(xù)。借款單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后,會計人員才能進行帳務處理,借款人應在會計憑證上簽字,出納人員才能給予支付現金。

2.員工借用現金后應不超過五天到財務部門履行報帳手續(xù),特殊情況出差到外地的報帳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十天。

第12篇 房地產公司庫存現金管理辦法

房地產公司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00元,超過部分現金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由雙方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并經財務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現金。)。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經過審批合格后,出納方可付款。具體的審批程序見第五節(jié)。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fā)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零星購置辦公設備(2000元以下);其他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相關差旅費標準金額計算)。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審批核準簽字后方可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yè)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⑦、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項目負責人簽字,并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⑧、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現金。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除1000元以下零星開支外可采用現金支付外,其余結算均應通過銀行結算。(二)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現金管理辦法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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