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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倉庫火源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1.倉庫應當有規(guī)范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手機和火種。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等手續(xù)。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等手續(xù)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庫區(qū)內嚴禁吸煙、用火,并應有切實的管理措施。在庫區(qū)內工作的鏟車、電瓶車、吊車等,必須有防止噴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裝置。
4.庫區(qū)內地面應保持清潔,無纖維下腳、雜草及其他可燃物存在。
5.儲存可燃物品的庫房應裝設避雷設備;露天堆場應設獨立的避雷針,每年在雷雨季前,進行檢查,保證安全有效。
6.運輸易燃、可燃商品的車輛,應將商品用篷布封蓋嚴密,并有押運人員途中監(jiān)護。裝卸商品時,應嚴防拖拉、摔撞等野蠻操作。
7.倉庫維修間清洗機床、機器、機具的清洗液,不得使用易燃液。如使用柴油等可燃液時必須保證安全,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8.庫區(qū)內應配備的滅火器數(shù)量和種類應與撲滅儲存物資火災相適應,并要有專人負責維護保養(yǎng)。
第2篇 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本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的危害,現(xiàn)特根據(jù)國家相關管理辦法和規(guī)則制定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
第一條公司要建立專門的安全領導小組,并指定一名主要領導人(待定)為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對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由pmc主管擔任副職來負責倉庫日常防火工作,當日值班倉管員負責當日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向當?shù)毓蚕辣O(jiān)督機構備案。
第二條倉庫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逐級責任制。
一、倉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及副職的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倉庫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七)倉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不在時,由副職組織以上工作。
二、當日值班倉管員的職責:
(一)負責當日倉庫的防火安全工作,認真執(zhí)行有關消防安全制度、規(guī)定;
(二)組織學習防火知識、文件,檢查崗位消防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并經常檢查消防設備、器材的養(yǎng)護情況;
(三)發(fā)現(xiàn)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同時向倉庫主管匯報;
(四)不定時檢查其他崗位員工的消防安全負責區(qū)域。
三、崗位消防安全負責人職責:
(一)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除,解決有困難的,應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二)負責本責任區(qū)內的安全,下班時做到關閉門窗、拉閘斷電、消除火種、廢紙、包裝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三)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和各項安全活動;
(四)發(fā)現(xiàn)著火時要立即撲救,并及時通知領導,情況危急時要立即報警。
第三條倉庫安全領導負責人要建立義務消防組織,人員可以從倉庫員工中挑選,定期進行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四條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五條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六條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七條容易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并在醒目處表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八條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擦很難該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溫度與濕度。
第九條物品入庫前倉管必須認真檢查,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十條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0.3m。
第十一條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十二條庫房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實需要搭建時,必須經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或倉庫主管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十三條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十四條倉庫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或倉庫主管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十六條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倉庫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七條庫區(qū)如果確實需要臨時動用明火作業(yè),必須經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或倉庫主管批準,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監(jiān)護現(xiàn)場,作業(yè)結束要認真檢查,不得留有火災隱患。
第十八條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安裝在通道上方,堆碼商品與燈頭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m,工作完畢必須切斷電源。
第十九條庫房內鋪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開關箱應單獨安裝在庫房外,并做到防雨防潮。對于灰塵較多的部位必須使用防塵、防爆燈泡保險開關。倉庫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第二十條每年定期對電線進行絕緣測試,發(fā)現(xiàn)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維修。
第二十一條倉庫因工作確實需要使用電氣設備時,需經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或倉庫領導批準。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過程。
第二十二條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路線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瑪多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火裝置。
第二十三條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二十四條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二十五條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六條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二十七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指定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二十八條倉庫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
第二十九條倉庫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逐條研究,限期整改。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防范措施,保證安全。
第三十條倉庫一旦發(fā)生火災應立即組織員工奮力撲救,同時迅速報警,指定專人保護現(xiàn)場。
第三十一條發(fā)生火災事故應立即通知上級部門,同時主動配合公安消防部門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責任人,寫出書面報告。對有意隱瞞火災事故不報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三十二條對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個人,以及在撲救火災中奮力保護倉庫財產有功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三條對重大隱患不及時整改或違反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的責任人,視情節(jié)嚴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一發(fā)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為初期制訂,在實際應用中再根據(jù)倉庫本身情況進行修訂。
第3篇 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辦法
一、 安全用電管理
1、安裝和維修用電設備各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施工用電設備符合一機一閘一漏。
2、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
3、臨時線路裝置或架空線路應妥善安裝,嚴禁亂拉亂接。
4、安裝的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相關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5、臨時用電線路在電源側及操作的地方均應裝置開關及漏電保護器。有防雨的箱子保護,便于操作和控制。控制開關其安裝地點應使操作人能看見被操作設各的使用狀態(tài),以防誤操作及引起事故。
6、臨時線路在使用中如遇到大風,暴雨等特殊情況時,電工應視具體情況暫時切斷電源開關,以確保安全,待風雨過后,應將線路檢查后方可恢復送電。
7、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8、施工用電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對設各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yè)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9、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加工場所及防水作業(yè)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10、各級分電箱、用電箱必須安全可靠,嚴禁采購,使用不合格產品。
11、電動工具必須保證技術狀態(tài)良好,嚴禁有漏電現(xiàn)象的機具參與作業(yè)。嚴禁違章使用機具。
12、用電作業(yè)必須穿戴好絕緣用品,。用電機械設備操作平臺及地面要進行絕緣處理。
13、項目部駐地、作業(yè)隊駐地由電工統(tǒng)一接線及布線,禁止私拉亂接。
14、配備符合要求、足夠的消費器材。
15、每星期對施工現(xiàn)場及項目部駐地、作業(yè)隊駐地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
二、安全用火
1、 施工現(xiàn)場嚴禁吸煙。
2、 施工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由專人保管,合理存放。
3、 在施工現(xiàn)場懸掛禁煙標志和防火安全宣傳圖。
4、施工現(xiàn)場嚴禁明火,要使用防爆電器。電器設備需由正式電工安裝,并設置配電箱,不得隨意亂拉臨時線,必要的臨時線要使用雙重護套電線。每天施工后進行安全檢查。
6、施工現(xiàn)場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必須使用的應進行防火處理。
7、施工現(xiàn)場的堆料及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并應及時清運垃圾。
8、凡在易燃易爆處動火前,必須進行防護,隔絕火源,經檢查后方可動火,當動火場現(xiàn)場的條件發(fā)生變化時,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待采取安全措施,經檢查批準后方可繼續(xù)動火。
9、禁止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明火進行取暖。
10、項目部駐地、作業(yè)隊駐地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11、食堂用火時火源與易燃易爆物要保持足夠的距離,煤氣灌要放置在食堂外面,放置發(fā)生火災。
12、配備符合要求、足夠的消費器材。
13、每星期對施工現(xiàn)場及項目部駐地、作業(yè)隊駐地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
2022年9月1日
第4篇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一、預防火災注意事項
1.辦公場所的電器設備比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空調器、冰箱、微波爐及各式充電器等等,其插座要使用優(yōu)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fā)生。
2.因辦公場所電器多用插座供電,使用時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發(fā)熱失火。
3.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不測;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4.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5.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查看其工作溫度。
6.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7.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fā)火災。
8.電暖器、飲水機、空調機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9.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fā)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huán)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10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11.下班勿忘關閉電器開關,要確保辦公場所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12.切忌在辦公場所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13.切忌亂扔煙頭,煙頭應放入盛有水的煙灰缸內,不能隨手扔在垃圾桶里或地上,以免引起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14.切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15.切忌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16.切忌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火災事故應急辦法
1.報警程序:
發(fā)生火災時,現(xiàn)場馬上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現(xiàn)場。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119、110),報告內容為:“__地方發(fā)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地址:____?!贝龑Ψ椒畔码娫捄笤賿鞕C。同時迅速報告辦事處安委會及安全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xiàn)場進行撲救。
在向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并組織人員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1.組織實施:
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消防車到來之后,要配合消防專業(yè)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消防水帶等。
無關人員要遠離火災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2.撲救方法:
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如系電力系統(tǒng)引發(fā)的火災,應當先切斷電源,而后組織撲救。切斷電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導電性物質滅火。
把著火點附近的可燃物搬開,防止火勢蔓延。
三.注意事項
火災事故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火災第一發(fā)現(xiàn)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火災發(fā)生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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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工業(yè)園區(q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工業(yè)園區(qū)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設施及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本規(guī)定由物業(yè)管理處和工業(yè)園區(qū)所有人員共同遵照執(zhí)行。
二、工業(yè)園區(qū)的防火工作,依據(j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jiān)督。
三、工業(yè)園區(qū)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工負責制,由產權單位組織管理,物業(yè)管理處具體負責,由消防部門監(jiān)督實施。
四、物業(yè)管理處的防火工作職責:
1、宣傳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防火安全知識,對客戶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訂防火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保障實施;
3、定期組織開展防火自查,及時掌握轄區(qū)物業(yè)的防火情況,協(xié)調有關方面采取相應保障措施;
4、保證公共區(qū)域疏散通道的暢通;
5、定期對轄區(qū)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使其處理良好備用狀態(tài);
6、正常情況下消防設施的停水停電不得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的,必須經有關人員同意,并及時通知所有人員加強防范;
7、領導義務消防組織,進行撲救初期火災和安全疏散演練;
8、嚴禁載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本區(qū)域或停放;
9、組織人員補救初期火災,對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xié)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事故處理。
五、工業(yè)園區(qū)經營人員的消防職責和義務:
1、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guī)定,嚴禁亂拉臨時電氣線路,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
2、不得隨意堆放、晾曬易燃物,嚴禁亂扔煙頭,嚴禁將帶有火種的雜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內燒垃圾;
3、室內不得存放超過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嚴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樓梯走道、天臺出品或其他疏散口,嚴禁在樓道、天臺進行噴油漆的危險作業(yè);
5、嚴禁損壞、盜用消防設施、器材,挪用消防設施及消防水源;
6、嚴禁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標識、事故照明設施及消防標志;
7、遇強雷天氣,盡量關閉所有電器,拔掉電源插座,以免燒壞電器或發(fā)生火災;
8、發(fā)生火災時,應及時告知物業(yè)管理處或撥打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現(xiàn)場。使用樓梯走廊逃生遇煙霧濃密時,應盡量貼近地面爬行,并以濕毛巾遮蓋在面部,免受煙霧熏暈;
9、學習消防常識,掌握簡易的滅火方法,發(fā)生火警及時報警,積極撲救;
10、發(fā)現(xiàn)他人違章用火、用電、用電焊、氣焊或有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應及時勸阻、制止或向物業(yè)管理處報告;
11、所有人員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物業(yè)管理處有關消防方面的管理、監(jiān)督,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手段妨礙消防工作人員執(zhí)行公務??v火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物業(yè)管理處或房屋產權單位需要改變的用途時,其防火安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guī)要求,并經市消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執(zhí)行滅火救災任務中受傷、致殘或犧牲的人員其醫(yī)療、撫恤待遇及其養(yǎng)傷期間的生活費用,由發(fā)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補償。
八、公共娛樂場所按《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凡違反本規(guī)定的,物業(yè)管理處可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報請消防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6篇 工程總承包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1、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護施工局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項目部經理是本項目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為消防安全提供資金和組織保證。
2.2項目部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是本工程消防安全的領導管理者,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負責。
2.3項目部安全部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和檢查工作。
2.4項目部各部門、作業(yè)班組負責人具體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消防方針和原則: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群防群治。
4、重點消防控制部位
4.1生活營地
4.2辦公室
4.3油庫
4.4機電物資倉庫
4.5乙炔瓶、氧氣瓶庫
4.6木工廠
4.7配電房
4.8拌和站
5、主要消防安全措施
5.1嚴格實行動火審批管理制,凡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煙火,確須動火時,必須經過動火單位負責人、安全部門負責人、主管安全副局長的分級審批,經同意后才準動火。
5.2各防火部位掛設防火警示牌和制定防火管理制度。
5.3各防火部位配置足夠的性能相宜的滅火器。
5.4生活區(qū)、辦公區(qū)、木工場等處配置消防水源、消防砂。
5.5各消防重點部位要有消防通道。
5.6凡動火處,消防火星源后,作業(yè)人員才準離開。
5.7建立義務消防隊,隨時準備消防應急。
6、消防安全檢查
6.1各重點消防部位設置兼職防火安全員,負責每日安全檢查。
6.2作業(yè)班組、部門負責人督促本單位部位安全員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并每周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6.3安全部門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6.4項目部不定期進行消防專項安全檢查。
6.5消防檢查內容:
6.5.1火災隱患及整改落實情況
6.5.2消防器材性能及消防通道暢通情況
6.5.3違章動火、違章用電情況
6.5.4對檢查出的消防隱患及時整改和限期整改,要下整改通知書,要定責任人、定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確保消防隱患的根除,嚴防火災事故。
第7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yè)的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fā)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jù)
3.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河南省消防條例》
3.4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4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的具體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
5、內容
5.1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組織管理
5.2.1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qū)和消防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5.2.3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公司應建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
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5.3消防安全責任
5.3.1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tǒng)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公司辦公室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安全科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fā)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guī)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jiān)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d、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tǒng)計、監(jiān)管工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tǒng)一申報、采購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qū)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qū)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qū)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qū)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qū)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yǎng),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已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已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說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明火管理
5.4.1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jiān)護,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必要時,應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須根據(jù)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筑布局劃分禁火區(qū)域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qū)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總經理辦理《動用明火審批表》,由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嚴禁在車間、倉庫、高配房等重點區(qū)域內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產區(qū)、庫區(qū)、易燃易爆物品作業(yè)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5.4.5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yè)前,公司辦公室應與其簽訂《外來作業(yè)人員消防安全協(xié)議》,規(guī)定其進出廠區(qū)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yè)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5.5電源電氣管理
5.5.1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公司工程部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1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設備零部件,應先審批后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纜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應根據(jù)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shù)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5.6.2公司辦公室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yǎng)制度,保證完好有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5.7消防安全檢查
5.7.1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安全隱患。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end#
5.7.2公司辦公室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集團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qū)域是否有吸煙現(xiàn)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5.7.3辦公室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表》及時通報,并發(fā)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應認真研究,有條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yè)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報送辦公室驗證、存檔。
5.8發(fā)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發(fā)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fā)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fā)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痣U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盡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發(fā)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fā)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采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fā)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員工在發(fā)現(xiàn)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5.8.4應對消防安全突發(fā)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采取經濟處罰:
12a、不執(zhí)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fā)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激勵
公司將對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范執(zhí)行消防安全法規(guī)、規(guī)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zhàn)斗、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xiàn)突出的;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yè)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的;
d、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fā)現(xiàn)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jù),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記錄
6.1《消防安全責任書》《動用明火審批表》
6.2《外來作業(yè)人員消防安全協(xié)議》
6.3《消防器材管理臺帳》
6.4《消防安全檢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書》
7.其他相關文件
7.1《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7.2《鍋爐安全操作規(guī)程》
7.3《化學危險品倉儲管理制度》
7.4《油類管理辦法》
7.5《應急疏散預案》
延伸閱讀:
公司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匯報
一、認真組織,仔細排查
綜合部組織人員成立檢查小組,在公示欄張貼《分公司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及做好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在_月職工大會傳達開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明確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重點及相關要求,做到責任到人,排查安全隱患。
二、落實責任,全面檢查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的原則,由公司領導主抓,相關部門負責人協(xié)同,切實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對各自分管范圍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檢查內容不留死角,檢查項目一個不少,檢查對象一個不漏。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我司重點針對公司圍墻、路面、車輛、倉庫、出租房屋及店面,強調做好以下幾個工作:一是做好防暑工作,要求客戶經理適當減少或避開高溫、露天、高熱條件下的工作時段,可以適當調整工作時間,防治高溫中暑,保證有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二是做好防汛工作,做好辦公區(qū)及倉庫安全隱患排除,及時做好防水、防漏、防風及防雷電措施,避免損失;三是加強倉庫管理,做好防火工作,倉庫保管要加強倉庫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倉庫電網管線線路問題,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電器、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倉庫等;四是加強配送車輛安全。駕駛員要按照國家交通安全相關法規(guī)以及公司車輛管理辦法嚴格行車,杜絕在產品配送過程中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超限、酒后駕車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五是確保食鹽安全,要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用鹽安全,杜絕食鹽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各客戶經理要做好轄區(qū)食鹽安全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立,做好相關臺賬
1、按照辦公及倉儲性質劃分責任區(qū):綜合部負責公司辦公大樓及家屬樓區(qū)域;營銷部負責非鹽倉庫及車庫區(qū)域;專營部負責鹽產品倉庫區(qū)域。
1232、各部門負責各自區(qū)域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工作,定期開展排查工作,做到發(fā)現(xiàn)及時、上報及時,重大事故由綜合部上報市公司。
3、各部門負責建立好相關排查工作臺賬,堅持零報告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要形成書面臺賬匯總至綜合部統(tǒng)一整理申報。
四、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治理情況
(一)線路改造方面
1、公司老辦公大樓所布用電線路,已經不能滿足公司辦公室設備的用電負荷,時有跳閘等情況發(fā)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已叫電工全面檢查。
2、已在20__投資計劃申報,目前沒有批復資金進行該項目整改工作。
(二)圍墻及倉庫方面
1、公司圍墻,存在人為破壞和年久失修,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對部分人為破壞的,已進行了修繕。
2、老倉庫破舊不堪,墻面給食鹽腐蝕嚴重,存在安全隱患,已責令承租戶消除安全隱患。
以上是此次我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具體情況、問題及整改情況,有的由于存在資金欠缺不到位的情況,線路和圍墻安全隱患有待進一步整改。
閱讀拓展:
公司消防安全標語
1. 品質在良心,良心看人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公司消防安全標語
2. 當遇到質量問題時,他不是把手指向別人,而是自己
3. 挑戰(zhàn)自我不足,追求品質突破
4. 今天你為品質工作做了什么!
5. 幫助供應商改善質量管理,成就國際電工優(yōu)秀品質。
6. 明天的品質定位比今天更高!
7. 創(chuàng)造高品質的電工產品。
8. 質量管理,每天需要創(chuàng)新。
9. 質意識屬于企業(yè)文化的范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公司消防安全標語
10. 反違章、除火患、保安全、促生產。
11. 大人外出,不可把小孩反鎖屋內。
12. 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13.(2017年 119消防宣傳日 消防演練活動通知及通告) 消防連著你我他,平安幸??看蠹摇?/p>
14. 消防事關你我他,安全系著千萬家。
15. 防范火災,人人有責,人人防火,戶戶安全
16. 防火安全無小事,時時處處需留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17. 消防安全齊參加,預防火災靠大家。
18. 時時注意安全,處處預防火災。
19. 齊心筑牢防火墻壁,攜手打造平安家園。
20. 防止火災,消除隱患。
第8篇 水利水電建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61號令)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加強和規(guī)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fā)生,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條 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綜合管理責任人。各單位應明確消防工作的管理責任部門。
第五條 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
(二)統(tǒng)籌安排消防工作與生產經營活動,保證消防工作資源配置。
(三)明確各級消防安全責任。
(四)組織消防檢查,督促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根據(jù)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志愿消防隊。
(六)組織制定本單位火災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六條 消防安全分管責任人職責:
(一)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二)組織實施消防隱患的整改。
第七條 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一)制定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落實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三)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組織消防演練。
(四)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消防隱患的整改。
(五)組織或參加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建立消防檔案。
第三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各單位在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時,應當進行有關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因素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始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
第九條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消防安全分管責任人。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三)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條 各單位每季度對涉及消防安全的部位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檢查,班組實行日巡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消防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
(二)安全疏散通道及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
(五)用火、用電。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
(七)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及完好狀態(tài)。
(八)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
(九)其他。
第十一條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測試自動消防設施,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十二條 定期對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責任單位應當建立滅火器材配置、維修、保養(yǎng)的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
第五章 隱患整改
第十三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檢查和改正情況應當記錄存檔:
(一)將火種帶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在禁止煙火區(qū)域使用明火、在禁煙場所吸煙等違章行為。
(二)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
(三)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被挪作他用或其他原因影響使用。
(四)消防設施管理人員、值班人員和消防巡查人員脫崗。
(五)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六)其他違反消防規(guī)定的行為。
第十四條 對不能當場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主管部門應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關領導報告。對不具備安全條件的部位應停止生產活動。
第十五條 消防隱患整改完畢后,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將整改情況報告消防安全主管負責人簽字確認,并存檔備查。
第六章 應急預案和演練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制定消防應急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火災隱患分析和分級。
(二)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救護組。
(三)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六)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十七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按照預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演練過程應按演練方案進行。演練前,應檢查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到位,應當事先將演練程序告知參加演練人員,并做好安全工作。
第七章 消防檔案管理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資料和消防安全管理資料。
第十九條 消防安全基本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消防通道、應急疏散通道。
(二)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布置。
(五)專職或志愿消防隊人員名冊。
(六)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七)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八)應急疏散預案。
第二十條 消防安全管理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guī)文件。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第二十一條 消防檔案應當由單位消防管理部門統(tǒng)一保管、備查,具體要求按檔案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9篇 風電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1 職責
1.1設立以總經理為主任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保衛(wèi)部門,負責領導企業(yè)的消防管理工作。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研究、審批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協(xié)調、布置、檢查、考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宣傳教育,確保企業(yè)消防安全符合法規(guī)。
1.2保衛(wèi)部門在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安全責任人(總經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副總)的領導下,負責實施企業(y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履行消防監(jiān)督、檢查、考核的職能,接受上級業(yè)務部門和地方公安消防機關的業(yè)務指導,對各部門消防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負責制訂企業(y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并督促實施,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檢查、更新、維護,負責動火監(jiān)護、業(yè)務培訓及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統(tǒng)計和防火檔案等管理工作;組織好火災現(xiàn)場的撲救及制定重點防火部位滅火預案和滅火演練等工作。
1.3安全監(jiān)察部門協(xié)助保衛(wèi)部門做好企業(yè)電力生產設備的防火工作。對構成電力生產設備的火災事故,保衛(wèi)部門和安全監(jiān)察部門應共同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統(tǒng)計、上報。
1.4各部門、班組應設專(兼)職防火責任人,組織職工實施消防工作計劃,定期進行防火檢查、隱患整改、措施落實,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訓工作,制定本部門重點防火部位的消防管理制度,做好火災報警、組織撲救及消防器材保管等工作,確保生產、職工人身安全。
1.5企業(yè)應成立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2 管理內容與要求
消防工作貫徹執(zhí)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由主管領導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和職工生產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2.1禁火區(qū)域管理
2.1.1發(fā)電廠房、油區(qū)、危險品庫、油漆間、木工間、電纜夾層、電纜隧道內、液化氣庫等列為禁火區(qū)。
2.1.2禁火區(qū)域內禁止一切煙火,禁止帶入火種,禁止使用電爐和吸煙。
2.1.3在禁火區(qū)域內未經辦理批準動火工作票手續(xù),嚴禁啟用任何明火作業(yè)。
2.1.4禁火區(qū)域應設立明顯的禁火界限和標志,禁止無觀人員進入禁火區(qū)內。
2.1.5禁火區(qū)域內的工作人員應加強工作責任心,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嚴防突發(fā)事故的發(fā)生。
2.1.6禁火區(qū)域內應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禁火區(qū)域內的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消防器材、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使其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2.1.7到禁火區(qū)域內工作的外單位人員、外包工、臨時工、實習培訓生,應由接洽部門負責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自覺遵守本規(guī)定。
2.2重點部位防火管理
2.2.1防火重點部位一般指油罐區(qū)、控制室、調度室、通信機房、計算機房、檔案室、發(fā)電廠房、變壓器、電纜間及隧道、蓄電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加油站、液化氣站)以及各單位認定的其他部位和場所。
2.2.2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應建立崗位防火責任制和消防管理制度,并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滅火預案,做到定崗、定人、定任務,切實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2.2.3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應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懸掛“防火重點部位”標示牌。
2.2.4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應執(zhí)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檢查形式、項目、周期和檢查人。檢查結果應有記錄,對查出的火災隱患應逐項登記,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2.5需在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qū)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動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2.3動火安全管理
2.3.1動火管理級別的劃定:按動火工作地點的危險程度,分為一級動火工作和二級動火工作。一、二級動火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動火工作票制度。
2.3.1.1一級動火范圍:油區(qū)和油庫圍墻內;電纜溝道內、隧道內、電纜夾層、危險品倉庫及汽車加油站、液化氣站內。調度室、控制室、通信機房、計算機房、檔案室、變壓器等注油設備、蓄電池室等其他需要納入一級動火管理的部位。
2.3.1.2二級動火范圍: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它管道;動火地點有可能火花飛濺落至易燃易爆物體附近;其他需要納入二級動火管理的部位。
2.3.2動火審批制度
2.3.2.1動火工作票的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應由熟悉現(xiàn)場設備情況,并具有消防知識的人擔任。動火工作票簽發(fā)人、工作負責人名單分別由單位總工程師和部門負責人批準確認,并報安全監(jiān)察部門、保衛(wèi)部門備案。
2.3.2.2動火工作票,應按規(guī)定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并一式三份,。
2.3.2.3一級動火:由申請動火的部門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填寫動火工作票。 動火工作票要提出安全實施方案、明確崗位責任、定好作業(yè)時間。經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保衛(wèi)部門負責人審核,最后經負責生產的單位領導或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實施。對危險性特別大的動火項目,必要時應報地方公安消防機構。
2.3.2.4二級動火:由申請動火的班組長或技術員填寫,最后經動火部門負責人、安全監(jiān)察部門、保衛(wèi)部門審批后,由單位領導審批后方可實施。
2.3.3動火現(xiàn)場的安全管理
2.3.3.1一、二級動火工作在首次作業(yè)前,各級審批人均應到現(xiàn)場檢查防火安全措施,并在檢查監(jiān)護下作必要的試驗,確保無問題時方可動火作業(yè)。
2.3.3.2一級動火時,動火部門安全員應一同參加辦理工作票許可手續(xù),檢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備, 消防人員和安監(jiān)人員應到現(xiàn)場監(jiān)護。二級動火時,由動火部門安全員或義務消防員執(zhí)行動火監(jiān)護。
2.3.3.3在一、二級動火工作前,現(xiàn)場應根據(jù)需要臨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
2.3.3.4凡是在一級動火范圍內的工作,應盡可能避免或縮短動火時間,能夠移至安全地帶動火的應盡量移開。
2.3.3.5動火前應檢測動火范圍內的可燃氣體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在動火中應每隔一定時間重新檢測可燃氣體含量,發(fā)現(xiàn)超過規(guī)定的含量標準時應停止動火工作。
2.3.3.6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嚴禁動火:動火工作票的審批手續(xù)和安全措施不全,運行許可手續(xù)未辦,沒有消防監(jiān)護人;風力在五級以上的露天高空作業(yè);壓力容器、管道未泄壓前;裝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洗干凈前;遇有火險異常情況未查出確切原因和消險前。
2.3.3.7外包工程在施工中需要動火的,應由施工單位人員會同本單位負責該工程的人員,按動火等級及審批權限辦理動火工作票。
2.3.4油區(qū)動火安全措施
2.3.4.1油區(qū)內動火應考慮當時的風力、風向,風力超過5級禁止露天焊接或氣割,但風力在5級以下3級以上進行露天焊接或氣割時,必須搭設風屏以防火星飛濺引起火災。
2.3.4.2動火部分應與相連接系統(tǒng)隔離斷開加堵板,并掛警告標志。
2.3.4.3動火部分所有連接處拆開通大氣,必要時加強通風。
2.3.4.4動火部分應用蒸汽或其它方法將剩余積油和油氣體沖洗干凈,并經儀器檢測符合動火條件。
2.3.4.5動火地面附近,應清洗干凈,無積油、無雜草及易燃易爆等物,周圍無可燃氣體。
2.3.4.6電焊接地線應接在動火的設備或動火管道上,并且距動火地點的距離不得大于1米。電焊線接頭應用膠布包好,防止產生火花。
2.3.4.7根據(jù)動火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準備一定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
2.3.4.8視情況決定采取補充安全措施,如用土填堵等。
2.3.4.9直接與油庫相通的各種管道系統(tǒng),如無可靠的隔絕點,嚴禁動火作業(yè)。
2.4危險化學品防火、防爆管理
2.4.1儲存、運輸、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取得當?shù)叵嚓P部門的許可證,并向保衛(wèi)部門備案。
2.4.2儲存、運輸、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建立相關的倉庫管理制度、運輸管理制度、防火、防爆檢查制度等。
2.4.3凡屬易爆、劇毒的危險物品,必須做到“雙人保管、 雙人領用、雙人把鎖、雙本賬、雙人使用”,使用后剩余物品立即返庫,使用部門禁止存放保管。
2.4.4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筑,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電氣安裝必須符合《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須符合《建筑滅火器配置設置規(guī)范》、《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guī)程》的要求,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危險品倉庫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2.4.5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專業(yè)培訓,取得相關證件。
2.4.6危險品保管員應根據(jù)危險品的性能、特點進行分類、分層存放,對性能互為抵觸的物品要分開貯藏,并有明顯標志,不可混放,防止錯發(fā)。開啟危險品包裝容器的工具,要防止引起火花造成意外事故。領用橡膠水、酒精等易燃品,不得使用玻璃瓶、塑料桶壺,以防破碎引起火災。
2.4.7化學藥品貯藏室應有良好的通風及防火措施。易起分解、變質及易爆物品, 應經常檢查測溫,防潮濕、防自燃自爆。貯存化學危險品的地方,不準進行試驗、打包、焊接,以防引起火災。
2.4.8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必須嚴格執(zhí)行領用、使用、存放規(guī)定,對確因工作需要存放少量危險化學品的部門必須向保衛(wèi)、安監(jiān)、生技部門申請,經審定認可后方能存放。
2.4.8生產、存儲、運輸、經營、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負責人必須落實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及操作規(guī)程。
2.4.9在裝卸危險物品時應輕裝輕卸。對氧氣瓶、乙炔氣瓶等不可沖撞、爆曬、接近熱源、混裝、摩擦,防止引起爆炸和火災。
2.4.10嚴禁電瓶車進入庫區(qū),機動車輛進入庫區(qū)必須戴好防火罩。倉庫保管人員必須提高警惕, 下班時應仔細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節(jié)假日、夜間要有專人值班巡回檢查。
2.5油區(qū)(庫)防火管理
2.5.1油區(qū)(庫)內嚴禁煙火,并掛有“嚴禁煙火”的警告牌。
2.5.2工作人員進入油區(qū)(庫)工作,一律交出火種,嚴禁明火作業(yè)。油區(qū)(庫)內嚴禁使用電爐,不準穿帶鐵掌的鞋子、不準吸煙。
2.5.3油區(qū)(庫)內的電氣設備應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的改裝、維修必須停電后進行。
2.5.4油區(qū)(庫)內應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設立泡沫發(fā)生站,并配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油區(qū)(庫)工作人員應經常檢查消防設施的完好情況,消防車通道應暢通。
2.5.5油區(qū)(庫)應有避雷裝置和接地裝置,要嚴格控制燃油的加熱溫度。
2.5.6嚴禁電瓶車進入油區(qū)(庫),機動車進入油區(qū)(庫)時排氣管應安裝防火罩。
2.5.7油區(qū)(庫)現(xiàn)場工作,應使用不爆火花的工具。油區(qū)(庫)應保持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品和雜物,地面應無積油污。
2.5.8油區(qū)(庫)設備檢修應盡量避免動火,確需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填寫一級動火工作票,提出安全措施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2.5.9油區(qū)(庫)重地,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凡外來學習、參觀人員,需經安監(jiān)部門、保衛(wèi)部門批準,并由接洽部門派員陪同,辦好登記手續(xù),交待清楚防火守則并交出火種,方可進入。
2.5.10油區(qū)(庫)工作人員應掌握一般的滅火知識、撲救方法,學會報火警,熟悉油區(qū)(庫)滅火預案。 一旦發(fā)生火警,立即打廠內火警電話報警,并按滅火預案迅速啟動泡沫滅火系統(tǒng),與消防人員一起奮力撲救。
2.6液化氣站防火管理
2.6.1液化氣站屬危險品重地,站內嚴禁火種,站內不得吸煙,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圍墻外圍三十米范圍內禁止明火。
2.6.2站內工作人員不得穿帶鐵掌的鞋入內,不得攜帶火種、穿晴綸衣服,防止產生火花。
站內工作人員應防止金屬之間、金屬與水泥地之間發(fā)生碰撞引起火花。庫房內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
2.6.3站內應保證各項設備齊全,消防器材應經常維護檢查,確保處于完好狀態(tài)。
2.6.4站內應保持道路暢通,庫房內應保持空氣流通、通風線路暢通。
2.6.5運輸液化氣的車輛必須裝有防火罩。其他車輛禁止駛入站內。
2.6.6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站內,用戶一律在院子圍墻門外發(fā)放間領換煤氣瓶。
2.7工作場所防火安全管理
2.7.1全廠的防火重點部位應設掛明顯標志。
2.7.2工作場所內不準亂拉亂接電燈、臨時線路。電氣設備應安裝規(guī)定的保險絲,不準超負荷;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
2.7.3生產現(xiàn)場不準堆放雜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2.7.4認真解決易燃易爆物質泄漏問題, 特別是解決漏油現(xiàn)象,一時不能解決的,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工作場所內油紗頭、 油抹布,不準亂丟亂放,應存放在加蓋的鐵皮箱(桶)內。使用過的廢汽油、煤油等應及時處理,不準存放,不準倒入陰溝。
2.7.5所有穿越墻壁、樓板、盤、臺、屏、箱的電纜孔、洞、豎井等應采用防火堵料嚴密封堵。 電纜間、電纜隧道內應有防火墻分隔。電纜溝、控制設備電子間應裝置煙火報警裝置。大型變壓器應有事故油池和水噴淋滅火裝置。
2.7.6當帶電的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電氣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燃燒部分的電源, 組織人員進行搶救。當專職消防人員到現(xiàn)場時,電氣值班人員應立即主動聯(lián)系,介紹電氣設備帶電狀況和火災情況。
2.7.7嚴格控制工業(yè)汽油的領用,原則上隨領隨用,少領少用,且必須存放在金屬密閉桶、罐內,班組和生產現(xiàn)場不準存放超過2公斤的汽油。
2.7.8檢修現(xiàn)場使用汽油、橡膠水、酒精等易燃物品時,工作場地應設圍欄,并掛“嚴禁煙火”警告牌,并設有專人監(jiān)督、檢查。
2.7.9所有的滅火器應定點存放,手提式滅火器和消防水帶應存放在消防器材箱內,滅火器材不準隨便挪用。
2.7.10道路整修施工影響消防車通行時,事前必須征得保衛(wèi)部門同意并在限期內恢復,不得無故拖延。
2.7.11工作場所及職工要做到保持所在部門周圍的交通道路暢通,防止發(fā)生火警時,阻塞交通,影響滅火撲救工作。
2.8消防設施、器材維護與管理
2.8.1消防設施、器材包括:各類滅火器材、火災探測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氣體滅火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應急疏散指示裝置、防火卷簾門、防火門、空(氧)氣呼吸器、緊急逃生緩降器以及為撲救火災所配置的設備、器材等。
2.8.2消防設施、器材的設(配)置應符合國家、電力行業(yè)的規(guī)范、規(guī)程。
2.8.3消防設施、器材的選購應根據(jù)行業(yè)的特點,選擇技術先進的優(yōu)質產品,且生產許可證、檢驗、檢測報告和合格證齊全。
2.8.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堆放雜物影響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和使用。
消防設施、器材一經使用,應及時恢復和補充。
2.8.5生產現(xiàn)場消防設施管理
2.8.5.1保衛(wèi)部門是消防器材與設施的使用主管部門,根據(jù)需要和規(guī)定調整、調配滅火器材。負責做好消防器材的巡回檢查、補充、更換工作以及消防車、泡沫發(fā)生站的定期試驗檢查。
2.8.5.2現(xiàn)場的消防器材由所屬部門負責保管和維護,因保管不認真發(fā)生消防器材丟失的,由所屬部門承擔責任。
2.8.5.3消防器材應放置在醒目、便于取用、防高溫、防日曬、防雨淋、防震動的地方,并經常檢查,保持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對使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材, 以及消防箱、水帶、水槍的配置,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更換配置。推車式大型滅火器的吊裝由相關部門協(xié)助進行,并提供吊裝搬運設施。正常使用后和發(fā)現(xiàn)有缺陷時,應主動與保衛(wèi)部門消防隊聯(lián)系進行補充修理。
2.8.5.4配置于生產現(xiàn)場的各類滅火器只限于發(fā)生火情和動火檢修時使用,嚴禁非火警擅自動用滅火器和消防栓 (消防水);救火和動火結束后,未曾使用過的各類滅火器應由動用人及時歸位放置; 已使用過的空滅火器應相對集中,由動用人在當班期間內通知保衛(wèi)部門補充更換。
2.8.5.5因生產性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器材、設施的,應事先征得保衛(wèi)部門同意,并辦理批準手續(xù),緊急情況應事后及時補辦批準手續(xù)。
2.8.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維護與管理。
2.8.6.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應由經過培訓,且熟悉和掌握系統(tǒng)性能的人員進行維護。
2.8.6.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必須保持連續(xù)正常運行,禁止擅自關閉。
2.8.6.3值班(管理)人員每日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巡查一次,確保各種按鈕、選擇開關、指示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記錄。
2.8.6.4維護人員每月對火災報警控制器自檢一次,同時抽檢10%的探測器和報警按鈕,并做好檢查記錄。
2.8.6.5火災報警控制器與水滅火系統(tǒng)、氣體滅火系統(tǒng)聯(lián)動的,在檢查時應嚴格執(zhí)行系統(tǒng)操作規(guī)程。
2.8.6.6探測器應定期清洗,清洗工作應由設備生產單位或有專業(yè)資質的施工單位實施。
2.8.7水滅火系統(tǒng)的維護與管理。
2.8.7.1水滅火系統(tǒng)包括自動噴淋系統(tǒng)、水噴霧系統(tǒng)和消火栓系統(tǒng)。
2.8.7.2消防水系統(tǒng)應做到完好、 可靠、備用。消防水系統(tǒng)及附屬設備不允許隨意更改異動,確因生產、生活需要更改異動消防水系統(tǒng)及設備時,動用單位應出具書面報告,經保衛(wèi)部門、安監(jiān)部門審批,報分管廠長(總工)批準。
2.8.7.3水滅火系統(tǒng)必須由經過培訓、熟悉和掌握系統(tǒng)性能具有一定專業(yè)技術的人員維護,禁止無關人員觸動。
2.8.7.4除檢修和維護保養(yǎng)期間,水滅火系統(tǒng)必須保持連續(xù)正常運行,禁止擅自停用。
2.8.7.5值班人員每日對水滅火系統(tǒng)的選擇開關、運行指示燈、穩(wěn)壓系統(tǒng)、表計讀數(shù)、蓄水池水位計和設備外觀進行一次巡查,確保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記錄。
2.8.7.6戶內閥門每半年啟旋一次,戶外閥門每季啟旋一次,同時涂抹黃油維護保養(yǎng)。閥門啟旋保養(yǎng)后必須置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記錄。
2.8.7.7各種壓力表應定期檢測,并更換檢測標簽。
2.8.7.8水噴霧系統(tǒng)應結合主變停電檢修對管道進行沖洗后,實施水噴霧試驗,同時清洗、維護水噴霧頭,并做好記錄。
2.8.7.9自動噴淋系統(tǒng)每年利用樓層末端排水閥對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進行試驗一次,試驗后應恢復正常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詳細記錄。
2.8.7.10非火災未經保衛(wèi)部門許可不得擅自動用消火栓。
2.8.8氣體滅火系統(tǒng)的維護與管理
2.8.8.1氣體滅火系統(tǒng)必須由經過培訓、熟悉和掌握系統(tǒng)性能,具有一定專業(yè)技術的人員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觸動。
2.8.8.2除檢修和維護保養(yǎng)期間,氣體滅火系統(tǒng)必須保持連續(xù)正常運行,禁止擅自停用。
2.8.8.3值班(管理)人員每日對氣體滅火系統(tǒng)的選擇開關、閥門、運行指示燈、壓力表讀數(shù)和設備外觀進行一次巡查,確保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并做好記錄。
2.8.8.4每月對各種閥門、高壓軟管、集流管等進行外觀檢查,確保各種閥體無損傷,高壓軟管無裂紋和變形。同時檢查噴嘴,防止堵塞。
2.8.8.5氣體滅火系統(tǒng)維護應結合設備停運或維護對噴嘴進行清洗,同時對管道進行吹掃。
2.8.9消防呼吸器的維護與管理
2.8.9.1消防呼吸器是專用消防救護設備,只限消防隊員和經過培訓的電氣運行人員使用。
2.8.9.2配置于控制室內的空氣呼吸器,存放于專用器材箱內,由電氣專業(yè)人員保管,空氣呼吸器及附件應保持整潔完好。
2.8.9.3配置于控制室的空氣呼吸器,應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貯氣壓力不足時應及時通知消防隊更換充氣。
2.8.10滅火器及滅火器箱的維護與管理
2.8.10.1滅火器應設置在便于使用、不影響安全疏散的明顯位置。不應設置在潮濕、有強腐蝕性和日曬雨淋的地點。室外設置時應有保護措施。
2.8.10.2滅火器必須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時檢查、定期換藥。設置區(qū)域應設置明顯標志。
2.8.10.3滅火器每季進行一次質量或重量檢查,每年更換一次檢查標簽。
2.8.10.4滅火器的維修必須由具有維修許可證的單位實施,換藥時應對滅火器瓶作氣密性試驗,并貼有維修合格標色。
2.8.10.5滅火器的增減、報廢由保衛(wèi)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
2.8.10.6滅火器箱應外觀完好,無明顯的變形、脫漆現(xiàn)象。
2.8.10.7滅火器箱應保持清潔衛(wèi)生,箱內除存放滅火器外,無其它雜物。
2.8.11消防栓及消防水帶的維護與管理
2.8.11.1消防栓分為室內消火栓和室外消防地栓兩類。
2.8.11.2消防栓在正常關閉狀態(tài)下,應保持不漏水。
2.8.11.3消防地栓的外觀悶蓋應齊全,室內消火栓的手輪、固定接口應齊全。
2.8.11.4配置于生產現(xiàn)場的消防水帶只限于發(fā)生火情需出水救火時使用,具體配置部位由保衛(wèi)部門消防隊根據(jù)情況設定。
2.8.11.5配置于生產現(xiàn)場的消防水帶,一律存放在水帶箱內。水帶箱要求外觀整潔,標志清晰。
2.8.11.6為便于保管,水帶箱平時一律上鎖,發(fā)生火警時可砸開水帶箱面部玻璃門取用消防水帶;救火結束后,使用過的消防水帶應清理干凈后由使用人及時歸位并向保衛(wèi)部門消防隊報告,以便及時修復水帶箱;交接班發(fā)現(xiàn)水帶箱玻璃破損,接班人員應查明原因,記錄情況后向保衛(wèi)部門消防隊報告。
2.8.11.7因生產上非火警需動用消防水帶的,應由部門領導簽批借條向保衛(wèi)部辦門理借用手續(xù),保衛(wèi)部門根據(jù)需要和可能予以安排,但不得動用生產現(xiàn)場配置的消防水帶。
2.9建筑工程消防審核管理
2.9.1新建、擴建、改建及內裝修工程項目必須遵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規(guī)范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后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
2.9.2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技術規(guī)范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9.3保衛(wèi)部門負責協(xié)調、參與企業(yè)重點消防工程的設計審查、消防產品、消防工程施工隊伍的招投標工作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9.4涉及消防設計審核工程項目的有關圖紙、資料必須報經保衛(wèi)部門初審,由保衛(wèi)部門統(tǒng)一歸口協(xié)調與地方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審核工作。
2.10防火管理
2.10.1電源的防火管理
2.10.1.1電源設備安裝,應當嚴格按照電力設計技術規(guī)范以及消防技術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由正式電工進行安裝和維修。
2.10.1.2儲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庫房、液化氣站、加油庫、油區(qū)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的電器照明設備。
2.10.1.3禁火區(qū)內不準架設臨時電線,如需架設臨時電線,應經部門防火負責人批準,使用期限不應當超過半個月,到期應及時拆除。
2.10.1.4生產現(xiàn)場使用電氣工器具,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電源線要架設在安全部位, 避免受物品的撞擊、砸碰和車輪碾壓,工作結束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
2.10.1.5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2.10.2焊(割)工作的管理
2.10.2.1焊割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技術訓練,熟知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制度,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不得違章作業(yè)。未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工作。在訓練過程中,沒有正式焊工在場進行技術指導時,不得擅自動用氣、電焊設備。
2.10.2.2鑒于焊接安全作業(yè)的要求,使用的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壓力表、安全閥、防震膠圈和安全帽要齊全,氣瓶的放置要安全牢固、防高溫、防爆曬、防震動。乙炔氣瓶上應有阻火器裝置,防止回火,并經常檢查,以防阻火器失靈。嚴禁使用已經損壞的漏氣的橡膠氣管和焊割炬。禁止純氧接觸油脂及碳化物質,禁止乙炔接觸純鋼。
2.10.2.3乙炔氣瓶和氧氣瓶與焊割地點及明火地點,相距應不小于10米。乙炔氣瓶和氧氣瓶之間,應有不小于8米的安全距離。
2.10.2.4使用的電焊機必須具有良好的電氣絕緣性能,外殼必須安裝接地。電焊機上電源接頭要牢固、 絕緣要可靠。在室外進行焊接時,電焊機的放置以及安裝接地應符合安全要求, 導線破裂要及時更換,注意防止火花引起失火。
2.10.2.5一、二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辦理妥動火申請手續(xù),禁止進行焊割作業(yè)。
2.10.2.6焊割工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對裝過油類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線容器, 未經徹底清洗或安全處理,不得進行焊割作業(yè)。嚴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進行焊割作業(yè)。
2.10.2.7焊接作業(yè)前,焊工首先要檢查焊接地點,清除作業(yè)場地5米以內的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焊接工作結束后,徹底清理檢查焊渣,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2.10.2.8焊割工應熟練掌握常見消防器材,懂得使用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撲救初起火災
2.11防火檢查
2.11.1防火巡查制度
2.11.1.1防火重點單位應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可由各部門、公司及重點防火部位組織實施,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根據(jù)自身情況定期開展防火巡查。
2.11.1.2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2)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11.1.3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2.11.2防火檢查制度
2.11.2.1全廠性的防火檢查工作由防火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由保衛(wèi)部門會同安監(jiān)部門牽頭組織。 全廠性的防火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可結合重要節(jié)日及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同步開展,檢查情況由保衛(wèi)部門匯總上報。
2.11.2.2部門的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檢查情況由部門消防管理人員或安全員記錄匯總,查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單位保衛(wèi)部門。
2.11.2.3防火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2)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2)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2.11.2.4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2.11.2.5班組級的防火檢查定期為每周不少于一次,由班組長召集有關人員實施,對檢查出的問題,做好記錄,并向專業(yè)領導匯報。
2.11.2.6重大節(jié)日前,應做好防火大檢查,確保節(jié)日安全。
2.12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2.12.1消防安全教育由防火委員會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保衛(wèi)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安監(jiān)部門、教育培訓部門聯(lián)合協(xié)同牽頭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2.12.1.1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12.1.2本部門、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2.12.1.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12.1.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2.12.2凡新進人員、參加生產實習人員,以及調換生產崗位的人員,都必須實行三級(廠級、部門、班組)消防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12.2.1一級教育:消防安全情況;重點防火區(qū)域的特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基礎知識與操作。
2.12.2.2二級教育:本部門的火災危險性、重點防火部位以及必須遵守事項;本部門安全生產的一般情況和典型消防事例。
2.12.2.3三級教育:班組的安全生產概況;從事工作崗位的火災特點及撲救方法;各崗位的消防設施、器材的裝備情況及使用方法。
2.12.3重點防火部位工作的臨時工、外來務工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上崗前均應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使其能熟悉并自覺遵守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2.4保衛(wèi)、安監(jiān)、宣傳等部門和工會組織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活動,每年的“消防日”期間應組織一次“119消防活動”,適時舉辦消防運動會。
2.12.5全廠每年的“安規(guī)”考試中必須有消防知識的內容。
2.12.6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2.12.6.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2.12.6.2危險品采購、運輸、押運、保管的人員和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2.12.6.3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2.12.7各部門應結合安全生產活動一并貫徹消防安全教育內容。 班組、專業(yè)、部門每月的安全教育活動中必須有防火內容,班組長、專業(yè)安全管理員應做好教育情況記錄。
2.13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2.13.1重點防火部位應當按照要求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2.13.2重點防火部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2.13.3在重點要害部位、重點防火部位組織的演練必須上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必要時由相關部門派員參加。
2.13.4消防演練前,應當設置明顯的演練標志并事先告知相關人員。
2.13.5各部門應根據(jù)演練中存在的問題每年對應急疏散預案進行一次完善補充。
2.14火災隱患整改
2.14.1火災隱患通知書是消防監(jiān)督的一種強制措施文書,由保衛(wèi)部門簽發(fā),對各部門均有效。
2.14.2簽發(fā)火災隱患通知書,應嚴格審批手續(xù)。由消防專職人員事先提出建議,保衛(wèi)部門領導審批,必要時組織有關部門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共同會診,提出整改意見。
2.14.3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三份,一份由被通知部門領導簽名后交由保衛(wèi)部門存檔, 另二份交由被通知部門,待火險項目整改完成后,由被通知部門領導注明整改情況交回一份到保衛(wèi)部門,至此說明該部門火險項目整改結束。
2.14.4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保衛(wèi)部門或者專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企業(yè)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2.14.5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2.14.6對于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單位一時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并及時逐級上報。
2.14.7發(fā)現(xiàn)下列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整改。
2.14.7.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場所的。
2.14.7.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行為的。
2.14.7.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2.14.7.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2.14.7.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和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2.14.7.6違章關閉消防設施或切斷消防電源的。
2.14.7.7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2.14.8對檢查出來的火災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不得拖延,并要做好書面記錄。對一時無法解決的火災隱患,要逐級向上級匯報,說明情況。對需要一定時間整改的火災隱患,制定整改措施。
2.15消防檔案管理
2.15.1保衛(wèi)部門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2.15.2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2.15.2.1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15.2.2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2.15.2.3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2.15.2.4消防安全制度;
2.15.2.5義務消防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2.15.2.6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2.15.2.7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2.15.2.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15.3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2.15.3.1公安消防機構簽發(fā)的各種審查、檢查文件資料;
2.15.3.2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的記錄;
2.15.3.3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2.15.3.4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2.15.3.5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2.15.3.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2.15.3.7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2.15.3.8火災情況記錄;
2.15.3.9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2.16消防工作獎懲
2.16.1發(fā)現(xiàn)火警能奮不顧身,積極組織并勇敢投入撲救工作,避免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16.2能積極做好消防工作,及時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16.3能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為消防工作進出合理化建議,積極參加火險整改工作,做出顯著成績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16.4發(fā)現(xiàn)火警時,不報警、不撲救,致使火災漫延,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和人員傷亡,應給予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將追究刑事責任。
2.16.5因麻痹大意,玩忽職守,違反消防制度、不聽勸阻以及造成火警事故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
2.16.6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不匯報或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火災事故者,視輕重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
2.16.7非火警擅自挪用消防器材,違反廠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罰款及行政處分,并賠償損失。
2.16.8在禁火的工作場所,違章吸煙、明火者,視情節(jié)輕重,應給予罰款或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2.16.9擅自堵塞消防通道、水源,對撲救火災帶來影響,造成一定損失者,給予責任人必要的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治安處罰。
2.16.10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年終總結評比時,不得評為先進。
2.16.11保衛(wèi)部門是消防安全獎懲的歸口管理部門,對消防安全獎懲提出考核意見,由防火委員會研究決定。
2.17火災的撲救與處理
2.17.1職工應熟記廠內火警電話號碼。所有防火重點部位電話機旁,應懸掛有火警電話號碼的標志牌。發(fā)現(xiàn)火警,應立即掛火警電話報警,并積極投入撲救。
2.17.2職工、車輛見到報警消防車應主動讓道先行。各級有關人員在得到火警報警后,必須立即奔赴火警現(xiàn)場組織和參加滅火。保衛(wèi)部門人員應做好火警火災的現(xiàn)場保衛(wèi)工作,維持交通秩序,禁止無關人員圍觀。
2.17.3在消防人員未到失火現(xiàn)場時,臨時滅火指揮負責人,由下列人員擔任:運行設備失火的當值值長負責指揮滅火,僅檢修設備失火,由檢修負責人指揮。責令無關人員一律退出失火現(xiàn)場,并采取防止觸電、防止人員發(fā)生危險的各種安全措施。
2.17.4消防人員到達失火現(xiàn)場后,在場的臨時滅火指揮負責人應立即主動與消防隊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報告電力設備的現(xiàn)狀和介紹滅火工作的可能性及注意事項。對于較大規(guī)?;馂?應設法及時通知鄰近公安消防隊來增援。
2.17.5廠領導、保衛(wèi)部門領導到達現(xiàn)場后,現(xiàn)場指揮由廠領導、保衛(wèi)部門領導負責,消防人員主動介紹火場情況和提出建議。
2.17.6對電氣設備火災,運行人員要及時切斷電源并指揮滅火。消防人員進入高壓設備區(qū)域時,應由運行人員許可并陪同進入。
2.17.7參加滅火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規(guī)程,預防被火燒傷或被燃燒產生的有毒氣體窒息。必要時應適時佩戴防毒面具或呼吸器具。對充油設備應設置警戒范圍,防止爆炸。
2.17.8火災被撲救后,必須做好火災事故的現(xiàn)場保護工作。事故原因不明或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隨意破壞和拆除現(xiàn)場。
2.17.9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由保衛(wèi)部門、安監(jiān)部門負責。發(fā)生火災事故要認真、及時查明原因,按規(guī)定向上級保衛(wèi)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當?shù)叵辣O(jiān)督機構報告。
2.17.10火災事故應由廠安監(jiān)部門、保衛(wèi)部門等有關部門按《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的要求,對失火原因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并做好火災的統(tǒng)計上報工作。
第10篇 某選鈦廠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一、總則
(一)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本廠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落實,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廠生產建設提供保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內部治安保衛(wèi)條例》、《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四川省消防條例》、《礦業(yè)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及《礦業(yè)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辦法》和《礦業(yè)有限公司武裝保衛(wèi)工作考核細則》等規(guī)定,結合本廠消防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作為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據(jù)。
(二)本辦法規(guī)定了本廠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要求、考核、獎勵與檢查等。
(三)本辦法適用于本廠下屬各車間、質檢科、擴能項目部、機關各科室。
(四)本廠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 和“專門機關監(jiān)督與群眾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逐級負責制。
(五)本廠防火安全委員會是本廠消防安全管理的領導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全廠的消防安全工作。廠防火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本廠消防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廠各單位,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xié)助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六)本廠的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全廠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領導是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負直接管理責任。其他領導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負管理責任。部門(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廠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七)本廠消防安全工作在主管廠長領導下,由安全環(huán)??菩惺瓜腊踩芾砺毮?。
(八)各單位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職責
(一)廠防火安全委員會
主 任:戴向東、張輝武
副主任:鄭善奎、趙移風、李澤開
成員單位:安全環(huán)??啤⑸a科、設備科、科技科、人力資源科、辦公室、政工科、工會、財務科、項目部。其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
2、負責承接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標準,健全、完善本廠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guī)程,檢查、督促本廠各級、各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職責,執(zhí)行消防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
3、確定部門(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4、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布置消防安全工作;
5、研究解決重大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對在消防工作上做出顯著成績或因違反消防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人員做出獎罰決定;
6、負責本廠消防設施、器材的投入及有效實施,保障本廠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7、檢查、督促本廠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隱患;
8、組織制訂本廠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并保證其可操作性;
9、負責處理各種緊急情況,發(fā)生火災時迅速成立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現(xiàn)場撲救工作,追查火災原因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二)本廠防火安全委員會滅火指揮部設在廠調度室,電話:3384405、3384505。
(三)廠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環(huán)???由安全環(huán)??曝撠熑巳无k公室主任。其職責是:1、在廠防火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全廠防火安全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的消防法律法規(guī)、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及標準和防火安全委員會的決定;
3、擬定本廠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辦法,起草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4、查處火災,糾正和處理違章行為;
5、對各單位落實消防法規(guī)和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責令改正,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事故的隱患,立即采取強制措施,責令停工進行整改;
7、組織開展防火宣傳教育和全廠性防火安全檢查,制定防火安全檢查方案并進行部署;
8、監(jiān)督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責任制;
9、確定重大、一般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并責令隱患單位進行整改;
10、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對消防設施、消防設備的添置、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情況;
11、組織和訓練義務消防隊;
12、購置、配備和維修滅火器材;
13、審定防火重點單位、重點部位;
14、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配合公安消防機關對火災事故的查處;
15、提請防火安全委員會,表彰防火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處罰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單位和個人。(四)消防安全責任人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兩級公司、本廠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掌握本廠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本廠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
2、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廠的生產建設管理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3、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根據(jù)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6、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制定符合本廠實際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
1、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2、擬定本廠的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3、組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檢查、督促管理制度與操作規(guī)程落實到位;
4、擬定消防安全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本廠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安全標志的配置與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與安全出口通暢;
6、在職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
(六) 部門職責
1、安全環(huán)???
1.1負責本廠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
1.2負責全廠消防安全管理各項工作的協(xié)調、監(jiān)督、檢查、考核;
1.3組織制訂本廠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4匯集、通報、處置消防安全信息;
1.5審定、管理防火重點部位;
1.6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調配;
1.7初起火災撲救組織、指揮;
1.8消防重點工種、義務消防隊培訓;
1.9易燃易爆物品安全;
1.10動火作業(yè)、電爐使用許可的辦理;
1.11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
1.12建筑消防設施、電器線路檢測;
1.3內部火災事故調查處理;
2、 政工科:負責將消防安全納入本部門宣教工作的重要內容,采取多種形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四川省消防條例》等法規(guī)和公司、本廠的消防安全制度進行經常性的宣傳教育。
3、人力資源科:
3.1負責將消防安全的有關法律規(guī)章、安全規(guī)程和崗位火災危險性、滅火器材使用方法、初起火災撲救、疏散逃生等消防知識與技能納入教學、培訓內容;
3.2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外協(xié)工)進行崗前消防知識培訓;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獎勵考核決定。
4、 設備科:
4.1負責全廠室內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水源管路的改造維修;全廠電力運行設施、電氣(電器、燃氣)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
4.2建筑工程消防設計資料送審;
4.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部分的內部審核、消防工程部分的內部驗收;
4.4建筑施工現(xiàn)場防火安全等管理;
4.5負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及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管理。
5、 財務科:負責消防管理各種經費的落實和核銷。
(七)車間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
2、統(tǒng)籌安排消防安全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為本車間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3、確定消防安全責任;
4、建立健全并實施車間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消防重大問題;6、組織實施對本車間消防設施與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
7、根據(jù)規(guī)定組建車間義務消防隊;
8、組織開展消防知識和防火技能的宣教培訓;
9、組織制定符合本車間實際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10、完善車間消防檔案和基礎臺帳;
11.及時撲救初始火災并及時上報,配合上級部門的調查取證等消防安全職責。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本廠粗粒、細粒硫酸柴油罐區(qū)為廠一級防火重點部位,辦公樓、化驗樓、物資庫房、高壓室(1#、2#、3#)、粗粒、細粒配藥間、煤氣調壓站、煤氣燃燒爐操作室為廠二級防火重點部位;車間(部門)必須建立相應部位場所的防火檔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將有關制度規(guī)程上墻,組織實施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2、嚴禁任何人員在本廠具有火災及爆炸危險的一級、二級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使用明火或和電、氣焊作業(yè);特殊情況需要在禁火危險部位場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單位,必須在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動火許可證》,同時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員并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施工),動火人員必須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離地面1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專人在下方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本廠電工、電焊、氣(割)焊、化驗、庫工等工種人員,為廠內部消防安全有關重點工種人員;車間(部門)必須建立消防重點工種檔案,并制訂相關工種的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加強日常重點工種人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一年二次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落實重點工種生產工作現(xiàn)場的日常消防監(jiān)護;
4、消防管理部門按規(guī)范建立健全本廠防火檔案和消防安全管理各類臺帳;車間(部門)必須按要求建立健全本單位防火檔案及制訂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健全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教培訓、消防設施器材配置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礎臺帳;同時車間(部門)要按規(guī)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并一年二次組織實施義消隊消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5、消防管理部門組織每月對全廠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車間(部門)每周對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班組每班對本班區(qū)域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確?;痣U隱患的及時發(fā)現(xiàn)和整改落實;消防管理部門檢查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由車間(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消防員簽字確認在限期內落實整改,車間(部門)自查發(fā)現(xiàn)的火險隱患由車間(部門)自我整改;已落實的整改事項或一時無法實施的整改問題,必須及時(書面)報告消防管理部門核查備案;車間(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及有關問題整改情況,必須如實反映記錄在案,嚴禁弄虛作假應付檢查現(xiàn)象;
6、各單位的職工嚴禁違規(guī)用火用電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損壞和擅自動用、拆除、挪用消防設施、器材及埋壓、圈占消火栓(箱)、占用防火間距、封閉安全出口、堵塞消防(疏散、滅火器材取用)通道;各單位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必須申報消防管理部門并經辦理《電爐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各單位需動用或補充消防器材設施情況,及時書面報告消防管理部門審批備案;報廢的消防器材設施必須如數(shù)交回主管部門處理,生產作業(yè)現(xiàn)場及工作場所不得遺留廢棄的消防器材設施;所有職工必須維護消防器材設施安全,確保消防器材設施及消防安全標志的在位完整有效;
7、本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二次裝修工程,應按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設計,職能部門需將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轄區(qū)消防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須經原消防審核單位進行驗收;本廠局部改建、擴建、裝修等建設工程,職能部門在與施工單位訂立的合同中必須明確雙方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責任,責成承建單位必須遵守公司及本廠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消防管理部門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應行使“小甲方”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的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管理職責;
8、各單位所管轄使用的生產作業(yè)施工現(xiàn)場和物資庫房等部位場所,其易燃可燃物必須隨時清理;車間(部門)的汽油、柴油、98#油、丙酮、乙炔、氧氣等易燃易爆物品,其放置點內的雜物及周邊的干枯雜草樹葉竹葉等易燃物質必須及時清除;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違規(guī)存放或私藏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違規(guī)在廠區(qū)流動吸煙、亂扔煙頭、生火做飯及焚燒垃圾、膠皮、雜草、樹葉;
9、車間的檢修人員切割鋼鐵作業(yè),作業(yè)前要清除現(xiàn)場周邊的雜草樹枝塑料及鋼鐵中的油漬膠皮等可燃易燃物,同時要保證切割現(xiàn)場的每個切割作業(yè)點設置2具4kg的滅火器,并做好切割作業(yè)中的防火監(jiān)護,一旦燃火要迅速組織撲救控制火勢;作業(yè)完畢必須進行檢查,清除切割的鋼渣火星;
10、本廠新進聘用的大學生、外協(xié)工等入廠人員及內部轉崗人員,必須經教育培訓部門、消防管理部門、車間班組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后方可安排上崗;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及電工、電氣焊工、噴漆工等消防重點工種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11、各單位部位場所發(fā)生火情,必須在5分鐘內快報消防管理部門和調度室(3384405、3384505),并同時拔打119報警;發(fā)生火情的單位必須迅速組織調派人員,實施初起火災撲救應急措施以免引發(fā)更大的火災事故,并保護好火災現(xiàn)場配合消防管理部門與公安消防機構調查;
12、發(fā)生火災的事故責任車間(部門),必須在12小時內向消防管理部門報送事故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事故的原因及經過,事故的教訓及預防整改措施,事故處理情況等);凡發(fā)生火災事故,嚴格追究責任單位的事故責任或連帶責任。
四、考核、獎勵與檢查
1、發(fā)生一般火災事故,按直接財產損失金額的30%扣減事故責任單位的獎金,考核責任者200元;
2、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按直接財產損失金額的20%扣減事故責任單位的獎金,考核責任者400元;
3、發(fā)生特大火災事故,按直接財產損失金額的10%扣減事故責任單位的獎金,考核責任者600元;
4、一年內重復發(fā)生兩起以上火災事故的,加倍考核責任單位;
5、發(fā)生火災事故,扣減直接責任人獎金200元至500元,扣減單位主管領導獎金200元至300元;
6、車間(部門)及個人未履行未盡到安全責任,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考核責任單位200-1000元;
7、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的一般或重大火災隱患,每發(fā)現(xiàn)一起考核責任單位200-2000元;發(fā)現(xiàn)存在的火災隱患,責任單位未按要求期限整改的,按以上標準加倍考核;確系內部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責任單位必須在整改期限內向主管部門報送情況說明及整改計劃、防范措施等書面材料,情況屬實的可不予考核;
8、未辦理《動火許可證》和《電爐使用許可證》而動火和使用電爐,考核責任單位200元/次;
9、車間(部門)、班組未按要求進行消防檢查,記錄不全,弄虛作假,發(fā)現(xiàn)一次,考核責任單位200元,考核責任人50元;
10、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上報消防報表或報表錯誤,考核責任單位100元;
11、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按要求完成上級布置的消防工作,考核責任單位200-500元;
12、被公司或公安消防部門檢查考核及處罰,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廠部不再重復考核;
13、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廠部給予表彰獎勵;
14、本辦法執(zhí)行情況納入廠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5日前由消防管理部門將考核情況報廠經濟責任制管理辦公室執(zhí)行;
15、安全環(huán)保科負責檢查各職能部門和各單位對本辦法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五、附 則
(一)術語、定義及縮寫語
1、公司-攀鋼集團礦業(yè)有限公司
2、本廠-礦業(yè)有限公司選鈦廠
3、各職能部門-本廠機關各科室
4、各單位-本廠下屬的各車間、質檢科、項目部、機關各科室
5、消防重點單位是指在消防監(jiān)督對象中,火災危險大,發(fā)生火災后損失大、傷害大、影響大以及發(fā)生火災的次數(shù)比率高的單位。
6、重點防火部位是指容易發(fā)生火災的部位,發(fā)生火災影響全局的部位,財產集中、人員集中的部位等其他需要確定的重點防火部位;
7、火災隱患是指在工業(yè)、交通、農業(yè)、商業(yè)、科研、文化、教育、衛(wèi)生以及其他社會生活中有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8、防火間距是指為防止建筑間的火勢蔓延,在各建筑物之間留出一定的安全距離,稱為防火間距。
(二)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攀鋼集團礦業(yè)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標準》、《攀鋼集團礦業(yè)有限公司武裝保衛(wèi)工作考核細則》和本廠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四) 本辦法解釋權屬礦業(yè)有限公司選鈦廠。
第11篇 冷庫房消防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管理辦法
1、 冷庫須配備滅火器、消防斧等消防用具,庫房人員須具備一定的消防知識并能熟練使用滅火器等消防器具;
2、 發(fā)生火災等事故時,應及時撥打火警、醫(yī)療急救等報警電話、報警時應當說清楚事故發(fā)生地點、燃燒物種類等情況;
3、 在等待救援的過程中,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利用現(xiàn)有的一切消防設施阻止火情進一步擴大,以減少損失;
4、 冷庫如發(fā)生液氨泄露事故,應及時通知機房人員關閉機器及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并疏散人員;
5、 通知專業(yè)人員進行堵漏等相關應急措施;
_____公司
年月日
第12篇 易燃易爆化學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使用、儲存、經營、運輸和銷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系指國家標準gbi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中以燃燒爆炸為主要特性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腐蝕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第四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倉庫和裝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車站、碼頭,必須設在城鎮(zhèn)以外的獨立安全地帶。
對已建成的嚴重影響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廠、倉庫,應納入城市改造規(guī)劃,并分別采取限期搬遷、改變使用性質、限制生產或儲存化學物品種類和數(shù)量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五條 生產、儲存、經營和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填報《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審核申報表》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審核申報表》,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合格后,分別填發(f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審核意見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許可證》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
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審核意見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許可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儲存、經營、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第六條 民用建筑、民用地下建筑不得用于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第二章生產、使用監(jiān)督管理
第七條 生產、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生產、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建筑和場所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有關專業(yè)防火規(guī)范;
(二)生產、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場所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范安裝防雷保護設施;
(三)生產、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電氣防爆標準;
(四)生產設備與裝置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安全設施,定期保養(yǎng)、校驗;
(五)易產生靜電的生產設備與裝置,必須按規(guī)定設置靜電導除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
(六)從事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
第八條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出廠時,必須有產品安全說明書。說明書中必須有經法定檢驗機構測定的該物品的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shù)據(jù)和防火、滅火、安全儲運的注意事項。
第九條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灌裝容器、包裝及其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
第十條 大量銷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當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同意。
第三章儲存、經營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一條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儲存應當遵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專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專用儲存設施,必須由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二)應根據(jù)g8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得在同一庫房內儲存;
(三)不得超量儲存。
第十二條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儲存單位,必須建立入庫驗收、發(fā)貨檢查、出入庫登記制度。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破損、殘缺、滲漏變形及物品變質、分解的,嚴禁出入庫。
第十三條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在發(fā)貨時,必須檢查提貨單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的不得發(fā)貨。
第十四條 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個人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儲存、經營設施;
(二)有經過消防培訓合格的經營人員;
(三)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運輸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五條 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必須辦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的車輛不得從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業(yè)務。
第十六條 辦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主管部門或單位的證明、車輛年檢證、駕駛員證、押運員證;
(二)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和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三)有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駕駛員、押運員。
第十七條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分長期和臨時兩種,全國通用。長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期限為一年,急需運輸?shù)目赊k一次性;臨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
第十八條 《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由承運單位或個人所在縣(含縣)以上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批準填發(fā)。
(一)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不得裝運;
(二)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傾倒;
(三)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船舶,須徹底清掃沖洗干凈后,才能繼續(xù)裝運其他危險物品;
(四)化學性質、安全防護、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得混合裝運;
(五)遇熱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按夏季限運物品安排,宜在夜間運輸。必要時應采取隔熱降溫措施;
(六)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物品,不宜在陰雨天運輸。若必須運輸時,除具有良好的裝卸條件外,還應有防潮遮雨措施。
第二十條 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裝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運輸工具。
第二十一條 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13392-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
第二十二條 運輸壓縮、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消防法規(guī)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與本辦法相配套的《化學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品名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許可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由公安部統(tǒng)一制定、印制。
第13篇 沈陽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中央電視臺新址附屬文化中心在建大樓發(fā)生特大火災后,沈陽市公安消防支隊組織專家通過反復論證,結合沈陽實際,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3月24日,沈陽市公安局和市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聯(lián)合出臺了《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對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涉及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規(guī)定。該辦法特別突出了五項內容:
一是對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車道、消防給水進行規(guī)定,解決了高層在建工程發(fā)生火災時消防撲救困難,水量不足的問題;二是加強了對在建工程使用電氣焊、動用明火的管理,有效減少了引發(fā)火災的主要因素;三是明確了建設、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的各自職責,從根源上避免了因過失引發(fā)火災的可能;四是規(guī)范了施工現(xiàn)場在進行外墻保溫施工時的要求,以及民工宿舍的建設標準及管理規(guī)定,為施工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提供法律依據(jù);五是規(guī)范了在建工程施工現(xiàn)場滅火器材的配置標準及其要求。
第14篇 學院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我校教學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__學院消防管理制度》,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____學院所有教學樓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并納入后勤總公司總公司的議事日程和責任目標管理體系。
第四條 后勤總公司總公司主管物業(yè)工作的副總經理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根據(jù)需要,也可以委托分管教學樓工作的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和教室管理站負責人擔任教學樓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保安員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教學樓的消防安全工作。
教室管理員、衛(wèi)生清潔員為消防安全巡檢責任人。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教室管理站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教學樓的管理、服務等有機結合起來,落實學校和公司、部門的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教學樓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防火演練,接受消防檢查,積極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負責組織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教育,組織制定符合教學樓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七)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定期向教室管理站、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或總公司總公司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要與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簽訂協(xié)議,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第七條 教室管理站應當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無損。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 物業(yè)管理服務部教室管理站負責確定教學樓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立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并在校保衛(wèi)處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工作。
第九條 學生舉辦集會、講座、晚會等凡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單位要在具備消防安全條 件情況下,向校保衛(wèi)處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教室管理站等部門申報并對活動現(xiàn)場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條 教室管理站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監(jiān)督和管理,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實,值班人員能否達到正確處理緊急情況下的滅火報警,引導疏散等要求。
第十一條 對于檢查中存在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情況,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直接責任人當場整改。
(一)違章 、違規(guī)用火、用電、亂接、亂拉電線、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菌種、放射性物品。
(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損壞、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占消防栓。
(三)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未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而對消防器具進行裝修、加固、封閉,在有火災危險的情況下,未采取相應預防措施而冒險進行作業(yè)。
第十二條 對于在消防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消防檢查人員有權責成有關責任人當場改正,對于無法當場改正的隱患,檢查人員將向有關責任人開據(jù)限期整改通知單,通知單上應有隱患部位、性質、整改方案、期限、整改意見等,整改人員應盡快拿出整改措施,及時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三條 對學校保衛(wèi)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教室管理站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整改復函,報送學校保衛(wèi)處消防主管部門和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四條 消防安全檢查及火災隱患整改的有關情況應該據(jù)實歸入消防檔案,除物業(yè)管理服務部建立消防檔案外,教室管理站對教學樓各消防重點都要建立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教學樓基本情況及重點部位分布,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情況。
(二)教學樓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及負責人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及有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六條 積極參加學校保衛(wèi)處組織的各類消防演練,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內容包括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有關消防法規(guī)、制度及安全防火、滅火、報警、逃生等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宣傳。
通過對防火滅火技能的學習,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素質不斷提高,成為保障教學樓消防安全的骨干力量。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后勤總公司總公司。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大型公共場所系指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yè)單位的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展覽館、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如影劇院、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游藝游樂場、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健身、休閑場所)等公共場所(以下簡稱“公共場所”)。
第二條 公共場所產權單位對所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負領導與管理責任。
第三條 公共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規(guī)定,自覺接受其所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機關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
第四條 公共場所的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五條 公共場所的資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fā)生租賃、承包關系時,應明確其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第六條 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及內部維修、裝飾工程的設計、施工應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建筑設計防火等規(guī)范;開業(yè)前,應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
第七條 公共場所應按規(guī)定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組織。
第八條 公共場所應做到: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2. 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和消除事故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及時進行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識,嚴格管理措施;
8.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記錄;
9.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10.定期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第九條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全體員工應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滅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在新職工及轉崗人員上崗前,應接受相應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消防設備的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項培訓,經考試取證上崗。
第十條 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處檢修或在其附近擺放物品時,不應影響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通道和出口的辨認與使用。檢修后,消火栓箱門與墻面顏色一致時,應設置明顯的消防標志。室內消火栓箱門不應被裝飾物遮蓋。
第十一條 不應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不應占用防火間距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條 對防煙排煙、消防給水、自動滅火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消防電源等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日常檢查和檢驗、維修,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確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 公共場所內的輸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模型與燈具應由取證電工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用電設備的安裝應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施工,采取防火、隔熱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臨時用電線路。
第十四條 禁止在公共場所內動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動用明火作業(yè)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時,應按規(guī)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xù),并采取相應的消防措施。
第十五條 公共場所內嚴禁攜帶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腐蝕、劇毒等化學危險物品不宜在展覽館內實物展出,應展出時,其數(shù)量以不構成危險為限或用非燃燒物品及模型代替。存放和使用化學易燃易爆品的商店、作坊和儲藏間等不得在公共場所內。
第十六條 公共場所應安裝報警電話并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通信設備。
第十七條 公共場所在使用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嚴禁超過額定人員;
2.嚴禁動用明火進行設備檢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
3._、演出、放映、展覽、比賽場所的舞臺和觀眾廳內嚴禁吸煙;
4.所有安全出口和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
5.安排專人值班巡邏檢查;
6.活動結束后,應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確認無隱患、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八條 發(fā)生火災時,現(xiàn)場工作人員應立即報警和按消防預案撲救;并認真履行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
第十九條 舉辦演出、_、舞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大型_活動,主辦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明確緊急疏散通道和方案,確保人員生命安全,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并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