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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s協(xié)會會議制度管理辦法
大學管理協(xié)會部門會議制度
第一條 協(xié)會各部門可在遵守協(xié)會相關規(guī)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門例會制度,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召開,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門全體會議。每次活動舉辦后必須召開總結會,出席者為各部室主要成員,結合工作需要可邀請其他人員參加部門擴大會議。
第二條 會議主要內容:部室主要人員對所做工作的匯報與總結;擬定下一階段工作計劃;重大問題的議定;困難問題的解決。與會人員須在會議前就上述內容做好充分準備,會議過程中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第三條 部門召開會議之前由各部部長負責通知需到會的人員。
第四條 會議參與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五條 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第六條 參加會議要提前到場簽到,部長負責組織簽到及會場布置工作。
第七條 會議由各部門專門人員負責會議的記錄,整理后存檔。
第八條 會議期間要保持會場的安靜,通訊工具要關閉或調成振動。
第九條 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無故缺席連續(xù)達3次者視作自動退會處理。遲到、早退者各部門內部提出警告,連續(xù)達3次者,協(xié)會通報批評并記入檔案。
第十條 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時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有會議記錄人員記錄。每學期會議請假累計達6次者,協(xié)會內部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會議的考勤情況各部門要準確記錄,定期匯總,作為協(xié)會考核的重要項目。
第十二條 會議時間、地點由各部門負責人決定。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會議制度辦法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會議召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會議召開工作。
三、規(guī)定內容
1、一般每周召開一次生產調度會,由安全管理負責人召集,并將例會內容、時間、地點提前通知與會人員。
2、與會人員一般應有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和本單位各下屬機構安全管理負責人參加。根據會議內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員參加。
3、議事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指示和有關會議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檢查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宣傳落實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總結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關專項活動,討論商定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等,研究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項。
4、與會人員應當準備好相關材料,準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辦好請假手續(xù),并委托其他人員參加。
5、與會人員應根據會議議程匯報有關工作內容,并積極參與討論、研究,提出建議等。
6、與會人員會后應及時將例會會議精神傳達到有關人員,并組織貫徹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向分局安全監(jiān)察機構匯報。
7、除正常的例會外,安全管理負責人可視工作需要臨時召_議。
第3篇 協(xié)會會議制度管理辦法
大學管理協(xié)會部門會議制度
第一條 協(xié)會各部門可在遵守協(xié)會相關規(guī)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門例會制度,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召開,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門全體會議。每次活動舉辦后必須召開總結會,出席者為各部室主要成員,結合工作需要可邀請其他人員參加部門擴大會議。
第二條 會議主要內容:部室主要人員對所做工作的匯報與總結;擬定下一階段工作計劃;重大問題的議定;困難問題的解決。與會人員須在會議前就上述內容做好充分準備,會議過程中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第三條 部門召開會議之前由各部部長負責通知需到會的人員。
第四條 會議參與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五條 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秘密,在會議決議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第六條 參加會議要提前到場簽到,部長負責組織簽到及會場布置工作。
第七條 會議由各部門專門人員負責會議的記錄,整理后存檔。
第八條 會議期間要保持會場的安靜,通訊工具要 或調成振動。
第九條 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無故缺席連續(xù)達3次者視作自動退會處理。遲到、早退者各部門內部提出警告,連續(xù)達3次者,協(xié)會通報批評并記入檔案。
第十條 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時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有會議記錄人員記錄。每學期會議請假累計達6次者,協(xié)會內部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會議的考勤情況各部門要準確記錄,定期匯總,作為協(xié)會考核的重要項目。
第十二條 會議時間、地點由各部門負責人決定。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s局會議制度管理辦法
會議管理辦法【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改進工作作風,精簡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加強會議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會議的有效組織和管理是改善辦公秩序,及時傳遞、執(zhí)行和保存辦公信息,提高辦公效率的一種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門應重視對會議的組織和管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會議,包括本所黨組會議、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等例會,各職能部門、業(yè)務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會議,以及在重要來訪或外事活動過程中組織的全所性會議。
不包括本所及所屬各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yè)技術培訓會議。
第四條 會議的管理部門為所辦公室,會議的具體會務工作由承辦部門協(xié)作安排。
第二章 會議召開原則
第五條 本所及各部門召開會議應遵循如下原則:
(一)精簡。大力壓縮會議,盡量縮短會議時間,減少與會人員。逐步利用現代網絡和通信傳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開的會議盡可能合并召開。
(二)高效。召開會議應具備必要性,注重實效,主題鮮明,準備充分。
(三)務實。把工作重點放在科研、開發(fā)、管理和生產等重要部位,加強調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決實際問題,可采取現場辦公會議等形式,及時協(xié)調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四)節(jié)約。會議要厲行節(jié)約,凡涉及經費開支的會議應嚴格按照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鋪張浪費。
第三章 會議安排
第六條 本所例行會議均列入例會制度,要求按照例行會議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內容組織召開。
第七條 本所臨時組織的會議,涉及本所有關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應給予積極配合,保證會議所需材料、設備、器材、場地及時安排到位。
第八條 本所各部門組織的全所性不定期會議,均須經分管所領導批準后,提前7天報送所辦公室列入會議計劃。所辦公室負責于每周星期五將全所各類會議統(tǒng)籌安排,編制會議安排表,印發(fā)到會議參加人員。
第九條 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將會議主持者、議題、議程、與時間、地點安排報送所辦公室,由所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
第十條 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遇特殊情況需更改日期、地點或會議內容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3天報送所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所辦公室同意,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打亂或更改正常會議計劃。
第十一條 凡需要所領導參加的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請示分管所領導,按分管所領導指示辦理。
第十二條 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所辦公室有權合并召開。對于準備不充分,或有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所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第十三條 不定期會議必須服從統(tǒng)一安排,各部門會議不應安排在全所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部門會議服從全所會議,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四章 會議管理
第十四條 會議召集部門應做好充分的會前準備工作,擬定會議議程、準備會議材料、落實布置會場、做好報到簽到等工作。
第十五條 會議應有專人負責記錄和整理:所黨組會議由所人事勞資處負責記錄,行政會議、所長辦公會議由所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各部門召集的全所性專業(yè)會議由各部門派專人負責記錄;全所性的行政事務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記錄;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負責記錄。
第十六條 會議原始記錄應由會議主持人和主要與會人員簽字認可。
第十七條 會議形成決議或決定事項需要所屬各部門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zhí)行或全所職工知曉的,可編制會議紀要,及時印發(fā)各部門。
第十八條 會議材料的歸檔:各級會議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紀要、簡報、照片、錄像、領導講話和題詞等均應及時整理,按時歸檔。
第五條 會議紀律
第十九條 與會人員應遵守如下紀律:
(一)與會人員必須按會議通知時間準時到會,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會議期間應將手機和傳呼機打到振動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會前另行通知)。
(二)會議須限時召開,無特殊情況應按時結束。發(fā)言應確定時間,緊扣主題,簡明扼要,嚴禁偏離主題,延誤會議進程。
(三)會議內容如有保密事項,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__年3月1日起實行。原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所辦公室負責解釋。
會議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統(tǒng)一會議管理模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二)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xié)助。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fā)、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內容:該部門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周會制度
1、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偨浝砦戳邢瘯h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2、召開時間:每周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
(1)公司日常運作情況的總結。
(2)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fā)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2、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3、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內容: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匯報半年來的工作情況,如工作具體內容、工作任務執(zhí)行情況及所取得的業(yè)績或成效等。
(四)、其他會議
1、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情況,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內容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yè)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布署和總結。
3、員工發(fā)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可以發(fā)起一定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xié)同時,可以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范圍,并由主經理批準。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于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準后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tǒng)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tǒng)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并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必須服從公司的統(tǒng)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情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準后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后應主動詢問會議內容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布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設備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設備連接調試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制作和設置,并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別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fā)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fā));
3。3會議場所布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后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文件材料。
3、與會者的發(fā)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fā)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應該就每個人的發(fā)言時間予以統(tǒng)計和控制,時間到后,無特殊情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應該強調發(fā)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布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內容。
5、與會人員必須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于會后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并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fā),會議紀要應分發(fā)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fā)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fā)并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匯總、分類,并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fā)。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guī)定的時間節(jié)點逐項跟進,并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情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準。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必須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tài)。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fā)現有以上情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情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fā)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應該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 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