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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單位無息借款合同范本 第2篇單位無償借款合同 第3篇單位無息借款合同 第4篇單位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第5篇單位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簡易 第6篇單位無息借款合同書范本 第7篇用人單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8篇單位無息借款合同書 第9篇單位無固定期限員工勞動合同
第1篇 單位無息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
抵押 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 法規(guī) 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年月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xù)并向借款人全額發(fā)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 貸款利率 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為)執(zhí)行。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年月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guī)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xié)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xiàn)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 違約金 ),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 解除合同 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 繼承人 、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 監(jiān)護人 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 合同擔保 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建成年代、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 房產抵押 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抵押率為.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xié)商確認市值為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 抵押權 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 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xiàn)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 賠償金 中優(yōu)先收回 抵押貸款 。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牡盅旱葥!?/p>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 債務 、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 征地 拆遷 ,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xiàn)價款優(yōu)先受償。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xié)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 注銷登記 。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 合同履行 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 債權債務 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fā)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fā)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 公司法 人、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發(fā)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fā)放完畢并協(xié)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lián)系電話無法取得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xiàn)債權司能產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 訴訟費 、 律師 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 強制執(zhí)行 。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xié)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yōu)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zhí)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xiàn)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締約人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 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年月日簽約于
第2篇 單位無償借款合同
贈與人(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系關系,就甲方贈與房屋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經充分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如下房屋贈與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贈與房屋的基本情況
二、甲方自愿將第一條所述房產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產權。
三、上述贈與房屋甲方須在年月日前將房屋騰空,并交付房屋鑰匙給乙方。且甲方須在年月日前辦理完贈與房屋的產權至乙方名下的變更登記手續(xù),辦理上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的稅及相關費用由方負責。
四、甲方保證贈與給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瑕疵,保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五、甲方贈與房屋交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贈與房屋交接后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包括贈與房屋交接后,即年月日后的房貸款由乙方負責償還)
六、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手續(xù)。
七、在本合同履行中,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依法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并承擔守約方起訴所花去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
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單位無息借款合同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年月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xù)并向借款人全額發(fā)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為)執(zhí)行。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年月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guī)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xié)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xiàn)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建成年代、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抵押率為.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xié)商確認市值為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xiàn)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牡盅旱葥!?/p>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xiàn)價款優(yōu)先受償。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xié)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fā)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fā)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發(fā)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fā)放完畢并協(xié)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lián)系電話無法取得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xiàn)債權司能產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xié)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yōu)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zhí)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xiàn)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締約人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第4篇 單位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茲有我單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已婚,于日期_____________,生育一男(女)。該同志無違反計劃生育記錄。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5篇 單位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簡易
單位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
茲有我單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已婚,于日期_____________,生育一男(女)。該同志無違反計劃生育記錄。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第6篇 單位無息借款合同書范本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xù)并向借款人全額發(fā)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為)執(zhí)行。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guī)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xié)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xiàn)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建成年代、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抵押率為。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xié)商確認市值為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xiàn)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牡盅旱葥!?/p>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xiàn)價款優(yōu)先受償。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xié)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fā)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fā)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發(fā)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fā)放完畢并協(xié)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lián)系電話無法取得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xiàn)債權司能產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xié)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yōu)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zhí)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xiàn)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締約人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于
第7篇 用人單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23用人單位無固定期限勞動甲方:
負責人: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護照號碼:
戶籍所在地及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住所地:(按實際居住地填寫)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guī)定和政策及其他相關法律規(guī)定,本合同由以下兩方經平等協(xié)商同意,自愿簽訂: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類型為:有固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一)仲裁機構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地點;
(五)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六)司法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律師協(xié)會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點;
(七)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guī)定的相關標準。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
第六條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為,下班時間為。中午至為用餐時間,不視作工作時間。
第七條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有執(zhí)行綜合工時制的,應對加班工資的計算做出規(guī)定。本條中用于計算加班工資報酬的工資基數(shù),按照本合同第9條中約定的基本工資確定。
第八條執(zhí)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甲方有權通過績效考核方式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xiàn)??冃Э己宿k法由甲方根據(jù)行政主管機關的指導意見制定。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模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一)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xiàn)、承辦案件/項目的難度、經營業(yè)績等因素向乙方發(fā)放獎金。
獎金計發(fā)辦法、數(shù)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依法確定。
第(二)種模式:
雙方約定的其他模式:。
第十條乙方的基本工資(生活費)應按月支付。
每月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jié)假日則提前至節(jié)假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
基本工資可以以現(xiàn)金的方式發(fā)放,也可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十一條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fā)放周期前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逾期未提出的,并領取了下一周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為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shù)額及行為。
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應自情況發(fā)生之次月起,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甲方安排乙方待崗的,應當向乙方出具書面待崗通知。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的病假工資計發(fā)辦法為。
第十五條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乙方為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和其他檢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jù)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為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jié)假日及帶薪年休假休息的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可以根據(jù)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帶薪薪年休假及具體執(zhí)行參照國家規(guī)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根據(jù)管理需要,在征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并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jù)規(guī)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huán)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huán)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律師協(xié)會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提供乙方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根據(jù)主管機關的要求完成對乙方的執(zhí)業(yè)培訓任務。如乙方屬于實習律師,甲方應當安排執(zhí)業(yè)律師指導、監(jiān)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向實習律師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甲方鼓勵乙方通過各種渠道參加學習、培訓或其他業(yè)務研討活動,提高工作能力和業(yè)務素質。需要支付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擔或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二十八條甲方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離開甲方的,應根據(jù)服務期剩余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shù)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采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一)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的。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依據(jù)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本合同有效期限起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為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按照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yǎng)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人民幣元(含)以上的經濟損失;
2.因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乙方分別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相關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處罰;
3.因乙方的行為使甲方失去商業(yè)機會或使甲方遭受投訴等,導致甲方的聲譽、行業(yè)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本條所指客觀情況包括:。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jù)前條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后,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xù)工作15年以上(含),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六)復員、轉業(yè)部隊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八)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九)集體協(xié)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三十六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信息和文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三十八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秘密信息,雙方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脫密期,但是在此期間內,乙方不得依據(jù)第三十五條提出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
第三十九條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由于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信息錯誤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xù)訂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xù)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xù),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向乙方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xù)辦理。
在繼續(xù)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知識產權、商業(yè)機密、競業(yè)限制
第四十三條乙方執(zhí)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識產權屬于甲方。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權益,并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識產權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四條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件圖文資料,客戶名單,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為甲方商業(yè)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乙方無論因何原因離職后,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和∕或報紙,將甲方的客戶宣傳為乙方的客戶。乙方因任何理由離職后,不得誘導甲方的員工離職.
第四十五條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機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雇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六條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對于知識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guī)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七條除本合同第四十二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后年/月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有任何業(yè)務往來,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或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十一、承諾
第四十八條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并有合法的執(zhí)業(yè)資格。
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xù)有效的勞動關系。
第四十九條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后,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
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為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xié)商或通過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律師協(xié)會進行協(xié)調,雙方如書面約定或爭議發(fā)生后達成協(xié)議,可將爭議提交行業(yè)主管部門和制定的機構進行調解。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xié)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三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為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雙方所需送達的文件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為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如地址發(fā)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一份。
十四、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第8篇 單位無息借款合同書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xù)并向借款人全額發(fā)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為)執(zhí)行。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guī)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xié)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xiàn)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建成年代、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抵押率為。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xié)商確認市值為元,抵押率為。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xiàn)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牡盅旱葥!?/p>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xiàn)價款優(yōu)先受償。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xié)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fā)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fā)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發(fā)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fā)放完畢并協(xié)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lián)系電話無法取得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xiàn)債權司能產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xié)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yōu)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zhí)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xiàn)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締約人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電話號碼:
第9篇 單位無固定期限員工勞動合同
2023單位無固定期限員工勞動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
戶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區(qū)(縣)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范本單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范本。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
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jù)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
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zhí)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