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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是確保安全技術措施有效實話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為有效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各項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專項施工項目和公司確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公司/項目部按施組(方案)審批權限由工程部和安全部向項目部進行安全技術方案交底。
3、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施工前,項目工程師負責將安全技術措施向項目施工員及有關管理人員進行交底。項目施工員及有關管理人員向作業(yè)班組進行交底。作業(yè)班組應向作業(yè)人員進行班前交底。
4、項目安全員及各條線管理人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進行作業(yè)工種交底。
5、項目部工程師、安全員應向現場各分包單位安全、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現場各分包單位安全、技術負責人向作業(yè)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6、安全技術交底應有針對性,且講求實效,不能流于形式,根據施工情況的變化,再次進行交底。
7、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形成書面的交底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準確,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使用范本時,應在補充交底欄內填寫有針對性的內容,按工程特點進行交底。
8、安全技術交底應履行交底雙方簽名手續(xù),交底雙方各留一份書面交底,并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備案。
9、公司工程部、安全部、項目部應對項目部安全技術交底執(zhí)行情況實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監(jiān)督檢查。
10、施工現場安全員應認真履行檢查,監(jiān)督職責,切實保證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體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的自我保護意識。
上海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8日
第2篇 電網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110kv寧新變電站對側間隔(刁坊站)
交底單位
梅州市泰安監(jiān)理有限公司
交底人
交底對象
廣東威恒輸變電工程公司
交底地點
交底日期
年月日
工程概況
安全目標
1、 不發(fā)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fā)生有人為責任引起的一類障礙及以上電網事故;
3、 不發(fā)生有人為責任引起的一般及以上的設備事故;
4、 不發(fā)生環(huán)境污染事故;
5、 不發(fā)生施工質量造成事故;
6、 不發(fā)生施工現場和辦公場所的火災事故;
7、 不發(fā)生負同等責任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8、 不發(fā)生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9、 不發(fā)生繼電保護“三誤”事故;
10、不發(fā)生誤碰、誤操作事故;
11、不發(fā)生違反調度紀律的行為;
12、不發(fā)生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
13、不發(fā)生其他性質惡劣、有不良社會影響的事故;
14、“兩票”合格率達到三個100%。
主要交底內容
1、 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行的安全工作規(guī)程,按照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三大規(guī)定》、《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電網建設工程安全和環(huán)境管理設施規(guī)范應用手冊》和廣東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環(huán)?!叭馈睒藴试u價體系》、《防止人身傷亡事故十項重點措施》以及梅州供電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凈。
2、 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施工現場習慣性違章的查處力度,有效杜絕施工現場的習慣性違章行為,加強現場監(jiān)護工作,重點突出“防觸電、防高空墜落”工作,堅決與“違章、麻痹、不負責任”三大敵人作斗爭,確保施工安全在控、受控。
3、 施工單位要有健全工程的安全組織機構,其人員必須到崗到位,不得隨意更換。
5、 施工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穿絕緣鞋及棉質工作服。
6、 施工人員必須從指定路徑出入,嚴禁拆除、移動及跨越安全圍欄;工作范圍和內容不能超越工作票所列的內容和范圍。
7、 高壓場地的登高作業(yè)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梯及安全帶,禁止使用鋁合金梯;梯子使用后立即放倒,清潔后放回原位,嚴禁遺留在設備或圍墻上。
8、 設備場地內搬運物品必須注意保持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搬運長物必須2人垂手、平放,禁止肩扛或舉高。
9、 使用的施工電源箱必需符合安全要求,帶有漏電保護開關,施工電源箱及施工機器必需使用合格的接地線并可靠接地,禁止纏繞接地。
10、需要動火時,辦理《動火作業(yè)票》,并自備消防器材,嚴禁在非救災情況下使用站內消防器材;動火前必須采取措施防止引燃周邊物品;動火用氣瓶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保管好,嚴禁堆放在設備旁邊;動火作業(yè)完成后必須清理場地,防止遺留火種;應采取防止消防誤動的措施。
11、設備場地內的起吊作業(yè)必須經運行人員許可并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在起重臂下站人。
12、施工過程中需解接運行中二次設備的工作,由本部繼保人員辦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13、在站內的開鑿、鉆孔的工作必須經運行人員許可,查明施工地點確無隱蔽設施后方可進行。地面上臨時開挖或打開的孔洞、電纜溝道,應在其四周裝設安全圍欄,并有明顯的警示措施;工作中必須采取防止損壞鄰近設施的措施,工作完成后必須按原樣或運行人員的要求恢復原貌,并經運行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結束工作。隱蔽工程完成后在封閉施工前驗收。
14、在設備室或其周邊進行影響其防鼠要求的工作時,應有專人留守,嚴防老鼠進入室內,并按運行人員的要求盡快恢復,運行人員驗收合格后,留守人員方可離開;
15、需要使用變電站的廚房等生活設施必需征得變電站站長的同意,并注意防火、衛(wèi)生等。
16、施工物品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齊,容易被風吹起的物品用繩索扎好并用重物壓住,未經許可,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需暫時放置的,應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并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3.4的要求;堅持文明生產,及時清理施工場地的雜物,保持站內清潔;
17、施工人員進出變電站,必須遵守變電站的有關規(guī)定。
18、施工車輛進入變電站必須由負責人帶領,并在門衛(wèi)處登記,車速限制在5公里/小時以下;出站時經保安人員檢查后方可離開。
19、施工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禁止進入設備場地及設備室,
20、臺風、暴雨來臨前必須停止一切工作,并整理場地物品,消除事故隱患。
21、請施工單位嚴格按圖施工,如發(fā)現現場與圖紙有不符的地方,應及時向相關單位反映,嚴禁私自更改施工圖。
參加交底人員
第3篇 電網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110kv寧新變電站對側間隔(刁坊站)
交底單位
梅州市泰安監(jiān)理有限公司
交底人
交底對象
廣東威恒輸變電工程公司
交底地點
交底日期
年月日
工程概況
安全目標
1、 不發(fā)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fā)生有人為責任引起的一類障礙及以上電網事故;
3、 不發(fā)生有人為責任引起的一般及以上的設備事故;
4、 不發(fā)生環(huán)境污染事故;
5、 不發(fā)生施工質量造成事故;
6、 不發(fā)生施工現場和辦公場所的火災事故;
7、 不發(fā)生負同等責任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8、 不發(fā)生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9、 不發(fā)生繼電保護“三誤”事故;
10、不發(fā)生誤碰、誤操作事故;
11、不發(fā)生違反調度紀律的行為;
12、不發(fā)生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
13、不發(fā)生其他性質惡劣、有不良社會影響的事故;
14、“兩票”合格率達到三個100%。主要交底內容
1、 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行的安全工作規(guī)程,按照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三大規(guī)定》、《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電網建設工程安全和環(huán)境管理設施規(guī)范應用手冊》和廣東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環(huán)保“三欣”標準評價體系》、《防止人身傷亡事故十項重點措施》以及梅州供電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凈。
2、 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施工現場習慣性違章的查處力度,有效杜絕施工現場的習慣性違章行為,加強現場監(jiān)護工作,重點突出“防觸電、防高空墜落”工作,堅決與“違章、麻痹、不負責任”三大敵人作斗爭,確保施工安全在控、受控。
3、 施工單位要有健全工程的安全組織機構,其人員必須到崗到位,不得隨意更換。
5、 施工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穿絕緣鞋及棉質工作服。
6、 施工人員必須從指定路徑出入,嚴禁拆除、移動及跨越安全圍欄;工作范圍和內容不能超越工作票所列的內容和范圍。
7、 高壓場地的登高作業(yè)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梯及安全帶,禁止使用鋁合金梯;梯子使用后立即放倒,清潔后放回原位,嚴禁遺留在設備或圍墻上。
8、 設備場地內搬運物品必須注意保持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搬運長物必須2人垂手、平放,禁止肩扛或舉高。
9、 使用的施工電源箱必需符合安全要求,帶有漏電保護開關,施工電源箱及施工機器必需使用合格的接地線并可靠接地,禁止纏繞接地。
10、需要動火時,辦理《動火作業(yè)票》,并自備消防器材,嚴禁在非救災情況下使用站內消防器材;動火前必須采取措施防止引燃周邊物品;動火用氣瓶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保管好,嚴禁堆放在設備旁邊;動火作業(yè)完成后必須清理場地,防止遺留火種;應采取防止消防誤動的措施。
11、設備場地內的起吊作業(yè)必須經運行人員許可并有專人監(jiān)護,嚴禁在起重臂下站人。
12、施工過程中需解接運行中二次設備的工作,由本部繼保人員辦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
13、在站內的開鑿、鉆孔的工作必須經運行人員許可,查明施工地點確無隱蔽設施后方可進行。地面上臨時開挖或打開的孔洞、電纜溝道,應在其四周裝設安全圍欄,并有明顯的警示措施;工作中必須采取防止損壞鄰近設施的措施,工作完成后必須按原樣或運行人員的要求恢復原貌,并經運行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結束工作。隱蔽工程完成后在封閉施工前驗收。
14、在設備室或其周邊進行影響其防鼠要求的工作時,應有專人留守,嚴防老鼠進入室內,并按運行人員的要求盡快恢復,運行人員驗收合格后,留守人員方可離開;
15、需要使用變電站的廚房等生活設施必需征得變電站站長的同意,并注意防火、衛(wèi)生等。
16、施工物品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齊,容易被風吹起的物品用繩索扎好并用重物壓住,未經許可,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需暫時放置的,應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并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3.4的要求;堅持文明生產,及時清理施工場地的雜物,保持站內清潔;
17、施工人員進出變電站,必須遵守變電站的有關規(guī)定。
18、施工車輛進入變電站必須由負責人帶領,并在門衛(wèi)處登記,車速限制在5公里/小時以下;出站時經保安人員檢查后方可離開。
19、施工人員在非工作時間禁止進入設備場地及設備室,
20、臺風、暴雨來臨前必須停止一切工作,并整理場地物品,消除事故隱患。
21、請施工單位嚴格按圖施工,如發(fā)現現場與圖紙有不符的地方,應及時向相關單位反映,嚴禁私自更改施工圖。
參加交底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