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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品經營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學術出版物、教育資料以及相關服務的運營流程,確保學術誠信、教育質量以及合規(guī)性。這一制度涵蓋了從產品選題、編輯審核、版權管理到市場推廣的全過程,旨在提升學品的專業(yè)水平,保障消費者權益,并促進教育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產品策劃與選題:明確學品的主題定位,確保內容的學術價值和教育意義。
2. 內容審核與編輯:設立嚴格的審稿機制,保證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和原創(chuàng)性。
3. 版權保護: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確保版權的合法使用和權益維護。
4. 生產與質量管理:規(guī)范印刷、裝幀等工藝,確保產品質量。
5. 市場推廣與銷售:制定合理的定價策略,進行有效的市場推廣。
6. 售后服務與客戶關系: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維護良好的客戶關系。
7. 內部管理:加強員工培訓,提升團隊專業(yè)素養(yǎng),強化內部溝通與協作。
重要性
學品經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有助于保障學術界的公正性,防止抄襲、剽竊等不端行為的發(fā)生,維護學術尊嚴;另一方面,通過規(guī)范的市場運作,可以提高學品的品質,滿足教育需求,推動教育公平。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還有助于企業(yè)樹立品牌形象,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方案
1. 建立專業(yè)的選題委員會,負責篩選和評估新項目,確保學品的學術質量和市場需求相匹配。
2. 完善編輯流程,引入第三方審稿人,強化質量控制,同時設立舉報機制,對學術不端行為零容忍。
3. 設立版權辦公室,負責版權的申請、授權和糾紛處理,提升版權意識。
4. 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如iso 9001,確保從生產到銷售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符合標準。
5. 制定營銷策略,結合市場研究,確定目標群體,采取合適的推廣手段。
6. 設立客戶服務部門,提供咨詢、退換貨等服務,解決消費者問題,提升滿意度。
7. 定期培訓和評估員工,提高其專業(yè)技能和服務水平,同時鼓勵創(chuàng)新和團隊合作。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學品經營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從而推動學品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為社會提供更高質量的教育資源。
學品經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購銷管理制度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xù)。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
二、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采購或銷售危險化學品。
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四、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銷售沒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五、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儲存危險化學品時,應當遵守有關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商店內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其總量不利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限量。
六、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每天核對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發(fā)現問題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匯報。
第2篇 劇毒化學品經營購銷管理制度
一、國家對劇毒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并向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未經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
二、生產、科研、醫(yī)療等單位經常使用劇毒化學品的,應當向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購買憑證,憑購買憑證購買。
三、單位臨時需要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憑單位出具的證明(注明品名、數量、用途)向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領取準購證,憑準購證購買。
四、個人不得購買農藥、滅鼠藥、滅蟲藥以外的劇毒化學品。
五、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yè)經營的劇毒化學品,進貨渠道必須合法。
六、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yè)不得向個人或無憑購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七、劇毒化學品購買證、準購證不得偽造、變更、買賣、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得使用作廢的劇毒化學品購買證、準購證。
八、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yè)銷售劇毒化學品,應當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必須保存1年以上。
九、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yè)應當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fā)現被盜、丟失、誤售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十、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由發(fā)證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并進行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3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è)安全風險管理制度
目的
為加強公司風險管理和崗位風險控制,預防事故發(fā)生,實現安全技術、安全 管理的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經營過程中安全風險的評估與控制。
職責
3.1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是安全風險評估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負責建立、更新危險源檔案,并定期進行風險評估更新。
3.2 公司各部門應參與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工作。
工作程序
4.1 風險評估活動的實施步驟
4.1.1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主持風險評估活動,成立評估組織。
4.1.2 收集識別國家、行業(yè)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員工學習與之相關的內容。
4.1.3 全員以部門為單位參與對作業(yè)活動的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
4.1.4 以崗位為單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識、風險評估結果及控制措施,逐級進行審核簽字后,提交本公司評估組織。
4.1.5 評估組織成員通過定性或定量評估,確定評估目標的風險等級。
4.1.6 辨識出的危險源,評估組織成員應進行現場勘察,明確危險有害因素。 4.1.7 評估組織根據評估結果,確定風險控制措施。
4.1.8 各單位根據評估結果,分析風險控制管理等級,分級對風險控制措施進行實施和管理。
風險控制措施的選擇
5.1 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
5.2 控制措施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采取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先進的裝備,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學習吸取先進的管理經驗,規(guī)范安全管理;
3)教育培訓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訓方法和手段,達到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的目的;
4)個體防護措施,根據崗位需要配備安全防護用品,保證防護用品質量,減少職業(yè)傷害和職業(yè)危害。
6. 風險等級的分級管理
6.1 確定為重大風險等級的,由公司進行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核風險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領導最終簽字確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監(jiān)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定期監(jiān)督檢查,確保重大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6.2 確定為中等風險等級的,由各部門進行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核風險控制措施, 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領導最終簽字確認。
6.3 各部門應定期監(jiān)督檢查安全風險監(jiān)督控制措施的實施,確保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6.3 確定為可接受風險等級的,由班組進行管理。班組監(jiān)督控制措施的實施,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定期監(jiān)督檢查,確保風險控制的有效性。
風險評估時機及頻次
7.1 各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風險評估工作,識別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安全風險,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風險等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每季度至少對風險控制結果檢查、評審一次,確認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7.2 全公司的風險評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組織一次,當下列情形發(fā)生時, 應及時進行風險評估: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guī)或上級部門要求;
2)經營儲存設備或分裝設備發(fā)生變化;
3)作業(yè)現場、生產經營活動非正常進行時;
4)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或安全管理方法時;
5)組織機構發(fā)生大的調整。
8. 風險管理的培訓
8.1 當風險評估結束后,應及時將風險評估的結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培訓、教育,風險管理培訓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 規(guī)定及其它要求;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估方法;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結果,風 險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增強員工的風險意識,使其熟悉所在崗位和作業(yè)環(huán)境 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4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倉儲管理制度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實行統一規(guī)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并對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儲存危險化學品。
二、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符合規(guī)定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有專人看管。
三、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的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四、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設置相應的檢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反腐、防滲漏、防護圍堰或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五、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場所應當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第5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環(huán)節(jié)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1、 從業(yè)人員必須具備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執(zhí)行崗位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 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保管、運輸及銷售等人員在相關工作交接方面應嚴格遵守采購合同管理;
3、 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在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復印件由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送交用戶;
4、 采購(銷售)人員與具有危險化學品資質的運輸企業(yè)簽訂運輸委托協議時,要求承運方出示相關的資質證明書、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證書;
5、 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及運輸單位,均應妥善保存危險化學品的供貨合同、運輸協議、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和發(fā)票、收據等相關資料。
第6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經營單位的特點,按經營范圍將安全管理制度分為公共、經營、儲存、運輸和加油站五類。“公共”是指所有經營單位都必須建立的管理制度;“經營”是指涉及經營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制度;“儲存”是指涉及儲存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制度;“運輸”是指涉及運輸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制度;“加油站”是指涉及加油站特點的管理制度。各經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特點和實際情況,選擇《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覽表》(詳見下表)列出的涉及本單位所有經營范圍的制度進行組合和增加,制定能夠滿足本單位經營需要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覽表
類別
序號
名稱
備注
安全生產責任制
1
決策層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共
2
管理層安全生產責任制
3
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1
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
經營
2
劇毒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如有劇毒化學品)
3
危險化學品經營手續(xù)環(huán)節(jié)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4
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制度
儲存
5
出入庫登記管理制度
6
危險化學品養(yǎng)護管理制度
7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8
毒害性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9
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0
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制度
運輸
11
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辦法
公共
12
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管理辦法
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13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公共
14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5
安全獎懲制度
16
消防制度
17
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8
設備管理制度
19
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20
勞動保護用品發(fā)放制度
21
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動火管理制度
23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如有重大危險源)
24
用電管理制度
25
加油站儲油罐區(qū)管理制度
加油站
26
加油站進出車輛、人員管理制度
27
裝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市場開發(fā)崗位;定貨崗位;驗貨及驗票崗位;發(fā)貨崗位
經營
2
出入庫崗位;庫房管理崗位;庫房養(yǎng)護崗位;巡檢崗位;搬運、裝卸崗位
儲存
3
司機崗位;押運員崗位;車輛保養(yǎng)維修崗位
運輸
第7篇 劇毒化學品經營倉儲管理制度
一、國家對劇毒化學品的存儲實行統一規(guī)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并對劇毒化學品的存儲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存儲劇毒化學品。
二、劇毒化學品的倉儲設施與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三、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庫房結構完整、干燥、通風良好,商品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內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備與劇毒品性質適應的消防器材、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同時按規(guī)定對安全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四、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單位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五、儲存劇毒化學品應專庫貯存或存放在彼此間隔的單間內,貯存方式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嚴格執(zhí)行“五雙”制度(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fā)貨、雙把鎖、雙本帳),并將數量、地點及保管人員報公安機關。
六、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劇毒品的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并應當定期檢查。
七、劇毒化學品專用倉庫要24小時專人(60歲以下)值守和犬防,按時巡查,并有記錄。
第8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è)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yè)危害,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yè)危害的防治工作。
3. 職責
3.1 辦公室負責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yè)危害人員的檔案。
3.2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職業(yè)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yè)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yè)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3 辦公室負責建立職業(yè)衛(wèi)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yè)病的醫(yī)治工作。
3.4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職業(yè)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職業(yè)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yè)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4.2 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的作業(yè)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yè)衛(wèi)生培訓,普及職業(yè)衛(wèi)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yè)病防治的各項規(guī)定,指導從業(yè)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4.3 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yè)危害因素的作業(yè)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yè)健康檢查,有職業(yè)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yè);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yè)健康檢查,發(fā)現有與從事作業(yè)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guī)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yè)人員。
4.4 職業(yè)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yè)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符合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 危害告知
職業(yè)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知員工,公司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員工進行宣傳,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4.6 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yè)危害因素的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 加強防護、減少職業(yè)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yè)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guī)定使用。
3) 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yè)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wèi)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yè),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 加強管理,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在作業(yè)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yè)衛(wèi)生規(guī)程,各部門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4.7 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公司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部門要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 急性職業(yè)病事故的處理
發(fā)生急性職業(yè)病危害事故,各部門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yè)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送醫(yī)院治療。
4.9 學習貫徹《職業(yè)病防治法》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yè)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guī)定開展職業(yè)病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yè)病防治水平和員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第9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手續(xù)環(huán)節(jié)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的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是安全生產的重要方面,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的違規(guī)操作和安全管理不嚴導致或誘發(fā)了多起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巨大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為強化銷售危險化學品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督,確保危險化學品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和完善經營過程中交接崗位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管理制度。規(guī)范從業(yè)人員的崗位操作行為。嚴格落實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定,在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建立健全查驗、核準、登記等五項制度:
(一)開據提貨單位的資質查驗制度。發(fā)貨企業(yè)在開據提貨單據前要認真查驗提貨單位以下幾項資質和要求:
1、購貨單位的資質。具備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2、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yè)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3、運輸車輛的資質。具備:
(1)機動車輛行駛證;
(2)與核準經營范圍相一致的《道路運輸證》;
(3)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一致;
(4)《道路運輸證》核定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注的載重量一致;
(5)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于行駛證核定載重量。
4、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
(1)駕駛員駕駛證、《營業(yè)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
(2)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5、安全警示標志、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安裝告示牌和噴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志。
(二)裝載前的車輛安全狀況查驗制度。裝載危險化學品前,除運輸單位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運輸車輛安全狀況外,發(fā)貨單位必須查驗運輸車輛消防、搶修、防護等應急器材安全配置情況,達不到國家規(guī)定條件的,不予裝載危險化學品。
(三)裝載過程中的操作中毒。裝載過程中,必須有提貨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和發(fā)貨單位操作人員在場,嚴守工作崗位,嚴格操作規(guī)程,嚴格控制進廠車輛數量,嚴禁超裝、混裝、錯裝,充裝量不得超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證》核定載重量,且承壓罐車充裝量不得超過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最大充裝量。
(四)車輛出廠前的安全核準制度。裝載完畢后,發(fā)貨時必須對載重量(或液位)、系固情況及裝載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情況進行檢查、核準,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駛離裝載單位。
(五)等級制度。要以《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等級表》為基礎,結合實際對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的查驗、核準工作進行認真登記,建立工作臺帳,并明確責任,確保危險化學品發(fā)貨、轉載環(huán)節(jié)的安全。
二、加強裝卸現場管理。配備必須的裝卸設施和設備,強化裝卸現場的安全管理。
(一)加強現場人員管理。工作人員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按操作規(guī)程正確操作,確保裝卸現場安全。
(二)電氣設施和采用的裝卸料方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止中毒以及防水、防靜電、防重壓、防摔拖等方面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三)要針對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可能發(fā)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強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并將其納入企業(y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一部分,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演練,提高企業(yè)事故施救能力。
三、強化從業(yè)人員培訓。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發(fā)貨和裝卸環(huán)節(jié)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使他們熟悉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夠自覺貫徹執(zhí)行;熟悉危險化學品發(fā)貨和裝卸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以及可能發(fā)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熟練掌握預防和處置事故發(fā)生的措施和方法,確保事故發(fā)生時能夠正確處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時,必須明確品名、數量,進貨和出售單位都要正確核實、核對,并用合同或傳真形式予以明確。
(二)經常與庫房進行危險化學品品名和數量的核對,杜絕差錯。
(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整個過程較為復雜,營銷時,必須提高責任性,并應加強對包裝、盛器的檢查、核對,有隱患必須及時排除。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標識必須保持完好。
(五)嚴防誤購、誤售危險化學品,以免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環(huán)境污染,甚至引起惡劣的社會影響
第10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程序
1.1公司應根據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規(guī)定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分隔清楚。
1.2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場所應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要求配置預防事故、控制事故和減少事故影響的安全設施,并定期定人進行維護檢查,以確保其完好。
1.3嚴禁直接接觸危險化學品,不準在工作場所飲食。
1.4每天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貨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記錄。針對易燃液體,檢查封口是否嚴密,有無揮發(fā)和滲漏,有無變色、變質和沉淀現象。做好記錄。
1.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1.5.1入庫物品必須附有產品檢驗合格證,進口商品必須附有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或其它說明。
1.5.2倉庫保管人員對物品外觀、內外標志。容器包裝及襯墊進行感觀驗收后作出驗收記錄。
1.5.3出庫時按生產日期和批號順序先進先出。
1.5.4進入危險化學品儲存區(qū)域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yè)車輛,必須遵守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1.6公司全體員工應認真學習、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養(yǎng)。
1.7在公司的辦公場所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在適當位置懸掛辦公場所所在建筑物平面圖與消防走火通道指引圖。
1.8公司的辦公場所嚴禁亂扔煙頭和火種,不能超負荷用電,電路保險絲(片)熔斷禁止用銅鐵線代替。
1.9嚴禁挪動辦公場所的滅火器材,在任何情況下必須保持辦公場所的通道暢通。
1.10禁止在公司的辦公場所擺放危險化學品樣品,辦公場所不能兼做非辦公用途。
1.11為作好危險化學品經營中相應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協調工作,須與生產廠家加以聯系溝通,了解危險化學品危險特性,索取安全標簽及安全技術說明書并檢查其是否齊全規(guī)范。
1.12危險化學品的數據要有專人負責和管理,有詳細的進、出倉記錄,并定期進行檢查核對。
第11篇 劇毒化學品經營運輸管理制度
一、劇毒化學品的發(fā)運要按規(guī)定委托有資質認定的運輸企業(yè)。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員應當向目的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二、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通行證時,托運人員應當向公安部門提交有關劇毒品的品名、數量、運輸始發(fā)地和目的地、運輸路線、運輸單位、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經營單位和購買單位的資質情況。
三、劇毒品運輸要采用危險品專用車,并有明顯標志,要符合交通部門對車輛和設備的規(guī)定,同時必須定期進行檢測。
四、劇毒品運輸車上必須有必要的應急救援通訊工具,安裝gps衛(wèi)星定位系統,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放散火等用具。
五、劇毒品運輸車輛不得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車輛禁止通行的區(qū)域;確需進入的,應當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由公安部門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
六、劇毒品運輸車輛中途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行駛的情況時,應當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七、劇毒品在公路運輸中發(fā)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時,承運人及押運人必須立即向當地的公安部門報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八、禁止利用內河以及其他的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務院交通部門規(guī)定禁止運輸的其他劇毒化學品。
第12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è)應急管理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為了預防和控制事故,做好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經營活動中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2.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2.2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3 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tài)與非常態(tài)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tài)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4 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處置措施科學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
2.5 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
3.1領導機構
公司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公司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3.2辦事機構
公司設應急管理辦公室(兼職),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fā)揮運轉樞紐作用。
3.3工作機構
公司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4. 運行機制
4.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完善預警機制,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fā)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4.1.1預警信息發(fā)布
預警信息包括生產安全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fā)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fā)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廣播、信息網絡、警報器、大聲呼叫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4.2? 應急處置
4.2.1? 事故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同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必要時可直接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xù)報有關情況。
4.2.2? 先期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guī)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態(tài)的蔓延。
4.2.3? 應急響應
4.2.3.1對于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態(tài)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啟動上一級應急響應,由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2.3.2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zhí)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guī)定。
4.2.4? 應急結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
4.3? 恢復與重建
4.3.1? 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wěn)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給予補償。有關部門還要做好后期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
4.3.2? 調查與評估
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 信息發(fā)布
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發(fā)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fā)生后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xù)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fā)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5.應急保障
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應急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yī)療衛(wèi)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6.監(jiān)督管理
6.1? 預案演練
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預案的演練活動,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每年不少于兩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6.2? 培訓教育
辦公室負責組織法律法規(guī)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應急常識以及應急預案的培訓,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yè)技能。
6.3? 責任與獎懲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生產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6.4? 公司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13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è)購銷管理制度
1.目的:為規(guī)范本公司危險化學品采購和銷售活動,防止發(fā)生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所屬各部門。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的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采購、銷售部門負責人對所轄范圍的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負責采購、銷售業(yè)務的員工對本崗位的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工作負責。
3.2安全管理部門是負責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并對相關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建檔。
4.工作程序
4.1危險化學品采購管理要求
4.1.1公司采購人員必須了解需購進的危險化學品品種性能、用途、使用方法。
4.1.2所購進的危險化學品應有生產廠家、地址、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4.1.3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索要生產廠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經營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向沒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采購危險化學品,銷售臺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二年備查。
4.1.4購進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核對包裝(容器)上的安全標簽;安全標簽若脫落或損壞,經檢查確認后應補貼。
4.1.5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規(guī)定的范圍內,以銷定購,合理編制進貨計劃。
4.1.6危險化學品到貨后應按合同進行驗收和登記,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公司主要負責人并通知供貨單位。
4.1.7不得采購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4.2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要求
4.2.1銷售人員要經過嚴格的危險化學品業(yè)務人員培訓,并要求取得上崗資格證。
4.2.2銷售人員應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尤其對產品包裝方面必須對售出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性能、標簽嚴格檢查,以便能正確和及時處理在營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4.2.3銷售人員在營銷推廣過程中,必須對營銷對象進行考察,確認其企業(yè)是否有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資質,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yè)一律不予業(yè)務往來。
4.2.4銷售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對銷售量做好記錄,定期核對銷售情況危險化學品的進貨、出售、發(fā)貨應進行登記,登記貨物品名、規(guī)格、數量、單件重量、生產公司家和批號等;并向顧客提供相應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作為與供貨單位與買方之間危險化學品流通環(huán)節(jié)有關安全注意事項的溝通。。
4.2.5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不經營沒有安全技術證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第14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管理制度
為搞好危險化學品經營,防止和杜絕有關事故的發(fā)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總局發(fā)放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員須經內部培訓方可上崗。經過培訓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識、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險品化學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儲存知識。不經培訓,不準上崗。
二、對危險化學品,要勤進快銷、限量庫存。對大包裝的要隨進隨銷、不留庫存,小包裝的分類存放。如酸與堿分開、氧化劑與易燃品分開等。
三、對現有的化學危險品,要勤核對,勤檢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隨買貨隨核對檢查。如發(fā)現丟失短少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對使用和購買化學危險品的用戶,要做到心中有數,并做好登記。對購買較危險的化學品的用戶或個人要求出示有關證件或證明,詳細登記后,再出售給其商品。并要向用戶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項。否則,不予出售。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脫崗,禁止與經營行為無關的一切活動。
六、搞好崗位文明經營,發(fā)現隱患應及時處理及上報。
七、及時清理雜物、油污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八、簽發(fā)檢修工單,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制度,做好用火點的監(jiān)控工作。
九、在有可能接觸劇毒品時,應該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必要時戴自給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帶橡膠手套。對有腐蝕性的化學危險品,搬運時輕挪輕放,并穿戴好防護用品。如濺到皮膚上,應快速用清水沖洗或及時到醫(yī)院治療。
對于涉及劇毒化學品經營工作的部門和個人,考慮劇毒品的危險特性,除遵循上述管理制度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制度:
1、采購、銷售劇毒品部門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并對本崗位所做的工作是否符合本制度負責。
2、采購部門所購進的劇毒化學品必須保證合法、合格、手續(xù)齊全。
3、采購部門在購進劇毒化學品時要建立臺帳,并實行兩人管理、兩本帳,帳物相符。
4、采購部門向銷售部門移交時,要實行核賬簽字制,各自對移交和接收的劇毒化學品數量負責。
5、銷售部門在銷售劇毒化學品時必須建立臺帳,并實行兩本帳兩人負責。并保證銷售的數量與臺帳相符,決不允許帳外流失。做到進帳、出賬相符。
6、銷售部門在銷售劇毒化學品時必須建立臺帳,并詳細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7、銷售人員要認真核查買方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公司不得向任何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
8、銷售部門對銷售的劇毒化學品要每天和對銷售情況,如發(fā)現流失、誤售等情況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并協助公安部門將流失、誤售的劇毒品追回。
9、劇毒化學品采購和銷售崗位的職能人員,要努力學習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的專業(yè)知識,并參加相關的安全知識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yè)知識水平和維護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自覺性,確保我公司劇毒化學品的經營守法、安全、無事故。
第15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環(huán)節(jié)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yè)人員必須具備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執(zhí)行崗位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保管、運輸及銷售等人員在相關工作交接方面應嚴格遵守采購合同管理。經領導批準的由采購人員與供貨單位簽訂的采購(或銷售)合同(內容含供貨單位、品名、質量、數量、用途、包裝要求、價格、運輸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倉庫管理人員、提貨單交承運單位提貨,貨到由倉貯管理人員根據合同驗收。
3、根據合同副本驗收由運輸單位送來貨物無誤后,簽收回單并開具入庫單,交采購員辦理報銷手續(xù),記錄入庫臺帳。
4、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在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交倉貯管理人員一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復印件由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送交用戶。
5、采購(銷售)人員與具有危險化學品資質的運輸企業(yè)簽訂運輸委托協議時,要求承運方出示相關的資質證明書、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證書。
6、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及運輸單位,均應妥善保存危險化學品的供貨合同、運輸協議,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和發(fā)票、收據等相關資料。
7、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對劇毒危險化學品還應做到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制度。對運輸和出入庫及倉庫保存期間發(fā)生的包裝破損、丟失、被盜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報區(qū)安監(jiān)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采購、銷售、倉庫管理人員、運輸人員均應及時處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