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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是我們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消防設備的完好無損,提高應急響應效率,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財產(chǎn)安全。
包括哪些方面
1. 設備購置與驗收:所有消防器材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購置時需提供合格證書,驗收時要確保設備功能正常。
2. 日常維護保養(yǎng):定期進行檢查,清理灰塵,測試設備性能,確保其在緊急情況下能正常使用。
3. 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4. 存儲與管理:消防器材應妥善存放,防止損壞,標識清晰,便于快速定位。
5. 故障報告與維修: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上報,由專業(yè)人員維修,不得私自拆卸或嘗試修復。
6. 更新與替換:根據(jù)設備使用情況和使用壽命,定期更新替換老化設備。
重要性
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可以預防火災的發(fā)生,通過定期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在關鍵時刻能夠發(fā)揮作用。另一方面,它能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降低因火災導致的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遵守相關規(guī)定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xiàn),有助于塑造良好的社會形象。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程:明確每項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保養(yǎng)步驟和故障處理流程,確保員工熟悉并遵循。
2. 設立專門的消防管理團隊:負責器材的采購、維護、培訓和應急響應,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
3. 建立定期檢查機制: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功能測試,確保器材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4. 加強培訓與演練:每年至少組織兩次消防演練,提升員工應對火災的能力。
5. 定期評估與改進: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器材設施管理的評估,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和完善制度。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將構建一個高效、有序的消防器材設施管理體系,為企業(yè)的安全運營保駕護航。每個員工都應理解和承擔起維護消防安全的責任,共同營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
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氧化鋁分公司消防器材和設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和設施是滅火的專用工具。在沒有發(fā)生火災的情況下,嚴禁任何人擅自動用。
2、各班組所轄區(qū)域內(nèi)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各班組長負責保管。
3、倉儲科負責庫房及站點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備、更換、維修和檢查工作。
4、不準以任何理由埋、壓、圈、占和損壞一切消防器材和設施。丟失和損壞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應及時匯報,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按原價賠償并處以罰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應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專用設施,應設有明顯標志。未經(jīng)倉儲科同意,一律不準動用。
8、各班組配備的室外消防專用柜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專用柜內(nèi)的設施必須擺放整齊、懸掛有序、保持清潔,防止受壓、受潮損壞。
9、各班組配備的水槍水帶,因有特殊情況使用的,必須經(jīng)倉儲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凈、晾干、整齊放回原處。
10、各班組轄區(qū)內(nèi)的通道、路口和油區(q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第2篇 企業(y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nèi)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水幕系統(tǒng)、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nèi)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zhàn)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jīng)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fā)現(xiàn)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管網(wǎng)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lián)動控制功能的系統(tǒng),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nèi)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tài)。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guī)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
系統(tǒng)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nèi)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shù)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tài)。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tǒng)處于無故障狀態(tài)。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tài)(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tǒng)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控制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fā)現(xiàn)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情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tǒng)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tǒng)管路內(nèi)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tǒng)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fā)現(xiàn)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tǒng)供水能力。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及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tài)。如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每年應進行一次可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情況進行總結。
8.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要使二氧化碳滅火系統(tǒng)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在發(fā)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須根據(jù)規(guī)定的使用要求進行常規(guī)檢查和定期檢查、保養(yǎng)。
1、常規(guī)檢查
公司必須配有經(jīng)過專門培訓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滅火系統(tǒng)進行常規(guī)檢查。常規(guī)檢查每周進行一次。
(一)、檢查貯氣瓶組室內(nèi)清潔衛(wèi)生狀況,是否有潮濕或陽光直射的現(xiàn)象。冬季和夏季應檢查室內(nèi)溫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二)、檢查起動瓶上的壓力表指針是否處于正常位置。發(fā)現(xiàn)異常應按下列方法檢查:如起動瓶內(nèi)貯氮氣,每年內(nèi)部壓力降低值不得大與其200c時額定充裝壓力的10%;若起動瓶內(nèi)貯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與其額定充裝量的5%。
(三)、檢查管道系統(tǒng)有無松脫、損壞和嚴重腐蝕。
(四)、檢查閥門和檢測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無損,全部旋鈕、開關是否調定到正常位置。
(五)、檢查電源指示燈是否常亮,備用電源是否可靠。
(六)、檢查保護區(qū),特別是火災探測器和噴嘴的清潔衛(wèi)生狀況,噴嘴是否暢通。如裝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檢查保養(yǎng)
公司與制造單位或施工安裝單位應簽定期維修合同。滅火系統(tǒng)應每年至少檢修一次,自動檢測報警系統(tǒng)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
8.4、室內(nèi)消火拴系統(tǒng)定期檢查
室內(nèi)消火拴箱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xiàn)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nèi)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配備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6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jīng)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nèi)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第3篇 消防器材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nèi)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水幕系統(tǒng)、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nèi)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zhàn)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jīng)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fā)現(xiàn)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管網(wǎng)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lián)動控制功能的系統(tǒng),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nèi)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guī)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
系統(tǒng)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nèi)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shù)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tài)。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tǒng)處于無故障狀態(tài)。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tài)(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tǒng)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第4篇 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火栓、水槍、火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產(chǎn)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二)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三)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chǎn)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責任牌制度,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四)對本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及設施配置臺帳和消防器材領用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負責。
(五)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溶性滅火器及室外消火栓采取防凍保暖措施,每年要對室外消火栓進行一次油漆和轉動潤滑工作。
(六)各單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經(jīng)廠領導同意后,由消防管理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和有關消防規(guī)定予以配置。
第5篇 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
1、根據(jù)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fā)、登記和統(tǒng)一管理,公司安排統(tǒng)一采購。
2、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并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jù)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jīng)常檢查,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jù)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位置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qū)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置,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后(含以后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后辦公室。
3.2 各生產(chǎn)班組、工作區(qū)域上班前后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并制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
3.3 各部門負責人要經(jīng)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 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后,要在48小時內(nèi)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并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 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chǎn)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jīng)生產(chǎn)部經(jīng)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xiàn)場,提出具體要求后,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 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 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置上的,班長要協(xié)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fā)現(xiàn)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異?,F(xiàn)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痹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 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置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nèi)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qū)域內(nèi)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后,報安委會備案)。
3.9 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guī)范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置清楚、數(shù)量、性能心中有數(shù),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匯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3.10 要確保消防設施安全過冬,各部門根據(jù)生產(chǎn)管理區(qū)域的劃分,負責區(qū)域內(nèi)的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線等冬季防凍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
3.11 各種報警器、火災探測器禁止亂動,調校由專人負責。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顯處,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狀態(tài)。
3.13報警按鈕禁止隨意亂動,慌報火情的予以嚴肅處理。
3.14廠區(qū)、車間內(nèi)的消防設施、報警裝置,每個員工都有義務負責維護保養(yǎng),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3.15公司內(nèi)的消防通道未經(jīng)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溝、收放物料、設備、雜物等)。如必須占用時,須先征得安委辦同意并采取臨時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會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培訓和演練。
3.18安全管理部門對違反消防器材及設施規(guī)定的人員,有權規(guī)范、糾正和制止,對嚴重違規(guī)者有權提出經(jīng)濟和行政處罰意見。
3.19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維護的好壞納入公司年終考核,是考評部門和個人進行評比的重要依據(jù)之一,每月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設施的購置更換,檢測維修
4.1 各部門、車間根據(jù)消防要求欲購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需購置滅火器的部門、車間填報《消防器材增置、換藥、檢修申請單》報安委會審批。
4.2 各部門、車間對使用報廢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設施,于事發(fā)24小時內(nèi)報安全管理部門認定、核實(損壞的要寫出書面報告),經(jīng)批準后,購置和更換。
4.3 需對滅火器試壓、換藥、充裝等檢測、維修和保養(yǎng)的,由安全管理部門聯(lián)系采購部門與指定廠家聯(lián)系實施。
4.4 流動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員,要認真檢查規(guī)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數(shù)量、有無損壞、性能狀況等,每班要將滅火器材的情況登記清楚,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4.5 對配設、發(fā)放在各部、車間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安全管理部門每月進行檢查匯總,統(tǒng)計消耗(損壞)情況報公司處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5 滅火器的選擇
正確、合理地選擇滅火器是成功撲救火災的關鍵,應當根據(jù)不同類火災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
5.1撲救a類(固體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5.2 撲救b類(可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災用使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這樣就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
5.3 撲救c類(可燃氣體,如煤氣、遺缺、甲烷等)火災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5.4 撲救帶電火災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
5.5 撲救a、b、c類火災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從滅火的原理上講,磷酸銨鹽干粉和鹵代烷滅火器都適用于a、b、c類火災,所以對這幾類并存的混合火災,應優(yōu)選用這兩類多功能的滅火器,也可解決同一配置場所不宜放置多種類型的滅火器的問題。
5.6 撲救d類(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鋁合金等)火災的滅火器應由設計部門和當?shù)毓蚕罊C構協(xié)商解決,對d類火災的金屬燃燒的火災,就我國目前情況來說,還沒有定型的滅火器產(chǎn)品,目前,國外滅d類火災的滅火器主要有分狀石墨滅火器和作金屬火災專用的干粉滅火,在國內(nèi)尚未定型生產(chǎn)這類滅火器和滅火劑的情況下,可采用干砂或鑄鐵粉末來代替。
5.7在選用滅火器時,應考慮不同滅火器之間可能產(chǎn)生的相互反應,污染及其對滅火的影響。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間聯(lián)用都存在一個相溶性的問題,相溶的滅火劑之間可能發(fā)生相互作用,產(chǎn)生泡沫消失等不利因素,致使滅火效力明顯降低。磷酸銨鹽干粉同碳酸氫鈉干粉,硼酸氫鉀干粉不能聯(lián)用,碳酸氫鈉干粉、碳酸氫鉀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學泡沫也不能聯(lián)用。
6滅火器的分類:
6.1 按充裝的滅火劑不同,可分為清水型、泡沫型、干粉型、鹵代烷型、二氧化碳型、酸鹽類型等。
6.2 按移動方式不同,可分為手提式、推車式。
6.3 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不同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
6.4 種常用的滅火器見附頁。
7火器配置
7.1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所計算單元內(nèi)的滅火器配置數(shù)量不應小于2具,不宜多于5具。
8設置要求:
8.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
8.2 便于人們?nèi)∮?包括與滅火器設置相關的托架和滅火器箱等附件)。
8.3 滅火器在某些場所設置時應有指示標志。
8.4 手提式滅火器應設放在掛鉤、托架或滅火器箱內(nèi),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米,底部離地面不宜小于0.15米。
8.5 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銘牌必須朝外;(便于分清性能指標、確定使用撲救火災的種類和用法)。
8.6 滅火器不應設置在潮濕或腐蝕性的地點,如實在無法避免則規(guī)定要從技術上管理上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8.7 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9滅火器的外觀檢查:
9.1 檢查滅火器的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一經(jīng)開啟,即使噴射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再充裝,充裝后作密封實驗,并重新鉛封。
9.2 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
9.3 檢查滅火器可見零附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銹蝕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9.4 檢查貯壓式滅火器的壓力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9.5 檢查滅火器的噴嘴是否暢通,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檢查干粉滅火器噴嘴的防潮嘴是否完好,噴嘴零件是否完備。
9.6 附表:《滅火器定期檢查記錄表》(由安全部門存檔)
10檢修、滅火劑再充裝
滅火器的檢修以及再充裝應由經(jīng)過培訓的專人進行,滅火器作檢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在滅火器上的明顯部位貼上(或附上)不易脫落的標記。表明維修或再充裝的日期、維修單位名稱和地點。
10.1 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期限
各類滅火器每次充裝前或使用一定期限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壓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確保滅火器材的實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10.1.1泡沫滅火器使用滿二年;
10.1.2 二氧化碳滅火器滿五年;
10.1.3 干粉、1211滅火器滿三年;
10.2部門所配滅火器及水帶的型號包括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修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見附表《滅火器檔案》)
10.3消火栓的維護與保養(yǎng)
10.3.1 室內(nèi)消火栓的維護保養(yǎng)要求:
a 室內(nèi)消火栓是建筑物內(nèi)的一種固定的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箱體、箱內(nèi)水帶、水槍等。
b 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xiàn)象,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并進行放水試驗,試驗后及時擦干,在消火栓閥桿上加潤滑油。
c 定期檢查消火栓箱門、卷盤、水帶、水槍是否損壞,門鎖開啟是否靈活,拉環(huán)鉛封、水帶、轉盤框架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和修理。
10.3.2 室外消火栓的維護保養(yǎng)要求
a 室外消火栓主要由地上式和地下式兩種,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彎座(直接安裝于供水管網(wǎng)上),閥座、排水閥、法蘭接管、啟用桿、本體和大小出水口等組成。
b 每月或重大節(jié)日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c 檢查時要放盡管道的銹水,吸干本體內(nèi)余水或疏通發(fā)水閥排除積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積的灰塵和污漬,在消火栓軸心上加上潤滑油,大小出口上加黃油,并根據(jù)外表保護需要進行油漆。
d 消火栓周圍3米內(nèi)嚴禁堆物,15米內(nèi)嚴禁停車,嚴禁設欄、設廣告圍堵消火栓,不能影響消火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e 消火栓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要求,其間距不得大于120米,60米寬的馬路必須雙向設置;消火栓大出口必須朝馬路,其本體離馬路邊沿石一般為0.5米-1米,因特殊情況需要搬遷、拆遷的應報請有關消防機構審批。
f 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須保持良好、平時做到無漏水、無銹蝕、開啟方便,操作靈活。
附:《消防水栓(箱)檢查記錄表》,并上報消防管理部門存檔。
10.2 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處罰
10.2.1 消防器材、設施要經(jīng)常進行檢查、保養(yǎng),各部門每日要旅行檢查登記制度,如發(fā)現(xiàn)滅火器失效,影響滅火,首先追究班組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人的責任,部門、車間負責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10.2.2 因火警動用消防器材和設施的要及時報安委辦,對隱瞞、慌報、遲到的,公司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10.2.3 因管理不善,造成小販器材設施損壞丟失和非火警發(fā)生、私自動用水槍、水帶、消防水、滅火器者,嚴格落實消防獎懲制度。
安委會將不定期表揚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好人好事,處罰違反本規(guī)定的有關人員,維護規(guī)定的嚴肅性,以規(guī)治廠。
第6篇 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nèi)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yè)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tài);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nèi)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shù)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tài);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nèi)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tǒng)、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lián)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qū)域進行全聯(lián)動測試,觀察消防監(jiān)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wěn)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yè)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yǎng)。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yǎng)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lián)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確定配置數(shù)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shù)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yǎng)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qū)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xiàn)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xiàn)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_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_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第7篇 消防器材(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nèi)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水幕系統(tǒng)、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nèi)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zhàn)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jīng)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fā)現(xiàn)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管網(wǎng)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lián)動控制功能的系統(tǒng),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nèi)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guī)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
系統(tǒng)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nèi)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shù)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tài)。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tǒng)處于無故障狀態(tài)。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tài)(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tǒng)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控制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fā)現(xiàn)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情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tǒng)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tǒng)管路內(nèi)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tǒng)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fā)現(xiàn)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tǒng)供水能力。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及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tài)。如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每年應進行一次可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情況進行總結。
8.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要使二氧化碳滅火系統(tǒng)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在發(fā)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須根據(jù)規(guī)定的使用要求進行常規(guī)檢查和定期檢查、保養(yǎng)。
1、常規(guī)檢查
公司必須配有經(jīng)過專門培訓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滅火系統(tǒng)進行常規(guī)檢查。常規(guī)檢查每周進行一次。
(一)、檢查貯氣瓶組室內(nèi)清潔衛(wèi)生狀況,是否有潮濕或陽光直射的現(xiàn)象。冬季和夏季應檢查室內(nèi)溫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二)、檢查起動瓶上的壓力表指針是否處于正常位置。發(fā)現(xiàn)異常應按下列方法檢查:如起動瓶內(nèi)貯氮氣,每年內(nèi)部壓力降低值不得大與其200c時額定充裝壓力的10%;若起動瓶內(nèi)貯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與其額定充裝量的5%。
(三)、檢查管道系統(tǒng)有無松脫、損壞和嚴重腐蝕。
(四)、檢查閥門和檢測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無損,全部旋鈕、開關是否調定到正常位置。
(五)、檢查電源指示燈是否常亮,備用電源是否可靠。
(六)、檢查保護區(qū),特別是火災探測器和噴嘴的清潔衛(wèi)生狀況,噴嘴是否暢通。如裝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檢查保養(yǎng)
公司與制造單位或施工安裝單位應簽定期維修合同。滅火系統(tǒng)應每年至少檢修一次,自動檢測報警系統(tǒng)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
8.4、室內(nèi)消火拴系統(tǒng)定期檢查
室內(nèi)消火拴箱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xiàn)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nèi)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配備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6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jīng)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nèi)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瘜W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阜蒙縣煙葉公司
第8篇 消防器材使用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chǎn)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chǎn)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第9篇 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火栓、水槍、火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產(chǎn)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二)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三)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chǎn)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責任牌制度,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四)對本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及設施配置臺帳和消防器材領用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負責。
(五)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溶性滅火器及室外消火栓采取防凍保暖措施,每年要對室外消火栓進行一次油漆和轉動潤滑工作。
(六)各單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經(jīng)廠領導同意后,由消防管理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和有關消防規(guī)定予以配置。
第10篇 消防器材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yè)人員的人身和公共財產(chǎn)安全,保證企業(yè)的正常生產(chǎn)秩序,依據(jù)《中華人民共產(chǎn)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四)行政部是企業(y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
1、組織制定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開展經(jīng)常性宣傳教育,每年對職工進行消防培訓一次。
3、按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
4、組織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每月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做好巡查、檢查記錄。
5、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6、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五)本企業(y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噴烤漆房、油料間重點防火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六)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開展自防自救活動。
(七)任何企業(yè)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和遮擋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九)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堵塞或擺放各種物品。
(十)未經(jīng)主管部門許可,不得使用臨時線和電爐子等熾熱電器。
(十一)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潢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當?shù)毓蚕罊C關審批。
第11篇 消防器材防火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1、配置
(1)滅火器的配備應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和現(xiàn)場防火特點的需要。
(2)各區(qū)域按照現(xiàn)場火災類型配備相應類型的滅火器。
(3)消防器材、滅火器的變更,可由防火責任單位提出,安全監(jiān)察部審核。
(4)滅火器應設置在顯眼的地方,便于拿取。
(5)交通工具內(nèi)的滅火器應放置在固定的,便于取用的位置上。
(6)滅火器不應放置在潮濕或腐蝕性強的環(huán)境內(nèi),防陽光直射和雨淋。
(7)各種消防器材應統(tǒng)一編號,并將編號印刷在器材或器材箱上。
(8)各消防器材上應設置明確的標牌,標明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保管人、檢查日期等內(nèi)容,以及下次檢驗的期限。
(9)各種器材應落實保管人,明確保管責任和檢查周期。
(10)禁止遮擋消防器材和在周圍圍堆雜物。
(11)建立各級和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
2、檢測、維修、使用期限與報廢
(1)消防器材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位置、數(shù)量、完好情況、運行情況等,確保完好正常。
(2)消防水泵每星期啟動一次,確保整個消防水系統(tǒng)正常運行。
(3)每年由當?shù)毓蚕啦块T對公司的消防系統(tǒng)進行一次檢查并出示消防意見書。
(4)消防器材要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保養(yǎng)、換藥、更新。消防器材不得超過期限,發(fā)現(xiàn)過期或損壞要立即更換。
(5)消防器材的損壞,應查清原因及時進行維修,公司無法進行維修的或規(guī)定由專業(yè)部門進行維修的,應立即請專業(yè)部門進行維修。
(6)消防器材應保持使用說明、合格證、檢驗合格證、廠家等內(nèi)容,對消防器材的充裝、維修單位必須有相應的資質許可。
(7)對火災報警或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儀,應按相關技術要求進行維護,或委托廠家進行維護保養(yǎng)。
(8)防雷、防靜電設施應保持完好,并在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經(jīng)當?shù)胤览讬z測部門檢驗合格。
第12篇 站場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
為保障公司站場安全,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消防器材的完好,臨警好用,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各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專人負責,并按照三定一好,一不準(三定:定點設置、定人、定期檢查掛牌負責制;掛牌上應注明購買日期、檢修日期、有效期、保管使用人、配置場所;一好:保持完整好用;一不準:不準移作他用)要求,做好消防器材管理。
第二條 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三條 消防器材主要包括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消防水炮、滅火器、消防鎬、消防锨、消防氈、消防砂等。
第四條 消防設施主要包括消防水池、水泵、泡沫液罐、高倍數(shù)泡沫發(fā)生器、給水管道、噴淋裝置、水箱、消火栓等。
第五條 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各類消防設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第六條 必須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前道路通暢,做到取用方便。
第七條 嚴禁購買國家公布淘汰或不合格的消防器材。
第八條 每月對消防器材的數(shù)量、質量及有效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填寫檢查卡,誰檢查,誰填寫,誰負責。
第九條 每月對消防設施進行試運行,并做好記錄。
第十條 滅火器的數(shù)量、設置點、保護距離等應嚴格執(zhí)行《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 50140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一條 各種型號的滅火器應按照《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guī)程》ga 95 送專業(yè)滅火器維修充裝站(點)進行檢查測試、重新充裝。
(一)滅火器不論已經(jīng)使用過還是未經(jīng)使用,距出廠的年月已達規(guī)定期限時,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二)手提式和推車式滅火器、手提式和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期滿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三)手提式和推車式機械泡沫滅火器、手提式清水滅火器期滿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四)手提式和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手提式酸堿滅火器期滿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五)各種滅火器應放置在滅火器箱內(nèi)或設置在通風干燥處,避免日光爆曬和強輻射熱,以免影響滅火器的正常使用。
(六)經(jīng)維修部門修復檢驗充裝的滅火器,應標有當?shù)叵啦块T、監(jiān)督部門認可的標貼,并注示維修單位名稱,維修日期和使用有效期。
第十二條 消防器材、設施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圈占、埋壓;寒冷季節(jié)應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采取防凍措施。
第十三條 消防水池、水泵、泡沫液罐、高倍數(shù)泡沫發(fā)生器、給水管道、噴淋裝置、水箱、消火栓、消防水炮和滅火器等設施器材,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圈占、埋壓;寒冷季節(jié)應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采取防凍措施。
第十四條 報廢與檢修
(一)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1、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酸堿滅火器5年;
2、手提式干粉滅火器6年;
3、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儲氣瓶式)和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4、手提儲壓式干粉滅火器、手提式和推車式滅火器、干粉滅火器10年;
5、手提式和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推車儲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二)各種消防水泵結合器每半年定期檢查一次。
(三)消防水泵結合器密封件老化后應及時更換。
(四)地上消防栓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應每月檢查保養(yǎng)一次。消除故障,保證滅火時投入正常使用。
第十五條 消防器材應建立臺賬進行動態(tài)管理,登記配置類型、數(shù)量、檢查維修(單位)人員等有關情況。
第13篇 消防器材、防火設施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1、配置
(1)滅火器的配備應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和現(xiàn)場防火特點的需要。
(2)各區(qū)域按照現(xiàn)場火災類型配備相應類型的滅火器。
(3)消防器材、滅火器的變更,可由防火責任單位提出,安全監(jiān)察部審核。
(4)滅火器應設置在顯眼的地方,便于拿取。
(5)交通工具內(nèi)的滅火器應放置在固定的,便于取用的位置上。
(6)滅火器不應放置在潮濕或腐蝕性強的環(huán)境內(nèi),防陽光直射和雨淋。
(7)各種消防器材應統(tǒng)一編號,并將編號印刷在器材或器材箱上。
(8)各消防器材上應設置明確的標牌,標明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保管人、檢查日期等內(nèi)容,以及下次檢驗的期限。
(9)各種器材應落實保管人,明確保管責任和檢查周期。
(10)禁止遮擋消防器材和在周圍圍堆雜物。
(11)建立各級和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臺帳。
2、檢測、維修、使用期限與報廢
(1)消防器材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位置、數(shù)量、完好情況、運行情況等,確保完好正常。
(2)消防水泵每星期啟動一次,確保整個消防水系統(tǒng)正常運行。
(3)每年由當?shù)毓蚕啦块T對公司的消防系統(tǒng)進行一次檢查并出示消防意見書。
(4)消防器材要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保養(yǎng)、換藥、更新。消防器材不得超過期限,發(fā)現(xiàn)過期或損壞要立即更換。
(5)消防器材的損壞,應查清原因及時進行維修,公司無法進行維修的或規(guī)定由專業(yè)部門進行維修的,應立即請專業(yè)部門進行維修。
(6)消防器材應保持使用說明、合格證、檢驗合格證、廠家等內(nèi)容,對消防器材的充裝、維修單位必須有相應的資質許可。
(7)對火災報警或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儀,應按相關技術要求進行維護,或委托廠家進行維護保養(yǎng)。
(8)防雷、防靜電設施應保持完好,并在每年雷雨季節(jié)前,經(jīng)當?shù)胤览讬z測部門檢驗合格。
第14篇 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tǒng)、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chǎn)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chǎn)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fā)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fā)。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yǎng),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第15篇 氣瓶充裝站消防器材及設施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應齊全完好且在檢定周期范圍內(nèi)。消防器材到檢定周期應由安全員及時送往消防部門檢定,對不合格者應予以更換,并作好記錄。
2、定人定崗經(jīng)常保持消防器材及設施的保管,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有關人員必須熟悉各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3、平時不得隨意動用滅火器材。對消防栓、消防槍、消防水管、閥門要經(jīng)常檢查,每周要擦洗一次,保持清潔,若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及時上報。
4、保持消防水池內(nèi)經(jīng)常有水,隨時處于戰(zhàn)備狀態(tài)。全體職工一定牢記“以防為主”的原則,共同搞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和安全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