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護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消防設施與設備管理: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煙霧報警器等,確保其完好有效。
2. 火源管理:嚴格控制火源,如禁止無證動火、違規(guī)使用明火,確保電氣設備安全運行。
3. 危險物品管理: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特殊存儲,明確標識,限制接觸。
4. 安全通道與出口管理:保持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標志清晰可見。
5.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了解火災應急措施和逃生路線。
6. 檢查與巡查:每日進行消防安全巡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應急預案
1. 制定詳細的火災應急預案,包括初期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通訊聯絡、救援配合等環(huán)節(jié)。
2. 設立應急指揮體系,明確各級負責人在火災情況下的職責和行動方案。
3. 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熟悉疏散路線和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4. 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外部援助。
5. 設立應急物資儲備,如備用滅火器材、急救包等,確保應急資源充足。
上墻模板
1. 消防安全責任人:(姓名)
2. 緊急聯絡電話:(消防部門電話)/(公司內部報警電話)
3. 疏散路線圖:(張貼清晰的疏散路線圖)
4. 消防設施分布:(標明消防器材、消防栓等位置)
5. 禁止行為: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6. 應急處置流程:(簡明扼要的火災應急處理步驟)
以上各項制度需嚴格執(zhí)行,任何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都將受到相應處罰。管理層將定期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評估和改進,以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適應性。全體員工應積極參與,共同維護我們的工作環(huán)境安全。
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談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談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水源水帶水槍
針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 “三禁止、四強化、五必須”工作措施。施工項目部必須行動起來,立即組織開展在建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堅決依法督促整改。重點對施工單位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情況,落實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管理制度情況,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等情況進行檢查。
人員密集場所
施工須設水帶
高層外墻裝飾
防火材料分級施工現場
禁止違章吸煙動火
強化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置。施工現場應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以便隨時進行現場處置。施工現場內部,還要借用室內消火栓,鋪設消防水帶,加強監(jiān)護。對于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或建筑物施工高度超過24米時,施工單位應設置與施工進度相適應的臨時消防水源、安裝消火栓并配備水帶水槍。
高層外墻裝飾
防火材料分級
強化建筑外墻保溫及裝飾材料防火規(guī)定的執(zhí)行。去年9月,公安部、住建部聯合下發(fā)了《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應采用燃燒性能a級的保溫材料;采用b1或b2級保溫材料的建筑,應按規(guī)定分層設置水平防火隔離帶。
施工現場
禁止違章吸煙動火
一是禁止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占用防火間距。
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三是禁止違章動火、違章吸煙和違規(guī)操作。
未竣工建筑
禁止設員工宿舍
強化施工現場管理職責的落實。施工單位須制定并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施工用電線路管理,及時消除施工作業(yè)面的可燃物,落實消防安全防護措施,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嚴禁在未竣工的建筑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強化消防知識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針對施工現場用火用電頻繁、火災危險性大等特點,施工單位要加強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崗前培訓,使施工人員切實達到“一懂三會”,即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切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燒電焊
必須持證上崗
實施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yè)時,必須履行單位內部動火審批手續(xù)、必須清除現場及周邊的可燃物、必須落實專人實施現場監(jiān)護、必須配置消防器材進行現場保護、必須做到電氣焊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第2篇 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條例和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規(guī)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防范工作,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2、建立健全消防領導組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定防火重點及部位,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按現場實際情況劃分區(qū)域,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指定負責人,實行掛牌負責制。
3、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發(fā)動和依靠群眾自覺遵守防火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4、按照項目法施工規(guī)定,實行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要做好一個施工現場多家隊伍施工的協(xié)調工作。
對土建、安裝、裝飾三方的交叉作業(yè)事先要對各方負責人進行防火交底堅決做到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動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關器具。
安裝和高級裝飾人員進行工作必須攜帶小型滅火器。
5、施工現場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做得好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質獎勵,不重視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
并且與經濟利益、評職稱、升職掛鉤。
6、為實行規(guī)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確消防責任人,全面實行掛牌負責制,各防火區(qū)域要懸掛醒目的禁火標志,提示大家自覺防火。
7、義務消防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消防技能,熟悉滅火器性能,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修,保證性能良好。
8、高層建筑必須有充足的消防水源,應有動火審批手續(xù)和動火監(jiān)護措施。
9、對于違犯消防安全管理標準行為的,依據消防、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碘鎢燈,功率超過200w燈具,宿舍應做到人走燈息,禁止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1、搞好消防培訓,熟悉滅火方案及滅火器材的使用按計劃配備消防器材,定期按時實戰(zhàn)演練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規(guī)定及保養(yǎng)措施13、施工現場總平面圖標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點部位和目標。
第3篇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施工現場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問題,領導現場防火保衛(wèi)組,對現場消防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教育現場工作人員認真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組織,設立防火小組和消防小分隊,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微派建筑
2、編制防火技術措施,現場用火嚴格執(zhí)行申請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和設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壓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龍頭等)。消防器材要設明顯標志,周圍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經常檢查,設專人負責,各種消防器材不準隨便挪用,保持常備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臨時消防龍頭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時刻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5、現場禁止使用明火,動火作業(yè)必須履行專職安全員審批制度。
6、工作區(qū)和生活區(qū)的照明、動力電路皆由專業(yè)電工按規(guī)定架設,任何人不得亂拉電線,使用電飯煲、電爐等電器。
7、材料保管:對儲存物品進行火災危險性的分類并分開存放,各種氣瓶等危險品應單獨設庫存放。
8、木工作業(yè)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設,電氣設備應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過載運行,嚴禁在作業(yè)場所吸煙生火;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電、氣焊作業(yè):電、焊機棚要有專人管理,焊割作業(yè)區(qū)與氣瓶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乙炔發(fā)生器與氧氣瓶距離都應大于安全規(guī)定距離,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證完整有效,作業(yè)前應有書面防火交底,作業(yè)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yè)后清理燃物,切斷電源、氣源。
10、涂噴漆作業(yè)防火:保證場所通風良好;禁止焊割作業(yè)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11、大型施工機械停放場、加油站遠離生活區(qū),設專人進行防火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
12、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明確任命各部門防火責任人,各司其職。實行逐級消防責任制并檢查執(zhí)行,處理隱患,獎罰分明。
第4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1】
1、 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 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煙;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防止電氣是火。
3、 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guī)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范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chuàng)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guī)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應切斷電源閘刀。
5、 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jiān)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guī)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后果的將視情節(jié)對當事人及項目部做出處罰,知道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 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fā)生,嚴格各項規(guī)章制度。
8、 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定章約、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fā)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 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 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布局,對油庫、油漆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謹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氣裝置。
11、 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yè)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消防條例和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規(guī)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防范工作,杜絕重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2、建立健全消防領導組織,成立義務消防小組,按現場實際情況劃分區(qū)域,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指定負責人,實行掛牌負責制。
3、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發(fā)動和依靠群眾自覺遵守防火制度,落實消防措施,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4、按照項目法施工規(guī)定,實行經理責任制,項目經理要做好一個施工現場多家隊伍施工的協(xié)調工作。
對土建、安裝、裝飾三方的交叉作業(yè)事先要對各方負責人進行防火交底堅決做到沒有安全防護措施,不得動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關器具。
安裝和高級裝飾人員進行工作必須攜帶小型滅火器。
5、施工現場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做得好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質獎勵,不重視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
并且與經濟利益、評職稱、升職掛鉤。
6、為實行規(guī)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確消防責任人,全面實行掛牌負責制,各防火區(qū)域要懸掛醒目的禁火標志,提示大家自覺防火。
7、義務消防人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掌握消防技能,熟悉滅火器性能,經常對消防器材進行檢修,保證性能良好。
8、高層建筑必須有充足的消防水源,應有動火審批手續(xù)和動火監(jiān)護措施。
9、對于違犯消防安全管理標準行為的,依據消防法規(guī)及有關處罰規(guī)定查處。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3】
第一條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除鐵路鋪軌、橋涵施工、輸電線路架設、地下管線鋪設、較小規(guī)模的房屋修繕工程和鄉(xiāng)村建設工程外,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和保衛(wèi)方案(以下簡稱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四條 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施工單位報送市級公安消防機構:
(一)國家重點工程;
(二)基建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
上述范圍以外和市級公安消防機構指定監(jiān)督管理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施工單位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qū)、縣級公安消防機構。
第五條 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及時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審查,并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發(fā)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明確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條 施工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七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八條 建設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當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時,應當制訂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業(yè)場所分裝、調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后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應當及時清除。
第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
施工作業(yè)用火時,應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后,方可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內作業(yè)。
施工現場內禁止吸煙。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
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焊、氣焊作業(yè)等,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操作。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電熱器具。
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
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置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
對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建設工程,應當安裝臨時消防豎管,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tǒng)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臨時消防豎管。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機構對施工單位處警告或者20__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并處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guī)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機構報送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
(二)施工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違反本規(guī)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設置宿舍不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的;
(五)未設置臨時消防車道,或者影響臨時消防車道暢通的;
(六)未按本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設置、使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的。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屬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5篇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消防安全條件
(一)施工現場要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建筑工地周圍要滿足消防車通行、??亢偷歉咦鳂I(yè)要求,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礙物,材料堆場應滿足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要求;建筑物內應設置標明疏散樓梯間和安全出口的臨時醒目標志,視情安裝樓梯間和安全出口的臨時應急照明。
(二)施工現場要按有關規(guī)定設置消防給水設施。施工現場應按照總平面設計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tǒng),保證管網壓力和流量,應隨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或設置臨時消火栓,配備水槍水帶,消防干管設置水泵接合器,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現場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層建筑的各個樓層,應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救生繩和簡易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與作業(yè)區(qū),員工宿舍區(qū)與明火作業(yè)區(qū)、生活用火區(qū)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員工宿舍內電氣線路敷設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五)建筑外墻搭建的腳手架、圍護網等所用材料應為不燃或難燃材料。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滿足公安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聯合制定下發(fā)的《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guī)定》要求。
二、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并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jiān)督。動用明火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需要進行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應有具體防火防爆措施;電焊、氣焊、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一旦發(fā)生火災后果嚴重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防火部位,實行嚴格管理。
三、加強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施工人員上崗前的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以下消防內容: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等,提高施工現場人員的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實防火檢查巡查,消除火災隱患
施工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及時發(fā)現火災隱患并采取整改措施。施工單位防火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施工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等。
五、加強初期火災撲救和疏散演練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法規(guī)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施工現場消防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施工人員及時報警、撲滅初期火災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6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重點從制度管理方面實現施工現場的“火災預防”,同時應加強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和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包括:管理制度、防火技術方案、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檔案管理等內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點從管理方面實現施工現場的“火災預防”。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需要制訂其它防火管理制度,如臨時消防設施管理制度、防火工作考評及獎懲制度等。施工單位應針對施工現場可能導致火災發(fā)生的施工作業(yè)及其他活動,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二)防火技術方案
防火技術方案重點從技術方面實現施工現場的“火災預防”,即通過技術措施實現防火目的。施工現場的防火技術方案,可結合施工現場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編制的,用以具體安排并指導施工人員消除或控制火災危險源、撲滅初起火災,避免或減少火災發(fā)生和危害。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應作為施工組織設計的一部分,也可單獨編制。
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應根據現場情況變化及時對其修改、完善。防火技術方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即施工人員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yè)或實施具有火災危險的工序時,在“人、機、料、環(huán)、法”等方面應采取的防火技術措施。
3.臨時消防設施、臨時疏散設施配備,并應具體明確以下
第7篇 冶金板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編制目的
為規(guī)范十七冶集團冶金板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項目轄區(qū)的工作、生活及臨時設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災事故發(fā)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應范圍
適用于冶金板塊項目臨時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qū)域的大臨構筑物和使用過程,包括項目部管轄的外協(xié)單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區(qū)域的臨時設施。
三、編制依據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720-2022)
《建筑施工現場環(huán)境與衛(wèi)生標準》(jgj146-2004)
《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guī)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
《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
《十七冶資產管理制度》(qg14-2022)
《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檢查考核標準》
《十七冶施工(生產)現場臨時設施建設實施細則》
四、臨時設施的資產管理
4.1.臨時設施是指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運行和員工生活的必要條件,在工程項目轄區(qū)建造的各種生產、生活簡易設施。
4.2.根據《十七冶資產管理制度》(qg14-2022)規(guī)定,臨時設施的資產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臨時設施計劃在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
(2)臨時設施由項目經理部組織采購并安裝;
(3)項目經理部應建立臨時設施臺賬進行實物管理;
(4)臨時設施的財務攤銷,按財務制度規(guī)定執(zhí)行;
(5)項目結束,臨時設施可以在公司內部調撥。無法使用的,可以按招標方式,對外銷售處理;
(6)銷售收入,按公司財務規(guī)定執(zhí)行。
五、項目消防安全管理控制要點
5.1項目經理為臨時設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從臨時設施選址、選材、購置、運輸、安裝、使用和拆卸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加強管理并依法承擔臨時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5.2 項目經理部應加強臨時設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執(zhí)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章中規(guī)定和相關技術規(guī)范與標準的規(guī)定。
5.3 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建立例會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5.4項目部應落實各參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及時與參建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5.5項目部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明確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設施、器材臺帳,填寫《消防器材配備及維修更換登記表》(sqy-qg 4.16-2022-70),并上傳erp模塊。
5.6 項目部應建立相關崗位消防責任制,繪制項目區(qū)域消防控制總平面布局圖,將消防措施納入施工方案、及時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5.7新開工的項目部應按規(guī)定將大臨設施的消防安全納入統(tǒng)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設施應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
5.8項目部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員,建立義務消防隊,實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 項目部應履行三級動火管理制度,具體執(zhí)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22)第13.4條的規(guī)定;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離。
5.10項目部應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項目轄區(qū)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5.11項目部應在作業(yè)和生活場所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指示方向應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對租賃的臨時設施,項目經理部應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責任。
5.13項目部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
5.14項目部應針對臨時設施防火制定應急預案,預案編制應執(zhí)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第5或6章規(guī)定,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醫(yī)院的交通路線圖。
5.15項目部應在顯著位置公示應急處置和人員救護主要知識,定期組織現場演練,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要掌握科學的逃生、救護知識,一旦惡劣災害來臨,要及時組織人員撤離臨時設施。
六、消防安全的技術條件
6.1 臨時設施場地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現場臨時辦公、生活、生產、物料存貯等功能區(qū)宜相對獨立布置,防火間距應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720-2022)第3.2.1條及第3.2.2條要求;
(2)盡可能選擇地勢平坦、較周邊高出的地方,且具有良好通風、易于采光、易于排水的地塊。嚴禁在可能發(fā)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區(qū)域選址;
(3)臨時構筑物距危險源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規(guī)定,如高壓線、易燃、易爆氣體源、腐蝕性氣體及其他有毒有害介質,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應采取避雷措施;
(4)相對集中的臨時構筑物應留有消防道路和疏散通道;與在建工程應保持安全距離,確實無法滿足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臨時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危險源的距離應不小于16m。
6.2 搭建臨時設施材料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搭設臨時設施,所使用的材料嚴禁選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設區(qū)域內,必須選取色彩、品種、型號規(guī)格統(tǒng)一的材料;
(3)采用裝配式彩鋼板房時,其夾芯保溫層材料的阻燃等級必須達到a級防火要求,其內部裝飾、裝修材料必須采用有阻燃功能的材料;
(4)成品房必須出具合格證,必須提供設計圖紙和安裝、拆解說明書;
(5)臨時設施使用的所有材料,應符合安全、環(huán)保、節(jié)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間墻體應當采用磚混結構,禁止使用夾芯板房作為食堂操作間。
6.3臨時設施搭建應符合下列要求:
(1)搭建前,由項目經理部根據十七冶《品牌識別手冊》要求,統(tǒng)一規(guī)劃,必要時再征得相關方(含業(yè)主方)同意;
(2)搭建要求執(zhí)行gb50720-2022《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臨時建筑樓層應設不少于2個疏散樓梯,當每層建筑面積不大于200m2且第2層使用人數不超過30人時,可設置一個疏散樓梯;
(3)臨時設施的場地必須硬化,排水通暢;必須統(tǒng)一設置圍墻,圍墻的設置應能滿足各類臨時設施使用功能的實際需要;
(4)對于兩層或以上的臨時設施搭建,應選擇具有施工能力的專業(yè)隊伍按圖紙要求建設,使用前組織驗收;
(5)在氣象條件較為復雜的地區(qū),搭設的臨時設施必須采取防強風、防雷擊的安全措施;
(6)臨時設施內的電源線路、開關、插座、燈具等,應按用電規(guī)范統(tǒng)一布置,空調在墻體出口應套有非燃套管加以隔絕;
(7)臨時設施之間應當留置消防通道(一般不小于5m),并保持暢通。必須具備消防車和救護車進出的條件;
(8)兩層的臨時設施應在兩端設置樓梯,且最遠疏散點到樓梯距離不超過20m,并保持通暢;
(9)兩層的疏散通道應設置不少于三個應急燈,分別位于兩端及中間點。并按規(guī)定配置適配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設置不應影響人員的通行,活動房應接地良好;
(10)集中生活區(qū)域內,生活用水點必須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配置;設置的垃圾箱(桶),要定期運送到規(guī)定區(qū)域;職工食堂和廁所的建設應符合衛(wèi)生標準和環(huán)境要求;
(11)臨時設施內嚴禁用木板再搭設隔間,嚴禁用木板搭設通道,應設置高低床、配備柜子、臉盆架、鞋架等;
(12)臨時設施內臨時用電宜采用36v安全電壓電氣;生活大臨應使用36v安全電壓電氣。使用中的220v電壓應分時段供電防止違規(guī)使用熱得快等電氣;
(13)臨時設施建設完畢后,項目經理部應組織人員檢查驗收,填寫驗收記錄,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臨時設施使用與日常管理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6.4.1臨時設施使用要求:
(1)辦公和生活區(qū)域內的禁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嚴禁焚燒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2)職工宿舍禁止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活動房內嚴禁使用熱得快、碘鎢燈等,禁止明火燒水、取暖,嚴禁使用液化氣、電爐等明火做飯;
(2)職工宿舍和辦公區(qū)域,職工離開時必須將電熱毯關閉、將香煙頭熄滅、將電器設備電源關閉;
(3)職工宿舍和構筑物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6.4.2消防和臨時設施日常管理要求:
(1)項目經理部消防安全監(jiān)控要點,執(zhí)行《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檢查考核標準》的規(guī)定;
(2)項目部應建立臨時設施安全管理責任制,必須安排專人對辦公區(qū)和生活區(qū)進行日常管理,生活集中區(qū),每棟樓應指派一名兼職管理員負責日常監(jiān)督管理,填寫檢查記錄;
(3)檢查中發(fā)現私拉亂接、改造內部結構、改建內部空間,存在易燃、易爆危險品等違規(guī)、違紀現象,必須立即糾正;
(4)臨時設施的使用單位對其使用區(qū)域負有日常管理的職責,適時保潔,每月進行一次環(huán)境、衛(wèi)生、消防、安全用電等方面檢查,特定季節(jié)應增加專項檢查。
七、臨時設施建設審批流程
7.1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前應制定策劃書,報公司技術質量部組織相關部門評審,經公司技術總工批準后實施。
7.2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中應嚴格按策劃書組織實施,嚴格把握臨時設施的位置、消防通道、企業(yè)外化、材料入口關等事項。
7.3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后使用前由項目部組織自檢驗,檢驗合格后,報請公司技術質量部組織驗收,項目監(jiān)管部、安全監(jiān)管部、辦公室、物資部協(xié)同驗收。
7.4項目部應及時填報三標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記錄sqy-qg 4.10-2022-32《辦公生活大臨設施驗收檢查表》備查。
八、在建工程防火管理規(guī)定
8.1在建工程項目防火安全管理應執(zhí)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720-2022)第4.3條的規(guī)定。
8.2外腳手架、臨時通道、臨邊洞口等高處作業(yè)區(qū)域的安全防護網,應采用采用阻燃型安全防護網搭設。
8.3 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yè)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
8.4 在建工程的下列場所應配置滅火器:
(1)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及使用場所;
(2)動火作業(yè)場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場所;
(4)廚房操作間、鍋爐房、發(fā)電機房、變配電房、設備用房、辦公用房、宿舍等臨時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
8.5 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gb50140的有關規(guī)定經計算確定,且每個場所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每100㎡活動房應配備不少于2具滅火級別不少于3a的滅火器,廚房等用火場所應適當增加滅火器的配置數量。
8.6從事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yè)前,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手續(xù),動火前對作業(yè)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作業(yè)現場及其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覆蓋或隔離。
8.7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嚴禁直接進行動火作業(yè)。
8.8儲裝氣體罐瓶及其附件應合格、完好和有效;嚴禁使用減壓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氧氣瓶,嚴禁使用乙炔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乙炔瓶。
8.9倉庫及易燃易爆區(qū)域是防火的重點部位,應設置“嚴禁煙火”、“禁止吸煙” 、“進人庫區(qū)須知”等警告標志;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及隔墻。
8.9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分類、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壓線下兩側 6 米或庫房、建筑物旁,不準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九、消防安全考評和獎懲規(guī)定
9.1 依據《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關規(guī)定,對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貢獻者,在公司安委會上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9.2對于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關規(guī)定予以經濟處罰,構成刑事責任的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
9.3除滅火和應急情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隨便挪用消防器材或設施,造成損失的按原價值2倍賠償。
9.4 違反本規(guī)定其中之一處罰100-1000元:
(1)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3)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4)對安全檢查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且不能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5)未經批準,移動消防設施、器材,經教育不改正的;
(6)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予以口頭告誡不改正的;
(7)違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gb50720-2022)強制性條款規(guī)定,造成事故發(fā)生的責任人。
9.5 未履行臨時設施建設審批流程的項目部領導及相關人員,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安全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分別處以5000、3000、3000、2000元的懲罰。
9.6主要辦公和生活場所未采用低壓電氣的,違反本規(guī)定主要內容的責任人,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安全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分別處以2000、1000、1000、1000元的懲罰。
十、附則
10.1 除應符合本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10.2 本規(guī)定經公司安委會討論通過,自即日起實施;本規(guī)定由安全監(jiān)管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10.3 本規(guī)定未詳盡之處,按相應的法規(guī)標準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中國十七冶集團公司冶金工程技術公司
2022年7月26日
第8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項目部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項目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施工現場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jiān)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邀請消防部門專業(yè)人員授課;
2、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3、通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每日施工結束后應當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向項目部報告。
六、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fā)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第9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施工現場現場火災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在單位范圍內進行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包括外來施工隊伍及人員)。
第二章 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合同中應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承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項工作做。
(一)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施工單位的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據需要明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根據建筑工程的規(guī)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和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據建筑工程規(guī)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制度。施工現場必須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明火動用的審批手續(xù)。
第六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或圖示:
(一)消防設施標志。如:在消防設施、器材附近適當位置,用文字或圖例標明名稱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標志。如:在顯著位置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規(guī)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三)警示性標志。如:在危險場所或重點部位設置禁止標志。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二)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
(三)檢查施工現場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四)檢查施工現場動火作業(yè)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作業(yè);是否辦理動火許可證;是否已經對用火地點周圍的易燃、可燃物進行了清除,并配備了滅火器具;
(五)對施工單位制訂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進行審查;
(六)對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jiān)督。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終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設工程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防審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現場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三)施工單位沒有組織開展防火檢查,發(fā)現火災隱患沒有及時整改的;
(四)施工單位沒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或隨機抽查員工回答準確率低于80%的。
第九條 電工、電焊工、氣焊工、危險品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內容的安全培訓,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方可上崗。
第十條 施工現場發(fā)生火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火災確認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門。
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
第三章 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應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區(qū)、材料堆放區(qū)、倉庫區(qū)及臨時生活辦公區(qū)、廢品集中站等區(qū)域,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yè)區(qū)應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m之外。
(二)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危險品倉庫應設置在施工區(qū)、生活辦公區(qū)25m之外。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應設消防車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m,保證臨時消防車能??渴┚?。
第十三條 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必須落實臨時消防水源,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
滅火需要時,應增設臨時消防水箱。
第十四條 施工人員宿舍不得設置在建設工程內,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電器設備(包括取暖設備、電加熱設備),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宿舍區(qū)要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動力線與照明線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選擇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施工現場必須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
第十六條 作業(yè)人員動用明火前,應消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落實監(jiān)護人員和監(jiān)護措施,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
第十七條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禁止動用明火作業(yè):
(一)現場操作工沒有操作證;
(二)在動火審批的范圍內未履行審批手續(xù);
(三)操作工不了解動用明火作業(yè)現場周圍情況;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冷卻、隔音、隔熱的部位,在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業(yè)現場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徹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業(yè)現場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業(yè)中,動用明火對其他施工設備和人
員安全構成威脅;
(八)散落的火星對毗連或鄰近建(構)筑物安全構成威脅;
(九)按有關規(guī)定必須禁止動用明火。
第十八條 電氣焊、切割的弧火花點必須距氧氣瓶、乙炔瓶、油類等危險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落實防火措施,并應指定專人現場監(jiān)護。
第十九條 工程施工中使用帶有揮發(fā)性的易燃材料時,施工現場應良好的通風條件,周圍禁止明火。如施工現場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的,應安裝通風設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放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時設立醒目標志。
第二十一條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內禁止隨處吸煙、流動吸煙。危險品倉庫、可燃材料堆場、廢品集中站及施工作業(yè)區(qū)等處應設置明顯的禁煙標志。
第二十二條 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氣體或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建造臨時危險物品倉庫;使用量較少的,應設臨時存放點,并設專人保管。倉庫保管員應按當天用量發(fā)往施工現場,并做好登記。
油漆、稀料等危險物品臨時存放點應設置在施工作業(yè)區(qū)以外安全合適的地點,臨時存放點與其他部位之間應設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志。臨時存放點內危險物品的存放量不應超過100kg,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中產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氈、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應當天清理,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應集中臨時存放,統(tǒng)一處理。
第四章 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條 在我公司所有從事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條 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標準為:工程項目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萬元;工程項目造價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1萬元至5萬元;工程項目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5萬元至10萬元。工程竣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退還全額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條 對于施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違章建設施工的,安全部將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對建設單位進行同等資金的處罰。
第10篇 某某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某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局行政區(qū)域內新建、改建、擴建以及裝飾、裝修和房屋修繕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凡入局施工的單位,在施工前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自覺性。
第四條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所在單位保衛(wèi)科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每個月至少對工地進行1次消防安全檢查。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tǒng)一管理,分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 施工現場所在單位保衛(wèi)科應當及時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審查,發(fā)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明確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條 施工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八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九條 施工現場范圍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當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第十條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時,應當制訂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業(yè)場所分裝、調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后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應當及時清除,不留隱患。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業(yè)用火時,應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后,方可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內作業(yè)。施工現場內禁止吸煙。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焊、氣焊作業(yè)等,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操作。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電熱器具。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置足夠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tǒng)。對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建設工程,應當安裝臨時消防豎管,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tǒng)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臨時消防豎管。嚴禁對消防安全設施進行圈壓埋占。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施工現場所在單位保衛(wèi)科對施工單位處警告或罰款;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并處罰款:
(一)未按規(guī)定向施工現場所在單位保衛(wèi)科報送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
(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違反本規(guī)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設置宿舍不符合本規(guī)定要求的。
(五)未設置臨時消防車道,或者影響臨時消防車道暢通的。
(六)未按本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給水系統(tǒng)和對消防設施進行圈壓埋占的。
(七)未按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和可燃物品的。
(八)未按操作規(guī)程安裝使用電器設備、電氣焊的。
(九)未按規(guī)定申報批準,私自動火作業(yè)的。
第11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 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 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guī)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xù)完善,并有監(jiān)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 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qū)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 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消防器材只能作為消防工作專用,嚴禁用于其它用途。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 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3) 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 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l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 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 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 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 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
(12)做好日常的消防知識宣傳工作,做到人人懂得火災防范、人人會用消防器材、火災發(fā)生時人人會報警。
第12篇 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員;
三、施工現場必須購置必備的安全消防設施;且擺放于明顯處;
四、加強消防器材的培訓使用,保證每人會操作、使用;
五、消防器材、設施應配專人管理,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
六、木工間、裝飾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嚴禁生火;
七、施工現場、職工宿舍嚴禁電線私拉亂接,防止電線短路,引發(fā)火災。
八、嚴禁利用燈泡取暖、烤衣、膠靴等物件;
九、定期進行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各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支持專(兼)職消防安全員的管理工作。
第13篇 某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一節(jié)、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在施工中必須做到下列職責: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2)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3)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與儲存的防火、滅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實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
(7)建立消防檔案。
第二節(jié)、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組織
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各級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任務,是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領導工作。
消防安全組織指揮長:華文榮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組長:戴興華
施工現場消防組織成員:魏福亮、謝建剛、吳艷陽、范德林
(2)成立消防安全保衛(wèi)組(部),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義務消防隊,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器材維護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
(4)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同時確定一名主要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節(jié)、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準備階段是建設工程施工的初起階段,主要進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電、平整土地,并開始設置料場,搭建臨時辦公、住宿、倉庫等配套設施。此階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主要是做好基礎工作、完善基礎設施,為實施有效管理打實基礎。
(1)制定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并將消防設施配置、消防技術措施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之中。
(2)制定詳細的切實可行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wèi)方案(措施)”,方案中應包括:工程概況,平面布置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消防保衛(wèi)組,義務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及職責;生活辦公區(qū)、料場區(qū)、施工區(qū)、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設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電氣焊、用火用電、木工、油漆及防水作業(yè)等專項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wèi)方案(措施)”及相關技術資料,報送建設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審查,待審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確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單位應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單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普及教育率達到100%,對電氣焊工等重點工種人員的消防專項教育培訓率達到100%。
第四節(ji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工程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工程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建設方或監(jiān)理方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儲存、使用、運輸過程中必須認真執(zhí)行國家 有關規(guī)定。
(2)各種易然、易爆化學物品倉庫不準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庫內要 通風良好,不準安裝電源設施。
(3)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專業(yè)人員負責,建立健全 領退登記制度, 使用時不得超過當天用量, 存放不得靠近火源、 熱源。
(4)凡因工作需要較多易燃、易爆物品時,應制定防火措施,由項 目部管理人員逐級向使用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辦公室等場所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應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 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的規(guī)定。
(7)使用各種可燃、易燃液體、氣體的罐要由專人負責,管道和截 門需安全可靠;一旦發(fā)生跑、冒、滴、漏現象,應及時搶修。
2、配電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專業(yè)現場電工,其余人員不得隨便進入配電房。
(2)配電房要保持整潔,嚴禁在室內和開關柜內放易燃、易爆與其 他物品。
(3)定期對開關柜進行維護清掃, 保持清潔, 防止因生產造成短路, 對電器設備的線路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時監(jiān)視電壓負荷變化情況,嚴格執(zhí)行 交接班制度。
(5)停電清掃檢修時嚴禁用易燃液體擦洗。
(6)電工在安裝、維修電氣設備、線路時必須按規(guī)程操作。
3、倉庫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倉庫的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設備,有 明顯的防火標志。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儲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嚴禁混存,必須 分間、 分庫儲存, 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 性質和滅火方法。
(3)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 60w 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 燈具, 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對鎮(zhèn)流 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4)倉庫管理員應熟知《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熟悉所有貨物 的性質、特點。在整理、存放、搬運、使用時,應注意防火安全。
第14篇 z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fā)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fā)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fā)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qū)等區(qū)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yè)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yè)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zhí)行“電焊十不燒”規(guī)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fā)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
3. 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fā)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fā)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guī)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fā)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墒褂脿顟B(tài)。
4.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qū)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yè);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qū)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qū)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yè),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jié)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yè),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yè),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jiān)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fā)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6. 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fā)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yè)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huán)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 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yè)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guī)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6)動火作業(yè)前必須執(zhí)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xù)。
(7)嚴格執(zhí)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guī)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guī)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jié)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jié)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guī)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9. 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yè)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fā)現作業(yè)人員抽煙或作業(yè)場內有煙蒂按規(guī)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fā)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yè)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fā)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0. 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guī)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guī)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11. 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yè)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jiān)護人,焊割作業(yè)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guī)定。
(3)作業(yè)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guī)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12. 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qū)”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3. 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qū)域及宿舍,發(fā)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 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yè)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guī)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 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guī),制止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guī)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jié)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guī)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guī)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第15篇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日常消防檢查可結合安全生產檢查進行。
2、項目部防火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項目部防火責任人組織執(zhí)行。
3、崗位防火檢查由操作工結合清潔衛(wèi)生、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防火安全隨時進行檢查。
4、對查出的火險隱患要定時整改,本部門難以解決的要及時按級上報。
5、安全部門要把每次安全檢查的情況進行記錄,把火險隱患的整改措施備案并存于防火檔案。
二、項目部防火責任人職責
1、負責對本項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識,保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2、每月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項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證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隨便挪用。
4、本項目部內發(fā)生火災事故,必須負責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上報公司。
5、每季度召開各班組防火責任人會議,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況,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落實項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檢查和監(jiān)督本班組人員執(zhí)行防火安全制度情況。
2、負責檢查本班組成員所操作電氣機械設備的防火安全裝置,運轉和安全使用,并監(jiān)督和檢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發(fā)生事故立即補救,并及時向項目部防火責任人匯報。
四、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類、油類、香蕉水類等到各種易燃品進工地后必須立即進專用倉庫,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領用部門嚴格控制限額領料,施工現場內易燃品不宜存放過量,不用物品應退回倉庫,不準到處亂放。
2、氧氣要注意安全運輸,進工地后由電焊部門負責保管,氧氣瓶使用后應做好標記,不準亂放。
3、如有違者或不負責任而造成損失,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2、焊工在工地現場操作時,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
3、對存有危險性物資的場所,焊工應采取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掌握防爆電氣設備的原理。
六、倉庫保管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內物資儲存要分類、分堆、分垛,各類物資需標有標識,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嚴禁超儲。
2、倉庫要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設施的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倉庫職工會使用各類消防器材。
3、倉庫內要保持清潔,可燃廢物要及時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準隨意移動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強檢查和保養(yǎng),每月檢查一次,每半年保養(yǎng)一次,發(fā)現消防器材損壞,缺少應及時上報,并及時恢復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