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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5

y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有哪些

y公司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涵蓋了多個層面,旨在確保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得以提升。這些層面包括:

1. 新入職員工安全培訓:為新員工提供基礎的安全知識和公司特定的安全規(guī)定。

2. 定期安全再教育:針對所有員工,定期進行安全更新培訓,確保對最新安全規(guī)程的了解。

3. 專業(yè)技能培訓:針對特定工作崗位,如電工、焊工等,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訓練。

4. 應急預案演練:模擬各種緊急情況,訓練員工應對事故的能力。

5. 安全文化建設:通過活動和宣傳,提升員工的安全文化素養(yǎng)。

主要內容

y公司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具體內容包括:

1. 培訓課程設計:制定詳盡的課程大綱,涵蓋法規(guī)、操作規(guī)程、風險識別及防護措施。

2. 實操訓練:通過模擬操作,使員工熟悉工作環(huán)境中的安全流程和設備使用。

3. 知識測試:定期進行安全知識測試,評估員工對安全規(guī)定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4. 事故案例分析:學習過往事故案例,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5. 評估與反饋: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收集員工反饋,不斷優(yōu)化培訓內容和方法。

重要性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在y公司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

1. 防止事故:通過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減少因疏忽或無知導致的事故。

2. 提升效率:熟知安全規(guī)程的員工能更高效地工作,避免因不規(guī)范操作造成的延誤。

3. 法規(guī)遵從: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降低法律風險。

4. 企業(yè)文化:安全文化是公司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企業(yè)對員工的關懷和責任。

5. 員工滿意度: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能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促進團隊凝聚力。

y公司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不僅是法規(guī)要求,更是企業(yè)穩(wěn)健運營的基礎,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維護公司利益的關鍵舉措。

y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y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第一條 依照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二條 新入廠職工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教育后要填寫三級教育記錄卡,并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三級教育內容為:

1、公司級教育:由施工管理部組織,安全部門配合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形勢及發(fā)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fā)生事故后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級教育:由項目經理和安全員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安全生產制度、規(guī)定、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作業(yè)特點、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及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保防護用品,易發(fā)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等。

第三條 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包括電工、焊工等,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書后并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四條 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準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

第五條 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時必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六條 公司對各級領導干部(包括經理、項目經理、工長等)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觀念。

第七條 各分公司每年冬閑季節(jié)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第八條 項目經理、工長對所屬工地的職工每周一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

第九條 施工班組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fā)生。

第十條 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jié)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jié)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節(jié)假日前后,各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所屬職工節(jié)前進行法紀教育,節(jié)后開收心會,教育職工集中經理搞好安全生產。

第2篇 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公司經理是企業(yè)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必須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二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文件并以此為依據結合本單位特點,批準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規(guī)劃,審簽對各項目部的有關安全生產指標及其獎懲內容的承包責任狀。

四主持召開重要的安全工作會議。

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上年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標,在組織編制、審批、

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時,組織編制、審批、布置本單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體系的有效運行,加強安全檢查機構和隊伍建設,配備年富力強、性技術、有能力的專業(yè)人員。

六組織技術人員研究制定改善勞動和衛(wèi)生條件,減輕體力勞動,消除或減輕噪聲,治理塵毒,保護環(huán)境的措施和規(guī)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其它安全措施經費。

七經常對各級領導和部門領導進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安全知識、安全生產責任制等方面教育。

并通過他們對職工經常進行安全生產、遵章守紀教育。

八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黨工委制度

第3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管理人員的培訓

公司中層以上干部的培訓。公司中層以上干部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每次的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

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常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法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深圳市企業(yè)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等。

1、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

(1)車隊長的培訓。各車隊長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培訓。停車場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由公司負責。培訓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

(3)安全員的培訓。安全員應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yè)知識的專業(yè)知識培訓學習。公司每年應組織安全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員的培訓考核方式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培訓考核,再不合格,調離本工作崗位。

二、其他人員的培訓

1.駕修人員的培訓。各車隊每年對駕修人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車隊長每月組織駕修人員進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1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車隊負責。

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檢員的培訓。各車隊的安檢員應參加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各車隊每年應對安檢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這項工作由車隊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以及相關的檢修業(yè)務知識。

3、調度員的培訓。公司每年應對調度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這項工作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等。

4、維修人員的培訓。公司的維修人員應參加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公司每年應對維修人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這項工作由安技部負責。

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以及相關的維修業(yè)務知、識等。以上人員的培訓考核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參加培訓考核,再不合格者,調離本工作崗位或辭退。

三、新員工的培訓

1.新員工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等。

2.新聘司機上崗前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6小時,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員工的培訓考核方式為筆試,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第4篇 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1、 嚴格執(zhí)行國家、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在施工全過程中利用宣傳、交底、班前活動、安全制度牌等手段不斷提高職工的

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2、 新入場職工接受公司、工地、班組分別組織的實施三級安全教育, 總共不少于2 4 學時。并把教育卡號做為現場職工上崗證證號作為個人接受安全進場教育的證明,未經考核合格的職工不可參加作業(yè)。對全體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8 學時。安全教育內容要求執(zhí)行國家和總公司相關規(guī)定。

3、 工人變換工種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需進行職工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 學時。

4、 特種作業(yè)人員按“ 北京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勞動管理辦法”除必須持證上崗,現場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檔案,其安全教育除進場三級安全教育外,還須與總包方簽定特種作業(yè)人員崗位責任書,利用崗位責任書對此類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

5、 要求勞務隊負責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通過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前安全講話對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

6、 生活區(qū)要有安全標語,勞務隊利用黨建工作搞好后勤工作,關心職工生活,做好職工思想教育, 從思想上重視自我安全防護。

7、 未經安全教育或經教育考核不合格職工,不得安排參加施工,否則按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第5篇 制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制造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通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和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yè)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guī)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和公司安全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yè)前、后對自身的作業(yè)環(huán)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yè)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jiān)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fā)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yè)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yè)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tài)(因素)和國家、行業(yè)有規(guī)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qū)或安全警戒區(qū),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qū)、警戒區(qū)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qū)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yè)或爆破作業(yè)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qū)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qū)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guī)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guī)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zhí)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yè)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yè)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yè)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guī)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yǎng)。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

生產任務。特種作業(yè)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yè)。

7.4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yè)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yè)。

7.6進入現場作業(yè)必須執(zhí)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wèi)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第6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怎么寫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報告處理監(jiān)督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有效地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海南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的概念及分類

第一條、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被定義為公司重大事故:

(1)對設備、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到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

(2)造成設備停機、生產停滯24小時以上(含24小時)的;

(3)造成人身傷害后,人員因休假而影響22.5個工作日以上(含22.5個工作日)的;

(4)直接或間接造成人員死亡的。

第三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被定義為公司較大事故:

(1)對設備、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2)造成設備停機、生產停滯24小時以內的;

(3)造成人身傷害后,人員因休假而影響10個工作日以上,22.5個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條、屬于以下情況之一者被定義為公司一般事故:

(1)對設備、產品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下的;

(2)造成設備停機、生產停滯8小時以內的;

(3)造成人身傷害后,人員因休假而影響10個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經發(fā)生,正在進行,并且損失在不斷擴大的稱為持續(xù)性事故,如失火、化學品泄漏等;

事故瞬間發(fā)生,已造成損失,但是損失不再繼續(xù)擴大的稱為非持續(xù)性事故,如人員觸電,設備突發(fā)故障等。

第三章 事故報告規(guī)定

第五條、對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續(xù)性事故:

(一)、事故發(fā)生后,事發(fā)部門當班的領導是事故的第一指揮人,對突發(fā)事件的現場搶救負有指揮責任。

主管領導趕到現場后,第一指揮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介紹現場情況并移交指揮權。

(二)、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事發(fā)部門負責人報告。

對于持續(xù)性事故。

如果事故發(fā)生在夜間或部門負責人不在的情況下,發(fā)生事故崗位應立即向值班經理報警,并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

(三)、事發(fā)后,部門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報警后,在20分鐘內趕往事故地點,并在5分鐘內向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報告。

(四)、事故發(fā)生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并對本單位各類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jiān)控,防止事故擴大或者引發(fā)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五)、如果事故需要內部救援,部門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應在接到報警后5分鐘內向安全主管部門報警,要求其盡快通知有關部門組成臨時事故搶救小組進行搶救。

安全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5分鐘內通知相關部門事故情況,并請求救援。

各部門負責人接警后,在5分鐘內集合本部門事故求援小組,向小組成員說明事故情況、救援注意事項等,并記錄小組成員名單,帶領本部門救援小組帶上救護和防護裝備趕往事故現場。

(六)、如果事故情況需要外部救援,部門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應在接到報警后5分鐘內撥打緊急求救電話(如1

19、120等)尋求外部援助。

報警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報警時要沉著冷靜,正確簡潔;2、講清事故發(fā)生單位名稱,事發(fā)時間,事發(fā)地詳細地址;3、講清事故性質,目前的狀態(tài),影響程度,是否有人員傷亡;

4、報警單位,報警人的具體聯(lián)系方式;

5、現場指揮人員要指派專人在路口、公司門口等地迎接外部救援人員到來。

6、對于公司重大事故,當事部門應當在事發(fā)后12小時之內,將事故后的死亡人員、受傷人員名單、人數、傷勢情況報安全保衛(wèi)部、人力資源部,辦理工傷手續(xù)以及死者的善后處理事宜。

7、對于公司重大事故,若一次發(fā)生人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1~9人受重傷或一次造成1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公司負責人應在1小時以內向海南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

第六條、對于公司一般事故和非持續(xù)性事故:

(一)、對于非持續(xù)性事故,事發(fā)后當事部門負責人應當在事發(fā)24小時之內,將事故經過、損失程度等情況報安全保衛(wèi)部。

安全保衛(wèi)部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

(二)、對于公司一般事故,事發(fā)后當事部門應當在事發(fā)24小時之內,將事故后的受傷人員名單、人數、傷勢情況報安保部及人力資源部,辦理工傷手續(xù)。

第四章、事故調查規(guī)定

第七條、非持續(xù)性事故發(fā)生后,安保部應當根據事故情況,組織有關部門的人員負責維持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任何人不得干擾事故調查及善后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八條、持續(xù)性事故發(fā)生后,安保部首先應當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

在對事故進行了有效控制后,安全保衛(wèi)部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的人員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并對事故進行調查。

第九條、安保部為事故調查的牽頭部門,負責組成事故調查小組,組織實施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小組組長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領導擔任,成員可以包括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動力公司、行政部、生產部,以及事故發(fā)生的當事部門等。

第十條、事故調查小組成員應當服從事故調查組的統(tǒng)一領導,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未經事故調查小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小組任何成員不得接受任何媒體的采訪或咨詢,不得擅自向社會各界發(fā)布有關事故前后的任何信息。

第十一條、事故調查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明事故原因、經過及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二)認定事故性質,確認是否存在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行為;

(三)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四)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事故后,安保部應責成當事部門對事故傷亡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初步調查核實后,擬制事故調查報告。

當事部門應當在事發(fā)后24小時之內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安保部。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類別、事故發(fā)生簡要經過及事故現場情況;

(二)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及事故報告和事故救援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五)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

(六)事故的責任認定,以及對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七)事故教訓、應當采取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期限;

(八)事故報告部門、報告人、批準人、報告時間及聯(lián)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

)

第十三條、事故調查小組應當對當事部門的事故調查報告進行充分討論、修改,并達成一致意見。

意見不一致的,根據多數成員單位的意見做出結論,但必須在事故調查報告中說明。

事故調查小組最終將修改后的事故調查報告呈報公司總經理。

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應當在安保部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經事故調查小組認定事故屬于自然災害、治安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的,由事故調查小組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guī)定指派有關部門調查。

第五章 事故處理規(guī)定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報告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安保部存檔備查。

第十六條、安保部按照公司總經理的批復,參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有關規(guī)定,依照公司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和獎懲條例,對事故發(fā)生部門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員工予以處分、經濟處罰或辭退;

對事故發(fā)生后迅速做出反應,積極搶險,挽回公司經濟損失的人員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

第十七條、安保部負責制定事故的處理結果和監(jiān)督事后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十八條、對涉嫌犯罪的事故責任人員,事故調查小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移交司法或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應當掌握對涉嫌犯罪的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結果。

第十九條、事故發(fā)生部門收到批復的事故調查報告后,應當按照事故調查小組規(guī)定的期限落實事故處理意見、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應當向安保部報告,經安保部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正常生產。

第二十條、事故發(fā)生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相關規(guī)定給于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2)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3)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的;

(4)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做偽證的。

第二十一條、事故發(fā)生部門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落實事故處理意見、整改措施的,由安保部對相關負責人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依照有關國家法律、公司相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經濟處罰或法律制裁。

安保部 2023年8月8日

第7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公司安全生產事故追查處理程序,嚴肅對事故責任者的追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安全風險抵押和安全獎懲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屬各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各類人身傷亡事故和非傷亡事故的責任追究,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事故匯報、應急、責任追究、處理等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事故匯報必須及時、準確和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不得偽造事故現場、篡改與事故相關的原始資料。

第四條事故追查處理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追查處理事故直接責任者的同時,必須追究相關管理人員、有關領導及事故單位的責任。

第五條事故追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對事故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種。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撤(降)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行政處罰包括黃牌警告、罰款、責令停產整頓等。

第七條公司各級安全管理部門,按照事故處理權限有關規(guī)定,進行事故追查處理。

第二章事故匯報

第八條事故發(fā)生時,現場工作人員在緊急避險、緊急救援事故的同時必須立即用電話將事故性質、地點、受傷和遇難人員等情況匯報調度室、本車間值班干部。

第九條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在對事故搶救做出應急反應的同時必須立即匯報公司值班領導和有關部室(車間)值班人員。公司值班領導接到事故匯報后,立即匯報集團公司調度室,公司調度室應立即匯報集團公司值班領導及公司其他領導和公司有關部室值班人員,并立即按事故的性質和搶救的需要,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條事故匯報內容:

(一)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二)事故簡要經過(包括搶救情況);

(三)事故傷亡情況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已經采取的措施;

(五)其它應當匯報的情況。

第十一條事故周報、月報、季報、年報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

第三章事故應急

第十二條事故發(fā)生后,事故車間、公司要立即啟動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三條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相關部室人員,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不得擅離職守。

發(fā)生輕傷事故,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協(xié)調、指揮救援工作。

發(fā)生重傷事故,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趕赴事故現場,協(xié)調、指揮救援工作。

發(fā)生死亡事故,公司總經理、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協(xié)調、指揮救援工作。

發(fā)生機電設備及生產事故,技術部及主管機電設備、生產副總經理趕赴事故現場,協(xié)調、指揮救援工作。

第十四條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十五條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采取措施等,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出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四章事故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輕傷事故,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追查處理,進行責任追究:

1、因違章作業(yè)造成本人輕傷的,處以1000~2000元罰款,傷愈后辦10天三違學習班。

2、因違章作業(yè)造成他人輕傷的,對違章者處以1500~2000元罰款,并辦10天三違學習班。

3、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他人輕傷的,對違章指揮者給予降職處分,并處以1500~2000元的罰款。

4、根據互保聯(lián)保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員各處以200~600元罰款。

5、對當班班長、車間安檢員、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各處以1000~1500元罰款。

6、對主任、黨支部書記、主管安全副主任各處以200~600元罰款。

7、對事故車間負有技術管理、業(yè)務管理、監(jiān)督檢查責任的職能部室主要負責人、相關管理人員各處以200~600元罰款。

8、取消發(fā)生事故班組當月安全獎,沒收安全風險抵押金。

9、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七條重傷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組織負責追查處理,進行責任追究:

1、因違章作業(yè)造成本人重傷的,處以2000~4000元罰款,傷愈后辦15天三違學習班。

2、因違章作業(yè)造成他人重傷的,違章者是管理人員的就地免職,并處以2000元罰款;非管理人員的給予留用察看1年的處分,并辦15天三違學習班。

3、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他人重傷的就地免職,并視違章情節(jié)和傷害程度處以2000~5000元罰款。

4、對負有互保聯(lián)保責任的相關人員各處以1000~1500元罰款。

5、對班長、車間安檢員、當班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1000~1500元罰款,各處以1000~2000元罰款。

6、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主管安全副主任各處以1000~2000元罰款。

7、對事故車間負有相關責任的職能部室主要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各處以1000~2000元罰款。在公司安全辦公會上做書面檢查,并將檢查報公司安環(huán)部備案。

8、對公司黨政主要領導各處以1000~2000元罰款、或按照集團公司處理意見執(zhí)行。

9、取消事故車間當月安全獎,沒收事故車間安全風險抵押金。

10、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八條死亡事故,公司協(xié)助集團公司調查處理。同時公司內部進行責任追究,在責任追究和上級處理不一致時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zhí)行,但不重復追究責任。公司內部責任追究:

(一)發(fā)生1人死亡事故責任追究:

1、對當班班長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2、對車間安檢員給予記過處分,并處以1500~2500元罰款。

3、對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1500~2000元的罰款。

4、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降職使用,并各處以2500元的罰款。

5、對現場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根據責任大小處以1500~2000元罰款或留用察看1年的處分。

6、對公司負有責任的相關職能部室正職處以1500~2500元罰款,副職處以1000~2000元罰款,相關管理人員處以1000~1500元罰款。

7、對嚴重失職造成責任事故的人員,處以1500~2000元罰款,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8、公司領導按照集團公司的處理意見執(zhí)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執(zhí)行。

9、取消公司所有人員當月安全獎及季度安全獎,沒收安全風險抵押金,相關人員和事故車間按抵押金標準對等處罰,處以事故車間5萬元罰款,罰款繳公司財務。

10、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1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二)發(fā)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責任追究:

1、對當班班長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各處以2000~3000元罰款。

2、對車間安檢員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處以2000~3000元罰款。

3、對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2000~3000元的罰款。

4、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主管安全主任就地免職,并各處以2000~3000元的罰款。

5、對現場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根據責任大小處以2000~3000元罰款或留用察看1~2年的處分。

6、對相關職能部室正職給予行政處分,并處以2000~3000元罰款,副職處以1500~2400元罰款,相關管理人員處以1500~2000元罰款。

7、對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處以2000~3000元罰款,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8、取消公司所有人員當月安全獎及季度安全獎,沒收安全風險抵押金,相關人員和事故車間按抵押金標準2倍處罰,處以事故車間10萬元罰款,罰款繳集團公司財務。

9、公司領導按照集團公司處理意見執(zhí)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執(zhí)行。

10、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1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發(fā)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死亡事故的或一年內累計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事故責任追究:

1、對事故車間班子全體成員就地免職,并各處以3000~5000元罰款。對當班班長、車間安檢員給予留用察看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各處以3000~4000元罰款。

2、對現場其他相關責任人員根據責任大小各處以3000~4000元罰款,并給予行政處分。

3、對事故車間負有管理責任的相關職能部室正職給予免職處分,并處以3000~4000元罰款,副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各處以3000~4000元罰款,相關管理人員處以2000~3000元罰款。

4、對嚴重失職造成責任事故的人員,給予留用察看1~2年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各處以3000~4000元罰款。

5、取消公司所有人員當月安全獎及季度安全獎,沒收安全風險抵押金,相關人員和事故車間按抵押金的2倍處罰,處以事故車間15萬元罰款,罰款從事故車間當月工資中扣除。

6、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7、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觸犯刑律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8、對公司領導及機關部室相關責任人員除按上級部門處理意見執(zhí)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執(zhí)行。

第十九條一般和較大非傷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室根據公司生產、機電設備管理制度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重大非傷亡事故由公司上報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及公司共同追查處理,進行責任追究:

1、對相關責任人按照責任大小處以1000~3000元罰款,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5%-10%,責任嚴重的直接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非故意或非嚴重違章的可酌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但賠償額不得小于直接經濟損失的5%。

2、對當班班長、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1000~2000元罰款。

3、對事故單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分管副主任各處以1000~2000元罰款。

4、對主管職能部室主要負責人、相關管理人員處以1000~2000元罰款。

5、對公司黨政領導視事故情節(jié)處以2000~5000元罰款。

6、在對事故車間安全獎懲考核、安全生產責任書考核、安全風險抵押考核時,嚴格執(zhí)行公司相關辦法執(zhí)行。

7、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特別重大非傷亡事故公司上報集團公司后,由集團公司和公司共同調查處理,進行責任追究:

1、對相關責任人處以2000~3000元罰款,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5%~10%,責任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非故意或非嚴重違章的可酌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但賠償額不得小于直接經濟損失的5%。

2、對當班班長、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處以2000~3000元罰款。

3、對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分管工藝或設備副主任就地免職,并各處以2000~3000元罰款。

4、對公司職能部室主要負責人、相關管理人員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并處以2000~3000元罰款。

5、對公司黨政主要領導、主管領導按照集團公司處理意見執(zhí)行。

6、在對公司領導及機關部室責任人員安全獎懲考核、安全生產責任書考核、安全風險抵押考核時,嚴格執(zhí)行公司相關辦法。

7、在對事故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的同時,可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主要安全責任者及各級管理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職或撤職行政處分,并給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

1、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而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2、由于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而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3、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故意拖延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的。

4、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不立即組織搶救或未及時趕到事故現場協(xié)調組織事故搶救,致使事故擴大的。

5、阻撓安全管理人員監(jiān)督監(jiān)察(檢查)或對安全管理人員打擊報復的。

6、公司要求停產整改時,拒不執(zhí)行的。

7、未認真履行公司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三條各級管理人員及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留礦察看行政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并給責任者經濟處罰。

1、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構成犯罪,而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

2、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多次教育而不改正的。

3、破壞安全生產設施而造成嚴重后果的。

4、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違反三大規(guī)程或者失職瀆職、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造成事故,且性質嚴重或行為惡劣的。

5、值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未認真履行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

第二十四條各級管理人員及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并給責任者經濟處罰。

1、有安全生產違規(guī)違法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者違章指揮,未造成事故的。

3、忽視安全管理,有冒險蠻干行為的。

4、對安全監(jiān)察(檢查)人員提出的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抵制整改的。

5、發(fā)生事故后,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的(注:①報告事故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屬于遲報;②因過失對應當上報的事故或者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內容遺漏未報的,屬于漏報;③故意不如實報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的,屬于謊報;④故意隱瞞已經發(fā)生的事故,并經查證屬實的,屬于瞞報)。

第二十五條因對設計、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查不嚴格、不認真,造成技術指導上出現失誤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對參與審查的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經濟處罰。

第二十六條需要向集團公司申報審批的項目及其設計未申報審批,或擅自變更設計、擴大范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經濟處罰。

第二十七條消防、氣防人員在搶救事故過程中,出現出動不及時、未按通知的事故性質攜帶全救援裝備、施救方法不當、貽誤搶救戰(zhàn)機以及其它失誤的,對有關責任人員和中心領導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經濟處罰。

第二十八條醫(yī)院接收到工傷人員后,不及時進行搶救或搶救不力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進行經濟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因安全生產事故受到撤職的人員2年內不得任用,免職的人員一年內不得任用。

第三十條實行安全事故責任一票否決制度。對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的車間主任和書記當年取消各類先進集體及個人的評比資格;對發(fā)生重大非傷亡、特大非傷亡事故的分管領導和分管部室領導取消各類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對發(fā)生死亡事故的車間當年取消各類先進的評比資格,車間黨政主要領導取消當年各類先進的評比資格。

第六章事故處理決定的落實

第三十一條責成發(fā)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傷亡事故)車間負責人在公司安全辦公會議上做出書面檢查。

第三十二條按照事故處理決定(通報)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內部和上級單位同時對事故進行追查處理時,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不得重復處理。

1、對事故車間及車間負責人、其他事故責任者的處理,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室、在5日內落實事故處理決定,有主管部門備案。

2、涉嫌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公司應吸取事故教訓,進行事故案例分析,制訂、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第三十四條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對事故防范措施和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公司工會組織和職工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事故追查、安全責任追究和對責任者的處罰要從嚴、從快,以懲戒事故責任者和警示教育其他人員。

第三十六條對拖延責任追究不按時做出處罰決定,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要對有關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并在公司進行通報。

第三十七條事故調查人員有權向發(fā)生事故的單位了解有關情況和調閱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干涉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第三十八條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做出處理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司安全風險抵押和安全獎懲辦法》有關規(guī)定。

第三十九條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必須建立齊全的事故登記臺帳和事故檔案。

第四十條對個人的安全罰款自公司下發(fā)處理通報或罰款通知單之日起三日內繳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部收到罰款后出具收據,收據復印件交安環(huán)部登記。對車間的罰款由人力部在當月車間工資結算中扣發(fā)并出具證明,安全環(huán)保部登記。對外來施工單位罰款由公司財務部門從工程款中扣除,并出具證明,安全環(huán)保部登記。安全罰款每季度末安全環(huán)保部人員與財務部對賬并予以公布。安全罰款只用于安全獎勵和開展安全活動,不得挪為它用。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和上級規(guī)定相抵觸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安委會辦公室,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二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2)

1、操作者發(fā)現在生產中發(fā)生事故,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tài)的擴大,并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業(yè)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2、企業(yè)負責人、值班人員、安全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fā)生或有可能發(fā)生危急情況的,迅速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企業(yè)負責人對發(fā)生需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以公司名義報告安監(jiān)等有關部門。

4、發(fā)生重傷、死亡事故,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像,并詳細說明。

5、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或安監(jiān)部門同意。

6、發(fā)生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經安監(jiān)部門同意,由企業(yè)領導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分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按規(guī)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并對干部職工進行教育。

7、企業(yè)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2)與所發(fā)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8、發(fā)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八牟环胚^”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并按照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根據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9、發(fā)生事故,必須按照企業(yè)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guī)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10、對因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安全規(guī)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負責任等行為而造成的事故,視情況按規(guī)定追究責任,并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

11、事故查清后,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安監(jiān)部門。

12、事故處理結案后,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鑒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等資料。

1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定期進行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第9篇 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至少應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督促檢查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工作。

2、會議內容以特種設備安全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了解特種設備的安全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等工作。

(.2)學習特種設備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3)通報特種設備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3、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fā)會議紀要。

第10篇 物流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駕駛員、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5.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fā)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6.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yǎng),并送到專業(yè)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7.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8.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guī)、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9.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二、車輛管理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fā)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yè),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fā)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yè)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yè)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yè),由駕駛員負責執(zhí)行。其作業(yè)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yè)維修工負責執(zhí)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jié)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yè)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zhí)行。

各級維護作業(yè)項目和周期的規(guī)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guī)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第11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

有效執(zhí)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內容與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

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

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有關事項,并做好會議記錄。

3.2.1、會議由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3.2.2、匯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jiān)督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2.3 、組織和協(xié)調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3.2.4、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檢查,有明確的目的和具體計劃(安全月、年檢、季檢、月檢計劃的布置、

落實)。

3.2.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3.3 、審查、批準新建、改建、大修的設計、計劃以及工程驗收和運行工作的監(jiān)控。

3.4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企業(yè)職業(yè)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職業(yè)病和職業(yè)衛(wèi)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關部

門做好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和婦女保護工作。

3.5、研究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在采用新工藝、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時,要有計劃的組織進行職業(yè)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6 、審核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

3.7 、審核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內容。

3.8 、審批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落實方案。

4、相關記錄

《會議記錄》

第12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為公司跨越式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應建立不同層次的安全生產目標,形成規(guī)范化管理體系中一個相對完整的部分,即對各子公司、各項目經理部下達任務,年終按目標實施考核、獎懲。

2、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特點

2.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訂:在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根據公司前期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訂本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并將目標列入公司年度考核。

2.2、安全生產目標的執(zhí)行:集團公司目標下達后,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再將目標進行分解細化,層層落實到各作業(yè)區(qū)及其班組,并依此檢查和考核。將完成情況與個人的經濟利益、先進評比、職務升遷等掛鉤,明確各級領導及每個人的目標及責任,以便每個單位、個人在工作中對照目標開展工作。

2.3、安全生產目標的檢查:年度目標確定后,公司每年組織專項安全生產檢查活動,檢查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對目標的分解及貫徹落實情況,每年組織年中和年底的目標執(zhí)行情況檢查,分析完成目標的經驗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標的問題和原因,制訂改進措施。

2.4、安全生產目標的考核:每年年底對各單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匯總,根據年初確定目標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兌現。通過對目標的考核兌現,達到目標管理的績效反饋,實現閉環(huán)管理。

3、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作用3.1、有利于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的制定。公司每年年初應制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通過目標管理的形式,

把指標下達到各部門,上下團結一致完成目標。

3.2、有利于公司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每個指標都涉及到很多部門,需要各部門之間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圓滿完成。

3.3、有效地調動部門和員工的積極性。各部門和員工在明確各自的目標和崗位責任后,能夠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合理安排各自的時間和精力,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自主完成任務。

3.4、有助于評估工作的開展。目標確定以后,通過階段性的檢查考核,使每個部門和員工清楚地知道各自目標完成情況,明確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使下一步的工作更有方向。

3.5、有利于考核。安全目標是考核的前提和內容,最終以目標的完成情況與考核工資、獎金以及工作成績掛鉤。

4、安全生產目標的建立

4.1、傷亡事故控制指標:不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不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不發(fā)生特別重大設備事故;不發(fā)生人員責任重大設備事故;不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不發(fā)生重大財物被盜事故;不發(fā)生其他重大的管理責任事故;

4.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指標: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確保生產過程安全有序。

5、保證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的措施和方法

5.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總經理辦公會上研究、貫徹落實***、國務院及建筑業(yè)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公司及各基層單位應制訂并完善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應堅持每季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分析總結每季度的安全生產情況,基層單位應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會,每季一次安全生產擴大會,使公司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層;通過安全述職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

5.2、深入宣傳貫徹公司安全理念,推動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確立“沒有消除不了的隱患,沒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并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活動,大力宣貫安全理念,推動公司企業(yè)安全文化的建設,以期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5.3、推廣安全性評價工作:安全性評價工作是基于公司對設備、管理等方面廣泛自查自改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的評價打分,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整改建議,變以往定性的安全檢查為定量的安全評價,對安全生產現實情況進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據發(fā)現的問題和建議,舉一反三,排查整改,然后再組織專家進行復查。在自查—整改—評價—整改—復查—再整改的評價循環(huán)中,公司通過對設備的整治、規(guī)章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5.4、開展危險點預控工作:公司在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基礎上,開展危險點預控工作。

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開展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以期防止了人身事故和誤操作事故的發(fā)生。

5.5、大力開展反違章活動;加大安全監(jiān)督檢查的力度和頻度,對事故、異常和違章堅持“三不放過”,對各類違章行為和違章造成事故的有關人員應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組織安全互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巡視活動。健全安全生產督察組織,配備交通工具和監(jiān)察設備,加強生產施工現場的違章查處,提高作業(yè)人員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5.6、辯識重大危險源,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在辨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類型、發(fā)生的可能性、發(fā)生過程、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協(xié)調等發(fā)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并實施演練,增強對突發(fā)重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5.7、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

5.7.1、采取外培、內培等多種形式,舉辦各類人員培訓班,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7.2、不斷創(chuàng)新安全教育的形式,舉辦題材新穎的各種集體安全活動,擴大安全教育室的功能和效果;

5.7.3、利用技能練兵和技能大賽活動,把安全業(yè)務與技能作為一個重點,提高生產作業(yè)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5.7.4、各部門及各施工項目應充分發(fā)揮安全活動日的作用,加強檢查,提高學習質量;

5.7.5、各施工項目應堅持把“三種人”、外包隊伍、農民工等各類人員的教育培訓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并列人工作計劃,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質,為安全生產提供可靠的保證。

6、獎罰規(guī)定和評審辦法

6.1、考核評審辦法:由安全部根據檢查實施細則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年底對各單位該年度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匯總考核。

6.2、實行獎懲制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同行政、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在處罰上,要堅持以教育為主,懲教結合的原則。

6.3、安全生產獎懲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給以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guī)程制度雖沒造成嚴重后果的,也要給以批評和處罰。

6.4、安全生產應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重獎;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應予以重罰;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6.4.1、獎勵

(1)通過公司年終安全檢查評比,對獲安全生產優(yōu)秀前二名的部門給予年度安全生產單項獎,獎勵額為:第一名的部門獎勵2000 至4000 元;第二名的部門獎勵1500 至3000 元。

(2)結合年終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工作實績考核,評選公司安全先進工作者,并發(fā)給200 元以上的獎金,以資鼓勵。

6.4.2、處罰

(1)對責任事故單位及主要領導人和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對上等級事故隱瞞不報的責任事故的單位,對無故拖延事故報告的單位,根據情節(jié)予以處罰,并通報批評。

由于違章行為而造成責任事故的,要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對責任事故單位處以1000 元--50000元的罰款,并對單位的主要領導以單位罰款的10%實施處罰。

一次責任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 元以上的單位,按照直接經濟損失15%的比例予以罰款。對事故主要責任者的處罰,按直接經濟損失的10%—30%執(zhí)行罰款。

重傷、死亡事故的處理結案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工會組織和檢察院審定認可的《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結案審批表》。

交通事故的處理結案依據當地交警部門裁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經濟損失數額的認定,依據當地保險部門認可的《估損項目清單》。

6.4.3、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承包風險金掛鉤。

6.4.4、獎懲執(zhí)行

通過年終評比,獲得安全生產先進的單位,在次年的安全工作會上予以公布。根據評比情況以及獎勵數,由公司財務部直接下?lián)芙o各得獎項目部。

個人獎勵由公司在次年的安全工作會上予以發(fā)放。

對責任事故項目部及有關人員的罰款,待事故處理結案后,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安委會的處理意見,從事故項目部的財務行政經費中劃撥,并入公司安全基金。

本管理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節(jié)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yè)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周、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程、法令和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yè)和規(guī)程、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復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fā)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第14篇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修訂規(guī)定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和修訂的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3.引用法規(guī)、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4.1安全勞資監(jiān)察處組織有關的專業(yè)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4.2安全勞資監(jiān)察處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4.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fā)布實施。

5.評審與修訂

5.1安全生產制度的評審

5.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fā)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fā)生重大變化;

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fā)生重大變化時;

5.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5.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guī)符合性;

b)與企業(yè)發(fā)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評審輸出

5.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5.1.4.2 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5.2安全生產制度修訂

5.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a)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現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與之出現沖突,或不能充分滿足法律、法規(guī)要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fā)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d)組織機構發(fā)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e)各級人員素質發(fā)生較大變化,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5.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fā)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xù)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修訂依據:

5.2.3.1國家行業(y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條例。

5.2.3.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5.2.3.3制度執(zhí)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xù),最后由總經理審批后,修訂版發(fā)布實施。

5.2.4 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zhí)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zhí)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zhí)行。

第15篇 y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月召開專門會議,總結當月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公司每季度組成由生產副經理任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檢查,檢查完畢進行總結并發(fā)通報。

第三條 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以《事故隱患通知書》通知受檢負責人,限期整改。

第四條 各分公司(廠)每月由主管經理(廠長)帶隊,對所屬工地(車間)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制定項目(車間)經理(主任)立即或限期整改。

第五條 各分公司(廠)的專職安全人員,根據本單位的生產安排制定巡回檢查計劃,對本單位所屬施工現場(車間)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通知項目(車間)經理(主任)整改,并上報分公司(廠)主管領導。

第六條 各項目(車間)經理(主任),除在日常檢查時,隨時檢查施工現場(車間)的安全狀況外,每周六對所屬施工現場(車間)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并作為周一教育的內容。

第七條 生產班組的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班前對施工現場,作業(yè)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巡回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糾正。

第八條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前要做好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經理帶隊,安全、機械、電氣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雨期重點檢查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的安全狀況;冬季重點檢查機械設備、施工用電、消防煤氣和外加劑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凍措施等。

第九條 各分公司在組織安全檢查時,必須對本單位工程分包隊伍安全生產情況同時進行檢查。

第十條 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必須按照“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的原則,進行整改,實行登記,消項制度,在隱患沒有排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第16篇 某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1、 嚴格執(zhí)行國家、總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在施工全過程中利用宣傳、交底、班前活動、安全制度牌等手段不斷提高職工的

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

2、 新入場職工接受公司、工地、班組分別組織的實施三級安全教育, 總共不少于2 4 學時。并把教育卡號做為現場職工上崗證證號作為個人接受安全進場教育的證明,未經考核合格的職工不可參加作業(yè)。對全體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每次不少于8 學時。安全教育內容要求執(zhí)行國家和總公司相關規(guī)定。

3、 工人變換工種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需進行職工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 學時。

4、 特種作業(yè)人員按“ 北京市特種作業(yè)人員勞動管理辦法”除必須持證上崗,現場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檔案,其安全教育除進場三級安全教育外,還須與總包方簽定特種作業(yè)人員崗位責任書,利用崗位責任書對此類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

5、 要求勞務隊負責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通過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前安全講話對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

6、 生活區(qū)要有安全標語,勞務隊利用黨建工作搞好后勤工作,關心職工生活,做好職工思想教育, 從思想上重視自我安全防護。

7、 未經安全教育或經教育考核不合格職工,不得安排參加施工,否則按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第17篇 食品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鑒于本公司是食品化工生產企業(yè),為了保證生產連續(xù)性,確保本公司的企業(yè)形象,完善企業(yè)內部管理,以確保公司產品的質量,提高市場參與競爭力,經本公司決定,特作如下獎懲規(guī)定:

一、嚴格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如發(fā)現遲到早退者,1-10分鐘扣3元、10-30分鐘扣4元、30分鐘扣10元,每月累計遲到早退滿10小時者扣30-50元,如個別員工的遲到早退是由于特使情況造成的,由有關部門負責人調查核實后簽字認可,可酌情處理。

二、嚴禁擅自中途離廠,若需提前離廠可請假,經部門領導同意后,并持有請假條,傳達室方可放行,否則,離場時間作曠工處理。

三、有事處理、休息必須有請假條,經部門領導批準,否則,作曠工處理,并扣除當月的獎勵。

四、嚴禁上班時間睡覺、脫崗、串崗、打牌、下棋或做一些于上班無關地事情,發(fā)現一次扣5-10,屢教不改者從嚴罰款,此外由于上述情況的存在造成各類事故的發(fā)生,按事故的情況進行不同處理。

五、嚴禁與生產和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生產區(qū),如發(fā)現扣除當事人及傳達室當班人員各5元(包括小孩進入生產區(qū))。

六、考勤卡于月初交財務科,凡遺失者需及時補卡,不交不補者財務科不結算工資。

七、認真按工藝操作和計量,正確投料,對違反工藝紀律和計量操作規(guī)程者,每查到一次罰款10-20元,因違反工藝、操作規(guī)程而發(fā)生各類事故者,做事故事例進行分析處理。

八、工作時間提前洗澡或沒有按公司規(guī)定的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及統(tǒng)一著裝者上崗,發(fā)現一次扣5-10元。

九、認真搞好365日的安全消防工作,嚴禁吸流動煙,嚴禁在禁火區(qū)吸煙,第一次發(fā)現對當事人扣發(fā)遵守制度獎500元,如有第二次發(fā)現立即除名,造成后果者移交司法機構處理。

十、不服從管理,不服從安排,一貫對廠紀廠規(guī)不遵守者,進行除名。

十一、本廠的員工和外來的員工應互幫互助,相處向兄弟姐妹,不吵架,不打鬧,發(fā)現一次雙方各罰50-100元,情況嚴重者,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十二、外來員工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當地地方政府規(guī)定和民約,尊重當地的風俗,不偷人家的事物,不敢損人利己的事情,辦好當地政府登記手續(xù)和住宿證,努力鍛煉好獨立生活的能力,搞好團結關系,絕不允許不在公司工作的老鄉(xiāng)在公司指定布置的房間住宿,如有發(fā)現此類事例一次警告,二次連同公司當事人一起開除。

十三、工作時間應全心全意完成本職工作,對出勤不出力者,一次警告,警告無效者除名。

十四、檢舉揭發(fā)違反廠紀廠規(guī)人員,揭發(fā)檢舉者獎勵10-50元。

十五、及時發(fā)現生產中存在的隱患,并及時報告廠部的獎勵100-500元。

十六、在生產工作中,認真搞好工藝操作為公司節(jié)約原料,提高效益的,按其表現獎勵100-500元。

要與公司其它制度如考勤,獎勵制度一致

第18篇 公司工廠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工廠)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一、范圍

1、本標準規(guī)定了文明生產管理的總則、內容及要求。

2、本標準適用于全廠各崗位的文明生產管理。

二、總則

文明生產是正確協(xié)調生產過程中人、物、環(huán)境三者之間關系的生產活動。它可使企業(yè)生產現場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從而為企業(yè)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三、內容及要求

(一)精神文明

在生產活動中,做到遵紀守法,愛護公共財產,同志間互相尊重,緊密配合,積極創(chuàng)造出輕松愉快的良好生產氛圍。

(二)開展“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守則活動。

1、不用的物品不擺放在現場,做到所需物品隨手可以拿到。

2、保持所需物品清潔,現場環(huán)境整潔。

3、做到科學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并進行檢查與考核。

(三)環(huán)境文明

1、職工著裝整潔,具有良好的環(huán)境衛(wèi)生習慣。

2、生產現場干凈、整潔,努力創(chuàng)造舒適的生產環(huán)境。

(四)操作文明

嚴格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揮。

(五)儲運文明

采用適當的器具和運輸工具進行儲運,防止出現損失和破壞,便于生產統(tǒng)計管理和質量管理。

(六)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圖,并組織實施。

2、使生產現場井然有序,保持生產均?。

(七)安全生產

1、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執(zhí)行國家、部、省及公司規(guī)定的有關安全方針政策。

2、加強安全宣傳工作,安全標語、警示牌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鐘長鳴。

3、嚴格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安全操作程序,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作業(yè)。

4、員工持證上崗,穿戴好勞保用品和安全帽。

第19篇 集團建設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產的日常性檢查、專業(yè)性檢查、季節(jié)性檢查、節(jié)日前后的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分公司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巡邏檢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檢查。

2、進行日常性檢查,經常普遍性的檢查,企業(yè)每年至少檢查4-6次,項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組每周、每班次都進行檢查,國外還有安技人員的日常檢查,還有各級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各自業(yè)務范圍內經常檢查。

3、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應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程、法令和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進行,檢查違章作業(yè)和規(guī)程、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機械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護措施,杜絕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產以自查為主,互查為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為主要內容,要結構氣候特點,開展防洪、防雷電、防坍塌、防高處墜落、防中毒等五防檢查。安全檢查要貫徹領導與群眾結合的原則,做到邊查、邊改,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復查制度。整改計劃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經常性安全檢查,能及時發(fā)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生產正常運行。

第20篇 宣鋼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預防事故發(fā)生,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特制訂本制度。

1.2公司所有職工都有事故隱患排查和報告的義務

1.3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涉及到的設備、設施、作業(yè)環(huán)境、生產工藝和勞動組合、作業(yè)行為等方面不符合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相關規(guī)定,從而可能引起事故的發(fā)生和職業(yè)病的,易造成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定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1.4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1.4.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1.4.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1.5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隱患所在單位是事故隱患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1.6公司相關專業(yè)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和配合各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1.7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報告,或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公司生產安環(huán)部在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實,發(fā)現所報告事故隱患屬實,應當立即告知事故隱患單位,協(xié)調相關部門盡快處理,落實責任(整改)單位。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和職責

2.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

2.1.1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與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相同。

2.1.2各部門(車間)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

2.2、主要責職

2.2.1公司安全委員會:全面負責公司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公司重大隱患整改,應明確隱患整改(或責任)單位責任、落實隱患整改資金、規(guī)定完成隱患整改的時間、督查整改(或責任)單位隱患整改措施和事故預案的落實情況等。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公司相關規(guī)定從嚴進行考核。

2.2.2生產安環(huán)部:負責安排專業(yè)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自我評價,定期開展安全大檢查、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等專項檢查。負責定期開展總廠消防、爆炸、危險化學品、治安保衛(wèi)等重要部位隱患排查和治理。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督促并配合各單位及時排查和治理消防和保衛(wèi)系統(tǒng)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對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并上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隱患整改后及時予以銷案;對重大隱患的治理過程進行跟蹤督促。負責督促各單位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負責隱患整改過程中的協(xié)調工作。負責建立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臺帳。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負責提出考核意見上報公司。

2.2.3技術部:負責定期開展公司基礎設施、特種設備和動力、電氣運行系統(tǒng)隱患排查;負責設備系統(tǒng)重大事故隱患的審核、立項、整治和現場驗收。負責落實部室、部門(車間)無法解決,需要依靠外部力量進行整改的事故隱患工作。負責建立公司設備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臺帳。

2.2.4各部門、部門(車間):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的定期排查和治理工作;負責一般隱患整改;對可能存在的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隱患整改過程的管理,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建立部門(車間)級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臺帳。

3、事故隱患排查和確認

3.1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形式分為:定期和不定期事故隱患排查。

3.1.1定期事故隱患排查:是指公司各專業(yè)主管部門及各單位組織的各類檢查(包括安全標準化審核、安全大檢查、設備、動力管網、消防、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等專業(yè)、專項檢查)。

3.1.2不定期事故隱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中排查事故隱患或作業(yè)人員在日?;顒又信挪槭鹿孰[患。

3.2公司相關專業(yè)部門根據專業(yè)要求定期組織對各類專業(yè)、專項進行隱患排查。

3.3公司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隱患排查,每季度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部門(車間)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隱患排查;工段每周要對本區(qū)域開展一次全面隱患排查;班組每天要對本崗位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3.4定期事故隱患排查要有主要領導帶隊。公司開展的隱患排查要有公司領導帶隊;部門(車間)組織的隱患排查要有部門(車間)領導帶隊;工段組織的隱患排查要有工段長帶隊;班組組織的隱患排查要有班長帶隊。

3.5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相關專業(yè)主管部門核實或共同研究確定。

3.6一般事故隱患由部門(車間)核實確定。

4、事故隱患的管理

4.1公司、部門(車間)要建立事故隱患管理領導小組。

4.2公司對事故隱患實行分級管理,一般隱患由部門(車間)組織整改。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有能力解決重大事故隱患,公司自行解決;如果公司沒有能力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政府相關專業(yè)主管部門,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過程進行中,相關單位和部門應積極配合、參與等其它工作。

4.3隱患整改實行逐級上報制,凡本級無力整改的隱患,應寫專題報告按分級管理原則上報上級專業(yè)主管部門,同時記入本級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專業(yè)主管部門整改不了的要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解決。

4.4重大事故隱患實行備案和銷案,經公司審核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各級均應建立重大隱患登記臺帳,按要求落實整改;同時公司要報政府安全管理部登記備案。重大隱患整改結束,公司要報政府安全管理部銷案。

4.4.1重大事故隱患備案內容

4.4.1.1事故隱患的名稱、地點、所屬單位;

4.4.1.2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危害程度;

4.4.1.3事故隱患的防范措施與應急預案。

4.4.1.4隱患的治理方案或整改計劃。

4.5部門、部門(車間)因其它因素對公司安全生產造成隱患的,相關單位要立即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由生產安環(huán)部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4.6上報政府并經確認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主管領導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討論、研究隱患的監(jiān)控、整改情況,嚴密監(jiān)視事故隱患的變化和動向,遇有緊急情況,要果斷處理,并及時匯報。

4.7各級、各類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必須實行閉環(huán)管理。

4.8公司組織排查的隱患要及時書面告知各單位,并對各單位隱患整改的情況進行跟蹤驗證,保留驗證記錄,驗證記錄要有整改責任人和驗證人簽名確認,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現場驗證,。

5、事故隱患治理

5.1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是事故隱患治理的主體,要對隱患治理過程進行全面負責,負責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到位。

5.2公司各相關部門在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要詳細審核隱患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治理過程中的安全運行和隱患的整改到位。

5.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單位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4隱患整治期間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發(fā)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5.5重大隱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間,公司專業(yè)主管部門和隱患屬所單位要定期加強監(jiān)控,隨時掌握重大隱患的動態(tài)變化,及時匯報。隱患整改結束,公司專業(yè)主管部門要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現場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實施整改。

5.6新、改、擴建項目投產前要做到不留隱患,建設、驗收和試生產過程中遺留的隱患,公司主體單位監(jiān)督建設單位要立即整改。

5.7公司要在隱患整改的資金上給予支持和配合,優(yōu)先安排隱患整改的有關費用。

6、獎勵與考核

6.1對排查、整治和防范事故隱患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獎勵。

6.2對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考核。

6.3對重大隱患瞞報的單位或個人給予批評、考核,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責任追究,給予嚴肅處理。

6.4重大隱患整改之前和整改期間沒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實,保證安全,沒有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單位,將給予嚴肅批評和考核,造成事故的將進行責任追究。

y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匯編(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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