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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消防安全,關乎企業(yè)的生命線,是保障員工安全、維護生產秩序、預防災難發(fā)生的關鍵所在。一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不僅能夠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還能有效規(guī)避潛在風險,確保企業(yè)穩(wěn)定運營。它是我們面對火患的盾牌,是我們日常工作中不可忽視的一環(huán)。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消防設施管理:包括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每位員工都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識和逃生技能。
3. 火災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火災應對方案,包括報警、疏散、滅火等步驟。
4. 安全巡查:設置專職或兼職的消防安全員,進行日常的安全巡查和隱患排查。
5. 危險物品管理:對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的存儲和使用規(guī)定。
注意事項
在制定和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時,我們需注意以下幾點: - 制度應具體明確,操作性強,避免模糊不清的條款。 - 培訓要注重實效,而非形式,確保員工真正理解和掌握。 - 對違反制度的行為,應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以示警戒。 - 制度需適時更新,適應企業(yè)的發(fā)展和環(huán)境變化。 - 鼓勵員工參與,建立反饋機制,不斷改進和完善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基石,其實施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參與和堅持。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和嚴格執(zhí)行,我們可以共同構建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為企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保駕護航。
消防安全考評與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考評與獎懲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一)本單位每年、季度、月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單位相關部門具體執(zhí)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執(zhí)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 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單位內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及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具體獎懲方式和量化標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4、違反規(guī)定,依法應當給與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可參考如下形式: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制度
(一)本單位每年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保安部聯(lián)合人力資源部具體執(zhí)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按本制度中相應條款執(zhí)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 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各部門起評分為0分,每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按評分標準加分,最終得分最高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得分最低的兩個部門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yōu)秀部門。
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及程序
(一) 保安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保安部負責人批準。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xiàn),獎勵金額每年兌現(xiàn)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內容,報保安部負責人批準后執(zhí)行。
(五)為加強友好百盛購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切實實行獎罰分明的原則,特制定下列獎勵規(guī)定:
1. 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xiàn)突出的,獎勵:50元。
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200元。
5.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50元。
6. 全年無火災事故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的部門獎勵100元;全年無火災隱患,并能模范遵守、積極貫徹學習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獎勵:200元。
7. 宣傳防火知識 ,積極鉆研消防業(yè)務,并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議和長遠規(guī)劃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認可,獎勵:200元。
8. 被評為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部門、個人的,獎勵:200元。被區(qū)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為先進的,獎勵500元;被評為市級先進的獎勵:1000元。
(六) 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正當利益、加強員工的管理,從而更好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使之進一步規(guī)范化、制度化,現(xiàn)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現(xiàn)的違法、違紀(尚不夠由司法部門處理)問題,除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分(處理)外,特對當事人和責任人按以下細則處罰。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處罰細則
(一)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20分的扣分:
1.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fā)現(xiàn)而未發(fā)現(xiàn),應報告而未報告的。
2. 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規(guī)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4. 未經消防局批準而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審要求而被責令拆除的。
5. 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6. 發(fā)生火災確定后,應立即報告“119”,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7. 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8. 違反消防規(guī)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9. 消防設施、器材發(fā)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500元罰款;15分扣分:
1. 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公司的。
2. 禁煙區(qū)吸煙的。
3. 不聽從或侮辱執(zhí)法者的。
4. 違反用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5. 不按購物中心、保安部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檢查中,發(fā)現(xiàn)明火或明火作業(yè)(電焊、氧焊)無審批手續(xù)的,而不制止的。
7. 發(fā)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救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8. 對本部門、崗位發(fā)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fā)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9. 因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的。
10. 違反用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1. 非專業(yè)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三)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元的罰款;7分扣分:
1. 未向工程部申請、登記,私自使用、安裝大功率電爐等電器;未能及時按照保安部或消防部門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見進行及時整改的。
2. 未按消防部門、保安部提出火災隱患整改意見進行徹底整改的。
3. 裝修、改建、擴建、明火、用電未經審批而動工的。
4.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作業(yè)的。
5. 擅自拆卸感煙探測器、感溫探測器或用物品包裹探頭而影響探頭正常工作的。
6. 未按制度、職責、程序辦事,影響消防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50元的罰款;2分扣分:
1.埋壓、圈占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響和延誤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損失而隱瞞不報的。
3.本部門、本部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解決不解決或超過整改日期的。
4.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災危險的,未造成損失的。
5.巡查中,發(fā)現(xiàn)有違反消防安全行為而不制止的。
6.在吸煙區(qū)亂扔煙頭、火柴梗,將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7.發(fā)現(xiàn)在禁煙區(qū)內吸煙而不制止的。
(五)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元的罰款:
1. 各部門、重點部位不落實崗位自查、有關記錄虛假的。
2. 防火巡查人員不落實巡查職責,有關記錄虛假的。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抽查不及格或組織培訓、學習無故不參加的。
4. 不按時參加消防例會的。
5. 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規(guī)定,被保安部下發(fā)消防安全違章通知書的。
員工在受到處罰后,應在5日內到保安部主動繳納罰金,逾期不交者加倍處罰。懲罰均與部門考核兌現(xiàn)掛鉤,并將此成績列入年終考核項目,個人則記入員工獎勵與處分記錄表,員工自第一次計分之日起,一年內累計計分5分以上,按如下規(guī)定處理:
5分--10分 一般警告
11分--15分 嚴重警告
16分--20分 辭 退
因人為原因造成損失的須按價賠償,并進行處理;違反《消防法》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門,按本處罰細則第三項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優(yōu)秀部門,按獎勵規(guī)定第八項進行獎勵。
第2篇 花城物業(yè)小區(qū)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花城小區(qū)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目的
為了預防火災事故,保護業(yè)主人身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__花城居民安居樂業(yè),特制定本防火安全、消防設施檢查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__花城物業(yè)服務中心。
三.職責
3.1部門負責人全面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3.2設備、設施負責人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工作
3.3安全負責人負責對全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培訓和實操訓練
3.4服務中心全體人員都是義務消防隊員,須全面了解掌握消防、防火知識
四.方法和過程控制
4.1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物業(yè)服務中心義務消防隊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4.2防火工作直接由物業(yè)服務中心負責人負責,為防火第一責任人,并將消防工作納入服務中心經營和發(fā)展計劃當中,以保證其正常進行;
4.3防火工作由物業(yè)服務中心負責人領導,由各執(zhí)行作戰(zhàn)小組負責實施,安全負責人對各小組的消防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并由安全負責人安排實施具體工作并安排消防滅火工作,由消防指揮中心負責接收報告警情;
4.4消防設備組平時應對消防設備的養(yǎng)護檢測及維修,保證其在緊急情況下的正常使用,在接到消防指揮中心火警時,先停市電,電梯只能供消防人員專用,改用應急電源,并啟動消防加壓泵,配合滅火人員使用消防設備;
4.5消防疏散組要熟悉消防通道,并隨時保持通道暢通無阻,火警時負責指揮安排人員安全撤離火災現(xiàn)場;
4.6消防滅火組對各類消防設備的性能、作用、構造應熟練掌握,接報警后應迅速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現(xiàn)場控制火勢和滅火;
4.7消防救護組應熟練掌握一些急救常識,能夠正確使用消防輔助器材,在火災現(xiàn)場應做到有傷者先救人、后救物的搶救方式,同時應控制火災當事人家屬的情緒;
4.8消防現(xiàn)場警戒組由當值安全員直接負責,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同時維持現(xiàn)場秩序,便于滅火救護的正常進行;
4.9任何人員都有維護防火安全、保護防火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人員都有參加組織滅火工作的義務;
4.10服務中心應當加強防火宣傳教育,提高業(yè)主的防火意識;
4.11對在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個人將給予獎勵;
4.12服務中心應定期組織員工參加消防知識學習,或外聘專業(yè)人員進行培訓,借以提高消防意識及專業(yè)技能;
4.13消防設備責任人要定期對小區(qū)設施設備及商鋪的防火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第3篇 y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二、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三、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四、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廚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節(jié)假日實行人員值班制度。
七、實行專人專項管理制度。
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總則
(一)、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幼兒園保教事業(yè)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幼兒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幼兒園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園內每位教職工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
(三)、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二、消防組織
(一)、園長為全園的防火總負責人;幼兒園設立防火領導小組,對幼兒園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做出決策。
(二)、園長為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園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負責本園具體的消防工作。
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1、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防火領導小組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保證綠色通道標志明顯,保證各安全通道暢通無阻。
2、對幼兒園教職工、幼兒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使所有教職工均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各班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兒園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jiān)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園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4、發(fā)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xié)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xiàn)場。
5、協(xié)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負責人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法規(guī)和幼兒園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本單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
5、組織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防火管理員主要職責:
1、認真負責做好本園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yǎng)工作
2、明確崗位職責,每天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標志、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火災預防措施
(一)幼兒園根據有關規(guī)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二)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有關規(guī)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并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三)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四)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guī)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yè)。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五)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六)幼兒園應安排專人夜間值班、巡查。
(七)在園內舉行大型_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guī)定,保證安全。
(八)法定節(jié)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置并匯報,不得擅離職守。
四、火災現(xiàn)場緊急預案
(一) 任何人發(fā)現(xiàn)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119),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并派人接應消防車。
(二) 發(fā)生火災時防火領導小組人員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 使用滅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師按指定樓道迅速組織幼兒疏散到樓下安全地帶。
(四) 任何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調查起火原因。
五、獎勵與處罰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規(guī),制止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
3、 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fā)生,事跡突出。
4、 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5、 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二)、對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并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的扣發(fā)獎金;造成財產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由幼兒園協(xié)助執(zhí)行罰款處罰和扣發(fā)獎金。造成人員傷亡的、單位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fā)現(xiàn)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xiàn)場時應切斷電源。
第4篇 提升機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機房工作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會正確選擇和使用消防器材.
2、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提升機房。
3、室內禁上存放易燃易爆品。機房內存放的潤滑油容器必須蓋嚴,并應避開電氣設備。
4、保持電氣設備完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處理。
5、保持電氣設備的清潔,電纜要吊掛整齊,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用電器,機房內不準有明火爐和點明火作業(yè)。
6、及時清理設備油污,用過的棉紗必須放在整嚴的鐵桶內,定期送至安全處所處理。
7、配齊滅火器2個、防火砂箱(0.2m3以上防火砂)并擺放整齊,定期檢查試驗。
8、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機房內。
9、一旦發(fā)生火災,應立即組織撲救.及時報警并向礦調度室匯報。
王屋山機運科
第5篇 s飯店消防安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fā)現(xiàn)部門或人員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營業(yè)廳內吸煙、使用明火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違反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保衛(wèi)部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fā)現(xiàn)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經營或采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保衛(wèi)部門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火災隱患或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提出解決方案,視情報送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guī)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內向公安消防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報告。
第6篇 某服裝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廠部設安全委員會,車間設安全小組,班組設安全員。負責各職權范圍內的防火工作。
2.負責企業(yè)的消防工作,認真執(zhí)行上級有關防火安全的指示和規(guī)定,組織員工制定防火公約。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教育,定期布置、檢查、總結防火廠作_指導員工遵守防火制度和技術操作規(guī)程。
3.設廠義務消防隊,在廠安全委員會和廠辦公室的領導和具體指揮下,開展消防活動.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業(yè)務知識和進行滅火訓練,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4.貫徹“預防為主,防泊結合”的方針.教育員工自覺遵守消防工作。每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
5.定期保養(yǎng)、維修和檢查各類消防器材,進行消防檢查,保證消防器材時刻處于良好戰(zhàn)備狀態(tài)。
6.負責了解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及火災原因.積極向領導和有義部門提供情況,對肇事者提出處理建議。
7.對消防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況予以慶彰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
8.在生產區(qū)嚴禁吸煙,嚴禁亂動消防設施.違者按規(guī)處理。-旦發(fā)生火災應及時組織撲救,并及時撥打火警電話。
第7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防火、防盜、防破壞的教育及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二、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后勤服務公司以各中心主任為安全領導小組。各中心必須將內部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項基本任務列入本中心的工作計劃。
三、中心主要負責人要經常對職工定期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提高防范能力。
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各中心領導應對職責范圍內的各種不安全因素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五、全體職工必須牢固樹立“三防”、“一?!币庾R ( 防火、防盜、防破壞、嚴格保密制度 ) 共同做好后勤的安全工作。
六、重要設備,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使用人必須按照安全程序進行操作,嚴防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七、設備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進行檢驗和更換,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解決,下班前必須認真檢查設備電源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
八、公司將對所屬各中心的安全工作進行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成績的和對公司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或避免重大消防和安全生產事故的中心和個人,根據簽定的安全生產責任狀的標準給予適當獎勵。對無視消防和安全生產工作、違反消防法規(guī)、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中心和個人給予處罰(處罰辦法見《責任追究制度》),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8篇 倉庫消防安全處罰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__倉庫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倉庫及人身受火災危害,保護倉庫設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實施細節(jié),結合本倉庫的特點制定以下措施:
一、吸煙管理規(guī)定
凡在倉庫內(非吸煙區(qū))吸煙的所有人員(包括承租人、運輸人員、保安人員、裝修施工等外來人員)罰款2000元,被處兩次(含兩次)以上者列入黑名單,禁止進入倉庫。以上違規(guī)行為若造成損失,除全額賠償外并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施工管理規(guī)定
1、 倉庫使用人是不得改變其使用單元本來的建筑結構,未經批準搭建的設施一律要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拆除,并對承租人和當事人各處以1000元罰款,拒不拆除的公司將按合同違約辦法立即和承租人解除相關合約。
2、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必須持相關有效的上崗證或工作資格證作業(yè)。倉庫使用人需要施工作業(yè)前,必須填寫《cc倉庫內施工申請單》,由承租人簽名確認,經現(xiàn)場主管簽名同意后才能施工,如果工程項目較大或可能導致出現(xiàn)安全隱患的還須反饋公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工程完工后由現(xiàn)場主管檢查,確認不違反消防安全生產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沒有檢查或檢查不合符要求的及擅自施工的工程一律視為違規(guī)項目責令拆除,并對承租人和當事人各處以1000元的罰款。造成損失的,除全額賠償外并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車輛管理規(guī)定
1、所有進入倉庫的車輛必須按照指示標志行駛,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的指揮,嚴禁在場內進行修車,洗車等倉庫無關的事宜,如有違反處以500元的罰款。
2、電動車原則上不允許進入倉庫內,確實有需要進入,須經當班保安同意,并應小心緩慢進出電梯和各通道,避免發(fā)生碰撞而損壞現(xiàn)場設施,如有損壞現(xiàn)場設施須照價賠償;車輛不能長時間停放在倉庫內,裝貨后應立即駛出倉庫,擅自將電動車停放在倉庫內的罰款2000元;如有在倉庫內對電動車或電池進行充電的罰款2000元并責令承租方與其使用人立即解除相關合約,禁止當事人進入倉庫。造成嚴重后果的,除全額賠償外并報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用電管理規(guī)定
1、倉庫電路只提供照明用電,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如電吹風、電燙斗、電爐子、電熱杯、電水壺、電暖氣、電飯鍋等)除沒收電器設備外并罰款1000元。
2、離開倉庫后未按規(guī)定關閉照明者罰款200元。
3、不能在倉庫內對任何用電器進行充電(如手機充電等),違者處500-1000元的罰款。
4、對有下列用電不規(guī)范情形之一,且未造成損失的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整改。
(1). 未經審批擅自安裝燈具、插座、私拉亂接線路者。
(2). 插座沒有固定安裝,亂擺亂放者;
(3). 線路未做防火護 套,走地線路未使用地槽保護者。
(4). 易發(fā)熱電器部位直接安裝在易燃材料上者;
(5). 接線頭未絕緣,且未安裝金屬線盒封閉者;
五、貨物擺放規(guī)定
1、頂距:指堆貨的頂面與倉庫屋頂面之間的距離。一般的平頂樓房,頂距為50厘米以上。
2、燈距:指倉庫內固定的照明燈與商品之間的距離。燈距不應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燈過于接近商品,燈光產生熱量導致火災。
3、墻距:指墻壁與堆貨之間的距離。墻距又分外墻距與內墻距。一般外墻距在50厘米以上,內墻距在50厘米以上。以便通風散潮和防火,一旦發(fā)生火災,可供消防人員出入。
4、柱距:指貨堆與屋柱的距離一般為50厘米。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發(fā)的潮氣使商品受潮,并保護柱腳,以免損壞建筑物。
5、垛距:指貨堆與貨堆之間的距離,通常為50厘米,垛距的作用是使貨堆與貨堆之間間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風檢查,一旦發(fā)生火災,還便于搶救,疏散物資。
嚴格執(zhí)行貨物擺放的“五距”規(guī)定,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先警告,拒不整改的對當事人和承租人分別處以每月500至1000元的罰款,直到改正為止。
六、走火通道管理規(guī)定
1、 禁止將貨物、雜物堆放在過道、樓梯等走火通道。違者對當事人和承租人各罰款500元,并責令立即清理,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2、保證走火通道照明系統(tǒng)正常使用,應急照明系統(tǒng)應處于良好狀態(tài)。
七、消防器材管理規(guī)定
1、遮擋消防設備設施(如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 滅火器、警鈴等),未造成損失的,對責任人罰款300元。
2、非緊急情況下擅自使用消防設備、設施,罰款300元。若造成設施損壞,除全額賠償外,并報相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3、非緊急情況下挪動分布在倉庫內的滅火器,擅自打開消防栓使用消防水的,罰款500元。
對違規(guī)行為實施重罰不是本公司的目的,而是一種管理手段。希望各方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fā)生,從而確保各方的生命財產安全。
第9篇 內部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公司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條例。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實行嚴格科學管理。
第二條 單位領導應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納入經營管理范疇,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使之逐步走向經?;?、制度化、規(guī)范化,并宣傳動員全體員工,高度重視和積極參于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條 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機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1、公司主管領導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總經理室每年定期與各部門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2、各部門應確定一名領導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本部門安全防火工作。
3、設置消防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防火專職干部及技術人員。
4、由各級各部門干部員工組成公司義務消防隊,經常組織滅火演練,定期進行考核評比。
5、加強防火安全宣傳,開展消防滅火知識學習,提高整體安全防火意識。
第四條 防火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1、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2、組織制定、修訂各項消防規(guī)章制度;
3、組織規(guī)劃部署、檢查、總結消防工作;
4、組織貫徹上級消防文件,定期向上級消防監(jiān)督部門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5、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6、對職工群眾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7、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8、組織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
9、組織制定緊急狀態(tài)下的疏散方案;
10、組織撲救初起火災,指導安全疏散;
11、調查火警事故,火災原因;
12、對本單位消防工作提出獎罰意見。
第五條 防火安全規(guī)則
1、嚴禁明火作業(yè),必要時需經消防安全機構批準,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2、嚴禁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3、嚴禁焚燒可燃物品;
4、嚴禁吸煙、用火、用電;
5、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6、定期檢查電氣設備,開關線路、照明燈具,對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及時維修或更換;
7、定期檢查維修煤氣管道系統(tǒng)及其附件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8、走道、樓板、出口等部位嚴禁堆放物品,必須經常保持暢通;
9、員工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疏散路線;
10、所有人員一旦發(fā)現(xiàn)火警,必須及時報告并迅速采取撲救措施;
11、組織滅火,同時組織迅速安全疏散。
第六條 嚴禁消防設備管理,搞好維護檢修。
1、消防控制中心應24小時值班,隨時觀察記錄火災報警及聯(lián)控系統(tǒng)運行情況;
2、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燈,必須隨時保證完整好用;
3、專用報警電話必須保證靈敏好用;
4、對建筑物內的火警自動報警系統(tǒng),滅火系統(tǒng)、消防排煙設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和消防栓等要定期進行檢查測試,凡失靈破損的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整好用;
5、消防水泵、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水泵結合器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他用;
6、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的各種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證完整好用;
7、建立消防設備運行維修檔案,記錄檢查維修情況。
第七條 本制度在試行中修訂完善,與上級規(guī)定不符處,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第一條組織管理規(guī)定:
企業(yè)將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到安全生產管理范圍,運輸部管理人員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實行監(jiān)管。2、 認真學習和貫徹執(zhí)行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完善車輛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確保車輛安全行駛。3、 積極參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教育培訓活動,定期總結分析本單位交通安全情況,及時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條 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
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并領取牌、證后方準上路行駛,制定機動車輛使用、維修、保養(yǎng)及考核管理辦法,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按照屬地車輛管理部門規(guī)定進行車輛年檢。2、 統(tǒng)一調度、統(tǒng)一管理企業(yè)機動車輛,__部負責制定責任明確、切實可行的車輛使用細則,落實車輛使用管理、安全責任。3、 嚴格控制機動車使用量,對所派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狀況進行監(jiān)督,已經發(fā)現(xiàn)故障的機動車輛嚴禁上路行駛,杜絕安全事故發(fā)生。4、 車輛管理部門對車輛保養(yǎng)和修理實行審核制度,車輛檔案管理實行“一車一檔”;按照國家交通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指定具備資質的廠家維修保養(yǎng)車輛。5、 機動車輛在執(zhí)行公務時,必須持有企業(yè)統(tǒng)一印制的“派車單”,__部__管理人員應督促駕駛員對車輛狀況進行嚴格檢查。6、 機動車輛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駕駛員外出執(zhí)行公務或節(jié)假日使用車輛,應注意安全停放保管,防止車輛管理失控或被盜等安全事故(案件)發(fā)生。
第三條駕駛員安全管理規(guī)定:
規(guī)范機動車輛駕駛員的招聘程序,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核發(fā)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技術熟練并掌握車輛日常維護保養(yǎng)知識。2、 建立機動車駕駛員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檔案內容包括:駕駛員文化程度、駕齡、健康狀況、教育培訓、安全行駛、獎勵懲處、事故登記處理及駕駛車輛變動及崗位變動、離職等情況。3、 加強對駕駛員法制觀念、職業(yè)道德教育及專業(yè)技能培訓,強化駕駛員遵章守紀和“安全第一”意識。駕駛員因酒后駕車、超速行駛、私開亂停等違章行為被交通管理機關罰款,費用由責任人自理;駕駛員開車辦私事,一經發(fā)現(xiàn),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降薪、調崗、辭退處罰。
第四條事故處理規(guī)定:
機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員必須迅速采取相應的搶救或保護措施,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機關和本單位管理部門報告。2、 發(fā)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__部應向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延報事故情況 3、 對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落實安全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責任人過失、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安全教育。4、發(fā)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和結果,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檔案記錄。
第10篇 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使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強和規(guī)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學校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體師生員工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學校法人代表為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領導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實施全校消防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第四條凡在本校工作、學習、居住的師生員工、學員、家屬和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自覺維護消防安全。
第五條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門及轄區(qū)派出所的指導。
第二章 消防安全組織與責任
第六條學校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置在保衛(wèi)科。具體負責全校日常性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檢查、指導和管理工作。
第七條校內以各年級為單位成立防火安全小組,負責開展本年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學校和各年級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技術規(guī)范。保障本年級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
2、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日程。與教學、科研、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職責。
4、對同學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5、組織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治和消除火災隱患。
6、確定重點防火部位,組織制定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條各班級應確定本班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本班級的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對承包、租賃房屋,在訂立的合同中要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承租的單位或個人應在其承租、使用范圍內必須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一條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各使用單位或個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共用部分應明確各自的管理責任。
第十二條教工住宅區(qū)的物業(yè)管理部門,應對教工住宅區(qū)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4、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教工住宅區(qū)由專職消防人員負責居民住宅樓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的新建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有關規(guī)定,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進行設計、施工。開工前應將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由總務部門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批,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施工。校內禁止建造任何形式的違章建筑。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修工程安裝消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或自動噴淋滅火系統(tǒng)等消防設施時,建設單位應向消防管理部門申報,批準。工程竣工后,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對竣工圖紙進行審核簽字并參與消防驗收。
第十六條承建(裝修)學校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應在進場一周內到學校總務部門簽訂《建筑(裝飾)工程消防與交通安全責任書》。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接受消防管理部門的消防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負責施工現(xiàn)場及其員工住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第十七條全體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遵守消防法規(guī),掌握消防知識。電工、木工、庫管工、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工種或本行業(yè)的安全操作規(guī)定。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yè)。動火用電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確定下列場所為消防安全重點,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計算機控制中心,網絡中心、電視轉播系統(tǒng);
2、實驗室;
3、圖書館、科技館、檔案室;
4、如琢樓;
5、學生宿舍(公寓)、學生食堂教工宿舍;
6、體育、學術報告廳;
7、教學辦公樓、教學樓;
第十九條舉辦大型_、晚會等文體活動時,活動場所應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對活動現(xiàn)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二十條各班級應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事先向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并完善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第二十二條公眾聚集場所以及人員密集的部位,必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二十三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應對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加強日常的用火用電管理。
1、電器設備的安裝、架設電線,必須由電工專業(yè)人員進行,并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不得降低標準;
2、集體宿舍、學生寢室,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線,不準違章使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水煮器或100w以上大功率燈泡照明;
3、實驗室使用電器設備、電爐等必須要有專人看管,下班或人離開時,應關閉電源;
4、不準在禁火區(qū)動火。因特殊情況需要動火時,必須經消防管理部門批準,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五條發(fā)生火災時,應立即撥打 119報火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xiàn)場。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六條消防安全重點管理單位應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內容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
記錄。
第二十七條消防安全檢查學校每季度進行一次。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重大節(jié)日和寒暑假前,各部門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學校消防管理部門每年應組織具有維修資質的單位對滅火器材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并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進行水壓試驗、滅火劑重量和有效期的檢查、維修。滅火器材應當建立檔案資料,注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下列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1、違章進入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著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三十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消防管理人員應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三十一條對于整改火災隱患涉及到校園整體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填寫火災隱患整改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五章 消防檔案
第三十三條消防安全重點管理部門必須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內容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要全面、詳實反映本部門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消防檔案應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11篇 機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房控制室內不得會客、吸煙、不得動用明火,應在明顯位置張貼禁煙標識。
二、機房或控制室內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雜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機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員交接班前后必須認真檢查電機線路、機器運行、設備運轉情況是否正常。
四、用于機器設備保養(yǎng)維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裝物、擦試劑、涂料等物料用完后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隨意丟棄。
五、機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認真學習劇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并持有特殊工種資格證書。
六、機房或控制室的工作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做好工作記錄,不得在當班期間擅離職守或干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七、機房或控制室內嚴禁私自拉電源或安裝電氣設備。
八、機房或控制室內應當配有相應數量的滅火器,值班人員應了解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實行責任制,堅持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遇有火災、火險及時撲救。
九、機房控制室內的所有設備、電氣線路要經常性的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
十、公司質檢小組不定時的對庫房進行安全檢查,機房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檢查。
第12篇 汽車修理廠消防安全制度
(一)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要按照《消防法》第14條的規(guī)定,督促落實汽車維修企業(yè),認真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自身消防監(jiān)督管理,抓緊制定規(guī)章制度,明確、細化和規(guī)范具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預防火災能力。
(二)各類車間設置宜設置應不低于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內,嚴格按照《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廠設計防火規(guī)范》要求進行防火設計、施工到竣工消防驗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間距,根據需要設置門、防火墻、窗通風孔、機械排風系統(tǒng)和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嚴格消防審核、消防驗收,把好源頭關。
(三)按行業(yè)標準配置防爆電氣設備,規(guī)范敷設室內電線,特別是甲、乙類物品運輸車修理車間以及修理廠內的噴漆間、電瓶間、乙炔間等室內的電氣設備均應按國家標準《爆炸和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落實從業(yè)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具體應參照修車庫滅火器配備數量標準配置,修理廠從業(yè)人員應建立培訓制度,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采用。
(四)、對車間設置有職工宿舍、廚房的修理廠強行遷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不行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公安消防部門一經發(fā)現(xiàn)應責令強行遷出,減少火災隱患。對于存在火災隱患拒絕整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條例》的規(guī)定嚴格處罰。
(五)各職能部門加強協(xié)作,緊密配合,進一步完善消防監(jiān)督。公安消防機構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觀規(guī)律,督促、指導好基層派出所對此類場所的三級消防監(jiān)督管理,明確三級管理責任和單位,防止失控漏管,協(xié)調好本轄區(qū)內職能部門對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廠主管行業(yè)部門應按行業(yè)標準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應吊銷其修理資格證。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門不發(fā)給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治安部門在核發(fā)特行許可時應由消防部門對修理廠安全問題出具消防合格意見書。只有通過緊密配合,協(xié)作管理,才能保證維修企業(yè)安全健康的發(fā)展。
第13篇 印刷廠消防安全制度
一、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消防訓練,提高職工對防火安全的認識,增強滅火技能。
二、完善防火組織機構,搞好安全防范,建立健全防火責任制,劃分防火責任區(qū),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整改。
三、嚴禁在倉庫、車間吸煙、使用明火,生產用火和生產取暖須經主管人員批準后在規(guī)定地點,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四、加強電源管理,定期檢修,發(fā)現(xiàn)電源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進行維修,下班時切斷電源。
五、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保證完好有效,放置地點醒目易取,使每位員工掌握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
六、提高警惕,嚴防壞人縱火破壞,如發(fā)生火警應保持鎮(zhèn)靜,積極設法撲救,并迅速報警。
七、如違反規(guī)定,對造成火災事故者要追究責任,并根據情節(jié)、后果從嚴處理。處理火災事故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第14篇 管理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管理處必須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小區(qū)經理,作為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小區(qū)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貫徹執(zhí)行安全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標準。
2、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不定期組織成員對全公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事故組織調查處理。
3、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4、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5、小區(qū)經理每月組織主管、電工、保安對本管理區(qū)域進行安全消防檢查(至少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檢查中發(fā)現(xiàn)安全消防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安全消防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并復查追蹤改善情況。
6、定期檢查電梯設備,保證電梯的正常運行。定期由電梯公司派專業(yè)維修人員對電梯設備運行保養(yǎng),物業(yè)管理相關人員在旁監(jiān)督。
7、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擺放貨物、停放車輛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8、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9、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或覆蓋,保持消防標志的清晰明了。
10、建立消防設施、設備檢查登記制度。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經常檢查、抽查,發(fā)現(xiàn)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損壞應及時報告公司、業(yè)委會及公安消防管理部門。
11、嚴禁在地下車庫、地下室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2、電工負責小區(qū)各區(qū)域的安全防火工作,必須持證上崗,按章操作,對違規(guī)用電、操作的行為持有監(jiān)督及責令權。
13、如發(fā)生重大事項必須做到半小時內口頭匯報相關部門及負責人,2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具體情況。
第15篇 生產車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員工宿舍的環(huán)境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各車間課長,負責本部門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車間內要保持環(huán)境清潔,各種物料碼放整齊并遠離熱源,注意室內通風。
四、保證車間內防火通道的暢通,出口、走道處嚴禁擺放任何物品。
五、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臨時需要,需報安全生產小組批準,由機電課辦理。用后及時拆除。
六、使用各種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
七、各機械設備運行期間,要加強巡視,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
八、避免各種電氣設備、線路受潮和過載運行,防止發(fā)生短路,釀成事故。
九、車間內禁止使用明火,如確實需要,須填寫《動火申請》,征得安全生產小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須由專人負責,使用后保證處理妥當無隱患。
十、公司安管員按時對各生產車間內各部位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報告壁掛整改。
十一、車間內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并填寫點檢表,保證完好不效,隨時可用。
十二、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車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 離開。
十三、發(fā)現(xiàn)火災險情按《消防應急預案》操作,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由義務消防隊及時、有效的撲救,并立即報警同時向公司報告。
第16篇 管理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消防安全生產,保證公司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生產。
3 相關文件及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第70號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主席第6號令)
《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07號)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生產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61號)
4 職責
4.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4.1.1 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4.1.2 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
4.1.3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1.4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
4.1.5 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1.6 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4.1.7 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火災應急預案,并實施演練。
4.2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為公司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4.2.1 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4.2.2 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4.2.3 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2.4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2.5 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4.2.6 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4.2.7 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4.3 公司辦公室是公司本部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消防安全綜合管理,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生產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4.3.1 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guī),擬訂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4.3.2 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措施及時整改。
4.3.3 負責編制消防器材、消防用品的需用計劃。
4.3.4 負責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4.3.5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安全負責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生產工作。
4.4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配合辦公室做好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4.4.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臺帳資料。
4.4.2 配合黨支部辦公室、辦公室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4.4.3 配合各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4.5 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門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組織消防檢查,
開展教育培訓,落實防火措施,確保部門防火安全,具體需履行以下職責:
4.5.1 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負責部門消防管理和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4.5.2 經常性檢查部門辦公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及時予以處理。
4.5.3 負責落實部門消防安全防護措施,設立兼職消防安全員實施監(jiān)督。
5 總則
5.1 公司消防安全生產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5.2 公司任何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及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5.3 公司各部門應經常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
5.4 公司對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6 主要內容
6.1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6.1.1 新入職員工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由公司各職能部門結合“新上崗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組織實施,培訓內容包括: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6.1.2 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由各職能部門、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6.1.3 公司定期進行火災應急預案演練。如設立義務消防隊,要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6.1.4 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負責人、兼職消防安全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6.1.5 各職能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本部門的特點進行針對性的教育。
6.2 防火檢查制度
6.2.1 公司辦公室應當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6.2.2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
6.2.3 公司各職能部門應對本部門辦公場所組織日常性的防火檢查。
6.3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6.3.1 公司辦公區(qū)域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6.3.2 上班時間,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6.3.3 各職能部門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6.3.4 公司辦公室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維修。
6.4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6.4.1 公司辦公區(qū)域內所設置的消防器材、設施由物業(yè)公司責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各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6.4.2 公司辦公區(qū)域內所設置的滅火器材,應由辦公室每季度檢查一次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如發(fā)現(xiàn)滅火器材不符合使用要求,公司辦公室應及時與物業(yè)溝通以及時充裝和添置。
6.4.3 各職能部門應對公司員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
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6.5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5.1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會同辦公室每季度對各職能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xiàn)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6.5.2 公司各職能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單同時,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立即向公司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各職能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6.5.3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職能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確認后存檔備查。
6.5.4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相關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6.5.5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公司消防安全檢查組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明火。
(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3)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5)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6)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整改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6.6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6.6.1 用火安全生產
6.6.1.1 辦公區(qū)域內不得隨意動火,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申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需落實人員現(xiàn)場監(jiān)督或不定時派人巡查。
6.6.2 用電安全生產
6.6.2.1 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6.6.2.2 各職能部門下班后,可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6.6.2.3 禁止私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6.7 兼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6.7.1 義務消防員應在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下定期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6.7.2 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6.7.3 按照預案定期進行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6.7.4 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6.8 火災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6.8.1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應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火災應急預案。
6.8.2 定期組織員工學習和熟悉火災應急預案。
6.8.3 按制定的預案定期進行演練。
6.8.4 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xiàn)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6.9 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6.9.1 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辦公室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6.9.2 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有接地裝置的,要確保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
6.9.3 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查,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6.9.4 嚴禁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
6.9.5 嚴禁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
6.10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6.10.1 公司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年度部門安全生產考核,根據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與獎懲制度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6.10.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建議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給予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xiàn)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xiàn)者。
6.11 消防安全臺帳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應建立健全消防臺帳。消防安全臺帳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生產情況。
6.11.1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兼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6)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7)火災應急預案。
6.11.2 消防安全生產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2)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3)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4)火災應急預案的演練記錄;
(5)火災情況記錄;
(6)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7 記錄
7.1消防安全臺帳資料
8 附則
8.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17篇 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文件,針對人員密集場所的特點,特制訂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 人員密集場所是指下列場所:
(一)各站、食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場所;
(二)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活動館;
(三)脫水站,員工集體宿舍。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條 人員密集場所應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人員密集場所產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相關租賃合同時,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由人員密集場所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tǒng)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員、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經過消防職業(yè)培訓,持證上崗。保安人員應掌握防火和滅火的基本技能。
第七條 人員密集場所應明確專人擔當義務消防員和逃生引導員,數量不應少于本場所從業(yè)人員數量的30%。義務消防員和逃生引導員應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滅火的基本技能,定期開展消防演練,并經市級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培訓工作由市安監(jiān)局負責,演練由公安消防部門負責。
第八條 人員密集場所電工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和勞動技能鑒定部門核發(fā)的電工證后,方能從事電氣工作,嚴禁無證人員從事電氣工作。
第九條 人員密集場所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或委托管理單位的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明確本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逐級消防負責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三)開展消防法規(guī)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yè)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疏散人員,維持火災秩序,保護火災現(xiàn)場,協(xié)助火災調查;
(八)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第十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場所的消防安全情況,全面負責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三)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四)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裝備;
(六)針對本場所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十一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三)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四)組織實施對本場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五)組織管理義務消防員和逃生引導員,開展日常業(yè)務訓練;
(六)組織從業(yè)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七)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八)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組織實施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計劃;
(二)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三)按照規(guī)定實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檢查,管理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維護管轄范圍的消防設施;
(四)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防火災隱患,不能消除的,應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五)發(fā)現(xiàn)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人員疏散和初期火災撲救。
第十三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職責: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guī)程,按照規(guī)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設備的正常運行;
(二)對火災信號應立即確認,火災確認后應立即報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三)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部門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四)不間斷值守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
第十四條 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職責: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功能和操作規(guī)程;
(二)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等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確保有關閥門處于正確位置;
(三)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及時向上級主管人員報告;
(四)做好運行、操作和故障記錄。
第十五條 義務消防員、逃生引導員職責:
(一)按照采氣管理一區(qū)的管理規(guī)定進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
(二)發(fā)現(xiàn)火災應及時報火警并報告主管人員,實施火災撲救,引導被困人員逃生疏散;
(三)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三章 防火巡查、檢查
第十六條 人員密集場所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一)防火巡查和檢查時應填寫巡查和檢查記錄,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檢查中應及時糾正違法違章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整改的應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
(二)防火巡查時發(fā)現(xiàn)火災應立即報火災并實施撲救;
第十七條 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十八條 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標志、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七)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八)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第四章 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員集中的廳(室)以及儲油間、變配電室、鍋爐房、廚房、空調機房、資料庫、可燃物品倉庫、化學實驗室等應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器材;
(三)應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四)應列入防火巡查范圍,作為定期檢查的重點。
第二十條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二)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應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三)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四)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五)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tǒng)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第二十一條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所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
(三)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六)保安人員、義務消防員、逃生引導員基本情況;
(七)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第18篇 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qū)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zhí)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安環(huán)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yè)時,需廠安環(huán)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yè)。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guī)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zhí)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guī)定》。
第19篇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各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二、應張貼圖畫、消防刊物、視頻、網絡、舉辦消防文化活動等形式對公眾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三、各單位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yè)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參加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專門培訓。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應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五、應對新上崗或有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達到“四懂、四會”要求;
六、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guī)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七、宣傳教育、培訓情況,應做好記錄。
注:“四懂”即懂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四會”即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第20篇 企業(yè)消防安全三級檢查制度
(1)一級檢查由物業(yè)部指導、監(jiān)督各部門組織實施
①每個職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火情隱患,本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否則發(fā)生事故要由本部門負責人或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②物業(yè)部負責指導、監(jiān)督、檢查。消防助理負責對物業(yè)的消防設備、設施及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下來。施工現(xiàn)場防火安全,也由消防助理每天進行檢查。
③物業(yè)部主管每周將檢查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2)二級檢查由管理處組織實施
①管理處主任每周組織物業(yè)部等部門對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②檢查各部門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處理及整改火情隱患,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
③每月向公司消防責任人匯報一次管理處消防安全情況。
(3)三級檢查由公司總經理實施
①每月由公司總經理或授權他人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前要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公司消防責任人(總經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
②檢查各管理處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執(zhí)行情況,好的表揚獎勵,差的批評處罰。
消防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消防日檢查登記表,消防安全周檢、月檢、季檢、年檢記錄,并將記錄統(tǒng)一由消防中心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