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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煤礦設備定期檢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分類:根據設備的重要性和使用頻率,將其分為關鍵設備和一般設備。
2. 檢修周期:設定不同的檢修周期,關鍵設備通常更頻繁,一般設備根據運行狀況確定。
3. 檢修內容:包括常規(guī)檢查、性能測試、故障排查及預防性維護。
4. 檢修流程:從停機、安全隔離到檢修完成,每個步驟都有明確的操作指南。
5. 記錄與報告:每次檢修后,需詳細記錄檢修情況,并提交報告。
內容是什么
關鍵設備的檢修通常涉及電機、輸送系統(tǒng)、通風設備和安全設施。常規(guī)檢查包括設備外觀檢查、潤滑系統(tǒng)檢查、電氣系統(tǒng)的絕緣測試等。性能測試則評估設備的工作效率和穩(wěn)定性。故障排查通過數據分析和現場觀察,預測潛在問題。預防性維護則采取更換磨損部件、清潔設備、調整參數等方式,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對于一般設備,檢修主要關注其運行狀態(tài)和磨損程度,以防止突然故障影響生產。記錄與報告的目的是跟蹤設備健康狀況,為制定未來的維護計劃提供依據。
規(guī)范
執(zhí)行定期檢修制度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范:
1. 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確保檢修人員的生命安全。
2. 持證上崗,只有經過培訓的人員才能進行設備檢修。
3. 實施標準化作業(yè),遵循既定的檢修流程和標準。
4. 建立反饋機制,對檢修結果和設備性能進行持續(xù)跟蹤和改進。
5. 定期評估檢修制度的有效性,適時調整和完善。
重要性
煤礦設備的定期檢修至關重要,它直接影響著煤礦的生產效率和安全性。及時的檢修能發(fā)現并解決設備隱患,防止意外停機,保證生產的連續(xù)性。良好的設備維護也有助于延長設備壽命,降低運營成本。更重要的是,定期檢修是保障礦工生命安全、防止礦山事故的重要措施。因此,建立健全的煤礦設備定期檢修制度,是企業(yè)管理和安全生產的基石,不容忽視。
某煤礦設備定期檢修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煤礦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1、每月必須保證有不少于24小時的全礦停產檢修時間,全年停產檢修時間不得少于12-15天。
2、月停產檢修的各單位,在23號前要將檢修項目、所需備件、材料報送機電科。
3、每月25日由礦開停產檢修會議,落實計劃。
4、重要設備的檢修要有檢修標準、措施,檢修后要驗收總結。檢修結果要填入設備檢修記錄報送機電科,存入設備技術檔案。
5、對三班運轉的設備,除月檢外,必須堅持班檢制度,每班保證1-1.5小時的檢修時間。
6、綜采工作面除月檢外,必須保證每圓班六小時的日檢時間。
7、每次檢修超出計劃檢修時間要提前報機電科,經礦領導批準后進行。
8、采、掘、開移動設備實行定期、輪流升井檢修制度,工作面結束后,設備必須升井檢修,嚴禁倒裝。
機電設備定期檢修是超前防范機電設備事故和消除機電設備安全隱患的有效辦法。各單位特別是包機組成員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設備完好標準》和《設備定期檢修圖表》,對機電設備進行規(guī)定項目的檢修。對所檢修的設備要定措施、定人員、定檢修項目。落實好材料、配件,制定好驗收標準。各單位領導要對定期檢修切實負起責任,監(jiān)督檢查落實好設備的定期檢修。所有的定期檢修必須要詳細填寫、簽名備查。
第2篇 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煤礦生產現場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依據國家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
涉煤二級公司及煤礦要根據集團公司煤礦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實際的相關制度。
第二章 安全設施、設備概念及范圍
第三條 安全設施是指企業(yè)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煤礦開拓與開采過程中頂板管理、礦井通風、瓦斯防治、粉塵防治、防滅火、防治水、電氣提升運輸、安全監(jiān)控、礦山救護保健
和緊急避險六大系統(tǒng)等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范技術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
第五條 安全設施、設備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第六條 煤礦井下安全設施、設備凡屬礦用安全標志產品的必須具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第七條 安全設施投運前,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
操作規(guī)程,及時貫徹到位,操作人員要掌握安全設施、設備的工作原理、
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yǎng)知識等,按規(guī)定經考試合格持證后, 方可上崗。
第八條 應制定安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
管理,明確職責部門,按規(guī)定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組織驗收,符合設計要求,驗收人員
簽字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條 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檢查制度,由相關負
責人具體落實;建立設備的運行、維護、養(yǎng)護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便于日后維護保養(yǎng)。
第十一條 按照行業(yè)規(guī)定需要定期監(jiān)測檢驗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定期檢測,檢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經過大修后必須經過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嚴禁帶病使用。發(fā)現問題必須停止使用,
處理合格后方可投運。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第十四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或更換,安全設施、
設備更換、維修、報廢或停用,應及時做好記錄。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和零部件磨損嚴重,設備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災害和重大事故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3、國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維修后經檢測達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五條 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追查每一起安全設施、設備事故。
第十六條 安全設施、設備逾期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監(jiān)測檢驗,繼續(xù)
使用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因此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加重處理。
第十七條 安全設施、設備操作和使用人員發(fā)現安全設施、設備存
在故障不停用不匯報繼續(xù)使用的按照《煤礦安全紅線管理制度》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晉能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3篇 煤礦設備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設備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yè)“管理制度”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機電設備都應登記造冊,機電管理部門負責設備的登記工作。
(三)設備的登記臺賬具體內容至少包括:設備的所有銘牌參數、設備的購買時間、
驗收投入使用時間、技術特征數據、維修保養(yǎng)記錄、設備原值等。
(四)購買使用的設備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安全標志準用證。(五)機電管理部門負責對每臺使用的設備懸掛設備管理牌,內容至少包括:名稱、
型號、編號、維護責任人、維護時間、用途等,配電設備還需標明電壓、電流等技術特征值。
(六)機電管理部門負責管理保護所有設備的銘牌,確保銘牌完好,對不完好設備要登記備案,懸掛自制銘牌,自制銘牌格式和內容必須與出廠銘牌保持一致。
(七)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煤礦實際的相關機電設備管理規(guī)定,如維修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電氣管理制度以及具體設備的管理制度等。
(八)必須按相關要求,對需要檢測檢驗的設備定期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安全檢測檢驗。
第4篇 d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在用安全設備管理,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296號)、《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標準,結合生產實際對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周期嚴格執(zhí)行安監(jiān)總規(guī)劃[2022]99號文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屬于檢測范圍內的設備在安裝完成后、投入運轉前必須經檢測后方可投入運行。
二、機電科每年12月10號前,制定出下一年度的檢測檢驗計劃報長治市煤管局檢測中心。
三、檢測檢驗程序:煤礦提出申請,長治市煤管局檢測中心根據年度檢測檢驗計劃進行現場檢測、報告編制、出具報告。
附件: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關于下發(fā)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第一批)的通知安監(jiān)總規(guī)劃〔2022〕99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yè):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在用安全設備管理,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296號)、《煤礦安全規(guī)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規(guī)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1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標準,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研究制定了《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目錄》),現下發(fā)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煤礦企業(yè)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對煤礦在用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測,以保證正常運轉。具備檢測檢驗能力的煤礦企業(yè)可以自行組織檢測,或委托具備專業(yè)能力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檢測。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明確規(guī)定以外,任何單位都不得強制煤礦企業(yè)接受指定的專業(yè)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檢驗。
二、具備檢測能力的煤礦企業(yè)和承擔檢測檢驗任務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要依法依規(guī)、客觀真實、準確地開展檢測檢驗,對檢測結果和出具的檢測檢驗報告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三、各級煤礦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督促煤礦企業(yè)嚴格執(zhí)行礦用設備定期檢測制度。各省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可以結合駐在地區(qū)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根據有關法規(guī)和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制定適合本地區(qū)的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
《目錄》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或出現新情況,請及時反饋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規(guī)劃科技司、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科技裝備司。
第5篇 _煤礦設備包機制度
包機制是機電設備(機巷)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機組成員包括:操作人員(司機)、維修人員、班(組長)、單位分管隊干。
1、操作人員要時刻注意設備的運轉情況,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做到四檢查:即檢查各部零件緊固與性能;檢查油路和油量是否可靠適當;檢查操作系統(tǒng)和安全設施是否靈活可靠;檢查 有無隱患問題。發(fā)現的問題和檢查情況及時記錄。
2、檢修、維修工每天對設備的各部件必須詳細檢查一遍,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主要設備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設備定期檢修要求制定設備檢修項目、時間,和設備的小修、中修、大修的計劃和具體任務,并認真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備用配件、材料等要妥善保管,完好備用。
3、班(組)長作為包保機臺(巷)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對包保機臺(巷)的設備完好、安全運行負具體領導責任。對設備的定期檢修、保養(yǎng)負監(jiān)督落實的直接責任。
4、隊領導按計劃定范圍,主管隊長每月上崗檢查不少于四次,分管隊干每周不少于兩次。對設備全面檢查并填寫記錄和安排檢修時間及任務。
5、每月25日前由機電科組織對全礦井機電設備進行完好性能檢查,統(tǒng)計設備“三率”。并以此作為考核包機組成員責任的依據之一。
各單位必須認真執(zhí)行好包機制:誰使用誰保養(yǎng)維護,誰包機誰負責安全運轉,誰承擔安全責任,大型設備從機械到電氣,從主機到輔機,從環(huán)境衛(wèi)生到設備衛(wèi)生,都要包機到人,并掛標志牌;電機車司機要開自己的車;每臺機車的維護檢修都包機到人;機巷、機道、軌道承包到班組,分段、分片包到個人。做到包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包設備完好狀態(tài),包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包設備潤滑檢修,包備用設備可靠,包配件準備;包設備衛(wèi)生、清潔,機電運輸區(qū)隊從隊干到職工人人有責任區(qū),個個有責任機臺,并有實現奮斗目標的措施。今后凡發(fā)生責任事故的責任者,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各區(qū)隊要從包機制出發(fā),結合具體的實際情況,對每個工作崗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考核辦法,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使每個工人都知道該干什么,該怎么干、干不好如何辦。
第6篇 某煤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管理:
1、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的要求。
2、要建立以機電礦長為組長機電區(qū)長為副組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有安全管理人員。
3、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的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記錄。
4、每年要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在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的要求,接到定期檢驗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檢工作。
5、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發(fā)現情況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及相關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的作業(yè)人員在作業(yè)中,應該嚴格執(zhí)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章制度。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9、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fā)生事故的,根據情節(jié)的輕重,必須追究其責任。
二、堅持特種設備的定期檢查、檢修,嚴格按檢修周期對各種設備進行大、中、小修。對特種設備要包機到人,做到每一臺設備都要有人管理、檢修、維護、保養(yǎng),每天開機前應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tǒng)和安全裝置,均應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三、為保證特種設備檔案的完整、系統(tǒng)、準確性,便于為今后和將來的工作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各單位所報資料必須齊全完整、系統(tǒng)準確,不得出現前后不符、實物與圖紙不符、結果與設計不符的現象。
四、特種設備所歸檔的圖紙、資料不符歸檔要求時,檔案管理員有權拒絕歸檔,堅持特種設備檔案專人管理,并做到一臺設備一套檔案。
五、對起重設備的一般要求:
(1)、起吊時不得超載,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2)、應經常檢查并能及時發(fā)現起重機各部位是否異常,尤其是主橫梁連接處,螺栓是否有異?,F象。
(3)、經常檢查車輪,不應有裂縫。
(4)、齒輪上應經常涂抹潤滑脂,保證齒輪的潤滑。
(5)、當起重機剎車不靈時,應調整電動機制動彈簧的松緊。
(6)、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使用。應按要求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7)、起重機側面必須掛有注明起重機的最大起重量、跨度、工作類型、制造廠家的牌版。
(8)、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下。
(9)、在起重機上進行檢修時,起重機必須斷電。
(10)、起重機空負荷運行時,吊溝必須升起,至少要超過一個人的高度。
(11)、起重機帶重物運行時,重物必須起升高于運行路線上的最高阻礙物0.5米以上。
(12)、嚴禁用任何方法從起重機上拋下物品,嚴禁吊運重物時在人頭上越過,禁止用吊鉤或在吊重物上運送或起升人員。
(13)、起升液體金屬、有害液體及重要物品時,不論重量多少,必須先稍微起升,離地面150 ~ 200mm,驗證制動器的可靠性后再繼續(xù)起升。
(14)、如起重機在露天使用,當風力大于六級時,應停止工作。
(15)、露天起重機不工作時,必須設法將起重機可靠的固定,以防風災。
(16)、工具及備品必須儲放在專門的箱子內,禁止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防止落下傷人或物。
(17)、在12個月內,必須進行一次起重機的定期安全技術檢查,除對部件詳細檢查外,還應進行重錘試驗。
六、對壓力容器的一般要求:
1、每天檢查溫度表、壓力表、安全閥和放水閥是否正常;各種儀表,必須定期校驗。
2、必須定期清除風包上的油垢。
3、在風包出口管路上必須加裝釋壓閥。
4、檢查風包外壁不得有銹蝕現象。
七、每天對保護裝置進行一次實驗。
第7篇 煤礦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防爆電氣設備管理,規(guī)范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yè)“管理制度”
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時,必須經過機電管理部門檢查和登記。(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登記、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1. 由機電隊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檢查和檢修后的驗收,入井前檢查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產品銘牌及標志是否齊全。安全標志證書應在有效期內,產品上的“ma”標識應清晰完整,銘牌中應有安全標志編號。銘牌上所載信息應與安全標志證書上所載信息一致,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生產廠家、安全標志編號等。值班電工負責井下在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
2. 接地。設備上接地部位有清晰的接地標識、接線柱和引入裝置。
3. 重要部位和外觀。多余的電纜引入口應使用相匹配的封堵件進行封堵,密封圈和壓緊元件之間應有一個金屬墊圈,密封圈不應有老化、破損等現象,隔爆面可打開的門或蓋以及易磨損的隔爆面應完好、進行過防銹處理,無損傷或者銹蝕;隔爆間隙應符合標準。
4. 緊固件。緊固件應完整,不得缺失、松動。
5. 機械連鎖。設備門或蓋采用快開門結構時機械連鎖應正常、可靠,門或蓋打開后隔離開關不能合閘。
(四)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時,安裝人員要嚴格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電氣部分的規(guī)定執(zhí)行,存在《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認定為失爆的情況之一者,按失爆處理。
(五)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經過防爆檢查,確保防爆性能未被破壞,按新入井設備程序入井。
(六)機電管理部門應制定專門的井下防爆設備安裝細則。
(七)防爆電氣設備在安裝完畢后,應由機電副礦長或經機電副礦長授權的專職人員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8篇 某煤礦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防爆電氣設備管理,規(guī)范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yè)“管理制度”
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時,必須經過機電管理部門檢查和登記。(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登記、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1. 由機電隊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檢查和檢修后的驗收,入井前檢查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產品銘牌及標志是否齊全。安全標志證書應在有效期內,產品上的“ma”標識應清晰完整,銘牌中應有安全標志編號。銘牌上所載信息應與安全標志證書上所載信息一致,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生產廠家、安全標志編號等。值班電工負責井下在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
2. 接地。設備上接地部位有清晰的接地標識、接線柱和引入裝置。
3. 重要部位和外觀。多余的電纜引入口應使用相匹配的封堵件進行封堵,密封圈和壓緊元件之間應有一個金屬墊圈,密封圈不應有老化、破損等現象,隔爆面可打開的門或蓋以及易磨損的隔爆面應完好、進行過防銹處理,無損傷或者銹蝕;隔爆間隙應符合標準。
4. 緊固件。緊固件應完整,不得缺失、松動。
5. 機械連鎖。設備門或蓋采用快開門結構時機械連鎖應正常、可靠,門或蓋打開后隔離開關不能合閘。
(四)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時,安裝人員要嚴格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電氣部分的規(guī)定執(zhí)行,存在《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認定為失爆的情況之一者,按失爆處理。
(五)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經過防爆檢查,確保防爆性能未被破壞,按新入井設備程序入井。
(六)機電管理部門應制定專門的井下防爆設備安裝細則。
(七)防爆電氣設備在安裝完畢后,應由機電副礦長或經機電副礦長授權的專職人員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9篇 煤礦設備包機制度
一、各機電硐室與采掘工作面,運輸大巷內一切設備均實行包機管理。
二、地面與井下的大型固定設備要分部件的包機。包機的目的是達到設備完好,完好的標準是《煤礦機電質量標準化標準》和《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各小型設備要保證各部件小件齊全。
三、井下所有設備必須臺臺防爆,此項由包機人負責。
四、對所包的設備,如確認已經損壞,而又不能再修理者,要及時上報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否則一切問題自負。
五、包機人負責本設備及其周圍的衛(wèi)生,凡不達標者,屬設備不完好,要處理包機人。
第10篇 某煤礦設備安全運行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所有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使用與維護。
2、貫徹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維護,并實行專人負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
3、各種主要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達到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
4、設備司機要做到三知、四會。
5、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和定期保養(yǎng)制度,并按維護周期表維護,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6、嚴禁設備超負荷或帶病運轉,防止和杜絕設備跑、冒、滴、漏。
7、搞好清潔衛(wèi)生工作。
第11篇 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在用安全設備管理,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296號)、《煤礦安全規(guī)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標準,結合生產實際對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周期嚴格執(zhí)行安監(jiān)總規(guī)劃[2012]99號文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屬于檢測范圍內的設備在安裝完成后、投入運轉前必須經檢測后方可投入運行。
二、機電科每年12月10號前,制定出下一年度的檢測檢驗計劃報長治市煤管局檢測中心。
三、檢測檢驗程序:煤礦提出申請,長治市煤管局檢測中心根據年度檢測檢驗計劃進行現場檢測、報告編制、出具報告。
附件: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關于下發(fā)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第一批)的通知安監(jiān)總規(guī)劃〔2012〕99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yè):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在用安全設備管理,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國務院令第296號)、《煤礦安全規(guī)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規(guī)定》(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1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標準,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研究制定了《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目錄》),現下發(fā)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煤礦企業(yè)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須對煤礦在用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測,以保證正常運轉。具備檢測檢驗能力的煤礦企業(yè)可以自行組織檢測,或委托具備專業(yè)能力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檢測。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明確規(guī)定以外,任何單位都不得強制煤礦企業(yè)接受指定的專業(yè)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測檢驗。
二、具備檢測能力的煤礦企業(yè)和承擔檢測檢驗任務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要依法依規(guī)、客觀真實、準確地開展檢測檢驗,對檢測結果和出具的檢測檢驗報告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
三、各級煤礦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督促煤礦企業(yè)嚴格執(zhí)行礦用設備定期檢測制度。各省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可以結合駐在地區(qū)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根據有關法規(guī)和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制定適合本地區(qū)的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檢測檢驗目錄。
《目錄》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或出現新情況,請及時反饋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規(guī)劃科技司、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科技裝備司。
第12篇 某煤礦機電設備設計安裝管理制度
一、設計人員
1、按設計任務書和設計條件、圖紙要求,負責所承擔產品圖樣的設計和設計文件的編寫,對設計質量負責。
2、正確貫徹礦用機電設備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和技術條件,遵守礦用機電設備設計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
3、正確應用礦用機電設備設計的基礎資料、數據、計算方法、計算公式,做各部件的計算和分折。
4、在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中,做到制圖比例適當、視圖投影正確、圖面清晰,尺寸、數字、符號、圖例準確,文字敘述切題、簡明、通順。
5、屬初次設計技術難度較大的礦用機電設備,應提出包括設備的主要結構、材質選用、技術要求等設計方案,并與校審人員研究確定后進行施工圖設計。
6、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應全面自校,并負責對校核和審核中提出的意見進行設計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圖和打印文件的復核。
7、按規(guī)定簽署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做好整理和歸檔工作。
8、認真處理制造、安裝和使用中的有關設計問題,對需要修改的內容,應連同歸擋的設計文件及時修改。
9、負責對復用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的復查和修改。
10、填寫記錄并按規(guī)定存檔。
二、校核人員
1、會同設計人員商定礦用機電設備設計方案,幫助設計人員解決設計中的一般技術問題,并對所校核的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全面校核礦用機電設備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校核內容包括:
(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和設計條件圖的規(guī)定,設計是否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裝和使用要求:
(2)設備部分配件計算書中采用的設計參數、基礎數據、計算公式、計算結果是否正確,是否與設計圖樣一致;
(3)技術條件是否符合現行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的規(guī)定,內容是否完整敘述是否準確;
(4)設計圖樣的比例、視圖、圖面布置是否適當,尺寸、符號、加工要求、材料選用及數量是否正確,安全附件選用是否符合規(guī)定;
(5)技術文件是否齊全,內容是否正確,標準圖和復用圖選用是否恰當。
3、填寫礦用機電設備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校審記錄表,礦用機電設備設計質量評定卡,按規(guī)定簽署設計文件。
4、負責所校核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歸檔后再修改內容的校核工作。
三、審核人員
1、參加討論礦用機電設備設計主要技術問題,指導設計、校核人員確定設計方案,解決疑難技術問題,并對所審核的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的主要技術內容和設計方案的正確性負責。
2、審核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的內容包括:
(1)設計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設計條件圖、現行礦用機電設備法規(guī)范的要求,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是否齊全,是否按規(guī)定簽署:
(2)設計計算書中采用的設計軟件計算方法、公式、參數、應力分析及主要受壓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計算結果是否正確;
(3)設計圖樣的技術要求、技術特性表、配件材料裝配尺寸是否正確,復用圖、借用圖選用是否恰當;
(4)協(xié)調設計、校核人員之間在技術上的不同意見。
3、填寫礦用機電設備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校審記錄表、礦用機電設備設計質量評定卡,按規(guī)定簽署設計文件。
四、設計單位礦用機電設備設計技術負責人、設計批準(或審定)人員
1、參加重大設計原則和設計方案的討論和審查,決定重大的結構設計、計算方法、材料選用和技術條件,審定設計執(zhí)行的技術方針、政策、設計原則,并對設計的先進性、安全性、經濟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則問題負主要責任。
2、審定設計圖樣和設計文件、采用的設計軟件、主要計算公式、數據、主要安裝尺寸和關鍵性技術問題,并對設計、校核、審核及與標準化審查人員之間的技術分歧意見作最后決定,必要時,可主持設計的中間審查,以保證設計質量。
3、按規(guī)定簽署設計文件。
五、設計單位技術總負責人
1、負責礦用機電設備設計單位設計技術的全面工作。
2、組織各級設計人員嚴格執(zhí)行礦用機電設備法規(guī)、標準制度,確保礦用機電設備設計安全質量和經濟水平,切實貫徹各項設計管理。
3、審批礦用機電設備設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4、組織設計方案的討論和審查,審批重要礦用機電設備設計任務書和設計條件圖。
5、審批本單位礦用機電設備設計管理制度。
6、負責裁決設計人員與審定人員之間在設計工作中的爭執(zhí)意見。
7、負責領導開展對各級設計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8、審核礦用機電設備設計年度工作小結并做好上報工作。
9、定期向上級領導報告設計工作開展情況,并對各級設計人員的任命提建議。
10、對礦用機電設備設計單位資格印章的使用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1、對造成事故的產品設計,組織分析、評議,提出糾正措施和改進方案。
第13篇 煤礦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的對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進行有效控制,為質量體系認證提供準確資料,確保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精密度和準確度控制在允許范圍內,特制定本制度。
1、機電科設備組設專職人員對全礦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進行綜合管理;并且建立全礦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管理臺帳;負責向質量體系認證辦公室提供相關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檔案和資料;負責通知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單位按期檢測鑒定;否則考核責任人100元。
2、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分類:工程技術用設備(經緯儀、測距儀、游標卡尺);安全用儀表(風速表、光學瓦斯檢定儀)。
3、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購置。使用單位根據檢測工作的需要,確定適用的能滿足其準確度或精密度要求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編制設備需用計劃報材料科、機電科設備組。
4、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各使用單位設專人負責所用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日常使用、維護、保養(yǎng)、檢測鑒定、臺帳的管理。(建立臺帳需包括:設備名稱、編號、規(guī)格型號、測量范圍、制造廠家、出廠編號、配備單位/位置、使用日期、檢定要求、檢定周期、備案要求、檢定單位、檢定人、檢定日期、報廢項目、報廢原因等)各單位所用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臺帳必須與設備組的管理臺帳相一致。未建立設備管理使用臺帳考核單位負責人100元。
5、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檢測。機電科設備組依據礦《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管理臺帳》中規(guī)定的檢定周期,提前一個月通知使用單位進行周檢;在設備檢定合格后,使用單位將檢定證書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由使用單位保管,復印件交機電科設備組備案;設備到期未進行檢測鑒定和未提供復印件考核單位負責人200元。
6、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經檢定、修理不合格而需報廢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使用單位填寫報廢申請,經主管礦領導和機運副礦長審批后交機電科設備組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14篇 _煤礦設備安全運行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所有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使用與維護。
2、貫徹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維護,并實行專人負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
3、各種主要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達到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方可操作。
4、設備司機要做到三知、四會。
5、要嚴格執(zhí)行日常保養(yǎng)和定期保養(yǎng)制度,并按維護周期表維護,確保設備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潤滑,安全經濟運行。
6、嚴禁設備超負荷或帶病運轉,防止和杜絕設備跑、冒、滴、漏。
7、搞好清潔衛(wèi)生工作。
第15篇 煤礦機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設備管理,嚴格執(zhí)行設備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維修好各種機電設備,確保安全生產和設備的正常運行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為提高鑫源公司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機電管理科負責管理全公司生產的機電設備、電纜、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庫存情況的統(tǒng)計和管理。機電管理科必須經常深入井下現場,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設備的運行、使用、備用、回收、待修、待報廢等情況,并建立建全各種臺帳,搞好各種圖、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數量清、狀況明,帳、卡、物、牌、板五對口。
?采煤、掘進、開拓、通風、運輸、巷修、抽準、機電一區(qū)、機電二區(qū)等單位,應配備一名兼職的設備管理人員,使專業(yè)管理和群眾管理結合起來,共同搞好全礦機電設備的管理工作。
?全礦機電設備、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須建立建全各種臺帳,屬固定資產的要和財務相符。使用單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區(qū)臺帳,分區(qū)臺帳要建立一式兩份,使用單位和設備組各一份,并每月與設備組對帳兩次,上旬從1~15號為一次,下旬16~25號前為止,一次不對帳,罰款50元。對帳的范圍:包括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長度、數量及規(guī)格型號,以及各種備用和待收設備,備用的配件等必須對帳清楚。
?要嚴格執(zhí)行機廠進出設備驗收制度,特別要加強對礦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包括五小設備和瓦斯監(jiān)測儀器等)。要嚴格執(zhí)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質量和驗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設備的檢查和驗收工作。做到從檢修、安裝、運行、維護、檢查等全過程管理,要做到檢修按標準,入井有復查、安裝有驗收、運行有監(jiān)督、維護有規(guī)范、檢查有記錄、臺臺有檔案、失爆有責任追究制。對不合格的設備一定不準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設備,要追究檢修人員檢修單位和驗收人的責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響的時間負責、要根據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工資科定額組應加強對各單位領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設備清單進行嚴格的審批,凡屬領用下井設備,和回收上井設備的清單,必須有機電管理科設備組值周人員的簽字后才能有效結帳。否則,將根據公司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和處罰。
ù?機修廠是為全公司生產服務的中心,所以必須保證檢修質量,和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各種配件要上架掛牌統(tǒng)一設專人管理,機廠要建立臺帳,對常用的溜子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機廠應及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各使用單位,凡需到機廠領取設備、電纜、配件的人員,必須先開票,經機電管理科科長同意,設備組值班人員簽字后才能領取,不得到機修廠隨便拆卸、亂拿,特別是各種配件和材料,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若發(fā)現要對當事人進行50~100元的處罰。
?設備安裝回收管理辦法
(1)各單位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必須齊全完整,不得丟失和損壞,并及時交到機修廠,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現場簽字驗收后,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支付回收工資。如有丟失或缺損的按原值進行賠償。凡回收的開關、電機拆火時,電纜不準切割,如發(fā)現切割,每臺次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其中區(qū)長、書記各承擔50元、其余100元罰款由工區(qū)落實責任人。
(2)采煤工作面的設備安裝,由礦安排相關單位負責,回收時由礦安排單位回收。回收時必須經機電管理科、使用單位和回收單位三方現場驗收并辦理移交簽字手續(xù),回收單位必須持三方現場移交簽字手續(xù),隨回收上井的設備、電纜、配件交到機修廠,并經機電管理科、機修廠、回收單位三方簽字并填寫回收單,回收單位憑回收單到人資科考核辦方能有效結帳。同時,回收上井的設備,應及時推進機修廠,并卸在指定位置,不得亂堆亂放,不準不卸車,否則將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
(3)各單位使用的設備、電纜的安裝及回收,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各單位到機修廠領用下井的設備、電纜及配件時,必須先開票后下井。對拆除后的設備(包括溜頭、溜尾、牙箱、電機、溜槽、皮帶機頭、機尾、各種架子、調度絞車等隨機配件),責任單位必須在三日內回收上井并交機修廠,同時責任單位的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應及時與機電管理科對帳,及時銷帳。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100元/天/臺處罰責任人。
(4)各使用單位的設備,如需變動使用地點或轉用,必須在三日內到機電管理科對帳,以保證帳目清楚,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延長一天罰使用單位設備管理員(或機電副區(qū)長)20元。
(5)新安裝設備的工作面以及掘進頭搬家需移交時,必須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設備移交單位和施工單位現場共同辦理簽字移交手續(xù)。凡通知到的單位,無故不參加者將給予責任單位區(qū)長100元的處罰。對移交出現的問題,移交方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并移交施工單位,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還未處理,每超一天按200元處罰,區(qū)長、書記各承擔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6)采煤工作面、掘進頭需更換設備、配件(包括溜頭、溜尾、電機、牙箱、根節(jié)、溜槽、扒斗機、扒斗機上槽、噴漿機、皮帶機、電機、牙箱、滾筒、皮帶及各種小絞車等)時,都必須在三日內將更換的部件回收上井,以便檢修備用。如延期不回收的,每天每臺按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機電副區(qū)長,直至該單位將設備回收上井為止。
(7)小型電氣設備(包括電煤鉆、綜保、皮帶機綜保、80開關、7.5kw以下水泵、潛水泵、打點器、接線盒、電鈴、按鈕等)的回收,從更換之日起一日內必須回收上井交機修廠,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每臺(件)一天20元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若在使用單位責任范圍內有亂丟、亂放并無人看管的五小設備,每發(fā)現一次,處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8)配件、材料(包括皮帶機上、下托輥、中間架、溜子連接筒、快軸、盲軸、鏈輪、護板架、機尾滾筒、花鍵套、聯(lián)軸器等常用材料和配件)的回收,從領取到更換,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上井交機修廠,每超過一天,按每件50元處罰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
(9)對使用完畢、暫時又不回收的設備,由原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礦另行安排相關單位負責管理。
(10) 各單位領用或回收的設備,必須在清單上填寫數量、地點、用途、編號等。回收上井的設備及配件必須經機修廠開票,并經回收單位、機修廠、機電管理科三方簽字方能到人資科有效結帳。
(11)進出機修廠的設備要嚴格把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工時。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除扣除全部虛假工時外,還將給予作假數額等額的罰款。
°?電纜使用與回收管理規(guī)定
(1)?電纜的管理要健全,要建立各種臺帳并設專業(yè)人員負責管理,各種規(guī)格的電纜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編號,編號位置在每根電纜兩頭1.5米左右處,并注明電纜的長度。電纜管理人員,要對每一根電纜從進貨到使用都必須有使用和檢修記錄,有到貨日期和生產廠家規(guī)格型號及長度數量登記檔案。
(2)?各單位需領用電纜時,必須先到設備組開票,見票后電纜組才能發(fā)放,領用時要注明電纜使用地點和長度,在領用期間電纜的管理和維護,全由使用單位負責,不得損壞和丟失,對使用單位要根據被盜電纜的規(guī)格、長度按原價進行賠償處罰。如在使用中出現問題須切割加接線盒時,必須經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和機電科長同意。直到回收上井(去掉線頭損耗),必須保證在領用前的長度,電纜組要認真對回收的電纜進行驗收和復查,若少于下井前的長度,按該電纜的原值每米進行處罰,嚴重者將追究使用單位及責任人,并加倍處罰。
(3)?對不使用的電纜要及時回收,已拆火不用的電纜必須在二天內回收上井交到電纜組,從拆火到裝車,使用單位必須設專人看守,以防丟失,并隨同電纜一起上井交到電纜組,如裝車后的電纜不能及時上井,應及時通知礦調度值班員,盡快安排運輸將電纜提升上井,若造成電纜在井下停留被盜,要追究礦回收單位的責任,除按丟失電纜金額進行賠償外并對回收單位干部處罰200元。
(4)?回收上井的電纜,必須及時交到電纜組,并經電纜組驗收合格開票到設備組銷帳,由設備組填寫回收清單并簽字到人資科定額組才能有效結帳。
(5)?機電管理科根據井下工作場所變化,應及時督促使用單位或指定單位及時回收不使用的電纜,并有機電管理科下發(fā)回收通知單,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回收的,每拖延一天處罰責任單位100元。
(6)?使用電煤鉆的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電煤鉆電纜每月切割兩次的規(guī)定,切割的電纜頭和對帳的時間相同并交到機電管理科,對一次不切割不交者,罰款50元。
?對各種電纜的鋪設和管路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標準進行施工,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技術科、安全科、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辦理移交。巷修工區(qū)如在有電纜,管路的巷道修復時,施工措施必須送一份給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對原有的電纜,管路及吊掛情況進行現場移交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強對電纜和管路的保護,不得損壞,施工結束后,必須恢復原狀,若發(fā)現電纜和管路被損壞等情況,要追究施工單位的責任并處罰干部300元。
十、? 運輸系統(tǒng)電機管理考核辦法
(1)、考核范圍:礦井地面及井下運輸系統(tǒng)設備(包括刮板運輸機、皮帶運輸機)的電機管理考核納入本辦法。
(2)、電機的燒損由機電管理科負責鑒定燒損原因,落實責任單位。
(3)、采煤工區(qū)、機電二區(qū)電機燒損按0.5臺/萬噸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4)、掘進工區(qū)按每0.4臺/百米進行考核,超出或節(jié)余部分按30元/千瓦進行獎罰。
(5)、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55千瓦(不含55千瓦)以下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
(6)、當月責任單位燒損電機達55千瓦(含55千瓦)以上,同樣按上述辦法進行考核,其中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1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200元;燒損電機達100千瓦以上,對責任單位的黨政負責人各處罰200元,機電副區(qū)長處罰400元,以此類推。
十、刮板運輸機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使用單位必須加強對刮板運輸機電機的保護和管理,電機必須保證通風和散熱良好,不得被埋和雜物覆蓋,若發(fā)現電機被埋,按100元/次處罰責任單位。
(2)、刮板運輸機必須采用墊木懸空,否則停止使用。采面運輸巷的刮板運輸機除面腳20米范圍內及掘進工作面迎頭刮板運輸機最后10m范圍內外,每節(jié)中部槽必須在其插接處墊一塊道木,并安裝均勻,同時在溜頭、溜尾處各挖一個回頭炭窩。每部刮板運輸機的墊木之間和每個回頭炭窩必須隨時清理干凈,不得存滿。若發(fā)現每個墊木之間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元/處處罰,回頭炭窩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3)、刮板運輸機不準缺刮板、缺螺栓運行,更不得帶病運轉。有問題應及時停機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若查出缺刮板,按20元/塊進行處罰;缺螺栓或螺栓松動,按5元/處進行處罰,由使用單位落實責任者。
(4)、刮板運輸機的使用單位應加強對溜子司機責任心教育,杜絕野蠻使用設備現象,影響生產。
(5)、刮板運輸機不要求墊墊木是,每隔15米必須挖一個回頭碳坑,回頭碳坑尺寸不得小于長_寬_高800_600_500,每缺一個按50元處罰。
(6)、刮板運輸機與帶式輸送機搭接處,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不得埋機尾,若查出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凈,按50元處罰。
(7)、工區(qū)內部由機電副區(qū)長完善設備及備品備件管理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備品備件滿足生產需要。
(8)、機修廠必須保證設備檢修質量,保證各種備件的供應和儲備,對常用的刮板運輸機配件必須保證隨時不少于5件儲備和庫存。當儲備不足時,應及?? 時安排加工補齊儲備量。若因檢修不及時影響生產,由機修廠承擔損失。
(9)、機電管理科負責日常監(jiān)督檢查工作。
十一、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機電管理科負責對全礦刮板運輸機墊木和擋煤板建立臺賬并進行統(tǒng)一調配和管理。
(2)、各工區(qū)在安設刮板運輸機時,必須同步安設墊木和擋煤板。安設墊木時必須安設在兩溜槽連接處,擋煤板必須安設在溜槽兩邊,并與溜槽固定好。如未按要求安設墊木和擋煤板的單位,定額組不預支付安裝溜子工資。
(3)、各工區(qū)墊木安設好后,必須隨時保持墊木地板到溜槽底板之間無浮貨。對沒有清理的單位,一經查出對單位主管按100元/次進行處罰。
(4)、刮板運輸機必須每隔50米有一回頭炭坑,其尺寸不得小于長×寬×高=800×600×500mm,并隨時保持清理干凈。否則按每個50元進行處罰。
(5)、各墊木和擋煤板使用單位必須妥善管理好所使用的墊木和擋煤板,嚴禁故意損壞。否則對單位主管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
(6)、每月底機電科進行質量標準化檢查時,將把墊木、擋煤板的管理情況列入標準化考核范圍內。
(7)、每次回收刮板運輸機期間,必須有機電管理科移交給回收單位。對回收過程中出現丟失或損壞的墊木和擋煤板。損壞墊木按20元/塊,擋煤板按50元/塊進行處罰。丟失墊木按30/塊,擋煤板按100元/塊進行處罰。
十二、帶式輸送機使用管理規(guī)定
(1)、井下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皮帶綜合保護裝置,皮帶機不安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罰款200元,每缺一種保護,罰款50元,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100元,每一種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罰款50元。
(2)、帶式輸送機必須使用標準清掃器,不允許用木料或鐵管等材料代替清掃器,若不使用標準清掃器,每個罰款50元,清掃器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3)、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前后10米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罰款50元,傳動裝置必須清理干凈,若清理不干凈每次罰款50元,若因傳動裝置未清理干凈,造成皮帶斷帶事故,罰款300元。
(4)、皮帶跑偏磨中間架,每處罰款10元。
(5)、若因接頭不正,造成皮帶跑偏,每個頭罰款50元。
(6)、托輥不轉不更換,造成硬磨皮帶,每個罰款10元。
(7)、皮帶托輥纏纖纏絲,每處罰款5元。
(8)、底托輥被浮貨掩埋,每處罰款10元。
(9)、底皮帶離地低于200mm,每15米為一處,罰款50元。
(10)、防跑偏托輥不起作用或損壞不更換,每處罰款10元。
(11)、接煤架損壞或不起作用,每處罰款50元。
(12)、吊掛鐵絲每缺一處或鐵絲吊掛不平直,每處罰款10元。
(13)、皮帶接頭時必須用尺子劃線,若查出一次不用,罰款
十三、每月要定期召開一次維護班長專業(yè)會,參加單位、采二、采三、掘一、開拓、巷修、抽準、通風、運輸、機修廠、機電一、機電二區(qū)區(qū)長及各隊隊長,機電管理科,會議總結機電、運輸上個月來的工作情況,布置下一個月的工作安排,凡通知到會者,遲到罰款50元,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100元。
十四、機電管理科設備組要負責和組織每周兩次的設備完好檢查,參加檢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對所檢查范圍的設備、管路、巷道狀況,仔細檢查,做好記錄備查并存檔,若別的檢查人員復查時,如發(fā)現有遺漏的隱患,檢查人員應承擔一切后果,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50~100元罰款。對該區(qū)上次查出的問題,要限定時間處理,使用單位整改完畢后,將檢查結果在當日內交機電管理科,并由機電管理科匯總上報有關領導、部門,電氣設備失爆,按每臺(次)200元罰款。
十五、設備、配件報廢,必須由機電礦長牽頭并組織驗收,經礦三結合小組技術簽定后才能作報廢,報送總公司審批,任何個人和單位都無權對設備進行報廢和處理,如發(fā)現要根據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和單位領導的責任。嚴重者要按原價賠償。
十六、各生產單位在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纜時,必須及時通知機電管理科現場驗收,若超過十六小時不通知的單位,每次罰款200元。
十七、鉆機鉆桿及鉆機配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抽準工區(qū)負責井下使用鉆桿的管理,建立健全領取、使用、回收、井下埋鉆臺賬,并逐日核實清查及回收登記。
(2)、所有鉆機設備到位后,碼放整齊,由班隊長親自清點鉆桿數量,做到現場交接清楚,不允許亂丟亂放。
(3)、三班連續(xù)打鉆地點,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本,記錄不清楚的發(fā)現一次罰50元。不是三班連續(xù)作業(yè)地點。把鉆桿數量點清,無施工單位時,交給該地點的瓦檢員看守;有施工單位時,交給施工單位看管,由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在交接單上簽字,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井下區(qū)域搬運鉆機鉆桿,抽準工區(qū)分管區(qū)長必須安排連續(xù)作業(yè),確保當日到位;不能到位時,必須安排專人看守,防止損壞和丟失。
(5)、從地面下鉆桿時,必須一次性下到指定地點。交給相關人員。
(6)、損壞鉆桿及鉆頭由當班人員及時回收上井,如發(fā)現沒有及時回收的罰當班人員100元。
(7)、丟失鉆桿、鉆頭按原價賠償,加罰50元/根.個;偷盜鉆桿、按200元/根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按偷盜礦用物質論處。
(8)、嚴禁任何人將鉆桿挪做它用,一旦發(fā)現按偷盜論處。
(9)、發(fā)現偷竊行為時,現場人員必須制止,對于不聽勸阻、一意孤行人員,立即匯報礦調度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按500元/根罰款。
(10)、嚴禁使用鉆桿處理掉道礦車和抬重型設備,以及處理溜子等,發(fā)現一次處罰200元/人.次。罰責任單位300元一次。
(11)、由于人為損壞鉆機配件,影響鉆機進尺的,按該地點每班平均進尺賠付工資。
十八、運輸系統(tǒng)備品備件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各生產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每10天制定所需備品備件計劃和當前的設備運行狀況及備品備件使用情況上報機電管理科,經過審核后,予以補充備品備件下井備用。采煤、掘進溜子道備用設備的規(guī)定,平均5部溜子可備用、開關、電機、牙箱、機頭、機尾、跟節(jié)各一臺,常用的配件一套,如更換備用設備時,必須在三日內把換下的壞設備及時回收上井檢修。以做備用,若三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臺每天50元罰款計算。配件更換必須在當日內回收上井交到機廠,若當日內不回收上井,按每件每天20元罰款計算。
(2)、各生產單位備品備件必須在3天內及時下到指定地點,機電管理科進行監(jiān)督檢查,如不按時下到位,對責任單位區(qū)長、書記各處罰50元,如因設備未下到位而影響生產的,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3)、各單位備品備件下到位后,必須掛牌管理,不得亂堆亂放。
(4)、備品備件更換使用后,及時匯報機電管理科,由機電管理科負責給予補充。
(5)、由于生產單位對備品備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的,影響生產的由本單位負責,將追究區(qū)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損壞的備品備件應在限期內回收交機修廠,超期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
(6)?、機修廠應做到及時修理,保證足夠的備品備件量以滿足入井的需要。
(7)、因機修廠修理不及時(有待修件)造成井下生產影響的,由機修廠承擔責任,將追究廠長、書記責任各處罰100元。
(8)、對于下到位的備品備件且?guī)讉€單位都能起到備用的,機電管理科有權進行統(tǒng)一協(xié)調調配使用。凡屬井下各單位備用設備,其他單位都不得私自挪用,如急需使用時,必須經礦調度、機電管理科和備用單位等有關人員同意,才能動用備用設備,并限期給借用單位下到位再做備用,不得拖欠。若發(fā)現私自把備用單位的設備挪用和更換,將按每臺次罰款300元,并承擔備用單位的損失。
機運管理科
2023年11月4日
第16篇 某煤礦設備管理網員制度
1、各單位必須有機電班長兼職的設備管理網員。
2、各單位所有機電設備要合理布局,按設計要求做到合理使用,不準超負荷運行。對不按設計要求、私自改變設備用途、變更供電線路的單位,按規(guī)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3、領用庫存新設備時,須經機電科長簽字后,由設備管理網員與設備組聯(lián)系,其他人員不予接洽。
4、設備網員應及時向設備組匯報設備使用情況,并注明設備編號、型號、使用地點。設備變動使用地點要立即匯報。
5、每周召開一次設備管理網員會,不得缺席,每月必須與設備組的設備牌板,設備手冊對照,做到帳、卡、物、板四相符。準確率達到100%。
第17篇 某煤礦設備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設備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yè)“管理制度”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機電設備都應登記造冊,機電管理部門負責設備的登記工作。
(三)設備的登記臺賬具體內容至少包括:設備的所有銘牌參數、設備的購買時間、
驗收投入使用時間、技術特征數據、維修保養(yǎng)記錄、設備原值等。
(四)購買使用的設備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安全標志準用證。(五)機電管理部門負責對每臺使用的設備懸掛設備管理牌,內容至少包括:名稱、
型號、編號、維護責任人、維護時間、用途等,配電設備還需標明電壓、電流等技術特征值。
(六)機電管理部門負責管理保護所有設備的銘牌,確保銘牌完好,對不完好設備要登記備案,懸掛自制銘牌,自制銘牌格式和內容必須與出廠銘牌保持一致。
(七)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煤礦實際的相關機電設備管理規(guī)定,如維修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電氣管理制度以及具體設備的管理制度等。
(八)必須按相關要求,對需要檢測檢驗的設備定期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安全檢測檢驗。
第18篇 某煤礦設備領用與回收制度
1、領用或更換井下設備必須到電管組填寫申請單,注明使用地點,更換原因。領用后應及時更換,并將替換下來的設備送上井檢修。電管組根據設備故障情況,安排召開設備事故分析會,并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對突發(fā)性設備事故,電管組要安排專人下井調查。
2、工作面設備安裝完后要辦理驗收移交手續(xù),由設備組、電管組等和使用單位雙方負責,共同到現場交接驗收,發(fā)現問題,限期解決,復驗合格后,方可辦理交接手續(xù)。對沒有及時處理的問題要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
3、升井檢修的設備,零件要齊全,螺絲按85%交承修單位。否則不予承修或按原價的二倍處罰。發(fā)現人為損壞或丟失,使用單位要進行事故責任分析,對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理結果報機電科。
4、井下閑置設備從接到設備組催送單為限期,送上井,入廠檢修,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可以延期。對拒不升井的,設備組給以處罰。1)、停發(fā)該隊一切設備。2)、處以每臺每天200元罰款。影響生產自負。
第19篇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及考核辦法匯編
目錄
概述 (2)
主提升系統(tǒng) (7)
主排水系統(tǒng) (12)
地面供電系統(tǒng) (15)
井下供電系統(tǒng) (18)
主通風機及設施 (22)
壓風系統(tǒng) (25)
鍋爐及附屬設施 (27)
井下皮帶、溜槽及其它采掘設備 (31)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概述
一、礦井主提升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通風系統(tǒng)、壓風系統(tǒng)、主排水系統(tǒng)和供熱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的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礦井上下機電隊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和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各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度追究責任。
二、機電隊負責主提升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通風系統(tǒng)、壓風系統(tǒng)、主排水系統(tǒng)和供熱系統(tǒng)等的運行、維護、檢修和檢驗,并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中、小修和檢驗。其它機電設備的運行、維護由礦上自行合理安排。
三、機電隊必須認真做好主提升系統(tǒng)、供電系統(tǒng)、通風系統(tǒng)、壓風系統(tǒng)、主排水系統(tǒng)和供熱系統(tǒng)的維護管理工作,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四、機電隊的所有職工都必須認真學習技術業(yè)務知識,嚴格按各項規(guī)章制度約束個人工作行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個人堅決不違章作業(yè)。個人年累計違章兩次以上的,必須調離機電崗位。
五、各礦井都要根據包機制的規(guī)定制定設備“點檢制”實施辦法,并根據現場設備使用狀況,確定設備點檢周期,明確點檢部位、點檢內容、點檢方法、實施人和考核人。
六、設備點檢分一般性檢查、日歷化檢查和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進行檢查。
1、一般性檢查:通過問、看、嗅、聽、摸判斷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2、日歷化檢查:按每天檢查計劃,對設備確定的部位進行拆檢維護和修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3、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進行檢查:采用專用的檢測儀器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測,診斷,來判斷設備性能的優(yōu)劣,以提早發(fā)現問題,采取相應措施。
七、設備點檢制要結合現場實際情況,按照以崗位工和維修工點檢為基礎,突出班組和區(qū)隊的自我管理和考核,機電專業(yè)管理人員以指導和服務為主的工作原則進行。
1、班點檢:由小班維護工負責實施,并將點檢情況填入檢查記錄內,存檔,其工作內容和工作質量由機電班長負責考核。
2、日點檢:同大班維護工負責實施,按點檢制的方法和內容進行,并將點檢情況填入檢查記錄內,存檔,其工作內容和工作質量由機電班長工機電副科長負責考核。
3、周點檢:由機電班長負責實施,根據所轄設備的特點和狀況,每周對所轄設備和系統(tǒng)點檢一遍及以上,并留有記錄,由機電科長負責考核。
4、月檢:由機電科長負責組織實施,每月檢修時間不少于一班,由機電礦長負責考核,考核留有記錄,并有改進意見。
5、年檢:由機電礦長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及技術處負責考核。
八、建立隱患排查和故障分析制度,實行崗位工、維修人員、班組長以及機電管理人員的隱患排查、分析、逐級匯報和處理的責任制。
九、根據隱患的嚴重程度向機電礦長或直接向礦機電負責人匯報,隱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患分為三級:一級隱患為直接影響安全,有可能造成重人事故的:如液壓站、制動系統(tǒng)帶病運行等,由礦機電負責人組織,立即解決;二級隱患為影響安全,現場或個人無法解決的,但在加強監(jiān)護或采取相應措施后能夠安全運行的,由機電隊長負責組織人員解決。三級隱患為不影響安全,現場或個人能解決的,要求必須當班解決,。隱患信息和處理情況,要求機電隊每周進行一次分析會,并將隱患分析和處理結果以局面形式報有關領導。
十、主提升司機、通風機司機、壓風機司機、配電工、司爐工、信號工、機電維修工等特殊工種的職工,應具有初中以上文憑程度,身體健康,思維正常,語言表達清楚,能夠在本職工作,并必須經過崗位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準持證上崗。
十一、操作司機主要職責:愛護設備、保持設備和工作場所的清潔衛(wèi)生;訓練掌握設備性能,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正確使用保養(yǎng)設備;當設備發(fā)生異常情況或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運設備,迅速報告調度室,機電科和隊領導,同時作好記錄;認真填寫運行、檢查、事故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負責保管室內一切設施、工具、圖紙資料等;認真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個人堅決不違章操作,不擅離職守。
十二、維護工主要職責:訓練掌握各設備的性能,按巡回檢查圖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內容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對所包設備的維護與保養(yǎng)負責;正確檢查維護設備,,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要迅速向有關領導匯報請求;嚴格執(zhí)行有關維修操作程序,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并向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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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人交清;妥善保管備品備件;不違章操作,不漏檢,不假檢。
十三、大班維護工主要職責:訓練掌握各設備的性能,按巡回檢查圖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內容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對所包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檢修負責:正確檢查維護設備、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問題,要迅速向有關領導匯報請示;嚴格執(zhí)行有關維修操作程序,及時處理小班維護工不能處理的問題,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及時加工制作設備備件,妥善保管備品備件;不違章操作,不漏檢,不假檢。
十四、機電班長每天將所轄范圍內的關鍵機電設備巡視一遍,并收集,匯總隱患向相關領導匯報,負責日檢修項目的驗收和月檢修項目的實施。
十五、機電技術人員負責對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制訂機電設備(月、季、年)檢修計劃和安全措施,負責機電設備更新改選的技術工作。
十六、機電副隊長,負責分管業(yè)務范圍的運行、維護、檢修以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為機電決策提供現場依據,由機電隊長負責考核。十七、設備檢修、檢驗分為大、中、小修,要嚴格按規(guī)定內容劃分執(zhí)行,機電設備大修由生產處、設備管理中心鑒定,并會同做出大修計劃,設備管理中心確定大修廠家,并負責大修質量驗收。中、小修由礦組織。
十八、礦井固定設備的停產檢修應集中處理主要問題,凡平時能檢修處理的,不應放在停產檢修時間。
十九、嚴格按照大型固定設備及主要機電運輸系統(tǒng)檢修,檢驗周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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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合理確定檢修時間,切實做好機電設備的檢修工作,確保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
二十、各礦在編制年度生產計劃的同時,必須按規(guī)定留出停產檢修時間和天數,編制的停產檢修計劃。
二十一、檢修計劃的編制:
1、設備檢修計劃要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設備管理規(guī)程》及集團公司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檢修周期和設備實際狀態(tài)、設備點檢發(fā)現問題等按年、季、月度排出檢修計劃。
2、檢修計劃由機電礦長組織編制,停產檢修21小時以上和重大項目要提前報集團公司審批。
3、計劃檢修項目確定后,對主要設備和系統(tǒng)還要根據不同檢修項目編制“單項檢修任務書”。任務書內容為:需要探傷、清洗更換和檢修的部件名稱、數量、檢修用的材料配件、工具、必要的測繪資料、檢修質量要求、試驗標準、施工方法及工藝順序、安全技術措施和檢修前必須做好的準備工作、竣工驗收意見、施工負責人、參加人、驗收人等。
二十二、大型、重要項目的檢修和更新改選要根據施工程序及每道工序需要的時間,做出施工圖表和勞動組織計劃,經論證審批后方可施工。
二十三、檢修計劃和單項檢修任務書應停產檢修之前,組織所有參加檢修人員學習,各項目施工任務書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每個參加檢修的人員中并簽字,做到各盡其責,確保檢修工作的安全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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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每一檢修項目都應指定負責人,并有明確分工,對材料、工具、配件及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也應明確負責人,逐項落實。
二十五、經過檢修的設備必須符合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檢修項目中某些特定的工序完成后,應及時中間驗收,整個檢修項目完成后,應進行竣工總驗收。對主要設備的驗收應由使用單位提出,集團公司派人主持。一般設備的驗收,由機電礦長組織、機電隊長或主管技術人員主持。驗收完畢由驗收人員寫出驗收結論并簽名存檔。
二十六、檢修結束后,主管技術人員應及時將檢修項目與計劃、檢修任務書和各種記錄、資料、圖紙等進行整理,及時做出檢修總結,一并歸檔,檢修總結要報公司技術科備案。
二十七、對沒有檢修檔案資料或資料不全的單位,要追究主管技術員的責任。
主提升系統(tǒng)
一、礦井主提升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的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衽包機制。機電隊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度和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提升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主提升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提升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都必須遵守規(guī)程的規(guī)定。
四、主提升設備運行,需檢查的部位及內容如下:
1、電機振動、溫度、噪音、電流、碳刷、對輪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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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開關油位、油顏色、發(fā)熱情況等;
3、電控盤與保護裝置的螺絲、觸點、消弧裝置、動作情況以及吸力線圈固定、發(fā)熱情況等;
4、電阻器螺絲齊全、堅固情況;
5、換相器螺絲齊全、堅固、導電帶、消弧裝置完好無損,各接點、觸點接觸良好,壓縮行程適中;真空高壓換向器的真空管不變色,接觸周期性好,過電壓保護可靠。
6、鋼絲繩安裝、運行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7、安全回路各種保護閉鎖可靠,故障檢測顯示正確;
8、腳踏開關、過卷開關、松繩保護、換向器柵欄門閉鎖開關、滿倉保護裝置、閘間隙保護裝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護裝置、滅弧閉鎖繼電器、方向繼電器,潤滑油有超溫保護、差事功能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顯示符合要求,過卷、過濾、限速裝置和減速功能保護設置為相互獨立的雙線形式;
9、供電電源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
10、過流、欠壓保護裝置,防止過速裝置、限速裝置、制動油過欠壓保護情況等。
11、立井安全門、罐位、提升信號聯(lián)鎖關系正確,動作可靠情況;
12、抽動系統(tǒng)消壓、二級抽動油壓、殘壓、二級制動時間、巾閘油壓、閘間隙、閘塊厚度、油位、電磁閥、溫度等符合要求;
13、限速凸輪板等制作正確,提升機按設計和規(guī)定的速度圖運行;
14、各種儀表(電壓表、電流表、油壓表、毫安表、溫度表、電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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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指示正確,油壓表每半年校驗一次,其他儀表每年檢驗一次;
15、提人、提物、檢修、事故信號顯示正確;
16、井口與井底和絞車房直通電話工作正常。
17、電氣抽動裝置工作正常。
18、加速接觸器(可控硅加速柜不發(fā)熱,導通可靠,排風扇工作良好)和其他接觸器連接螺絲緊固,觸點接觸良好,無明顯電弧,吸力線圈不發(fā)熱;
19、操作臺各操作手柄操作靈活可靠,儀表齊全,指示正確,制動手柄動作與kt線圈電流、制動油壓線性關系好;
20、滾筒無開焊、裂紋、變形,各部位螺絲齊全、緊固,運轉無異響,各片軸承或軸瓦(銅瓦)潤滑良好,不缺油,不發(fā)熱、無異響;21、離合器嚙合緊密,油缸不漏油,閉鎖良好。定車器無損壞,深指器潤滑良好。
22、減速器運轉平穩(wěn),不震動,無異響,油量適中,油質清潔,靜接合面不漏油,轉動部位擦干3分鐘不見油,半小時不成滴,油溢不超過50℃,各部位螺絲齊全、緊固;
23、潤滑泵運轉平穩(wěn)不震動,無異響,電機不發(fā)熱,油路暢通,油壓符合規(guī)定,潤滑良好;
24、主井外力卸載氣缸各閥組不漏氣,動作靈敏,正確,可靠,信號及閉鎖動作靈敏,正確,可靠;自卸載曲軌不變形,銹蝕磨損不超規(guī)定;
25、提升容器框架不變形,銹蝕磨損不超限,鉚接牢固,其它鐵板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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蝕變形不超限,各部位螺絲齊全、緊固。擋車器靈活、可靠、扶手牢靠,保護傘固定可靠;
26、抓捕器動作靈活、安全門、罐道、天輪、防撞梁及托罐裝置符合要求;
27、提升吊掛裝置連接良好,銹蝕磨損不超規(guī)定;
28、零部件齊全,設備防爆標志(井口、井底)、銘牌和標志牌齊全,臺臺完好;
29、滅火器材符合要求。
五、主提升系統(tǒng)每天必須保證有4小時的檢查維護時間。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對第五十九條所述內容檢查,維護一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二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主提升設備必須定期做好以下檢驗、檢修:
1、提升容器每2年大修一次(特殊情況經生產處同意可延長一年。)
2、天輪軸、絞車主軸每2年探傷一次(若在探傷時發(fā)現問題,則根據情況縮短探傷期限)。提升容器連接裝置每年探傷1次。
3、液壓站每半年濾油一次,每年換油一次;各種電磁閥和制動器每半年清洗1次,兩項工作必須同時進行。
4、絞車主軸滑動軸承每1年檢查處理1次頂瓦間隙,每4年起軸檢查處理一次底瓦間隙,滾動軸承每年清洗檢查換油一次。
5、鋼絲繩按規(guī)程要求更換。
6、電控系統(tǒng)每季度吹灰檢修1次。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7、電動機每年吹灰、試耐壓、清洗軸承1次。
8、操作開關每年檢修1次。
9、抓捕器每季度清洗檢查1次,每半年解體檢查1次,并做1次檢查性試驗和靜負荷試驗,每年做重載全速脫鉤試驗。
10、罐道鋼絲繩、制動繩和緩沖鋼絲繩每2年更換一次,每年檢修、調整一次緩沖器。制動繩井底連接器保險銷應隨壞隨換,不跨月。11、主井提升設備每1年做1次技術測定,副井提升設備每年做一次技術測定。
12、主、副井差事機所用潤滑油每年更換一次,在換油同時要對平等軸差事器齒輪磨損情況進行檢查并做記錄,對軸瓦每年調整1次項瓦間隙,每2年調整一次頂、底瓦間隙。行星輪差事器的檢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3、其他需要檢修的項目。
七、主提升設備每月必須保證有一班的檢修時間,每年停產檢修不少于12-15天,以確保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tài)。
八、主提升設備停產檢修一般安排在麥收、秋收季節(jié)。盡量安排平時不易進行的電氣試驗、無損探傷、防墜試驗及有關技術測定工作。九、主提升設備的保護和閉鎖裝置等,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檢查試驗一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試驗二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十、要求每旬測量一次閘瓦間隙、貼閘油壓、貼閘油壓值應根據液壓站工作壓力計算得出,若貼閘油壓低于計算值,應重新調整閘瓦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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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制動閘,確保制動力矩滿足要求。
十一、提升鋼絲繩的選型、購置、使用、試驗、檢查維護等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各礦主提升所用鋼絲繩的規(guī)格型號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必須報生產管理處批準。
十二、立井提升窗口與提升鋼絲繩的連接,應采用楔形連接裝置。對楔形連接裝置進行編號建檔管理,按《規(guī)程》規(guī)定定期探傷和更換。十三、加強井筒裝備的維護,每天有專人檢查井筒裝備,并留有記錄,有專人分期分段對井筒全部罐道各面磨損量、罐道和罐耳的各間隙、罐道間距進行測量,每完成一個檢查循環(huán)時間不得超過規(guī)定,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
十四、井筒裝備檢查循環(huán)周期是:木罐道4-6個月,鋼罐道、組合罐道6-12個月,鋼絲繩罐道1-2個月。
十五、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規(guī)定,完善提升機的各種保護裝置。
主排水系統(tǒng)
一、礦井主排水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的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衽包機制。機電隊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度和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排水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及
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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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排水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都必須遵守規(guī)程第278條第281條、第457條的規(guī)定。
四、主排水設備及設施運行,需檢查的部位及內容如下:
1、電機防爆性能、振動、溫度、噪音、電流、對輪情況等;
2、水泵振動、溫度、噪音、軸承潤滑、儀表、引水裝置、漏水、竄量情況等;
3、管路的銹蝕、漏水等,閘閥、逆止閥、底閥銹蝕、漏水、動作靈活情況等;
4、操作開關防爆、發(fā)熱、聲音、電流和電壓顯示,操作機構動作情況等;
5、接地線與母線連接、接地線截面、接地極情況等;
6、電費吊掛、連接等;
7、水倉、水井、排水巷淤煤、雜物清理情況等;
8、變壓器防爆、發(fā)熱、聲音情況等;
9、各種保護的試驗、動作情況;
10、供電電源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11、零部件齊全情況;
12、設備臺臺完好,有ma標志、防爆標志(電氣設備)、銘牌和標志牌;
13、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護裝置情況;
14、滅火器材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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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水位顯示裝置的工作情況。
五、主排水系統(tǒng)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檢查、維護一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二次,防爆設備每月由專職防爆電工檢查2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排水設備必須定期做好以下檢查、檢修:
1、電動機每年吹灰、試耐壓、清洗軸承1次;
2、操作開關每年檢修1次;
3、電纜每年做一次直流耐壓試驗;
4、排水設備每年做1次技術測定,并根據測定結果安排水泵檢修,根據管路結垢情況安排管路清洗;
5、每年雨季前做水泵聯(lián)合運轉試驗;
6、其它需要檢修的項目。
七、礦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倉等,必須在雨季前全部檢查,檢修和清挖完畢。
八、井上下輸配電系統(tǒng)須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查檢修一遍。
九、礦井主排水設備的設置必須滿足《規(guī)程》規(guī)定,且各種證件、標志齊全。
十、主要泵房及水倉符合《規(guī)程》要求。
十一、加強主排水設備,操作開關及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做到無損壞保護裝置現象,無失爆現象。
十二、每年在雨季到來前對排水管路,三閥檢查維修一遍。
十三、各礦應有備用主排水泵,雨季水泵的檢修必須在當天完成,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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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水泵臺臺能開。
十四、每年在雨季到來之前,對主排水泵房進行聯(lián)合試運轉,檢驗供電、排水管路等能力,試運轉結束,要及時定出試驗報告,并報生產處。
十五、嚴格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填寫各種檢查、考核記錄。
地面供電系統(tǒng)
一、礦井地面供電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的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機電隊負責規(guī)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度和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供電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配電房電氣設備和輸電線路及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
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供電系統(tǒng)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都必須遵守第457條第459條的規(guī)定。
四、地面供電設備運行,需檢查的部位及內容如下:
1、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護裝置情況;
2、電源設備及線路容量和能力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3、各種儀器、儀表指示正確。帶電顯示是否工作正常;
4、選擇性高壓接地保護裝置是否能正常使用,動作靈敏可靠,必須堅持每日做一次試驗;
5、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放置是否整齊,數量是否充足;
6、專用電話是否線路暢通,語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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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變壓器負荷率是否不低于70%,礦井功率因數是否達0.9;
8、接地、防雷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9、五防功能是否齊全,閉鎖裝置是否可靠牢固,連鎖裝置是否動作正確;
10、驗電、放電、接地設施、絕緣用具等是否齊全,是否定期檢驗;
11、開關柜操作機構是否靈活、合分閘無卡阻現象,運行是否正常,無異響,油位是否在油標的上、下限之間,油質是否清潔干凈、不滲油,柜內照明是否良好;
12、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活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動作值整定是否正確,分合閘指示是否正確,是否與機構協(xié)調一致;13、隔離開關合上時刀閘是否接觸良好,接觸面積不小于75%,是否固定牢靠,分閘時觸頭間的凈距離是否不小于100mm,拉開角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14、真空斷路器真空管是否變色;
15、絕緣子、瓷瓶是否清潔無裂痕、釉面無損傷、無放電痕跡。導電部分編織銅線或可繞軟銅片是否有斷痕、銹蝕、各部位接線是否緊固,螺栓是否齊全;
16、互感器表面絕緣是否變色、老化,外殼接地是否可靠,運行中是否有異響,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是否可靠,儀表、指示燈安裝是否正確牢靠、指示正確;
17、母線變是否變色、損傷,排列是否整齊,相序是否標色清楚,固定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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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架空線路線桿子、橫擔是否符合規(guī)定(橫向裂紋不超過0.2mm,桿身表面平整光滑,內外壁均不得有流漿漏筋缺陷,桿身傾斜不超過15/1000,填土充實,橫擔固定牢靠不銹蝕,傾斜不超過1/1000。導線不斷股、銹蝕,三相導線馳度一樣,弧垂對地,對建筑物、樹木的距離,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每相弓子線與相鄰弓子線或引下線間距離不小于0.3m,銅鋁線相接要用銅線過度接頭;拉線不斷股、不銹蝕,填土充實;
19、避雷器有無損壞,有無放電痕跡;
20、變壓器油位、聲音、振動、溫度等是否正常;
21、高壓鎧裝電纜固定是否牢靠,銅帶不脫落,不滲油,電纜懸掛或地埋是否符合要求;
22、戶外線盒有無損傷、裂紋、放電痕跡,戶外線盒,中間線盒和終端線盒絕緣澆注和密封是否符合要求;
23、跌落保險懸掛及固定是否牢靠,接線緊固,無火花,熔斷保險選擇、使用是否合理,發(fā)生斷路故障時動作是否可靠;
24、檢查電容器應運行正常、無異響、無異味,運行電壓不超過額定電壓、運行電流不超過額定電流,室內溫度符合規(guī)定,外殼無膨脹、不漏油,套管無損傷,固定牢靠;
25、室內外電纜溝電纜是否排列整齊、不銹蝕、無積塵、無油垢、無滴漏,溝內應無雜物、無積水,蓋板應完整齊全;
26、檢查設備是否臺臺完好,有銘牌和標志牌。
五、供電系統(tǒng)設備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檢查、維護一次,每月還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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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主要供電線路每年雨季前必須由機電隊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地面供電系統(tǒng)必須定期做好以下檢查、檢修:
1、對防雷、避雷設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檢查、試驗;
2、饋電和操作開關每年檢修1次,各種保護每年校驗一次;
3、輸配電系統(tǒng)在雨季前必須進行預防試驗和檢查檢修;
4、線路剪枝根據巡查情況及時安排;
5、每年雨季前檢測處理一遍所有的接地極;
6、其他需要檢修的項目。
七、供電系統(tǒng)的各種保護裝置、信號顯示裝置必須符合《規(guī)程》、《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辦法》和《和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要求。
八、嚴禁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fā)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九、重要設備供電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十、各個危及安全的地點均要有安全防護裝置;。
十一、在雨季前對各種電氣設備都要進行必要的檢查試驗。
十二、對開關柜在每年雨季之前全部檢查、維護一遍,對母線、架空線路瓷釉瓶每年雨季之前要全部清灰檢查。
十三、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填寫各種檢查,考核記錄。
井下供電系統(tǒng)
十四、井下供配電硐室、供電線路,供、用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設備完好標準》《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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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三大保護整定細則》及供用電標準化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十五、井下供電系統(tǒng)必須責任到人,所有供配電硐室、供電線路,供、用電設備都要明確專責人,并制訂定期維護、檢查制度,做到電氣設備臺臺完好,保護值正確,防爆性能良好、電纜線路吊掛整齊合格,線路標志清晰醒目(電纜進出口和線路每20米長有一個標志),接地保護裝置齊全合格。
十六、加強井下供電諑各種保護裝置的維護和管理,建立井下電氣設備定期檢修試驗制度。經常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井下供電設備保護整定不合格、甩保護、保護裝置損壞,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十七、下井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必須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安全標志證書”,且安全性能檢查合格。
十八、井下供電系統(tǒng)按照《煤炭安全規(guī)程》第450條規(guī)定,要有井下配電系統(tǒng)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和電力、信號等線路平面附設示意圖,并隨著情況變化定期添繪。上述各圖應符合《規(guī)程》的具體要求。
十九、井下變配電工、維修電工主要職責:
1、訓練掌握運行設備的性能,定時對運行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及時認真填寫記錄,保持設備和環(huán)境的整潔衛(wèi)生。
2、當班電工每小時對所轄電氣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點檢,按要求配電及運轉日志,通過看、嗅、聽、摸等方法,觀察設備運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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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正常,絕緣是否老化,是否有異常聲響,溫度是否正常。
3、訓練掌握轄區(qū)內的供電線路、電氣設備情況,能夠按規(guī)定訓練操作、判斷、處理問題準確、快捷,保持電氣設備防爆性能良好狀態(tài),維護保養(yǎng)不遺留質量問題。
4、必須按規(guī)定運行各種保護裝置,不準甩保護,虛設保護和私自改變保護值。
5、定時檢查電纜的敷設和運行狀態(tài),發(fā)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當班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匯報。對工作面和其它施工場所用的電纜應做到:按規(guī)定懸掛整齊,放炮掩護得當,不拖地埋壓,工作面切眼內的電纜不準有中間接線盒。
6、維修工對所包設備維護同,要認真按照有關維修操作及程序,做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工作,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遇到不能處理的問題,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請示。
7、妥善保管備品備件、工具、圖紙資料等。
8、認真填寫運行,檢查、事故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認真執(zhí)行現場交班制度。
9、遵章守紀,有權拒絕違章指揮,自己堅決不違章操作。
二十、認真做好井下供用電設備的防爆工作,建立健全礦井防爆檢查網。各小班要配一名兼職防爆電工,并對本小班管轄設備的防爆性能負責;各機電班要配1-2名兼職防爆電工,并對本機電班管轄設備的防爆性能負責。各班都要明確一名領導,負責電氣防爆工作;礦防爆檢查組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電氣防爆工作負責。電氣防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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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問題,首先追查礦井是否建立健全了防爆檢查網,二是要追查專兼職防爆電工是否負到了責任。三是要查明原因,加大處罰力度,堅決杜絕失爆問題。
二十一、電管組對井下配電網絡、饋電線路要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56、457條的規(guī)定,合理設置保護裝置的動作系數,盡量減少越級跳閘,要做好整定、試驗記錄,認真寫出試驗報告,報機電科存檔。二十二、井下電氣設備、電纜的檢查、維護和調整,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488條-第491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井下高壓電氣設備和電纜必須按照“煤礦電氣試驗規(guī)程”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檢查、調整和試驗結果應記入專用的記錄薄內,并交機電科存檔。
二十三、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三大保護整定細則》的各項規(guī)定,對井下供用電設備實行動態(tài)檢查管理,開關重新移動安裝、負荷變化或使用超過6個月,都必須有專責人重新對過流保護進行校驗和調整;有專責人每天對低壓漏電、照明信號保護裝置運行進行1次跳閘試驗;新安裝的檢漏保護裝置在首次投運時必須做1次人工跳閘試驗。井下新安裝的接地極要由專業(yè)專責人測量合格后才能投運,并加強巡回點檢。新安裝的電氣設備投運前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測試合格;下接地極的接地電阻每季至少測定1次;采掘工作面安裝的按地極每10天至少點檢1次;電氣設備每次安裝或移動后要詳細檢查其接地狀況生季度都要對主接地極和局部接地極詳
細測試1次;測試、試驗要做好記錄,認真填寫試驗報告,報技術科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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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井下供電系統(tǒng)的電纜現場管理要有完善的電纜檢查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付諸實施。使用中的電纜每班專責人至少巡回點檢1次,移動電纜至少巡回檢查2次。
二十五、井下供電系統(tǒng)小型電氣設備現場管理要有小型。
主通風機及設施
一、礦井主通風機及各環(huán)節(jié)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礦機電對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及其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通風機及設施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通風機、防爆門、風門及絞車、配電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附屬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通風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都必須遵守規(guī)程第119條、第121條、第122條、第123條、第124條的規(guī)定。
四、主通風設備運行應檢查的部位及內容:
1、電機振動、溫度(含軸承溫度)、噪音、電流、電壓、功率等是
否正常,對輪連接是否良好;
2、風機振動、噪音、軸承溫度與響聲、水位計功率等是否正常,銹
蝕是否嚴重;
3、風門絞車、風門、鋼絲繩、繩卡、操作開關等;
4、風機操作開關發(fā)熱、聲音、電流和電壓顯示等是否正常,操作機
構等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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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開關的母線連接、接地線、接地極等是否良好;
6、供電電源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7、進、出風口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8、各種儀器、儀表指示是否正確,開關帶電顯示工作是否正常;
9、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放置整齊、數量充足;
10、專用電話線路是否暢通、語言清晰;
11、開關是否五防功能齊全,閉鎖裝置可靠牢固,連鎖裝置動作正確;
12、絕緣用具是否齊全和定期檢驗;
13、開關柜是否操作機構靈活,合分閘無卡阻現象,運行正常,無異響;
14、保護裝置是否動作靈活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動作值整定正確,分合閘指示正確,與機械協(xié)調一致;
15、互感器表面是否絕緣無變色、老化、外殼接地可靠,運行中無異響,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是否接地可靠,儀表、指示燈安裝正確可靠,指示正確;
16、檢查母線應不變色,無操作,排列整齊,相序標色清楚,固定牢靠;
17、檢查避寒雷器應無損壞,無放電痕跡;
18、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
19、高壓鎧裝電纜是否固定牢靠,鋼帶不脫落,不滲油,電纜懸掛或地埋符合要求;
20、戶外線盒是否無操作,無裂紋,無放電痕跡,戶外線盒、中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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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終端線盒是否絕緣澆注和密封符合要求;
21、室內外電纜溝電纜是否排列整齊、不銹蝕,溝內無雜物、無積水、蓋板完整齊全設備整潔,無積塵、無油垢、無滴漏;
22、設備是否臺臺完好,有銘牌和標志牌。
五、通風機及設施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每小時檢查一次,防爆設備每月檢查2次,每月還必須由機電科長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通風設備必須以下定期檢查、檢修:
1、對防雷、避雷設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檢查,試驗。
2、操作開關每年1次。各種保護每年校驗一次。
3、輸電線路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查檢修。
4、主軸、葉柄每2年探傷一次。
5、防爆門每6個月檢查一次。
6、風機軸承每3個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檢查換油一次。
7、通風機每年做一次技術測定。
8、其他需要檢修的項目。
七、礦井主通風機安裝和使用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漏風不得超過規(guī)定。防爆設備不得出現失爆現象。
八、每季度檢查一次反風設施,每年做一次電機耐壓試驗。
九、防爆門每站個月檢查一次并有記錄。
十、主通風機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考查風機反風能力,檢驗反風設施并能在10分鐘之內使巷道中風流反向。機電部門提前檢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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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風機及設施,確保實現預定反風目標。
十一、各種儀器、儀表等齊全,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十二、主通風機專職司機至少每小時檢查1次通風機運轉情況,并記入記錄薄內。
十三、各種規(guī)章制度、圖紙、資料齊全,檢查記錄填寫清晰完整。
壓風系統(tǒng)
一、礦井壓風系統(tǒng)各環(huán)節(jié)運行和維護都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包機制。機電隊負責制定運行維護責任制、包機制度和實施辦法,并認真實施。包機制度要嚴密細致,不留死角,壓風系統(tǒng)發(fā)生問題要嚴格按照包機制追究責任。
二、認真做好壓風機、電控、風包及各種保護裝置、附屬裝置的維護和管理,保持設備性能良好,對丟失和損壞保護裝置的要追查其責任。
三、壓風設備及各種保護裝置在運行時,必須遵守規(guī)程第437條、第438條、第439條的規(guī)定。
四、壓風設備運行應檢查下列各部位及內容:
1、電機振動、溫度(含軸承溫度)、噪音、電流、電壓、輸入功率、對輪(皮帶)等;
2、壓風機振動、響聲、排氣溫度、斷水保護、斷油保護、壓力自動調節(jié)裝置、注油裝置、安全閥等;
3、風包溫度、安全閥、釋壓閥、放水閥等;
4、壓風機操作開關發(fā)熱、聲音、電流和電壓顯示操作機構動作等;
5、設備接地線與母線連接、接地線截面、接地極等;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6、供電電源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要求;
7、各種儀器、儀表指示正確。開關帶電顯示工作正常;
8、滅火器材齊全、放置整齊、數量充足;
9、專用電話線路暢通,語音清晰;
10、操作開關五防功能齊全,閉鎖裝置可靠牢固,連鎖裝置動作正確;
11、絕緣用具齊全,定期檢驗;
12、每月試驗一次安全閥;
13、避雷器無損壞無放電痕跡;
14、保護裝置動作靈活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動作值整定正確,分合閘指示正確,與機械協(xié)調一致;
15、互感器表面絕緣無變色、老化、外殼接地可靠。運行中無異響,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可靠,儀表、指示燈安裝正確牢靠,指示正確;
16、母線不變色,無操作,排列整齊,相序標色清楚,固定牢靠,危及安全地方有安全防護裝置;
17、室內外電纜溝電纜排列整齊,不銹蝕,溝內無雜物、無積水、蓋板完整齊全設備整潔,無積塵、無油垢、無滴漏。
18、高壓鎧裝電纜固定牢靠,鋼帶不脫落,不滲油,電纜間懸掛或地埋符合要求;
19、戶外線盒無損傷,無裂紋,無放電痕跡,戶外線盒、中間線盒、終端線盒絕緣澆注和密封符合要求;
20、設備臺臺完好,有銘牌和標志牌。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五、壓風設備每天必須有專職人員檢查、維護一次,每月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必須意即處理,檢查和處理結果都應留有記錄。
六、壓風設備檢修項目有:
1、對防雷、避雷設施、接地極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檢查、試驗。
2、操作開關每年檢修1次,各種保護每年校驗一次。
3、輸電線路在雨季前進行預防性試驗和檢查檢修。
4、曲軌每2年探傷一次。
5、安全閥每半年檢驗一次。
6、風機軸承每一個月回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檢查換油一次。
7、電動機每年試驗一次。
8、清理濾風器器、清理油過濾器、清理油箱、定期換油。
9、定期清除風包油垢,風包出口加裝釋壓閥,口徑不得小于出風管直徑,壓力符合要求。
10、其他需要檢修的項。
七、各種儀器、儀表等齊全,校驗符合規(guī)定。
八、壓風機有專職司機,每小時檢查一次通風機運轉情況并記入記錄薄內。
九、壓風機、風包溫度保護裝置,在超溫時能自動斷電。
十、各種規(guī)章制度、圖紙、資料齊全,檢查記錄填寫清晰完整。
鍋爐及附屬設施
一、鍋爐及附屬設施的保用、維護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設
煤礦設備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匯編
備完好標準》、山西省國有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及國家有關鍋爐的標準及規(guī)定要求。
二、在用鍋爐必須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未取得定期檢驗合格證的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三、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信而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證鍋爐本體和安全保護裝置等牌完好狀態(tài)。鍋爐設備運行中發(fā)現嚴重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運行。
四、使用鍋爐的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鍋爐安全技術管
理工作。管理人員應具備鍋爐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國家安全法規(guī)中的有關規(guī)定,其職責是:
1、對司爐工、水質化驗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
3、對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4、傳達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5、督促檢查鍋爐及其附屬裝置的維護保養(yǎng)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五、鍋爐房必須有水處理措施,鍋爐水質必須符合《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鍋爐使用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鍋爐水質化驗人員,水質化驗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才能獨立操作。
六、司爐工在值班室必須發(fā)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鍋爐。其職責如下:
1、嚴格遵守鍋爐房各項制度,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時要按有關規(guī)定
履行交接班手續(xù),交清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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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從領導指揮,班中不準喝酒、睡覺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準擅離職守。
3、認真作好巡回檢查,并把檢查情況、運轉情況填入運行記錄。
4、當班問題當班處理,不準隱瞞,如本班處理不了的,需經有關領導同意,并在交接班時間下班詳細說明。
5、按操作規(guī)程燒好爐、送好汽、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
6、配合進行設備修理和驗收。
七、各礦井進應制定鍋爐及附屬設施“點檢制”實施辦法,并根據現場設備使用狀況,確定設備點檢周期,明確點檢部位、點檢內容、點檢方法、實施人和考核人。
點檢的主要內容包括:(1)、壓力、溫度、水位等參數是否正常。(2)、燃燒情況及爐膛負壓是否正常;(3)、本體受壓元件有無滲漏、變形及異常聲響;(4)、安全附件、自動聯(lián)鎖裝置是否靈敏可靠;(5)、輸煤、排渣、鼓引風機、水泵運輸是否正常;(6)各閥門、儀表、管道是否正常;(7)、各傳動部位的潤滑油是否按時添加;(8)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工作正常,是否按期校驗。
八、鍋爐房維護工要加強對鍋爐及其附屬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并做好記錄,日常維護和定期檢修的主要內容包括:
1、水位表每班至少清洗一次
2、壓力表彎管每班沖洗一次
3、每班至少進行兩次排污
4、爐排前鏈輪軸和滾筒軸、鼓、引風機軸及其它轉動機械需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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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位應定期檢查和加油
5、每班檢查各變速箱響聲、溫度、工作等是否正常,是否漏油和缺油,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6、安全閥每月試驗一次
7、每半個月檢查一次指拱吊磚是否斷裂脫落,檢查爐排片斷裂情況,鼓、引風機三角張緊情況
8、每月打開前煙箱及后部檢查孔,及時清除煙道、煙箱積塵
9、壓力表、安全閥每半年校驗一次
10、每運行6個月應停爐進行全面的檢查維修
(1)清除鍋筒內部、水冷壁管內的水垢和泥渣,并用水清洗。
(2)清除水冷壁管及鍋筒著火面煙灰、煤灰。
(3)進行內外部檢查,檢查浸壓部位的焊縫、鋼板內外無腐蝕現象。
(4)檢查引風機的滾動軸承是否正常,葉輪和外殼的磨損情況等;
(5)必要時將爐墻及外面罩殼、保溫層等拆下,徹底檢查,檢查結果及修理情況填入鍋爐安全技術登記冊;
11、對鍋爐保溫層、罩殼(外包皮)及鍋爐底座每年至少防腐一次。
12、對變速箱、引風機軸承、鼓風機和引風機電機每年拆開檢查,清洗換油一次。
13、每年拆開鏈輪爐排檢查鏈輪、爐排片、爐排銷軸、后滾筒法蘭軸、支架上和底板上的摩擦條等處的磨損情況,更換零部件。
14、每年應拆檢除塵器、抽芯檢查電動機軸承并換油。
15、每年對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徹底清掃檢查,處理隱患,對安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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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進行一次校驗整定。
16、對每年停爐一個月以上的鍋爐應采用于保養(yǎng)法。
17、對給水系統(tǒng)和軟化系統(tǒng)每年大修一次。
18、對供熱管網每年維修保養(yǎng)一次,并做好保溫工作。
井下皮帶、溜槽及其它采掘設備
一、采掘隊必須制訂設備運行維護制度、包機制度,并由機電副隊長負責認真落實。采掘設備的運行和維護必須實行包機制,專責到人,包機人應保證自己所包的設備正常運轉,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二、井下皮帶、溜槽及其它采掘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正確使用,對甩保護裝置及任意增大保護整定的為失爆,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三、采掘機械的使用、維護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69條~77
條規(guī)定。
四、采掘設備各類司機主要職責:
1、熟悉設備性能,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yè);
2、當設備發(fā)生異常情況應盡快處理;
3、經常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是否可靠。認真填寫運行日志,巡回檢查記錄、事故、檢修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4、認真執(zhí)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五、采掘設備各類維護工主要職責:
1、熟悉所維護設備的性能,按規(guī)定時間和內容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對巡回檢查時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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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維修工對所包設備維護保養(yǎng)負責,保持設備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設備的關鍵部位要作好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并做好記錄;
4、嚴格按有關維修操作程序操作,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5、妥善保管備品備件。
六、采掘機電運輸管理人員職責:
1、熟悉所維護設備的性能。了解和掌握設備使用、檢修檢驗周期,根據設備使用周期,科學安排檢修計劃和時間,確保臺臺運行設備性能良好,不甩保護,不失爆;
2、負責對本隊機電運輸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制訂采掘機電運輸設備檢修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3、機電班長每天對所轄設備檢查一遍,并負責本隊檢修任務的實施。
4、機電隊長和機電班長負責檢修后的驗收工作。
七、采掘設備的檢修周期和內容規(guī)定:
(1)對大型采掘設備如采煤機、重型刮板輸送機、大型皮帶機減速箱要求每3從月強制清洗和更換一次潤滑油。
(2)對日常保養(yǎng)無法處理的缺陷,每月利用檢修班重點安排解決,對設備的各部位配合間隙每2個月進行一次適當調整。
(3)容易磨損的部件每月檢查一次,對磨損超限的部件要及時更換。(4)對液壓設備要求:液壓箱體、液壓閥和液壓管路每月清洗一次,對油脂清潔度每月化驗一次油樣,化驗必須出示化驗報告。
(5)各設備按使用說明書中潤滑圖表規(guī)定的注油周期進行注油,沒有說明書的設備按每周注油一次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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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電氣設備:每月進行一次掏芯檢查,檢查內部接線是否松動,隔離開關接點情況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絕緣電阻遙測,對絕緣電阻降低到規(guī)定臨界值以下的電氣設備要及時上井干燥處理。對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規(guī)定,高瓦斯突出地區(qū),每周由防爆檢查員逐臺檢查兩次,一般地區(qū)每周一次,主要內容是接線和各配合閘間隙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7)對皮帶運輸機、刮板運輸機、采煤機的各種安全保護要求每班試驗一次,并留有記錄。
(8)對于超拆舊期使用的設備,要按正常檢查和檢修周期一半時間,進行檢查和檢修。
八、由機電隊長根據設備使用壽命和規(guī)定的檢修周期,安排采掘設備的檢修,并以表格形式張貼在墻上,到期必須強制檢修。主要設備如皮帶運輸機、刮板運輸機、采煤機等每天必須保證有2小時以上檢修時間、月底檢修班不少于4小時,每一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必須將所有設備和小型電器上井交機電隊按大修項目進行檢查和修理。
九、各礦井都根據設備的點檢周期,制定采掘設備“點檢制”實施辦法,并根據現場設備使用狀況,明確點檢部位、點檢內容、點檢方法、實施人和考核人。
1、班點檢、日點檢由采掘設備各類司機和維護工進行,利用交接班時間對設備全面進行巡回檢查。具體內容和要求包括:
(1)緊固件:螺栓、彈簧墊、平整必須齊全緊固,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扣,同一部位緊固件規(guī)格應一致,螺栓不得彎曲,鍵不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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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鍵和鍵之間不得加墊。
(2)各類軸承:軸承潤滑良好,不漏油,轉動靈活,無異常響聲和震動。滑動軸承溫度不超過65℃,滾動軸承溫度不超過75℃。(3)減速機:箱體無裂紋或變形,結合面緊密不漏油,運轉平穩(wěn)無異常響聲和震動,油質清潔、油量合適。
(4)聯(lián)軸器:聯(lián)軸器的端面間隙和同軸度符合完好標準要求,彈性聯(lián)軸器嚴禁用螺栓代替彈性銷。
(5)液力偶合器:外殼及泵輪無變形、損傷和裂紋。易熔合金塞完整并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
(6)機頭、機尾裝置:機頭、機尾裝置無開焊、無變形。連接生固定裝置齊全牢固。
(7)中間部件:無開焊、無變形、部件齊全,磨損量不超標。(8)電氣設備:電動機、控制開關、接地裝置、電纜及配電符合完好標準要求。
(9)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靈活可靠(包括機械部分轉動部分護罩、運輸機過橋和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每班試驗一次,并留有記錄。
(10)設備衛(wèi)生:設備清潔,表面無積塵,涂漆良好。
2、月點檢由機電隊長負責組織。機電班組長參加,根據設備運轉狀況,對平時無法檢修的內容要重點安排,具體月點檢周期、內容如下:(1)采掘設備減速箱齒輪嚙合情況,油脂清潔度進行檢查和更換。(2)容易磨損的部件進行檢查和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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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軸承、齒輪間隙進行測量檢查,對間隙超過規(guī)定的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調整或更換。
(4)對電氣設備進行絕緣電阻遙測和掏芯檢查。
十、設備運行中發(fā)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要立即停機妥善處理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1)超負荷運轉,發(fā)生悶車時。
(2)電氣、機械部件溫升超限或運轉聲音不正常時。
(3)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合金塞熔化或油質(液)噴出時。
(4)發(fā)現大木料、金屬支柱、大塊煤矸等異物到機頭時。
(5)刮板輸送機刮板鏈出槽、掉鏈、跳齒,皮帶輸送機跑偏,超過規(guī)定,無鏈牽引采煤機掉道時。
(6)液壓系統(tǒng)的壓力超過規(guī)定,安全閥失去控制時。
(7)設備運轉中出現不明信號時。
十一、實行隱患匯報、處理與分析制度。根據機場人員反饋的隱患信息和處理情況,每月由采掘隊長組織,機電管理員參加進行一次分析會,對本月設備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進行分析,制訂解決辦法和安全措施,并將分析和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報有關領導。
十二、上井采掘設備大修項目:
(1)減速機解體檢查:檢測軸承間隙、齒輪磨損情況、更換密封、清洗換油等。
(2)電機解體檢查:檢查軸承間隙并清洗換油、遙測絕緣。
(3)對變形部件進行檢修、恢復原設備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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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嚴重磨損、變形、無修理價值的部件應更換。
(5)控制開關檢修后對所有項目進行試驗。主要試驗項目有:主回路交流耐壓試驗,遙測絕緣試驗、真空接觸器大電流開斷試驗和綜合保護器性能試驗等,大修項目的考核由機電和檢查科共同實施。
十三、皮帶運輸機使用的阻燃帶,到貨時必須有膠帶阻燃性試驗報告,下井前用簡易的方法對膠帶阻燃性進行試驗。
第20篇 煤礦地測防治水設備、儀器、 工具使用、保管及報廢制度
1、地測防治水儀器應按精度分級使用,如儀器陳舊需降級使用或報廢,需經礦能計辦及公司相關部門鑒定。
2、在觀測過程中,不準持望遠鏡旋轉儀器,轉動儀器前應首先松開固定螺旋,各制動螺旋不宜旋的過緊,微動螺旋應盡量全用中間部分。
3、在實測過程中儀器遷站,如通視條件較好,且距離較近時,儀器可以連同三腳架搬移。但應一手扶儀器一手扛三角架,否則應將儀器裝箱或把儀器與腳架分開,由專人扛著搬移。
4、實測過程中,觀測員不應離開儀器,任何時候都不能造成無人看管的現象,并應注意防曬防淋。在裝箱搬運時,應扣牢鎖好,確認無誤后,方可攜走。
5、儀器的光學部件,只能用揩鏡紙,不許亂拭亂揩,以免光學部件受損。
6、儀器使用完畢后,應先用軟部或毛刷清掃外部灰塵放在干燥通風的環(huán)境里晾干水汽,然后放置儀器柜中保管。
7、應建立儀器檔案,并由保管者認真填寫。
8、鋼尺經常保持清潔,有專人保管。儀器、工具購進、領進要登帳,發(fā)放要記帳,各類工具要以舊換新,丟失工具影響工作由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