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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員工考勤制度是確保工作秩序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它旨在規(guī)范員工的出勤行為,保障公平公正的工作環(huán)境,同時也為績效評估提供客觀依據。
內容是什么
1. 考勤記錄:每位員工需每日按時簽到簽退,不得代簽,遲到、早退、缺勤情況需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并說明原因。
2. 請假程序:員工請假需提前提交書面申請,經直接上級審批后方可生效。緊急情況需電話通知并后續(xù)補辦手續(xù)。
3. 調休安排:調休需提前申請,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情況合理安排,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4. 出差管理:出差期間的考勤按實際工作時間記錄,需提交出差報告并由主管確認。
規(guī)章制度
1. 連續(xù)三次無故未打卡將被視為缺勤,可能面臨警告或罰款處理。
2. 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超過一小時,視為早退,計入考勤記錄。
3. 員工需保持良好的考勤習慣,對異??记谇闆r,單位有權進行調查并采取相應措施。
4. 請假超過規(guī)定期限未歸,且未辦理相關手續(xù),按曠工處理,嚴重者可解除勞動合同。
管理規(guī)定
1. 考勤數據每月匯總,作為工資計算和績效考核的一部分。
2. 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考勤情況,確保制度執(zhí)行到位。
3. 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制度的解釋和執(zhí)行,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
4.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動,將以正式通知為準。
請注意,員工考勤制度旨在維護團隊的正常運作,我們期待每位員工都能理解并遵守,共同營造一個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圍。
單位員工考勤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 單位員工考勤制度范例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tǒng)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考勤方式及對象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文秘資源網
2.3市場業(yè)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yè)特點、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fā)現(xiàn)即予以開除。
4.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zhí)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qū)域,不得亂放。
4.5因卡鐘出現(xiàn)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guī)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qū)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jiān)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jiān)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jiān)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jiān)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jiān)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jiān)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jiān)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jiān)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jiān)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醫(y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xù)假手續(xù)。未辦理銷假手續(xù)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xù)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fā)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jiān)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7.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yè)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由于發(fā)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突發(fā)性、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7.5.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jié)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xù)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yè)務時間。
7.6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fā)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fā)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fā)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本制度自簽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第2篇 z單位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每一個單位都要對各崗位的員工進行考勤,同時也要制定出考勤管理制度,并嚴格按照制度執(zhí)行。以下是單位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本,請參考。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fā)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guī)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fā)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fā)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y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y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fā)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fā)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fā)工資。
6.3到醫(y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y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fā)。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fā),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榧倨陂g工資照發(fā)。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yǎng)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fā)。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xù)計算,假期工資照發(fā)。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jié)育、絕育手術按醫(y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yǎng)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yǎng)父、養(yǎng)母或撫養(yǎng)人撫養(yǎng)長大,現(xiàn)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yǎng)父母、撫養(yǎng)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yè)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qū)縣,已按規(guī)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xù)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xù)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jié)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fā)。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fā)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jié)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jié))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fā)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fā)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5.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一
員工考勤刷卡規(guī)定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guī)定:
一、凡在大廈內辦公,并由公司發(fā)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屬人員均實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機開機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時間: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實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審核、統(tǒng)計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統(tǒng)計考勤刷卡情況。
(二)幾不能按要求刷卡時,必須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處(室)領導簽字批準。各單位于月底前將假條統(tǒng)一交辦公室。
(三)凡無假條,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計為曠工。
(四)刷卡的結果同餐補和四項補貼掛鉤:
1.凡無刷卡記錄的工作日,一律扣除當日的餐補和四項補貼;
2.遇有上午公出12點前回公司上班,照發(fā)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發(fā)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五)發(fā)現(xiàn)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月獎金,并通報批評。
(六)刷卡的結果與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結合,每月由辦公室統(tǒng)計結果,按缺勤情況扣發(fā)相應的工資、獎金或四項補貼。全年統(tǒng)計資料,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附件二
員工上下班遵守規(guī)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遵守本規(guī)則。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guī)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后列為曠工,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一)遲到次數之計算,以當月為限;
(二)遲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規(guī)定辦理;
(三)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兩小時計,第三次以四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四)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
五、曠工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曠工不發(fā)當日薪資;
(二)連續(xù)曠工3日或1個月內累計6日,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wèi)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一)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guī)定之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二)下班者應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違反,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之責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qū)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guī)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按曠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wèi)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yè)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簽證。
十二、本規(guī)則由經理級會議討論通過,由總經理頒布施行。
十三、本規(guī)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
員工考勤管理辦法是對員工日常出勤狀況進行考察,作為對員工勞動紀律進行考核依據的規(guī)章??记诠芾硎乾F(xiàn)代企業(yè)管理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企業(yè)通過對員工實行考勤管理制度,促使員工遵守工作出勤紀律,從而促使員工樹立良好的紀律意識,形成良好的企業(yè)文化氛圍。
該規(guī)章的主要內容包括考勤的主管部門及其職責、考勤人員、考勤方式、對違反考勤制度的人員的處理等。
考核員工出勤是衡量其工作是否積極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計發(fā)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參考依據。在制定管理辦法時,要注意如下要點:
1.總述考勤考核的重要地位及考勤管理;
2.分述考勤的具體操作事項及規(guī)定;
3.標明對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行為的懲制辦法。
第3篇 h事業(yè)單位員工考勤制度
為了全面落實牧場機關工作人員考勤制度,進一步轉變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牧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八小時工作制,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早退、遲到在15分鐘以內算早退、遲到,一次性罰款5元,超過15分鐘按請事假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上下班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考勤必須與工資掛鉤。
2、因事不能上班者,應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領導同意后可以離開工作崗位,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私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凡請事假每請一天扣除當日工資。
3、職工所請?zhí)健⒒?、喪、產假等,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假期滿后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如不返回者按曠工處理。請婚假一般為7天,喪假為3天,凡屬晚婚晚育的婚假可延長到21天,產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病假必須有醫(yī)院的病歷書和診斷證明,經牧場主要領導審批后,工資按照60%支付,因公受傷者工資100%發(fā)放,月底由辦公室報場財務室。
4、實行不定期查崗制度,有事必須請假,在查崗過程中發(fā)現(xiàn)沒有請假者、不在崗的一次性罰款100元,連續(xù)三次不在崗,將給予辭退工作崗位。
5、在工作時間內喝酒、下棋、打撲克、賭博、玩游戲、干私活以及酒醉上班,不參加牧場的各項活動和周三、周五政治學習者,按當日礦工論處。
6、如不服從組織分配工作安排者,按曠工論處。
7、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期間扣發(fā)工資計算基數為全部工資總額。
8、考勤員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匯總,每月公布一次,把每月考勤情況報財務室后,由財務室人員按規(guī)定當月兌現(xiàn)。
9、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準教育無效,連續(xù)曠工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給予除名。